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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创新

贸易融资方式的创新体现在贸易融资产品的多元化和差异化,这些贸易融资产品在企业财务费用削减、融资成本降低和增加银行的综合效益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福费廷

福费廷即保买远期票据业务,它是出口信贷的类型之一。英文为Forfaiting,福费廷为音译。它主要用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银行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的出售给出口商银行,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福费廷业务实质上来说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做出付款承诺后,对该应收账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福费廷业务使用要点:适用于出口商,结算方式为远期信用证;银行对出口商应收账款进行买断;应收账款被买断后银行对出口商没有追索权;并且要求币种只限于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苏黎世FINANZAG是世界上第一家福费廷业务的专营公司,它的成立标志着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正式走上国际金融舞台。50年代之后,福费廷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近年来在德国、瑞士、东欧等国家得到发展,逐步形成了全球性的福费廷二级市场;截止目前,全世界年均福费廷交易量大约占世界贸易的百分之二。福费廷票据一般应用于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国际正常贸易,是建立在出口商放弃对债权凭证的权益,银行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的基础上的,其期限为自融资日至付款到期日在180天之内的,该业务会占用金融机构的额度,但不占用客户的贸易融资额度,是对授信额度的一种变相放大。其优势在于:

(一)获得银行买断支持的出口商更具向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能力,更具有竞争力,面临较小的降价压力。

(二)出口商可以将在国际贸易中所遇到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全部转嫁给银行,从而增大了客户开拓市场的风险预期。

(三)出口商通过买断可以获得1000合同价款融资能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并且不占用自身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四)通过福费廷产品,出口商可以将元气应收账款转化为销售收入,成功地将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这一问题进行解决,改善资产负债率,从而获得较好的信用评级和财务数据。

(五)出口商可以利用福费廷产品在交易开始之际明确财务成本,规避因远期付款而带来的利率及汇率风险。

(六)福费廷业务还可以帮助出口商提前办理出口核销、获得出口退税等。

二、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0/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基于应收账款转让而共同提供的包括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以及保理预付款等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适用于赊销(0/A)和承兑交单(D/A)等信用销售方式下远期应收账款的结算,应收账款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80天的进出口货物买卖交易。特别适用于买方市场条件下,出口商需要扩大销售市场而又对买方信用状况不熟悉的情况下采用。国际保理分为双保理模式和单保理模式两种。双保理模式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方式,而我国则多采用单保理模式。双保理模式是出口商的银行和进口商的银行建立契约关系,分别对出口商的履约情况和进口商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并加以保证,以促进交易的完成和权利义务的实现。单保理模式分为直接进口保理和直接出口保理。直接进口保理是进口商银行直接与出口商联系,并对其汇款,一般不通过出口商银行转送单据。直接出口保理,是出口方银行在出口商采用赊销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并向该银行转让出口应收账款债权的条件下,由出口方银行基于境外进口商的商业信用直接向出口商提供信用风险担保和预付款融资的金融服务。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加出口企业的营业额,扩大利润。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以扩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完毕,可立即获得现金,满足运营需要,加速资本周转,促进利润增加。

(二)出口商通过做保理业务可以规避收汇风险。

由于保理商承受了100%的买方信用风险,制药出口商在保理商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履行合同,就可以从保理商处获得无追索权的融资,将信贷风险和汇价风险转嫁给保理商。

(三)有利于出口商降低经济成本。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调查买方资信、管理销售帐户、追收债款等工作全部交予保理商,从而在整体上降低了经营成本。

(四)国际保理业务使得出口商获得了将无追索权的预付账款转化为销售收入的条件,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企业证券上市和拓展融资渠道。

(五)国际保理业务增加了企业的资金的流动性。保理商受到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发票后,可以立即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80%发票净额的无追索权融资给出口商,而且该融资不需要出口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抵押等担保措施,剩余部分的代购价款于贷款收妥后再进行清算,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出口商的资金流动性。

三、信托收据贷款

信托收据贷款是在企业提交《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于付款到期日为企业提供贷款赎单的融资行为。包括信用证项下和非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指银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客户提交《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于付款到期日为客户提供贷款赎单的融资行为。非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指银行根据以货到付款或进口代收为结算方式的进口商资信状况,在其出具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为申请人对外支付货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资。信托收据贷款包括六种业务(:1)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2)为申请人开立远期信用证;(3)为申请人办理提货担保;(4)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5)非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6)海外代付。

作者:左玉沛 单位:陕西国际商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