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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及对策

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普遍存在着连带责任制度这样一种民事责任制度,通过连带责任制度能够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最大程度的维护。我国当前的民商法中虽然具有连带责任制的涉及,但是总体上缺乏系统的指导,本文对现代民商法中典型的连带责任进行简述,分析了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解决对策进行研究。

关键词: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连带责任制度在我国民商法领域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没有很明显全面的对连带责任制的具体概念进行系统的理论说明,对此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从而更好的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得连带责任制度在我国民商法领域中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二、现代民商法中典型的连带责任

(一)委托

一般来说在进行委托的时候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但是当书面形式中委托不明的话,人需要承担被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时的连带责任;如果被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而受到的损害,那么人和第三人需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第三人指导行为人在权上的不足、超越以及过时等情况后仍然进行民事行为的实施,当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人明确被项目中存在着违法项目之后还是进行行为,或者是被人明确人在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行为但是不进行制止,这样人和被人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承担担保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担保的过程中需要确定保证人和债权人进行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就是在劝人如果无法履行债务时,需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行为进行承担。如果保证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之后是有权向债权人进行债务的追偿的。这就是承担担保中的连带责任制度,这样能够对担保力度进行保证,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但是增加了保证人的负担。

(三)共同侵权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进行共同的侵权行为从而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受害人就可以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进行赔偿的要求,而对应的侵权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就是共同侵权行为中的连带责任。

三、现代民商法中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一)连带责任概念的不明确

通过连带责任制度能够在民商法中对权利人和连带责任人之前的权益进行确定,有利于秩序的稳定,对此民商法中加强了对连带责任制度相关知识的普及,但是不能对连带责任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正是因为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得在不少真假连带责任案件中,不能完全的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连带责任,因为没有具体的理论指导使得不少加连带责任案件被判成了连带责任案件,不能对我国的法制化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

(二)连带责任重诉讼主体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诉讼主体的确定方面,如果连带责任人中存在多个个体,但是权利人在起诉的时候没有对全部个体进行起诉,那么就带来了其他未被起诉的个体是否被判定为被告的问题。如果权利人只对一人进行诉讼,那么其他连带责任人不判定为被告;而权利人对多个个体进行诉讼,那么其他连带责任人会被判定为被告。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进行民事案件中普通诉讼时效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时间,是能够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但是针对连带责任上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

(三)连带责任中具体责任的归属问题

在进行司法实践中会出现新的诉讼案件产生于上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束的时候,这时候法院会与当事人的连带责任进行明确,但是对新的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则没有进行划分,仅仅使连带责任人承担所有责任,这就造成了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问题。

四、现代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连带责任问题处理的针对性

因为垫带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类型的多样性,所以在针对不同的连带责任问题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具体情况据图分析,保证判决的合理性。要对责任的承担方进行确定,对连带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比重进行权宜,通过对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划分来避免责任追偿问题的出现。

(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

在对诉讼程序进行制定时,需要从整体出发,保证对大局有着全面的掌握,保证能够对权利人以及责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保证诉讼的公正和公平,从而保证诉讼的效果。另外需要保证立法与实体法之间的配合和对应,使得两者之间能够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五、结语

综上所述,连带责任制在我国现代民商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加强了对连带责任制度的重视,但是没有对连带责任制进行详细全面正确的界定,对此需要加强对连带责任制的完善,从而能够更好的对权利人和连带责任人的权益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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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战明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