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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分析

【摘要】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是一项必须经过深入调研的系统工程。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从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普法教育、传统观念和市场经济体制、高校的外部环境几个方面进行了成因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为深入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笔者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法,在大庆地区五所高校中共抽取了100人,收回调查问卷100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100%。在调查对象中,大一人数占总人数的45%;大二人数占35%;大三人数占10%;大四人数占10%。法学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10%;非法学专业人数占90%。一本类大学人数占总人数的16%;二本与三本类人数共占75%;专科类人数占9%。通过数据分析,笔者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有了如下掌握:

二、积极方面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在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通过上述调查,你认为大学生有没有必要培养法律意识?”100名大学生中有8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13%的学生没有考虑过,有1%的学生认为没必要。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二)能够基本了解我国的常识性法律知识。

针对一些日常性的法律常识性问题,大学生也是具有一定了解的,例如,在调查问卷中“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的问题,100名大学生中有83%的学生选择答案“18周岁”,有15%的学生选择答案“16周岁”,有2%的学生选择“20周岁”。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于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龄的这些社会常识性问题,绝大多数学生是有所了解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相对薄弱。

在问卷调查中,有一道关于“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的问题,选项分别为“恋爱关系”、“夫妻关系”、“雇佣关系”、“抚养教育关系”,有8%的学生选择“夫妻关系”,有21%的学生选择“雇佣关系”,有12%的学生选择“抚养教育关系”,只有59%的学生选择正确答案“恋爱关系”。对于一个法律基本问题,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回答错误,由此可见当前大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薄弱程度。

(二)学法目的不纯粹,表现出功利性。

对于大学生今后就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程度中,有37%的学生选择“只需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的”,侧面反映出如今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仅将法律作为服务于将来工作的工具,学习法律的目的也局限于工作需求,并非出于对法学学识研究的向往与追求,间接表现出当前大学生学习法学多具有不纯粹性和功利性。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的具体分析

(一)学校的原因。

1.学校不够重视法律教育。

在调查中,关于“法律的主要作用”这一问题,有34%的学生认为是“保护公民权利”,有46%认为“处罚违法犯罪”,有11%认为“规定公民义务”,有9%认为“巩固统治阶级”,有66%的学生并未真正意识到法律对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意义,由此反映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薄弱以及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欠缺。

2.校园文化氛围缺乏。

在大学校园里,大学生正确人生观的确立,高尚道德品质的养成,健康审美趣味的提升,无不受到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的影响。校园文化氛围的缺乏也严重影响了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

(二)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自身认识不够,思想具有片面性与功利性。大学生在专业选择上往往倾向于选择“好就业”的专业,而大多数学生又认为法学专业学习难度高,就业难度高,使用难度大,因此非法学专业学生不愿过多涉及。法律知识欠缺。在调查中,通过“私生子与婚生子在家庭关系中是否享有同等权利”这个问题,有15%的学生认为“否”,33%的学生回答“不清楚”,即共有48%的学生认为私生子与婚生子的家庭地位不平等,而仅有52%的学生回答“是”。由此反映出,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

(三)社会的原因。

1.国家法律普及力度不足。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7.8%,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0.52%,文盲半文盲等低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较多。所以受教育程度的差距更是为我国的法律普及增添了难度。

2.有法不依现象存在。

一些官员的徇私枉法、贪污、贿赂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有法不依的现象相当严重,许多地方得到认真执行的法律仅有20%,有的地方仅有10%。有法不依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四)家庭原因。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与家庭环境紧密相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溺爱。

现代社会,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对孩子是百般宠爱甚至溺爱。另外,许多父母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引导作用,父母不遵纪守法的行为也会影响孩子轻视法律的、忽视法律的存在。

2.只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全面教育。

很多的的父母喜欢攀比孩子的成绩,由此产生了父母过分关注孩子的成绩忽视了其他的教育的现象。因此,通过上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多层次分析,笔者认为我们需要营建立体式教育环境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国家、社会、学校三方优良的法治环境包围下,形成法制教育大环境,同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成效,提倡引导大学生参与和体验法律意识教育活动,多举措增强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大学生主动提升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李莉.《农民收入水平与受教育状况相关性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

[2]范进学.《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制化》[J].山东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作者:赵迪 李梦迪 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