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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影子银行风险论文2篇

现代影子银行风险论文2篇

第一篇

一、影子银行概述探究

影子银行的风险传染特征及其防范措施,也需从相关理论概述入手,厘清影子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一)影子银行的概念“影子银行”最早是在美联储年度会议中出现,一些学者指出“影子银行体系”是属于在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银行系统相对应的一种金融机构,主要是指结构性投资工具以及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但由于还未对“影子银行”的定义进行统一,一些经济学家纷纷开始对“影子银行”的概念展开研究。将国内外对于影子银行的定义结合起来,即可得出较为科学的定义,即影子银行具有与传统银行相似的功能,却不会受到银行的监管,具有融资代管中介功能的金融机构。在我国主要表现为银行与信贷合作业务等。我国的影子银行实际上体系较为分散,都是独立存在的,而国外的影子银行却是一个整体。

(二)影子银行的特点与传统的银行相较,影子银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风险大。由于影子银行很少受到银行的监管,因此利率的杠杆高,假如没有得到流动性的救助,就很容出现资金断裂的现象,由此引发的风险会超过商业银行,且这样的风险是无法预料的。第二,资金的来源不稳定。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通常不是个人与企业的存款,而是融资,通过自有资金与各种投资形式等进行短期的融资,就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但资金的来源会受到市场的影响,流动性较大,来源不稳定。第三,不透明。影子银行的民间融资部分几乎是不透明的,不会将资料透露出去。由于影子银行没有受到正确的引导以及规范,一些长期处于融资领域灰色地带的地下钱庄以及非法集资等融资的规模根本无法计算。第四,利率较高。影子银行产生的利率通常是由借贷双方共同决定,正是由于借贷利率较高,促进影子银行业务范围不断的扩大。在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最高,这也促进了影子银行的规模得到了的扩张,影响了传统银行的发展。

二、影子银行风险传染特征

(一)影子银行的风险传染大,流动性强对影子银行而言,其一般通过发行短期抵押债券或是回购协议的方式在货币市场融得短期资金,并将融到的短期资金投资于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期限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匹配。当市场流动性紧缩时,这种期限结构极其容易导致流动性不足,进而引发投资者挤兑。在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许多投资银行、私募基金、对冲基金等机构就是在这种类似商业银行的资产挤兑中破产。

(二)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存在交叉传染的可能随着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界限的日臻模糊,二者之间的风险交叉通道不断打开。当前,美国及市场经济发达的国际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国家中,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特殊的载体等表外机构,深度参与了证券化过程和结构性投资这些金融活动并非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而是属于表外业务。但由于银行对其发起的表外投资机构存在隐形担保,防火墙设置存在确实,因而表外活动的风险并为实质性剥离,一旦出现危机,表外风险极有可能回到银行表内,从而使得影子银行的风险扩散到商业银行。

(三)影子银行的风险传染存在跨境转移的可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全球化特征日益显著。在此之下,影子银行日臻突破地域范围,展开了跨境经营和投资活动。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不仅提升了全球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也在全球范围内分散了风险。但这一过程是建立在资产价格稳定、资本流动平稳和流动性充裕的基础之上。一旦某国的金融系统受到冲击,资产价格下跌或市场流动性发生逆转,那么这一冲击就有可能随着资本的跨国流动影响到其他国家,甚至是全球的金融市场。

三、影子银行的风险防范对策

“影子银行”最早在美国出现,其对美国的金融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与美国相比,我国的“影子银行”也是金融深化的产物。随着我国金融脱媒的出现,影子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表内信贷的增长速度已经无法有效的反映出整个社会的资金供求情况,且金融结构也逐渐多元化,对于我国的金融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不仅能够影响银行自由运用资金的比例,增加直接融资的规模,还会增加货币流通的速度,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我国的“影子银行”始终与金融转型紧密相连,想要有效的终结“影子银行”的过度发展,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就应当安排好金融体系与“影子银行”的关系,加强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以免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

(一)控制风险,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在我国对影子银行进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关注金融经营模式的转变以及金融机构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等,重点监控影子银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在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当与整体金融体系为主,重点关注独立的金融机构与市场的相互作用等,有效的预防系统性的风险,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性。虽然人民银行具有维护金融行业稳定发展的责任,但我国对于宏观系统性等闲的预防还缺乏独立的结构来管理。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美国货币政策逐渐放宽,使影子银行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体系不断的扩张,已经具备与传统银行共同分享市场的能力,成为了金融业务中的主要参与者。随着金融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等,使银行与保险行业等的合作不断深入,增加了金融风险的传播途径,我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特点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基本一致,在分业监管的条件下,我国的金融监管基本还处于微观层面,虽然各个行业都分别受到了各自监管机构的管理,但或多或少都存在已经的盲区与重叠等现象,微观监管机构无法进行独立的判断与处理,因此我国可按照国际中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已有的分业监管的条件下建立起功能监管与以控制风险为主的监管思想,给予中国人民银行更大的监管权力,例如尽快制定一些监管标准等,并由人民银行与各个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最终实现统一的管理,促进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避免交叉,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信息不对称等是影子银行体系的主要特点,只有了解完整的信息,监管机构与市场参与者才能够有效地了解影子银行的真实发展情况,识别与平局相应的风险状态,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可见,及时获取金融统计数据是对影子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前提。此外,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后,监管机构就能够通过规章制度对于影子银行的市场准入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提升操作的透明度,全面的检测与判断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以此促进影子行业的能够有序的发展。

(三)防止跨境转移,设立相应的监管协调机制匹配近年来,一些传统的监管机构已经无法适应银行活动与资本市场相联系的环境,经常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出现经济危机以后,国际中加强了对于金融监管的建设,有效的规范了金融交易的行为,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积极地推行了审慎风险管理与其他制度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我国也应当积极的借鉴相关经验,将审慎监管与行为管理结合起来,以此规范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我国应当先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按照现有的经济形势制定新的法律,以此避免监管的随意性。金融危机的出现直接显露了监管机构没有重视对于次级贷款证券等为主的影子银行的监管,在出现危机前并没有对于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基本上主要通过柜台交易,有购买方,就能够自由的进入金融市场中。因此各种复杂的金融产品不断出现,一些以虚假信用级别产品不断的融入金融市场,扰乱了市场秩序,直至危机爆发才消除。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较好,基础资产的信用级别较高,违约的现象较少,加大资产证券化,就能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将一些在银行中存在的风险分散开来,且还能够为债券市场提供新的品种。为了有效的促进影子银行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当将行政监管转变为依法监管,增加内部控制以及外部监管,由此减少监管的成本。随着影子银行体系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跨部门等特征越来越突出,全球金融体系的关联性也逐渐加强,此时金融风险的传播途径也越来越多,速度不断提高。我国作为金融监管的主要成员,也应当参与到监管标准的完善工作中,及时地掌握监管的最新信息,确定立场,维护自身的利益。此外,在执行一些监管标准的过程中,我国应当积极的与其他国家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体系,有效的避免外部风险的打击。由于影子银行体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且建立宏观的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等活动都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与实践经验,因此我国应当适时举办一些培训活动,增强人员之间的交流,提升风险意识,全面的掌握金融活动,保证监管政策的有效性。金融行业的自律属于金融机构中较为关键的部分,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我国必须重视监管与协调的作用,银行业以及保险业等要自行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互动交流,建立广泛的监督系统,以有效的提升风险防范的效率。

四、结论

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影子银行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的新模式,虽然影子银行为填补了一些传统银行无法满足的空缺,但影子银行的快速扩张却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风险就是理财产品以及信托贷款不能兑现,假如不对影子银行风险进行防范,将会扰乱金融市场,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因此,我国应当从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设立相应的监管协调机制匹配、适当调整金融管制、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以及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几方面出发,针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为资金的投放与使用提供安全的环境,有效的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作者:徐金池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第二篇

一、衡阳影子银行发展情况

近年来,衡阳市影子银行机构发展迅速,机构数量逐年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货币政策趋紧的大环境下,部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将需求转向影子银行体系,助推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壮大。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2013年末,衡阳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7家,其中国有控股2家,全民营资本5家,注册资本均为1亿元(含)以上,总注册资本9.04亿元,从业人员160余人。总资产13.8亿元,比去年增长2.3亿元,总负债2.6亿元,总利润0.67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7.4%,资产利润率5.3%,成本收入比33.3%,资产负债率18.8%。目前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农商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17家机构,总授信额度达到64.1亿元。2013年全年新增担保业务406笔,新增担保额41.56亿元。到年末,在保业务453笔,在保余额38.08亿元。担保客户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养殖种植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与仓储业等16个行业。新增的担保项目均为中小企业项目,其中:涉农客户22户,金额2.7亿元。

(二)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末,衡阳市小额贷款公司已开业18家(另有8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筹建),注册资本11.65亿元,从业人员285人。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增加4560.53万元,增长35.85%;纳税3496.64万元,增加1533.67万元,增长78.13%;净利润6609.03万元,增加1141.78万元,增长20.88%。2013年末,衡阳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2.8亿元,新增4.2亿元,增长48.84%;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397笔、金额22.3亿元。从投向上看,中小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支持对象,两项贷款合计占比超过贷款总额70%;从单笔金额看,累计投放贷款100万元以下的603笔,占贷款总笔数43.16%,其中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单笔贷款最低额度为6600元;从信用方式看,以信用保证贷款为主,累计投放信用和保证贷款占贷款投放总额77.26%;从贷款期限看,以短期贷款为主,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1316笔、20.3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91.3%。

(三)典当行目前衡阳市共有典当公司16家,其中县市7家,到2013年末,衡阳市16家典当公司总注册资本17025万元,从业人数174人。经营情况如下:2013年,共发生典当业务438笔,典当总额31709.39万元,其中动产典当12950.39万元、房地产典当11095万元、财产权利典当7664万元;利息及综合服务费收入总额1276.4万元,其中动产业务收入335万元、房地产业务收入720.01万元、财产权利业务收入221.39万元;上缴税金292.86万元,税后利润292.86万元。有4家典当行在2013年出现了亏损,合计亏损64.69万元。

(四)民间借贷市场衡阳市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一是据我们对20家企业和10户家庭的民间借贷监测发现,民间借贷的资金量、笔数及借贷成本均呈缓慢增长态势;二是“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的民间投融服务中介全市87家,其中城区43家,融资余额约9亿元,其业务呈快速发展之势;三是2014年初成立衡阳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网络借贷平台(P2P)“新润资本”,融资发生额938万元,投资者有200多人,已服务7家企业。

二、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主要风险

(一)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一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拨备不足。衡阳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拨备存在两大问题:

1、风险拨备不足。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应按贷款增量的1%计提拨备,但衡阳小贷公司存在因经营需要少提或不提拨备现象,造成风险拨备不足;

2、计提拨备充当贷款资金发放。目前,衡阳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计提拨备仅停留在账面上的现象,实际计提拨备已充当贷款资金被发放。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拨备不足,拨备资金不实,一旦出现风险,很可能因拨备难以覆盖风险资产而导致经营中断。二是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按照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应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承担一定的比例责任。但实际操作中,风险并没有在担保公司和协作银行间分散,大多数担保机构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一旦出现代偿,担保公司的经营会出现较大困难。目前,衡阳担保公司在保客户涉及16个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担保责任余额占比60%以上,各担保项目基本上有充足的反担保措施,基本能覆盖担保金额。2013年,耒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现了代偿情况,代偿金额为1000万元,目前,正处理客户的抵押物用于偿还代偿金额。

(二)经营行为欠规范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不规范。从风险控制角度考量,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不应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衡阳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普遍较高。同时,据了解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与借款人签订私下合同,约定高利率;也有通过增加手续费等做法,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二是存在道德风险隐患。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民间投融资公司等影子银行机构主要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参股,在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在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风险行为,存在道德风险隐患。如,部分担保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利用担保放大倍数,从银行中套取数倍于自己出资的资金;另如,由于投资客户无法准确监测投资资金流向,加之部分民间投融资公司与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同一股东控制,在担保公司需要资金时,可以通过民间投融资平台公司解决。

(三)影子银行对银行体系的风险传递一是目前传递效应不大,但未来有增强趋势。从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及民间投融资平台的发展趋势看,虽然上述几类机构目前没有向正规金融体系融资,但其扩张需求比较大,在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从银行体系融资的需求较为强烈。二是民间借贷市场对银行体系形成的风险传递。2011年以来,信贷额度趋紧,民间融资行为逐步增多,大量企业和个人开始涉足民间融资领域,民间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迅速。目前看来风险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一些资质较好的企业以较低利率在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再通过民间融资渠道,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

2、部分企业在银行获得的贷款不足以满足其资金需求,高息借入民间资金,一旦高利率的民间资金成本使得企业难以为继,势必影响其在银行的贷款。

(四)主要风险指标分析一是从典当行角度看。三个量化指标,主要反映典当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综合利润效率。不难看出,三个量化指标与合理值有一定的差距,且较上年均有一定幅度的回落。近年来,典当行的业务受到小贷公司及民间投融资公司兴起的冲击,加之自身业务范围的限制和资本金总额偏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典当公司市场占有率缓慢萎缩,资金利用率及综合利润率也逐年走低,尤其是综合利润率,离10%的合理值差距甚远。二是从小贷公司角度看。到2013年末,衡阳市各小贷公司不良贷款余额7825.66万元,同比增加7436.66万元;不良率5.5%,比去年增加了5.07个百分点,从总量上看,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增长相当迅速。

(五)影子银行对宏观调控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是存在诱发金融风险的可能。影子银行在过去几年对信用创造的作用很大,对流动性极其依赖,其运作在金融动荡时容易丧失再融资功能,使得金融市场的整体流动性大幅萎缩,导致整个信贷市场的系统性危机,从而诱发系统性风险;二是增加了制定货币政策的难度。影子银行体系的资金运行大多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其融资规模和资金投向难以准确统计和判断,可测性和可控性都较差。同时影子银行体系的活跃还势必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对央行的基础货币调控及货币供应调控也有潜在影响,增加了货币政策制定的难度;三是削弱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1、影子银行创造的流动性扩大了货币供应量,使社会上流动资金持续增加,对央行稳定物价形成一定压力。

2、影子银行资金的逐利性,使得其大部分资金投放于高利润投资,可能导致资产泡沫,加大了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不利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3、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部分行业在商业银行受到限制的融资需求却可以在影子银行得到满足,导致央行信贷投向调控政策的目标受到影响。

三、政策建议

(一)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构建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部门参与,以发现系统性风险为目标,预警和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为关键,及时发现金融体系脆弱性,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实施过程中,一是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与监管体系;二是要为宏观审慎分析管理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统计体系;三是尽快开发并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及杠杠率的动态调整方法;四是系统研究影子银行对政策调控的影响,改进货币政策调控方式,提高政策调控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促使影子银行体系产生的外部风险内部化。

(二)强化影子银行体系与正规金融体系的风险隔离一是建立正规金融体系和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防火墙。如对表外的业务提高资本金或拨备要求,严防商业银行表内资金变相流向影子银行体系等。二是加强正规金融体系内部风险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内部风险管理,严格禁止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民间金融活动,密切关注贷款客户是否涉及高息民间借贷情况,避免风险从民间金融体系传递至正规金融体系。三是要循序渐进推进金融创新。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在强调原始基础资产真实性的基础上,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严控杠杆倍数,防范影子银行风险通过金融创新活动传递至商业银行。

(三)完善影子银行公司治理,加强风险内控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利约束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等,实现影子银行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完善。二是要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稳健经营。三是要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对高管实行问责制,防止其为追求超额利润而对风险过度承担。四是提高对影子银行机构的经理人资质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