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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精选

科技道德论文

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第1篇

一、科技道德是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及决策活动中用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科技与道德是人类观念文化的两种不同形式。科学是反映客观事实和规律的知识体系,以真为目标追求,具有认知功能;技术是为某一目的共同协作组成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科学回答的是“是什么”、“为什么”;技术回答的是“做什么”、“怎么做”。科技作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经验、技能、知识的结晶,对社会经济及结构、劳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越来越大。马克思早就指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1]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善为目标追求,具有规约的功能。科技与道德是有区别的,但确认这种区别,并不意味着否认科技与道德之间的关联性,科技与道德之间存在内在一致性和融通性。科学精神和人本精神是科技道德赖以建立的两大精神支柱。这两大精神是实质,是灵魂,统摄各种规范;规范是两大精神的合理延伸,无一不体现着科学精神和人本精神的内在要求。科学精神是一种理性化的人格气质,是人类在探求未知、追求真理的创造性活动中,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具体说来科学精神包括求实、求真精神、勇于探索真理和捍卫真理精神、怀疑批判精神、宽容精神、创新精神等。科学精神的精髓在于追求真理和求实求真。如何追求真理?我国著名科学家竺可桢早在1941年发表的《科学之方法与精神》中就明确而具体地阐述了科学精神是:“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不计利害”才能求实求真。从科学产生直到永远,科学精神的不竭的生命力和魅力就在于此。怀疑批判精神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基础上大胆怀疑,不迷信、不盲从权威,敢于“扬弃”,这样才能使科学事业不断吐故纳新,永葆青春和活力。宽容精神是指这样一种情况,科学研究过程中存在种种不确定因素和复杂情况,一时一地的实践难以准确证实或驳倒某种理论,实践和理论都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需要给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而不要在没有充分依据和条件不成熟的时候武断下结论,不容许“只我一家,别无他店”的霸道作风,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精神是指不要总是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当条件具备时要有新的发明与创造,提出新颖的、独到的、与众不同的新观点、新方法,这样才能使科学事业生生不息。如果说传统的科技道德主要是学术道德,那么,它在当代又开出了新的花朵———为善的道德,科技道德中的人本精神其基本的伦理原则是:科学技术必须服务于人的福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进化。学术道德体现的是研究主体对科学的责任,旨在求真,有利于客观真理的创新和进步;为善的道德体现的是研究主体对人与自然的责任,旨在求善,有利于增进人的福利,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科技为善的道德是时代的产物,尤能体现科技伦理学的现实意义和勃勃生机。科学精神与人本精神是科技道德的两大精神、两种灵魂,其间的关系如何?科学精神是求真,人本精神是求善。追求真与善是科技道德、也是科技活动本身的全部意义。求真是手段,为善是目的;求真侧重于过程,为善侧重于目标。科学精神与人本精神的内在联系类似于手段与目的、真理与效用之间的联系,其相互依存,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在理论上强调科学精神与人本精神的内在一致性;在实践中倡导科技工作者集科学精神与人本精神于一身,既要讲求学术道德,也要讲求为善道德,既要为科学负责,更要为人类的福利、和平和发展负责。在科技活动中,不坚持科学精神就不能实现人本精神;离开了人本精神的科学精神将失去人性的光辉,变得苍白甚至扭曲。人们为什么敬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等伟大的科学家?不仅是因为其科学成就卓著,还因为他(她)们具有高尚的人格和深切的人道主义情怀,垂范于科技共同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只有达到对科学精神和人本精神深刻的理解和发自内心的认同,才可能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科技良心,升华为一种神圣的社会责任感,彰显出科技道德的自律功能。

二、科学技术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武器,它本身并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但是,科学技术事业是一种活动,科技工作者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并对社会产生影响和作用。在此,科技工作者必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自然和他人之间的关系,从研究的目的、课题的选择、论文的发表,直至成果的应用等等,都存在着许多伦理道德问题。它要求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优良的科技道德,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许多国家都认识到,在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依靠科技的力量是不可想象的。美国政府曾宣称:只有对任何国家都保持技术上的优势,才能确保美国的安全。新世纪是实施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时期,要求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地位,不断增强我们的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科技道德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任务。科学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特殊部分,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一直都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有利杠杆。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每一次突破与进展都给人们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带来新的希望和曙光。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两次科技革命开启了伟大的科技变革时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表明,科技在创造人类文明,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产生了与之俱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它好比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极大地改变着社会生产力,更新着社会经济结构,不断创造着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另一方面又带来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的生命的摧残,以及利用高科技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既然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兼有正、负效应,那么,具有理性控制能力的人类理所应当对之进行道德的规范和导引,以兴利除弊、扬善抑恶。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技发展迅猛,超过了过去数千年的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日益缩短。调查表明,18世纪周期约为100年;19世纪为50年;一战前为30年;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为16年;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更新产品只需5-8年,甚至2-3年。但是,科技的发展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其中大多数体现在伦理道德方面。首先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随着热带雨林的过度砍伐、土地荒漠化形势日益严峻、许多稀有动植物的相继灭绝、臭氧层空洞、海洋污染、酸雨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人类才开始认识到自己的生态环境在恶化。其次,生物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基因技术的进步又使基因隐私、基因歧视等问题日益突出,防患于未然,避免引发诸如二战时期的“优生运动”在我们今天看来并不是危言耸听。克隆人的争论、人体芯片植入和人造子宫技术的应用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变化,这些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给社会、他人、全世界、全人类带来道德上与法律的冲突。再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又引发出许多网络问题,据调查显示,全世界每20秒发生一次黑客袭击事件。美国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我国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损失也多达数亿元。科技的进步不能以牺牲一代人或几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所以,科学自由必须在一定的道德规范下实现,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2]许多科学家在反思之余大声疾呼:“科技工作者一定要有道德良心!”正是由于许多科学家认清了自己科学活动的社会后果,明确了科学研究的道德责任,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第五次大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对科学家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更详细的规定,要求科学家保持诚实、高尚、合作的精神和为世界公民献身的道德使命,防止科学的错误应用,重视与发展科学技术所具有的人性价值。超级秘书网

三、在高科技时代,科技道德引起人们前所未有地关注。大学生掌握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知识,无论将来成为专职科研人员,还是走入社会成为各项技术的应用者,都是科技高速发展的新世纪的领军人,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引下,大学教育不光要教给学生改造世界的本领,更要教会学生驾驭这把“双刃剑”的功夫。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科技道德教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世纪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科技道德教育主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造福人类,奉献祖国。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推进社会文明,为人类谋幸福。古往今来,许多科技工作者正是抱着这一崇高目的来从事科技事业的,可以说为人类社会造福是发展科学技术的根本宗旨。热爱祖国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文化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向前发展的巨大力量,作为一个有德性的科技工作者,都应以报效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第二,勤于探索,勇于创新。勤奋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品格,一个人要想在科学上取得成就,必须勤于探索。科学劳动是探索未知领域的艰苦劳动,充满艰难险阻。正如马克思所说:“在科学上面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3]勤于探索是取得成功的阶梯。第三,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科学的根本就是事实,科学研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所以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品德。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学科的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导致科技的整体化综合化趋势日益加强,这就要求科技工作者要有集体协作精神。事实上,我国许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就,如核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宇宙航天器、人造地球卫星、人工合成胰岛素、水稻杂交等等,无一不是集体协作的成果。在集体协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性,把集体的智慧和个人的创造性紧密结合起来,争取智能的最大化。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3卷第664页.

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第2篇

1.两者内涵。科学技术是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主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进行研究和探索的一种活动,是发现和发明的统一体,它的最高目标是求真。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它为人类的行为提供一种规范和准则,并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它是通过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起作用的。情感、美好、幸福等一切“善”是道德存在的力量之源。科学技术与道德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是真善的关系,两者的完整结合必然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可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矛盾正在日益凸显。

2.两者关系。在中外思想史上,对于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关系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一种是科学技术与道德相斥论。持有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科学与道德是对立、排斥的关系。他们认为科技的发达只会给人类带来更多灾难,与此同时也将伴随着道德底线的降低和道德思想的堕落。另一种则是培根等学者支持的科学决定论。他们认为科学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而科技的成熟自然会给人类带来益处,从而进一步提升人们的道德素养。他们把科技进步看作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上述两种观点有些片面。科学技术与道德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科学技术是人类所积累的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行为及其规律,而道德,则是反映人自身的行为规范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二者被赋予不同的社会功能,并存在于不同领域。科技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使得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观念得到提升,道德情感得到升华,并促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与规范。而进步的道德观,也在精神力和文化观上积极推动和支撑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互利共生。因此一方面,我们决不能因科技革命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而对社会的道德教育持悲观情绪,持无所作为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会自然改善和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这会导致对伦理道德教育的忽视。总之,我们不仅要瞩目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而且还应当重视通过伦理道德教育使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有长足的发展,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科学技术对道德的影响

1.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利处。科学技术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它的发展使人们传统而保守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得以改变,并逐步地渗透进道德情感中,使之得到升华,人们的价值观渐趋科学、合理,并促进了智慧的生成,进而带来了很多创新,又进一步带来了科技的更新与社会的发展。

2.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危害。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科学技术所表现出的工具理性转化为操纵人类一切生活的手段时,人自身也成为工具理性所任意摆布和支配的工具,人为物所奴役,失去了各种精神的追求。于是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计算机的兴起与网络技术的繁盛,使得世界越来越虚拟化、隐蔽化,网络的不真实引发了很多道德伦理问题,如网络欺诈、网络色情……青少年更是整日沉迷在游戏与聊天中不能自拔,甚至出现亲情淡化冷漠现象,更有甚者走向自杀。网络像一根纽带,联系着人们的方方面面,但也像一堵墙,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疏远。生物技术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伦理难题。基因技术使人类揭开了遗传的秘密,也为人类疾病的医治带来了希望,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相当多的问题。人们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克隆人的商品化、商业化,还有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人们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心灵的空虚、恐怖、焦虑和绝望成为了当代人的精神面貌。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运用得是否得当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它的工具理性价值必须有一个正确导向才能使自身优势实现最大化、最优化。而伦理道德正是这样一个人文精神工具,所以,我们应当用伦理道德去关怀科技,对它进行规范和导向,才能使其真正服务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三、如何进行人类伦理道德教育

1.从知识出发,形成哲学思维方式。正确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精神武器。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说过:“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这一点已为科学发展的事实所证明,我们应当努力使这种“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成为人们普遍掌握的思维形式。只有掌握辩证的思维方式,才能正确认识、说明和把握以空前速度向前发展的客观事物,才能认识任何事物都不是永久不变的,从而树立变革的观点和革新的精神。不能把任何一种知识奉为绝对真理和固定的信条,除按常规一点一滴积累以外,还要打破旧规范,树立新规范。我们应具备辩证法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想,使自身具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也要加强马克思主义道德研究,并对西方的道德思潮加以选择性地吸收,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第3篇

现代科学技术与舞台的完美融合使得舞蹈艺术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舞蹈的表现与想象空间也更加广阔。借助高科技的力量,通过大量使用各种新型舞台器具和装置,使整个演出丰富精彩,富于变化,充满奇思。如自动传感器就可以接收并感知舞者在时空以及速度、力度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并且将这些变化发射出去,这样就能够制造出意想不到的舞台效果,让观众耳目一新。另外,诸如幻象仿真技术等高科技手段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在舞蹈艺术之中,从而使表演更增添几分灵动。目前,欧美国家的一些作品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如《无声的呐喊》等。在这些作品中,高科技手段的运用使舞台表现力异常丰富,甚至可以将有限的舞台空间瞬间放大或缩小,从而实现时空转换。这样的视觉效果给观众带来的冲击和震撼相当大,难以用言语表达。我国虽然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也开始了一些积极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2011年12月由中央芭蕾舞团全新创作的中国版《胡桃夹子》就以其超豪华演出阵容为广大观众奉上了一场世界顶级水平的芭蕾舞盛宴。在演出过程中,魔幻的舞台效果带给观众全新的视觉感受。比如,当小姑娘团团进入梦境后,中国式样的房子和家具都开始飘动,以年为代表的怪兽和以虎为代表的生肖也打斗起来,这时,胡桃夹子从魔术箱中变出来。总之,现代舞台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得新版《胡桃夹子》的舞台更为热闹,也更具有魔幻的感觉。在舞蹈表演艺术中,光与空间一直都是重要的组成元素,科技手段的运用也为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使现代舞蹈形式更加丰富多彩,舞蹈表演也更具表现力和感染力。

自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编舞家MercerCunningham推出第一个舞蹈与影像相结合的表演之后,艺术家们在这方面的创作热情愈发高涨。但是在过去,大部分创作者都只是选择影像作为背景。而现在,随着3D、4D动画技术的发展,科技与舞蹈不再是从属关系,已成为了紧密相关的共同体。舞蹈短片《Nuance》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成功,正是因为在其表演中,男舞者LucasBoirat尝试用自己的身体曲线和力量与背景中的各种集合光线进行共舞。在黑暗的舞台背景中,神秘的光束与舞者肢体的灵动相互交融,神秘而动感。在这个舞蹈的编排过程中,首先是导演要设计好舞者的各种动作,进而构思如何使这些动作与背景中的集合光线图实现共舞;其次,在黑暗中将编排好的舞蹈动作进行立体拍摄,并且用专业技术将舞蹈动作抠出,以备后期制作光束图像;最后,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要为舞蹈配上恰当的音乐,以便营造出震撼的视听效果。可见,各个环节的设置都至关重要,各种配合也都缺一不可。

二、基于科技的舞蹈训练与创作

对于现代的舞蹈训练及创作而言,用计算机等各种先进科技手段进行辅助,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表演效果也更好。舞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舞者的肢体语言来表达思想和情感。当然,人体动作是比较复杂的,是一种三维立体空间运动,因此不可能像乐谱那样简单、明确地表现出来。所以,有一种观点认为舞蹈艺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给舞蹈艺术的创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计算机专业人员可以将舞者的舞蹈动作输入电脑,这样舞者就可以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边看边进行动作的修改。同时,计算机还可以存储舞者的表演,以便舞者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进而不断提高自己的表演水平。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舞蹈创作者以及表演者对计算机的依赖也逐步增强,尤其是3D、4D技术的广泛运用,让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创编舞蹈成为了可能,由此也创造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

三、基于科技的舞蹈科学

如今,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快,在舞蹈艺术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舞者在观念上不断强化“尊重身体”的训练理念,科学化训练的目标逐渐明确,这些又成为了医学、心理学等各个学科与舞蹈相互影响的合理促进因素,生命科学也已经越来越多地开始深入到舞蹈表演之中。舞蹈与科学的相互融合是教育科学同舞蹈艺术相结合的一种重要体现。舞蹈科学对舞者的作用是巨大的。首先,可以延长舞者的艺术生命,其次,可以使舞者对舞蹈进行更加完美的诠释。当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舞蹈科学发展相对较晚,但在最近几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重视舞蹈科学的重要作用,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在这些研究者中,既有相关的科研人员,也有舞蹈教师、舞蹈演员等,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研究队伍,还是研究规模,都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专业性也越来越强,涉及的学科和内容也越来越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舞蹈艺术逐渐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特点,尤其是科技手段出现在了许多的舞蹈作品中。如今,计算机编舞已经成为现实,同时,互联网的高度发达也使得网络舞蹈的形式日益丰富,各种高科技手段让舞蹈艺术的魅力更加巨大。

四、合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从前面的分析不难看出,现代科技手段在舞蹈艺术中的运用已经非常广泛。但不可否认,这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舞蹈艺术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弊端。例如,就舞台布景而言,在现代科技手段的影响下,舞台布景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其所带来的装饰和渲染效果也更强。但是,从目前国内的很多舞蹈表演来看,人们对舞台布景过度重视,反而忽略了其他更为重要的方面。很多设计者过于重视舞美设计,却忽略了舞蹈的精髓与灵魂,如舞蹈的美学表达与舞蹈创意等。在此情况下,观众看到的只是舞台上璀璨的花灯与布景,至于舞蹈所要表达的主题和内涵,却完全感受不到。本来,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对舞蹈艺术而言是一件好事,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这也是必然的事。但在使用这些现代科技手段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舞蹈所要表现的主题和内容,如果选择不恰当,不但不能为舞蹈表演增添艺术魅力,反而会显得奇怪,让观众感觉不伦不类,同时也是对科技资源一种浪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技手段是为舞蹈艺术服务的,是为了让舞蹈更加赏心悦目,让观众进入舞台效果与舞蹈演员完美结合的优美意境之中。而在现代社会,由于高科技手段的大量使用,使得舞美创作中的人文精神逐渐缺失,而舞蹈设计的灵魂又恰恰在于人文精神的展现与表达。因此,舞蹈艺术不仅仅要“悦目”,更重要的是要“赏心”,舞蹈创作还是应该以舞蹈的主题思想和中心人物为主,而不能一味偏重舞美。并且,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舞台美术无论是在美学表达方面,还是在作品创新方面,都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发展与提升。毋庸置疑,科技已经成为现代舞蹈创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这把双刃剑,如何克服弊端,使其更多地发挥积极作用,是所有舞蹈设计者与表演者应该共同思考的问题。只有克服现代科技给舞台带来的弊端,舞蹈艺术的独特魅力才会充分表现出来。科技在舞蹈艺术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大,其所产生的效果越来越明显,带给观众的震撼也越来越强。

但是,我们对此依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舞台科技虽然给我们带来了视听上的震撼,但它仍然是为舞台艺术服务的,绝不能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无论是何种科技手段,绝非多多益善,点到为止的效果是最佳的。舞蹈科技的运用既要有投入方面的考虑,同时还应该保持绝对的理性。舞台科技的内容异常丰富,包括声、光、电以及各类材料、设备、机械等,这些因素在舞台美术的创作中参与是否适度,能否转化成艺术元素,恰到好处地发挥作用,是否能获得最佳的舞台效果,都无一例外地存在着理性的指数。另外,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势必会成为舞台演出的表现语言之一。毫不客气地说,在当代的一些舞台表演中,对科技手段的滥用已经成为制约舞台艺术整体创造的重要因素。因此,舞蹈艺术工作者务必要摒弃“戏不够,景来凑”以及“景不够,雾来凑”的思想,因为诸如此类的表现手段如果仅仅是为用而用的话,就与最初的目的南辕北辙,也就根本不可能成为完美的艺术语言,进而表达出舞蹈所要表达的主题与情感。从这个意义来说,在舞台表演中,科技手段的运用务必要根据实际情况理性考虑,确实需要就用,如果不需要就不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物尽其用。

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第4篇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集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相长至关重要。一方面作为教学过程主体的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说服力、感染力,提高育人实效;另一方面,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又必须注意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特点,掌握正确的修养方法,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培养良好的道德意志和行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具有综合性。应坚持课内教学和课外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进行学习,寓教于课堂讲授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之中,充分体现教育方法、途径的综合性特点。尤其要重视社会参与性,要开辟多种渠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社会调查、服务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能力。在教学中还要充分利用影视资料、多媒体等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使用图、文、声三维传递信息,使教学更加快捷方便,直观真切,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在过去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重视课堂讲授的艺术性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在坚持课内教学与课外教育结合、课堂讲授与第二课堂结合,落实教学的实践环节等方面却显薄弱。因此,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

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含义

从词源看,“方法”的英文是“method”,德文是“methode”,该词源于希腊文“methodos”,其意为“某种事物的‘引申’”,“某种事物的内在逻辑与结构的‘追踪’”。什么是方法?概括地说,方法是指向特定目标、受特定内容制约的有结构的规则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称之为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总称。具体讲,教学方法是指向特定课程与教学目标、受特定课程内容制约、为师生所共同遵循的教与学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它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规范体系。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标之间起着中介桥梁作用。教学内容能否完成,教学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和更新越来越快的今天,为了把越来越多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就需要有现代化的、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具有层次性。首先是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其二是普通教学法,适用于各科教学的通用方法;其三是各种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就属于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己与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体验、评价、对照、内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动机,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个大类,既是辅助课堂讲授的重要方法,又是延伸课堂教学、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修养的重要方法。

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教育学依据

教学方法受特定的课程内容的制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实施实践教学法是由该课的课程特点、教学内容与目的决定的。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早在1916年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就深刻地指出:方法与教材是统一的——方法总是特定教材的方法,教材总是方法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教学的启发性原则。启发性教学原则是任何教学方法都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它应该贯穿于各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法,要求教师超越传统注入式教学的“主—客体”对立的狭义认识论框架,克服单一的教师主体观的缺陷,树立“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的主体互动观念,将教师和学生置于教学活动中平等的主体交往的地位,注重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发挥,建立相互尊重、理解的新型师生关系和融洽的教学心理环境等等都体现了教学的启发性这一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学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引发了一场教育教学思想的革命,推崇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确立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即教育教学应培养全体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新人,同时充分满足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实现教育的两种功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表现为教师创设的道德实践情景必须针对学生实际,要不断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找准学生关注的热点,存在的疑点、难点,把教学要求与学生需要结合起来,为学生发展服务。在实践教学中,教师要把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将理论用于实践。使学生由“知识容器”变成追求真知、道德和情操的能动主体,学生不只是做笔记、死记硬背,而必须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作出判断,形成观点,在这一系列主动行为中,学生逐步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向主动寻求知识。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还体现在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高度评价,对学生独立思考与自我教育能力的根本信任。结构主义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杰罗姆•S•布鲁纳(JeromeSeymourBruner)反复强调,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客体,而且是认识的主体,因而教育者最好不要把学生当成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因为任何人不论是认识一个图式还是掌握一个概念,不论是解决一个疑难问题或是发明创造一个东西,都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在他看来,人的认识过程正是通过主动地把进入感官的事物进行选择、转换、储存和应用,才得以向环境学习、适应及至改造环境的,因此他强调教师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地探究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还体现“贴近生活、回归生活”的现代德育走向。当前各国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的共同走向是贴近生活,回归生活,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将学生带进现实世界,激励学生努力去交往、创造、劳动;激励学生去生活、体验、经历,敢于开拓生活视野和生活内涵,在追求美好生活中提升自己的生活境界,获得个人德行的完美。学生的生活领域很广泛,面临的生活问题很丰富,也很具体。学习是在校大学生的社会义务,但学生中普遍存在学习目标模糊、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坚持性不够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运用实践教学法可以帮助、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并将之具体化、层次化。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也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引导。

科技道德论文范文第5篇

科学道德科学道德失范道德约束力科学精神

科学道德是人们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指导科学技术工作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正确处理人和人、个人和社会、个人和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衡量科学技术工作者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准。科学道德在古代已有萌芽,在近代开始形成并相对独立化,而在最近几十年里,科学道德新问题受到全世界的普遍关注,追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条是科学探究中道德失范行为日益严重,引发科学道德危机。

这里提到的科学道德失范是指在科学活动中违反科学共同体所公认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思想、感受和行为。它包括伪造学历、伪造工作经历;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稿两投甚至多投;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这些失范行为不仅在自然科学探究中大量存在,在社会科学探究中也极为普遍。这些严重影响了科技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信任,破坏了科学探究的纯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科研水平和科技竞争力。

面对上述表现各异、数量众多的科学道德失范新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探索其产生的原因就显得极为必要,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道德约束力的削弱

所谓道德约束力,既包括内在的道德约束力即科学工作者思想上的自觉约束,又包括外在的道德约束力即科学共同体对违反规范行为的制裁。功利主义的继续人穆勒在论述道德约束力的理论时就注重道德的自觉性和道德良心的培养。他指出,“一切伦理体系的最后约束力是我们自觉心中的一种主观感情”,这种主观感情就是良心。“人要做违犯我们是非标准的行为必定要冲过这个感情的重围,并且假如我们终于违反这个标准,这团感情大概后来要变成了悔恨,而重视于心上”。从穆勒的论述中可见,内在的道德约束力必须通过科学工作者内心的力量来起功能即对真理的追求和对良知的敬畏。这种内心的道德力量的形成,必须由科学工作者通过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检查,自觉地将科学共同体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规范内化为内心的道德法则。不过,在这内化的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科学工作者的思想境界、文化背景等内外条件的不同,致使形成的内在的道德境界、道德情操也有高有低,而在这种低的内在道德情操支配下的道德行为的选择出现偏差,做出越轨行为,就不足为怪了。就像现在报纸披露的大量的剽窃、抄袭事件等。而且,由于内在的道德约束不具有强制力和威慑力,固很难达到扬善惩恶的效果,必然更加削弱现实中科技工作者对科学道德责任实际承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外在的道德约束力是科学共同体通过舆论制裁、经济制裁等来引导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等方面发生变化,自觉地实践道德行为和习惯。现在有些国家在科学共同体内制定了一些较为严厉但大家都自发遵守的行规,谁违反了将失去诸如申请课题、加入团体协会、参和评奖、在专业杂志上,严重者被开除等,以此来减少越轨行为的发生。不过,尽管最近几年来媒体揭露了大量科学不端行为,但大多时候是遮遮掩掩,语言不详,连违规者的名字都不敢提。更为严重的是,在许多情况下,科学不端行为暴露并被披露后,某些权威学者或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本着家丑不可外扬和事属小节的心态,对这种恶劣行为不但熟视无睹,不予处理,而且极力袒护,更有甚者反过来对被侵权者予以“制裁”。这些情况又给其他作弊者以心理上的侥幸,致使剽窃、伪造者越发大胆起来。因此,以舆论制裁和经济制裁为主的外在道德约束并没有达到其约束效果。

2科学精神的匮乏

一般而言,科学精神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学精神包括一系列的科学规范和科学要求,也包括科学价值观等。狭义的科学精神是指科学探究上的求真、求实的精神以及批判的怀疑精神。科学是探究探索和把握事物的规律的,而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要求科学工作者尊重事实,在工作中占有资料、充分论证,对科学实验工作的每一步骤都要严格、周密、细心、慎重,要反复论证数据的准确性。在对待科学成果时,要客观、不夸大,而且要尊重别人的成果,正确对待荣誉。现在有许多科技工作者在探究中对实验数据进行筛选,只挑选或发表那些对自己的探究有利的“最佳”结果。在对待科学成果时,进行虚张宣传,动则就用“国内先进”、“国内首创”、“国际先进”、“国际领先”、“填补空白”等褒扬词语。其实,不管有多大创新,总是以前人或他人的成果为基础、前提、出发点的,借鉴、引证他人的观点和材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一定要明确列出援引过的著作、论文、技术资料或注明出处,这是对前人劳动成果的最起码的尊重。许多伟大的科学家都是这样做的,达尔文就曾说过摘要:“假如没有以往那许多可钦佩的观察者们所收集的大量材料,我决不会写出那些书来,而且也不会在公众的脑海中留下任何印象,因此,光荣基本上是属于他们的”。这些科学家们所表现出来的崇高的科学精神很值得现今的科技工作者们学习。

科学探究还要求科技工作者不应该只会躺在现成知识上重复咀嚼他人的理论成果,而要有批判的怀疑精神。英国科学家毕尔生曾提出摘要:“在我们这个本质上是科学探究的时代,怀疑和批判的优势不应被视为绝望和没落的征兆,它是进步的保障之一。”科学的历史是在真理和谬误不断斗争中壮大的历史,科学熟悉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因此科学的怀疑就成为科学探究的起点。不过,由于中国文化长期以来强调以古代传统和即定原则为规范和标准,对于那些封建伦理,人们视为最高原则,只强调遵守,不答应怀疑。在这一传统的统治下,人们的思想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对权威的依靠和信任,怀疑精神无法耕植于大众。

3功利主义的泛滥

功利即功效、效率及便利。即在科技活动中,行为主体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益。科学的功利观是科学探究的一个动力,一种催化剂,也可促使新的科学探究迅速投入到实际运用中去,促使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改变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和此同时,科学技术本身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因而,由培根等学者发展起来的科学功利主义得到人类的支持和拥护。不过,由于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行计划经济,个人利益被禁锢起来,片面强调集体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人们的科研积极性。而现在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思想上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矫枉过正”,又出现了过分强调科学的功利性的趋向。再加上现今社会大环境是,以追求物质利益和生活享受为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变化,人性中本身固有的贪图享乐的欲望被不断激发、膨胀。而作为社会群体一部分的科学工作者自然也不能超脱于这一社会环境之外。某些科技工作者在许多不正当的甚至是邪恶的物质享受、权力诱惑前,“暂时”的丧失或“永久”的出卖自己的科学良知,似乎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前些年曾有一所知名大学的几位教授,公开宣称他们亲眼目睹了水可以变成油,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将其称作“中国继四大发明后的又一大发明,将对世界文明产生划时代的意义,”直到一起经济案件的发生,才彻底揭开了“水变油”的骗局。这种闹剧的产生,归根结底他们不过是为了“名”和“利”而已。

4科研管理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在科技工作者的考核制度、评价体系等方面,现行政策和实际情况严重脱钩。在实际运行中缺乏合理的科学评价体系和办法,缺乏良好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缺乏学术民主和学术争鸣的氛围。在对科学工作者的考核方面,现行的考核标准一般都是以的数量来统计,《科学》杂志登多少篇、《自然》杂志登多少篇等等。科技工作者为应对考核,经常将本可以写成一篇好的论文拆成多篇,论文数量凑足了,质量却下来了。在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方面,评价体系存在着以下弊端摘要:一是因评价者水平不同导致评价结果各异;二是评价人有时因为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及人际关系等因素影响评价工作;三是评价人滥用职权,利用工作之便拒绝接受同行竞争者的论文,或推迟发表竞争者的论文,甚至将他人的论文或探究计划的信息占为之用或传递给他人;四是评价中存在着“马太效应”,有的评价人对闻名的专家、学者过分迷信,认为他们的科研成果都是高水平的,对他们所提交的成果审查只是过过场而已,而对未成名的科技工作者的成果则予以贬低,缩小其影响。这些不良的科研评价误导了科研实践,助长了科技界的越轨行为。国外针对上述新问题制定了很多规定,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严格规定了评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义务包括保密义务、明示原则、明确责任等。遗憾的是我国至今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出台,以致对某些人的失范行为一直停留在纸面声讨和旧事重提上,没有给失范者以真正有力的打击,对道德堕落现象显得难有作为。

5法制不健全

科学不端行为中的抄袭剽窃、学术造假等都是对他人精神财富的非法无偿占有,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对这种个人不能自律,单位和行业又管不了或不愿管的违法行为,只能找其他地方来管,这当然就是法院。比如,法院可以根据著作权法来审理剽窃新问题。不过,理论上虽是如此,但现实执行起来却有很大的出入。虽然著作权法规定了对抄袭、剽窃行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0元人民币,但在实践中则极少执行。况且这区区几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和其利用不端行为所获得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相比简直微不足道,难以起到惩戒功能。而且,还有许多的科学不端行为目前法院或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法治有待健全。

以上对引起大量的科学道德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探索,但要真正的遏制这些失范行为的发生,就不仅要从健全立法、完善管理体制这些硬件入手,而且还要加大软件建设,对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道德教育,倡导先进的科学文化,提倡良好的科学实践,让科技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保持洁净的心境和高尚的情操。奉献精神、协作精神以及不怕艰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才是科学家的本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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