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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评估报告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范文第1篇

一、内容提要。

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

(一)项目概况。

(二)业主基本情况。

(三)项目规划背景。

三、评估依据。

四、评估意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

(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

(四)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五)项目技术评估。

(六)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

(七)投资估算的评估。

(八)项目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评估。

(九)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估。

五、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或遗留的重大问题。

(二)潜在的风险。

(三)建议。

六、项目总体评价。

七、评估专家名单。

八、附件。

一、内容提要

1、项目评估原则、评估工作实施概况等。

2、评估报告得出的结论及主要问题和建议。

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2)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功能及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投资及资金筹措情况。

(二)业主基本情况

(三)项目规划背景

三、评估依据

1.咨询评估委托书

2.教育部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3.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招标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

6. 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 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证明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

8. 规划部门批准或学校编制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9. 地方行政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各种行政收费文件

四、评估意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否符合国家建设方针。从本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分析建设规模的确定原则和依据是否正确有据,对项目的必要性提出具体意见。

(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

(1)编制依据的评估

检查项目是否具有立项批复文件,编制内容与投资规模是否在批准范围之内;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有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有重大变更,其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2)对报告文件完整性及编制深度评估

可研报告应包括报告文件、建设地点位置图、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投资分析情况等内容。各项内容的编制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报告应明确指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是否有漏项、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并提出建议。

(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

项目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我国国情,是否满足该校总体规划目标的要求,是否有重复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的原则和依据是否准确有据,项目建设规模是否经济合理,功能是否合理并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建设用地,在满足当前规划的前提下为学校今后一定时期内留有发展余地。

(四)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1)项目选址评估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原则与要求。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选址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项目建设用地的属性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要求,总用地规模是否明确,各种功能用地的规模及地点是否明确,各类建设用地是否落实。

(2)项目建设条件评估

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与交通运输、通讯等设施条件是否落实且可靠稳定,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和建成后正常运行的需要。当不能满足需求时,建设方案中是否有相应措施。

(3)根据提供该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对场地地层地况进行评估。对于无法提供拟建场地地质勘探报告的项目,可参考附近建筑物地质资料进行评估,待正式勘探报告出来以后由初步设计再进行复核和调整。

(五)项目技术评估

(1)规划总平面设计评估

规划总平面设计构思意图及布局是否科学、合理,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竖向设计、交通组织、绿化景观、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留有扩建、改造与进一步发展的余地。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当地城建部门规定。

(2)建筑方案评估

建筑方案首先应满足该建筑的功能需要,其建筑形式、控制高度、层数、立面、出入口等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考虑建筑风格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方案中描述的建筑标准、采用的材料、采取的措施,如通风、采光、日照、出入交通、节能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3)结构方案评估

评估结构设计依据是否正确,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所选用的主要结构形式等是否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是否安全可靠。结构设计中是否考虑到了建设地点特殊的地基条件。

(4)电气方案评估

设计方案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用电负荷、各系统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建设标准是否恰当,系统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5)给排水方案评估

设计方案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给排水量、系统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建设标准是否恰当,各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6)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方案评估

采暖通风与空调、动力、燃气等方案设计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负荷、参数能否满足功能需要,各设备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建设标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

(7)环境保护评估

评估是否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在可行性报告中是否有专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估),其报告内容是否全面,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可行等。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有解决的措施,措施是否可行。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8)安全卫生、安全生产评估

对于可能产生不安全因素和对卫生防疫有要求的项目,如实习工厂、生物化学实验室等类型项目,应重点评估项目技术方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可靠性。

(9)节能节水评估

评估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采用材料和建筑设备的选型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有节能节水措施,能源来源的选择、供能方式的选择、能耗指标的控制、节水方案等是否合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六)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

(1)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组织管理。评估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分工是否明确;对于不具有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是否落实了管理机构和管理方案;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方案或措施是否具体;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机构设置是否落实及合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管理或经营方式是否可行;对于运行经费的解决方案是否作了分析和说明。

(2)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评估其是否最有效的安排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进度,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框图,说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3)项目招标方案

对土建工程、设备、设计、监理等投资额达到国家规定额度的,应进行招标,评估其招标方案是否合理,招标方案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

(七)投资估算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估算依据、编制方法、范围、内容及深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真实反映了可研报告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1)投资估算的内容

投资估算包括总投资估算和分项投资估算。在项目评估中,应对项目总投资构成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进行评估。总投资估算表包括建安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贷款利息等内容。

(2)投资估算评估要求

① 投资估算依据是否准确。因各地政府出台文件不同,对于地方性收费标准,数额差别较大,应审查取费依据是否齐全、合理。

② 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内容的组成是否详细,仪器设备是否有估算清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有详细内容等。

③ 对投资水平、投资结构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拟建项目投资水平是否恰当。投资结构主要是评估各个分项如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投资是否合理,其他费用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投资部门对投资方向、投资结构的要求。对不合理的投资部分进行调整,并编制投资估算评估调整表。评估调整表应含申报投资额、调整后投资额和调整增减额等内容。

(八)项目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评估

对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筹资额度、筹资风险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1)资金筹措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各类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可靠,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各项资金来源是否落实,使用条件是否合理等内容。审核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是否齐全,评估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的可能性。

资金筹措方案的分析评估:含筹资数量及投放时间、筹资风险以及筹资成本等的分析评估。

(2)资金使用计划方案

资金使用的计划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相衔接,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用款计划安排能否与资金来源相适应,能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无调整和修改的建议。

(3)对还贷能力的评估

对贷款建设的项目,评估是否有银行贷款证明或意向,并评估建设单位财务状况,以确定其还贷能力。

(九)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估

主要是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益状况进行评估。

(1)经济效益(主要用于生产性项目和有经济收益的项目)

主要评价项目自身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状况,评估其计算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合理、客观地反映了项目的经济效益。非经营性项目建成后能否持续、稳定运行,其运行费用如何解决等。如建设项目是以经营性为主,则必须进行财务分析。

(2)社会效益

由于所评估项目大多数为非经营性项目,因此应对建设单位投资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分析项目对教育发展、社会发展及各建设单位带来的效益,包括对促进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部门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水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

五、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或遗留的重大问题

(二)潜在的风险

(三)建议

(1)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2)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六、项目总体评价

项目总体评价是在汇总各分项评估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对于报告中各部分内容和方案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申报投资估算作出投资估算调整表,确定具体调整额。对不能确定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供主管或决策部门决策时参考。将其数据资料进行检验审核和整理,对比分析、归纳判断,提出最终结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项目评估报告。

七、评估专家名单

评估报告应附评估专家名单,含专业、专家姓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内容。

八、附件

1、项目投资估算评估调整表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疆;节能评估;项目评审;能力建设;设想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节能评估中心)于2010年8月31日成立(设在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在一年的工作时间里,节能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和发改委研究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发改委相关处室的紧密合作,在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了自治区节能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一、节能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完成节能文件汇编及制度建设工作

为使节能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开展、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节能评估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

1.编制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与流程》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中心内部工作流程》。2.编制了《自治区节能减排资料汇编(一)》、《节能减排技术政策指导目录》、《节能减排政策分类汇编》和《(1998-2009)节能减排政策汇编》。3.制定了“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文明服务公约”。4.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公章管理办法”,并刻制了公章。5.制定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奖惩制度》。

(二)节能能力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新发改环资[201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做好自治区节能减排、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开展自治区节能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2.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监查、监测、节能三项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1年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完成数据库系统平台研建和基础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等工作;4.汇集了钢铁、煤炭、铜冶炼、多金硅、水泥、建材等27项行业准入条件、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相关行业资料的收集汇总;5.启动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焦炭、电力、化工、建材、多晶硅等行业300余名专家。

(三)节能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积极开展了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文件)评审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节能评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对上报的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了组织评审。截止2012年4月,共接受发改委环资处节能评估评审委托书89份(89个项目),召开评审会项目80个,通过评审并出据评审文件68个,主要包括水泥、煤炭、钢铁、建材、石油天然汽、化工、汽车、铝合金、棚户区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项目。

(四)注重对自治区节能评估评审工作的能力培训

在委节能减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节能评估中心业务人员共8人次分别参加了2010-2012年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在兰州、新疆、牡丹江、上海等省市举办的有关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业务、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节能评估师等培训学习。

二、节能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尚未有一家专门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编制机构;中介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内容缺乏深度,节能措施空泛,操作性不强。一些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的界定把握不准,离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新发改法规〔2010〕2807号和新发改办〔2011〕658号文件要求有一定距离。

2.部分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标、内容无法衔接,呈现两张皮现象。

3.目前部分评审专家对文件政策领会不透,提出的意见缺乏深度,结论缺少依据支撑。

4.会议组织评审中出现的问题。(1)专业知识掌握甚少;(2)对能评工作重视不够;(3)组织机构与项目方沟通不到位。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为了节能评估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都逐步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恳请自治区财政和发改委应尽快考虑和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

2.建议对节能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引进在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估中心的工作中去。

3.加强“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建立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网站。

4.建议发改委相关培训机构对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部门和个人适时开展培训。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划分,我区被列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35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立项前,都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凡不按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得批准供地、用地,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立项审批或备案手续,规划和建设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各项目(城市开发)业主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仅是国家的一项政策要求,同时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凡属于建设用地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国土、经委、发改委、规划和建设等职能部门,不得通过其建设用地预审或审批。此前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应当由相关部门督促其限期完善评估工作,否则由各职能部门收回有关预审或审批手续。

1.属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单位申请建设用地预审时,必须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属城镇批次建设用地的,在规划时应对整个规划区进行场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该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但城镇建设规划区未进行场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对靠山、沿河、高截坡、高填方等地带的用地,在建设用地批准前,必须由开发业主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3.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包括农房)的,对靠山、沿河、高截坡、高填方等地带的用地,在建设用地批准前,必须由用地单位(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农房建设用地的,各乡镇在规划农房建设用地时,必须要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排查,规避将其农房用地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靠山、沿河、高填方等处。无法规避的必须由建房者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整改验收后才能办理农村建房手续。

三、严格坚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制度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由建设用地申请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建设用地申请单位或评估单位自行邀请专家对评估单位所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用地申请单位在申请预审或申请用地时须将已经审查备案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和专家审查意见及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一同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的勘查单位进行;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勘查单位进行;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乙级以及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丙级资质证书的勘查单位进行。对承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审查认证制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勘查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范文第4篇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安置房;可行性研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02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从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分析项目可行。由于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前期编制及审查工作过程中因基础工作缺乏、编制方法不当、风险重视认识不够等,最终造成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工程偏差严重,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正和提高。

一、安置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数据调查不扎实,建设规模不实

目前很大一部分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时间紧,赶进度,出现先报批后补办或以会议纪要替代等程序不规范现象,有关部门和编制单位调研不全面、研究深度不够,没有认真做好项目选址范围内的征地拆迁中重点、难点和节点的分析工作,项目调研数据不全面,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不准,建设规模缺乏标准依据,论证不清,导致咨询研究的建设规模不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与实际建设方案偏差严重,造成估算不实,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编制依据、方法不正确,投资估算偏差太大

在实际工作中,因安置房建设规模偏差、编制依据不实、工程造价定额不准、物价因素等造成漏算多算时常发生,如需贷款未计利息,没有进行多方案对比论证,对总投资估算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考虑不周全,有时在项目评审时只重视项目技术方案论证而忽视经济效益的分析评价,造成投资估算准确度太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的10%。因此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而且也直接关系到下一阶段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项目建设期的造价管理和控制。

(三)资金来源分析不细,筹措方案单一

目前安置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安置房建设资金来源、方式的分析,没有说明资金筹集结构、成本、风险、数量等一系列活动的计划、协调和控制,缺乏创新思路和方法,缺乏引入社会资金投资的分析。造成安置房建设的资金没有保障,影响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

(四)风险重视不够,分析篇章过于简单

国家有关部门依据行业部门性质和特点,已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以法规性文件固定下来。但在实际开展的安置房可研报告编写中,有关部门对风险重视认识不够,分析篇章显得过分简单,未对风险进行调查、估计、划分类别等,化解风险的措施不力,容易导致失误,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二、完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对策

为提高安置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咨询单位深入的调查、规范咨询评估,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环境、经济、社会、建设方案等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从中选择较优方案,对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收集资料

项目的前期调查分析工作是编写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的关键。有关部门必须实地踏勘,调查摸清改造区域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和文件资料,并进行专题调查和分析,明确项目选址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规模,合理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规模、用地性质等,项目资金筹资意见书等。深入调查分析后所掌握的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是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

(二)规范咨询评估,实行追责制度

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研究该工程的建设在技术上是否可行,财务上是否盈利,经济上是否合理。咨询单位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来编写可研,严格按可研规定的深度来编写。首先对整个项目进行经济技术分析论证,其次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能性、风险性、合理性与盈利性,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进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分析;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分析节能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拟定建筑工程规模和选定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工程总体布置;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安排计划;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明确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不确定分析,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稳定风险,运用多方案比选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项目总平面图、总体布局图、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应附上。

工程咨询单位在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时,对无资格证书或超越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评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投资者严重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安置房可研项目时,对由无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超越认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有关安置房可研报告不予审批。

(三)委托估算评审,出具审查报告

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可采用委托中介机构独立评审与召开专家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评审人员审查投资估算是否真实反映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等,工程量与设计资料是否相符,各种计价依据、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等,是否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是否符合编制年度、当地的价格水平等,估算的误差不应超过±10%,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投资估算审查报告,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依据。

(四)落实资金来源,分析筹措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明确安置房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各个方面,以评价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可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民间投资和居民储蓄等多种投资方式来参与安置房建设。鼓励企业、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各地安置房PPP项目合作,扩大PPP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分析筹资结构、成本、数量、投资的时间安排与计划等。

(五)加强防范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安置房项目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投资风险大等特点。所以在前期调研时,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项目对社会和资源、环境和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可行性研究来预测和警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划分风险等级,评估其风险程度及发生概率,严格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方法与参数》规定完成基本方案的评价,如采用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等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分析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等问题,应对变化,在宏观与微观之间取得平衡,针对性的提出规避各类风险的对策。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风险分析,以估计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避免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效益的影响,减少投资决策的失误,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客观依据。

(六)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拆建比

投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来审查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某种程度上,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抵制和改进作用。

一要审查编制单位的资质,内容必须全面,内容总体深度符合有关规定,格式规范,层次要清晰。二要审查前置材料。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置房项目建设审批有关规定,对安置房项目建设实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除提供国土、规划、环保等一般前置材料外,建设单位需另外提供县区政府出具的拆迁摸底数量证明、政府部门批复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则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超过工可估算10%或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要控制拆建比。要严格审查拆迁摸底数量、安置补偿方案、安置房建设规模三者关系,以拆迁摸底数量为依据,按照相关部门批复的安置补偿方案测算安置房建设规模,对超规模建设的不予受理,严格控制拆建比,严禁铺张浪费。

三、结束语

总之,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存在于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增强可行性研究意识,培养相关技术人才,确立正确的指导理念等,只有把可行性研究工作做细了,投资估算才能做到较为准确合理,为决策者进行项目投资的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