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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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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新趋向,从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如何迎接这一挑战,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重大影响方面阐述了城市规划管理应有的基本思路。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1.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2.如何迎接这一挑战

首先,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的规定,明确了城市开发用地的性质、功能和容积率等开发要求由城市规划来确定,这些开发要求直接左右着开发效益。因此,通过城市规划的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开发商与城市政府收益分配比例,可以为政府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具体地说,城市建设中容积率的提高、原有建筑的加层、“破墙开店”等用地性质功能的改变都可以产生很高的级差收益,但这不是项目开发本身产生的,而是政府长期基础设施投入的结果。这些收益不能全部纳入开发商的口袋,而要通过规划的手段,使政府基础设施投入产生的收益回流到政府的口袋中,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城市规划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

其次、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和带动城市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如果城市规划不利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就无法对城市建设实施有效的调控。当然,城市规划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无论在什么体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润,这种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往往会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与价格的上涨趋势也往往会导致土地投机活动。市场调节的结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维护城市正常功能的绿地、道路交通设施等公益事业仍然难以吸引投资,只能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市规划的调控来加以解决。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导,市场机制很容易导致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和城市功能失调。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管理工作既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进行控制,也不能仅靠市场调节进行规范,而要靠“两手”,一是行政法规“有形的手”,二是市场调节“无形的手”。

第三、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当前城市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市,没有资金城市就难以发展。所以.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在国际上,城市建设资金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税收,西方国家都是用税收来搞城市建设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设资金是1500多个亿,还说不够。二是级差地租,以土地来挣钱,比较典型的是香港。三是各种收费,增加城市积累。就我国来说,税收不是我们的办法,规划费用也不是办法,国务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

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会发展。温州市紧紧抓住这一点,五年内城市改造面达50%,创造了一个新的温州城。杭州、宁波等城市也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手段,对旧城区进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同时,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二、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考)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考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受到纠正。

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识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菜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服务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宋体现。规划局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坏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考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

结束语

规划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应能预测城市经济发展动向,并及时调整策略与手段,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应该更多起引导作用,而少使用制约手段。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目前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已经开始吸引一些人才、资金、技术进入西部地区,但相应的配套软硬件环境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观念开放程度不够、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办事效率低、官僚作风严重等等.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进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规划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充分了解和努力发挥城市规划对投资环境的作用,以营造最佳投资环境,是城市规划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浅谈城市规划管理心得体会作者:吴迪《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年第24期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1.1城市规划基本概念及所面临的新挑战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是:“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过程,是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控制。要想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规划蓝图能否实现,关键是规划管理。但是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规划管理面临较为严峻的局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现代化水平是丞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城市规划是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规划也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

1)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

2)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3)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

4)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

5)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

7)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1.2提高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的认识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极大地推动区域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国际来看,伴随城市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各主要大城市都出现过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等为特征的“城市病”;二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也曾重蹈其辙。为解决这些问题,世界许多国家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世界许多国家对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就是要从先发展、再治理的传统发展观转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现展观。

国外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我国一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供水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不足等问题,有的问题已成为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我国属于城市化的后起国家,应避免重蹈城市化先行国家曾付出过沉重代价的覆辙。这就要认真研究,着眼于跨世纪的可持续发展,搞好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在以往的城市管理中,往往“重生产、轻管理,重经济职能、轻社会职能”,以单纯的片面的经济增长指标,来作为考核和评价城市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于是,政府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过程中,无暇顾及城市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导致城市管理处于较低层次状态。这样的管理模式与现代城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建立科学有序、先进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已刻不容缓。

1.3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分析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2)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①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②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方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3)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者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纠正。

4)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源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某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5)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城市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来体现。规划局部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环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者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3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探索

确定既适合我国国情和市情、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的城市规划,这是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机制的前提,这就要为城市进行功能定位。现代城市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要研究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特点和各种优劣势,把城市的发展纳入整个国家和大区域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中去考虑,探讨其发展趋势,为其定位,这是解决现代城市管理的方向性、指导性的根本问题。近年来,由于按此定位规划,符合于客观实际,有效推动了城市建设的进程。

3.1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管理网络,是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尚在探索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共识,认为“建管分开、建管平行、管理实体”以及“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比较合理,它的内涵是,在坚持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通过理顺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关系,合理调整市区分块,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城区的属地管理等功能,朝着“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权责一致”的方向迈进,从部门行业管理转向综合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与此相适应的是,市政管理部门(如环卫、园林、物业等)逐步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转变。它有利于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使得城市的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并重,形成建设与管理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重建轻管”等问题,同时也理顺条块关系,加强了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管理功能,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

2.2实现城市规划“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管理上是一种“经济主导型”管理模式,忽视对城市公共社会环境和城市文明的建设与管理。现在,我们应建立“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它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模式,除了重视侧重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要加强环境改造与保护、科技文化与教育,以及社会治安、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发展和管理。这种现代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在系统观念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管理模式从“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转变,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必须改革和完善评价、考核城市的政府政绩的方法及其指标体系。除包括必要的经济增长指标之外,应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环境绿化、美化的程度,科技文化、教育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发达程度,以及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等为重要指标,来评价、考核政府的政绩,引导和制约政府的行为。

3.3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加快城市发展

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是任何一个城市发展都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把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起来,加快城市建设的进程。

近年来,不少城市认真探索筹措城市建设和管理资金的路子:

①建立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产业结构,着力培植地方财力,利用地方税收政策支持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入城市基础建设。随着税收,特别是地方税收的增加,使用更多的财力投入于城市建设和发展。

②采取灵活的资金筹措办法,包括收集城市建设配套基金、收取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国外政府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筹集。拓宽引资融资渠道,利用外资通过建造、经营、转让方式,向外资出让部分路桥专营权、筹资建设其他路桥等设施,是国际国国内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经验。这种融资方式,盘活了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存量,如通过路桥经营权的转让引进资金,使存量的国有资产变为建设资金。通过引进外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弥补了地方财力的不足,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以法治城是我国城市管理手段和方法转换的关键环节,也是城市管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用它来调整、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各方面的关系。

4创新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思考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上,应始终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并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创新,有效地制止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现代化城市规划创新管理体系具体思路如下:

4.1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

“一书两证”中选址意见书的发放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察看,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4.2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

规划设计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十分重视把好规划设计关,主要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建设与未来发展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下,是否优化,如何优化规划设计等处决与城市规划设计者本身的专业水准,因此,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优化设计方案,对于提高城市整体规划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及设计者对本城市的规划发展规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抓好设计单位的市场选择,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鼓励引进高资质、高等级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3)抓好方案的审核和确定。审核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设计图,特别是影响主干道城市景观的项目不管大小都要严肃认真地把关,确保了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格调的一致性。

4.3认真把好规划评审关

在规划管理中,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片建设项目都按照技术规范组织严格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在规划方案中真正得到落实,如住宅小区项目、公共绿地项目以及主干道街景观项目,在规划设计完成后都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并提出评审修改意见,使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按照详规的要求,更趋于完善。

4.4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

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为使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了方案实施的跟踪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抓规划沿线。在施工前,首先检查项目建筑工的定桩放线,使其和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建筑红线相一致。

2)抓材料关。对建设项目所运用的材料特别是影响项目景观效果的建筑材料包括:墙砖、外墙涂料、路灯以及墙面色彩配置、绿化的布局等都给予指导和把关,以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

3)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副本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少数建设单位在办完“一书两证”后,违背规划设计要求,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或扩大建筑面积等问题,对此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可实行正副本制度,即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先审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这个副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正本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不同的是副本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后,经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从而有效地制止了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4)抓工程竣工测量。为及时掌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的变化情况,同时又能及时地督察建设项目完工时是否按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力量对建筑物体量、平面位置等方面进行测定,为规划验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准备基础资料。

5)抓规划验收。即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以规划设计图为依据,对项目的主体建筑、园林绿化、道路路灯、管理用户等附属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进行系统的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换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反之,根据验收中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从而实现对规划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的目的。

5结束语

因此,在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确保其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协调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有机统一;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管理机制,促进建设与管理相互协调,把市场经济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把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起来,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同时不断创新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现代化水平。

参考文献:

[1]赵民,陶小马.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经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赵民,何丹.论城市规划的环境经济理论基础[J].城市规划汇刊,2000,2.

[3]赵燕菁.制度经济学视觉下的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2005,6.

[4]陈建元.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分析产权结构和土地使用制度之间的关系:私有制、国有制还是其他[J],国际城市规划,2007.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使某种“显富、摆阔、攀比、争强”的“暴发户”文化或美学趣味在大中城市中蔓延开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既失去鲜明的城市个性,又切断历史文脉,而且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引起许多城市决策者的注意,并进入操作程序。本文中,笔者拟结合对欧洲一些城市色彩的实地观察,从美学角度,对城市色彩规划的意义及应用原则做些初步探讨,算是对上述亡羊补牢举措的一种支持吧!

什么是城市色彩

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同样黄色建筑,是临海而建,还是背山而立,是独立存在,还是夹缝中插建,其色彩效果是大不同的。

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它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包括城市广告和公交车辆等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但根据目前中国城市规划失范的现状,本文研究的主要是城市建筑物的固定色彩,以及固定色与自然色的协调问题。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

我们的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为什么要重视色彩规划设计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其一、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色彩又是最大众化的美感形式。因此,色彩是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心理学研究早就注意到色彩对人类心理健康的影响,城市色彩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已被许多鲜活案例所实证。几年前,日本东京就出现过一场市民的“色彩骚动”,不少市民面对艳丽的、高彩度的公交车、出租车,以及色彩迷幻闪烁的霓虹灯、五颜六色的广告和刺眼的玻璃幕墙,感到头晕目眩、心绪烦躁,为此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迫使东京市政当局不得不设法纠正色彩的偏差,消除市民心中的烦躁和不安的情绪。英国也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有一座黑色的桥梁,每年都有一些人在那里自杀;后来把桥涂成天蓝色,自杀的人显著减少了;人们继而又把桥涂成粉红色,此后自杀的人就没有了。城市色彩对人的心理作用由此可见一斑(陈爱和:《给城市着上健康美丽的色彩》《人民日报》2002、04、05)。

西哲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大地上。今天,在德国、奥地利、法国、荷兰等国家,这句话已部分变成现实。他们的乡村如此,他们的城市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其普通建筑质量绝不比我们高,但其城市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而这,便与其城市环境色调规划控制直接相关:人们行走在这些城市街道上,感受不到杂乱无章的刺眼色彩,更没有巨幅广告拼命骚扰视线。简洁和谐的色彩,给人们以悦目的感觉,这本身便构成他们优雅文明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像控制噪声和空气污染一样,高度重视城市色彩问题,以不断美化、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其二、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城市色彩与城市历史一样悠久,色彩本身便积淀着城市的历史。这之中,有些色彩是城市政治或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便是城市的传统色彩。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像欧洲城市,如果仅看其教堂,似乎有许多共同点。但如果看民居色调,无论是威尼斯或阿姆斯特丹,人们却会一眼辨析出来;即便其外墙涂料是新的,但其色彩却是历史的。因此,如果一座城市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将历史割断,暴露出一副苍白面孔。这正是中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悲哀所在:仅从外观上,人们无论如何得不出北京与巴黎一样历史悠久的结论;车行在苏州大街上,人们绝对感受不到江南名城或中国水城的特色。因此,对历史文化名城而言,要象保护文化遗产一样保持其城市特色,以延续其历史文脉。

其三、城市色彩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体现

城市色彩早就存在,但城市色彩设计规划却是一个现代课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在于传统城市是在文化封闭状态中、在生产力相对落后情况下发育生长起来的。城市建筑色彩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局限很大。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色彩而采用某种昂贵材料。因此,多数城市的色彩,或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或红或灰的砖瓦;或是由廉价易得材料决定的,如或黄或白的涂料。何况,对于生活其中的人们,也不知道其它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会有另类颜色。在这种被动选择中,尽管审美规律潜在地起着作用,却未必体现人类的文明自觉。而现代城市建设则不同了,由于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支撑,更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与普及,人们已可随心所欲地控制建筑及其它城市设施、设备的色彩了;而现代传媒及便捷交通,又打破了文化壁障,人们可以彼此仿学,甚至形成所谓建筑时髦趋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获得色彩自由的人们,如何控制其城市色彩,赶不赶时髦,便成为一个文明素养问题了。今天,想给一座城市或城市新区披上各色豪华外衣,并不困难,只要有钱就行;但要让新城区形成和谐、雅致的色调,却十分地不容易,它需要城市领导、建筑师及业主皆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这好比改革开放,我们告别服装蓝灰时代之后,如何选择衣服款式才体现出人的文化品味是一个道理。新贵夫人尽管浑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却总给人一种没文化的感觉;女大学生们,尽管一身素雅,却透露出一股书卷气。一位著名画家从美国归来,感叹大上海变土了。许多人不解。其实,正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穿红袄绿裤是“土”一样,我们被涂上五颜六色、色彩混乱地一塌糊涂的城市,怎能说不是一种“土”呢?因此,正如一位美国建设师所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是什么。一座城市的色彩,的确在时时刻刻展示着这座城市的精神、这座城市的现代文明水准。

其四、城市色彩也是矫正城市建筑无序状态的重要手段

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国城市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城市色彩上;城市色彩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也不在色彩本身:关键是城市建筑规划失范。由于对新建筑的体量、高度、风格、质料及环境协调等方面缺少严格控制,许多超大体量、超高层楼座到处拔地而起,伪古典风格与现代、后现代风格建筑并肩而立,这都给城市风貌造成了致命的、难以弥补的破坏。譬如,从北京西站步行到长安街,扑面而来的巨无霸建筑,挟带着各类怪异色彩并肩而立,压迫着的人们视觉,甚至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这种因建筑规划失控而产生的后遗症,显然不是靠城市色彩设计可以解决的。但从换一个角度讲,正因为今天我们已难以从体量、高度、风格上统一现有建筑了,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制定色彩规划,使某些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色彩方面获得某种统一性。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因此,从城市色彩角度寻找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改变某些可能改变的城市色彩,规范新建筑的色彩,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补因城市规划失控所严重破坏的城市风貌的。这也是我所谓亡羊补牢的意思所在。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那么,如何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

提及城市色彩,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色彩就是五颜六色,就是红黄蓝绿紫,城市色彩,就是用各种“最美”的颜色装饰建筑、装扮城市。实际上,色彩本身是没有美丑之分的,所谓色彩美,完全美在色彩与色彩、色彩与环境的搭配上。人们视觉认为最美的色彩,如果出现的地方的不对,或搭配的比例不协调,便可能是最丑的色彩。譬如绿色,作为植物生命的体现,它永远是城市中最美的色彩,无论建筑物色彩怎样混乱,只要被绿色植被遮掩,就会化丑为美。但如果整座城市被涂上绿色,却可能使人产生阴森、恐怖的联想,这是色彩心理学规律使然。譬如大红大绿是色彩运用中的大忌,但“万绿丛中一点红”,却是美的图画。再譬如,“五色令人目盲”,色彩杂乱容易产生视觉污染;但如果色彩过于单调,呆板,同样会使人产生视觉疲劳。因此,正像绘画中色彩运用没有一定之规一样,城市色彩运用也没有刻板章法。这里,我只能阐述几条基本原则:

1、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

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青岛新修的滨海步行道,用黄褐色原木架构,既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又使其溶于海滨景色之中,便是非常成功的案例。青岛香港路和东海路人行道上,保留了许多天然礁石,构成了城市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也是值得肯定的明智之举。青岛老城在规划时,所有通向海的道路都敞开着,既向自然借景,又将海的色彩融入城市,而东部新区,许多通海的道路被堵死了,城市便缺少了一块最美的色彩,这是令人遗憾的。

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而我们许多城市的商业街,往往从脚底到头顶,到处都是争奇斗艳的色彩:脚下是艳丽的红地砖,头上是飘动的彩旗;商店外墙,则是大幅商品招贴画;人行道旁,还矗立着灯箱广告;行走其间,人的色彩、人的美,几乎被淹没了。这只能令人感叹,我们太不懂得尊重和突出人的美了。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据说,北京皇城根一带的旧城保护,已开始注意这一点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否则,皇城被淹没在更加金碧辉煌的玻璃幕墙建筑群中,北京的历史文脉就彻底被葬送了。

3、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

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相对说来,欧洲一些旅游小城,其建筑色彩都比较艳丽,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而欧洲的大城市,其建筑色彩都比较淡雅,追求一种宁静的感觉,避免色彩火爆而形成“噪声”。

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只要我们能制定包括建筑色相、明度、饱和度在内的分区色彩控制标准并严格执行,便能逐步解决城市色彩混乱及平庸问题。

4、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

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一是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欧洲旅游小城,像茵斯布鲁克,萨尔斯堡的建筑色彩鲜亮,原因也在这里:小城外面环绕的往往就是大片绿色的河流山林,或者是冬天的皑皑白雪,这样,城内街景的暖红色调,便比较容易找到平衡。而海洋中的城市,如果色彩过于素淡,城市会失去生机,所以,威尼斯虽以暖红为主调,却不给人色彩嘈杂的感觉,反而显得生机勃勃。总之,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青岛老城的色彩便是典范。所谓“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其中只有“红瓦”是人工色,其余全是自然色。这些自然色并非青岛独有,而是所有沿海城市共同拥有的自然财富。为什么青岛却能将这些自然色“贪为己有”呢?就在于青岛旧城的规划中,巧妙地借用、利用了青岛的自然色,实现了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当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应反对的倾向

基于以上原则,我认为目前城市色彩实施中,必须反对、制止如下三种倾向:

1、反对城市色彩商业性倾向

目前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是城市色彩的商业化运用。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或气球广告,无规则地置放到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的七零八落,怪艳无序。特别是商店门头简陋的灯箱广告,形状不一、怪色突起,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的色彩,又造成了严重的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之印象,使行人浮躁莫名,神晕目眩。因此,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商店门头应提倡艺术招牌为主,取代灯箱店招。

2、反对城市色彩话语霸权倾向

由于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新建筑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霸权。一些有权势的单位或企业,纷纷在所属建筑色彩上大做文章。他们不考虑城市色彩的协调,而是从显势露贵心理出发,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或最鲜亮色彩来装饰建筑外表。于是,一些金色玻璃幕墙建筑会昂然屹立在灰调建筑群中;一些绿色琉璃瓦装饰建筑,也跻身在银色高楼之中。更有的房地产商,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给所建高层公寓楼涂上红绿黄蓝紫数种色彩,争相斗艳地屹立在城市中心。由于这些建筑本身体量就大,它们所造成的色彩污染后果便特别严重,必须尽早立法加以干预。

3、反对城市色彩追赶时髦倾向

由于缺少对城市色彩的专门研究、倡导及规划,我认为,追赶建筑色彩时髦是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主要原因。多数情况下,城建负责人、建筑师及建筑业主,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或权势动机,仅仅是为追赶新潮或做模仿秀,而把城市色彩搞得一塌糊涂的。新并不就是美,经济强势不等于文化发达。建筑有时代性,但盲目追随仿效的建筑时髦倾向本身,却是违反建筑美学及文化本性的。同样,建筑乃至整个城市色彩的时髦倾向,也是违反城市色彩美学及文化本性的。遗憾的是,在很长时间内,我们并不懂得这一点。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人们最早最多去的地区和国家是香港、日本和美国,这些地区和国家高度商业化的城市建筑及色彩便被视为楷模,就像到处仿造高架桥一样(欧洲城市几乎都是由隧道解决交通问题的),我们城市的色彩也步入了误区,并经过国内城市相互仿学,便形成了种种时髦倾向。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资源合理使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的土地资源不断的开发利用。但是城市的扩张也是有极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是具有短时间内的不可逆性,很多的建筑或设施一旦建成,就无法进行随意的拆毁及更改。由于城市人口的集中程度和城市的功能,就使得城市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运用是具有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可以说,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着其使命,不容一点浪费和不合理的使用。所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必须依赖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

一、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盲目与短视

有学者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城市化已经达到30%,那么这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已经接近加速阶段。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早已超过这个比例,但在城市化的纵深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急功近利的短视现象。比如开发商抢占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在水质优良的河流湖泊资源旁开发高级别墅区;部分地方照搬发达城市的发展模式,脱离本城实际,侵占良好的耕地资源,盲目扩大建设规模;以及为吸引开发项目,随意调整城市规划等等。这种规划仓促、论证不足就开始投入建设,缺乏对城市总体发展的把控,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会造成城市建设的反复性和耕地资源破坏的不可逆性,从长远发展来看,最终往往得不偿失。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应当提倡因地制宜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减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例如云南省的山区、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4%,其盆地、河谷和耕地等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为解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云南省立足自身特色,提出“城镇上山”理论,扬长避短,既巧妙地利用了特有的优美山区景观,又保护了稀缺的耕地资源。

2、资源利用不协调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形势的变化,加之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

(1)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

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

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给规划管理工作造成了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3、浪费与低效

土地资源的浪费突出体现在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等问题中,以各种开发区为名的圈地运动此起彼伏,新城建设脱离实际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低效还体现在未将可相互协作的职能单位形成集群。比如医院、学校和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过于分散,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不便于人们的使用,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负担。应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情况适度集中布局,部分设施合理共享,形成土地的混合高效使用,提升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再者,许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过大,占用了较多土地资源,应坚持实用主义观念,不搞面子工程。

4、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城市规划中又一个需要考虑的严峻问题。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过度重视土地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如新城开发大量侵吞农林用地和生态敏感地区,工业园区占用良田、污染水源等。土壤污染、水污染及雾霾等严重大气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这是城市发展中对生态环境重视不足的苦果。科学长远的城市建设,应当是变盐碱地为滋生财富的地方,而不是将优美的自然环境变为寸草不生之地。

5、土地市场的不规范

我国现如今的城市土地市场并不健全,其管理与监督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如土地交易存在着一些暗地里的不合乎法律法规的交易和操作等,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情况。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必须规范土地市场,加强立法、加强监管,加强对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集约利用。并设立投诉体制,接受公众的监督,增加土地买卖的透明度,从而杜绝违法、违章建设侵占土地资源等现象。

2、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则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规划建设来实现,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两个部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合作就是资源,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可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两部门各自为战所致的“规划实施难”和“土地效益低”的问题。

3、保护自然生态

应当以维持自然生态为土地开发的第一条准则。新区的规划建设不能以侵占基本农田、植被良好的山林地为代价。我国是人口大国,耕地资源本就稀缺,必须坚持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而山体的开挖、植被的破坏等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沙尘暴等问题。应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在保持城市生态的基础上,进行交通、居住、公共服务、景观、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系统合理规划。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还要考虑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划分和严格控制禁建区与限建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为生物的栖息和迁徙预留空间。

4、科学规划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城市规划必须要明确的核心精神。土地是城市的根基,是一切城市设施的承载者,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科学的城市规划,可以使城市在纵深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优化,避免因仓促规划和短视在盲目建设后又不断拆除重建,避免劳民伤财,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应该是本着人文主义的关怀,对建设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理想的身体力行。循环的城市土地资源使用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当下以及未来的选择。要做好科学的规划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地块建设强度控制

进一步加强规划用地的开发强度论证与控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土地的潜能,使每一寸土地物尽其用,做好长远规划,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备用土地,从根本上杜绝浪费;二是做好城乡统筹,综合考虑土地承载力,在集约利用城市周边土地的同时保持其优良的自然生态性,使山林水体等优良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形成良好的衔接与互补。

(2)提倡可持续开发政策

加强对旧城、旧村、旧厂等城市荒废及低效土地进行梳理整合,通过城市更新达到土地的循环使用。加快扭转城市建设中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观念,稳步推进发展。城市的核心服务对象是人,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需要全面考虑大众的感受与需要,做到公开透明的城市规划与建设。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在未来的发展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所以,合理且高效的利用城市的土地资源,就决定着这个城市在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潜能。随着城市的功能及城市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就需要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者以及城市的建设者们努力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公众的城市规划建设,才能真正的把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并且可以发挥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王二超,谢冬恒.谈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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