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审计局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决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

三、市审计局在市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审计监督,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五、各处室要依法行使职权,落实行政责任,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行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局机关人员要认真履行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及岗位职责,坚持执政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权限

七、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并向局长负责。

八、局长(局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以及重大审计事项业务会议。重大问题均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讨论决定。

九、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对分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工作中要加强情况的沟通和交流,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局长报告,由局长做出决定性意见,需要会议决定的,由局长确定会议的种类和会议议题。受局长委托,可负责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他专项任务。

十、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全局的工作。

十一、审计局各处、室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对涉及其它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主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三章 全面履行审计职责

十二、依据《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进行审计监督,全面履行审计机关职责。

十三、审计局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审计业务以接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全市审计工作,制定全市审计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确定实施办法,指导并检查各区、县审计机关的工作。

十五、对本级政府(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六、依法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十七、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十八、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十九、对有国家资金或者接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其他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十、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政府委托的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十一、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十二、对严重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二十三、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十四、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二十五、根据“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复议规定”,办理区市县审计机关相应的复议申请。

二十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及审计署的规章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二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重要问题决策程序与方式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领导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调查论证、比选择优,确保决策导向的正确性、内容的系统性、操作的可行性。

二十九、研究审定全市审计工作计划、总结;落实上级部署的重大任务;干部工作事项、内部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应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决定。

三十、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要以“三个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性和长远性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法律分析;涉及政府其它部门的要充分协商。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三十一、把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要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计法》和《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三十二、根据本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及重大决策需要,适时提出地方性审计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规章,确保法规的质量。

三十三、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涉及政府两个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协调一致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审计局规范性文件如与上级现行的法规相抵触或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应及时修改或予以撤销。

三十四、严格实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和审计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十五、规范审计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力。对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事项,应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

三十六、实行政务公开。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审计公告和审计听证。

第六章 坚持会议制度

三十七、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职工大会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根据主持人的意见,与会议研究事项有关的处、室领导可以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的重要方针、政策的指示,讨论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2、开展党内民主生活;

3、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或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主持,在局长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副局长、助理巡视员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主持人的意见,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关的部门领导可以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决定和部署工作。

2、研究决策本局日常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研究和解决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审计工作法规、制度。

5、其它需要研究决定的问题。

(三)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主持,局长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各处、室领导和主持人提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文件。

2、安排部署工作,研究有关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通报情况,听取各处、室工作汇报。

(四)职工大会: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局长或副局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文件,通报有关情况。

2、总结工作,部署工作任务。

三十八、为了解决机关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具体问题。经局长同意,经济责任审计局、办公室、法规处可以召集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各种会议议程原则上不允许临时动议,特殊情况除外。会议应提前通知,召开会议应设专人担任秘书,会议秘书要按职责落实好会前准备工作和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会议需各处、室准备的材料,要简明扼要、说明清楚、措施具体。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保密守则》和会议纪律。

第七章 工作安排布局

三十九、局机关及各处室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统筹谋划好全年工作,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年中和年末要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执行情况,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承接全国性会议,应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除特殊紧急情况外,提前10天向市政府请示。

四十、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安排。

四十一、各处、室和区县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市审计局年度工作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审计局报告执行情况,市审计局视情通报、讲评工作落实情况。

第八章 公文管理

四十二、公文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

四十三、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公文的管理工作,局机关公文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呈办、审核、用印、立卷、归档、销毁。

四十四、局机关的行文应根据工作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和党政分开的原则确定。上、下行文的公文,以审计局或局党组的名义行文。

四十五、报关上级机关的公文由局长签发,成文日期以签字日期为准。起草的法规、规章,要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府法制办。

四十六、向上级审计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涉及全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文,应先报市长审批。

四十七、提高公文承办效率。市政府交办的文件,一般要在10日内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办理结果,需要延长时间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通报进展情况。局、处领导传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一天,处、室阅知的文件不超过两天。

四十八、请示公文应一事一报,不得多头上报。上行文一般不越级行文,不多头主送,不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公文一般不主送领导个人,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下行文的重要事项应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对涉及本级政府其它部门的有关事项,未经协商,不得向下行文。对外宣传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宣传稿件须经处、室领导签字,局领导同意方可发稿。

四十九、局机关内部事务和对下级审计机关布置工作计划、答复一般性问题等,可以办公室的名义行文。各业务处不得直接向下级机关布置工作任务要求报送文件,

因工作需要需以业务处名义行文的,可发信函。

五十、外部会议的文件和外部机关发给我局的公文,均应交办公室,按规定承办、使用。留用文件经文书同意并履行手续后可留至年底退回。文件经领导批示后,承办单位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承办结果要及时报告。

第九章 强化行政监督

五十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司法、监察部门及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履行职责情况要定期向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整改和报告。

五十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规。认真落实审计工作纪律“六不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十三、落实审计责任制。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地位,实行审计质量责任制,对发生的审计质量问题要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十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审计工作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十章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五十五、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形成领导班子合力,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深入实际,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

五十六、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抓紧理论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丰富新经验,不断加快审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五十七、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要坚持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党支部工作,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到实处。

五十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抓好思想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廉洁自律,弘扬敬业、勤业、精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五十九、坚持和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严谨细致、开拓进取、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讲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

六十、严肃纪律。局机关全体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局机关内部提出,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不得有与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市政府发表的讲话和文章,必须征得市政府同意。未经局长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对执行公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十一、依法治局。加强和完善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局机关工作和学习制度,依靠制度管理。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局机关工作和学习秩序。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2020年度,中共市审计局党组带领审计党员干部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第一使命、第一责任,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入认识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方位,认真落实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压实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部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对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筹划部署,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坚持把党的建设贯彻审计工作始终,研究制定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审计工作要点,召开2020年党建工作会议、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述职述责述廉会。及时调整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廉政和警示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出台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心组学习安排。

(二)细化履责清单,全程跟踪记实。局党组印发了《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等五个层面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具体化、个性化,形成了一套“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梳理一份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年度大党建考核、执纪监督、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督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梳理“一年一单”的问题清单。在2020年度的问题清单中,列明了审计监督、干部教育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同时,经局党组研究,明确和落实了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为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 审计大讲堂、“三会一课”、临时党小组和学习中国平台等形式组织经常性学习;通过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培训班进行集中强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中央、湖北省委、**市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都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统一思想,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七一”党课辅导;请市人民检察院专家讲解民法典;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廉政教育,并利用审计进点会等多种时机进行廉政教育;将廉政和警示教育纳入新入职干部培训内容。围绕“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全面认真完成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任务。

(四)落实相关制度,严格党内监督。对5名相关人员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核实。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一是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注重加强审计一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规定外出审计组在审计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二是坚持谈话提醒制度。积极推动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股长、科员四级廉政谈话制度,推动廉政谈话成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抓手、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三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作风纪律监督,加强外出审计组监督检查,新颁布《市审计局行为规范手册》。四是坚持履责公示制度。建立局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实公示制度,局机关公示栏专门设立“履责纪实”板块,公示局党组成员每月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五)从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对审计组落实审计“四严禁”“八不准”情况进行事先警示、事后检查,充分利用典型问题通报、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和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落实审前廉政教育,先后对26个审计项目组进行审前廉政教育,组织25人次审计人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对7名干部在婚丧喜庆和子女升学等事宜前进行谈话提醒。

二、推进标本兼治,狠抓源头治理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各类节日前夕,发送关于坚决执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关于重申纪律要求倡导文明祭扫等通知,运用微信群、展板多渠道警示提醒,巩固深化审计“四严禁”“八不准”贯彻落实。强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局党组书记先后2次与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对1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4名检查期间脱岗的精准扶贫工作队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二)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问题事项均提交集体讨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制度措施。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工作。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审计质量、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三必查”;不定期对各审计组进行现场检查和暗访抽查,局领导对全部审计项目进行一轮检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外出本市、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项目审计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和专题教育,加强对审计组监督管理。

(三)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了一次“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了湖北省纪委、**市纪委、市纪委通报的一批典型案例。组织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权力之刃滥用成殇》,《坍塌》,《一念无明》和《正风肃纪:一场违规吃喝是怎样发生的》,强化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人人谈观后感想,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开展了一次“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评选了4名“勤廉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形成人人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开展了一次“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创作摄制了廉政微视频《算好人生“七笔账”,争做勤廉典型》。更新了市审计局廉政文化长廊。

三、自觉接受监督,攥紧反腐铁拳

坚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建立审计计划协调、审计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制定审计机关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制。审计人员借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协助工作4人次。认真督促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代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务。

四、强化政治属性,履行审计职责

坚决以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以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思想认识,坚持以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为重要职责,努力提升对反腐败斗争的贡献率,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聚焦公权力运行和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整合审计资源,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推进审计项目板块化、行业化、系统化,统筹运用日常监督、经常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三种方式,采用短、中、长周期三种审计覆盖频率,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促反腐,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已出具审计报告12份、向市领导报送专题审计报告2份,揭示问题102个,下达审计决定10份,向纪委监委移送审计事项线索3条。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除政府与社会共治、五位一体的协调、效率与公平统一等命题外,打造制度的笼子,对公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和有效控制,成为当前的主要抓手之一。特别是在我国现有的政权结构和权力分布下,基层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一把手”,享有高度集中的分配公共资源权力,如果责任边界不清、缺乏警示,客观上就为权力寻租和职务腐败行为留出了通道。因此,为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深化改革进程和促进我省“两个跨越”中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又精心管理和保护好干部队伍,加强对经济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制约,就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党在十六大报告中就指出,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发挥司法、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强调,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报告再次重申,“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我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制度手段。

在全面深化改革号角吹响的历史节点,在经济腐败案件频发的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客观、准确地对领导干部运用经济权力进行监督评价,不仅涉及到各项改革目标的协调统一,涉及到对经济发展的助力推进,涉及到对领导干部的支持保护,也反映出我党依法治国、依法治权的能力水平。因此,在国家治理理念下对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新的更高要求。

依法治国的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现代国家治理公权的共性要求,也是我党针对严峻的社会现实提出的战略任务,它客观上需要通过制度性安排,使权力相互制约成为一种机制,成为常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为权力制约系统的设计,理应成为我党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这种监督应该覆盖更多层面、更多岗位、更多的领导人员。既使公权拥有人增强一种责任自觉,也使监督的制度功能更加显现。

民主监督的需要。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化和透明政府建设的推进,作为公权力来源主体的人民群众有着监督官员履职行为的强烈要求,需要第三方的专门机关实施独立监督,并对其履职能力和成效作出客观评价。这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了党委政府连接社会的重要纽带,体现了我党依法治权的决心和信心。

领导干部自身要求。随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进,不同部门和岗位有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由此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产生定期厘清自身经济责任的内在需求,希望通过不同阶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证明自身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和廉洁性,同时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铸成大错。

监督目标的整合。随着国家机关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各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依托信息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部门之间信息及时交互、共用成为可能,组建专用信息平台,为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动监督、提高目标的一致性提供了技术支撑,既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又增强了互动性。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制度性约束功能还不强。总体停留在审计部门的专业检查层面,审计成果尚没有真正融入到对干部管理的考核体系之中,成果运用还没形成制度。

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边界不够清晰。相关法规定性要求多,会议部署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求不规范,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界定困难。

审计评价体系有待完善。对不同领域领导干部的评价框架和指标还不细化,审计结论中对干部履职的整体评价较薄弱,评价尺度也不够规范。

如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途径呢?

增强使用公权理当接受监督约束的现代意识,提高培养干部和监督干部工作的协调性。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能力是体现依法行政水平的核心内容,对其监督既是防止履职出现偏差问题,也是养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意识的手段。对重点干部的培养成长过程也应该是伴随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的过程,二者同步,才可能实现党的事业和个人成长健康发展。当前,建议实行对地方党政主要责任人任期内必审,对干部升迁和群众反应强烈的必审,对从事投资、招商、信贷等关键岗位的干部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要服务于不同时期国家治理的重点和方向。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应体现党对执政要求的导向,审计评价体系的设置,不应该是一劳永逸的,要充分体现不同时期的特点。比如,我们当前关注了领导干部承担的发展责任、民主决策责任、财政财务管理责任、经济监督责任,这是共性要求,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特定时期,还需要与改革要求相匹配,评价干部是否敢于破除本地区本单位固有的利益格局、积极推动改革的不断深化;是否善于开拓创新、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否有坚定的大局意识、相互补台、敢于担当等。

积极探索领导责任划分原则和审计评价体系。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处于国家权力架构的中心环节,实事求是和准确划分其责任体系,是我们党科学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引导其工作运行模式的规范。目前,这个命题亟待破题,意义重大。党委实行集体行权分工负责,政府实行首长负责;书记是常委会召集人,行政首长是政府决策人;党委是领导核心,政府是依法行政;党委负有对各方监督职责,政府主要履行协调执行义务。两者都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责任人,又有各自的行权着力点。应立足其不同的领导方式和行权特征来探索责任划分原则,切实改变泛化“领导责任”的做法,提高审计结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对评价体系的设定,要从整体上、归纳似地对个人经济责任做出评价,既指出与领导干部责任关联性较强的突出问题,也要对其工作的主导方面予以充分肯定。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责任意识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多年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外提形象、内控风险”的治局方针,将廉政纪律视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我们要把思想认识提高到履行政治责任和执行政治纪律的高度上来,一方面要履职尽责,保护公共资金的安全,切实发挥“免疫系统”和反腐“利剑”功能;另一方面要按照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用铁的纪律锤炼过硬的审计队伍”的要求,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

为将局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到上级重要部署上来,我局党组通过组织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多种方式,加强理想信念、审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做到“一手抓审计,一手抓廉政”,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抓的工作机制。

局党组书记作为履职“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为了强化考核,局党组书记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综合目标考核和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大额资金支出、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做到党组成员之间互相提醒,团结协作,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做到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实行干部岗位轮换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直以来,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我局党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当中,加强对分管处室和人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处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提醒、告诫,层层传导压力。

三、强化多项举措,加强监督制约

在廉政教育方面,除了抓好常规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之外,我局党组还注重利用审计署通报的个别审计人员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廉洁审计这根弦。今年还将开展“提形象、控风险、整作风、强队伍”和“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升审计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解决“慵懒散”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新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2项制度,修改完善了15项制度,形成更为系统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防治腐败。同时,我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三转”要求,调整领导分工,纪检组长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还从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确保聚焦主业。

近年来,局纪检组针对审计机关特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落实。第一,瞄准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搞好监督。通过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对全局的工作岗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针对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廉政监督。第二,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搞好监督。对重点审计项目实行跟班作业,对人事任免事宜、大额经费开支实施全程监督。第三,在法规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法规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依据,为此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规、用法规的良好氛围,在去年全省法规知识电视大赛上我局荣获了第一名。第四,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搞好监督。在审计进点、审计作业、审计组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审计结束等关键环节采取纪律检查、审计回访等方式强化监督,今年还提出了审计回访100%全覆盖,并拓宽了网络举报、特约审计员等外部监督渠道,构建廉政监督网络。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局党组建立健全具体实施意见,对审计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过去存在的一些诸如作业现场摆水果等习以为常的问题,进行了从严规范与把握。自落实八项规定以来,我局“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等机关管理事务更加规范化,完成了办公用房的清理与整顿,厉行节约在局机关蔚然成风。我局已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被市相关部门评为综治、计划生育、保密、防洪保安基金征收先进单位;二是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群众,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类、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项目,使审计项目更贴近群众意愿和期盼;三是严肃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把维护群众利益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的科技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得到了时任省委副书记尚勇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作出的重要批示,市政府以此为契机,全面完善了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处理了6名相关责任人,切实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与群众利益,该项目获得了审计署表彰项目和全省优秀项目等荣誉。

审计局党组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机关个人微腐败自查报告一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效能建设和规服建设为契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较好。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镇乡、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新廉办发[2008]1号)精神,我局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了仔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新津县安监局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一)坚持政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局党组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年初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落实,事事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3次,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23次,做到党组开会必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省、市、县效能建设贯彻会议直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廉政漫画展等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认真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发放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也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依据,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使政务环境更宽松、更快捷、更高效。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查事故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立案4起,结案4起,结案率达100%。今年我局执法人员无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亲商、安商、护商为出发点,优化投资软环境,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局领导班子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长明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多

次前往企业现场指导,亲自前往省市安监局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到企业现场办公,在全局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定期走访企业、服务目标一票否决制,为重大项目投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况,截止目前全年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廉政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定期审核,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坚持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领导和成员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对分管科室严格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内部年度目标,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切实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

二、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

一把手及时安排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工作规划》牵头内容做到早部署、早计划。认真做到四个亲自,局一把手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自己言行,严于律已,勤政廉洁,敢抓敢管,仔细听取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各科室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对症下药。局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接待

群众、企业来访,坚持经常到企业、单位指导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局党组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今年召开2次,一把手带头开展自查,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述职述廉活动,使会议达到了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团结同志、推进工作的目的。局一把手组织召开廉政党课2次,分别以《求发展要讲和、韧、严、实、新》、《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安监队伍,为构建各谐新津提供安全保障》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安监干部职工怎样提升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廉洁自律、推进工作作了详细讲述,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要耐得住艰苦,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廉治自律。

三、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各自认真履行职责。年初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建议,一把手在听取了班子成员的汇报后,进行综合性分析和研究,结合全局实际,提出了搞好局廉政工作的措施。

围绕深化效能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制度,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佩证上岗制》、《领导交办事项限时办结和进度报告制度》等制度。一把手和分管纪检的领导利用专题会议和政治学习时间,向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廉政会议精神和有关县领导的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及时对各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到位,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也不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干部进行了廉政检查。由于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内部的廉政教育,并建立健全了教育监督机制。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局党组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纪委工作要求,模范地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为企业、单位、群众解决问题和实际困难,受到了各单位的好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党组于7月28日和12月2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党性、党风、工作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了深入剖析,报告了个人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并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重点查找出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不足,针对不足局党组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局党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力戒一言堂,杜绝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领导作风。我局制定了《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暂行规定》,对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均进行集体讨论,在干部任免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经费的使用等重大问题上,认真地听取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在工作中,成员间养成了多交流、多沟通的良好习惯,在党组会、办公会、局务会集体讨论时,均能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地处理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的关系,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坚持了集体决策,实现了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局班子坚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机关个人微腐败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纪委《〈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7〕x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工作,做到深刻剖析、切实整改,推动建章立制,着力源头防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局长王宇雄任组长,纪检书记张仁海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审计干部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格局,建立起由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经办人构成的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到人。

二、狠抓宣传

利用观看四风问题相关警示视频、制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宣传展板、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局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宣传力度。在8月17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向全体审计干部传达《关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三、开展自查自纠

针对文件要求的9个方面在我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重针对审计监管和审计执纪执法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检查。在纪委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下,全局审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目前未发现违纪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