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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消防规划;消防体系;功能布局;市政消防

1.关于消防规划的认识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空间载体,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现代社会,防灾减灾,创造安全的生存空间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而在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城市灾害中,火灾是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容易造成大量财产和人身伤亡。所以城市必须不断强化防火灾能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预防、抗御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

消防规划是城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消防法规的具体体现。消防发展对完善和实施消防设施建设,整合城市配套功能作用,提高城市综合抗御火灾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鞍山市消防规划

2.1鞍山市消防概况

1917年5月,日本侵略者在鞍山开设“立山工厂筹备处”并成立急救消防组,同年8月改为立山消防组,编制人隶属辽阳县消防队,是鞍山消防机构的开始。1944年实行消防独立,将鞍山消防队撤销,成立鞍山消防署与警察机关并列,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到了1965年5月公安消防队员,改为义务兵役制,编制增至478人。消防技术现代化得到初步提高,使公安消防队伍执勤力量得到更大的加强。特别是1990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消防队伍建设的步伐也在飞快前进,官兵编制现已达到640人,还成立了具有现代化先进水平的消防指挥中心。为鞍山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做出重要贡献。

2.2鞍山市消防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业区:随着我市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工业出现结构性调整,将原15个分散的工业区整合为“两园一区一带”的空间发展格局,而消防设施建设确没有与工业结构调整相同步,因此出现了新的消防问题。在一些工业区片中,由于一些老企业设施老化,从而导致许多消防陷患,如消防供水不足,消火栓缺乏和消火栓水压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等情况。一些企业消防管理意识比较博弱。在生产中,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

商业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商业区道路狭窄,人车拥挤,使责任区中队不能迅速到达现场,实施灭火救援的战斗。鞍山市的商业区人员集中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铁东区、铁西区繁荣办事处及立山区立山办事处,尤其是铁东二道街、三道街、东山街一带人车拥集,堵车现象严重,消防车难以及时到达受灾现场,而且这些商场都没有成规模的停车场,致使车辆沿建筑周边停放,占用了消防车实施火灾扑救的最佳作业位置,容易导致灭火的救援延时。

居住区:部分居住区布局不合理。随着私人小汽车数量的增加,住宅区停车位不足日显突出,停车占用消防车道现象严重,尤其到了晚上,消防车通道上更是停满了车,严重影响消防车的道行,一旦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居住区内绿地用地达不到标准,不利居民防灾、疏散、避难。棚户区火灾隐患较大。一些有高层住宅的小区为了美观,在通过消防验收后私自将建筑外的消防车作业用地改成草坪,致使登高作业的消防车难以展开实施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

2.2.2现状危险品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鞍山市的危险物品存放区大多分布在城市周边及矿区附近。在这些区域,没有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也较少。部分企业先天患多,一些危险品工业企业其生产、仓储、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各类厂房、仓库混于一处,相互间的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企业消防意识薄弱,一些私营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消防,盲目追求短期效益,管理不到位,在火灾的防范上缺乏足够的认识。

2.2.3市政消防设施匮乏

近年火灾情况的统计分析表明,全市现状消防供水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水管网陈旧,超年限运行;市政管网水压偏低;管网漏失严重;给水管网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不同步

2.3鞍山消防规划

2.3.1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划指导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城市防火和灭火能力。以《鞍山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消防队伍的建设,合理布置消防设施,采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形成现代化的消防体系,达到能有效地预防和及时扑救各种火灾的能力。并从城市可持续发展出发,近期规划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使规划更科学、合理,最终做到经济、环境和效益的统一。

规划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注重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并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切实加强规划的可操性,从实际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合理布置城市消防站点,继续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2.3.2规划主要内容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其任务是对城市总体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点、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为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鞍山城市消防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深入调查城市消防发展历史、市政消防设施、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供应等状况,研究城市发展与消防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意义,提出现状专项研究报告。(2)根据建市以来火灾发生情况和原因分析,对火灾危险性进行用地分类,划分建设用地消防分区,保护重点消防区域和目标。(3)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要求,提出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确定各类消防站(队)数量、位置、责任区范围、用地规模、消防装备配备,安排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设施的布局、数量,并对近期建设项目做出投资估算。(4)提出实施消防发展规划的措施,对消防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等提出建议,保障消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2.3.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及调整

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鞍山市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鞍钢主厂区及地方共15个工业区片,规划根据城市发展及用地布局,将陶官工业区和铁西工业区整合,形成铁西工业区,北部整合后为灵山工业区,魏家屯因在城市水源保护地,调整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上近年来建设的达道湾工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为5区。其中鞍钢主厂区、灵山工业区、达道湾工业区、铁西工业区为二、三类工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为一类工业区用地。

居住区消防安全布局

为了确保实现居住小康的目标,城市中心区今后住宅建设要从以前着重改造危房、低洼易涝居住区的旧区改造为主,转向新区开发为主。危、旧房改造逐渐收尾,旧区适当保留一些用地,做为公建、第三产业用地。

居住区无论新区和旧区的建设,仍然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的原则,要创造环境优美、居住舒适、建筑新颖的生活区;要逐步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住宅。远期还要考虑到小汽车进入家庭的情况,适当提高居住区内停车场和车库的配建标准。新区要适当提高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保证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旧区改造要注意建筑密度和住宅区绿地建设,杜绝插建。住宅层数以多层为主,高层为辅,住宅设计要丰富多彩,居住区的环境设计和施工要与住宅同步进行。

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我市目前仓库用地大多数集中在南建国路、旧堡四方台、羊草庄、大石头和西解放路一带,均已具有一定规模,规划除按照消防法对区内仓储进行检查改造外,城市仓储区总体布局调整如下:(1)市区内的易燃仓库及占地面积大、效益低、区位条件好的仓库,有条件的都要逐步迁出核心区。(2)随着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压缩现有煤场面积,将核心组团内零售煤场逐步改为绿地或三产用地。(3)对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仓库,加强消防管理,逐步完善库房建设,注意防火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的建设,对易燃、易爆区按规定设置专项消防站。(4)结合地下空间规划,人防规划发展防灾性能较好的地下仓库。

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与消防

改造市府广场周围及站前地区用地,建设中心商务区,范围大体为站前街以北、铁东一道街以东、园林路以西、东山街以南成凸字形,面积约1.0平方公里左右,该用地范围内的不符合商务功能的单位应逐渐搬迁出去,规划建成集金融、信息、商务办公及购物、娱乐为一体的中心商务区。对站前和铁东二道街繁华地区及立山、人民路等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站前地区,应重视绿地、停车场建设,使其成为隔离和避难场所,杜绝占道停车,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要保证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并加强对公共商业中心区消防水池和消火栓的建设。

同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们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市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建设

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城市容量的扩展与平衡,内涵式立体化发展已成为时代方向,尤其是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拥有其它方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鞍山市区地下空间利用主要在商业、交通、人防等方面发挥作用。规划确定从站前广场及站前二道街(南到站前街,北到五一路)为鞍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中心区域。地下空间火灾严重性和危害性高于地面,且扑救也较困难,因此地下空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保证地下空间防火安全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预防为主,杜绝火灾发生;第二火灾一旦发生,应尽可能阻隔火势蔓延和烟流的扩散,并有效地进行灭火;第三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针对地下商业街要限制易燃和发烟量大的商品数量,禁止使用易燃装修材料,限制明火,禁止吸烟,地下商业街要有明显的避难通道标志,使火灾发生时,便于人员迅速撤离火场。应配备现代化的火灾报警系统及广播系统、事故照明系统,除保障电源外,还应使用穿透烟气强的光源。加强管理、督促、检查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地下车库必须采用先进的防火及灭火设备,以确保安全。为了控制火情,停车间应划分若干个防火分区,并要有专设的排烟系统,一旦火灾发生要有快捷的路径,使人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撤离火灾现场。

地下交通隧道,要有足够的宽度,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避车线,设置火灾感知和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发生火灾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3.3地震大风灾害的消防安全

鞍山市位于辽宁省中部,属低山丘陵区,及山前倾斜平原地形,地区大地构造位置是华北地台,辽东地台背斜之西部,下辽河拗陷边缘过渡,呈东部高,西部低的斜盆地构造。新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1990)确定鞍山市地区处于7度和6度基本度区内。市区处于7度烈度区。城市消防力量在地震大风灾害时应具抢险救灾和控制灭火双重功能,因此在消防队设备装备和训练中应充分考虑地震灾害的防消要求。

鞍山春秋两季大风天气较多,因此应加强大风灾害天气的防火安全,主要措施是在城市布局上要消灭棚户区,改造旧城区,加强防火隔离带(道路、绿化带)建设,增加给水设施建设,使城市供水系统满足消防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和特种装备建设,以增强消防灭火功能。

2.3.4市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千山风景名胜区是辽宁省最早被列入全国重点的名胜区,是以奇、峭石、古松和寺庙建筑景观为主要特色,供游览观光、度假休憩和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区。保护区面积72平方公里,景区面积44平方公里,分为北沟、中沟、南沟和东沟四大游览区,有九宫、八观、十二茅庵和五大禅林,是辽东佛教、道教寺庙的集中地。景区内不宜建西式建筑,要以庙宇、古建筑型式为主调,建筑不能高于三层,并点缀自然景色。

汤岗子温泉疗养院是度假、康复、疗养的胜地,同时也是旅游风景区。对历史遗迹龙家堡、龙泉温泉以及已形成的自然环境和古典式建筑要加以保护和利用,疗养院内不宜插建新建筑。

鞍山城是鞍山驿堡的遗址,规划古城城墙全面修复,并复建城内建筑,使之建设成旅游景点和商贸活动基地。

3.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3.1加强消防工作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把关系千家万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消防保障工作视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安全职责,经常研究和检查消防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消防工作存在问题,组织实施消防规划。

3.2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依靠消防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培训,开展消防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民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利用每年11月9日消防宣传日,对城市各部门、团体、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法规、知识教育和考核,推进消防工作群众化、社会化。

3.3完善消防监督机制

为加强消防法制化,国家制定了多部消防行政法规、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随着消防工作的深入,应针对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依法消防监督是实施消防管理的重要手段,消防监督部门应坚持检查城市建设中消防设施的规划落实和建设,督促建设和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消防设施,加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及薄弱环节的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施工管理,严格依法查处火灾事故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3.4建立高素质的消防队伍

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高标准的消防队伍,是城市消防的有力保障。要提高公安消防队伍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使之成为反应迅速、综合保障能力强的消防主要力量。继续完善专职消防站建设,加强业务和技术培训,增强专职消防站为本企业和城市服务的综合能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把社会消防力量与专业消防力量有效结合起来。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徐斌副区长为总指挥,公安分局陆志平副局长为副总指挥,公安、消防、监察、住建、安监、工商、教育、文化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各地“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陆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组织、指导集中清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清剿火患”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长效排查整治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红盾”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美容美发(休闲)厅、小超市、小室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12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各街道(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具体责任网格,集中力量进行排查。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人防工程、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局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交警、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林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规划、住建、人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人防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2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区政府将对街道(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地区社区、农村“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安镇村建设达标任务;成立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依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扎实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时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组建危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规划设计,建筑设计

1 工程概况

塘栖“栖溪泽第”位于塘栖镇东南角,西接塘栖路,南临康达路,位于两路交叉口,北侧为15米规划道路,东侧临河。用地总体偏东南约35度。周边居住及商业氛围目前一般,西、南隔路分别为天府家园和水岸名筑楼盘及安置房等。本工程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西南侧有一处保留加油站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9416㎡,容积率不大于2.5,地块轮廓呈不规则有角度的四边形,规划要求退界情况见用地条件图。

2 设计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2.《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

5.《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年版)

6.《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7.关于《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09)123号】

8.《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杭规发(2006)423号)

9.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地红线图

10. 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规范规定

3 设计理念

3.1 营造小镇“浪漫庄园”式的闲居生活

历史悠久的古镇提供了宜居的大环境。如果说“江南佳丽地”是塘栖古镇的独特气质,“浪漫庄园”则是我们对本项目总体居住特色的定位,她体现了“亲情、邻里、休闲、雅致、浪漫”的小镇居住特色。我们不仅仅是在设计生活空间的壳子,更要营造独特魅力的生活方式。本案关注户外公共生活空间的最大化,“赠送了一座公共享受的庄园”, 是社区居民亲情、邻里交流的不可缺少的核心场所,是居住的最大附加值。

3.2 中、法古典风情“造园”的现代演绎

塘栖是中国传统的江南水乡小镇,“浪漫庄园”则带有浓郁的法式风情。采用中西合璧、体现东西方古典文化交融的现代演绎是本案的重要表现形式。本案从造园入手,以师法自然的中式园林“引水环岛,曲径筑路”,构筑了 “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趣”的景观大背景。以轴线规则式的法式园林构筑了建筑庭院空间,突出了典雅与浪漫的情调。“中式为园、西式为庭,”两者点、线、面结合,相映成趣,独具特色,以“水”为核心纽带,既突出了塘栖的水乡文化,又体现了法式园林中最重要的水景要素。

3.3 享受精致“慢”生活的休闲岛——社区的水上沙龙(SALON)

“SALON”意为豪华会客厅,是法国社交文化代名词,社区沙龙意味着丰富的文化聚会生活。社区沙龙以“岛”为中心,注重公共生活内容,较之普通会所增设小型图书馆(书吧)、艺术画廊、画室等文化艺术交流场所,是会所功能精致化的延伸,园林式布局、室外活动场地、开放式管理,使之成为居民聚会交往或独享的公共客厅。无论琴棋书画、健身娱乐,同道者都能在此惬意“消磨”时光。这里也是社区的精神家园。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体布局

(1)规划结构简洁明确,一心一环一轴。一心:采用景观最大化的周边大围合式布局,形成约3.5万平方米的中心景观绿地。一环:高层建筑依据地形特征,18层-26层高低错落、点板结合,形成周边一圈南低北高的变化排列:主干道塘栖路周边局部用点式楼沿着斜轴错位布置,减少对北面楼的影响。南面18层为主,局部24层以突出主景观入口。北面26层居中,24层分置两翼,形成屏风式天际线。环型围合的形势使每栋楼都能争取到与中心花园的关系,尤其是南北正对中心的楼具有很好的优势。与楼相呼应,曲折的环型路网连接了每一幢住宅。一轴:南北以景观主入口至中心庄园(会所)规划了充满法式园林风情的主景观轴线,形成南入口广场——景观灯柱大道——喷泉广场——法式景观桥——庄园广场——立体景观泳池——主会所系列空间。这条轴线也是整个楼盘的公共生活中心轴。

(2)道路交通系统:小区机动车与人行分离,机动车不进入中心景观空间内部,在周边绕行。共设两个机动车入口和一个景观入口。入口:小区出入口分工明确,南北分设专门的景观入口和机动车入口:北入口:机动车为主的出入口,利用北侧的高层退界设置地面停车带,车辆通过小区北入口广场进入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南入口:人行为主的景观形象入口,可根据需要控制进入的机动车辆。南机动车库入口:为了便利,南面也单独另设了地下车库次出入口,直接与城市道路相接。道路:小区道路等级分级明确,北部为主机动车道7米,沥青路面,结合布置停车带。中部小区次干道6米,景观铺装路面,平时与南入口管理配合为限制性道路。宅前路4米,景观铺装路面,满足消防道要求。景观步行道0.9~2M。在紧急状态下,小区各道路可作为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结合使用。

(3)景观环境设计:小区的集中绿地率高达40%以上,因此在大景观设计上层次感、韵味感极为丰富。中式生态园林为面、西式规则园林为点、为轴,中西造园元素完美结合。空间上既有自然生态的中心岛景绿化、周边大公园绿化、住宅架空层绿化,又有人工为主、浪漫精致的景观轴线绿化、沿街商业绿化,非常丰富,形成了有亲和力的各种生态环境。景观设计紧扣“栖溪泽第”楼名,突出水居特色:引水环岛、曲水绕宅,塑造了自然生态的水环境,体现的是静景。而艺术喷泉、跌水林荫道、景观泳池等动感十足的法式水法艺术则营造了法国园林的浪漫与精致,与典雅的建筑元素融合,给人浪漫情调和审美享受。大水景均不深,400-600浅水,由于采用卵石铺底的自然驳岸和绿化到边,不仅满水时能够体现生态水景的韵味,景随水走,而且在枯水时仍能保持自然的景观。

4.2 公建布局

小区设置沿街商业,均为2层,因退让保留的加油站,沿塘栖路设独立商业,配套公建和综合服务用房(中心会所)结合设置。包括社区要求的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公厕、消控中心和其它服务性的公建。

4.3 消防设计

本工程小区建筑设计均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各栋住宅及公建、地下室间距,长度、面积及安全疏散均符合防火要求。本工程小区内道路兼作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可到达每幢建筑的长边。消防车道的宽度均>4.0米,消防车道上空4.2米以下范围内无障碍物。每幢高层建筑附近均设有距离高层建筑10-15米,宽度为6米的消防车道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尽端式道路设18×18米回车场地。在南入口边裙房底层设消防控制中心。高层住宅每个消防分区中有一部电梯兼作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前室采用正压送风或自然通风,高层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间。本工程设有1个地下停车库,共可停放车辆1400辆。根据停车库规范,防火分类为Ⅰ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分为10个防火分区,设置喷淋系统。本工程内的建筑材料按其耐火等级采用相应的防火标准材料。

住建局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江苏连云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连云港农村火灾多发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深入分析连云港农村火灾形势与消防安全现状,提出具体的对策,对于加快连云港新农村发展,具有紧迫而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连云港农村消防工作现状

1.1连云港市行政区划及消防工作概况

连云港市地处我国沿海中部、江苏省东北部,是农业大市,农村面积5 497 km2,乡村人口403万人,下辖83个乡镇、214个居委会、1 436个村委会。连云港市在新农村建设中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每个乡镇基本都编制了消防规划,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消防警务室和保安联防消防队,配备了消防摩托车,初步实现了“小火不出村,大火控得住”。

1.2连云港市农村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不容乐观

2000—2008年,连云港市农村火灾4项指标呈上升趋势。2000年,农村火灾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当年火灾死亡人数的23.60%、直接财产损失总数的9.13%,2008年则分别上升为66.60%、11.71%。村民住宅是农村火灾发生最为集中的场所,2000—2008年,全市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 187户,占农村火灾总数的50%,因住宅火灾死亡的人数占农村火灾死亡总人数的71.60%。Www.133229.CoM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平均每户3.4人计算,在火灾中受灾的农民至少4 036人以上,相当于1个行政村的人口。也就是说,每年全市有约132户家庭、448位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

1.3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并在《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对如何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级低

连云港市农村房屋大部分为砖木结构,建造时使用大量可燃建筑材料,耐火等级非常低,大多数属于二、四级。同时,村民住宅往往同厨房、储物间、牲畜棚等连为一体,厨房内经常堆满柴草作为做饭燃料,火灾载荷非常大。农村各户之间基本上是联片建造,没有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火灾隐患十分突出。2003—2008年,用火不慎和稻草火引发农村火灾分别占总数的24.5%和23.7%。

2.2农村消防水源紧缺,公共消防设施滞后

连云港市4个县为江苏省扶贫县,乡镇财政紧张,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十分滞后,大部分农村没有自来水供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水池,乡镇消防站处于零状态。另外,连云港市近年降雨量较少,天然池塘、湖泊和沟渠等蓄水不足,河水流量日渐下降,消防水源紧缺。发生火灾时,县城消防队到达偏远地区至少需要40 min以上,加上消防水源不足,火灾扑救不理想,特别是面对麦田火灾时,只能“望火兴叹”[1]。

2.3消防安全意识差,用火用电管理不善

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习惯影响,连云港市大部分家庭还在使用木柴与柴草做饭和取暖,明火的大量使用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近几年,连云港市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又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农村家庭各类电器数量增多,但是大部分村民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购置劣质电源开关、插座,电线乱拉乱接、接线头松动、线路陈旧老化,滋生大量火灾隐患,电器火灾逐年增多。2003—2008年,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36.1%。

2.4消防宣传不到位,群众消防自救能力差

近年来,连云港市农村消防宣传有所加强,但是大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很淡薄,防火、灭火常识匮乏,甚至有不少群众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不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2]。有些群众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即使有火灾也不敢报警,从而造成火灾蔓延和扩大。还有些群众不知道放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2.5农村结构发生变化,非传统火灾隐患突出

过去农村传统火灾隐患主要是建筑耐火等级低、没有防火间距、缺乏水源等。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在城市出现的火灾隐患,农村也大量出现,比如安装防盗窗、伴随个体私营经济出现的“三合一”等。1990年以前,农村发生火灾,基本上靠左邻右舍自发进行扑救。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大部分青壮年进城打工,农村出现“空巢”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现象,当发生火灾时,由于缺少青壮年劳力,靠邻里自救火灾的传统将不复存在[3]。

2.6消防监管难度大,火灾隐患难根除

由于公安现役消防监督警力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城区重点单位,过去一段时期,农村消防工作几乎处于失控漏管状态。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消防法》明确将农村消防监管工作赋予公安派出所,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农村消防监管工作主体问题。但是由于派出所警力紧张,工作量杂而繁多,主要精力集中在乡镇社会面单位,很少过问村组消防工作。个别村委会虽然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但由于专业知识不多,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隐患,即使发现隐患,也找不到好的解决方法,火灾隐患变成难以根治的顽疾[4]。

2.7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农村消防组织难以为继

近年来,连云港市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但是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镇建设的发展速度。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没能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且各地发展不平衡,总体自防自救能力差[5]。同时,一些地方伴随乡镇机构改革和结构调整等因素,使得原有的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被取消,有些乡镇虽然还保存着原有的消防队伍,但也因经费和队员待遇等因素而名存实亡,发生火灾后也形成不了有效战斗力。

3对策

3.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以新农村消防安全防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乡镇重点防控,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义务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6]。要建立和健全考评机制,凡发生重大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分层次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企业义务消防队和农村义务联防队,探索建立连云港新农村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消防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县、乡、村委会三级组织网络,把一般化的消防工作拓展到乡镇、农村、家家户户,从而形成“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办企业、个体商户、村民代表齐参与、共同管理”的三级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

3.2编制消防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农村消防布局

采取政府规划、政策支持、主动引导和财政扶助的方法,将村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建设、消防通道纳入到乡镇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中,做到同时立项、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结合新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改善新农村建设中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结合农民房屋改造,提高乡村建筑的耐火等级,并请专门的评定企业定期评测;结合各地乡村道路的改建,合理地规划建设消防车道;结合人畜饮水与农田浇灌工程,加强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结合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着重在新农村建设“一室一队一车”(1个面积不小于20 m2的供学习与培训的消防室;1个由村领导与基层民兵组成的义务消防队;1台配备手抬消防泵、火钩、灭火器、个人防护装备等灭火设备与消防宣传设施的简易消防车),从根本上改善当地农村防火条件。

3.3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公共设施

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把消防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力争逐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gdp增长速度。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征收消防公共设施建设配套经费,改善消防队伍装备和消防公共设施。探索连云港新农村多元化消防投入机制,建立农村消防基金,鼓励社会各界资助消防事业。

3.4发挥派出所监管主体作用,及时整治火灾隐患

把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到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把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分解到各镇、乡、村的民警身上,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从而形成“所领导负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具体指导、管区民警抓落实”的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消防部门要建立与派出所、安监所定期互动工作机制,通报阶段性的消防形势与防范重点,交流消防监管工作经验,提升派出所民警专业能力。要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职能作用,配备2~4名消防监督员,定期到所在乡镇的各村进行监督,从而使乡镇、村消防安全工作基本落实。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总体目标,在工作考评和奖惩方面,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和同奖惩,激发派出所消防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安全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保护手段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二者要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形成浓厚的符合各地特色的消防宣传氛围[7]。要讲究防火宣传策略与方式,在冬春火灾多发季节、春耕垦荒烧荒期、清明扫墓期间、秋收季节等火灾多发时期,可以采取通告、宣传车走村串户的巡回宣传等方式或者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和刊登消防知识与消息等手段,广泛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把消防法律法规与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新农村的普法教育中。通过乡镇派出所民警加强对各地农村治保人员、治安协调员、供电所电工等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再通过他们在实践过程中把消防知识灌输到农村基层。此外,要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拓展到农村学校,做到真正把消防常识与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到中小学生的教育上来。

3.6发展多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的灭火救援体系

在公安现役警力编制紧张的情况,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口超过5万人或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亿元的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村则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立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及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建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制定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技能,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争取用3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镇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为主体、群众消防队或志愿者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队伍,逐步提高群众抵御火灾的能力。

4参考文献

[1] 王生春.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消防月刊,2003(5):6-8.

[2] 胡子荣.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34-35.

[3] 萧岩.浅析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理论界,2005(7):106-107.

[4] 杜峻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浅谈[j].山东消防,2003(11):49.

[5] 王宏斌.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思考[j].武警学院学报,2004(5):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