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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总结

学校考试总结

学校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学期期中考试已圆满结束。今天,学校决定召开初三期中考试总结表彰大会,为的是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振奋精神,齐头并进,促进同学们加快发展,更快地提高成绩,争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突破。

这次考试,整个初三年级共有名同学参加。大家严守考纪,诚信考试,用心答卷,全面检查了平常所学,较好地反应出了真实成绩。经过老师们的认真评阅,考试成绩已出,全校最高分是初三班的他考取了分,首先让我们向他表示祝贺!此外,这次考试全校考取800分以上的人,700分以上的人,600分以上的人,500分以上的人。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那些取得优异考试成绩的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学们优异成绩的取得,靠得是良好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学习精神,自觉的进取意识,靠得是老师们的精心施教,细心辅导,靠得是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支持。在这儿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那些为同学们的进步和成长无私奉献的老师和家长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学们,在当前形势下、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知识是最宝贵,是我们适应社会的基础,是你成就未来的基石。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不学无术永远没有立足之地,终难适应社会发展。市场经济越是发展,传统产业越受冲击,利润率越低;那些高价值的产业,无不是科技含量高,由知识支撑起来的产业。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应好好学习。特别是在整个社会靠知识进步,靠技术吃饭,靠专业成长的今天,我们更应好好学习!知识要靠积累,学习永不会错。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就是我们学习新知,谋求发展的最佳途径。我们任何一个同学,都要有这样的雄心和壮志,到高一级学校去,到更高学府去,求取自己的发展,争取自己更加美好的未来!到那时,学校为你高兴,同学为你喝彩,父母为你叫好!

要如此,我们就必须有足够的准备,现在就打好基础,这就要求同学们必须全面、认真、积极地学习。我们的老师在你的学习中,一定会给你无微不至的生活关怀和精心专业的学习指导,帮你进步,助你成长。我们的教师集体是一个专业精湛、极富责任、活力旺盛的群体,我们学校的发展,验证了这一点,说明了这一点,是完全可以放心,永远值得信赖的。希望全体初三教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抱着为学校负责,为学生负责,为自己的负责态度,发扬已有的精神与作风,尽心努力,敬业工作,为同学们的进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职场生涯,教师是一种职业,是一种技能,更是一种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教书育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们处世立身的根本。面对竞争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将来能够立身,我们也应练就一身绝活,能够精通教书,做到育人出色。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学校的发展,也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

学校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以及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报考军队院校(以下简称军校)和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以下简称军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15年,军队和武警部队31所军校在我省招收1044人(男生1016人,女生28人,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系统定向生6人,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102人(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5所高校招收国防生638人(男生627人、女生11人,招生计划见附件2)。均为本科层次。二、考生基本条件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和心理健康。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既可报考执行本科一、二批分数线的军校,也可报考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的招收国防生的高校或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只能报考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的军校或专业。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志愿在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三、政治考核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及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1日至29日。凡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3)。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以及《政治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须于6月29日前到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军检及录取。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级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四、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高考成绩公布后,集中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而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军检人员名单,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军检站实施全面领导。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地点为济南市鲁慈体检中心(花园路与七里河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于6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一)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交军检站,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检表》)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军检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理由后,收回《面试表》、《军检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要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二)面试合格考生,凭面试工作人员签发的《军检表》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体检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进行,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考生如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同时取得非指挥专业合格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各科检查项目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在“主检医师结论”栏内填写明确的体检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三)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军检点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逐级向上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自行查询军检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四)军检站实行封闭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总政治部、济南军区、山东省军区及地方招生考试机构巡视员凭工作证在军检现场巡视、监督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五、录取军校招收青年学生和高校招收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校(或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实施。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派出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工作。招生军校(或高校)要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录取过程中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沟通交流,招生军校(或高校)也可通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相关联络。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设置军校和国防生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区分性别及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其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共享。招生军校(或高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情况、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军校(或高校)负责处理。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对上线合格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提前批未被军校或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提前批非军事类调剂录取。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规定,招生军校(或高校)严禁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招生军校(或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超过规定录取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招生军校(或高校)要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3日内寄发给考生本人。与网上录取相适应,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批准书》由军校所在大单位招生办,依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考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后寄发相关军校。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单,统一邮寄至相关院校。录取结束1周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军校(或高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相关军校(或高校)要及时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交由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院校驻地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录取为军校的,排除弄虚作假的可能后,如符合高校录取条件,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有关高校同意后,安排改录高校;录取为高校国防生的,取消国防生资格,由相关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被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

附件:1.

学校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5.考点设置。

(一)文化考试考点设置相对集中,使用标准化考场。

(二)体育考试。体育考试统一项目、分值、测试规则不变,其中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我县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统一采用仪器测试,实行全电子化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县体育场。

(三)实验操作考试。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命制考题、统一组考程序、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试题保密,严格组考规范,严格考试巡查的考试方式。我县实验操作考试由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组织实施。考试地点: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

(四)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县由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负责,学校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网上评卷管理。全市设置统一网上评卷场。

(六)查分。对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登记后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教育股汇总后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市教体局严格按照高考查分方式组织查分。查分结果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或监护人。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高考模式,由残疾考生于2017年4月16日前提出申请,市教体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式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于5月15日前送到残疾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及录取

(一)志愿类别设置。

1.全市统一设置三个志愿类别

第一类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含省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第二类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设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办普通高中;第四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三类为艺体特长生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执行《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考试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专业测试。我县仁寿中学举办艺术特长班1个,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50人。报考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的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志愿,可以兼报县内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报考其他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志愿必须与划线录取志愿一致。

2. 志愿设置

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城区四所高中(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的划线志愿学校须与“定向切块”志愿学校相同,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兼报志愿里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划线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设置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定向切块”志愿

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户口在我县,初一年级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或属于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A等级,考试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根据市教体局要求,我县以2017届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各初中、九年制学校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公示符合“定向切块”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后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志愿填报。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全市执行统一的时间和政策规定。学校具体负责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三)分数线及通知书。

市教体局将划定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并公告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向区县等额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民办普通高中须按要求按时上报录取报到结果。

(四)加分政策。

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

(五)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

各学校要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并告知新生报到、入学等相关规定。各高中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到和军训。9月10日前各学校统一导入录取学生信息,市教体局将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与市教体局录取库学生信息进行逐一对比核实,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省教厅关于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七公开”规定,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等“五统一”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严格招生程序,严禁违背规定先斩后奏招生;严格招生时间,严禁超时限招生;严格执行编班办班规定,严禁虚设班级套取招生计划;严格尊重学生志愿,严禁篡改学生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严格考生分数监管,严禁泄漏考生分数和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录取细则,严禁招收“三不要”(不要学籍、不要档案、不要毕业证)学生;严格督查监管,严禁招生宣传诋毁其它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学校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学校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摘 要】考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让考试工作能够公平、公正的开展,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切实贯彻执行考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另 一方面,还需要参与到考务环节的教师和学生的积极配合。 考务管理是一项琐碎而又细致的工作,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其中任何一个环节 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反馈。 本文通过对高校考务管理系统的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调整考务管理工作,以期提高考务管理工作 效率,更好的服务教学。 【关键词】考务管理;教学质量;考试一、高校考务管理工作概述 高校考务管理是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试可以获得 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是检测高校教师“教”的质量、学生“学”的效果 与培养目标是否一至的必要手段[1]。 (一)高校考务管理工作的特点 考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是要实现对考试过程的管理,确保考务信息 的严肃性、准确性、规范性并实现资源共享。经过长期考务管理工作的 实践和对考务系统流程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和了解后,对现阶段我国高 校考务工作特点总结如下: ( 1)考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考试是我国高校目前阶段检测和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而考 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是保证考试能够科学、公正实施的必要前提。 高 校学生通常需要面对的考试包括常规考试和具有社会性质的等级考 试,无论是哪一种,学校在组织的过程中,都要严格执照教育部考试规 范执行,经过报备申请、考生信息收集、资格审查、考场安排、监考安 排、试卷批阅和成绩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按规范执行。 ( 2)考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随着各高校不断扩招,学生数量大幅增加,面对各种考试的开展,考务 管理工作包括考前的安排、考中过程的管理控制、考后环节的总结反馈,任 务繁重。 高校考务管理涉及管理对象考务办相关人员、具体考试科目、参考 人员、监考人员以及教室的调度等。 针对不同的考试科目,管理的对象也会 不同,总数大,流动性强,造成考务管理工作十分繁琐,任务重而效率低。 ( 3)考务管理工作的规律性。 高校的常规考试和社会性质的等级考试都具有周期循环的规律性。 比如每年两次的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在学期中间和期末的考 查、考试,通过这种周期性的检测评价机制,让考务管理工作有迹可循的 同时,检验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也提供了获得资格证书的机会。 (二)高校考务管理的内容 高校考务管理系统通常包括基础信息管理、考试准备、考试编排 和成绩管理等模块,考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围绕考前的准备,考试过 程的实施、考后总结而进行的工作流程。 二、高校考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考务管理系统信息化不完善 大部分高校建立了如选课、成绩登录等教学方面的系统信息化平台, 但作为教学管理重要环节的考务管理没有体现在该系统, 与此同时这些 系统大都没有统一整合,比较分散,在建设和实际应用时并不能为考务管 理提供服务。 无论是学校常规考试还是社会性质的等级考试,考务管理 工作依然采用人工编排方式,从基础信息中导出具体考试科目制作 excel 表格,然后花费几近一周的时间完成细分,工作量大,效率低。 (二)教学、考试及评分一体化 所谓教学、考试及评分一体化是指教师参与教学的同时,还负责 自己所带班级学生考试出题和评分事宜,教学、考试及评分内容不分 离的后果是个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考试成绩,无法客观检验教 学效果,不同老师的讲课方式、侧重点以及出题难易程度大都不同,导 致同一门课程不同班级的成绩不具有可比性。 甚至存在老师划重点、泄题漏题的现象,学生平常不好好学习,只在期末突击囫囵吞枣的背 答案,并没有真正掌握知识,考试成绩也无法检验出教学质量。从长远 来看,教学、考试及评分的一体化不利于专业的发展。 (三)考试信息反馈环节不健全 在高校考务管理工作中,对于考后信息反馈重视明显不够,普遍存在 的现状是考试结束后进行试卷批阅、计算分数、奖学金评比,完全忽略了 考试的真正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水平,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是为了让学 生都得高分。 考后反馈过程的缺失,学生考完似乎就解放了,即使考试时 遇到了没有真正理解的难题,也不会深究,更不会去找老师解除疑惑;而 任课老师也少有把试卷及时返还给学生, 认真讲解并针对考试结果进行 分析。因此,在考试结束后,应当有考试信息的反馈环节,比如考后学生交 流、重难点学科教师答疑,解决学生考试中遇到的困惑,让老师提升教学 质量,让学生掌握知识,查漏补缺[2]。 而通过考试成绩的分析、总结,能够让 老师和学生进行深思, 也是老师了解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并改进教学方法 受益最大的一个环节,因此考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考后信息反馈[3]。 三、考务管理工作的创新与优化 (一)实现考务管理信息化 信息自动化的今天,应当正视传统考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利用大 数据,对基础信息资源进行流程再造,正确区分考务信息化、自动化和 考务管理流程再造的含义,对于考务管理系统的完善和考务管理流程 再造的进行是很有必要的[4]。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维持常规考 试和社会性质考试的信息,首先,高校应当结合教务管理工作的实际 情况,开发适应的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其次,在信息技术方面,设计开 发的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一定要适合学校自身的特点,才能更好的应用 到考务管理工作。最后,在系统投入使用后,有专门人员进行维护和更 新。 这种信息化管理方法,可以大大减少人工记录的繁杂性。 (二)注重试卷的分析反馈 现代教育的观念认为,测评是为了改进,而不是为了证明。试卷评 阅结束后,通过对试卷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学生考试过程中普遍性存 在的问题,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对教学进行反思,是一种师生共同进 步,共同修正教学的过程,同时也可以建立一种“目标、过程、评价、反 馈、修正”,老师“教”与学生“学”的互动模式[5]。 (三)改革教学、考试及评分一体化制度 教学与考试相分离,对于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命题,由教研室根据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命题要求统一命制, 不同专业侧重点、教 学目的和难易程度应当有所差别。 四、结语 考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规范高校考 务管理,将人才培养的理念与考试相结合,引导教师、学生的主体观 念,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教师专注于教,学生致力于学, 理 性认识考试在教学中的作用。 强化高校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高 校办学质量,实现高校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