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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范文第1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严格管理。建立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详细记录党员在社区活动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先进、提拔晋级时,要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要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时表彰、宣传;对不参加社区活动和在社区中反映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

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报到接洽工作。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2、履行监督职能。要把监督在职党员进社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对在职党员的协助管理和监督职能。

3、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设立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公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并根据党员申报岗位情况搞好编组,引导党员认岗履责。同时,还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日等主题活动,服务社区居民。

4、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

5、选树先进典型。要积极选树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具体要做到“六个带头”、“六个一”:

“六个带头”:

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

“六个一”:

1、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做好一个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3、认领一个公益岗位。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到社区党组织认领一个无偿的公益性岗位,并按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岗。

4、帮好一家困难户。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分组成立帮扶小组,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5、提出一条好建议。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力争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6、办好一件实事。在职党员要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方面,为本社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区公益活动、一次社区文化活动、一次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和一次社区社会治安活动。

三、工作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介绍好各社区党组织的分布和设置情况,要求每位在职党员了解掌握报到的方式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集中报到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报到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作好表率。各社区党组织要安排好工作人员,接待好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并将《报到回执》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由在职党员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

(三)检查汇总阶段(10月21—10月31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向上级党(工)委上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县直各党(工)委于10月31日前,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对个别党员未报到的,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迅速报到。

(四)日常管理阶段(11月1日以后):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需要设立公益岗位,明确职责,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将认领同一岗位的在职党员编为一组,任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各社区党组织要与各组负责人商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形成工作计划。各组负责人根据社区活动计划,定期联络、组织成员开展活动。在职党员每半年分别向社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上报一份参加社区活动总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如实填写一次《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表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范文第2篇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突出主题、因事设岗、自主择岗、化片定点、就近就便”的原则,结合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在职党员的特长和爱好,通过“一人一岗”、“多人一岗”、各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广泛开展在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使社区在职党员做到“四亮”,即“亮姓名、亮住址、亮职务、亮特长”,充分发挥街道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法是:

(一)“一人一岗”,设岗定责。以社区党支部为单位,设置社区教育服务、居务管理、社区稳定和组织建设四大类,分设政策宣传员岗、科普知识学习岗、党建工作指导员岗、绿化养护岗、外来人员联络岗、扶贫帮困、再就业工程岗、双拥工作岗、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岗、消防安全监督岗、卫生监督岗、民事调解岗、清理保洁岗、帮教工作岗、计生监督岗、敬老助残岗、小组长岗、宗教管理岗、干部廉政监督岗、干部作风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等20个岗位。采取一人一岗、多人一岗的方法,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位,上岗党员人选采取自荐、民主推荐、党支部考察的方法进行。在落实活动中,我们要求每位在职党员至少参加一个社区公益岗、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每年至少向社区党组织提交一条合理化建设并参加4次以上社区活动,切实发挥作用。

(二)立足规范,强化管理。为把街道社区在职党员设岗定责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我们采取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建立“双向联系、双向反馈、双向服务”制度(“双向联系”,即单位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发送《住社区党员身份介绍信》,督促所属党员按时向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定期到社区了解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和综合表现情况,支持社区党组织工作。社区党组织按照党员的职业、服务意愿、休息时间等建立《社区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双向反馈”,即社区党组织以《社区党员表现情况反馈卡》等形式,每年至少向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表现情况,单位党组织根据反馈情况,对于长期不参加社区活动、在社区表现差的党员予以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的结果向社区党组织反馈。“双向服务”,即单位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党员的实际困难,支持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区委组织部采取每半年与党建工作同步检查一次;街道党工委采取每季度自行检查考核一次,社区党支部建立上岗党员基本情况、履行职责工作及考核情况登记表。同时,实行季工作汇报会,上岗党员每季度给社区党支部汇报一次当季度工作情况,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每半年召集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党员、居民群众代表对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意见和建议。

(三)增强活力,表彰与激励相结合。区、街道、社区党组织把开展社区在职的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创建、评选“六个好”社区党支部的重要内容,社区党支部将在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进行民主测评,对有三分之一以上不称职票的要进行调整下岗,对履行职责好、群众公认的年终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在职党员,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地向其所在单位反映。部门、单位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和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以及民主评议党员、选拔任用干部等,都要先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需要公示的,除在单位公示外,还要在其居住社区公示,接受社区群众的监督。

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推动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扩大了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在实际工作中,各驻区单位对在职党员在社区设岗定责活动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社区开展这项活动有声有色,群众反映不错”,“对党员实行双重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个新举措”,“对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的意义”。活动开展以来,促进了社区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有效地扩大了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覆盖面。二是发挥了社区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施“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使在职党员利用8小时外的时间,力所能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驻区群众服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和带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使党员与群众关系更密切,使党员成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成为落实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和落实者,使党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深,党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更加牢固。三是整合了社区资源,提升了社区服务功能。在开展此项活动前,实行社区在职党员设岗定责,有效地整合了社区在职党员的资源,利用在职党员各种技术专长的专业优势,为社区群众服务,极大地提升了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人员的服务要求。四是完善了党员管理制度。以前,许多党员往往8小时内是好党员,8小时外却降低了标准。实行社区在职党员设岗定责后,完善了对在职党员8小时以外的管理,使在职党员由8小时单位管理变为24小时全天候社会管理,树立了在职党员“驻在社区、关心社区、服务社区”的观念,为党员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舞台和组织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这包括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思想认识不高,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思想。一些在职党员认为,现在单位任务重,难有精力抓党建,要跳出原有的工作圈,参与社区中各类活动难度很大,工作中往往是怕越权、越位。有的甚至将社区党建活动与单位党建活动对立起来,认为单位党建工作任务已经不少,再腾出精力参与社区党建,怕影响单位党建和单位工作。同时,各社区所开展的各项学习和活动大多限制在八小时以外,往往总是考虑时间、地点、安全和在职党员休息等因素,活动开展困难;二是缺乏有效的指导。有的社区党组织没有把此项工作作为社区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是推一推,动一动,消极应付,因而也就直接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社区党建横向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社区管委会等协调机构的建立,为社区党建构建了基本框架,通过会议、理论研讨等形式,增强了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为推进社区党建深入开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深入,一些新的矛盾逐步显露出来,例如,社区单位负责人只愿意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打交道,街道主要领导不出面,很多事情就无法协调;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较多的仍停留在参加理论研讨这一层,在发掘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和建设资金、带头宣传社区党建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等方面显得较为薄弱,尚未实现全面意义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受到利益观念的影响,关系好坏往往与经费支持的多少成正比,工作的临时性、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持久的推动力,没有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四是缺少必要的激励机制。从实践看,如何引导在职党员从单位走向社区,并有组织地参与社区建设,仍然是当前社区党建工作中的一大难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并积极开展社区服务。事实表明,这些工作对于增强在职党员的社区意识,激发他们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对在职党员实行单位与社区双重管理、监督的制度尚未完善,少部分在职党员出于种种原因,仍然未到社区党组织登记报到,未在社区亮出党员身份,即使已经登记报到的在职党员,在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中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个体差异,而这一点在单位对党员进行考评时又难以体现,从而影响了在职党员对社区党建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工作,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时行完善。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在职党员在社区设岗定责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社区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全新的、持久的工作。目前我们的工作只是刚刚起步,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根本原因,是思想、观念问题,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将制约各项工作的发展。因此,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有正确的认识,认清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潜在的资源优势,自觉主动地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着重从以下二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级党组织应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党的有关政策、法规,集思广益、开拓思路;要根据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适应工作的发展要求。二是广泛宣传,增强认同感。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应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如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进行新一轮地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到辖区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家庭,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增强认同感,达成共识,认识到自己在社区中既是社区成员,又是具有先锋性质的双重角色,是社区建设责无旁贷的承担者,激励起他们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神圣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继续抓好登记,全面掌握社区在职党员的情况。登记工作是组织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基础,只有了解和掌握了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所学专长、服务意愿,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目前,我区共有在职党员1290人,已登记的在职党员人数为1038人,登记率约为81%,还有200多名在职党员没有登记,而且已登记的党员资料还有等于完善,因此今后的登记工作还很艰巨,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上门登记,完成全部在职党员的登记工作。在登记过程中,要做到主动亮出社区党组织的身份。理直气壮,不卑不亢,恰当适度;坚持思想先行,讲明道理;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主动邀请,不强其所难;要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作用,协助做好登记工作。二是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料的内容。在登记过程中,要不断丰富在职党员的信息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信息项目和修改信息内容,为下一步建立在职党员信息档案打下基础。三是要加强在职党员的分类管理。就是将在职党员这一宝贵资源,进行重新整合,按照他们的所学专长、服务意愿、所选岗位进行归类、分组,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并在每个小组选出一名联络员,负责本组人员召集、开展活动以及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工作,逐步建立起在职党员的管理网络体系。

(三)精心设计载体,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党组织要从党员的职业和特长出发,设计有本社区特色的载体,搭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的舞台。要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作用,持久、有效地开展活动,内容要多样化,形成组合化,有分有合,既有日常的、不定期的小型分散活动,又有定期的、大型的便民活动,使在职党员热情常在,持之以恒。同时,组织部要发挥好协调作用,注意引导各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创建活动相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六型特色”社区是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所在,在职党员投身创建活动,是利己利民的事,是以少数人的奉献来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也正是党员的价值体现。二是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在职党员年富力强,反应快,接受能力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深、理解透,根据他们的特长和意愿,成立社区志愿者、文艺活动队等各种服务队,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三是与社区稳定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宣传岗的职责,对社区内的纠纷、突发事件及时疏导、化解;另一方面组成义务巡逻队,利用节假日为居民服务。四是与帮困志愿服务相结合。志愿者的活动是群众性的活动,需要有人来带动,而党员尤其是在职党员无论从思想觉悟上还是组织观念上都很强,通过划分责任区与辖区的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特殊人群结对子帮困、帮教、助残,解决实际问题。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基础在基层,社区是载体。社区地位与作用的日益凸现,必然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才能得到体现,才能确保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旨在促进市直单位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新形势下整合社区资源、形成社区建设合力,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有助于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树立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党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推动我市城市的经济、文化、社会稳定发展。

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重要思想新高潮,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背景下,大力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强调党员如何在社区生活中发挥作用,这对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社区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各单位党组织必须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党员进社区”活动,探索开展“党员进社区”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1、参加对象:市直单位党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在职党员。

2、活动内容:主要是要求市直单位中的党员在所居住的社区亮明党员身份,参与社区活动,由社区党支部将其在社区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3、开展活动的基本方法:在今年3月底以前,市直单位党组织要动员、组织在职党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到居住地社区(居民区)党组织报到。《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由市直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市直机关工委领取。市直单位的党员向社区党支部报到后,社区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市直单位的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等活动。如党员居住地搬迁,由本人及时将个人在社区党支部登记的有关资料转交到新居住地社区党支部。

三、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市直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党员进社区”活动。市直单位党组织主动向社区党组织介绍在职党员情况,组织好单位在职党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到居住地社区(居民区)党组织报到。同时,市直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社区联系册》分社区填写好,送到各社区,报到市直机关工委备案。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提供条件,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主动沟通、配合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工作,干部职工集中居住或工作在社区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党建资源共享,尽力为党员参与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创造条件,搭建舞台

1、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每个社区(居民区)党支部都要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联系册》和党员服务站,党员服务站领导成员由各社区在职党员推选,党员服务站负责与在职党员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制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目标任务、活动计划,具体组织开展活动,担负起活动组织者的责任。

2、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做到适时、适宜、适度,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特长和积极性。一般可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或划定党员责任区,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各类咨询,科普宣传、绿化保洁、医疗服务、义务修理、治安巡逻、广场文化、献计议事、关爱援助、关心青少年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活动一般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要考虑在职党员的劳动强度。

3、建立在职党员人才资源库。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的特点进行认真分析,重点掌握联系一批有专业特长、有社会影响、又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的在职党员,建立相应名册和台帐,定期组织他们开展一些专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市直机关单位的在职党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重要思想,在社区活动中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到“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要尊重、理解、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合理处理好自身工作与参与社区活动的关系,服从安排,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创建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四、建立健全的“党员进社区”活动机制

为保证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的活动机制。

1、建立在职党员登记报到制度。各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在职党员登记工作,加强对在职党员8小时工作之外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及档案,掌握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资料。

2、建立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反馈制度。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收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做贡献情况,广泛认真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并结合掌握情况,每半年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沟通、反馈。社区党组织向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发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反馈情况卡”,定期对党员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所在党组织。

3、建立考察党员干部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制度。市直单位在选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提拔使用干部等方面涉及考察工作时,注重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将党员8小时工作以外在社区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认定不称职的干部不能作为评优、提拔的对象。

4、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科级党员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走访,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走访。走访工作每半年一次。

5、建立在职党员活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在职党员,对于表现一般的或起反面作用的在职党员及时向市委组织反馈,由市委组织部给予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适时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使此项活动真正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基础在基层,社区是载体。社区地位与作用的日益凸现,必然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才能得到体现,才能确保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旨在促进市直单位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新形势下整合社区资源、形成社区建设合力,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有助于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树立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党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推动我市城市的经济、文化、社会稳定发展。

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重要思想新高潮,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背景下,大力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强调党员如何在社区生活中发挥作用,这对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社区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各单位党组织必须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党员进社区”活动,探索开展“党员进社区”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1、参加对象:市直单位党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在职党员。

2、活动内容:主要是要求市直单位中的党员在所居住的社区亮明党员身份,参与社区活动,由社区党支部将其在社区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3、开展活动的基本方法:在今年3月底以前,市直单位党组织要动员、组织在职党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到居住地社区(居民区)党组织报到。《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由市直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市直机关工委领取。市直单位的党员向社区党支部报到后,社区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市直单位的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等活动。如党员居住地搬迁,由本人及时将个人在社区党支部登记的有关资料转交到新居住地社区党支部。

三、在市直单位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市直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党员进社区”活动。市直单位党组织主动向社区党组织介绍在职党员情况,组织好单位在职党员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到居住地社区(居民区)党组织报到。同时,市直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社区联系册》分社区填写好,送到各社区,报到市直机关工委备案。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提供条件,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主动沟通、配合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工作,干部职工集中居住或工作在社区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党建资源共享,尽力为党员参与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创造条件,搭建舞台

1、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每个社区(居民区)党支部都要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联系册》和党员服务站,党员服务站领导成员由各社区在职党员推选,党员服务站负责与在职党员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制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目标任务、活动计划,具体组织开展活动,担负起活动组织者的责任。

2、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做到适时、适宜、适度,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特长和积极性。一般可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或划定党员责任区,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各类咨询,科普宣传、绿化保洁、医疗服务、义务修理、治安巡逻、广场文化、献计议事、关爱援助、关心青少年等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活动一般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要考虑在职党员的劳动强度。

3、建立在职党员人才资源库。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的特点进行认真分析,重点掌握联系一批有专业特长、有社会影响、又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的在职党员,建立相应名册和台帐,定期组织他们开展一些专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市直机关单位的在职党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重要思想,在社区活动中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到“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要尊重、理解、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合理处理好自身工作与参与社区活动的关系,服从安排,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工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创建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四、建立健全的“党员进社区”活动机制

为保证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的活动机制。

1、建立在职党员登记报到制度。各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在职党员登记工作,加强对在职党员8小时工作之外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及档案,掌握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资料。

2、建立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反馈制度。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收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做贡献情况,广泛认真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并结合掌握情况,每半年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沟通、反馈。社区党组织向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发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反馈情况卡”,定期对党员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所在党组织。

3、建立考察党员干部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制度。市直单位在选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提拔使用干部等方面涉及考察工作时,注重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将党员8小时工作以外在社区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认定不称职的干部不能作为评优、提拔的对象。

4、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科级党员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走访,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走访。走访工作每半年一次。

5、建立在职党员活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在职党员,对于表现一般的或起反面作用的在职党员及时向市委组织反馈,由市委组织部给予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适时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使此项活动真正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社区建设,既是建设现代化城市、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空间和时间之分,既要在本单位、本岗位上体现,也应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因此,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在本单位、社区都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整合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党的力量的需要。社区建设的发展迫切需要汇聚党在社区的政治资源,而驻区单位拥有较强的政治力量和较丰富的物质资源,在职党员绝大多数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通过对驻区单位党组织政治资源的整合,既可以极大地充实社区党的工作力量,又可以有效地带动广大居民群众更好地完成党在社区中的各项任务。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驻区单位正处于行政一体化体制向功能分化的社会化组织体系转变过程中,良好的社区工作,不仅可以提升城区的品位与形象,改善城区的投资、经营环境,而且会保障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以共同的政治目标、共同的社区利益和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是驻区单位和社区建设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新形势下城区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通过沟通联络,进行双向服务,开展共建活动,协调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主动配合、支持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工作格局。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应着重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协商自愿原则。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应以协商自愿为基础,根据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意愿、能力和客观条件,既充分发挥好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这支重要力量的作用,又不能过重增加他们的负担,影响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2、双向服务原则。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应把为对方搞好服务放在重要位置,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想方设法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以良好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赢得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支持与合作。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应支持街道和社区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提供帮助。

3、资源共享原则。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从社区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为抓手,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发挥各自优势,挖掘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有效资源,运用市场机制,实行互惠互利,共驻共建,形成强大的社区建设工作合力。

4、活动凝聚原则。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党建目标任务,围绕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和社区教育,开展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活动凝聚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活力。

三、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1)参与区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本辖区社区党建工作;(2)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参与社区党建研究会、社区党建学会、社区党校等组织,开展研究、交流等活动;(3)积极与街道、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并把社区共建列入本单位党群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共建活动;(4)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与街道社区组织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和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为社区居民开展公益活动提供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支持;(5)与本单位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同时注意收集在职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和推广;(6)加强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并将在职党员的社区表现作为本单位评选党建工作先进、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7)协助街道社区做好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做好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1)积极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一卡一簿一单”,如实登记个人基本情况及特长;(2)根据《》的规定和社区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在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中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3)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党员联户”、“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务奉献日”等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工作渗透到社区政治、经济各个领域,达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目的。

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创造条件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搞好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沟通联络。街道要成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沟通情况,协调工作;要定期召开社区党建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社区要在组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在职党员联系卡”,全面掌握社区内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在职党员工作站,以楼座为单位建立活动组,按特长划分志愿服务队,健全组织网络,定期召开在职党员座谈会,摸清思想,了解情况。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提供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为驻区单位排忧解难;要在街道便民大厅开辟服务窗口,负责在职党员登记联络;街道阅览室、社区党校要向在职党员开放,为他们空余时间提供学习、娱乐场所。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共建活动。要采取“结对”、“共建”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联做思想工作,联办公益事业,联防社会治安,联谊文体活动,联创学习型组织,形成社区资源共享、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治安共保、社区文明共创的良好局面;要在在职党员中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作用进社区”的主题活动,根据在职党员的特长和社区的实际需要,开展志愿服务,在环境整治、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宣传、治安巡逻等方面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并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记录簿”,对在职党员每次参与活动的情况作好记录。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定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与社区活动先进单位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把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社区共建活动的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创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注意收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可以尝试给在职党员家庭张贴“党员之家”牌,公开党员身份,激发在职党员的荣誉感和自律意识;对在职党员的社区表现情况每年向所在单位反馈一次,从而激发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驻区单位党组织应将单位党建与社区党建有机地加以结合,把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建、行政、群团工作计划之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尽其所能,为社区建设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和帮助。

在职党员应树立“社区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参与社区服务、带头帮扶困难家庭、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创建文明楼院、带头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全天候党员。

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主动与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把在职党员的特长向社区党组织推荐。定期与党员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互通情况,注意收集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进事迹,并及时进行总结、表扬和推广,对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表现较差的党员给予批评、帮助。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反馈工作,要把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情况和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评比党内各类先进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员真正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监督。对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街道、社区党组织为驻街、驻社区单位服务情况作为“三评”和“行风评议”活动的重要依据,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