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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论文

案例论文

案例论文范文第1篇

1、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步骤。教师可以课前准备充分的案例,让学生看到教师对案例教学的重视,从而也提升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学习积极性。充分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讨论积极性,也让学生有了一个讨论的环境。学生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掌握本节课所要学习的地理知识,与同学分析本节课的地理知识,进行深入的理解。例如:在学习《区域差异》的时候,教师就需要提前准备多个国家的气候、海陆位置、纬度位置等。学生就可以在课堂上利用教师准备的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增强对于地理知识的认识,加强地理学习的能力。

2、案例讨论的引导工作

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就需要在旁边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在正确的思路下进行讨论,不会偏离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学生还可以在讲台上进行发言,增强学习地理的积极性。但是,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羞于发言。教师对于这些同学就应该加强鼓励,让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同学进行发言,同时让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带动着学习差一点的同学进行讨论,增强学习不太好的同学的自信心。让案例教学深入到每一个学生中。例如:在学习《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就需要讨论哪些措施符合了哪几个原则,这才需要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讨论。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就会提升对于地理知识的认同感,明白案例教学非常适合高中人文地理的学习。而且,学习差一点的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也会得到提升。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持课堂纪律,让讨论的话语不能影响其他班上课。

3、案例教学的总结工作

学生在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中,肯定会产生对于知识的看法。但是没有经过合理的总结,这些知识也不会成为学生自己真正学到的知识。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就需要在课堂上对学生案例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并且及时的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讨论;教师还需要在整个讨论结束的时候进行总结,总结本节课的知识点,让学生明确本节课的难点与重点。例如:在进行《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讨论的时候,教师就可以根据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试着进行总结。教师就可以总结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从:人口、资源、环境、稳定战略中进行总结。这样有条理的进行总结,可以让学生对地理的知识构建知识网络,提升地理学习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的特点有自主性、探究性、实践性三个特点。所谓的自主性就是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据着最大的学习自主性,探究性就是学生在案例教学中能够与同学进行知识的探究,实践性指的就是讲地理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从日常生活中获取地理知识。这三个特点最大程度的概括了案例教学的优点,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得到发展,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为高效。学生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深刻的理解人文地理的学习方法,并从教师的教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三、结语

案例论文范文第2篇

《行政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中唯一一门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专业课程,内容十分广泛,是法学主干课程体系中比较难学难考的科目之一,涉及到以行政、行政主体、行政权、行政行为、行政责任、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为内容的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领域,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学习的难度很大,被同学们认定为最难学的法学专业课之一。

当前国内法学教育以传统教材授课为主,传统的行政法教学一般依次介绍行政法的概念、原则、体系等基础理论,然后结合一些具体法律介绍行政法学研究的几个主要问题,如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等内容,在大多数的授课过程中往往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手段,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未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操作技巧,不能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所接受的知识得不到有效应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意义如下:

(一)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中,学生尽管能够记住所学的理论知识,但这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理性思维的认识和收获,是一种单一的,静止的,孤立的抽象认识。而案例教学法通过视觉材料,经过分析,将法学原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并利用法学原理分析说明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学生而言,收获很大,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也会相对深刻。比如,在介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时候,涉及到很多有关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理论问题,比较枯燥,学生理解起来很抽象,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二)可以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于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创造了条件。学生对案例进行探究、分析、讨论、归纳的过程,既是学生运用原理、观点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过程。在对案例的分析中,学生必须要开动脑筋,苦苦思考,这样学生判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必然有所提高;学生在讨论、归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了语言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而且案例教学法中案例所描述是的一个两难的困境,没有分析,只有事实。案例讨论的结果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人告诉你答案,案例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

置身于决策者的角色中,根据材料所提供的情况,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可以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行政法是调整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法,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却很难将行政法的理论与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比如,行政处罚是一种很重要的行政行为,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如交通违法被警察罚款,但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什么和行政法有关,同学们却很迷茫。而通过案例教学就可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在学习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这一理论时,同学们感到很抽象,认为跟实际生活没什么关系,这时如若让学生分析一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理解行政行为基本原则的要求,就会大大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

(四)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既有实际情况的描述,又包含着问题。它采取以学生为主进行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弄清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学生能深刻理解课文知识。而且案例来源于活生生的现实,给学生造成身临其境的感觉。内容生动有趣,没有那么多抽象的、复杂的概念、理论。因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容易产生学习兴趣,能够提高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在《行政法学》中的运用,以行政处罚为例,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精选典型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内容,也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所以案例的选择十分重要。案例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所选择的案例应有针对性,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应和教学内容相吻合。

(2)所选择的案例应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和生动性。

(3)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综合性,综合性案例要涉及行政法的多个领域的内容。

(4)所选择的案例的应具有理论性。案例教学选编的案例要将适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融汇于具体实例之中,或者明确地指出案例剖析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及准则,以便于学生掌握并善于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对实务工作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从而有效演绎出复杂实务问题的处理程序与措施。

根据以上原则的要求,在行政处罚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我们就要在新近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挑选有影响的大家都感兴趣同时又有争议的典型案例。比如,就可将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对著名影星黄海波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的内容。这一案件涉及到行政法多个领域的问题,如:行政处罚的实体与程序问题、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问题,这个案例兼具针对性、新颖性、真实性、生动性、典型性、综合性及理论性的特点,应该是一个合适恰当的案例。

(二)教师介绍案例,提出思考题,推荐参考文献,学生进行准备

案例教学法着眼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关的知识讲解不再是教学的重心。但是为确保教学效果,案例分析前,教师首先要简明扼要地讲授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例的种类、性质、内容和对分析评价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简明介绍,以有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正确分析和评价案例。学生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在课下进行准备。以黄某某案为例,老师首先要通过一定方式介绍案情,比如口头介绍或将案例进行编写打印交予学生,让学生对案例有个详细的的一系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并分析原因以及黄某某可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等问题,最后推荐一些与此案有关的法条与文献让学生去阅读,如《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等法条及书籍与文章。

(三)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分组讨论

要求学生从自身角度来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不要去猜测教师的思路、评价结论,或实际做法,不要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应要求学生通过分析和评价案例问题,掌握正确处理和解决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于不同意见鼓励相互辩论,形成热烈的探讨气氛。教师在此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干涉,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只是适当维持秩序。

(四)课堂发言,全班交流

这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在老师主持下案例的正式分析讨论阶段。教师一方面要启发学生积极发言,另一方面要在案例讨论中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问题展开,不要轻易参与讨论。学生是这一过程的主角,一方面要主动积极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言要求尽量做到有理有据,言简意赅;另一方面还应认真倾听别人的分析与见解,结合自己的观点,从中汲取并总结出更完善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五)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课堂讨论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讨论情况独立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阐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据。这是达到全体学生能力普遍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六)教师归纳总结

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讨论和分析报告完成后,教师应对案例进行总结。首先,应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点评总结,肯定学生中一些好的分析意见及新颖独到的见解,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其次,教师要对案例本身结合理论进行讲解,提出自己的见解,得出经得起推敲的明确的结论,让学生对案例及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理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最后,可以再留一些相关思考题,让学生运用在本次案例教学中所学习到的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三、结语

案例论文范文第3篇

截止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公布六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5例行政案件。对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行政案件,法院主要采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这两种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的运用位阶次序。具体到指导性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该案的裁判争点是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该条在明确列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决定后出现了“等”字。文义解释一方面可以当作第一个方向指标,另一方面可以划定解释的界限[4]。从本案的裁判理由可知,司法者正是在此意义上利用文义解释方法,认为此处的“等”为不完全列举的示例性规定,其所概括的情形还包括与明确列举出的三种行政处罚程度相当或者具有相同属性的其他行政处罚。继而受案法院运用目的解释方法将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纳入听证范围,以证成裁判结果的正当性。《行政处罚法》所追寻的目的之一便是保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处罚决定的合理合法,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第42条通过设定听证程序,赋予行政相对人陈述权和申辩权,贯彻上述目的。而本案被告在作出严重影响原告财产权益的行政处罚时,并未告知原告享有听证权利的事实,剥夺了其本应享有的程序权利,使行政相对人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若不予以撤销,必将影响行政法律目的的实现。又如指导性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法院经由目的性解释方法的应用,将违法建设行为排除在免除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外。指导性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亦是如此。

二、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缺陷探析

尽管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大都能为社会所接受,被奉为“精品案例”“模范案例”的指导性行政案例更是充分展现出司法者成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因素,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正视其解释方法的所具有的缺陷,以求得更好的发展。

(一)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其并非一种简单的形式逻辑的操作,解释法律时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而法律绝不仅是徒具语言形式的东西。它有所志,有所意味(2)。人们透过法律规范以追求某种目的,以贯彻某些价值。释法又不同于造法,故法律解释者要查明所欲解释的法律包含的价值判断,并服从这种判断。在实务中主要表现为对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利用。毫无疑问,行政法解释必须受制于行政法的内在价值,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也必须基于对行政法解释价值取向的考量。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历史解释主要着眼于立法原意,目的解释则强调法律在适用当下的规范目的。根据前述的考察,目的解释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使用频率最高,其他解释方法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行政法解释偏重于对法的妥当性的维护。而笔者认为,行政法最重要的内在价值为维护,保障行政法治。这就意味着,行政法解释原则上应以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价值取向,再兼顾法的妥当性,维护实质正义。虽然有些情况下,不同解释方法的适用可以得到相同的裁判结果,也不影响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如指导性案例6号便如此。但从长远来看,势必阻碍我国体制的发展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二)解释方法元规则缺位

解释方法的元规则即解释方法的位阶。法律解释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解释方法,但解释方法不具有保证法律规范准确适用的功能,经过解释只能获得可能答案而非唯一正确答案[5]。因此,我们需要解释方法元规则,以确保解释方法的适当性,以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从反面来看,解释方法元规则的缺位,使得法律解释学难以具有方法论的意义[6]。特别是在疑难案件中,判决结果常常充满变数。在我国行政司法审查实践中,释法者严格遵循先文义解释再论理解释的方法位阶。但论理解释中并非只包括目的解释这一种方法,随着解释发展的深入,各种论理解释方法间的冲突也必将凸显,它们间的位阶如何,都需要我们做出解答。且与民法、刑法不同,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规范数量庞大,效力层级复杂,不确定概念较为多见,更易因释法者观点的差异而引起解释的对立。特别是在行政法制较不健全的当下,行政法解释元规则的确立显得格外重要。此外,解释过程实质上也是释法者主观性展现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元规则的确立能对释法者产生一定的客观约束,减少解释引起的不确定性问题。

(三)解释方法运用水平较低

指导性行政案例的解释活动均都严格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的位序,但二者之间的衔接,裁判理由并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运用二者进行解释时的说理也不够全面充分。如指导性案例21号、22号只对目的性解释方法的运用加以简单说明。又如指导性案例6号,法院适用文义解释对“等”字作出限定后便径直适用目的解释。虽一切法律解释活动,均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如法之文义明确,无复数解释之可能性时,仅能为文义解释,自不待言[7]。为此,首先必须说明“等”字存在复数解释之可能,尔后才有进行目的解释的空间。作为助词的“等”字,既可以表示列举未尽,也可以用于列举煞尾,即作“等内等”或“等外等”的理解都符合文义。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行政处罚法》之目的加以说理:第一,“等外等”理解更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追求的整体目的,即第1条的相关规定;第二,“等外等”理解与《行政处罚法》第4条公正、公开原则相契合;第三,“等外等”理解满足了正当程序的相关要求;第四,“等外等”理解并不会降低行政效率等等,至此形成的裁判理由才够确当。

三、完善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

(一)考量行政法特性,妥当选择解释方法

行政法解释是广义的法律解释的组成部分,也分享着法律解释理论长期积累起来的理论资源,但是行政法领域的特殊性质又决定了它不能完全地套用一般性的法律解释理论来解决其自身的理论问题,而应该是将一般法律解释理论放置于行政法领域中进行重新考量,并结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理论主张。在行政法解释方法选择这个问题上,也必须遵循同样的法则来进行。法律解释理论和实践中公认的解释方法众多,典型的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合宪解释、比较解释、社会学解释、类推解释、扩充解释、限缩解释等等。而这些在私法基础上形成的法律解释方法并非都适合行政法领域,特别是我国的行政法实践。释法者适用时应该充分考虑行政法特性,如类推解释、当然解释等解释方法,是否符合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不无疑问之处,切忌盲目嫁接。此外,在多种解释方法都能实现正义时,法院应该结合各解释方法的自身功用,选择与行政法解释特性相契合的解释方法,以维持行政法目的的一以贯之。而不是以释法者对解释方法运用的熟练程度及自身喜好为选择依据。

(二)确立行政法解释方法元规则

法律解释是受规则、程序规制的艺术[1]。因此,行政法解释方法之间不能杂乱无章,应当存在一定的位阶。而解释方法的位阶并不是凭空设立的,其取决于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体制和法治原则决定了我国行政法解释必须以维护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前提,再兼顾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在行政法解释活动中,重视法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的解释方法应当占据优势地位。笔者认为,行政法解释方法应当遵循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合宪解释的适用顺序。行政法律规范记载于文本,固定于语言,欲正确解释法律,须先理解其所用词句的意义,脱离法条文义的解释必将损害法的安定性。以法律体系及概念用语统一性为目标的体系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安定性对行政法律规范外在形式的要求,应该成为紧随文义解释的第二顺位解释方法。历史解释强调行政法解释要忠实于立法原意及立法者立法时的意图,使释法者受制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以保证法的一以贯之。而目的解释强调行政法律规范现时所具有的合理含义[8],与历史解释不同,其侧重于实现法的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故其应位于历史解释之后适用。合宪解释为监督性的解释方法,将其置于最后适用乃是基于它的功能的考虑。行政法解释必须符合宪法,在应用其他解释方法获得结论后,都该利用合宪解释加以检验。当然,行政法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只是给释法者提供一种可能的逻辑思维,并不意味着适用在先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就要优先被采纳。如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得到不同的结论,甚至互相冲突,而依历史解释将导致裁判结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时,我们就应当采纳目的解释的结论。又如,维护法安定性的解释方法获得的结论存在多种可能时,则需要目的解释进行补充、完善和校正。

(三)提高运用解释方法时的说理论证能力

行政司法审查中,某种解释方法的运用论证了哪些法律问题,发挥了怎样的法律效用,为什么需要先适用此种解释方法,为什么还需要运用其他解释方法,又为什么采纳该种解释方法得出的裁判结论等等诸多问题,都需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完整的呈现。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越充分,随意适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获得正确解释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裁判活动也就越公开透明。此外,依据严密的逻辑和论证说理得出的解释结论不仅能使原被告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予以信服,而且能使民众对裁判及法律的内在公正价值得以理解。尤其对于指导性行政案例而言,解释方法的说理论证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指导性案例乃是各级人民法院学习研究的重点对象,其具有的独特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除了对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起作用外,对裁判时运用的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指导性案例还是宣传法治的实例,是树立法治和司法权威的典型,是体现司法智慧与审判经验的载体。那么,没有说理论证的支撑,指导性行政案例该怎么发挥以上作用,又怎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呢?

四、结语

案例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加入高职院校教师行列,案例教学已被广泛的教学实践证明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的案例教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案例教学资源缺乏,效用性不高

具体表现在缺乏大量实际案例素材,现有很多案例注重与教材基础理论的联系,缺乏代表性、典型性、吸引力,降低学生对学习的投入程度,影响案例教学效果。

(二)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水平要求较高,近年来,虽然案例教学被广大高职院校教师普遍采用,但是不少教师缺乏对新的教学方式的运用和驾驭能力,运用起来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形下,实施“案例教学”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

(三)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和配套机制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的准备、组织,再到实施,工作量较大,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精力。因为没有足够的相应措施激励教师通过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甚至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工作量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四)组织讨论形式单一,缺乏有效性

在上课过程中,由于一些学生性格内向,在分组讨论中不配合,参与度不高,不愿意表达见解。另外,由于学生人数多、组数多,大大降低了部分学生的参与度,削弱了案例教学效果。

二、改进高职教育案例教学的对策

在高职教育教学中进行案例教学,必须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操作。针对当前案例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应用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整合运用资源

建立一个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可供教师选择的案例库,更好地增强教学环境和过程的实操性。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教学中涉及的问题都是现实中真实的问题,在案例库建设时必须考虑到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针对性和问题性。学校可以为教师创设平台,到企业挂职锻炼,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在企业或他人在具体实践工作中的经历撰写案例。

(二)实现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

理论教学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和完善,两者互不可分。根据高职院校教学特点和“校中厂”、“厂中校”的优势,依托教学工厂中实际企业环境,面对全真的生产任务,一方面,教师结合课堂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将教学与生产实际融为一体,在实践中把生产任务转换为教学任务,把生产工艺流程转换为教学过程,把生产管理转换为教学场景管理,把生产产品的考核转换为学生成绩的考核,通过实施全真实训环境下的教学工作,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和生产经营素质。另一方面,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进行实战训练,能切身体验企业的生产过程和接受企业管理文化的熏陶,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能强化职业素养教育,有效提高学习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的培养需求。

(三)建立案例教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付出更多时间与精力,如果没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愿意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师就可能缺乏积极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鼓励教师加强与企业实践的联系,主动学习和运用新型的案例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积极性。

(四)合理设计案例讨论环节

案例论文范文第5篇

1、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发展进程及必要性

在我国,管理学案例教学有着一定的发展历史。亨利•艾伯斯指出,案例讨论能弥补理论与实际之间的脱节。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就开始引进美国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国家教育的革新,亲临美国并与当时的美国总统卡特达成并签署了关于成立“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用美国的案例教学法来培训中国企业管理者的合作协议。然而,虽然这个合作能够让中国企业管理层了解到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但是由于案例都来源于美国本土,有着浓厚的美国国彩,并不能直接用于我国,所以,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发展初期比较缓慢。十年之后,我国管理学教育发展迅速,普及率很高,由此使得我国管理学案例库得到丰富和发展。虽然如此,我国大部分高校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所采用的案例仍然是来自美国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案例,没有与我国现有的实际相结合,效果欠佳,我国管理学人才培养的局面堪忧。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逐渐意识到案例本土化的重要作用,先后进行了多次研究和改制。在国家领导人成思危、许嘉璐和管理界前辈费孝通、袁宝华、田夫等对中国管理本土化案例库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开创了一条高校本土化案例教学的新路。社会越发展,竞争就越激烈。如今,在竞争日益全球化的条件下,对有创新精神的有创造力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大。然而,激发人的创新能力的最重要的方法还是通过研究型的而不是“满堂灌”的灌输式学习,使自己的思维得到进一步的开阔,从而培养出创新型人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管理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自八十年代从美国引进案例教学法以来,我国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不断完善,也逐渐培养出一些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管理人才,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国家的建设都作出了重要贡献,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功不可没。

2、管理学案例教学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及基础

管理学案例教学能够在中国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是有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发展基础的。首先,管理学案例教学在中国产生和发展是时展的必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急需要一批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来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然而人才培养主要通过高等教育来实现,所以,管理学案例教学应运而生。其次,国家领导人重视教学方法的改进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有了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案例教学法的发展较快,不论是邓小平同志的引进,还是成思危、许嘉璐等国家领导人的支持与推动,均使管理学案例教学得到发展。再者,是广大教师的善于探索和总结,使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得到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实践出真知,理论再完善,没有实践,也不能得到真正的应用和提升。广大教师接受认可案例教学法,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把它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最后,管理学案例教学法一改之前传统枯燥的填鸭式教学,学生从被动接受理论知识到现在的主动探索知识,理论实践相结合,这种管理学案例教学法也深受学生的欢迎和接纳。

二、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存在一定的漏洞,影响着这个教学方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使得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其预期的效果很难得到实现。本文针对目前的方法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希望能够弥补漏洞,得出新的更好更完善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关注和研究,才能使整个方法体系发挥作用。

1、实施案例教学法的目的不明晰

每一种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都是有明确目标的,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研究的。然而,通过调查发现,在实施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过程之中,它的目的就不够明确。大多数老师用案例来教学都是把管理学案例通过举例子的方式呈现出来,通过在课堂上讲解例子来实现所谓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法。使用案例法的目的不在于案例本身,而是把案例当做一个解释理论的跳板,最终目的还是管理学的理论知识,通过老师给出案例分析的答案,学生记忆的形式来完成学习。然而,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

2、管理学案例的选择不合理

明确了实施管理学案例教学的目的之后,选择合适的案例成为又一个关键点。在旧的案例教学体系中,很多老师对案例的选择存在误区,对案例的甄选不够合理。首先,追求国外的经典案例。诚然,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发源于美国,借鉴国外的管理学经典案例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当今社会,我国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更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结合教学目标,恰当地选择案例。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国外的案例不一定适合我国的发展现状,得出的结论也不一定适合于解决我国企业存在的问题。更何况国外一些案例均是较长较复杂的,没有一定知识储备的学生很难理清思路和理解情境,也谈不上分析和解决问题。所以,老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多考虑案例的实用度、难度、篇幅、学生的知识和经验积累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案例来达到最好的效果。

3、缺乏必要的教学设施和条件

然而,有了明确的目的和适合的案例,在实际操作之中还存在着达不到理想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困惑。首先,是课时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传统的课时有硬性的规定,一般是40分钟计一个课时,课程时间的安排是固定的,不能随意更改。这给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实施造成困扰,因为案例教学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比较集中,这往往又会影响到教学的整体进度。受到课时的限制,使得完整的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很难得到有效的实践。其次,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小班化、精英式教育没能得到实施。虽然案例教学是一种自主开放的教学方法,但也需要老师的指导,然而目前我国人口基数大,高校扩招的效果已经呈现出来,一个专业或班级的人数都较多,学生能力参差不齐,老师难以控制,无法进行逐一点评指导,也难以把握学生案例学习的进度和效果。再者,受到教学设施的局限,缺乏一些必要的多媒体教室、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管理模拟实验室等,所以很难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企业的运营情况,体会到实际问题的存在以及解决方法的棘手。加上讲台的设置“高高在上”,过于疏远学生,以及固定的桌椅难以移动不便于分组讨论等,都对案例教学的实施造成困难,影响整个案例教学体系的高效运行。

4、学生适应能力不强

在整个案例分析方法体系中,存在重要的一环是学生的学习领悟能力,教学的客体是学生,教学的目的也是教会学生。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学生方面也存在问题。第一,是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在课堂中,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不够主动,被动接受老师的指挥,没有很乐意很尽力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没有积极地发言,对案例分析有畏难情绪,参与性不高。第二,当代学生受到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的影响,大多都只是被动地接受老师讲授的课本知识,知识面很狭窄,老师用案例分析法教学让学生很难适应,特别是分析一些比较大的企业的案例,难度更大。第三,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欠缺,而且缺乏自信,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不够流畅,比较被动,影响到整个氛围。

三、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存在较多的问题,要使这些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需要深究其原因。

1、老师对案例法体系中教学目标的理解存在误区

案例教学法之所以使用案例来实现教学,不是为了通过教师对某个案例的讲解和分析这个跳板,来达到介绍课本理论知识的效果,而是通过让同学们自主地分析案例,通过对一个企业实体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讨论,使同学宛如置身于真实企业之中,扮演管理者的角色,身临其境地考虑问题,思考原因和解决方法,从而达到真正理解管理学的目的。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之中,不少老师对使用案例的目的还是存在误区。案例教学法中的案例不是辅助材料。也不是理论和实践的桥梁,而是管理学教学中的灵魂和核心。管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不断向前发展的学科,传统的管理学案例教学体系中老师讲解案例是为了传授前人的研究成果,而在如今的社会中,更需要得出新的结论来指导解决多变复杂的管理任务,管理学的案例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老师不需要给学生正确答案,答案需要学生自己通过对案例的理解和分析得出,而且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结论。

2、我国案例教学体系中的原有案例素材不足

在我国,案例素材库的建设起步较晚,所以在实际的管理学案例教学之中采用的大多都是国外的案例。然而这样就造成了许多不适。首先,国外的案例数据库或者案例书籍是有明显的西方文化色彩的,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企业制度和环境使得案例教学的实用性不能得到体现,学生不能通过对国外案例的学习来达到实现管理我国企业的目的,文化差异太大。其次,部分国内的管理学案例产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时间比较长,体现不了时代性,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节奏,解决不了如今企业的实际问题。再者,与教学课程联系比较大的案例少,与课程目标联系不紧密。因此,抓紧编写具有中国特色、与现实世界紧密联系的教学案例,弥补旧的管理学案例教学体系中的案例素材库是我国案例教学中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3、学校对管理学案例教学体系的支持力度不高

在旧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之中,参与体系的只有学生和授课教师。学校的管理层对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关心度不高。首先,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力军,肩负着提高教学水平、建设和完善现有教学方法体系的重大责任。然而,学校的不重视造成教师探索和运用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的积极性不高,研究案例耗时费力,而且对于教师没有比较直接的帮助,更何况如今的价值取向也都是朝着传统的讲解经典的教学模式,很多老师不愿尝试案例教学。其次,学校对于管理学案例教学实施的必备教学设施的资金投入也比较欠缺,没有适合的教室、桌椅、多媒体设备、管理学案例素材库等,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也难以实现。再者,学校没有积极组织教师的培训,没有对案例教学网络平台等投入经费,也使得如今的案例教学体系停滞不前。

四、建立新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的对策探析

面对现有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存在的种种问题,顾建平(2007)曾提出过和谐互动的案例教学模式,和谐互动的案例教学模式强调:教师要充分发挥在案例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变教为导,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我们要在此理念上探索出一种新的全方位的管理学案例教学体系,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来促进我国新一代管理学人才的形成。

1、重新定位管理学教育目标

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高质量管理类人才的需求很大,这对管理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管理学的教育目标应该重新定位,现在需要的人才,不再是以前那样效仿先进的管理经验来实现对企业公司管理的管理者,而是具有较高综合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领导者。不管是管理学研究咨询工作、企业管理实务工作、还是管理培训岗位,均要求具备创新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正确认识案例教学的真正意义

案例教学法的真正含义在于,通过向学生提供一个包含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待决策的特定企业管理情景,让学生组成团队去诊断、分析问题和作出决策;其主要目的不是在于知识与理论的简单式的传授。而是在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创新能力。从整个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上来看,这是体验性的、启发式的,是学生通过自身的实践经验而获取的管理学知识和管理能力。

3、建立鼓励案例教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由于案例教学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通常会费力不讨好,所以教师们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因此,建立更加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非常必要,新的体系要注重鼓励和调动教师在增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主动学习和设计新型的案例教学方法,提高教师进行管理学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如在教学酬金以及提职等方面予以倾斜。客观、公平地计算参加案例教学课程教师的工作量,把从事案例教学课程教师的评定标准与其它老师的标准加以区分。

4、加强对采用案例教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由于教师的能力限制,可能会使案例教学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对采用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的教师培训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在旧的体系中,这个环节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培训首先可以通过由有经验的教师一对一、手把手地传授经验给有需要的老师,其次可以通过优秀教师公开课的方式向更多的教师提供学习的机会。再者通过组织综合性的案例课程,由来自不同专业的教师在一门课程中分别主持不同案例的学习,提供借鉴不同教学风格的机会,对已经具有相当的案例教学经验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也非常有益。最后也可以鼓励教师通过编写案例提高案例教学的能力,进一步理解案例教学的真谛,提高教学的整体质量。

5、促进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融合

每一门课程都有相应的课程目标,管理学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最终也要达到让学生真正理解管理学相关的理论知识,所以,促进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融合是有必要的。首先,教师们要先对课程整体的案例教学进行合理的安排,考虑一下案例选择是否与理论相匹配,课时安排是否合理等。其次,教师要写出针对理论教学的每个案例的教案,并帮助分析其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于新开案例课程的教师,还应该提供试讲的机会,请有经验的教师提出改进意见。课后评估工作是教师发现不足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问卷或座谈等方式了解教学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6、在案例教学中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式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科技发达,在教学方式上也深有体现。在新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体系中,要适当地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到达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创新案例教学方法,首先可以通过构建基于WEB的管理学案例教学,使学生可以分享教学资源,进行在线案例讨论,教师可以教学资源、布置在线案例讨论、参与引导互动交流等;其次可以通过管理情景的模拟、管理游戏的参与方式进行创新;再者也可以运用网络技术,开展数字化管理案例教学的探索。以此来适应数字化环境下管理人才的培养。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