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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1篇

一、目标方法

通过整治,基本消除我市25处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危险点段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60%以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0%以上。

从4月底起到6月30日,按照辖区管辖的原则和要求,对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治,以县区为单位实行包干负责、限时挂牌整改责任制,即划定整改路线、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力争做到早整改、早受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这次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周杰副市长任组长,李纲(市公安局)、王后明(市安监局)、夏坚定(市交通局)任副组长,宋捷(市委宣传部)、祝时伟(市规划与建设局)、张甲宏(市交警支队)、周军(市公管处)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张甲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安排

今年全市列入整改的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共25处,具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整治工作,由所在的县区政府负责。各县区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今年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实行限时挂牌治理。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早整治早见效”的原则,突出抓好安全隐患严重点段的整治工作。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2篇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前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事故多发点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纠正路面违章,切实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教育,保障交通安全。同时,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通过对交通领域的全面整治,力争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章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更加规范,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及车主交通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一般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第二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消防、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教育、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乡社会安全稳定。

整治内容

(一)第一阶段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运输企业安全整治、道路黑点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为重点。

1、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派出所要加强公路巡查,巡点是纠处农用运输车载客、货车载客、客货混装、疲劳驾车、酒后开车、带病行驶、超速行驶、占道、乱停乱放、夜间违章使用灯光等违章违法现象。尤其是对农用运输车载客、货车载客、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摩托车违章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车辆,一经发现一律扣车,依法严肃处理。

2、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整治。集中开展无证无牌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及使用报废车辆,拼装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的;无技术合格证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客车不按规定班线经营以及沿街兜客揽客、宰客、甩客、卖客等损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客货站、场、点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治。

3、开展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凡危险地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景区路段、学校、村庄、企业等人员进出量大的路口,必须设立规范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开挖公路、临时占用公路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违章建筑,占路为市、乱堆乱放等现象反弹,确保境内公路实现基本无摆摊设点、无新违章建筑、公路用地内无堆积物等现象。

(二)在第一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继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监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道路客货运输市场、道路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整治;二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商场、娱乐场所、集贸市场、“三合一”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行为、对“三合一”以及类似建筑要进行严格清理;三要强化建筑安全领域的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时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四要严格开展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查行动,消除事故隐患;五要开展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以烟花爆竹为重点的民爆物品领域安全。

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机制。各有关部门,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科学的方法、铁的手腕压减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从而形成一整套科学、易行、有效的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安全生产从高压向平常态势、非常状态向正常状态、注重治标向立足治本的方向转变,促使监管工作走上超前防范、主动出击、良性循环的道路。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3篇

一、整治机构

为顺利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市政府指定市建设局为牵头单位,成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容管理处、市公路分局等单位为成员,各单位抽调一名分管道路交通的领导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名单由各成员单位报市建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一)城市道路投入使用以来事故多发的道路节点及存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点;

(二)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交通组织管理设施的合理设置情况;

(三)城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合理设置情况;

(四)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移交、投入使用的情况。

三、整治责任划分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的排查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业务指导、督促落实。

(二)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市建设局、市容管理处负责各自管养的市区内城市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施的排查与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

(一)摸排工作。从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罗列需要整治的对象及整治内容。

(二)研究措施。从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配合,将摸排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确定整治的责任单位及整治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从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成整治工作。

(四)组织验收。年月日至月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小结。年月14日,将整治情况以总结形式上报市政府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坚持城市道路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加强对在建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项目在建过程中对城市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加强对城市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注重城市道路的安全性;施工进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无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4篇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望各办公室、各村社按照计划压实责任,贯彻落实。

一、组织落实

镇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办公设在镇建管办,组织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查阶段(3月10前)。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堤坝、水库道路、下河道、溪沟、湖泊、堰塘、山坪塘、田改塘、江河“消落带”等临水、临崖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在3月20日前,完成排查任务,对可通行车辆的道路(包含乡道、村道和各类临水自建便道、连接道、断头路),要逐点记录建立台账,并报镇建管办进行汇总上报。

(二)明确治理点位以及制定计划阶段(3月30日前)。加强与上级对接,协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确认,初步制定安装护栏、警示标志等相关安装计划,并及时上报,争取资金。

(三)落实临时防护措施(6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临水隐患路段,未治理完成前,要立即采取垒条石、砌石墙、砌片石水泥墙、箱式填石护墙、密植行道树等临时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标牌,防止车辆坠水风险。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在临水路段入口处设置完成栅栏、拦路杆等物理封闭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面包车、三轮车及其他各类社会车辆驶入。

(四)强化工程治理(11月20前)。对纳入2021年存量整治和新增重点道路临水隐患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生命防护工程”、警示提示标志、防撞墙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调整线路,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五)逐点核查验收(12月20前)。在护栏及警示标志完成后,要按程序及时对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标准。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建设完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得交付使用、开放交通,并采取物理隔离,禁止通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建管办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安全隐患点治理。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5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安排部署20*年的工作。刚才,王伟大队长通报了我区20*年及近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客观的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今天,我们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20*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是我们面对日益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所做的一个新的尝试,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道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交通安全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区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仅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全区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上来,并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消除那种只说不干、纸上谈兵的不良作风,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集中精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20*年我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年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从全区各类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绝对数和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是相当严峻的。20*年,我区发生交通事故68起,死亡14人,伤22人,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0%和175%,特别是今年年初在世纪大道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2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安全、保一路平安”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坚决把交通事故预防好、控制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交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我们今天的会议,参加的部门和单位很多,大家的主要工作职责也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但也间接或直接地肩负着宣传、教育、监督、审核等各方面的责任。今天,我们以这样的规模和方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就是要把过去由公安交警一家管交通安全向各部门各尽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尽快构筑起全社会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今天会上签订责任状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提高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交通安全形势,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治,逐一突破。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概括地讲,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黑点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安全源头监督管理这四个方面。对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联合整治。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或工作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蹲点、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建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今后,要紧紧围绕人、车、路、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因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于不负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要从严依法处理。通过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已经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求实原则,抓紧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已查明原因的典型事故及处理情况,要及时公开报道,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强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