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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模拟法律事务 情境化认知 理论基础

模拟法律事务教学是指在法学课程教学中,设置或虚拟出一定的法律实践场景,通过学生的实际参与和过程体验,在形象展现法律程序、制度和相关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的创新,其合理性与正当性可以从社会学、教育心理学等多个领域得到诠释。而以下三种理论共同构成模拟法律事务教学的认知论基石。

一、建构主义与情境化认知理论

建构主义起源于皮亚杰对西方哲学传统中的知识论的不满。建构主义是当代心理学理论中行为主义发展到认知主义以后的进一步发展,近20年来在全世界流行开来,并且对我国的教育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认识是一种适应性活动。这就是说,我们要把知识看作是一种概念和行动纲要。但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对建构主义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皮亚杰认为,“作为认知主体的人,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离开了主体能动性的建构活动,就不可能使自己的认识得到发展。维果斯基则特别强调社会交往在人的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并认为人的心理过程结构,最初必须在人的外部活动中形成,然后才有可能转移并内化为内部心理过程的结构。布鲁纳的认知理论特别关注知识的结构、学习者的内部动机、多种认知表征方式、探索与发现未知、直觉思维、从多重观点中建构知识和价值等。”但他们都承认,建构过程中会出现知识的同化和顺应,同化是指把新的知识纳入到主体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只有借助于同化过程,新知识对主体来说才获得真正的意义。当主体的认知结构无法“容纳”和“解释”新知识时,主体就必须对已有的认知结构进行变革,使之与新知识相适应,这称之为顺应。通过同化与顺应,主体的认知结构不断重构与发展。所以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更重要的是新旧知识的经验与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知识结构的重组。

整体而言,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主要包含“什么是学习”以及“如何进行学习”两个方面。建构主义一方面主张知识不能通过简单的传授和灌输获得,而只能由学习者在特定的情境中,借助教师与学习伙伴的帮助,并且利用必要的工具和材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因此,建构主义学习观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所谓“意义建构”是利用已有的认知图式赋予新知以意义,是学习的终极目标;而“情境”是指学习要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进行,学习情境的设计必须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协作”指的是学习方式,它要求在学习资料的搜集分析、假设的提出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评价等过程中进行合作,以使相互启发;“对话”指的是通过对话、讨论等完成学习任务。建构主义另一方面又强调学习中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即学生要积极收集相关材料,对相关问题进行细致地分析和验证,用探索法、发现法和寻找当前学习内容所反映的事物与已经知道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去建构知识的意义。

模拟法律事务教学的观念与方法很大程度上以建构主义认知理论中的情境化学习为灵感之源。现实中不存在离开实际生活而在头脑中抽象存在的虚无的、孤立的法律事实和理论,法律学习也不能离开生活而存在。应用型法学教育也应该是情境性的,因为脱离情境性的法律理论传授往往是形式化、抽象化、简单化、记忆表征单一化的学习,这种学习产生的结果往往只能应付司法资格考试,而不能迁移到复杂的真实情境中去,这也是许多法学本专科的毕业生工作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适应工作环境以及公检法机关不喜欢招录应届毕业生的原因所在。模拟法律事务教学正是着力创设出最接近真实的虚拟情境,因为,与情境分离的学习是一种无意义的经历,情境化学习本质上就是在日常生活的真实活动中创造意义的过程,而学习不能与行动相分离,它是发生于由人物、行动和情境构成的复杂的社会脉络中。所以,当学生沉浸在一个审判或类似的问题情境中,并且在情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及其应用规则来解决实际问题时,有效的学习才能发生。事实上,从建构主义的视角看,法律知识本质上也是情境化的,法律知识就是在实践情境中通过活动而产生的一种心理表征或共识,是实践共同体协商建构的产物。法律知识的学习仍是应用型本专科法学教育的重心。这里的法律知识主要指的是蕴涵于法律实践之中的实践情境知识。法律学习是“整体的、不可分的社会实践,是现实世界创造性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整的一部分”。实践情境知识以法律实践情境为依托,但并不是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情境本身。情境化学习为模拟法律事务教学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首先,模拟法律事务教学应尽可能创设出与现实情境相类似的情境,并以解决学生在模拟情境中遇到的问题为目标,学习内容要选择“真实任务”。其次,教学过程应与法律实践过程基本一致,让学生从现有情境中寻找问题与工具。最后,判断模拟法律事务教学是否达到目的的标准是,学生是否能用真实的方式去使用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境和任务的需要来处理信息。模拟法律事务教学就是要让学习者通过对正在进行的法律实践的参与,学会如何在该模拟情境中做出合理有效的行动,并在行动中不断进行反思,改进自己的知识和实践。当然,建构主义对模拟法律事务的意义体现在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师生角色的定位及其作用、学习环境和教学原则等诸多方面,并不仅仅局限于情境化学习的理念。

二、行为主义认知理论

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在20世纪早期由华生创立。它主要解释学习是在既有行为之上学习新行为的历程,是关于由“行”而学到习惯的看法。其核心观点是,(1)学习是刺激与反应的联结,有怎样的刺激就有怎样的反应;(2)学习过程是一种渐进的“尝试与错误”直至最后成功的过程。学习进程的步子要小,认识事物要由部分到整体;(3)强化是学习成功的关键。行为主义认知理论强调学习就是在刺激与反应之间建立联结的过程,因此也常被称为“刺激——反应”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巴普洛夫、桑代克、斯金纳等。桑代克提出了三条主要的学习定律:一是准备律,即当被指导的个体对象已经准备好被指导的时候,给予适切的指导会使个体产生满足感,反之,则产生干扰;二是练习律,即增加个体对刺激之反应,会增加个体对刺激与反应的联结,因此反应的行为其增强的程度是视联结产生的次数、深度、与持续性而定;三是效果律,即伴随着反应行为的满足感对于习惯的联结是非常的重要的,反之,伴随着反应行为的不适感则会削弱习惯之间的联结。行为主义理论旨在克服传统教学的种种弊端,比如学生在学习中受到的刺激或所得到的控制不能使学生产生愉快,甚至令学生反感;学生在学习中受到的强化次数太少且强化的时机不适宜等等。

行为主义认知理论对于模拟法律事务教学的基础性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论证了教学思路转变的正当性。传统教育理论未把心理学学习理论作为教育技术的基础。而行为主义理论则扩展到重视对学生行为的研究,从重视“教”转为重视“学”。模拟法律事务教学同样需要这样的转变,即由教师单向的灌输和信息刺激,到以学生为主体的双向互动,更加注重学生的学习行为。二是为在模拟法律事务教学中如何认识和运用多媒体等教辅设备提供了新的进路。按照行为主义认知理论,“教学媒体设备的作用不仅要呈现教材,而且必须与学生的行为联系起来”。媒体设备等教辅设备及材料只有发挥上述作用,才能强化学习,从而保证学习的成功。模拟法律事务教学中可以适当运用多媒体设备,但这些教学媒体只是起到帮助构建模拟情境,促进“学”的作用。三是模拟法律事务教学中可以借鉴行为主义理论中的某些观点,确立每种具体模拟教学方式的行为目标和评价标准,教师借此了解学生完成预定任务的情况,模拟教学进程设计的合理性,并及时做出调整。

三、人本主义认知理论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2020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5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订宪法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农林实际,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干部职工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修改宪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___的党建办主任和工会主席,要以此为契机,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决守护它的,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并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大家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2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4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它们像盾牌一样保护着我们,而我们要争做法律的小卫士。

法律就像远航的船上的帆,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不让我们在“社会”这片大海上迷茫。法律又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我们了解法律,并明白该如何使用法律,我们就不会走在漆黑的道路上,无法回头。

那是一个秋天,挺拔的树上挂着薄薄的“黄蝴蝶”。丝丝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我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她朝我笑笑,说:“咱们去马路上玩吧,马路上很宽,骑自行车更好玩。”我也笑了笑说:“不了,要是让爸妈知道我去马路上玩,”我在她的面前晃了晃我的小拳头,“不把我‘收拾’得半死才怪!”说完,我又朝她吐了吐舌头。“走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我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对吧?”“不去!马路这么危险!你还在马路上面骑自行车!不去!”我做了个鬼脸,笑嘻嘻的说。看我这么坚持,她耸了耸肩,甩了甩手,一脸无奈和遗憾:“算了,不去了。”我开心的笑了,笑的是我遵守了身边的法律——不在马路上玩耍。

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的“规矩”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法”,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细想一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认为,给人们带来的是烧杀抢夺,国家也不闻不问,坐视不理。所以,法像一层透明的保护层,将我们笼罩在安全范围内,若不小心穿透这层“膜”,迎接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治在生活中并不陌生:小到“上下楼梯靠右走”,大到“宪法”的“贪污罪”、“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大法规还是小法规,生活的轨迹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上。

法治社会中的“法”,像帆,像灯,像保护层。法律是不能侵犯的,我们是小学生,从小学习、认识法律,长大以后就能走正确的路,我们要当法律的小卫士!

宪法宣传周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5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社会转型期法律没有普遍得到严格遵守的现实状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导致了社会法治意识的缺失。这种缺失在执法不严的外部环境作用下,反映到作为社会个体的领导干部身上,表现为守法成本高昂,违法成本低下。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犯罪经济学认为,一个理性的罪犯,在实施犯罪时,总要考虑实施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的代价,力图以最低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的代价,主要是指预期惩罚成本,包括实现某一目标在时间、精力、资源、名誉、政治地位、道德感情、机会前途、甚至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等方面所付出的损耗。收益,主要是指预期获取好处,包括实施某种行为而在物质、金钱、精神、政治及社会等各种层面所获取的结果。凡实施腐败犯罪行为的过程,行为人的心理动因,难以超脱“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代价取向,都是通过对“利”和“害”的权衡比较,然后决定行为的取舍。领导干部实施的腐败犯罪,可能获得的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心理满足,可能付出的代价则有良心的谴责,朋友、家人、领导、同事的责难,政治前途和经济地位的丧失,被查处后的惩罚等。由于犯罪行为的消极后果是不确定、或然的,而给其带来的好处实实在在,因而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仍然会有人在利弊得失的权衡上难挡诱惑,为本能的冲动提供发泄目标和手段选择,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实施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法治精神困乏。第一,重人治传统,轻依法办事。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推行人治统治,基本忽视法治。新中国建立后,人治思想一度占据了上风,在社会治理方面留下深刻的烙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重视法制建设的同时,逐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毋庸讳言,由于法律的至高地位和至上权威没有得到普遍认同,许多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应有的遵守和执行,人治传统在社会各个领域并未销声匿迹。其反映在领导干部腐败犯罪领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人们常说的“十案九违规”就是例证。第二,重灵活变通,轻守法理念。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法治精神还没有深入人心,守法理念还没有变成具体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对法治口头承认,行动违反;原则承认,具体违反的现象十分普遍,表现为习惯于突破法律规定,擅长变通执行,不讲程序和规则。面对各种严格、系统和成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不是严格遵守,而是灵活应对,总是习惯性地寻求各种变通、突破法律允许的空间和可能。每当遇到问题和矛盾,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处理,而是想着找关系、走后路,甚至规避法律政策寻求捷径。我们并不否认,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局部领域和场合,讲人情关系是必要的和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大规模全范围地拉关系、托人情、走后门,且多为寻求规则、制度和法律外突破,就是一种非正常状态,实际上成为法律意识缺失的集中表现。其不仅威胁国家的法治建设,也为领导干部犯罪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第三,重为我所用,轻行为约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属性,但在守法的层面上,放大其本能属性而忽视社会属性,既违背公理,也不合时宜。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有的领导干部潜意识里,视法律为工具,而没有把法律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片面强调依法享有权利,根本忽视依法履行义务;注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轻视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意识支配下,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对自己不利的不执行,更有甚者,有法不依,独断专横,以个人喜好和一己私利决定法律是否执行。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视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对自己有利的遵守,对自己不利的违背。其结果,必然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一起,是守法的心理基础,成为社会和心理监督的重要工具,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就个体而言,法律意识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行为素养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对法律的认识、评价和调节三个互为联系的功能。法律意识的三个层次与三个功能的相互关系:一是法律意识的认识功能需要得到法律知识的保证,法律知识的多寡又是对法律态度和法律素养的认识基础。二是法律知识本身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只有掌握与道德原则相吻合的一般法律原则内化为个体对法律的态度,具有对行为的评价功能,才能保证内在的社会心理监督成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障碍。三是法律的调节功能来源于个体对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但当个体需求与道德、法律规范发生矛盾时,其能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抑制个人需求,成为防止个体违法犯罪的重要关口。可见,法律意识有别于政治意识,政治意识的提高不能代替法律意识的培养,也不等于法律意识的提高。为此,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要解决内在动力问题,发挥“三性”,实现“三变”:即发挥自觉性,实现从强迫学向自愿学的转变;发挥主动性,实现从被动学向主动学的转变;发挥积极性,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重点在于抓住核心内容问题。社会个体法律知识的多寡,是其法律意识养成和守法意识提高的基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第一,要突出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通过学习宪法,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二,加强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从现阶段腐败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现状反映出的问题看,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最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是深入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和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犯罪需要承当什么刑事责任;明白我国刑法规定了哪些腐败犯罪,以及哪些行为涉及腐败犯罪;懂得刑法打击什么,保护什么。从而,明辨是非,严于律己,思想上不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行为上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品质上具有及时阻止别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勇气。在此基础上,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学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并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第三,注重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和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在长期实践和积淀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人们的法治思想,形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中,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关键在于讲究方式方法问题。第一,突出实践特色。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应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结合、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方式,逐步改进方法,及时更新结构,突出实践性,强化针对性,注重实效性。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念,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律至上,人人守法的法治环境。第二,拓宽学习渠道。力戒形式主义,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内容,定期检查,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懂会用,融会贯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快速特点和便捷优势,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注重取得实际效果;联系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开展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为内容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制教育防线,增强防腐拒变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从源头堵住产生违法犯罪的思想闸门。第三,运用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旨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是指运用法治理念、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形成决定,并付诸实施的思想活动。其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法治方式作为行为准则的方法论,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在执行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一是改变决策拍脑袋、执行靠命令、监督走形式等惯性思维误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科学理念,用法治方式凝聚人民意愿,增强改革共识,优化顶层设计,推行改革措施,规范发展行为,监督权力运行,促进科学发展。二是改变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传统思维误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用法治方式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改变规避法律、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惰性思维误区,树立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尊法守法的现念,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定责任,以法律确定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用法律构建的准则保障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信仰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作者:鲁正清 单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宪法学习心得感悟一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订宪法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农林实际,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干部职工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修改宪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___的党建办主任和工会主席,要以此为契机,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决守护它的,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并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大家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宪法学习心得感悟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的法。

 

党的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2018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新宪法,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宪法学习心得感悟三

 

通过这次宪法竞赛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通过这次宪法竞赛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卫士。提高国民素养,实现中国梦。

 

宪法学习心得感悟四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学习心得感悟五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过这次修改,我国的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的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从而更好的治理好国家。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通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作贡献。只有全面准确的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资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深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我们作为小学生,通过学习宪法,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结合小学生原则,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要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要求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实习期工作总结和收获【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师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确实收获颇丰。具体从下面几个方面予以总结:首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

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三、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纠纷。

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使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

其次,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做到规范收费。案件过程中,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实习岁月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我的执业生涯,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书写新的篇章。

去年初,申请在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实习。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学习律师实务,基本完成《湖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任务。

(一)参与当事人咨询接持活动;

(二)阅案并撰写法律文书;

(三)跟随指导律师出席庭审活动;

(四)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论文;

(五)参加培训和法律调研。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在现实社会中,深感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这不仅需要扎实的基本功,还需要有驾驭社会的艺术。

以上之言语,亦算入门之体会。感谢我的指导律师艾胜英先生!感谢主任律师郑桂超先生及其律所全体同仁。

实习期工作总结和收获【2】 姓名:张

实习单位:某律师事务所

小结时间:20XX年1月

非诉讼,实习后才知道的业务,对于新入行的律师来说,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说是机遇,因为现在大多数律师还在传统的诉讼业务上忙碌,无暇顾及非诉讼业务,所以在非诉讼的道路上竞争不会太大。说是挑战,因为相对于三年入门的诉讼律师来说,非诉讼律师入门的时间会更长,需要有很强的意志力才能坚持下来。

关于非诉讼业务和诉讼业务我有着和我的指导老师不一样的观点:我认为非诉讼业务和诉讼业务并不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也不是完全并列的两条路,两者应是如编织在一起的麻绳一般,相辅相成、相互交错。就像对低端业务和高端业务的划分一样,我认为只有熟练掌握低端的诉讼业务,才能驾驭高端的非诉讼业务。所以,我认为在实习期间确定一个非诉讼的方向是应该的,但是实习期间还是应当将绝大多数精力放在诉讼业务之上,因为人首先要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才能谈的上发展。实习期间若不掌握一定的诉讼技巧,你就没有独立执业的资本。

最近在进行非诉讼业务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主要是搜集资料。虽然自己感觉的收获不明显,但总的来说也还是有所收获。总结一下,企业法律风险可以分为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我的工作重点是企业民事法律风险,首先是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大致分来,企业民事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用工风险和合同风险两者之上。

其次是风险的防范,针对用工风险的防范,要从规范企业的用工制度入手,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使企业知道给员工缴纳保险的重要性;合同风险的防范则要建立合同事先审查制度,由专门的律师来审查合同,避免因合同违反法律等无效的情况发生。再次是法律风险的控制,即出现法律风险时如何解决,当然这时更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

实习,顾名思义即在实践中学习,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都需要实践才能够熟练掌握。

实习期工作总结和收获【3】 社会实践只是一种磨练的过程。对于结果,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胸襟:不以成败论英雄,不一定非要用成功来作为自己的目标和要求。人生需要设计,但是这种设计不是凭空出来的,是需要成本的,失败就是一种成本,有了成本的投入,就预示着的人生的收获即将开始。

小草用绿色证明自己,鸟儿用歌声证明自己,我们要用行动证明自己。打一份工,为以后的成功奠基吧!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没有人能轻轻松松成功。

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板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的走向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记得老师曾说过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身份。而走进企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你得去面对你从没面对过的一切。记得在我校举行的招聘会上所反映出来的其中一个问题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的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学习的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的,而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你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的那么吃力呢?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是古代读书人的美好意愿,它已经不符合现代大学生的追求,如今的大学生身在校园,心儿却更加开阔,他们希望自己尽可能早地接触社会,更早地融入丰富多彩的生活。时下,打工的大学生一族正逐渐壮大成了一个部落,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显然,大学生打工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社会潮流,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在这股潮流中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对于大学生打工,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许多人的看法不尽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模式,我们有理由走自己选择的人生路,只要把握住自己,掌握好学习与打工的分寸,肯定能把大学这个人生阶段过得丰富多彩。

打工的途径或者形式多种多样,只要是对社会有益,对自己积累人生经历有益,还能够有少量收入,就可以毫不犹豫的参与其中。

虽然在实践中我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真正运用出来也使我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学生听讲,理论占主体,而我对知识也能掌握,本以为到了企业能够应付得来,但是在企业里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平时在学校数字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但在工厂里,数字绝对不可以错,因为质量是企业第一生命,质量不行,企业生产就会跟不上,而效率也会随之下降,企业就会在竞争的浪潮中失败。

因此,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这种要求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在学校里可能只需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程式就可以了,但这里更需要的是与实际相结合,没有实际,只是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社会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学校里一样老师打个红叉,然后改过来就行了,在工厂里出错是要负责任的,这关乎工厂的利益存亡。总之,这个寒假的社会实践是丰富而又有意义,一些心得和体会让人感到兴奋,但却决不仅仅用兴奋就能描述的,因为这是一种实实在在收获,是对有经验者优先的感悟。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级欺压、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它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或是你听取他人的意见时,一定要心平气和,只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心听他说话。虽然被批评是很难受的,而且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们的批评。因为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成功铺路。我们要学会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所应该做的。

我也从工作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技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人往往是很执着的。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一定会交得到很多朋友。对待朋友,切不可斤斤计较,不可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知道给予比获得更令人开心。不论做是事情,都必须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成功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思想、关心别人、支持别人。

打工的日子,有喜有忧,有欢乐,也有苦累,也许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过这种感觉,但总的来说,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迈向社会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忆的。现在想来,二十四天的打工生活,我收获还是蛮大的。我所学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学校里无法体会的,这也算是我的一分财富吧。

现今,在人才市场上大学生已不是什么抢手货,而在每个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有工作经验。所以,大学生不仅仅要有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的积累对将来找工作也同样重要。事情很简单,同等学历去应聘一份工作,公司当然更看重个人的相关工作经验。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寒期打工。寒假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除了工作中我学到很多很多在学习中无法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外,在我看来,我收获最大的是,我变得很开朗很自信。以前在人群里,我胆小得几乎宁愿缩在角落里,希望没人能注意到我。而这一次,在我们的小组会议里,我变得很自信,我勇于在大家面前表达我的看法,勇于向组长提出建议。更有甚者,在每一次活动中,我都踊跃参加,表现相当积极。组员居然不相信我之前会是一个相当内向的人。我觉得,这次社会服务活动给我最多的是,让我自己有了很大的改变,而且这个改变,是我之前都一直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