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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每年雷电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明显多于常年。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要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警报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手段,及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

三、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防雷设备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航空、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学校、宾馆等人口聚集场所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按照相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特别是架空输电线等电力设施,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通信设施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各地要针对雷击伤亡事件多发生在农村的特点,加快建设农村雷击灾害高发区域的避雷装置。全面落实雷击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努力减少森林损失。要认真执行防雷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制度,防雷重点单位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要严格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林区雷击火灾防范技术与方法的研究。要经常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五、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

雷电灾害突发性强,对电力、交通、通信、石化等行业影响重大,必须切实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遭受雷电灾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报服务能力建设,为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赣州市是气象灾害多发地,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服务是气象工作的立足点。因此,要把提升气象灾害的预报服务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努力为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和具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建议。

1.1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络建设,为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提供可靠依据

为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赣州市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气象现代化建设。1995年建成中等规模静止卫星云图接收站;2000年开始兴建赣州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并于2002年9月投入业务运行;2005—2007年,赣州市连续3年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区域天气观测网,截至目前共建六要素自动站2个,四要素自动站227个,两要素自动站52个,基本实现了1个乡镇1个自动站的目标;雷达延伸系统投入业务运行,开发了区域天气观测网资料查询系统,实现了雷达资料、卫星云图资料、闪电定位资料、区域天气观测网资料及灾情信息的网上查询,强化气象监测资料的实时共享。这些现代化探测设施的投入运行,提升了对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对每次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都做到全程监视,并为气象灾害的预报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对:2002年9月下旬出现的秋汛,2005年6月19—23日全市性连续性暴雨,2006年的“端午水”,2006年1、4、5号台风暴雨过程,2007年6月2—14日汛期集中降水过程等的预报服务,这些监测系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1.2加强预测预报业务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报水平

多年来,赣州市极为重视气象灾害预报技术的开发研究,除市、县气象台站自行总结研究外,还多次组织全市气象预报技术骨干进行预报大会战,成果汇编成册,并投入气象台站日常业务使用。近年来,以建设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为主线,重点加强预报预测系统建设:一是丰富指导预报产品,每天增加2次对17个县市局120 h的指导预报服务,同时在气象内外网、“12121”系统上。加强对雷电预警和人工增雨作业条件预报业务的研究,将成果投入业务运行,增强市台对基层台站雷电和人影业务的技术指导能力。二是全市台站普遍建立并开展了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初步建立业务流程、工作制度。三是市台综合运用各种预报技术和经验,重点加强责任区6 h内气象及相关灾害短时临近预报警报和对基层台站的指导和对外服务。四是精细化预报进一步加强,市台开展7 d内分县预报,县局开展分乡镇天气预报,提升了台站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水平。

1.3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

除传统的电话、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外,还通过12121声讯、短信、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广泛传播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政府、组织、企业、群众等各界均能及时掌握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从而主动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造成损失。赣州市气象台和会昌、信丰县等气象局积极争取地方资金,2005年就研制了短时灾害天气预警业务平台,将短时临近预报制作、资料及手机短信集成,有利于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的开展。2006年开始在全市气象台站推广应用短时灾害天气预警业务平台。为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及时在大众媒体中进行传播,全市气象台站加强了与广电部门合作,签订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上的协议,建立了规范化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度和业务、流程。

1.4建立突发灾害天气服务基本数据库,保障气象灾害服务的针对性

近几年,赣州市台站普遍建立了县、乡、村级及部门负责人手机号码库和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数据库,绘制了山塘、水库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为各地分类开展针对性气象服务和预警信号的奠定了基础。

2加强综合减灾体系建设,保障气象灾害防御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发挥科学技术在抗灾减灾、趋利避害中的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开展综合减灾组织体系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气象综合减灾工作的开展。

2.1成立各级减灾委

为提高政府对综合减灾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赣州市、县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当地气象局。通过减灾组织、减灾信息和减灾资源的整合,完善了灾害应急指挥、保障和防范3个体系。

2.2成立赣州市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为提高赣州市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的实时监测和实时预报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8号)精神,赣州市防汛指挥部成立了由市气象局、水文分局、矿管局组成的赣州市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中心设在市气象局,中心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中心副主任分别由市水文局分管副局长、市矿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遇有重大天气过程时,成员单位派出主要技术专家,参与全市气象、水情水位、地质信息的联合分析会商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的、更新及解除工作。中心成立以来,每年组织10余次技术会商,并及时地质灾害预警报告,有效指导各地开展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

2.3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省局《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方案》的要求,2005年9月14日赣州市政府以赣市府办字〔2005〕126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气象灾害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县(市)政府也相继下发了文件。市、县气象台站根据要求先后开展了普查,并对重点灾害隐患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灾害普查分析和评估基本完成,现已开始编撰《规划》全文。

2.4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员网络队伍

2007年初,赣州市建立了覆盖全市乡村的气象灾害信息员网络,并陆续开展了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教育培训,明确了气象灾害信息员职责:一是及时收集报告气象灾害情况;二是及时向群众传播气象台站接收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三是引导或带领群众主动采取防灾减灾措施;四是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目前,兼职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已经发展至5 000人以上。气象灾害信息员在2007年6月上中旬集中降水、9号台风“圣帕”的防汛抗洪救灾及2008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抗冰救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2]。

3加强气象应急管理,保障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有序

3.1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2005年下半年,赣州市气象局就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编制《赣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过讨论和修改,于2006年2月24日经赣州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2月27日正式印发全市实施。《赣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对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该预案的印发有助于保障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局也在市局的指导下开展了预案的制定工作,17个县(市)当地政府全部印发了本县(市)预案。

3.2制定《赣州市气象应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工作预案》

为保证在《赣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市政府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赣州市气象部门能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快速、有序地组织起气象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气象服务工作,使部门内各有关单位能主动、迅速地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市气象局于2006年5月25日印发《赣州市气象应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工作预案》,明确了各科室、台站的职责、任务,成立了应急指挥和管理机构,建立了应急预备队伍。该《预案》的建立,为气象应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起到了重要作用,保障气象服务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全市县(市)气象局也相继组织制定《气象应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工作预案》。

3.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除气象灾害应急外,赣州市印发的20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有11个预案把气象应急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撑。为满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气象服务的需要,赣州市局加强了应急能力的建设,购置了车载式移动气象站设备1套,专门为应急配备了移动上网通讯装备、雷达延伸系统等一批业务软件投入应急业务运行,实现了现场与非现场气象资料的交换与共享,全市建成了18支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分队,并对气象应急人员开展了应急装备的操作和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应急人员的综合素质,其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3-4]。为检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气象灾害时的气象服务能力,锻练队伍,从2006年起,市县两级气象台站每年都组织开展1次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气象服务工作演练。通过演练使应急队伍得到实战的锻炼,找出了应急管理、自身业务技术、仪器装备、后勤保障方面的差距,为今后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应急能力的提高理清了思路。

4结语

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管理是一项全民性的社会活动,不仅需要政府组织、规划,部门间密切配合,专家出谋划策,还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要实现对气象灾害的防御,不仅需要气象部门的准确预报,还需要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并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5参考文献

[1] 廖远三,陈文献.永嘉县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实践和保障措施探讨[J].浙江水利科技,2011(6):62-63,66.

[2] 朱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11(6):200-201,206.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我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继续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综合监测体系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开展能见度自动监测和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实现对重要水库、重点江河流域、气象灾害防御脆弱区、重要交通干线和枢纽的气象灾害监测。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报。

(三)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依托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扩充气象影视、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气象信息的与传播,建立畅通、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普及乡镇、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已完成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级、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渠道。

三、努力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政办〔20*〕8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切实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要配合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管理,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列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房产权证等的前置条件,加强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通信、金融、学校等重点防雷单位年检工作,逐步开展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加强农村民居建设的防雷工作,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商业中心、各类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气象协理员、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员等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险工作。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发生气象灾害的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等进行隐患排查,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同时,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人员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完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认真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指挥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气象

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深感党和国家对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经过学习,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形势,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了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提供了思想保障。

一、增强服务意识,夯实业务基础。在基础业务工作上,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基础业务工作,为预报服务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对待基础业务不得有半点虚假和马虎。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在监测业务体系建设中,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二、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学习主动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新建卫星接收小站,强化卫星、雷达、自动站等观测资料的综合分析应用,加强与上级、周边台站的会商和协作,不断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种手段综合应用、多种渠道相辅相成的立体化信息体系,逐步实现气象防灾减灾信息时空全覆盖。

三、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干旱一直是影响我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要根据干旱情况积极开展作业。针对我县实际,加强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的联系,将作业装备纳入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管理、组织、作业一条龙。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增加对人工影响天气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在作业中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力争达到最佳作业效果。

四、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加大防雷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普及防雷知识,制定防雷减灾工作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防雷减灾工作政、事协调运转、快速发展的新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积极探索联合与协作的路子,总结经验,把防雷减灾工作推向新台阶。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国家与地方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和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土壤墒情等专业观测网,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网站,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做好农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雪)、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抓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台风、暴雨(雪)、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农村乡镇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完善海洋气象广播系统,进一步畅通农村、牧区、山区、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海堤、水库、防风林、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针对台风、风暴潮、沙尘暴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订防风、防浪、防沙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实施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各国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国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和制度,健全国家、行业、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气象部门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气象探测信息和有关水情、风暴潮、灾情等监测信息。各级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农业、卫生、环保、民航、安全监管、林业、旅游、海洋等各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分析评估,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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