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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1、电源工程:

八仙电站位于省县供电局营业区内。工程建设总投资841万元;安装3台630kw的发电机,装机容量1890kw,年均发电量596万kw.h。于2008年1月动工,2010年1月竣工,建设工期24个月。主要完成场内交通道路、必要的施工供电及部分施工临时住房、场地平整等工作;2010年4月三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2、代燃料项目

按照项目区选择原则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过实际调查和认真研究,我县确定将八仙镇作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项目区。项目区主要涉及狮坪村、仁溪沟村、韩河村、龙山村四个村,代燃料户1260户、5300人。新架10KV线路3KM,改造10KV线路4.82KM,新增变电容量2500KVA,改造0.4KV线路7.4KM。

八仙电站总投资841万元,其中:电源工程总投资739万元,代燃料项目总投资102万元。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中央财政投资335万元,省级配套45万元,企业自筹381万元。目前,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已全面竣工,试运营1年,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二、验收时间、内容

根据《县八仙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政府将组织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八仙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对八仙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一)验收时间

根据省市有关意见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该项目的验收时间确定为2012年9月下旬。为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验收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

1、资料准备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2、自查自验阶段:2012年9月中旬前。

3、验收阶段:2012年9月下旬。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组织机构情况。

2、项目运行机构情况。

3、代燃料电站建设、运行情况。

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项目管理情况。

(三)具体步骤

1、2012年5月—2012年7月,八仙电站组织完成八仙水电站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前期资料准备工作,8月报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验收。根据分工,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代燃料项目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2、2012年9月中旬前,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自查自验工作,形成自查自验报告,报省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

3、2012年9月底,省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具体验收任务

1、完成八仙水电站电源工作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等竣工验收。该工作由八仙电站工程项目业主乔维林负责,组织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报市水利局水电科,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验收: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③工程设计工作报告;④工程建设工作报告;⑤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⑦审计报告。另外提供代燃料项目有关文件、报告、协议、合同、章程等,代燃料电站发电经营情况统计表、企业统计报表、财务报表,代燃料项目投资决算资料,报水利局备案。

2、完成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资料准备工作。主要是反映项目区、电站的标识,成立用电协会,建立章程,项目的审计,界定中省投资部分形成固定资产,明晰产权及管理人等电站项目的组织机构、运行机构和运行管理情况。具体任务如下:

(1)水利局:①完成代燃料电站标识;②与县财政局共同编制小水电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晰产权及管理人;③编制小水电代燃料验收资料;④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自验报告。⑤协助八仙镇政府成立用电协会。⑥完成项目区标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2)审计局:完成八仙水电站及代燃料项目审计,编制审计报告。

(3)财政局:与县水利局共同编制小水电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界定八仙水电站及代燃料项目中省投资部分形成的固定资产,明晰产权及管理人。

(4)八仙镇政府:成立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制定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章程和用电管理办法。编制1260户代燃料户花名册;建立各用电户用电台帐,统计用电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确保八仙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顺利验收,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林业、国土、电力、国税、财政、农业、交通、扶贫、环保、公安、八仙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金建新担任。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2+.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工作的特点

1.1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中项目多、工作量大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包括大量的渠道衬砌工程、无压及有压箱涵,调节池、保水堰、通气孔、倒虹吸以及其他小型河(渠)、公路交叉等特殊建筑物,战线总长达一千二百多公里。其中工程验收工作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和设计单元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档案、消防、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等,需要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作量以十万个计,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完成验收数量巨大,设计单元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综合性验收都要按照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大量的具体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验收的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

1.2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工作涉及单位多、内容复杂、协调任务重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是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国调委发[2003]3号文件,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04年7月13日正式成立的,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二次全会确定的直接建设管理、代建制建设管理和委托制建设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对中线干线工程进行建设管理,下设13个部门和4个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主要涉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按照标段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约500多家;地方政府根据征迁协调工作需要在省、市、县分别成立了南水北调的办公机构,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任务相适应,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总量近千家,工程与沿线公路、铁路、供电线路、供排水、油气管线等设施的交叉工程不下几千处,验收工作间接地与计划、土地、环保、审计、移民征迁、档案、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密切相关。因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验收工作涉及众多的参加单位和成千上万的参与者,是一项层次多、环节多、受多重因素影响,涉及不同行业、部门、单位和成千上万工作人员责、权、利的工作,内容非常复杂,而且验收工作的性质要求各方必须共同参与、统一步调,需要进行各个层次的、各种规格的、大量的协调工作。

2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的主要方式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办)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其他验收包括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的阶段验收等。

施工合同验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主要设备供应(制造)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主持,其中分部工程验收可由监理单位主持。实行委托或代建的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完成验收由项目法人或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主持,其他施工合同验收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单位主持。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已经完成的工程以及核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按照有关验收依据,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鉴定并做出是否符合有关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结论。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依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及时组织制定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将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报工程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有关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执行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提交真实的验收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1直接建设管理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采用项目法人直接管理、代建制、委托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的组建方案组建。在建设期间,项目法人对主体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筹资和资金使用负总责。中线建管局是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和管理,履行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国有大型企业,按照国家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管下,自主进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和各项经营活动;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二次全会确定的直接建设管理、代建制建设管理和委托制建设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对中线干线工程进行建设管理。

2.2代建制建设管理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制建设管理,是指在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中,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或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其他组织(即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南水北调工程中一个或若干个单项、设计单元、单位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建设管理活动的建设管理模式。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省(市)边界等特殊项目需要实行代建制的,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同意,项目法人可以通过直接指定的方式选定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项目法人签署的委托合同,独立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接受依法进行的行政监督及合同约定范围内项目法人的检查。

2.3委托制建设管理

南水北调工程委托项目建设管理是指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核准,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将南水北调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直接委托项目所在地(有关省、直辖市)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负责委托项目建设管理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由项目所在地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指定或组建。委托项目的征地移民、文物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委托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初步设计批复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建设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委托合同,独立进行委托项目的建设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接受依法进行的行政监督。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验收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根据省扶贫办绩效评价有关饮水安全方面反馈的意见及我区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做如下通知,请各乡镇对照自查,举一反三,限时整改。

一、省扶贫办绩效评价反馈的意见

1.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之前由部门核查出,自来水管道裸露在外,要求其做相应整改,此次核查时发现,以前实施的饮水安全项目自来水管道依然裸露在外面未做任何处理,2019年实施的项目仍然裸露在外,存在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2.项目资料缺失,项目管理缺少必要的程序。部分项目没有验收报告(至少包含验收标准、验收情况和验收结论),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未进行项目造价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无监理相关资料。

3.项目支付缺少关键资料。大部分项目的付款缺少“形象进度表”“已完成工程量清单”“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关键资料依据。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回头看”,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及时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管道裸露、爬管等现象进行核查,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及《**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三十条》要求查漏补缺,再次排查其它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冻管、缺少入户设施等)。并根据核查结果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

(二)完善资料,确保验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验收资料的编制收集归类工作,加快完善软件资料,确保顺利通过贫困退出验收及行业项目验收。

贫困退出验收涉及饮水安全方面的资料: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验收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甘水农水发〔2018〕319号)规定的验收程序执行。

1.户级资料:(1)《**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区水务局包乡责任人核查准确后,签字加盖公章后下发农户;(2)饮水安全明白卡,每户一份,发放到农户。

2.村级资料:(1)《饮水安全花名册》,要和户籍人口信息一致(花名册内容格式符合省厅要求);(2)《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以户为单位把本村的装订成测);(3)《水质检测报告》,由乡镇统一取样送检,以村为单位,一个水源一个水质检测报告;(4)村级管理机构和管护人员的公示公告;

3.乡镇资料:(1)花名册汇总,以村为单位将村级花名册汇总后编制成册。(2)水质检测报告汇总,将全乡所有水质化验报告汇总编制成册;

4.区级资料:(1)成立县区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的批复文件。(2)供水专管单位管护人员的公示公告。(3)县区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4)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核实问题清单办理销号情况。(5)成立水质检测中心的批复文件。

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资料: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料的编制整理共分四大类:1.建设单位(即乡镇)资料,包括设计文本、乡镇(街道)专题研究饮水清零任务的会议纪要、投资计划文件(武脱领办发[2019]29号)、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公示图片、建设单位自验结论(报告)及自验总结、竣工决算报告、工程移交资料、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的影像资料;2.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合同、设计报告、工程设计情况总结报告、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如有);3.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指令记录、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情况总结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总结报告、反映监理情况的影像资料。4.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进场(人员、材料、设备)报验资料、隐蔽工程报验资料、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资料、质保资料、施工日志、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如有)、工程款支付资料、工程结算、请验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施工情况总结报告等。上述四类资料由乡镇(街道)保存,并报区水务局备案。

(三)加强资金监管,健全资金拨付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加强资金的监管使用,专人专账负责管理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付款,无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同时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完善资金拨付资料,健全资金拨付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合规使用,安全使用。

(四)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依规进行管理。对已建成的饮水安全项目,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管护人员到位、运行经费到位、培训宣传到位,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

(五)加强政策宣传,把握评价标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把《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实施细则》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和脱贫验收的“度量衡”,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细则》内容和指标,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工作,对照标准完成任务。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册等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用水观念,提高群众对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的认知和理解,赢得信任和支持,确保安全饮水冲刺清零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使群众保质保量的喝上品质优良的安全水、放心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区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和复杂性,认清脱贫攻坚进入倒计时的紧迫形势,认清解决反馈意见问题的重要性,做到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各项任务。

(二)靠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要对照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明确整改时限。要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动真碰硬,能即知即改的,要明确具体整改时限要求,迅速完成整改,绝不能无限期延误整改。

(四)积极排查,有效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对存在的管道裸露、爬管、冻管、缺少入户设施等特殊问题进行认真摸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不漏一户解决好饮水安全工作,保证户户用水达标,人人饮水安全。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物资;供应

一、水利工程物资供应的内容

(1)保质保量地按时将经招标采购、零星采购的材料、设备从生产厂、供应商等处,通过经招标确定的运输单位,组织运输到施工现场或业主指定的库房。(2)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提出的经本单位领导、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领导审核的材料计划、申请报告,办理发放工程材料、设备的出库手续。(3)办好提货、运输、入库、出库及对账结算手续,报财务支付货款。(4)做好材料的仓储工作。(5)确保所供应的每车、每批材料的接收单位、项目及出厂检验报告单跟踪明确,查有依据。

二、原则

(1)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要保证材料供应的质量,选生产厂、供应商是关键。其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要确保选厂合适和加强对生产厂的台账检查及到货后的抽检。(2)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各业务岗位各自的岗位职责,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即从领导到职工各自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负责,层层把关、互为监督。要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处理日常业务。全面实行电算化,用最少的管理人员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材料、设备的收、发、存、结算等工作,同时使材料的储备合理化、管理规范化。

三、流程

(1)采购、运输。①合同规定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矿渣粉、机电设备等。②选生产厂、供应商考虑的主要因素:生产设备的优劣、领导的管理水平、员工的技术水平、企业及其产品的社会信誉等。须查验并要求厂家、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料有: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或检测体系等认证;供应商的资质资料有: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信誉证书等。③原则上直接从生产厂家订货,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材料质量。④按统一招标确定运输单位,中标的运输单位方可投入运输。

(2)仓储、调拨。①材料调拨、退货的基本依据: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经过审核认可的当月材料需求计划。对于施工单位申请退货的材料须申报退货计划。②调拨材料的基本方法:所供材料要尽可能直供到施工现场,以减少库存。

(3)材料调拨、退货的基本程序:①材料计划申请。各施工单位在当年提供次年的材料需求计划。当月提供下月的材料需求计划或退货计划。根据年度计划集中订货,根据月计划组织调拨。材料计划申请单由施工单位填写.盖单位公章并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主管人员签字。②组织运输:查验计划申请单、计划执行单以避免超计划供货现象的发生。③发货。供货单位发货时必须开具随货同行单。列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④货到查验。⑤收验提运单:业务员检查收货单位是否签证:即单位名称、实收数量、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已收,材料员或指定人员的签名。⑥办理入库。根据已验的提运单由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号与提运单号互相注明以备查询使用。运输单位承运的货物发生短缺或丢失,入库时保管员需将施工单位实收的数量与短缺和丢失部分的数量分别办理入库手续,实收部分按合同价入库;短缺和丢失的部分按调拨价入库。其短缺和丢失部分的运费不予结算。⑦办理出库。⑧对于内部各库房之间的材料调拨则开具调拨单。调出部门办理入库,调入部门组办理出库。⑨材料计划执行情况。业务员根据当天开出的出库单,登记各施工单位材料计划执行单,并审核供应材料是否超出所报计划量。⑩数据管理。每天备份数据,按月将数据刻录至光盘。

(4)发票、单据的传递。发票的收、转须用发票收转登记表,经手人在收、转时必须签字。

四、盘点

(1)盘点的法律依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应当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组织程序,保证财产清查得以具体落实。

(2)盘点的作用及目的。①确定物资的现存数量,保证账实一致。②检验物资管理的绩效,进而从中加以改进。例如物资的保管和维护,积压物资的品名、规格和数量以及积压的原因,经过盘点认定,进而总结经验教训。③检查库存物资盈亏数量及其原因,以改进仓库管理。

(3)盘点方法。实地盘存法(又称定期盘存法)。

水运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奖励对象

本县乡镇煤矿40对资源整合与技术改造矿井中符合条件的矿井。

二、奖励标准

每对矿井奖励人民币40万元,其中:达到资源整合与技术改造试运转条件的,每对矿井先奖励人民币20万元;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每对矿井再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三、奖励条件

(一)试运转条件

矿井按照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并于年8月31日前经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预验收合格,矿井进入试运转。具体项目如下:

1.井巷工程。矿井完成井巷主体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巷道断面规格尺寸符合安全要求,采煤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的正规采面,掘进工作面满足施工条件,采掘系统完善。

2.设备安装。矿井地面与井下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压风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洒水系统、井上下通讯系统等系统所需设备安装到位,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各系统能正常运转。

3.“一通三防”。矿井通风系统满足初步设计要求,通风系统完整可靠。矿井通风设施设置合格,通风检测数据、测风测气记录报表及现场检查检测符合要求。防尘系统和防灭火系统完善。

4.土建工程。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按照要求组织施工建设,符合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要求,建筑物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建立健全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防治水系统完善。

(二)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条件

矿井安全设施通过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验收,经现场审查合格、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具体须达到以下条件:

1.对照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矿井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

2.安全监控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并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与省、市实现联网。

3.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经现场检测,编制检测报告,报省经贸委审查批复确认。

4.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水患调查工作,编制水患调查报告,并通过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评审确认。

5.环境保护设施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经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6.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矿井在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检测检验单位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7.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单位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8.按照《省煤矿巷道封闭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巷道封闭档案资料,并报有关单位存档。

9.建立单项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相关记录资料,编制《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书》,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报告书。

10.安全设施按照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并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出具报告书。

11.报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资料,经煤监局现场审查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报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省经贸委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