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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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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建设

统筹规划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统筹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各城市用于建设等用途的土地均为国家所有,而除了由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土地外的土地均属于农民集体,而集体建设用地就是指某一个组织或者团队为促进城市建设而集体申请某一块土地。因此,当我们为适应城市发展而需要建设用地时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来建设。在今年的十报告中已经指出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利用好集体建设用地,同时要维护好宅基地使用权。与此同时,为更好的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能够有秩序的开展,我们要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合理管理好集体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资源。然而目前在我国,很多项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在实施时,由于城市统筹的不合理,会产生预期的规划方案与实际操作的现状形成了反比,这就不难看出我国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何正确进行城市统筹和管理规划集体建设用地是我们今后工作中的重点[1]。

二、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现状

在我国的“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把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的计划中,其目的就是为了改善城市和农村各行各业员工的收入差距大的现状,合理规划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结构。而目前我国各城市的经济发展都各具特色,城市的建设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也说明了现阶段我国很多土地规划和运用方面的政策和制度都不适应了城市的发展,从而会阻碍城市建设的进程。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的发现和总结城市统筹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还要积极的探索一些有利于我国目前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现状的对策,从而根据十的要求来促进城乡一体化。

三、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问题

(一)城市统筹不到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不合理

目前虽然我国各级政府在很多的工作会议中提出了促进城市统筹的工作要求,但是在实际上我们的统筹城市和农村的工作做的并不到位,而集体建设用地也没有完全的得到合理规划和运用。就当前我国经济、城市发展的情况来看,我国呈现出南方比北方发达,沿海比内陆发达,城市比农村发达,当我们单纯的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候不难发现北方的城市发展并没有像南方的城市发展的迅速,可见城市间发展的不平衡处处存在。城市的统筹工作不到位就严重影响到了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很多城市注重经济的发展,而往往忽略了土地的利用是否合理,从而制约着城市的建设进程。

(二)相关法规不完善,加剧了人们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的矛盾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加大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量,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城市的建设用地是5800万亩,要承载5.8亿人[2],人均的占地面积仅有0.1亩,然而在各个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应用上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全,有一定的漏洞,很多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商取得土地后便开始大规模的建设,导致很多楼房和建筑在成功建设后出现了被闲置的现象,而这些建筑并不是人们所需求的,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加剧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与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

(三)执法人员不严谨,出现了很多违法利用土地的现象

目前我国各地方虽然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却都存在着很多违法利用土地的现象,这些违规建设由于规模较小,而分布的又比较凌乱,同时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这就为相关的监管和查处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而我国很多中小城市中,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够严谨,导致很多企业建设用地和住宅建设用地等出现先建设后补批的现状,甚至有的建设企业擅自改变对土地的利用,这不仅扰乱了城市统筹的发展,更影响到城市整体建设的规划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土地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很多城市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都相继出台,但是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发展的迅速,城市的建设步伐也在越来越快,因此,很多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方法和政策并没有及时的做出调整,尤其在我国目前的土地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着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在住宅的建设和一些公共设施的建设等,这不仅限制住了我国城市规划用地,更让土地资源不能满足一些必要的建设需求,让我们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四、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对策

(一)加强城市统筹,合理利用每一寸集体建设用地

统筹城市的发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利用好每一寸集体建设用地,更可以促进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规划和建设。因此加强城市统筹,我们可以采用“双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增减互连的方式,在不给保护耕地工作增加压力的基础上,将城市的所有可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对一些违规的建筑和非法用地进行回收管理,在实际的建筑中要合理的规划,不能够随意增加面积。另一方面我们要将集体建设用地的属性进行转化,变成有价值的资产,从而完善我们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思路[3]。

(二)对城市进行合理规划,节约集体建设用地

目前在我国每年都会举办一些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设计大赛,同时也有很多这方面的讲座和报告等,这些都是为了政府部门合理的进行城市建设而提供的科学的方案。然而这些方案虽然在我们实际的建设工作中可以采用,但是缺乏一些可靠的数据进行支撑,有很多建设规划理念并不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现状。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首先可以从城市规划建设的基础工作流程开始进行完善,与此同时将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方案进行合理化,明确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这样就可以帮助我们有效的利用好集体建设用地,也起到一定的节约作用。

(三)完善各项法律政策,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法可依

法律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团队的行为的约束,更是我们实践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保障,因此完善各项法律政策我们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对现有的法规政策进行逐一审查,对有用的条例保留,对那些已经不适应建设发展的规范条例进行逐条的修改。二是在原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需要,适当的增加一些符合城市建设步伐标准的法律条例,以此来保证我国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

(四)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实施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科学的管理方法包括管理工作要规范、合理,同时要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尤其在城市建设方面,更需要我们采用大量的科学的管理模式,对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进行科学管理。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可以借鉴城市较发达的地区的管理模式,更新自己的管理思路。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向国外借鉴一些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方式,来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样就可以做到在发展中提高对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质量。

结论

加强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工作中的重点,更是我国加强管理技能、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质量的必要途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努力去探索更多的管理模式,来促进城市统筹和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许丹艳.城乡统筹与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研究[J]江苏城市规划. 2010,(10)

[2]倪维秋.城乡统筹背景下土地利用结构如何优化[J]中国土地.2011,(09)

统筹规划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居民点统筹规划;措施

一、农村居民点统筹用地的特点

1、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2、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3、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

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0%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二、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中所存在的问题

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2、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4、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非一家、共有山墙、共有院墙的复杂现象。此外,除了主房、院落以外,还有各种附属建筑物。因此,建筑的复杂性对于宅基地整理牵涉到复杂的权属关系、邻里关系,调解任务繁重,有时候根本办不成功。

5、农民住房安置的问题。

在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两种住房安置措施。一是把农民统一安置到建好的居民区,根据城镇用地标准以及原先宅基地房屋情况,给予每户面积不等的住房一套。二是对原先农民宅基地房屋进行评估,发放补偿费用,由农民自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建房。给予农民补偿款的方法可能导致农民建不到房。原因有二,一是农民获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到市场上买房或者自己建房;二是由于农民储蓄较少,而用钱的地方较多,所以容易导致农民把补偿款挪做它用,最终则无钱建房。

6、责任田再分配的问题。

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后,农民迁移到中心村或城镇,这就涉及责任田的再分配的问题。对于居所到田地距离较远的农民则面临交通成本的问题,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则是问题之一。有些地方把整理出的田地由政府统一经营,成立农业生态园区。园区管委会每年向农民交纳租金或一次性付给农民集体补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则是问题之二。

7、耕地复垦数量、质量的问题。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除了要注重整理的数量以外,还需特别注重整理为耕地后,耕地质量的高低。过去,在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过程中,就因为只注重耕地的数量而没有过多强调复垦后耕地的质量,而造成了“占好地、补劣地”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带来了一些影响。所以,现阶段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对整理出的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做好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工作。

三、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的模式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以下模式和方法进行整理。

1、规划调整型

对于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以及城镇规划区范围所涉及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2、集中合并型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条件好、限制条件少的村庄,规划长期保留同时接纳其他搬迁村庄;或多个行政村已经自然地聚集成更大规模的聚落;或人口规模不大,但交通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优越,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村庄,鼓励并引导其他村庄的迁入,增强人口在此类村庄的集聚。

3、保留改善型

对于村庄自身发展条件较好,但由于城市发展整体利益的需求对其发展进行限制的村庄;或村庄自身发展条件一般,但由于村庄人口较多或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等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不能迁入到其他村庄中去的村庄,进行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为主的整治工作。

4、搬迁撤并型

对于现状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条件较差,现有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逐步引导人口向其他人口规模较大、基础设施相对较齐全、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他村庄转移;对位于矿产品储藏区或者踩空区等禁止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对受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通过合理布局新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整治和退宅还耕,使农村居民点的整治迁并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相结合,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紧密结合,农村居民点的退宅还耕与农田的整理复垦紧密结合,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四、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的主要措施

1、充分尊重集体土地产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首先,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要充分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不得侵犯农民的产权。其次,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居民点统筹规划的重大意义,并保证整理项目的透明和公开,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第三,在整理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实惠,注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降低,对于整理过程中对农民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公平的补偿。

2、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要做到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置换指标要做到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应建立并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耕地质量评价系统,合理运作、科学评价,做到建设用地指标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地方政府应该对复垦后的质量进行评估,对于高于平均水平或复垦耕地质量很高的,可以给予奖励或赋予“质量系数”,即置换比复垦面积更大的建设用地使用指标。

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统筹规划建设范文第3篇

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城乡统筹规划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城乡统筹规划标准体系,抓紧编制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

2、抓好“一心、三线、五点”城乡空间规划

遵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一是抓好城市核心区内搞好城市重点项目规划。二是围绕国道线、省道线和长城旅游公路沿线,抓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三是围绕旅游项目建设,自然风景区以及农业旅游观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

3、切实做好旧区(城中村)改造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时完成旧区(城中村)和住房建设规划,确立住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合理安排旧区(城中村)改造进程。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住房项目建设比例、规模和布局,重点规划和发展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抓紧完成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热和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加快消防、市场、环境卫生、中小学布局、居委会布局、商业网点布局、抗震、防洪规划编制步伐,认真开展燃气、电力、电信、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利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

5、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控规编制计划,加快编制工作进度,突出抓好重点开发建设地段,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土地和批准开发建设,严格依据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6、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塑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

深入研究我市的自然景观,准确把握特征,精心构思市区形象,使项目布局、街区设计和重要建筑设计融合自然特征、历史文脉和现代文明。突出抓好城市总体设计、城市道路景观规划,新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汽车客运南站、第四中学和第四实验小学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的绿化、亮化、美化设计。

统筹规划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中等城市;规划布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需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尤其是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的建设和发展是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参考因素。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要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等城市公共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现状

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在建设中,要注意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构建多元化、系统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要注意认真进行现场勘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真正了解明确群众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和当前建设的满意度,围绕群众并以经济情况为基础的相应的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而当前我国在此问题上主要采用的是“一主两副一轴”的空间结构的布局,以城市的建筑中心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实现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最优化,努力形成功能综合的公共服务设施结构。同时在中心广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文体服务中心、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公园、特色商业街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而对于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合方面,主要是以部分区域进行有机的整合,例如对于某一集中兴建的开发区进行单一模式的有效整合,但这种建设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由于在布局和规划中缺乏必要的协调和统一,因此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主要表现为急功近利地针对某一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集中的建设,其力度和规模之大让群众得到了一定的好处,但是从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建设的总体规划来看,缺乏必要的协调性和科学性,这是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统筹规划

中等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往往定位于某个时期、某个地域的发展,而对于全局缺乏统筹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的统筹力度不够。在规划部门也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设施配置指标上产生分歧时,没有明确的制度予以支撑,而规划部门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力度不大,造成区域分散、各为一体,从而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中不能实现定点定向突破,不能有效发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聚焦效应,实现规划布局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要切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认真调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和指标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精细化水平,要细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内容,因地制宜地将教育、体育、养老、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协调起来。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在对公共设施规划布局中的质量和科学发展方面的定位和规范性建设上,不能有效实现对公共设施自身的内部功能结构、建筑质量和建筑风格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起来,无法保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持续性发展。尤其在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衔接上没有有机的融合机制,不能切实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布局中的公平公正。

(三)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

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在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问题,由于中等城市发展速度较慢,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中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而政府工作纷繁复杂,要切实保障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资金的及时和有效地投入实非易事。尤其在城市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要充分满足群众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实际需求,但靠政府的资金注入是远远不够的。从整体的布局上看,开发商的公共服务设施只是拘泥于开发区域的规划,而从城市整体的规划和人文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断层。从公共服务设施的长远发展来看,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问题也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三、解决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问题的对策

切实有效解决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建设中的问题的,对于推动和促进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统筹规划

要实现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有效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调度能力,将公共服务资源规划建设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有机协调起来,平衡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科学规划布局,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度空间预留,给经济社会发展下的未来公共服务需求留足建设和发展的空间。要根据地域特色和风俗民情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在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不居中,要注意明确考察当地群众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在规模结构上的科学性,特别是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超前性和资源利用的合理性。通过统筹规划实现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管理工作的加强,要侧重于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科学水平。

(二)提升精细化水平

有效提升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精细化水平,要完善配置原则,充分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开放性特点,探索基于生活圈理论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融入人性化和科学化理念,认真考虑群众的工作、生活中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要以便利性为基础,充分考虑到群众的生活习惯和生产要求,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精细化水平。

(三)创新融资和建设模式

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资金支持,要创新融资和建设模式,积极探索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的融资渠道,引领各方面的公益资金或个人资金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通过进一步明确投资、建设和产权体系,实现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府和企业资金的有效整合,有效完善规范高效的公共设施融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布局和统筹规划。

总之,在当前我国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建设和发展中,政府日益重视社会需求结构的发展变化,将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的水平和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构建以人为本的服务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中,充分考虑到地域和群众的需求,逐步实现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和规划布局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1]宋洁尘、刘洋.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思考[J].北京规划建设.2012(01):82-84.

统筹规划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发展;规划管理;体系改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古代,人们就已经有了规划的思想。而21世纪的城乡规划工作直接关乎着城乡建设的未来,且规划实施工作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一旦规划付诸实施,就很难实现逆转,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随着城乡规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本文就针对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困境,探讨一下城乡规划所面临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城乡规划的背景及意义

城乡规划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城乡规划工作具有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共同发展,城市人口规模及产业规模迅速扩张,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给周边地区造成的影响也不断增强,城乡差距进一步增大,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难题。在新时期下,城乡规划无疑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现阶段城乡规划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及各地区条件不同造成的限制,原有的城乡规划体系暴露出很多与各地区实际发展不符合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问题

由于制度问题,造成了部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部仅不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乡分割。长时期以来实施的城乡规划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城乡规划的几个内容之间由于不同的行政单位组织编制问题,缺乏必要的衔接性,使城乡规划一直被动的处在城乡分治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建设用地较为紧张,突破了城市规划所限,违规征用大量土地,造成了城乡建设用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2.村镇规划水平低,机构不健全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乡镇规划工作相对较为落后,除了工作队伍编制问题,还存在着村镇规划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规划管理水平较为落后,致使规划专业人才的缺乏,规划管理观念具有相对的滞后性。

3.地区性差异问题

城市规划工作中对地区间差异性的忽视是现阶段城市规划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虽然地区间实际建设用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建设部门制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没有考虑到地区间差异性的问题,缺乏因地制宜的具体细化标准。另一方面,由于东西部地区在地形方面的差异,处于高原或沙漠周边的城市,生态环境相对来说比较脆弱,规划指标不宜进行提高。相反的,针对平原城市的实际发展需要,可以适当的提高规划标准,扩大城市规模,减少用地紧张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这些内容并没有被纳入到城市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之中。

4.区域动态发展问题

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我国城市经济总体水平相对较低,除了省会城市、直辖市及沿海开放城市之外,剩余城市的城市化及工业化水平处于起步或发展阶段,剩余劳动力没有产生像现在阶段的大规模流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城市工业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区的泛滥建设及城市用地规模的加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规划的权威性。规划工作缺乏符合实际标准的动态调整,没有从长远角度分析城乡发展新形式下所形成的用地需求。

5.城市之间缺乏相互联系

城市规划工作规划对象太偏重于单个城市的规划管理,没有充分考虑到各个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作用。虽然在城乡规划用地标准方面已及涉及到了城市对外交通的用地需求,但是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城市发展并非是独立运行的,而是在同其他城市经济联系的过程之中实现功能及结构的调整,并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随之出现城市群或都市圈。

三、城乡规划问题的应对策略

1.整个规划体系,建立全面覆盖的地域规划系统

首先,规划体系的制定应严格坚持不同等级城市及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改革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做到城乡之间的统筹规划发展。对于目前偏重于城市发展,忽略乡镇建设的规划弊端,积极记性规划制度上的创新,在统筹规划的安排下,尽快实现城乡规划及管理一体化。

其次,要将整个行政区域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地域系统,优化城乡资源各要素之间的综合配置及利用,对农用土地的利用作出规范化处理,从而有效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高效利用。与此同时,应对各个地区之间存在的不同矛盾及尖锐问题,展开专项城乡统筹规划,集中力量解决区域内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

2.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实时动态监管

针对我国城市建设规模的浩大性及对土地资源的强烈需求性,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混乱的局面,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做好规划信息的处理及利用工作,将现代技术信息系统引入到城乡规划与城市建设之中,做到从服务社会到动态监管、从问题分析到规划决策都能在强大的信息技术手段下进行。并充分利用现代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系统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动态检测,对规划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人才培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目前阶段的国内城乡规划专业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且专业素质技能偏低,不能有效应对我国较为复杂的城乡规划管理问题及复杂现状。所以,应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培训,使之能跟上现代化城乡规划建设步伐的同时,提供优惠的政策及物质条件,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引入到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做到城乡规划建设的统筹发展。

四、城乡规划需重点处理的几个关系

1.城乡规划与城镇等级的关系

城市等级越高,在规划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越大,土地利用也相对较为集约。针对这一现状,在日后的城乡规划土地用地标准制定时,在遵循依法依规及集约用地的原则下,适当调整城乡规划内部土地利用结构,通过中心镇的建立,适当疏散中心城市人口及产业新城建设布局,实现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目的。

2.城乡规划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

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当地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因此,城乡规划发展应依据区域功能的不同设立不同的标准,促使各地城乡规划发展能与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合。首先,地方政府编制城乡规划应以区域主体功能为切入点,寻求空间资源在城乡规划中的优化配置。其次,适当放宽或限制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规模,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通过合理的人口引导流动,促进城乡规划与区域主体功能的协调发展。

3.城乡规划与城镇化的关系

城乡规划的注重点是内配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用地规模扩张,新形式下的城乡规划应立足于城乡关系的协调建设。应做到将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用地调整与失地补偿充分联系起来,并根据区域内具体情况,计算出相适应的补偿标准,避免“圈地”现象带来的城乡矛盾问题。另一方面,城乡规划建设应从统筹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产业优化和人口空间的分布调整,分化城乡之间人口、资源及环境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

结语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要正确处理好规划管理权下放与统一的关系,城市与乡镇之间的等级关系、规划与区域主体功能之间的关系,认清现阶段城乡规划管理的问题,注重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建立城乡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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