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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联动机制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互联网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综述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4年1月16日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1]互联网的发展已对当今世界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对人们的工作方式、认知方式、生活方式,尤其是价值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形态。[2]近年来,学界围绕互联网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机遇、挑战和相应的对策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现将各种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以期为进一步开展研究提供参考。

一、互联网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新机遇

互联网络的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信息更新及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作为全球性的信息交流媒介和资源共享平台,互联网为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吴玉荣认为互联网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五大机遇,即:网络传播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辐射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网络精神将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观念体系增加新内容或新体现;网络交往将扩大、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网络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将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与发展;网络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将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3]张衍前则从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创新方面指出,互联网扩大和促进了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增强了执政党意识形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4]张骥等认为,互联网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突出表现在:可以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能够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5]张志辉指出互联网作为一种先进的传播技术,具有虚拟性、交互性、无中心性、开放性、超容量等特征,在促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扩大和促进了地区间、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增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等等。[6]

可见,互联网时代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机遇可归纳如下:一,体现在创新方面,丰富了新的内容和体现,提供了新的传播平台和途径,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能够使执政党更为广泛、深刻地了解民情、民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群众中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三,扩大和促进了地区间、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认同。然而,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在互联网时代条件得以增强的观点,学界对此的论述并不充分,如果仅仅注重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的新技术,所谓以图片、影视、动画、音乐等形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地来代替此前“干巴巴的说教”,就能极大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的说法,未免有些过于一厢情愿。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的增强,要求本段段首归纳的三个方面机遇作为前提能够得以充分保证,吸引力不能简单等同于辐射力和影响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的增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民群众心悦诚服地认同,如何能够使群众认同并被深深吸引,是互联网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互联网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带来了新的机遇,却也成为了某些国家对其他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攻击和渗透的工具,这必然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产生重大影响,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严峻的挑战。

张静等强调,互联网传播给党的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冲击表现在五个方面: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导地位造成冲击;向党对意识形态的控制能力提出挑战;抑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防御能力受到冲击;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增加;使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体制、传播手段受到很大冲击。[7]袁其波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在意识形态防御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舆论控制能力这四个方面面临着互联网时代的严峻挑战。[8]干敏敏则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挑战在于:对我国意识形态防御能力的挑战;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的挑战;对我国意识形态管理能力的挑战;对我国传统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挑战。[9]郭明飞指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多样性的消解,舆论调控的弱减,网络文化入侵,和信息“泡沫”泛滥。[10]顾洪英认为,互联网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带来的挑战主要有:西方国家在信息领域的霸权地位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信息互联网成了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工具和武器;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多元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构成严峻挑战;信息网络化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理念受到挑战。[11]杨静娴认为互联网时代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她指出:网络的开放性削弱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优势;西方强势而又隐蔽的网络意识形态冲击着我国的价值领域;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网络阵地比较薄弱,被误读或曲解的马克思主义借助于网络迅速传播并玷污了马克思主义的名声;网络聚焦的各种社会问题消解着人们的马克思主义信仰。[12]杨丽敏指出,互联网技术自由性及多元性特点冲击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防御及创新能力的挑战。[13]

综上,学界对于互联网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挑战罗列的方面较为全面,却也多有重复。笔者认为挑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互联网信息纷繁芜杂,泥沙俱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我国意识形态防御能力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处心积虑,变本加厉,意识形态渗透无所不在;三,互联网时代,如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尚未找到有效途径。

三、互联网时代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对策

面对挑战,如何在互联网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是极端重要的工作。

邱小玲认为,互联网技术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的创新路径有:建立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政府主导型网站,确保执政党的意志在上层建筑领域内的优势和导向作用;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正确对待社会意识多元化,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在世界意识形态舞台上,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14]陶文昭提出,要搞好网络时代的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将主流意识形态以鲜明的内容和鲜活的形式呈现在互联网上,扩大和强化其优势地位;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破坏和干扰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论进行控制和约束;要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并在内容和形式上与时俱进。[15]杨永志提出,增强互联网对意识形态的正面影响力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必须建立有利的“互联网舆论机制”;必须建立专门的“互联网监管机构”;必须不断推出丰富多彩的“互联网施教形式”。[16]袁其波建议:加强互联网上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把握互联网上的舆论控制权;注重网络时代民族文化的保存;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提高网络技术水平。[8]关于加强在互联网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对策,郭明飞言简意赅地提出:攻守结合,主动出击;疏堵相伴,加强引导;以人为本。[10]从增强互联网舆论引导的角度来看,秦维红提出:及时充分地公开信息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舆论的重要原则;专家学者型的“舆论领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舆论的中坚力量;尊重和理解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舆论的主调。[17]刘忠厚认为,信息互联网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应对策略有:加强互联网文化建设和管理,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巩固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建立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我国的“互联网民主”进程。[18]赵诤认为,要积极建设网络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传播阵地,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完善网络管理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19]李兴平认为,基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技术性与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的双重性,我们在保护公民网络空间不受侵犯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上,要坚持政府对网络主导权的管理,完善网络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用开放包容的科学态度创新网络文化语境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首先,推动用网络语言表达重塑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形象。其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社会思潮。第三,增强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发展观的建设和创新。[20]

尽管近年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在极短时间内可能就会呈现出新形势、新状况、新问题、新趋势,然而通过近几年的研究可见,学界所提出的对策、观点仍旧大同小异,少有与时俱进、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创新,且强调政府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的措施较多,而保护、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以人为本的对策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可知,尽管互联网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这一课题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界对互联网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的机遇、形成的挑战有了初步的认识,并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对策,但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有:对概念的认识存在分歧,重复性研究较多,对策分析停留于形式,指导意见尚未形成。由于研究的视角和领域不同,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具体内容表述不一,有执政党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等,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尚无比较明确的认识。此外,尽管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在极短时间内就会呈现出新形势、新状况、新问题、新趋势,然而从2007年至2013年,学界相关研究大同小异,一些研究成果多停留于口号式的理念或者形式化的实践途径,少有与时俱进、有针对性的创新,少有建设性意见。也因为此,较为成熟的理论观点和较具实效的指导性意见尚未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2014年1月),http://.cn.

[2]郑洁.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综述[J].新疆社科论坛,2010(5).

[3]吴玉荣.互联网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4.

[4]张衍前.网络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危机及对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5.

[5]张骥,方晓强.论网络文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影响[J].求实,2009(2).

[6]张志辉.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研究[D].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0.

[7]张静,周三胜.论网络传播条件下党的意识形态建设[J].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6).

[8]袁其波.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社会科学论坛,2008(10)(下).

[9]干敏敏.论网络时代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4).

[10]郭明飞.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9(6).

[11]顾洪英.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J].社会科学家,2009(9).

[12]杨静娴.网络时代我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边缘化及维护[J].理论月刊,2011(7).

[13]杨丽敏.互联网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J]前沿,2013(14).

[14]邱小玲.论执政党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意识形态建设[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4).

[15]陶文昭.网络时代的意识形态建设[J].思想教育研究,2007(4).

[16]杨永志.增强互联网对我国意识形态正面影响力的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11).

[17]秦维红.网络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策略和对策[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9(5).

[18]刘忠厚.信息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新探[J].理论学刊,2009(2).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西方发达国家;意识形态;管制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8-0046-02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非常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管制工作,并且不断健全和完善其监管体制,使其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控制着社会的思想文化阵地。我国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有着根本区别,在管制的原则上也存在根本差异,但是这并不排除在一些具体做法上的互相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具体的合理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一、西方国家对意识形态管制的措施

1 立法限制。法律手段是西方各国治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被普遍使用,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是如此。西方国家不断制定和完善关于教育、新闻、出版、文化等意识形态各个方面的法律体系,对人们的言论自由和其他各种活动加以限制,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规制和保障。法律限制是西方国家对意识形态管制的最基本的手段。如美国对公民言论出版自由限制的规定,根据历来联邦最高法院在案例中作出的解释,言论自由权的运用不得妨害私人安全、名誉、信用或秘密,其运用以不致妨碍其他宪法条文之所规定为限,任何出版物的刊行以不得恶意诽谤政府或企图颠覆政府的存在为限。由于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因此,中国学者杨旭日曾发表文章,列举了美国宪法不保障的18种言论自由。在英国,出版社表面上享有充分的自由,只需一定的资金,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就行,但实质上,政府对出版业的法律限制是极为严格的。英国直接和间接管理出版的法律除了《大》、《权利请求法案》、《权利法案》等性文件外,还有《版权法》、《出版物法》、《青少年有害出版物法》、《官方机密法》、《诽谤法》、《消费者保护法》、《图书贸易法》、《星期日贸易法》、《图书贸易限制法》等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出版业的各个环节都置于政府与法律的控制之下。

2 利用行政权强加干预和惩处。在西方国家,教育、文化、宣传机构大都是独立的,立法以外的政府随意干涉会受到指责。但是,这并不排除政府认为必要时会找各种借口,利用行政手段强加干预和处置意识形态事务,尤其是在非常时期。“9・11”事件之后,“美国之音”由于不顾政府反对播放了未加编辑的本・拉登的讲话录音而受到政府的严厉惩罚:“美国之音”台长和主管“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自由欧洲电台的国际广播局局长被撤职,“美国之音”在欧洲一个发射台的经费预算200多万美元被一笔勾销。北京奥运会前后,德国体育信息通讯社资深记者黑尼希则因“亲华”报道而遭撤职;德国之声广播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也因“为中国说好话太多”被停职。在法国,传媒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尤其是对广播电视具有国家垄断的传统,内政官员直接对播出内容进行监督。

3 借助暴力机器限制、排斥、扼杀异己文化。为了保障自己的文化得以占据主导地位,西方国家不惜动用国家机器,从严格的法律制裁到直接的武力镇压,千方百计对异己文化进行排挤、限制,甚至扼杀。在这些异己文化当中,一贯被敌视和仇恨的就是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运动自产生伊始就遭到了西方国家的敌视。共产党取得合法地位后,资产阶级政府又通过种种手段限制、破坏、监视其活动。尤其是二战后,为配合冷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国内掀起了一场反对社会主义的大规模的清洗运动。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了《忠诚调查令》;1950年9月,在高潮和侵朝战争背景下,美国国会通过了《麦卡锡法》,把矛头对准一切进步组织尤其是美国共产党,其结果,许多民主进步人士、科学家、进步团体惨遭迫害;剧变后,西方国家政府对共产党组织乘势打压,掀起了高潮。共产主义政党虽然还在坚持着,但目前处境比较艰难。

4 对外干扰和限制不利的政治传播。为了保障自己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西方国家大多在文化上采取严格的保护政策,对于外国或外来文化采取诸多的排挤和限制。在美国,~直把社会主义视为敌对的意识形态而加以严格限制,造成中国的文化及文化产品,如电影、书籍很少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不仅对敌对国家的意识形态进行排斥和干扰,即使是西方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也视情况加以限制。近年来,在美国文化浪潮席卷欧洲大陆,严重冲击欧洲各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在欧洲国家掀起了抵制美国文化“殖民”的热潮,其中,法国表现得非常突出。为保护法语歌曲的主导地位。法国法律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电台播放的音乐歌曲节目中,法国或法语国家作曲家或艺术家创作的法语音乐作品必须占40%以上,其中必须有50%是新作品或新秀演唱的作品,40%的播出必须体现在收视率高峰时段。在法语语言的保护方面,要求在法国境内举行的各种研讨会,法国人必须使用本国语言做大会发言等等,对违反《杜邦法》的将处以罚款。

5 设立相关的管制机构和组织。在西方国家,为了加强政府对意识形态各领域的管制,政府除了设置一些部门总体负责意识形态各领域的管理工作外,最为引人注意的是西方各国大都设立了专门、独立的管制机构对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进行监管,如英国通信办公室(OFCOM)、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就是英国和美国设立的对传媒和电信业进行监管的独立机构。独立机构是部之外的行政建制,是为某一专门目的而设立的,负责专门领域的管制工作,独立性和裁量权都较大,管制职能较为集中,监管专业到位。在美国,独立管制机构是经议会批准设立的,直接向美国国会负责,相对于政府来讲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独立性,政府干预少,控制宽松。如管理美国广电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是经议会批准设立的,成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通过任命,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它不仅有监督和管理权,还有规则制定权和裁决权,如频率分配、许可证发放、广播时间、电力、呼号分配等等,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身。在英国,独立管制机构独立性也比较大,根据英国2003年《通信法》,OFCOM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直接对议会专门委员会负责,而不需对内阁大臣或政府部长负责。在财务上,OFCOM只接受国家审计办公室的审计和监督。OFCOM独立于政治之上,具有高度透明和延续性。英国政府无权干涉OFCOM的监管工作。

6 重视国际合作。在意识形态的管制方面,西方国家比较重视国际合作,尤其是因特网出现后,这种合作受到了

非常的重视。1997年2月欧洲联盟15个成员国的代表第一次聚会英国首都伦敦,就寻求减少并逐步消除国际Inter-net网络中的色情内容的措施和合作问题进行了探讨。同年4月24日,在对欧洲委员会关于网上非法和有害内容的通讯作出的决议中,欧洲议会号召成员国在遵循共同指导方针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合作,并要求欧洲委员会在咨询欧洲议会之后,就欧盟范围内实行自我管制的共同框架提出建议。从1997年开始,P8就开始了在有关因特网犯罪的五个领域进行协调:恋童癖和性压迫;走私;洗钱;电子欺诈,如盗用信用卡账号和计算机化盗版;行业和国家间谍。1997年12月,GT/P8还批准了一项行动计划,专门打击那些使用因特网和其他高科技进行犯罪的活动。2001年11月8日,欧洲委员会批准了世界上第一个有关网络犯罪的国际条约――《网络犯罪公约》。在欧盟内部设立了一个欧洲因特网热线服务商协会,作为欧洲各国因特网服务商协会的集合体,为因特网热线机构的申诉调查等同题提供了一个交流信息和经验的论坛,也为处理具体申诉、加强和完善与执法机构的现有合作安排提供了一个有效机制。

二、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管制对我国的启示

1 逐步健全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经过30多年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但是,宣传、文化等领域的立法进程相对缓慢。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是部门行政法规和规章性文件,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相互之间缺乏协调,使政府管制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以新闻业为例,考察国外传媒业立法状况,没有哪个现代化国家不对传媒业实行法治的。在法国、德国等民法法系国家,法律都以成文法典的形式存在,都有专门的新闻法,虽然也有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其相关法律法规比较齐全。而在我国,新闻法从开始草拟到现在仍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也不配套,在遇到问题时或凭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或以内部红头文件为指南,给政府对传媒产业的管制带来很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尽早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意识形态各领域的发展。这是中国政府管制改革和创新的核心内容之一。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上半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我局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

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了《发改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落实人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干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0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2、强化理论学习,确保理论武装到位

一是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精心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周学习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143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党政领导干部均前往联系村开展了上党课活动,开展意识形态党建活动6次、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

3、加强宣传力度,传播凝聚正能量

一是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防患未然,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主动权。二是强化载体,营造氛围。围绕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等丰富宣传内容,悬挂宣传标语6副,张贴名人名言1副,发放《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宣传读本》100余册,向群众宣传宣讲政策法规累计246人。

4、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2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制定《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上半年通过“三重一大”议题39个,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先后组织职工集体学习143人次;三是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敛财”问题承诺书》23份。签订《限期主动说清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承诺书》8份。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自律承诺书》23份。四是继续开展“三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开展民族团结,创优服务环境。

开展“联户联情”工作10批次,实施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立帮扶对子128对,收集意见建议15条,通过政策解答解决问题13条,反馈镇政府问题2条。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3次,做宣传展板2个,编写宣传标语4个,张贴宣传画8张。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我局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

2、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不够到位,一是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研究并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制度常态化坚持。

2、强化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

严要求,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

3、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4、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补齐短板,做好创新

工作。我单位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自20世纪中期“冷战”爆发以来,国家间,尤其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体系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和对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冷战”时期意识形态是两个制度“阵营型”外交活动的政治灵魂。美国利用各种手段对苏联实施意识形态外交,意识形态侵略也是导致苏联解体、东欧巨变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共产主义“大失败”,美国及资本主义世界“不战而胜”,所以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宣称“西方自由民主已取得最终胜利,再没有什么意识形态力量可以挑战西方的自由民主”。②苏联解体后,以反共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美国随即将意识形态外交的触角伸向了中亚独联体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鲜明的中国自然也成为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主要目标。但是,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美国意识形态外交手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演变。

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自由和民主的国度,其实,它也同时是向世界各地“输出”自由与民主的国家。美国的这种政治理念对本国政治和国际关系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增添了美国国民自身极强的政治自豪感、优越感和尊贵感,但另一方面也使所谓自由与民主的势力触角深入到了本国以外,在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同时,也成为自由与民主的悖论者。21世纪初,在中亚多国先后爆发了颜色革命。2003年,格鲁吉亚爆发“玫瑰革命”,反对党领导人萨卡什维利成功推翻前总统谢瓦尔德纳泽,成立了新的政府;2004年,乌克兰爆发“橙色革命”,由于亚努科维奇在选举中舞弊激起大量民众示威游行,他的对手维克托?尤先科最后掌握了政权;2005年,在吉尔吉斯斯坦爆发的“郁金香革命”中,总统阿斯卡?阿卡耶夫及其政府倒台。有大量证据显示,中亚爆发的一系列颜色革命背后,美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苏联刚解体,美国便启动了“支持新生独立国家”计划,动用一切资源在独联体各国“培植民主土壤”,“营造民主气氛”,“物色民主骨干”,“树立民主榜样”,要把独联体各国打造成“新型民主国家”。美国通过索罗斯基金会、自由之家等政府或非政府性质的基金会,向这些地区的非政府组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利用当地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急切地将美国“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输出。表面上是美国在帮助后社会主义国家由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但实际上是美国在后社会主义国家培植亲美势力,企图在战略上孤立俄罗斯,“民主”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这便是苏联解体后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开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国调整了意识形态外交的手段,开始利用经济贸易或者跨国企业的经营为手段有意识地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等软实力的扩张,在实施经济霸权的同时达到实施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的目的。例如,美国以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交往的扩大,传播其价值观念,并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强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影响力。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美国意识形态传播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借助于知识产权贸易的增加,直接扩大美国和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在我国的影响;利用货物贸易范围的扩大,带动美国和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在我国的传播;通过服务贸易的广阔开展,多途径地传播西方生活方式;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使一些人逐步接受西方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还有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贸易中附加政治条件:利用最惠国待遇问题,提出“人权”、民主方面的要求;通过经济制裁,强行推行西方价值观;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使一些国家的改革按照西方的意图进行;利用援助和贸易,培植亲西方势力。③

最近几年,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也已经成熟,并逐渐走向大众化,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信息是一种资源,对这种资源占有得越多,就越能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信息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特殊载体,信息的传播也是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传播手段的不断进步,意识形态的传播速度和效果也不断提高。所以,利用信息霸权进行意识形态扩张,已经成为当今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重要手段。而互联网上信息相对自由的流通与传播,使之成为美国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也是美国进行意识形态扩张的有效途径。并且,因为互联网自身的一些特性,使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网络传播使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加突出民主化。美国的意识形态传播,是一个向其他国家和地区传输自身思想观念、价值体系、本国文化及政治思想的过程。网络作为传播信息的一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美国意识形态扩张的强制性,使其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传播具有了一种民主化的色彩。网络结构的无等级观念,保证了意识形态传播主体与客体的平等性。“在信息社会里,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任何人都有权享受信息和知识。”④而网络中无主体自由的格局,使得网民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身份,意识形态传播的主体相对自由地传播自己的观点甚至政治思想,而客体也可以在网络中自由地接触来自各个主体所传播的思想。

其次,网络传播使得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加高效化。网络传播体系是十分敏感的,当今国际舞台上的任何一个微小举动,都能在互联网上有所反映,并迅速波及现实世界中的任何角落,从而对现实的外交活动产生巨大的刺激作用,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⑤网络在传播信息方面速度快、共享性强、覆盖面广,网络凭借其极快的传播速度,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某个国家的新政策、新理论、新思潮传播给受众,而其他国家的网民可以迅速并随时了解到这个国家发生的事件,这便大大提高了传播速度。另外,由于网络传播速度的加快、信息和受众数量的增加,必然会间接提高传播的效果。而网络开放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及高效运行的传播机制,也为提高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效率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

最后,网络传播使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具整体性效应。网络是一个体系,它具有整体性、协同性的属性。网络内各个节点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它构成了一个跨地域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够把众多的社会领域连接成一个整体,使之呈现出“一体化”的特性。在非网络条件下,由于传播主体在不同的场所、以不同的方式存在,彼此之间在传播意识形态过程中,往往难以联系和配合,容易导致传播能力分散、减弱甚至抵消。而在今天的网络传播条件下,可以做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作用于同一对象,这样,美国以及一些西方传播机构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就可以实现政府、团体、公司、个人多种力量便利地交流信息、沟通情况、配合联动,从而使意识形态传播产生一种综合性效应。因此,网络技术的这种关联性,也大大提高了意识形态传播的整体性效应。

网络条件下,美国的意识形态传播对其意识形态外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在互联网上实施的信息霸权和文化霸权的扩张也开始呈现出强势化的特点,对其他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在信息方面,网上的信息传播是非常不对称的,信息的流向主要是由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信息、科技信息的流入,同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文化信息也开始整合移入,从而使其他国家原有的民族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受到压抑和影响。并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和互联网技术,从而掌握了信息的控制权,促进了其信息霸权的实施。而这一现实强化了以西方为中心的意识,使文化全球化、意识形态全球化实际上成为西方化,国家惯例也将变为西方规则。像中国这些非西方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传统和主流意识形态,由于受经济技术方面弱势的影响,将难以抵挡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冲击。

因此,我们在清楚地分析美国意识形态外交方法的同时,还要看清美国利用各项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实施意识形态外交,对其他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意识形态的不断侵入,使中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一部完整的意识形态安全应对战略,合理地对抗美国网络意识形态侵略,有效地避免走向意识形态危机的局面。

首先,要加强我国内部意识形态建设。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它所具有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只是逻辑上的或纯理论上的,而是在社会革命和建设的时间中得到证明的,而且具备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而由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运用而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成果,都是这一理论品格的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以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是,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并不代表要绝对地排斥其他意识形态,对其他意识形态的包容和整合也十分重要。此外,还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亡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⑥主流意识形态必须不断推出新的整合方式,才能不断完善其社会功能,并增强其控制力。

其次,要增强国家的民族凝聚力。李宗桂在《优秀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一文中指出,“所谓民族凝聚力,是指特定民族的思想整合力量,是该民族文化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它主要表现为该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理想人格和精神风貌”。⑦民族凝聚力能够强化民族意识,增强民族文化和政治认同;它能弘扬民族精神,推动民族思想文化的进步;它能抵御外来文化和意识形态强权的侵扰,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由此可见,民族凝聚力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传统价值观产生巨大冲击和不利影响的今天,提升民族凝聚力刻不容缓。

最后,要制定健全的意识形态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还没有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才会出现诸如谷歌之类的跨国企业欲公然对抗中国的网络信息审查制度,以此来传播美国及西方的意识形态,想要达到主导中国舆论导向的目的这样的事件。因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管理体系的健全对我国文化意识形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意识形态管理体系,才能有效抵制来自国内外的各种干扰,为国内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保证本国权力机构正常发挥功能。

注释:

①王沪宁:《比较政治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③张骥等:《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④安南:《共同努力建设信息社会》,载于《人民邮电报》,2003年5月16日。

⑤唐小松、黄忠:《论信息时代的网络外交》,《现代国际关系》,2008(6)。

意识形态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6-0011-04

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革命成果的结晶,具有远超传统传媒的强大传播功能,网络因此成为不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竞相角逐、交锋的主要场域。一些西方国家试图凭借其在网络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以“普世价值”为幌子,通过设定“网络自由”规则,把“自由”“民主”“人权”等所谓的基本价值共识作为增进其特殊国家利益、维护霸权地位的强力工具,这必然对非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一、意识形态的战略价值

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或集团基于自身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一套认知体系,反映该阶级或集团的利益愿望和基本价值追求,是该阶级或集团制定政治纲领和行为准则的基本依据。作为占统治地位阶级的价值观念、思想体系,意识形态安全与否,事关国家政权兴衰、政局稳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

1.为政治稳定凝聚思想共识

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思想体系,对政治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①意识形态作为重要的思想政治工具,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对社会成员具有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功能。意识形态所倡导的政治信仰、价值观念有利于促成社会成员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激励社会成员坚持不懈、攻坚克难达成目标。古今中外,任何一种政治秩序的创建与维持,无不以社会成员思想认识大体一致为前提。也只有社会成员思想认识基本一致,社会公众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或者面临重大政治、社会危机时,才会保持社会行为的基本统一。②20世纪末,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之所以出现震惊世界的剧变,放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曾说:“凡是要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

2.为政治统治合法性提供论证

意识形态对政治统治正当性具有诠释、辩护乃至美化功能。意识形态倡导的政治理想与价值观念,不仅是统治集团的政治统治得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其政治统治得以保持的思想保障。社会成员对意识形态接受与认同,也意味着社会公众认同该意识形态下的统治集团对国家政权的角逐与掌控,该统治集团的政治统治因而获得合法性。意识形态不仅为政治力量获得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说明,还可为其建构理想社会提供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意识形态关于理想社会标准的设计,是社会成员采取共同行动的指南和努力奋斗的目标。意识形态倡导的政治理想、价值观念构成政治认同的最原始要素。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没有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④。统治阶级如果不能保证本阶级思想的话语地位,同样也会危及到它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其他领域的统治地位。因此,统治阶级总是凭借其占有的物质和精神生产资料,将本阶级意识形态灌输和渗透到家庭、宗教、教育等各种影响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活动中去,渗透到人的社会化的整个过程,并在一定意义上使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转变为一种社会共同意识。这样,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就为政治统治正当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为政治发展指明方向

意识形态对国家政治发展和社会价值取向具有明确的规范和导向功能。意识形态不仅阐明政治统治的性质、宗旨与目的,也为国家基本制度结构设计与完善、国家政治权力资源配置与调适设定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不仅如此,意识形态所倡导的政治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还可对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进行符合国家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的规范、调适和引导,对偏离政治目标的思想行为进行阻滞,为社会成员的实践活动指明方向。曾说:“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⑤无论国内政治还是国际政治中,如果一定的政治伦理和政治价值能够为该理论指导下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目标的正当性、合理性进行有效阐释和论证,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国内民众以及国际舆论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从而促成该国政治行为的施行以及内外战略目标的达成。

4.消解异质意识形态霸权

意识形态并非一般层面的思想观念,而是反映和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政治意识和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所倡导的政治信仰、价值观念既是国家政权得以建立的前提和依据,也为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指明了方向。社会成员中大多数人对政治正当性的认可和接受,主要表现为对意识形态的认可与接受;他国对一国政权、社会制度的承认和认可,也集中表现为对其意识形态的承认与认可。因此,当一国意识形态受到来自国内外不同或是敌对意识形态的挑战时,即可通过对本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正当性、合理性进行阐释、论证,来消解不同乃至敌对意识形态的渗透侵蚀,维护本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国家政局稳定。

二、网络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

互联网作为集诸多传统媒体优势为一体的新型数字化传媒,信息传播优势与生俱来。互联网既为不同民族、国家思想文化交流提供了平台,也使不同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间的矛盾与冲突加剧。

1.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网络攻势

互联网深刻改变着当今世界的信息传输和交往方式,它作为一种最为普遍的传播工具和沟通方式,既为全球意识形态的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平台与手段,也给各国意识形态安全提出了挑战。二战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奉行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遏制社会主义并促其向资本主义转变的政策。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及东欧诸国,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方式率先落败。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上台后,提出加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目的就是通过互联网自由,实现西方价值观统治世界。2011年,美国政府出台《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从战略高度将互联网自由纳入网络安全政策体系,用美国理念和标准建构和规范网络世界。美国国会还批准政府和军方斥资数千万美元打造“网络水军”、研发“翻墙软件”、建立“黑客部队”来推进“网络自由”战略。美国中情局更把互联网视为比派特工到目标国家,或培养认同美国价值观的当地人更为容易的输送美国价值观的手段。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Twitter、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和图片共享网站Flicker等,利用网络平台向全球传播西方价值观念,推广西方制度模式。北非、中东发生的所谓“阿拉伯之春”,移动社交类软件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2006年初,时任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关于布什政府全球反恐战争的话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在这场战争中,一些最关键的较量可能既不在阿富汗的深山里,也不在伊拉克的街道上,而是在纽约、伦敦、开罗和其他地方的新闻编辑室里。”⑥

2.社会价值观多元化

我国两千多年的传统文化中,以“家天下”为核心的整体主义价值观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依然高于个人利益,传统整体主义价值观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启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发展历程,传统的整体主义价值观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式微,依据个人及组织的利益诉求、价值偏好、甚至良知进行价值目标选择的现象日益增多。由于个人及组织的利益诉求、价值偏好各不相同,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和能力也不尽相同,价值多元化在现实社会中成为一种必然现象。互联网开放、交互、迅捷、便利、巨量的信息传播功能,更为价值多元化提供了肥沃土壤。崇尚个性、扁平化的网络人际关系使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功能和控制力受到冲击,而仅依个人主观偏好又难以获得权威性和引导力,价值观的多元化就容易陷入相对主义绝对化的困境,从而引发价值混乱和社会动荡。

3.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创新复杂艰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上已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中国式的发展道路,但与经济相比,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创新与转换却比较艰难。第一,改革开放开启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进程,这使得意识形态淡化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避免。第二,互联网传媒的迅速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党和国家对意识形态控制和引导的难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谷时期进行的伟大事业,面临着国际国内尖锐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各种思潮通过互联网平台强化意识形态信息的制作、掌控和传播,分化、瓦解着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互联网时代怎样加强意识形态的控制和引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是我们面临的挑战。第三,受意识形态发展自身规律的制约,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漫长时间。

三、网络时代增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建议

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不同政治力量较量和争夺的重要思想阵地。网络时代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不动摇

互联网时代,不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一种制度,如果其自己的思想辩护不居支配地位,那么这种制度就不能存在下去。”⑦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执政党引领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才不会动摇。此外,还要增强马克思主义的诠释力。诠释力增强了,在众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面前,特别是在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攻势面前,马克思主义才不会显得苍白无力,才会有消解、整合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能力。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积极推动理论创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意识形态创新,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在此基础上探寻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人民群众愿望诉求之间的价值共识。近现代以来,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在艰难探寻国家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之所以拒绝西方自由主义,接受共产主义,与西方自由主义在我国缺乏文化土壤、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与我国源远流长的社会大同理想有相同之处密切相关。要积极推动意识形态话语的创新和转换,把主流意识形态置于真实的人际生活背景之中,使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摆脱、超越抽象话语和公文话语,转变为更易让人产生共鸣的话语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形式。

2.认清西方自由主义输出中的教条主义和霸权主义本质

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在对外意识形态输出时,常把“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基本价值共识当幌子,不分时间、地点、条件地强迫非西方国家接受西方发展模式,甚至不惜用强制手段和霸权方式达到目的,这是典型的教条主义和霸权主义行径。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对世界各地现代化进程进行考察后指出,“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化”,“相反,现代化加强了那些文化,并减弱了西方的相对力量。世界正在从根本上变得更加现代化和更少西方化”。⑧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针对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实施的“大中东计划”,直接把这些国家由希望推到了绝望的边缘。西式民主化还是埃及政局动荡、乌克兰民族分裂的直接诱因。网络传播中被教条主义化的西方自由主义,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在实践上成为西方国家追逐自身特殊利益、谋取霸权地位的道德掩护工具,理应受到自觉抵制。

3.增强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能力

维护网络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需要有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能力。第一,要制定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鼓励、引导或禁止网络传播的主体、行为和内容。对煽动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有害信息的网站,采取外交或法律手段予以坚决打击,保持国家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控制权,保证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引导社会思潮的健康发展。第二,要注重开发、创新和管理软硬件核心技术,研究新的传播手段在意识形态传播中的运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QQ空间等现代传媒手段,拓展主流思想舆论传播的时空效应。第三,要研制能防止、过滤各种反动有害信息的软件及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过滤和剔除有害信息,抵制网上非法行为和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

4.提高我国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能力

要大力建设全球中文互联网络,使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以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面貌呈现于网络信息传播系统,打破西方文化网络传播优势地位的格局。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经过大众传播强调的意见易被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来认知,这种“意见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安全感,会引起人际接触中“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效应。这就意味着在意识形态领域,主流思想舆论不去占领,非主流意识形态就必然去占领。面对国内外社会思潮的涌动与流变,特别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侵入与攻击,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主动发出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展示主流意识形态的显性和隐性成果,在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引导人们去思考和判断,增进人们的思想认同。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0页。②李方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思考》,《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2期。③《建国以来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94页。④[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39页。⑤《早期文稿》,湖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4页。⑥[美]约瑟夫・奈:《权力大未来》,中信出版社,2012年,第33―34页。⑦[美]霍华德・谢尔曼:《激进政治经济学基础》,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63页。⑧[美]萨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70―71页。

Strategic Thinking on the Ideological Security in Internet Age

Qin GuominLiu Z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