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范文第1篇

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大中的基础作用,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80%社区达到市、区级示范社区标准;社区工作者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建立上下通畅、各司其责的三级城市管理体制和社区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二、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街道为主体、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三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研究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社区建设统筹协调。设立区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各部门参与社区建设,指导督促各街镇的社区建设工作。

二)对辖区社区建设负总责,推进街道职能转变。街镇要按照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大社区建设在街道工作考核中的权重。

三)强化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居委会要依法保障社区居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着力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

一)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种类齐全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凡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的社区必须建立“一门式”便民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96000服务平台的社区服务功能。

二)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各街镇要加强社区电子阅览室建设。

三)进行应急宣传和演练,推进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街镇要建立社区应急预案。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风险的能力。

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进社区社会救助、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和安全服务。切实加强社区服务工作。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五)各街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推进社区福利服务。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大力发展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业,力争两年内实现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全部集中供养。

四、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一)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补助资金,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各街道每年应将财政总收入不低于25%镇(街道合署)不低于15%资金。专项用于特色社区的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区、街镇要逐年增加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二)民政、规划、建设、房管、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的规划之中。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86号)精神。落实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

三)把好关口,严格实施《-2020年社区建设的布点规划》区规划分局要按照布点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用地。各街镇要按照规划抓好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

四)有条件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凡新建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到700平方米的区财政补助50万元;凡新建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区财政补助20万元,全面完成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镇必须完成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含警务室)建设。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区财政补助30万元。

五、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一)担任社区委员、社保员的必须取得社区管理员及以上资格。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担任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的必须取得社区管理师及以上资格。

二)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区里每三年组织对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应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街镇每季度要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不少于3天的培训。各社区要建立经常性的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培训。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范文第2篇

回报会上的讲话

叶海波

(2006年6月1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社区“两房”建设情况回报会,请我们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充分表明了区委、区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xxxx街道就社区“两房”建设的进展情况做了回报交流,罗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就各街道“两房”建设情况作了点评,对下一阶段社区建设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社区“两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5年,市、区两级政府将社区“两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在社区“两房”建设中,市、区机关挂钩共建单位主动帮助社区居委会出主意、想办法,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买、置换等手段,多渠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问题。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有3xxxx社区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2xxxx社区正在协调施工,另外还有xxxx社区暂时无法完成“两房”建设任务。 对社区“两房”建设取得的成绩,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更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区推进社区“两房”建设工作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客观上,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区经过近几年的积极努力,在社区基础设施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在资金、规划、用地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仍然存在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特别是老小区的配套设施严重不足。主观上,也与我们的认识不到位有着很大的关系,少数街道、社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被动应付,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社区“两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全局意识不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所以说,加快推进社区“两房”建设,既要解决面临的客观矛盾和困难,更要着力解决我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各街道党政组织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起应尽职责,把社区“两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计划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面推进社区“两房”建设。

二、强化目标,明确责任,形成推进社区“两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两房”建设任务,年底创建成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2007年创建成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这是区委、区政府既定的社区建设工作目标。目前,社区“两房”建设已进入最后攻坚的关键时刻,我们务必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这项任务。

一是要强化教育宣传。社区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推进“两房”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要宣传社区建设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更要突出宣传有关社区“两房”建设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政策,明白道理,从思想上支持社区“两房”建设。基层社区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社区成员提供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载体和平台,引导他们主动、自觉地参与社区建设,关心、支持社区“两房”建设。

二是要强化分类指导。各街道党政组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社区“两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措施落实等方面提供有力保证。对正在协调施工的社区,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建房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钝化工程建设中的矛盾,为社区“两房”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难以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的社区,各街道要根据辖区内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挖掘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维定势,确保按期完成“两房”建设任务。对已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的社区,要根据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的要求,继续加强配套设施建,强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在打造精品社区特色上下功夫、求实效。

三是要强化组织协调。在社区“两房”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搞好服务。民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社区工作程序,切实发挥社区建设的牵头作用;街道工作局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找准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坚持工作下移,靠前服务,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参与社区“两房”建设。

三、创新工作,形成特色,努力提升社区管理的整体水平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社区工作的重点定位在创特色、抓典型、树品牌上,着力提高社区规范化管理程度和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整体水平。

一方面,要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是全面推动社区建设的重要方法,是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街道要根据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明确的指标体系,结合市、区开展的“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严格考评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推动辖区内的社区工作向良性发展。社区居委会要围绕“争创品牌、争创特色、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要求,结合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再就业、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等社区建设内容,注重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亮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创建的整体效果和个体特色。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范文第3篇

(一)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城乡居民自治。一是完成了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收尾工作。积极督导没有换届的村完成换届任务,依法做好少数延期选举村的换届工作的跟踪指导。2月,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了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潘立刚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了20__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2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__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通报表彰了25个县(市、区)、75个乡镇为20__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100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5月31日,我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在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交流。二是指导部分市州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我省武汉、孝感等部分地方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这些地方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达到40%以上。三是深化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制发了《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鄂民政规〔20__〕2号),规范了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确定了村务公开栏参考模板样式,加强了对基层的指导。四是创新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形式和内容。通过召开现场会、大会典型交流等形式,认真总结推广了荆州市沙市区推行“居民说事”制度的经验,总结推广了武汉市汉阳区整合社区工作力量、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等经验,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沙市区、汉阳区分别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或交流。

(二)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了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各地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共排查出“难点村”656个,占村总数2.57%,建立了“难点村”治理工作台账。10月中下旬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组织8个厅局4个督查组分赴8个市州16个县(市、区)对“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11月12日,黄书记、张省长主持会议听取了省督查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各地根据“难点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单位,开展治理试点,探索治理途径,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定于12月30日在团风县召开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下步“难点村”治理工作。10月29日至11月3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一行7人来我省,抽查了武汉市、孝感市、黄冈市的“难点村”治理工作,检查组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动作快、工作实、方法好、有成效”的较高评价。在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上,省长李鸿忠批示“‘难点村’治理工作十分必要。此项工作涉及到党和政府的基层基础巩固问题”,并对解决经费问题提出了意见。

(三)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了城乡社区平台。一是探索推进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部省合作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民政事业发展示范区的协议,编制了《20__年—20__年武汉城市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两型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共确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区”建设试点社区20个。二是加强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级以上投入资金2370万元,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107多个,其中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个,比年初目标任务超额完成57个;指导各地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站602个,比年初目标任务超额完成102个。三是完成了部省合作协议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抓好鄂发〔20__〕2号、鄂政办发〔20__〕9号、鄂办文〔20__〕11号和鄂民政发〔20__〕47号等文件涉及到的职责任务的落实,向民政部报送了《关于解决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请示》,制定了《20__-20__年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__年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计划》,部省合作协议的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确定仙洪监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杜柳等5个建制村为省民政厅农村社区建设联系点,制定村级民主监督办法,向联系点投入实验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五是开展了“十二五”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省发改委的意见,编制了《20__年—2014年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省民政厅被民政部评为社区建设史料征集工作先进单位。

(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提升了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开展了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根据《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民发〔20__〕142号)要求,广泛开展了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各地申报、考核验收、媒体公示、专家评审等环节,我省共有12个城区、10个街道和25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其中城区数位居全国第三。二是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标村创建活动。在20__年全省有4677个达标村基础上,20__年全省再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村3970个。在12月21日召开的《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省民政厅等7个单位和14名个人被民政部授予贯彻落实《居委会组织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荆州市沙市区在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推进“居民说事”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的做法,受到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

(五)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婚姻登记水平。一是强化婚姻规范化登记工作。截止11月底,全省共办理婚姻登记645074对(国内婚姻643211对,涉外婚姻1863对)。其中,结婚496046对,离婚78386对,补领70635对,撤销7对,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新增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68个,使我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比例由38.6%提高到87%,全省达标单位数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一位,提前一年超额完成民政部规定要求85%的目标。省民政厅被民政部评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三是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清理婚姻登记服务机构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普遍推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部分地方周六、周日照常开展婚姻登记。四是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统计,全省各地共投入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5000余万元。

(六)举办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在松滋市召开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培训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了全省社区基础情况调研和普查工作,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150多人。举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培训班4期,培训400人。以会代训培训婚姻登记管理150多人。截止11月底,全省各地已对25573个村的村主任已经普遍进行了轮训,共培训村委会成员23950人,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36.6%。

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经过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潘立刚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任副组长,20多个省直单位为成员单位;调整了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任副组长,13个省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全年,省委、省政府共召开第七届村委会选举表彰会议、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电视电话会议湖北分会场会议、全省“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难点村”治理工作现场会五次,召开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三次,每次都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并做重要讲话,这在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历史上是没有过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通过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这两个平台,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调动了他们参与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先后组织6个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小组,对申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街道和社区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后,24个成员单位组成了8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就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8个有分量的调研报告;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组织8个成员单位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

(三)大力加强调研和理论研究。城乡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都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而开展的工作,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必须由理论创新为先导。一年来,先后与省政府研究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课题研究,取得了可喜成绩。与省政府研究室联合开展的《湖北省小城镇社区建设研究》,被省委《决策参考》刊载,省领导张昌尔、李春明等做了重要批示;谢松保厅长关于《湖北省农村社区建设研究》,经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审核评定,被评为“良好”等次,谢松保厅长关于《建国60年来/!/湖北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回顾与思考》荣获民政部理论研究二等奖。

(四)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我处具体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管理三大块业务,承担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两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22个省领导协调机构的联络任务,还要对涉外婚姻登记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我处加强党支部建设,在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同志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团结协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保证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除完成主要业务工作外,还高质量完成了

人大提案4件、政协提案3件;全年接待、处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婚姻登记电话、信件和来人110余件(次);参加省级相关领导协调机构组织召开的会议50余次,上报各种材料40余份,较好地履行了领导协调机构联络员职能;开展了全省城乡社区“互助促和谐、慈善在你身边”活动。

20__年的工作要点

一、村民自治工作

1、全面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__年是“难点村”集中治理阶段,在20__年完成20%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力争使全省70%的“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治理专班工作力量,每个“难点村”都有专班帮助指导治理工作。要落实对口帮扶。根据《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口帮扶“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每个“难点村”确定1个成员单位对口帮扶。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相互促进。要督导检查,对“难点村”治理进行考核验收。继续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合作,组织调研组深入“难点村”调研,探索治理经验,用理论指导实践。

2、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十二五”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全省农村社区实验范围,力争各市(州)有1个实验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有1个实验乡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全覆盖”创建,尤其是社区服务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从中受益。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全覆盖示范单位”。

3、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和民主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在20__年的基础上,争取有12%的村再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标村。加大宣传力度,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评选活动。

4、广泛开展新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通过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依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指导村民自治工作。

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1、出台政策性文件,加强对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开展调查研究,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工资待遇等困难和问题,争取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适时召开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在荆门市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广社区建设“三基”行动计划的做法。

2、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按照全省统一标识、统一软件和各地总体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改进手段、创新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公开征集“湖北社区”标识,确定统一标识。继续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省级以上力争筹资2500万元,完成100个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对“十一五”期间的所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编制全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十二五”规划。

3、开展“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以“难点居委会治理”为切入点,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干部队伍和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工作平台。一是制定“难点社区居委会”标准,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全省社区总数10%的比例,确定全省“难点社区居委会”底数,选择50个社区作为20__年全省“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社区;召开“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准备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制定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意见。三是培训基层从事社区建设工作的干部和居委会干部500人。

4、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以全省开展城乡社区建设10周年为契机,以荆州市沙市区“居民说事”制度为重点,以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城区、街道和社区为主要对象,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一是举办社区建设论坛和理论研讨会,打造“居民说事”等一批社区建设品牌。二是分城区、街道和社区三个层次召开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座谈会,研究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措施。三是编辑出版《湖北社区建设十年》文件资料汇编。四是与《学习月刊》联合举办“社区建设”专栏,宣传城乡社区建设的典型。五是在《湖北日报》办一个专版,集中宣传我省社区建设工作推进10年来取得的成效。

5、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湖北城乡社区建设的品牌。以省政府的名义评选表彰全省“百佳社区”。争取1-2个城市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6、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水平。按照一线连接、一键直通、一网受理的要求,继续推进全省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召开现场会,总结社区信息化建设成绩,研究部署任务。二是开展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开发全省社区工作统一软件。三是完成省级中心系统建设任务,实现省与市州中心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交换。四是指导各地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督导襄樊、荆州、孝感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争取全省建成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的城市达到8个。

三、婚姻登记工作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建设。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达标成果,加强对未达标单位的督办指导,表彰一批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完成婚姻登记系统重新开发工作,全面实现实时在线登记。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加大婚姻登记基础设施建设,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良好舒适的婚姻登记环境。

3、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继续与省物价部门协商,解决出具婚姻记录证明的收费问题,规范婚姻服务收费行为。二是加强婚姻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

婚姻服务问题。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要严格实行机构、人员、场地、财务四分开,坚持当事人自愿服务的原则,不得推行强制服务。在服务前,婚姻服务机构必须与当事人签定接受自愿服务委托书。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员的行为礼仪,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管理,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产生方式和主要职能

(一)成员产生方式。社区居委会成员必须通过居民代表或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以连任;任期内由市、街道办事处(含园区,下同)按统一标准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费,并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任期结束后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二)主要职能。(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低保、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休职工管理、青少年教育等工作;(6)兴办社区服务实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7)完善社区居民档案;(8)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社区居委会职数设置和成员的补贴标准

(一)职数设置。按照“选聘结合”、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成员实行交叉任职的原则,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职数根据社区居民人数进行配备,总数控制在3—5人内,其中,5000人以下的3人(1名副主任),5000人至8000人的4人(1名副主任),8000人以上的5人(2名副主任)。当选居委会主任是党员的,要提名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当选居委会其他成员是党员的,一般提名为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二)成员的补贴标准。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每人每月800元;副主任每人每月700元;委员每人每月600元。鼓励社区居委会成员连任,连任1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50元。

三、社区居委会人员及工作经费来源

(一)人员经费。社区居委会人员经费纳入市、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预算,市级负担80%,街道办事处负担20%。城区35个社区居委会共需配备169名居委会干部,年需人员经费(含社保、医保)188万元,按8:2的比例负担,市级负担151万元,街道办事处负担37万元。

(二)工作经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城管局等单位每年为城区每个社区拨付2000元工作经费。

四、社区居委会办公及服务场所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要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改善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原则上是一门式服务大厅)要达到300平方米,由市规划局设计与城市风格一致的建筑样式。已新建或拟建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提供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

五、市直部门向社区转移、延伸职能

(一)市民政局向社区转移、延伸六项职能:1、动员、接收社会捐赠。2、城市低保对象初审和动态管理。3、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初审。4、城市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初审。5、救助款物发放。6、出具收养情况证明。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区转移、延伸二项职能:1、离退休人员管理。2、社会劳动力管理。

(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区转移、延伸三项职能:1、计划生育考核。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进行工作监督和民主评议,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2、生育指标和人口申报。居民申报生育计划,先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审查盖章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社区居委会证明办理入户手续,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及时上报人口出生情况。3、流动人口婚育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负责查验流动人口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办证的,负责督办并上报情况,居民外出务工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市城管局向社区转移、延伸一项职能:主干道以外的街、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卫生费由社区居委会收取和使用。

(五)市*局在城区各社区设立警务室,并向社区转移、延伸三项职能:1、居民户籍登记日常管理。社区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户籍登记注册工作由单位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办理户籍登记、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变更、更正手续,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后到*机关办理。2、暂住人口及其安全管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共同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工作。3、警务室民警与社区治保主任合署办公,联合维护治安和调处纠纷。

(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社区转移、延伸一项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初审权。

(七)市卫生局扶持各社区建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八)市文化局、体育局扶持各社区建立中心文化户和设置户外公共体育设施。

(九)市*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向每个社区下派工作人员,常驻社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与监督

(一)在老居委会、小区型居委会实行民选;村居合一型居委会过渡为居委会后,由原村支部书记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量大小,每个居委会可通过民选在居民中产生1至2名副主任或委员。

(二)市政府将加大社区建设绩效在街道办事处综合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三)各职能部门要在社区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居民监督。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每年组织1次“部门服务在社区”民意测评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

七、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建设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社区建设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主任,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社区建设主要任务范文第5篇

这个《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五、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六、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七、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记者王洪波

街道社区党建“五个好”目标

《意见》指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意见》明确,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意见》明确,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尤其是要注意选好街道党(工)委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面向社会选贤任能,优化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

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意见》强调,要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要重视及时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采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