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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问题

社区建设的问题

社区建设的问题范文第1篇

Abstract: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 a significant measure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Bu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policy support; meanwhile the countryside should improve economic energy by itself. The construction of talents should be reinforced, and laws, rules and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improved. At last, the measures must be reasonable and adapt to circumstances.

关键词: 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制度;社区管理

Key words: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community regulations;commun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9-0293-02

1 农村社区建设的由来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逐渐涌入乡镇、县城、城市,农村本身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约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2011年中国大陆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0万人;乡村人口为65656万人,减少145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1.27%[1],因此,农村本身的社区建设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因为社区建设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重要体现。

2006年国家民政部在215个县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社区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农村社区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但是,正是这些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农村社区实践,反映出很多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也可以总结出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未来的大规模、大范围的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 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社区建设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只能通过试点和摸索,在实践中创新,在总结中前进。从若干实验社区与自主建设社区的效果看,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包括人口居住分散、受教育水平低等客观问题和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认识等主观因素。

2.1 居住分散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村人口分布在平原、山区、沼泽、高原等诸多地形复杂的环境。即使不和北京、上海这些几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相比,农村人口的平均密度也要远远低于普通中小城市的人口密度,这就造成了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点选择非常困难,村民同志要享用这些设置和服务也比较困难。

2.2 人口老龄化

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其实也是全国老龄化的一个反映。由于青壮年外出打工、考学等定居到城里或者长期滞留在城镇,导致老人和儿童留守。在农村,敬老院非常少,条件也很艰苦。靠以老人和孩子为主体,进行社区建设勉为其难。老年人有时间,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常规服务和工作,但同时有容易得病,意外伤害多发等不利因素。从年龄结构,需要有锐意改革、勇于挑战、攻坚克难的年轻人,也需要胸中有丘壑、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还需要成熟稳重的中年人,才能完成农村社区建设的艰巨任务。

2.3 受教育程度较低

首先,城乡差别导致农村教育资源短缺,经济相对落后也造成教育理念落后和教育程度较低,大多数农村孩子是初中毕业,少数高中毕业,山区则是小学毕业也屡见不鲜。其次,由于社会发展节奏加快,人才流动不再受到地域限制,有部分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大多留在了城里。对于本就人才贫乏的农村更是雪上加霜。最后,信息化建设落后无法快速获取知识和与外界沟通,也导致农村的文化气息薄弱。

2.4 设施不足

农村的基础设施严重的不足。自2000年开始修水泥路后到2004年的“村村通”工程,农村的道路和通信设施建设风生水起,从物理空间上拉近了城乡距离。然而,不能忽略的是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教学、金融邮政等日常生活基础设施还严重不足,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场所非常稀少,社区的氛围淡薄[2]。

2.5 经费有限

资金短缺是农村社区建设落后的一个关键点,上层建筑还需要建立在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

2.6 人力资源短缺

农村社区需要有更多的行政人员和专业人才,一方面要从头参与建设,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子;另一方面,要管理和维护、推广社区服务,实现社区硬件的价值。

3 解决方案

农村社区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对症下药是搞好农村社区建设的取胜之匙,下面给出几个关键措施。

3.1 政策支持

国家必须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的完成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已经实施的农村医疗合作就实现了农村医疗保险,而对于体育场馆、大型广场等投资大、大众化的资源必须实现有效共享,避免浪费。政策支持增加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持久性和活力,是成功的保证。

3.2 经济建设

解决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问题不光靠国家、政府的投入,还要让农村本身具有造血能力,这样才能持久的发展。一是吸引投资,有更多企业落户农村;二是让更多人回馈家乡,反哺各行各业,建立各种基金;三是提升农业升级,增加经济作物比重,同样土地产出更大效益。

3.3 队伍建设

建设和培训一批志愿投身农村的队伍是完成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力保证。无论多么完善的方案,最终需要有执行力的人才能确保成功。农村社区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稳定的人才队伍需要在锻炼中成长,也需要在失败中积累教训,更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勇于奉献的决心。

3.4 法制建设

指定完备的农村社区法律和法规,对社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营造一个和谐、友好、自律的社区氛围,居民爱护设备和设施,自觉遵守和监督,把辛苦建设的社区传承下去。[3]

3.5 因地制宜,合理建设

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不可能有整齐划一的模版,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对策。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可以开发一些实际应用广泛的农村社区项目:如球场建设可以根据情况建设乒乓球馆或者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平原地区可以合并学校,优化教育资源;山区可以通过支教、支医等改善教育医疗环境;高原则可以通过旅游、经济作物、特色养殖、高端加工等实现社区经济的发展。另外,还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

4 总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系统的研究,分阶段、分步骤的完成。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无休无尽,只有扎实稳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回避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系统的解决经济、文化、制度等问题,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才能确保农村社区能够建成,而且可以长期的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勇.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问题和趋势[J].经济管理与研究,2011,3:25-26.

社区建设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建设,居委会,依法行政依法自治

一、 调查的背景、目的和方法

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背景下,广东省的社区建设也于2002年全省各大中城市正式启动。省政府决策部门不但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总目标,而且提出了社区建设基本方法即“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3]。应该说,这个口号抓住了问题的实质,表达了政府部门坚决从社区直接管理中退却,以便让社区有合法发展空间的良好意愿。不过,这个基本精神能否在社区建设实践中得以落实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已有学者指出,政府推动的至上而下的社区建设正在朝行政化方向发展(参见杨团2002)。这个论断对不对,广东省的事实是不是这样?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广东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研室组织了本次调查,以求观察和评价正在运作中的广东省社区建设状况。

本次调查样本共500份,回收428份,回收样本量占广东省2003年居委会总量的7.6%。调查区域包括广州、佛山、珠海、 东莞等15个广东省的地级市,60个城区和5种类型的社区。其中,广州市样本占38.1%、其他城市占61.9%。商品房小区,单位型小区,城中村改制小区,混合型小区和其他类型的小区样本比例分别为10%,4.7%,16.4%,60.3%和5.8%。被调查社区居委会的人口规模“500户以内的占8.7%,“501--1000”户的占14.8%,“1001--1500”户的占24.8%,“1501--2000”户的占19%,“2001--2500”户的占15.2%,“2501--3000”户的占6.3%,“3001--4000”户的占5.6%,“4000户以上”的占5.6%。

二、调查数据及其简要分析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传统上,居委会工作几乎是一个纯女性领域。数据显示,这个领域已经有大量男性进入,其中,其他地区男性比例甚至比女性比例高出5%。不过广州地区居委会人员性别比例很不平衡,总体上看,女性的比例还是比较大。具体数据如下:男性170人,占总数的39.7%;女性258人,占总数的60.3%。其中,广州地区男性占总数的19.0%,女性占了81%。其他地区男性占总数的52.5%,女性占总数的47.5%。广东省居委会人员的文化程度已经达到相当不错的高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经达到35.7%,,与其他城市相比,广州地区居委会人员的文化程度还要高一些,达到39.9%。

按照居委会自治原则,居委会成员应该是本地居民。本次调查显示,广东省居委会的成员构成有比较严重的偏差。在总样本中,被调查者是本社区居民的只占总数的57.9%。不是本社区居民的,占了总数的37.9%。广州居委会被访者是本社区居民的比例甚至更低,只占总数的42.3%,而不是本社区居民的占了总数的54%。其他地区数据中,是本社区居民占总数的67.5%,不是本社区居民的占27.9%。

基层体制改革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居民民主选举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方式,推进基层直接民主,还居委会自治性质。调查显示,各种形式的居民选举已经成为广东省居委会人员最重要的上岗方式,街道办事处直接任命和直接招聘的人员所占比例都比较小。这不能不说是本次改革的一大成绩。对比分析,广州市户代表选举产生的占第一位(39.8%),公开招聘的占第二位(21.2%),之后依次为代表选举、直接选举、其他方式以及街道办事处指派。其他地区中,代表选举是主要形式,占了34.8%,第二位的是直接选举,之后依次为户代表选举、街道办事处招聘、街道办事处指派以及其他上岗方式。这种排列说明,广州地区和其他地区居委会人员上岗方式有比较大的区别,前者改革幅度小些,后者的改革幅度大些。

居委会工作是专职还是兼职一直是一个在实践上和理论上中没有搞清楚的问题。根据居委会的法定性质和居委会成员需要居民选举产生的条件,居委会工作只能是也应该是兼职,是本社区居民领袖的志愿工作。不过,本次广东省基层体制改革对居委会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没有明确要求。只是提出,居委会人员可以有兼职,也可以有专职。调查发现,广东省社区居委会事实上几乎全部职业化了。在总样本中,专职的居委会岗位占了总数的96.5%,兼职的岗位仅仅占总数的3.5%。而广州地区的样本则全为专职;其他地区专职人员也占94.3%。

(二)社区组织建设情况

社区组织建设是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本次调查对广东省基层体制改革后社区是否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党组织、社区物业组织、社区业主组织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等情况进行了考察。调查显示,无论是在广州地区还是其他地区,社区内已经普遍建立了居民代表大会(占85.7%)、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占96.3%)。城市社区有物业公司的已经接近四成。相对而言,广州地区物业管理发展的速度快很多,有物业公司的社区已经超过半数,比其他城市的比例高出两成多。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的速度比物业公司进入居民生活的速度慢很多(占21.3%)。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是比较快的(占52.3%)。但是,建立了社区志愿组织却并没有改变社区参与度低的事实(详见本文后面的社区参与部分),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分析。

(三)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

按照政府的预设功能,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主办者。然而,居委会真的有能力、有条件主办社区建设吗?下面我们具体看调查数据。

超过半数的居委会专职人员规模在4-7人之间。广州和其他城市比较,居委会的专职人员数量更少。比如,广州地区专职人员在4—7人之间的占的比例占总数的76.7%,其他地区只占46%;广州地区专职人员在8—10人之间的占3.7%,而其他地区达到17.7%。由于专职人员数量是按照政府人口比例来配备的,出现这种差别的原因也许与居委会人口规模有关系。

广东省的居委会培训已经普遍开展。在总样本中,岗前或者任职期间参加培训占87.6%,没有参加培训的占12.4%。其中,广州地区参加过培训的占总数的 98.8%,没有参加过的只占1.3%。其他地区参加过培训的占80.8%,没有培训的占19.2%。两者对比,广州市参加过培训的比例比其他城市高18%。这说明,广州市的居委会培训比其他城市做得好一些。不过,广东省居委会培训大多属于急用先学的短期培训,培训内容十分庞杂,缺乏系统和深度,培训最多的内容是计划生育,而社会工作的专门培训却很少。

广东省城市社区建设缺少资金的问题严重。总样本中,反映社区建设有稳定来源的只占19.6%,“没有来源”的却占了65.7%,“不知道”的占了10.7%。在“有稳定来源的“选项中,其他地区的情况比广州地区多出了8.9%。而在回答“没有稳定来源的”的样本中,广州地区比其他地区的低11.9%,但是广州地区回答不知道的占了22.7%,两者相加占81%。这说明社区建设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是社区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如果对比1000户以上的居委会占被调查居委会总数的76%,我们能更具体地感觉到,居委会缺少经费到一个什么程度。

社区服务设施也是开展社区建设的基本条件。据省民政厅2003年统计,大一部分居委会甚至没有或者缺少办公室。总数据中,对社区服务设施评价为“好/很好” 的占27%,评价“一般”的占总数的59.1%;评价“差/很差”的占12.1%。广州地区与其他地区状况相差不大。

上述数据证明,相对社区居民人口规模来说,社区居委会的专职人手、经费、社区服务设施、培训都有很大问题。与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建设使命和任务相比,居委会获得的支持很少,履职能力很弱。

(四)社区居委会的任务

社区居委会任务超负荷是制约居委会健康发展的全国性老问题。为了具体了解广东省的这个问题,我们要求被访者对工作任务作一个大致估计。结果发现,居委会任务超过20项的占 66.5%,而任务超过60项以上的还有20%。具体说,任务在20项之内的占33.5%,在20—30项之内的占17.8%,在30—60项之内的占17.8%,在60项以上占了总数的20.2%,。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机构能够以4-7人的人力完成如此众多的事情。比较分析表明,广州地区的居委会任务负担比其他地区的任务负担更重。广州地区接近四成的被访者反映(38.5%)任务在60项任务以上,而其他地区只有四成(42.1%)的人反映任务在20项以内。

居委会人员普遍感觉工作量太多太重。比较广州地区和其他地区,近八成的广州被访者感觉工作量太多,而其它城市只有五成多。在同一体制下,同是超负荷,广州市居委会的负荷比其他城市居委会的重得多的原因,也许与广州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比其他中小城市快,广州市面临的社会问题比其他城市更多、更集中、更严重有密切关系。

居委会任务多,但是,到底是哪些事情让他们忙碌?调查发现,居委会忙来忙去主要是忙政府的工作,特别是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而花在社区服务等社区公益事务的时间很少。

(五)政府和居委会的关系

自治组织为什么要干那么多政府行政工作?因为他们不能拒绝和很难拒绝政府指派的不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任务,持这种观点的占被访者总数的85%。广州地区和其他地区在这一选项上情况都基本相同。这个事实表明,广东省本次基层体制改革并没有改掉居委会行政化弊端,“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远没有实现(详见表2)。

尽管事实上居委会被政府严格控制,但是,政府文件、舆论宣传却是明确指向居委会自治的目标。这种目标指向,有效地影响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意识。当我们问及“居委会应该对谁负责”这个问题时,大多数居委会人员回答,居委会应该对居民负责。不过,广州地区的这一看法的比例比其他地区低很多,比例是50.9%比 70.2%。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前面分析过,广州市居委会的行政工作负荷比其他城市的多很多。这也许能说明,为什么广州市的居委会人员更多地把自己摆到政府的圈子里。尽管如此,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意识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观念的变化将会带来持续的、革命性影响。这应该算本次广东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最实质性的收获。

(六)居委会人员对社区现状的评价

“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关系和谐的新型城市社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广东省城市社区建设提出的明确目标。我们离这个目标有多远?下面,让我们来听一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社区状况的看法。

按照粤办发[2001]8号文件预设,到2005年就要力争把全省大中城市建成现代文明社区,而珠江三角洲地区,更是要先走一步。不过,在基层工作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却远没有这么乐观。除了人际关系一项评价稍微高一些以外,居委会人员对广东省城市社区的经济、文化、管理、治安和社区参与等状况的评价都很一般。值得注意的是,比较其他城市,在人际关系、社区文化、社区参与等几个基本指标上,广州市居委会对广州市的评价更低。联系前面广州市居委会的一些评价,比如,居委会工作负荷更重、政府对居委会控制更多、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更严重、工作人员工作满意度更低等等,广州社区居委会对市民社区参与的评价再一次让人们强烈感受到:比起其他中小城市,广州市社区建设的问题更多、难度更大(详见表4)。

三、结论和讨论

2002年在广东全省推开的城市基层体制改革是广东省居委会和广东省城市管理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其重要性在于,政府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这种政府和社会配套的改革纲领。我们也的的确确看到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开始了居民民主选举,比如,大批居委会人员明确意识到居委会的自治性质。不过,由于政府自身的改革没有真正启动,“大社会”的意识和政策环境还没有形成,更多、更深层次的变化并没有按照改革设计者的预计出现。现实的尴尬和遗憾是:居委会没能成为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的带头者,而是在传统的套路下,继续成为政府传统思维和传统管理模式下,低效率和无效率管理的牺牲品。为了真正改变这种状况,我们认为有下列问题值得讨论。

(一)关于科学划分社区。

科学划分社区是本次广东省基层体制改革的起点。本课题组认为,本次改革,科学划分社区的任务并没有完成。如果说重新划分了社区以后,社区人口规模不平衡不算问题,那么,城市居委会的设置总量如果和该城市人口的比例相差太悬殊,就是一个大问题了。比如深圳,东莞已经是几百万人口的城市了,由于这些城市人口主体为非户籍人口,社区居委会的数量分别为353个和82个(2003年数据)。这是问题说明,这次城市基层体制改革仍然是按照户籍人口的概念设置社区居委会。也就是说,改革并没有触动传统的城市户籍制度和理念,仍然排斥拒绝大部分事实上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人口,漠视这些对城市的诞生和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功勋的人们的存在和他们希望融入城市社区生活的基本需要。在户籍人口的框架内来进行社区建设,既是不公平的,也是违反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根本宗旨的,更是无效率的。因为,无论地方政府政策是否排斥非户籍人口,他们的存在是一个事实!同时,他们的生活状态与城市原住民的生活状态密切相关,他们的生活状态的改善与否,改善多少应该是社区建设一个重要的基本指标。

1、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市区街“三级”管理,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的构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思路。

2、本课题组认为,“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提法本身并没有摆脱政府本位和政府大一统的思想。按照社区自治的理念,社区管理与政府管理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不应该放在后者管理网络和管理层级之内。尽管本次广东省及城市基层体制改革的目标也明确提出要“政”“社”分开。但是,由于政府意识上并没有摆脱大一统和政府本位的传统观念,在具体策划时,社区再一次被纳入政府体系之内,导致“政”“社”分开失去基础。比如,在设定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时,政府只看到政府与居委会的关系,只承认居委会是社区自治组织,并把社区建设这么巨大而复杂繁重的任务先念地委托给居委会主办。在这种概念框架中,其他社区组织的合法生存空间就被取消了。与此同时,就算是政府真诚希望恢复居委会自治组织合法地位,由于政府自身并没有拿出任何一点实际行动,于是居委会还是被牢牢地控制在政府手中,而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社区运行机制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3、关于“议行分设”。为了改变居委会被动被控的局面,广东省省民政厅2004年发出意见(粤民办{2004}18号),正面敦促政府部门严格实行政府依法行政,居民/社区依法自治的许诺,同时具体建议用实施“议行分设”的办法来促进基层民主。本课题组认为,民政厅提出的建议不错,但是问题的核心可能远不是“议行分设”这么简单,恐怕主要还是要政府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如果,政府不从意识上改变领导一切的思维方式,如果改革不从政府改起,“议行分设”的效果恐怕又是一厢情愿。具体来说,本课题组认为,广东省社区建设第一阶段出现的问题,并不是“议行没有分设”造成的,而是政府高层传统思维定势下重复犯错误的结果。比如,在提出建立新型社区的背景下,又提出市区两级政府,市区街三级管理,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的管理构架。在欢迎各种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的同时,又先念地把居委会定位为唯一 “社区建设主办者”。事实上,社区建设是全体城市居民共同利益所在,社区建设艰巨的任务,多元的目标决定了社区建设需要多种社会力量的长期平等参与。如果欢迎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各参与主体就应当有平等的身份。不用说,当前的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发挥很弱,即使是社区居委会非常强大,非常独立,非常有社区组织功能,它也只应该是平等的社区组织中的一类,而不是唯一的先念地规定的“主办”者。从逻辑上说,社区建设不应该,也决不能只有一个主办者。如果只有一个主办者,而且是先天定下来的,不能竞争的,社区建设的就变成封闭的、政府决定的,它的低效率和缺乏参与也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承认社区参与应该是平等的,合法的,在广东省社区建设第二阶段,政府应该主动放弃社区建设只能是居委会“主办”的观点。如果是这样,改革完全没有必要只是在居委会内部分工和居委会与政府分工之间进行。按照这样的观点,议行分设中的“行”应该与“议”平等地分开成为两类组织,后者有合法的独立自主的权利。而不是按照现在的设计,在居委会内部进行分工。

按照省民政厅“议行分设”的设计,政府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全额拨款政府事业单位职工管理办法定,以及政府聘用后的社区工作者由政府推荐给社区使用的做法,也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第一,工资待遇按照全额拨款政府事业单位职工管理的办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即将开始的大背景相违背;第二,政府直接聘用社区工作者的做法等于政府直接与社区工作者个体发生合同管理关系。这样做只会加深政府对社区事务的直接控制,加重政府工作负担和责任。这与小政府的逻辑,与政府依法行政的逻辑和社区自治的逻辑不相吻合,与现代政府追求的行政效率不相吻合,也不符合政府行为国际惯例。在国际社会,政府一般不与孤立的专业服务人员个人发生关系,而是通过与有资质的专业服务组织发生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项目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最有信誉、最能完成公益目标的机构完成政府的公共目标。这类的组织可以是非常多样化的非政府组织或者企业组织。第三,“行”不是临时的任务,而是社区社会服务。按照国际惯例,从事这类工作的人需要专门训练,以便提高“行”的效率以及保证“行”的目标和方向性。无论从国际惯例或者中国国情来看,中国应该有专门的职业群体来推动社区建设中的“行”,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种职业,叫社会工作。顺便说一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于2004年6月正式推出社会工作职业国家标准, 并确定在上海试点。广东省如果真正希望推行有效率的“议行分设”,也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让“行”的这一方独立化、组织化、职业化和专业化,而不是把“行”一再地、人为地纳入社区自治组织或者政府组织的框架之内!值得指出的是,居民自治,需要居民具有社区意识作为前提。这个前提来自于学习,来自于对共同的利益的认知。社会工作职业的形成以及非政府社会工作职业团体进入社区建设第一线,通过提供专业的社区公共服务来促进社区居民团结和社区参与,是居民形成社区意识的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以及社会工作职业参与中国社区发展,正是推进社区民主的一个有利因素。

[参考文献]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0】23号文件

粤办发【2001】8号文件

粤府办【2002】14号文件

社区建设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全民自发性的参与到我国社区志愿者服务事业中,已成为了当前社区志愿服务这一公益事业的发展主流趋势。在此背景下,国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使受益的社区居民逐渐增多,这就为我国在强化城市管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出了巨大力量。而随着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其队伍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如何“对症下药”以强化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过程中所呈现出的问题

(一)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当前,从我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现状看,其队伍结构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优化。这是因为目前从事社区志愿者服务的人员多数都是以退休人员、女性为主,且都属于年龄偏长的人员,在职人员或者男性很少参与到这支公益服务队伍中,与此同时,队伍中缺少具有专业服务技能型人才,因而其所能够提供的服务技术含量有限,无法满足当前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所以,队伍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制约了队伍服务水准的提升,进而也不利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发展。

(二)缺少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具体表现在如下如下两个方面:首先,管理层次较多,缺少统一的领导。当前,志愿者服务队伍都是按照其行业属性进行领导划分的,且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严重的受到了各直属管理部门的约束,进而在工作中无法实现统一性。其次,管理手段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管理方式:企业式管理、行政式管理以及自发性管理,不论是实行其中的哪一种管理方式,都制约了志愿者队伍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其稳健发展。

(三)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如下三方面:首先,整体学历偏低,知识文化素养偏低,进而致使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力不从心的现象,无法实现高效的服务;其次,大部分服务人员自身所涉及的知识领域过于狭窄,而社区服务所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多样,因而也就无法满足当前社区服务的实际需求;最后,因知识文化素养过低致使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乐于走形式主义,为了彰显自身的服务业绩而忽略了服务的实质性要求,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

(四)服务项目过于单一致使其服务领域没有突破性的创举。当前,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多种多样的,这样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与此同时,其服务也应该是具有一定覆盖面的,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推进社区服务队伍的建设。但是,从当前社区服务现状看,大多数队伍的服务项目都比较单一,以政府的核心工作要求为导向,虽然表面上“热火朝天”,实则却给相对小型的社区服务队伍的发展带来了阻力。

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进一步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以从结构上进行优化。为了满足当前社区居民的多样化、全方面需求,需要对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优化,这就要求做到以下两点:第一,丰富宣传手段,强化宣传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扩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从而使更多的具备高素质知识技能的人才加入到社区服务队伍中,尤其是要多吸收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在校大学生等。第二,要建立完善的招募制度体系。这样才能够有目标、有计划的完成相应岗位人员的招募,与此同时,要在仔细筛选招募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岗位激励机制,从而提升岗位的吸引力。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以更好的监督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升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二)建立健全的服务制度体系。这就要求做到如下三点:首先,要在现有服务项目上进行创新,以丰富自身所提供的服务种类,不断的扩大自身服务所涉及的领域,从而满足实际服务工作需求;其次,要针对当前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需求,对现有的服务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岗位划分,并完善自身的服务制度与服务内容,避免出现盈利性的恶劣行为对公益事业社会形象的破坏;最后,要针对自身服务功能上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完善,实现多功能、多元化的服务,并在实际开展工作中落实具体的岗位职责,以真正的发挥出社区服务的功能与作用。

(三)构建培训制度体系,以提升社区服务人员的素质。针对当前社区服务队伍人员素质低的现象,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体系,以使其在明确自身服务理念与宗旨的基础上,提升其知识文化素养与专业技能,从而满足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比如:开展定期性的短期培训班,将社区服务的内容与需要掌握的知识技术分章节的向志愿者传授,这样才能确保其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能够与时俱进的更新自身的服务知识技能。

(四)构建与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体系是确保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所在。作为公益性的服务项目,需要有一定的激励来鼓励服务者做的更好、更优秀,这样才能使服务者的付出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让荣誉与嘉奖给予公益服务者以更大的动力来做好这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我国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在不断壮大,为了更好的存进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发展,就需要针对当前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不断的发展志愿者队伍以优化队伍的结构、健全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与培训制度,并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提升社区志愿者服务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在促进社区志愿者队伍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社区建设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东莞;社区文化;建设

一、东莞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1.对社区文化认识上不够清晰,缺乏社区文化建设的系统理论。

一是对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领导的工作重心还停留在注重抓社区经济建设,从而造成抓社区文化建设软的状况。二是普遍存在着狭义地理解社区文化建设的情况。把社区文化与群众文化或群众文艺等同起来,把社区文化仅看作是丰富社区成员文化生活,忽视不同社区的不同精神文化需求。

2.社区文化建设主管部门不明确,各种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社区文化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管理模式,各级文化行政机构对社区文化管理也还没有明确的任务、职责。文化局、文明办、民政、科技、教育、妇联、共青团、老龄办等系统和单位都在介入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现象严重。

3.社区文化人才缺乏,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东莞社区文化工作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文化站和社区居委会中从事社区文化工作的业务人员,对城市社区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入全面,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开阔,不能完全适应城市文化的需要。

4.社区文化建设投入机制没有形成,缺乏基本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虽逐年加大,但赶不上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娱和体育活动的需求。由于各级财政几乎没有社区文化工作的专项经费列支,而文体活动又是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需求最大的社区服务项目,由此产生了相当大的矛盾。

5.社区认同意识薄弱,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不高。

社区认同意识是凝聚社区居民人心的基础性前提。当前东莞市社区文化活动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居民群众参与度还不高。调查发现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社区文化建设行政色彩浓厚。目前东莞市大部分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是由政府即行政权力的推动所造就的,这就使得社区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不够。政府主导下的社区文化建设很容易演变成为一种行政行为,文化活动的政治性被大大突出,而文化性、群众性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第二、“单位制”传统因素的影响。受“单位制”传统因素的影响,很多城市居民与工作单位、学校的关系更密切,他们的参与热点在单位和学校。另外,部分居民(往往是有一定地位的国家公务员或比较富有的所谓“白领”)阶层有一种不屑与社区其他居民来往的优越心态。他们对社区共同利益的关心程度十分淡漠,从而使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牢固的文化心里基础。

第三、内容单调难具吸引力。社区文化活动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群众性的公共文化活动,是满足群众最基本需求的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和文化设施必须以公益性为主。但是,现在许多项目和活动往往不能符合老百姓最迫切的需要。表面上热闹红火的活动实际上与多数的社区成员关系不大。

6.城市社区文化活动资源配置不合理,开发利用不够。

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社区拥有的经济能力十分有限,其自我生存能力受财力的影响十分明显。因此,一方面城市社区资源本身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物质性资源被闲置不用或开发利用不够。

二、东莞社区文化建设的路径与思考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主体的建设格局

加强党和政府对社区文化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应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官员、社区文化干部和社区群众的对社区文化的认识,真正使社区文化建设成为政府主导的、以社区为主体的一项政府工作来做,使社区文化建设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加强政策与机制保障,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实施部门

一要强化镇、街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科学设置并完善居委会。居委会是社区文化的依托和具体组织实施者,其职能履行的程度决定着社区文化建设的质量。科学设置居委会,并实行镇、街工作重心的下移,赋予居委会一定的管理权,有助于强化社区功能,提高社区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体现社区文化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特点。二要理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体制,建立以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物业管理公司向业委会负责的物业管理体制。三要鼓励专门的社区文化团体的组建,政府可以尝试与社区中介组织签订协议,委托他们进行社区文化建设,对其给与相应基金资助,并进行监督和调控。四要建立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机制,保证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与形式既反映群众心声,适合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又能够保有科学性、先进性。

(三)加强社区文化队伍建设,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一要加强社区领导者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推动。社区领导者的领导能力是能否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这要求社区领导者必须具有开放的视野和应变的能力,以适应变化的内容和形式,并通过敏锐地观察变化的动向,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做出调整,推进本社区文化工作的创新。二要加强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区文化建设发展的活力,还须以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社区文化队伍有专业和业余兼职两方面,既要重视抓好专业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更要做好业余兼职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应能做到力量互补。

(四)大力繁荣发展本土特色社区文化

应以本土传统文化为基础,通过整理和发扬不同镇区的社区文化,可以将其发展为特色文化。如:万江龙舟节,以粽为主的道饮食文化节、东坑的泼水节、桥头的荷花节等。除发扬传统文化外,结合当代文化发展主流,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地发展社区特色文化。如:南城可以依托宏远篮球活动作为社区文化,重点发展社区体育活动,提高人民的素质。

(五)大力增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创新力

东莞现在的社区文化建设所处的环境更加复杂,面对的问题更加具体、也更加尖锐。一方面由于产业升级转型等经济体制变革的原因,各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被激化,社区中人们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很难用一种统一的模式来引导和概括,有时甚至因社区领导方式不当还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从国际环境看,由于互联网等各种现代化信息媒介的广泛使用,国内外各种思潮当然也包括各种反动的、落后的思潮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实践行为。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因素,作为党领导下的社区领导者必须抓住时机、当机立断,才能在多元文化竞争中取得胜利,不断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建设和谐社区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区建设需要以社区文化创新为保障。提高社区民众的文化辨别力,并通过了解、学习、掌握外来文化的优秀精神,推动本民族文化的发展与进步。(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戚学森. 城市社区建设思路与方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社区建设的问题范文第5篇

1 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1信息业务模型整体规划性不够,卫生信息功能不全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较晚,目前的模型重视医疗信息的利用和开发,还没有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型可以借鉴,缺乏整体规划性,又多侧重于社区卫生基本医疗、药品采购的综合管理,公共卫生信息化功能尚未普及运用。

1.2卫生信息化标准不统一 目前的系统建设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致使开发商各行其是,形成搞作坊式的盲目开发,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浪费,资源不能共享[1]。

1.3信息难共享 现有的医疗体制并不足以支撑信息共享,各医疗机构还没有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也无法共享信息,导致医疗服务中重复利用、重复检查、重复用药,病人多头就医,医疗信息混乱,不能有序根据健康情况合理选择服务单位。卫生信息化虽然已建立了医院管理系统、新型合作医疗系统、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计划免疫系统、妇女儿童保健系统,又由于未采用统一的卫生信息化标准,各个系统数据不能共享,形成条块分割的不同信息孤岛。

1.4社区居民建档困难 居民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没有健康档案,信息化可谓无源之水,只有有了基础信息,才能够对居民进行健康管理[2]。由于健康档案内容复杂,主要由医生到社区或上门调查来采集信息,一方面医生不能以“服务人”的角色进行全面、真实的收集信息。另一方面,大多数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认识度不够,对医务人员的主动上门采集行为理解有误,不能很好的配合,给普查、采集、建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1.5资金缺乏 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要对社区所有人群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都是无偿的。硬件的建设、软件的开发运行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建立社区卫生信息系统除初期网络建设的一次性投入外,在后续的开发和维护上也要投入,而系统运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一段时间后才能体现出来,所以资金来源问题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问题。

2 促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2.1规划构建结构稳定、布局合理、功能清晰的CHSIS整体框架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点,CHSIS的整体框架组织成3个层面和3条业务线,即管理层、业务操作层、数据层和健康管理线、功能支持线、绩效考核线。层线结合的框架,制定社区卫生信息化规划,遵循统一的建设原则,有序开展社区卫生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2.2坚持引用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卫生信息化标准 针对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和数据交换问题,充分研究现有国际、国家及行业等标准,统一制定本区域信息标准,包括软件开发标准和网络及传输标准,规范开发商行为,整合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功能统一、数据共享的集成信息系统平台。

2.3完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 信息共享的实现基础是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要解决社区、医院的矛盾,实现双向转诊,重要的是改革我国的医疗体制,强化落实“首诊制”,规定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首先到社区就诊。借鉴国外的模式,在服务人群、服务质量、政府投入、医疗保险制度上进行规范,对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整合和分工,形成合理的医疗模式。

2.4加强沟通和宣传,保障有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加强对社区医生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其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在社区的宣传力度,主动与社区居民沟通,让居民能了解、认识到健康管理意义,能主动参与到建档工作中来,确保健康档案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4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完善组织结构建设 信息化的建设是系统工程,社区卫生因其服务的公益性和效益外在性,只有在政府领导下,配备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以行政手段推动信息化的建设,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资金通道,充分调动和协调各部门的力量,确保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持久和稳定,保证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