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库工程;水土流失;编制方案;投资估算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水库项目作为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部分,担负着防洪、发电、灌溉和供水等重要任务,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水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填筑和开挖等施工活动容易加剧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建设工程而产生的弃土弃渣达到96亿t、造成约为312万hm2的水土流失面积,并且水土流失量也达到了9亿t,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是十分严峻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是预防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环境监管部门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最大限度减缓工程建设中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

1项目概况

某水库本工程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由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料场区、渣场区、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和水库淹没区等组成。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96.32hm2,其中施工区面积52.82hm2,淹没区面积43.50hm2。

水库淹没总面积43.50hm2,水库淹没区列入项目建设占地,属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建设单位要做好库岸的防护工作,本项目不再对该区进行预测和布置措施。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2.1主体工程方案的制约因素分析与评价

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首先坝址、料场、渣场附近没有易发泥石流,崩塌滑坡危险等不良地质环境;同时也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点、生态脆弱区、重点试验区,没有占用全国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2.2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分析与评价来看:主体工程在此阶段只对建设区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没有考虑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因此本《方案》将结合现场实际调查结果,在分析预测各建设区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基础上,补充、完善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但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03.82hm2,其中项目工程建设区面积96.3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7.50hm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6个一级区,包括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料场区、渣场区和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以及相应的23个二级区。

4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

4.1 大坝工程区

(1)工程措施:在放水隧洞出口开挖面上侧新增浆砌石排水沟拦截山体来水。

(2)植物措施: 在大坝周边混合栽植小叶女贞和小叶黄杨形成绿篱,栽植刺槐形成防护林,在开挖地表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恢复植被。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2 施工生产生活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能恢复成耕地的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而材料加工场邻近河岸,设计浆砌石挡土墙对场地土石回填渣进行拦挡。

(2)植物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临时占地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3 道路工程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道路临时占地可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边坡路段设计浆砌石挡土墙进行拦挡。

(2)植物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道路临时占地考虑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4 灌溉渠系区

(1)植物措施:对渠系两侧空闲地考虑种植管理粗放、生长迅速的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绿化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5 料场区

(1)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料场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的土地整治。

(2)植物措施: 对施工结束后形成的开采空地和剥离面采取乔木、攀援植物和撒草相结合的绿化方式,乔木选择刺槐,攀援植物选择爬山虎,撒草选择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土工布的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的临时排水。

4.6 渣场区

(1)工程措施:对弃渣结束后渣场占地进行的土地整治,同时在进行弃渣前修建排水沟排弃上游来水,修建挡渣墙拦挡弃渣。

(2)植物措施:对弃渣结束后渣体表面种植绿肥植物进行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绿肥植物选择撒播三叶草和大翼豆混合草籽。

(3)临时措施:新增土工布的临时覆盖。

4.7 移民安置区

受主体设计报告设计深度的限制,该区主体设计只估算了相应投资,未对其进行具体的设计,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具体的设计和施工,因此方案只能定性的补充一些治理措施和估算相应水保投资以满足整个防治体系的要求, 为下阶段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作为参考,具体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需根据下阶段设计进行针对性的布设。

4.8 水库淹没区

该区主体设计报告中由于侧重点不同, 只对淹没区的淹没人口、淹没专项设施进行统计。该区水土流失主要是由于大量水体的聚集,改变了岸坡的地质结构而诱发滑坡、崩塌等产生而造成,具有不确定性,方案不考虑具体治理措施,但由于该区属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业主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滑坡、崩塌等水土流失要及时治理。

5水土流失预测

经预测,本项目建设将扰动原地表面积52.82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52.82hm2。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0.6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207.1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85.83t;施工期水土流失面积为48.94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6903.7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789.70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4.49hm2,若未对工程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则在自然恢复期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387.89t,自然恢复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3.81t;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498.77t,新增水土流失6149.33t。

主要的水土流失区域为大坝枢纽区、料场区、渣场、道路区、生产生活区和灌溉渠系区;主要的水土流失时段为施工期;水土流失危害最为严重的区域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和道路工程区。

6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本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时的目标值为试运行期目标值,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拦渣率95%,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根据不同防治分区、不同措施种类的典型设计推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为:

1)枢纽工程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750m2、挡土墙105m、土地整治0.57hm2;②植物措施:狗牙根(黑麦草)0.57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3890m3,临时土袋拦挡690m、临时排水沟750m、沉沙池1座。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13hm2;②植物措施:狗牙根(黑麦草)1.13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1130m3、临时土袋拦挡270m、临时排水沟420m、沉沙池2座。

3)道路工程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2130m2、挡土墙280m、排水沟320m、土地整治1.07hm2、沉沙池4座;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2222株、狗牙根(黑麦草)0.27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2883m3、临时土袋拦挡2883m。

4)料场防治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54hm2;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7304株、狗牙根(黑麦草)0.22hm2;临时措施:表土剥离1300m3,临时土袋拦挡1300m。

5)渣场防治区:①工程措施:挡渣墙730m、截水沟1615m、土地整治5.26hm2、沉沙池5座;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5786株、刺槐14000株。

6)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防治区:①工程措施:综合护坡27160m2、土地整治6.48hm2;②植物措施:种植金银花3960株、狗牙根(黑麦草)5.15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剥离23570m3,临时土袋拦挡23570m。

7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重点防治区域的划分和水土流失特征,确定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地段为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和道路工程区;灌溉及人饮供水系统区呈线性分布,范围大,作为一般监测地段进行巡查监测。

8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96.8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入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20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68.69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资770.4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6.4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资中,工程措施391.77万元,植物措施61.42万元,临时措施70.85万元,独立费用2012.8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8.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4.00万元),基本预备费43.61万元。本《方案》实施后,扰动土地整治率98.64%,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51%,土壤流失控制比1.27,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9.32%,林草覆盖率35.46%,可以实现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

9结语

通过探讨水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及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方案,以确保前期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②在水库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同步开展挡土墙和截排水设施建设,并及时调运土石方,严禁乱堆乱弃;土石方集中开挖时期尽量避开雨季;③项目的建设应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无限制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确保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建设项目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清水工程和“811”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开展河道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三化”行动,加快推进河道整治步伐,全面改善县域河道水质和沿线环境,进一步提升清水工程建设成效,努力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消灭五类水,确保四类水,力争三类水”的治理要求,通过实施活水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城区和面上河道的活水、净水能力;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加快平原河道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实施生态型、清洁型、综合型的河道工程;以骨干河道、“三江”流域和镇村河道为重点,大力开展河道清淤清障、清草保洁、护岸绿化;以实施河道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促进河道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推广实施“河长制”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道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到2014年底,随着全县五年清水工程建设的完成,使县域河道总体水质有明显好转,特别是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和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沿线河道的“三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1、河道综合整治。抓紧实施柯桥城区活水一期工程,及时启动活水二期工程,促进城区水质水环境的改善。通过疏浚、护岸、绿化等措施,全面推进瓜渚湖直江、南运河、防洪排涝一期等一批重点河道的整治工程。积极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两年内完成5个项目区治理建设。同时,开展面上镇村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每年完成15公里。

2、河道清淤疏浚。继续把河道清淤作为全县河道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为根本改善水质水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两年计划完成各类清淤200万方。其中,重要河道及城区河道清淤50万方,面上镇村河道清淤150万方。

3、河道日常保洁。按照“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10万亩水域,375公里主要溪流实行专业化、常态化保洁整治。全面清除河岸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全面清理河面水草、漂浮物、废弃箔桩及其他障碍物;全面取缔偷排泥浆的漏底船,确保河面、河岸畅通洁净。

4、河道违法查处。积极探索河道长效执法管理新机制,加强河道水域执法巡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设障、侵占水域、偷排泥浆渣土、非法取水采砂等涉河案件,维护河道正常秩序,确保河道行洪排涝、水上航行安全。

5、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县、镇、村各级河道管护责任制,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加强河道日常监管,严格考核奖惩;大力开展清水工程示范镇村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河道管理体系,完善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根据县“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本次全县河道沿线“三化”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两年,具体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2年9月-10月)

县水利部门会同各(街道、开发区)在全面摸查河道沿线“脏乱差”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县生态办牵头制定的全县“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制定河道沿线“三化”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2年11月-2014年6月)

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区域内河道沿线“三化”行动。到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速公路、杭甬高铁沿线的河道整治任务;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国省道公路、萧甬铁路沿线和城郊结合部区域的河道整治任务;到2014年6月底前,进一步提升沿河“三化”水平,全面完成沿河“三化”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

(三)验收阶段(2014年7月-9月)

由县清水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河道沿线“三化”行动进行现场检查,总结通报各地完成情况,并将河道沿线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县生态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河道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三化”整治是清水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河道“三化”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落实到位;要建立层层监管的工作模式,建立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进度通报、专项考核的工作制度,为河道“三化”工作提供保障。

2、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要围绕“改善水质”的核心,把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城郊、集镇和村庄等人口集聚地的河道水域作为重点,结合新三年清水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抓紧落实治理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事关民生、事关水质、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水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河道“三化”治理取得实效。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执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我县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建立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省、州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及时调整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泸委办发〔2020〕43号),并成立了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局长和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做好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泸环委办〔2020〕8号)、《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泸环委办〔2020〕2号)。2020年1-11月,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100%。2一是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落实监管常态化,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开展“查经营证照、查治理设施、查油烟排放”专项行动,责成烧烤摊点及宾馆饭店安装油烟净油化设施,安装率达100%。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在公路干线设施检查点位,对于未采取覆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并进行警告教育。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16次,处罚车辆39辆。加大城区道路保洁力度,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对施工场所扬尘污染的监督执法,要求城市施工现场务必做到“六个100%”,对水泥企业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组织开展辖区锅炉使用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经排查,我县境内无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情况,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外有两家企业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由于该两户企业所在地均未通管道天然气,煤改电运行成本过高,已提出保留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的申请。四是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完成我县辖区内7家在用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改造,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五是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强化“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清理,强化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对未满足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置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截止目前,共注销普通摩托车123辆。六是强化路面巡查管控工作。严厉查处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查获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各类车辆进行集中销毁、解体共计14台;其中大型货车3台,小型汽车11台;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各类车辆共计扣留81辆,其中摩托车75辆,小型汽车6台。七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2020年县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截止目前,我县已组织填报49辆,审核通过并发放环保登记号码20辆,因信息录入不全而退回重填29辆。八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加油站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和规范,确保了全县成品油市场消费安全。2018年-2020年,共抽样成品油、车用尿素15批次,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九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我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目前已更换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18台,其中2路公交5台、4路公交5台、8路公交8台。十是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制定了《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知》,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烟花爆竹销售审批,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减轻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大气污染。十一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印发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将秸秆禁烧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结合起来、种养循环结合起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5%以上。十二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推行“有山皆绿、重点补绿、身边增绿”,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国土行动,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6.8%,绿化覆盖率达46.89%,人均公共绿地11.5平方米。十三是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露天矿山整治工作,经排查整治,我县涉及露天矿山四宗,其中两宗的采矿权已向州自然资源局申请矿权注销。(三)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长制等系列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在完成前期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定期对辖区内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重点对保护区内发生的污水排放、垃圾倾倒、违规建筑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定期检查维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设施、界标、警示牌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及水质安全。二是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我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县域内大渡河段2个出入境断面(鸳鸯坝、大岗山)开展23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指标月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和11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季度监测;疫情期间应急监测工作。全县流域断面和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以上,达标率100%。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安全信息公开。组织相关部门按月对水龙头水质开展卫生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县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为100%。各部门根据职责每季度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和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和安全状况。四是认真谋划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编制《县总河长制运行规则》《2020年县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县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县2020年度大渡河(段)“四张清单”》,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对全县各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和城区段责任单位进行了调整。五是全力推进“四项行动”。强化大渡河垃圾监管,清理库区垃圾1200余吨;有效制止挖采行为1起,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处理向大渡河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事件1起;截至目前,全县县级河长巡河223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7次,村级河长巡河1400余次,共发现问题81条,整改完成81条。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正在对开展河湖划界工作。六是积极推进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已组织22座水电站完成“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编制,并由水利、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对“一站一策”进行了认定。督促所有电站与运营企业签订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测合同,确保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目前,我县已全面完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七是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的污水排放检(四)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县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泸环委办〔2020〕3号),着力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不达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一是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聘请第三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县耕地类别划分成果中优先保护类耕地74652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4.03%,安全利用类耕地4656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86%,严格管控类耕地88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11%,划分成果经审定已报送至州级。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管控。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监测采样;完成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制定印发《2020年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涉土壤污染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土壤环境执法工作。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求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按照“两分离、两配套”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粪污及污水输送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土地消纳粪污及污水。依据全国直联直报系统和统计监测,我县规模养殖场畜离粪污综合利用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四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我县制定了化肥农药零增长实施方案和农药化肥控制减量指导方案并下发各乡镇,采取物理防治取代化学防治的方式,2020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为160kg/公顷,单位耕地农药使用量为7.26kg/公顷,农药化肥使用量在逐年减少。五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认真执行《关于切实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通知》,按照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进行回收。截止目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5%。(五)大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制定《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泸环发〔2020〕10号),组织完成48家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纸质申报登记和系统申报登记。其中:医疗废物产生单位21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0家,个体诊所7家),汽车维修单位18家,水电站等工业企业5家,加油站等其他产废单位4家。二是完成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与。三是完成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定了《县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并于10月20起,对筛选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考核,本年度共抽查考核25家企业,其中,考核达标23家,基本达标2家,无不达标企业。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97.6%。四是开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市监局印发了《县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泸环发〔2020〕68号),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维修行业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推进会,重点传达学习了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废铅蓄电池产生企业加强与州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合作,逐步提升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率。目前我县已有5家涉及废铅蓄电池企业已与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15家维修企业签订不产生废铅蓄电池的承诺书。五是积极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泸安委〔2020〕3号)、《州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泸环发〔2020〕99号),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整治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及时召开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六是做好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泸环发〔2020〕13号)、《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泸环发〔2020〕19号),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监管。七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组织产废企业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组织企业系统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和年报。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六)开展2019年度环境统计业务填报完成8家企业排污数据统计填报审核。(七)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20年通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完成cod减排量75.8吨,氨氮减排量12.9吨。比2019年新增削减量cod5.2吨,氨氮2.8吨。达到本年度州级下达的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八)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总结报告,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编制及资料归档。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联动效益不明显。机构改革原因,涉及改革部门职能划转,导致一些工作脱节。加之,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发改、经信商务、公安、农牧、住建、综合执法、交通、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草、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多部门,治理主体多,但少数部门认为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对行业职责不清楚,污染防治工作还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二是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少,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弱。因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增加,但我县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人员均为混岗使用,无专职执法人员,执法常态化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各部门专职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少,工作开展慢。

道路积水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背街小巷;破损状况;整治方案;效果

背街小巷通常是指与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相连的支路、小巷,是市政设施管理和社区管理容易疏忽的地方。这些地方通常与居民小区相连,往往成为城市环境的污点,或是城市交通状况最差的地方,路面破损严重,坑洼积水,造成居民出行不便。

一、背街小巷整治前状况

背街小巷多属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失管范围。近几年,市政管理部门把较多的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到了城区主、次干道的建设与维修,而疏忽了对支路的投资。从道路完好率看,城区主、次干道的完好率明显得到提升,支路完好率明显下降。社区居委会资金、设备有限,很难保持小区以外道路的完好状况。有些背街小巷是在小区建设之前完工,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对这些背街小巷产生了很大破坏。这里往往也是人群活动频繁、居住密集的地方,卫生状况较差,形成了城市的卫生死角,居民怨言满腹。

从路况上讲,这些小街由于排水状况不佳,有的属于超期服役,往往出现平整度不好,坑洼较多,水泥砼路面出现断板、碎裂、拱起、沉陷等,沥青砼路面发生碎裂、坑槽、唧泥等现象

二、制定整治方案,付诸实施。

(一)根据不同路面状况,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1.原路为沥青砼路面

(1)对于原路强度较好,平整度较差的路段,将原路面清扫干净,局部用水车洒水冲刷,晾干后,浇洒粘层油,然后摊铺3㎝细粒式沥青砼,尽量采用机械摊铺,过窄或弯角过道的巷子,选择经验丰富的人工摊铺队伍,确保摊铺层的压实度和平整度。

(2)当原路有软弱路段时,将原软弱层挖除15cm,换填等厚5%水泥稳定碎石后,紧接着加铺3cm细粒式沥青砼,既缩短了施工时间,又对水泥稳定碎石层进行养护。养护期间安排专人看护,限重型车辆通行,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7天后放行。

2.原路面为水泥砼路面

(1)水泥砼路面出现断板而没出现错台或翘起时,可将原断缝处用粘稠的沥青灌缝……当发现错台或翘起时,将该板用切割机切除,基层发现破坏的,将基层下挖15cm,用5%水泥稳定碎石回填,用小型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后密实,然后用C25水泥砼恢复原路面。在水泥砼中掺适量早强剂,加强养护,以尽量提前开放交通。

(2)当水泥砼板块破碎、沉陷时,将原板挖走后,用5%水泥稳定碎石恢复基层,再恢复面层。水泥砼路面的破损,尽量少用沥青砼修补,以维持街巷的整体外观效果。

3.当整条路的损坏面积超过70%以上或为土路时,我们采取了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沿线两侧建筑物的室内标高允许,采用加铺10~15cm 5%水泥稳定碎石+3cm细粒式沥青砼的处理方式,彻底改变小街巷的通行状况。

二是沿线两侧建筑物的室内标高不允许,普遍下挖18~20cm,通铺一层15cm~17cm 5%水泥稳定碎石,然后加铺3cm细粒式沥青砼。

(二)背街小巷的排水设施,以疏通为主背街小巷排水整治维修时,尽量不破坏原来的排水状况。对积水路段,采用填平或引流的方式,完善排水设施。为了彻底了解小街巷的积水状况,我们做了详细的调查。调查人员向居民走访了解,增加了雨天的调查内容,确定积水部位。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为小街巷整治积累了许多宝贵资料,确定了合理的整治方案。

1.对于小街巷两侧的排水设施采用以疏通、清淤为主,必须在道路面层摊铺前完成。根据排水普查资料,对于修建年限早、管径小、淤塞严重的管段,更换较大管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加强对流水底高程的控制,以防出现倒流现象。个别不能满足要求的接入管,予以改造。排水改造后,及时绘制详尽的排水管线图纸存档,充实管线普查资料。

2.更换雨水井、检查井座盖。整治后,小街巷的路面、人行道焕然一新,需要有新的雨水井、检查井座盖配套。我们以使用钢筋砼雨水井、检查井座盖为主,既减少偷盗现象,使用年限也较久远。

(三)背街小巷的人行道以恢复为主,兼顾周围环境通过调查,这些背街小巷的人行道从1米到4米不等,人行道路基普遍较好,主要有面层平整度差、缺砖、坑槽,唧泥等现象,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1.以原状恢复为主。尽量选用与原形状、原规格相同的人行道砖,在夯实的原土基上直接加铺3cm M7.5水泥砂浆+人行道砖。

2.以利用旧砖为主。对于原来有人行道空间,没铺砖的小街巷,利用了最近两年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整治中更换下来的人行道砖,做好图案搭配,充分利用现有材料,尽量做到节约、整洁、美观。人行道结构以素土夯实+3cmM7.5水泥砂浆+5cm或6cm人行道砖为主。

3.尽量保持原人行道的色泽。背街小巷,是居民出行频繁的地方,不求赏心悦目但求感官舒适,减少与周围建筑、环境的色调差异,不突出人行道的色泽,以恢复原色调为主,同周围环境相适应。

4.以控制平整度为主。考虑大部分居民的出行方便,平整度控制在5mm以内。我们多年来形成了一批在人行道铺装方面经验丰富、成果优秀的施工队伍,在人行道整治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所铺人行道无论从内在质量,还是外在效果都达到了规范要求。

5.以减少污染为主。在整修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原人行道的污染。人行道砂浆的使用采用定点搅拌,边用边卸料或铺铁皮卸料的方式,减少了施工污染,做到随完工随清理干净。同时加强与城管环卫部门的联系,对于沿线车辆修理,小饭店等门口容易污染的人行道部位,要求城管环卫部门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沿线单位的环保意识,减少对人行道的污染。增设垃圾桶,提倡垃圾分装、袋装,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开,大大提高了小区周围的环境质量,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破坏。

(四)其他配套设施及时跟进

1.各种管线的综合协调。在进行小街巷整治前,我们报请规划部门召集有关管线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各管线单位抓紧上报过路、沿路管线安装计划,尽可能在小街巷整治的路面或人行道面施工前,将所需管线下地,签订不再开挖协议,确保路面、人行道面5年内不再开挖。

对于整治过程中开挖的过路管沟,我们采用5%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分层回填、压实层厚控制在15cm以内,用小型进口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密实,严格检测程序,以减少工后沉降。经观测,用水泥稳定碎石回填的过路管沟工后沉降较小,满足道路平整度的要求。

对于人行道上的沿线管沟,采用原土回填,分层碾压密实,严格控制回填质量。

2.路灯以维修为主,适当增加路灯基数。路灯以维修为主,经过调查,小街小巷路灯有以下几种情况,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

(1)原路灯光照度不够或欠维修。有许多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安装的路灯,灯杆低,亮度小,照度不能满足要求或缺少日常维护。我们根据变压器和线路状况,适当增加照度,对原路灯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满足要求的,以粉刷灯杆、更换较大功率的灯泡为主。粉刷以恢复原色为主,同时考虑路灯、灯具颜色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新增路灯尽量纳入“遥控、遥测、遥调”管理,以减少人工维护工作量。

(2)原路无路灯。这种情况我们通常要对小街巷周围的居民区情况,连接小街巷的主干道变压器和线路的可行性进行调查、论证,在灯杆、灯具的使用上以主干道更换下来的灯杆、灯具为主,同时进行灯杆、灯具翻新。

(3)对于私自接用路灯线路的单位、居民户进行清理。小街巷内不可避免有小商贩私自接用路灯线路,揩公家油的现象,借街巷整治的机会,加强缉查力度,做好宣传,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根除私拉乱接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尽量避免公有财产的流失。

3.建立整治档案,完善小街巷资料。以前小街巷很少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此次整治后,为每条小巷建立路面、人行道、排水设施、路灯设施的档案记录,为今后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供资料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