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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第1篇

一、“新准则”与“基本准则”比较

(一)会计准则框架结构比较 从总体框架结构来看,“新准则”与“基本准则”差异不大,两者均采用了中国法律“章节加条文”的形式,没有简单搬套国际准则所采用的引言、范围、定义、内容等方式。“新准则”与“基本准则”在以下方面不同:一是对会计准则地位表述不同。虽然两个准则都是为构建会计规范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框架,但从准则的称谓中,“基本准则”体现了在企业会计规范体系框架中的地位,突出了基本准则统驭具体准则的法律地位。而 “新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地位体现的不够充分。二是对会计计量作用的认识不同。会计要素计量是财务会计的重要环节,尤其现代财务会计的许多理论、方法都与会计计量直接相关,“会计本身就是一个计量问题”的科学论断,也就较为深刻地表达了会计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基本准则”单独安排“会计计量”一章,对会计计量属性的概念、含义、应用条件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突出了会计计量在概念框架中的作用。

(二)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比较 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或会计核算目标)的认识,主要有“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每种观点都有其立论依据和理论基础。“基本准则”明确提出了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不仅要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而且也要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将“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有机地结合起来,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未对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或会计核算目标)予以规范和明确界定,使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新准则”明确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概念,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进行了理论概括,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两个准则均将反映受托责任和提供决策信息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但从具体服务对象看,“新准则”更为具体,同时也突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的性质,即“社会管理”。“新准则”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概念、明确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用途,不仅为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指明了方向,也为构建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理论依据。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进行经济决策和反映评价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提供何种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会计信息等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的要求,直接制约着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也影响着会计报告体系、报表结构和信息披露方式。“基本准则”规定了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8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准则”可圈可点的亮点之一,就是有选择、合理地借鉴了“基本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合理内核,使准则框架、一些重要的概念与“基本准则”做到一致或相互衔接。与“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根据事业单位运营活动、会计信息需求的特点,结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内容,提出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6项。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新准则”虽然没有单独使用可靠性等术语,也没有列出孰先孰后,也没有标明哪些是主要质量要求,哪些是次要质量要求。但从排列的顺序看,可以看出两个准则将“可靠性”作为主要质量要求并优先予以考虑;此外,“基本准则”和“新准则”分别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框架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内容基本一致,实现了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处理好与国际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趋同的问题。

(四)会计要素比较 两个准则在会计要素的构成、定义及要素确认与计量要求上既有相同点又存在差异。一是会计要素的种类不同。“基本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而“新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五个会计要素。鉴于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特点,“新准则”未设置“利润”会计要素。相同的要素,其内容既有相同的一面,也存在一定区别。二是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同。有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是两个准则核心内容之一。“基本准则”和“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性质、内涵加以准确定义,赋予了会计要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其质量特征,并确保了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正确性。同时,基本准则对会计要素重新定义时,还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合理内容,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由于企业与事业单位在性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两个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如表1所示。三是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列报的要求详略不同。如何确认、列报会计要素是构建基本准则甚至是制定具体准则、会计制度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基本准则”充分体现其“准则的准则”的性质,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列报作了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由于“基本准则”单独设置“会计计量”一章,在会计要素的各章中未专门规范会计计量问题。与“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规范较为详细和具体,比如资产要素,在准则中具体规定了资产的种类,每个资产项目具体确认与计量要求和列示方式,其他会计要素规范也是如此。无论准则形式如何,从其结构、内容来审视,两个准则完善和夯实了在我国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地位。较好地发挥了指导、评估具体准则、会计制度的作用。

(五)会计计量属性比较 对会计要素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构成了财务会计的重要特征,其中计量在财务会计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同时,还可以在保证会计要素金额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多元计量模式,并对这些计量属性的概念、含义和应用条件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与“基本准则”不同,“新准则”没有对会计计量属性问题做出专门规范,只对财产物资计价规定了一种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并将历史成本计价作为会计的一般原则。虽然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传统的计量属性, 具有容易取得, 可靠性和可验证性较高,实施成本低等优势,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教育体制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业务活动、会计事项如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也在不断创新、单一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已难以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实质,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相关性相距甚远。为此,在坚持历史成本前提下,应采用多种计量属性以适应信息使用者需求结构的重大变化。

(六)财务会计报告比较 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主要手段,也是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新准则”都十分强调财务会计报告在准则中重要性,均单列“财务会计报告”一章,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两个准则的主要区别是财务报表组成内容不同,“基本准则”规定,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新准则”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当前, 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已经进入了附注时代。财务报表附注作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倍受关注,两个准则均对其进行规范。但与“基本准则”不同,“新准则”不仅对附注概念予以界定,还就附注主要内容和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明确。需要说明的是,财务会计报告的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是实现财务会计目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要求。

二、“新准则”若干认识

“新准则”作为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既立足于国情,也努力向国际惯例趋同。做到统一规范和突出非营利性特点并重、继承与完善并举、借鉴与创新融合。其颁布与实施,为构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对于增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问题 “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可见,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于同一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对不同的业务活动和经营项目选择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提供混合的会计信息,在反映受托责任,满足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各类需要将会大打折扣。随着我国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各界不仅要求事业单位提供公开、公平和收支透明的预算收支信息,还关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同时,随着事业单位同各国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逐渐增加,需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事业单位会计框架结构,可见,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未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建设中的必然之路。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问题 提供何种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会计信息等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的要求,直接制约着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也影响着会计报告体系、报表结构和信息披露方式。“新准则”可圈可点亮点之一是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明确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会计准则中地位及其重要性。但“新准则”没有明确阐述可靠性、相关性等诸质量要求之间的主次关系,仅以法规形式罗列性表述,会计信息提供者目标不够明确,信息使用者或阅读者也不理解这些质量要求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为此,明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内部结构、层次、主次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而建立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不是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会计准则中简单罗列。而是按其内在的逻辑性,对诸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排列和配置,使它们之间层次分明、相互之间关系清晰、概念明确、极具可操作性。应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分为三层:一是主要质量要求。主要质量要求,由可靠性和相关性构成。其中,可靠性是指信息没有重大差错和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助于决策,反而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也无法准确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相关性是指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事项,或者确证或纠正使用者过去的评价。需要说明的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 也不能离开相关性去谈可靠性,它们总是同时在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二是次要质量要求。次要质量要求,由明晰性、可比性、及时性和一致性构成。会计信息除了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还要具有明晰性、可比性和一致性。这一层次是进一步对可靠性和相关性进行说明和补充,同时也是着眼于当前的会计环境从宏观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约束。三是约束条件。效益大于成本应作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中一条普遍约束原则。任何一项经济活动,只有在其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才是可行的,构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也不例外。因为,会计不是一门精确的学科,充满估计和判断,受制于技术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做到绝对真实,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靠、相关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花费较小代价,避免主体为了满足某一信息质量要求而花费巨大的成本,结果得不偿失,只有当提供和使用会计信息所能带来的效益大于其成本时,这项信息才是值得提供的。

(三)负债要素定义 一般来说,会计要素定义是对会计要素本质特征或其内涵和外延所作的简要说明。会计要素定义特点应是简短、扼要、语义不反复来反映构成某一会计要素概念内涵的基本特征。“新准则”负债要素定义没有体现语义不反复的特点。根据逻辑学的常识,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被定义联项三部份组成的,见表2。定义规则之一就是“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但从“新准些”负债定义“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中,认为有两点局限性:一是该定义不符合定义规则,“负债是债务”的结论是概念的重复;二是定义项要能揭示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而“债务”做定义项未能揭示其所具有的特有属性,即经济利益的流出。

(四)计量属性问题 随着公共管理活动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企业化趋势更为明显,有关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成本费用考核等一系列管理理论及方法逐渐引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有关各方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反映受托责任指标将成为会计提供信息的主要内容。而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难以全面反映受托责任。为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计量属性的建设,要考虑事业单位发展变化趋势和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趋同的形势,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前提下,适当引入诸如可变现净值等计量属性,发挥会计准则规范内容稳定性之特点,防止因会计准则滞后,未能提供相关会计信息而引起的广泛诟病,也避免朝令夕改而使会计准则发展处在被动尴尬局面。

(五)资产、负债分类问题 流动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标准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对一个单位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的判断。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均对该标准进行了严格界定。与之相比,“新准则”关于该标准的界定过于简单,仅以1年(含1年)变现、耗用或者偿还为区分流动性与否标志,不能很好地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在会计实务中,如果完全套用此标准界定资产、负债的流动性与非流动性,可能会混淆了资产、负债的类别,将歪曲事业单位的实际偿债能力,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信息的客观性大打折扣,也会误导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联系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服务。政府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问题,1998年前后,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应运而生,不但加快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群众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体系的变革,各事业单位业务的不断深化,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统驭现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标准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财政部于2012年底,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3年1月1日执行新制度。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

1.折旧与推销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

在新制度中,对于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的处理方法与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特别指出事业单位可计提折旧和摊销资产的范围,除事业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动植物、文物以及在事业单位摆放的陈列品、图书、档案等资产外均属于事业单位资产核算范围。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和摊销。

2.事业单位财政投入资金核算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财政收入的支出与分配,将“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细分化,增设了以下五个二级科目,即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明确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支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其中,结转与结余金额不得参与预算的结余分配,也不得转入“事业基金”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科目当中。此项变化,即统一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同时,也有效的区分了事业单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与财政补助结余的不同。

3.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资产的成本应以实际成本或类似或同类资产的成本进行计量。如需对事业单位资产进行账面价值调整,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但对于即没有有效凭证,市场上也没类似或同类资产,其资产计量口径也不统一的情况下,资产应以名义金额进行入账管理,并要求在当月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来。这样即确保了资产入账的及时性,也强化了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4.权责发生制将应用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

新制度中引进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有效的反应出了事业单位当期收入与支出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应该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而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发生的部分经济事项或业务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即能如实的反应资产与负债情况,也能满足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5.基本建设投资核算按月并入单位“大账”核算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单独建账核算,至少每月并入单位“大账”进行核算。并要求事业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二级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成本,其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大致相同,此处不做详细说明。

6.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结构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项目由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代替,其表内按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分类列示。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账务会计报表应按月度和年度进行编制;附注部分则应当披露事业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变动情况。会计报表结构上的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报表使者理解和分析事业单位经营情况的速度。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联系

1.会计核算账户趋于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资产类账户中的“现金”转变为“库存现金”、“对外投资”转变为“长期投资”。并增设了“存货”账户,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材料与产成品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增加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科目,这是本次变化中的一个亮点,而“虚提”折旧与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即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的口径,又可以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情况。

2.统一了会计核算的目标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的主要目标在于明确受托人与被受托人的责任。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目标第一次体现了这一原则,使得企业会计核算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目标上有了一致性,对以后会计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3.账务报告列示内容相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采用了企业会计报表的格式,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科学性与通用性,同时,也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业绩评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财务数据。

4.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核算制度更加趋同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趋同性很突出,其业务处理与财务管理方式都非常的相似。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财务核算划分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在不久的将来,两套会计的准则将有望合二为―,将有利于财政部门综合考虑企业与事业单位规范的问题。

四、总结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后的内容,更加符合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需要,使事业单位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使我国的事业单位组织体系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最终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第3篇

一、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共了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其中第2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第6号《财务报表要素》既适用于企业,又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同时,第4号《非盈利组织财务报告目标》,从理论上指导着非盈利组织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另外,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对非盈利组织也作出了一定的会计规范。在美国,非盈利组织被区分为私立非盈利组织和公立非盈利组织,两者在对非盈利组织的确认和一些具体操作(如折旧提取)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FASB认为:“基于本委员会迄今为止所作的研究,本委员会了解,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足以证明本论所举各项目,对各州和地方政府的这类财务报告并不适用”;GASB也并未过有关持否定意见的公告或者说明。尽管美国对于非盈利组织由两个机构作出了两套会计规范,但都接受《非盈利组织财务报告目标》概念公告的理论指导。由此可以看出,在评价和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中,非盈利组织和盈利组织(企业)是合一的,都纳入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这一完整的理论框架之中。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二则”)部分地充当着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角色,指导、规范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可见,我国的会计准则理论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指导和规范是分开的。考察这两套基本准则,我们认为有三大特点:一是我国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对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类似于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非盈利组织)的会计规范是分开的,但有些内容相似,交叉重复较多;二是我国会计准则理论框架性质模糊,既是会计准则理论,又被赋予了一定的操作性,作为基本准则被纳入会计准则体系之中;三是我国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在财务会计目标、层次结构、理论指导功能等方面有待改进。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对建立我国会计准则理论框架提出如下设想:建立一个独立于会计准则体系之外的,以财务会计目标为逻辑出发点,统一指导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架中国会计准则体系。

二、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合一的可能性分析

(一)从会计准则理论框架性质看

会计准则理论框架是理论,而非准则。它是直接用来评估、制定、发展准则的依据。基于这种性质,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只对涉及财务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报表编制的有关概念进行描述,并不对任何特定的确认、计量、报告问题作出规定,且应独立于会计准则体系之外。

事业单位性质上属于非盈利组织,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是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制的所有重要方面,包括会计原则、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等基本概念与企业会计并无二致。因此,作为指导准则的理论,框架中应对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相关原则、概念的共性部分进行总体描述,对涉及净资产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再针对其特殊性单独描述。

(二)从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结构层次看

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应当是“严密凝固内在一致的理论”,它所描述的概念从财务会计目标到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而到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呈现出严密的逻辑性,层次分明,结构清楚。

1.从财务会计目标看两则合一的可能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列出财务会计目标,但在一般原则中分别提到了“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和“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如果可以将此视为财务会计目标的话,那么两套准则对于财务会计目标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即为国家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同时满足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看

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出了描述,FASB提出相关性和可靠性,IASB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易懂性和可比性。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虽然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在一般原则中同样可以看到有用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及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等。由此可以看出,在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描述这一层次,企业会计准则理论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理论是完全可以等同的。

3.从要素及其确认计量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涉及的会计要素差异仅在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与利润、结余。仔细分析净资产和结余这两个会计要素,它们分别是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费用)确认结果的体现,况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将结余作为单独的会计要素。而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支出)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看,在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中不应有实质性差别。

(三)从事业单位改革状况看

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一起构成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但是,自1997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与财政的关系进入了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办研究院,科研单位办企业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从业务上很难严格区分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作为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就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从财务会计的目标出发进行统一的概念框架构建。

三、建立我国企业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设想

(一)关于准则理论框架的制定机构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成分在不断下降,国家这一特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身份在众多信息使用者中的特殊地位逐渐淡化,无论是会计准则的制定人员还是理论框架的制定人员都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由具有广泛代表的民间机构制定较为适宜,广泛吸收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证券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组建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制定机构,洞察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把握微观经济业务特质,集思广义,博采众长。我们已经可喜地看到,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是由财政部会计司来制定的,这为未来统一理论框架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二)关于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内容

参考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我们认为:应结合我国已经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内容,将适合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共性框架内容以若干概念公告的形式,同时针对我国事业单位的特点,将专门指导事业单位会计规范的理论单列公告。在理论框架中,主要应阐明四个部分的内容: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告各要素、财务报告的列报。

会计目标部分除集中阐述一般目标外,应细分为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及非盈利组织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部分主要应阐明有用性、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稳健性等原则。财务报告各要素部分应集中阐明各要素定义、内容及确认和计量中的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配比等原则,并可说明有关现值运用等问题。财务报告列报综合部分应阐明财务报告的内容、财务报表及目标、财务报表各项目确认等。

四、建立我国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效果分析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 实现等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对外经济项目不断增加,为有效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现状和发展需求,国内会计体系有了很大的改变,并逐渐与国际化会计体系相接轨。从实践来看,实现会计准则的等效,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可促使国内会计机制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可在国际贸易中获得话语权。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效性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优势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保留着原有的基本框架结构,只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各个内容,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新突破,为会计工作适应时代潮流打下了坚实的后盾,推动了我国会计改革的总体趋势。新准则为解决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做了要求,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了全面性的提高,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完整。

新的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不仅要求财务报告不仅依据预算管理,要兼顾财务管理方面,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后盾。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采用了“去旧迎新”,革新了旧的财务报表,采用了内容相对详细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更具有针对性,这也体现了新的会计准则更注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改变了原有的只关注预算信息的现象。

新的会计准则增加了“在建工程”支出内容,在第二十一条中明确提出“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并对在建工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虽然说条例中并未提出已完成的工程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内容,进一步扩大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

新的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的目标,并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会计准则》第四条中指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会计核算目标的进一步明确对会计主体、财务报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新的会计准则增添了权责发生制,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推动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虽然说目前对于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比较少,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权责发生制将会更加完善。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单位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会计核算工作,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首先要坚持稳健性原则,这一原则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被充分地体现出来。坚持稳健原则是企业成功经营的需要,在以往的会计原则中也有所体现,可见稳健性原则的重要性,这一原则是坚持与时俱进的,企业在处理一些具有不确定因素的经营活动时,企业会计核算过程需要多方查询,掌握真实的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经营项目的得失做出判断,不可盲目填写会计信息。对于没有科学依据的、凭空想象的推断要予以制止,不能够将其登记入账,以免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利于企业进行稳健有序的经营活动。只有贯彻稳健性原则使会计核算信息准确性高、科学性高,才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投入,节约成本,保证企业健康运营,使企业在竞争中拥有强大的实力,从而立于不败之地。相反,丢掉稳健性原则,盲目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就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损失,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为了推动会计市场的国际化,我国不断更新会计准则以适应国际贸易,国内有许多公司也贯彻会计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是对旧的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更新,弥补了原有的漏洞,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有了更大的进步。它使企业发展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使企业有了更多的自利。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很受企业的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不要流于形式,要引起高度重视。企业需要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会计准则学习,让相关人员进一步把握住新会计准则的核心理念,在把握重要内容的基础上更加深刻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学以致用才能使新的会计准则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让每一位职工都能感受到新会计准则的成效,全体上下齐心协力更好地为企业谋福利,使企业发展越来越快。

在一项政策指令下达后,首先要进行学习然后实施,而在这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监督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学习效率。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障,给会计核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会计监督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及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监督是用来纠正那些不按章办事的人,保证会计准则得以实施的工具。

在会计监督中要坚持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够与时俱进,进一步缩小与世界的距离,使我国会计适应国际化发展状况。会计监督要重点把握,逐步实施,就是说要把握住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前需要知道监督内容是什么,还要运用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督,知道怎样去监督,提高监督效力。在新的会计准则学习中,监督工作要做到位,要保证企业相关人员切实加强会计准则的学习,必要时可以予以考核。在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关键,保证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更好地完成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还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三、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的建议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实现会计准则等效,从概念层面就是使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外是同等效力,获得世界各国的认可。实现会计准则等效一直是我们的目标,是会计市场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部分,我国会计准则只有不断更新去适应国际市场才能有更好地发展,实现会计等效使我国与其他地区或国家贸易往来更方便,同时也促进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是坚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目前来看,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已经将主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效地纳入了会计标准体系之中,并且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在事业单位会计条件下发生的一次重大变化和适应性调整。笔者认为,要实现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等效,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与会计准则的应用范围

实践中,不管是事业单位制度还是会计准则的制定,首先要做的便是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进行全面的界定。根据当前的国际惯例,从国内实际情况出发,对当前国内的所谓事业单位的性质进行前瞻性的合理界定,以确保未来事业单位制度体系与会计准则改革还具有一定的空间弹性。根据国际惯例之要求,凡是和企业有密切关系的组织均称作非营利性组织,即NPO,但国内与企业相对应的组织则称作是事业单位,显然具有特例性。从实践来看,国内事业单位的属性可以概括成国外所指代的公立性非营利组织。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这一称谓似乎更符合当前国内发展实际情况,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这一影响因素。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国内很多事业单位正在紧锣密鼓地改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应用范围是否合理,并给予其客观、科学的界定。对此,笔者建议凡是行业特征不明显、业务范围存在着雷同以及那些具有企业化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会计准则适用范围上可明确规定选择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实践中存在着少数非国有事业单位而言,如果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则可适当地选择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这样可避免重复、交叉以及无所适从等现象和问题的出现。

2、积极采取权责发生制

基于对当前经济形式的分析,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应当采取权责发生制,从根本上取消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在当前的分期前提条件下,权责发生制可以准确、客观地计量出不同时期的收入、费用配比等财务状况,向应用者全面提供运营成果和预算执行方面的会计信息资料,这样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状况。对于传统的收付实现制而言,其所反映的主要会计信息表现出一定的非客观性,难以真实地反映具体状况,同时也很难适应当以绩效为导向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改革需求。因此,在没有信用违约的条件下,“权责”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具有等效性;而如果出现了严重的信用违约现象,“权责”不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较之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则更具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当前的相关规定,目前国内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主要是收付实现制,然少数业务、事项等,可采取权责发生制。站在一个长远的、发展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对会计核算基础进行统一,并且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实践证明,将权责发生制作为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基础,不仅可以建立权责明晰、高效运行的内控机制,而且还可以科学地进行业绩评价与绩效考核,对于事业单位实现新会计准则的等效,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借鉴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模式

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办法,对于当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还应当充分考虑如下问题。第一,事业单位会计应不断优化和完善预算管理程序,专款专用。体现出预算管理的实效。第二,适用特殊行业单独制定会计制度之需要。事业单位会计机制应当照应已制定的一些特殊行业会计制度,实现概念框架统一与会计制度体系的一致性。第三,应当适应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需求。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当政府管理创新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对事业单位提出的要求,因此需要披露与企业相类似的有关财务信息,借鉴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模式,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设计,从而为信息应用者提供完整、准确以及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目前来看,事业单位与企业两套会计准则独立实施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也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要求,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是必然趋势。

总而言之,新会计准则等效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国内会计市场走向国际化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传统的会计准则进行了有效的改进和完善,使之得到了有效的完善,同时在会计信息真实性方面加大了关注力度,并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国内会计准则等效目标的实现,对国内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也是国内对外贸易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表现,因此应当不断加强思想重视,全面推进国内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宫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遇到“内控”[N].中国会计报,2013-01-18.

企业单位会计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针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制度一直沿用预算会计来规范,并没有因为会计环境的巨大变化而发生改变,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首先,财政体制不断深化,预算会计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性较差。其次,我国事业单位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代行政府职能,一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具有企业性质,因此,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再次,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分布范围比较广,但针对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台较晚,预算会计又不能满足核算要求。而我国企业会计的发展生机勃勃,逐渐与国际惯例靠拢,特别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极大地促进了企业会计的发展。相比之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滞后,研究相对薄弱。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现状分析

非营利组织一词是从西方引进来的。许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就是指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因此,关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范就是有关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但是,我国除了事业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非企业非政府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些民间非营利组织,财政部有统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是由财政部的一系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组成。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行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尽管如此,仍然显得比较混乱,不成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事业单位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使得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有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一方面,十年前制定的准则应用于发生了很大变化的会计环境,不可避免地造成会计信息被扭曲披露。另一方面,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适用的范围受到限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一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等非国有事业单位遵照什么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标准。这就使得一些非国有事业单位在财务的管理上无章可循,导致这些单位的财务行为难以规范,财务管理问题很多,从而阻碍着这些单位的健康发展,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一种“准则+制度”的模式,形成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也是一种“准则+制度”的模式。而这种“基本准则+行业制度”的模式,应当是一种过渡模式,似乎既存在交叉重叠,又存在空白之处,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模糊。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建立

(一)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变革。1998年预算会计改革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筹资渠道从单纯依靠财政资金转向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很大一部分非营利组织甚至可以做到收支相抵。从发展趋势来看,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差别越来越大。此外,会计的基本分类就是看其会计主体是否进行经营活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虽然从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又有很大的区别,即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使期末有盈余,那只是结余而非目的。而且即便形式上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也有很大的差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今后发展中公立非营利组织肯定将被进一步推向市场,大部分单位将提高经费的自给程度,与民间非营利组织越来越相似。两者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规范似乎没有必要。而可行的方案是: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归为一类,统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各种社会团体会计、基金会会计等合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企业会计,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三足鼎立”的会计体系新模式。相应地,应当建立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

目前,世界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民间会计机构或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并;二是会计职业团体组织机构制定会计准则,由官方机构批准;三是由政府机构制定、准则或制度。美国作为当代会计准则理论与实务高度成熟的国家,其经验值得借鉴。在美国,目前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私立部门(包括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州和政府机关及其公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总局负责制定联邦政府机关及其公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关权力超然独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由三个不同的机构制定,势必造成三套准则之间不协调,甚至矛盾。

而从我国的政府会计环境来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应该由财政部制定,这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准则的权威性,但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代表性。建议我国财政部组建专门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一套科学、完整、有序、逻辑严密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人员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要吸收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高等院校学者、研究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界人士参加,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

非营利组织单位经济业务与企业经济业务有相通之处。企业以经营为目的,事业单位也在从事一些风险较小的经营活动。因此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同处于社会经济的微观领域,两者具有某些共性,比如资产、负债业务及某些收入业务等。由此决定了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与计量和会计报表的某些方面,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可以吸收借鉴企业改革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成果,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体系。但是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具体而言,应该明确如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问题:非营利组织的界定;非营利组织会计假设;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定与计量等。

(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的设计

1、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结构设计。目前我国会计界对企业会计准则层次的一般认识是,会计准则由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两个基本层次构成。其中,基本准则主要就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结构等,具体准则是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特殊业务、特殊行业等所做的规定。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也可以借鉴这种层次结构。

2、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的内容应该包括:(1)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和货币假设。(2)一般原则。(3)会计要素。(4)会计报表等。

3、在具体准则层面上应该由下列种类的准则构成:(1)共性业务处理的准则,即对教、科、文、卫、体等待业共同具有的基本业务规范会计确认与计量等处理的会计准则,如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借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业务收入、业务支出等准则。(2)特殊业务处理准则,如拨款收入、捐赠收入等。(3)报表列示准则,即规范报表中的项目分类、排列顺序及方式、格式的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准则,提供报表附表的准则,报表附注的揭示的准则。(4)提供补充信息的准则,用以规范会计报告应该提供补充信息的范围、程度及方式等。

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是一套完整科学的体系,其构建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先就比较紧迫、理论发展比较成熟的事项制定具体准则,在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做出原则性的规定,然后再进一步完善具体准则。

参考文献:

1、荆新.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

2、王庆成.西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J].教育财会研究,1996(4).

3、王庆成.论我国非企业会计组成体系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