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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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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范文第1篇

我区各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健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有效管理,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实施分类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推行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客运班线等资源配置结合起来,新增和调整的班线要向质量信誉好的客运企业倾斜,适时通报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客运企业并督促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要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采取政策引导、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投入新增的农村客运班线,解决好本地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有效的管理办法。

公安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格考试标准,依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对经营性道路客运驾驶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强化对驾驶人安全知识、应急操作技能、文明礼让行车等方面的培训。对不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年2号令)规定进行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要依法从严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研究出台禁止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我区从事客运工作的管理规定。

客运、公交企业要从严新聘驾驶人,加强对持外市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的驾驶人的审查。要对新聘驾驶人进行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等)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再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要每月定期组织驾驶人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警示、职业道德等学习。公安、交通运输、建设部门对客运、公交企业提请的,外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要进行严格核查,并出具核查单据,监督客运、公交企业落实好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教育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预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备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每年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办〔〕149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道路隐患路段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到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公路(群养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定期清理已设置的不合理标志等安全行车隐患。

四、进一步规范GPS使用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制定的《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营运车辆按照规定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监督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按照规定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督促检查车辆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路面检查和年检时发现未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的车辆,要提醒车主予以安装,发现应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未安装的,给予车主警告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教育部门要在校车中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并纳入动态监控信息平台监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给予配合支持。

客运、货运企业必须保障本企业已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车辆使用费用。已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工作站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GPS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值守监控值班制度,其中有车辆夜行的客、货运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守监控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对已安装GPS车辆、驾驶人的全程动态和有效管理,对发现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开启使用GPS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并依照企业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每月公布全区机动车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号牌种类为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等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详细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督促交通运输、公交等企业通知相关驾驶人限期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理、再教育等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实现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管。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区、镇(街道)“三级网络”建设,并创建条件向村(居)延伸,明确各级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公安部门要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管控,重点查处客运班车、校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实施处罚,依法落实对大型客货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解体的监督职责,加大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今年6月重新审查客运班线准入条件,加大对客运企业变相挂靠、转包等客运班线非法经营行为的清理,依法严厉查处站内不规范经营、非法营运和站外非法组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公安、市管理执法、建设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

教育部门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校车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机)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外挂等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保障制度,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并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经费,统筹安排。建设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专题、专栏宣传,鼓励保险企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教活动,鼓励各工会组织、行业社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和集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剖析、放映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防范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聘请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为兼职交通安全员,对农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阻农民群众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强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创建和推荐一批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逃生等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作包含客车安全配置措施(如安全带、破窗锤、灭火器、安全门等)及使用方法、应急逃生方法、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安全宣传警示片,发送全区所有客运企业,并与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督促客运车辆、旅游车和校车在载客出发10分钟内必须播放安全宣传警示片,并逐步作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检查内容之一。

八、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的意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一举报电话,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移动信息平台,发动全社会群众监督,聘请义务监督人,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交通运输、建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所有客车、旅游车辆、公交车和校车配备应急逃生所需的灭火器及安全锤。所有客车、旅游车辆要在车内醒目位置粘贴标有最高时速、限载人数、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长和GPS记录仪使用等内容的“行车安全公众监督牌”,鼓励乘客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我局检查组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近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的情况、落实中秋国庆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方面为检点,分别听取了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抽查从业资格和档案、与基层工作人员对话等多种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了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渡船渡口、治超检查站、桥梁、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的安全生产情况,并现场反馈了检查意见。

局分管副局长秦儒平亲自带队,对市八方运业、海事处、运管所、公路局等单位安全生产和安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局直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我局的总体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有力地保障了孝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态势的持续稳定。

市八方运业主要领导亲自打电话或召见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专题听取招引项目大润发超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成立活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地开展了“平安企业”各项活动。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逐级推行“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

运管所建立了部门和企业及司机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加大了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了“平安车站”创建活动。严把“三关一监督”,查找“不安全、不踏实、不放心”因素,把“三不进站,六不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公路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召开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了《公路系统开展“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分级、分层、分行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机制。

海事处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印发了《平安渡口(水域)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创建“平安交通”的目标任务,保证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并在已建立区、乡(镇)、村、渡工四级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指导、帮助乡(镇)政府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从本次大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开展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关键是抓住重点,对排查出安全隐患,进行了同步整改,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同时,狠抓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和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实现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向好,有力保障了全区交通运输安全高效。公路管理部门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桥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截止目前,共排查在用桥梁xxx座,其中:四类桥梁xx座,五类危桥xx座。排除工作结束后,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同时,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完善桥梁数据库资料,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力度,建立桥梁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市八方运业开展了以“查、除、堵、促”为目标的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规范公交出租客运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实现查违法行为、除事故隐患、堵管理漏洞、促安全生产的目标。地方海事部门重点加强了对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监管和渡工的安全教育。共对在运渡口和旅游船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交通运管部门在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了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承包机制,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机制,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无证经营“黑车”工作。截止到8月底,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单位8家,排查一般隐患3项(其中立即整改隐患1起,限期整改2起),查处“黑车”55辆。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现场检查,主要问题有: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检设备需要增加投入,安检人员需要专业培训。渡口水域非法渡运现象依然存在,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应急救助和抢险救灾装备建设不足,难以提高应对极端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的问题。

(四)保障道路和桥梁安全运输的压力大。一是由于长期以来一些桥梁超负荷运转,危桥数量只增不减。从检查情况看,随着重载车辆不断增多的影响,公路危桥数量还在不断攀升。二是超限超载形势依然严峻。造成道路和桥梁通行状况急剧下降,给桥梁安全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三是由于养护经费不足,桥梁管理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不足严重缺乏。

(五)安全生产监管“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依然存在。 有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标识不清晰;在建公路工程工地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安保工作不到位;部分出租门店私拉电线,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等等。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交通运输在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肩负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居安思危,决不能松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尽心尽力,把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进一步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以落实第一责任保安全稳定”的意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突出安全生产重点。

狠抓落实安全措施,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部位,二是重点时段。所谓重点部位,即事关国计民生或人员密集的码头、车站、渡口、公路等;所谓重点时段,即春运、暑运、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时期都是十分敏感的时期,必须严防死守,坚决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深化督促检查,注重整治实效。

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检查和自查活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道路水路运输特别是水陆客运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危化品运输和“两船”( 渡船、运砂船)专项治理及车辆超限超载等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强化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安保工作。通过开展检查活动,深入查找交通运输安全薄弱环节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排除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四)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全面细化和坚决落实每项工作职责,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流程、紧急处理措施,要进行相应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节日期间包括重大活动期间,领导要坚持24小时带班;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动态,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大规模群体事件要立即报告;要保持信息畅通,提高决策水平,及时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范文第3篇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去抓,切实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让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从始至终的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头等大事去抓,确保行业平稳安定。

二.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树立抓好安全就是抓好效益,抓好安全就是抓好发展,抓好安全就是抓好稳定的大局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效率上体现出来,坚定不移地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制定安全监督执法计划,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积极大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排查和登记,认真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平稳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推进安全教育纵深开展,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体制,落实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以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为总抓手,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责任制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每一个工作岗位中。

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七.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结合交通行业特点,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坚决不予许可。

八.强化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管网络和突况应对救援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和网格化。

九.积极开展春运、安全生产月、“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真正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十.结合本系统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险情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确保对事故、险情处置及时有效。

十一.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水平。

十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会议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信息统计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做实、做好。

十三.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单位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案件发生。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范文第4篇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故教训,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地方和企业,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事故发生。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大检查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大检查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负责大检查工作总体安排,跟踪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

主 任:

成 员:

此次大检查覆盖所有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道路运输、汽车站场、县乡道路。重点检查落实各项监管和防范措施:

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冬季路面防滑、防雾、防碰撞的预防措施;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加强客运车辆夜间管理,防止疲劳驾驶;加大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车辆监管,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流散;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及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两节”“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段以季节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范文第5篇

2013年,我局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坚实基础。现就我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打防结合、认真开展整治活动

1、抓好年初抗击雪凝灾害工作。1月4日至6日,我县境内遭受低温凝冻天气灾害。我局及时启动交通应急预案,成立抗灾保畅领导小组,抽调干部职工276多人次,派出专车13辆,分成10个工作组深入全县主要公路干线进行撒盐除冰,维护车辆安全畅通。通过艰苦努力,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不畏严寒、日夜奋斗共撒盐34吨,确保了道路畅通,输送旅客681人次。

2、积极搞好春运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指导思想,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春运生产安全、有序、平稳、畅通。在确保各种物资及时疏运的同时,春运期间已发客运班次3620班次,完成客运量6.1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29.1万人公里,春运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认真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在公安交警住建工商等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开展春节非法营运稽查和 “打非治违”为重点的运输市场整治,成立3个稽查小组,一组负责谭溪方向,一组负责中潮、洪州方向,另一组负责水口、龙额方向,实行驻点巡查,查处无牌、无证从事运输活动,重点打击超员超载、窜线经营及对乡镇客运站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55人次,稽查车辆1358辆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187辆次。

4、督促客运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增强安全管理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动态监管能力,为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和内容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排查一般隐患2处,整改8处,整改率达100%.

5、努力开展做好维险路段、危桥、危涵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专项治理,共设置防安全标志45处。在县乡道路上,以安全保畅为重点,清除路面坍方300多处,修复挡墙46处,治理危险路段15处。

6、认真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今年我们继续从源头抓好管理,落实好乡镇、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运输。截止目前,先后3次深入德化、平寨、罗里、大稼、双江等乡镇库区开展水上安全检查,出动安检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各类船舶22艘次,检查渡口21道次,检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点1处次,现场纠正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载客1起。

7、完善县城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出租车驾驶员培训教育,纠正出租车拼客、甩客、拒载等违规行为,到目前共出动稽查人员244人次,出动稽查车辆62辆次,检查车辆655辆次,查处公共客运交通违法行为6起,现场处罚6起,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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