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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划方法

工厂规划方法

工厂规划方法范文第1篇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资料

2014年5月9日,本来宁静的海南省三亚市东河河岸忽然烟尘四起,美伦冷冻厂刚建好不过数年的电机房和一幢别墅化为了瓦砾,引来数千市民围观并议论纷纷。原来是美伦冷冻厂执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自行拆除投资1000余万元的职工宿舍楼和厂房!一些围观市民认为,美伦冷冻厂总经理、泰国华侨曹武,竟敢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厂房宿舍楼建在公用绿地和河道上,简直是无视法律,视自己的千万资产和工厂的前途命运为儿戏!曹武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我怎么会在没有任何批文,没有得到任何政府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拿千万元资产做儿戏呢?那不是以卵击石吗?”曹武认为,造成这些建筑违章的主要原因是三亚市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政令不一,互相推诿,对工厂用地选址失当造成的。

1988年,海南建省伊始,曹武来到三亚,投资500万元港币兴建美伦冷冻厂,1989年增资扩建,固定资产达800万元,年产值2014多万元。截止2014年6月工厂停产,美伦冷冻厂的实际投资额已达1000余万元。从建厂至今上交税款500多万元,解决当地2014余人的就业问题。为此,省市政府曾予以表彰。

1994年初,三亚市政府决定修建二环路,美伦冷冻厂被政府征用拆迁,三亚市政府负责对美伦冷冻厂的拆迁补偿,即重新划定土地为新厂建设用地,并付给一定数额的拆迁、停产补助。根据这一精神,三亚市规划局、三亚市拆迁办、曹武及有关部门共同勘测,由三亚市规划局向三亚市政府作出选址报告。1994年3月26日,三亚市规划局正式下发了文件“同意在二环路西侧补偿美伦冷冻厂用地2014平方米”。三亚市政府接到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后,在同年4月22日正式下文对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作出批复:原则上同意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补偿用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不变”。于是,三亚规划局根据市政府的批复,于1994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美伦冷冻厂补偿用地的正式选址意见。

美伦冷冻厂接到三亚市政府的批文后,为了早日恢复生产取得经济效益,经三亚市拆迁办同意,采取边报建边施工的方式开始建厂,并组织人力、物力在新选厂址上垫土,为建造厂房、职工宿舍楼打好基础。新厂址位于三亚河东河岸边,一部分是堤岸,一部分是荒河滩。东河位于三亚市东部,是由海水倒灌形成的海水河,因潮起潮落而涨水退水,没有旱季雨季之分,沿岸荒滩以前被用来晒盐。美伦进驻的时候,这里是一片荒地。它的北边近邻是1992年建成投产的宏海冷冻厂。

1994年5月,美伦冷冻厂携带有关文件去市规划局报建,规划局的答复却使曹武大吃一惊:这一片土地早在1988年海南建省时就被规划为公共绿地!因此,美伦冷冻厂的报建申请没有获得规划局的批准。但是这一答复距1994年3月26日该局正式下文将该地批为美伦拆迁安置之地才两个月的时间!

曹武不相信政府部门会这么做,立即去找市拆迁办,市拆迁办有关领导也非常吃惊,但仍然安抚曹武,他们一定积极协调此事,并派专人负责。于是,美伦冷冻厂和市拆迁办的人员多次去找三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但拆迁办的人员仍然支持美伦冷冻厂边报建边施工,说是政府批准的拆迁,规划局不会不批的。曹武在拆迁办的支持下,仍然继续施工,并于7月22日再次向三亚市政府打报告申请增加用地3000平方米,三亚市政府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请拆迁办研处,仍没有涉及所谓“绿地问题”。

到了1994年9月10日,事情突然急转直下,三亚市水利电力局和三防指挥部联合发文,通知美伦冷冻厂停建。理由是:“美伦冷冻厂安置征地建筑面积超过市规划局批准的2014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三亚东河道内筑堤填土建房,严重地缩窄了河道宽度,危及东河的安全行洪”,并要求美伦冷冻厂限期拆除。美伦冷冻厂接到水电局的处罚通知书后,立即找到市拆迁办,拆迁办仍然答复由他们出面协调,施工可以继续。随之,由市拆迁办、外资办、合作局出面与水电局协调。10月11日,三亚市规划局又突然下文责令美伦冷冻厂立即停止违章建设,文中称美伦冷冻厂“手续不全,违章用地1200平方米”。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亚市国土局却于1996年4月25日,给美伦冷冻厂颁发了国土证。

可是,同是三亚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局又分别于1996年12月27日和1997年2月19日先后两次发文责令美伦冷冻厂拆除违章建筑。但美伦冷冻厂认为责任不在自己,一直继续施工。在1997年3月7日,市规划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队、法院等部门现场办公,了美伦冷冻厂刚刚建完一层的现代化冷冻纸箱厂。

2014年6月7日,三亚市规划局再次发文,责令美伦冷冻厂无偿拆除电机房和住宅楼共1163平方米,同年6月8日,三亚市水利电力局下达《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美伦冷冻厂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至此,美伦冷冻厂已无法继续施工,遂于2014年6月15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6月15日,美伦冷冻厂分别以三亚市规划局、水利电力局为被告,将三亚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和房地产管理局列为第三人,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两案合并审理。法庭上,美伦冷冻厂认为,本厂原来具有合法的国土证和房产证。现建厂用地是1994年5月市政府修路原厂被征用拆迁的补偿用地,三亚市规划局、三亚市人民政府分别下文,将美伦冷冻厂安置在现今位置,选址用地恰好在三亚东河河道之内。为此,市拆迁办工作人员指导美伦冷冻厂比照毗邻的宏海冷冻厂添土围堤建厂。

在建厂期间,市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与美伦冷冻厂多次申办报建手续,但因政府各部门批示不一、意见相左,在报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始终未能办妥有关手续。6年来,美伦冷冻厂频繁地往返于政府各部门,由于这些部门互相推诿,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反而因“未报建”为-由而被责令拆除有关建筑。为此,美伦冷冻厂请求法院审查三亚市政府以下失当行为:

一、规划机关选址错误,将企业安置用地选在城市绿地上。

二、按照规划局及市政府文件,企业用地只能在河道内。而政府及有关部门均采取放任、不作为的作法,一拖就是6年。正是这种不作为才造成了企业今天的巨大损失。

三、国土局擅自改变宗地四至。国土局将规划宗地向东移30m,改变了该地按60m红线控制的规定。正是由于政府当年的行政过失,才导致今天美伦冷冻厂的“违章建筑”。

四、政府行政行为相互冲突。同一块宗地,市政府是“建厂用地”,规划局是“商住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国土局是“工业用地”,水电局是“河道”。安置选址是规划局会同拆迁办、美伦冷冻厂三方共同实地定点、勘察选定的,同一块地却出现几种不同的“结论”,企业究竟该听从谁的命令?而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就是处罚。

五.关于超标用地问题。美伦冷冻厂曾于1994年7月向市政府申请增加用地3000平方米,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只要符合规划,可考虑”,但规划局并未落实此事,亦无任何答复。在企业建设过程中没有人来,等企业把房子盖好了却又要。执法没有连续性,时紧时松。

因此美伦冷冻厂认为,政府各机关政令不一,非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责任是造成美伦冷冻厂巨大损失的直接原因,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政府有关文件,重新安置企业并赔偿有关损失。法庭上,三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美伦冷冻厂的理由进行了答辩。

三亚市规划局答辩称,三亚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过失”与本案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影响规划局对美伦冷冻厂违章建筑的处罚。三亚市水利电力局认定美伦冷冻厂”部分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大部分侵占三亚河东河道,违反了城市总体建设规划与河流泄洪,未经市水利局主管机关批准,属违章建筑,应予拆除。三亚市人民政府称,美伦冷冻厂认为其没有取?“两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是政府行政过失造成的无事实根据,市政府无颁证义务,市政府文件无过错。

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认为,给美伦冷冻厂颁发土地使用证,与市政府的文件是一致的,颁证行为合法。2014年3月14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伦冷冻厂诉三亚市规划局一案做出判决,认为美伦冷冻厂在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造的电机房和住宅楼属违章建筑,责令美伦冷冻厂限期无偿拆除。5月9日,又对美伦冷冻厂诉三亚市水利电力局一案做出判决,判美伦冷冻厂违反水法,占用河道,维持水电局对美伦冷冻厂的处罚,所建电机房和住宅楼属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无偿拆除。美伦冷冻厂不服以上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上诉。

2014年4月2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美伦冷冻厂与三亚市规划局一案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美伦冷冻厂接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违章建筑的判决之后,组织人力拆除了职工宿舍楼。但与此同时,又分两案向三亚市中级法院规划局、国土局及通过该院向海南省高院上诉水利局。美伦冷冻厂水利局的诉讼理由是;本厂拆迁安置与水利局无关,不必经水利局批准;该地址是市政府安排选址,如果有错误,应由市政府承担安置不当选址错误的责任;水利局两次处罚本厂,违犯一事不能多罚的原则,要求法院撤销水利局相关处罚决定并判其赔偿有关损失。三亚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也认为,市拆迁办工作人员与业主携带政府有关文件多次申办用地和规划报建,市主管副市长、国土、规划机关领导先后作出5次批示,但因原告建厂占河道,以及有关领导政令不一、城市规划思路变更等原因,未予核发规划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亦未采取相应措施异地安置。但同时又认定市水利局对美伦冷冻厂的判罚合法,驳回了美伦冷冻厂诉讼请求。

美伦冷冻厂不服三亚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审理后认为:水利局1994年1995年两次对美伦冷冻厂的处罚违犯《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原则;美伦公司因三亚市政府等第三人的安置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给予救济。美伦公司要求赔偿安置失当所造成的损失本院不给予支持。但是,美伦公司在现建筑地段建厂系政府安置行为所致,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市水利局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考虑该因素而未考虑,行政处罚有失公正。因此撤销了三亚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及三亚市水利局对美伦冷冻公司的处罚决定,诉讼费全部由三亚市水利局承担。

美伦在旧厂区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令不一,美伦边盖房边报建的做法就是在市拆迁办(该办已被撤销)的“支持指导”下进行的。但是,市拆迁办的支持不等于法律,先上车后买票的承诺只是一纸空文。从美伦案可看出,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规划的法律意识欠缺,也是造成美伦大量投入即成事实后又来强行拆迁的原因之一。海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认为,美伦冷冻厂违章建筑形成的直接原因是政府行政过失所致,具有因果关系,因政府安置失当、政令不一等因素才导致美伦冷冻厂的安置问题一拖就是6年,使企业一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政府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安置,并给予适当赔偿。

三亚市经济计划局以及三亚市税务机关的一些干部认为,拆除美伦冷冻厂十分可惜。美伦冷冻厂是外引内联的优秀企业,一向守法经营,是模范纳税户,而且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推动三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如果有关部门处理妥当,将来仍然能为海详大省的渔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企业的损失,也是三亚的损失,甚至可以说是国家的损失。处理不当还会挫伤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希望政府从大局出发,撇开是与非,先安置好企业,使之尽快恢复生产,其余的事情可以慢慢协商解决。

一位在三亚多年从事农业开发的外商认为,政府把工厂拆迁安置在1988年就规划的公共绿地上,而后又说人家违法,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政府扯几年皮自身不会有太大“损失”,但是企业是经营实体,哪经得起折腾呢?

一位经济学家说,中国即将加入WTO,届时,将有大量的外资进入中国。同时,大量地吸引外资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而且中国也面临着其他国家吸引外资的剧烈竞争,政府如何为外资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仍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课题。因此如何适应WTO的要求,真正做好“公共服务”的职能,对于政府来说是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从美伦案可以看出,我们距WTO的要求相差甚远。(摘自《海南日报》)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宇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分)

2.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宇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四、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三亚市早在1988年就已规划的一块公共绿地,被市政府拆迁办用来安置一家冷冻厂,国土局还发了国土证。可规划局和水利局却责令其拆除已修建的厂房。同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出多头,政令不一,给厂商造成了巨大损失。结果美伦冷冻厂在官司败诉的情况下,不得不将刚建好不过数年的电机房和一幢别墅化为了瓦砾,损失近千万。

2.答案提示

(1)组织有关部门先安置好企业,使之尽快恢复生产;

(2)对在此事上负有责任的部门进行处理和处理;

(3)通报全省,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工厂规划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给水工程;用水量预测;管网区块化

中图分类号:TV674 文献标识码:A

总体概况

我们本着坚持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对蔡家坡中心城区给水工程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方案。本次规划包括蔡家坡镇和五丈原镇,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20.9km2和19.8km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蔡家坡中心城区总人口为20.76万,2025年总人口达30万,根据插值法计算得2015年、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分别为23.46万、26.7万。规划年限近期:2011-2025年;中期:2015-2020年;远期:2020-2025年。

二、城市现状分析

(一)现有水厂供水及用水现状分析

蔡家坡镇现在供水系统采用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和企业自备水源供水,全镇现状总供水能力5.86万m3/d。其中西北机器厂、陕棉九厂等企业,均采用自备水源供给,总供水能力5.5万m3/d,实际日最大供水量3万m3/d。自来水公司现有3座水厂,均开采地下承压水。其中一水厂设计供水能力2800m3/d;二水厂供水能力1900m3/d;三水厂供水能力1800m3/d。

五丈原镇现状供水主要由各村供水站自行供水和管理,部分村庄供水由镇供水管理站统一管理,水源均采用地下承压水,工业用水,主要由五丈原水厂提供。

(二)规划区现有管网总体分析

规划区现状管道大部分年代久远,严重腐蚀,漏失率高,部分为新建管道,总长度约为5.4km,管材主要是PE、球墨铸铁管,最大管径为De300。本规划在充分利用现状管道的基础上,进行水力计算,提出管道布置最优方案。

需水量预测

(一)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近期、中期、远期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分别按0.43万m3/(万人·d)、0.46万m3/(万人·d)、0.50万m3/(万人·d)计,经计算规划区各规划年总用水量为:近期:Q=10.09万m3/d;中期:Q=12.28万m3/d;远期:Q=15万m3/d。

(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蔡家坡属于二区,远期规划人口为30万,属于中等城市,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4~0.7万m3/(km2·d)。取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40万m3/(km2·d),远期蔡家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40.7km2。则规划区总用水量为:Q=40.7×0.40=16.28万m3/d

结合《宝鸡•蔡家坡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9-2025)》中有关远期蔡家坡中心城区的用水量预测结果,最终确定需水量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区总用水量分别为10万m3/d、12万m3/d和15万m3/d。

(三)水厂规模确定及各规划年供需平衡分析

本次规划共设6处供水水源点,包括蔡家坡原有的一号、二号、三号水厂,五丈原水厂,以及石头河水库关城子水厂,另外再新建一个地下水厂,水厂位置及供水规模详见图1。

1、近期用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近期规划区总用水量预测值为10万m3/d。增大现有一号、二号、三号水厂的日供水量,到2015年末,供水能力达到6500m3/d。近期,五丈原水厂供水2万m3/d,石头河水库关城子水厂蔡家坡预留口供水4万m3/d,工业企业自备井供水1.35万m3/d,规划蔡家坡污水处理厂产生回用水2万m3/d。

2、中期用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中期规划区总用水量为12万m3/d,工企业自备井停用,新建地下水厂工程建设完工,每日可向规划区供水2.35万m3,回用水规模扩建至3万m3/d。

3、远期用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远期规划区总用水量为15万m3/d。在中期基础上扩建五丈原水厂,供水量增至3万m3/d。另外,回用水规模扩建至5万m3/d。

(四)远期管网规划

本次工程对规划区域采用分区供水,根据规划区内天然河流、湖泊、主干道及铁路将供水管网分为若干个区域,实施区域管理。分区后由各水源点分别向不同区域供水,不足水量由中水回用供给。远期规划区域具体分区名称,各分区需水量及各水源点供水规模见图1。

图1蔡家坡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分区图

经计算,规划至远期,本工程需敷设的管道总长度为178.1km,其中:PE管159.7km;球墨铸铁管18.4km。本次设计配水管道采用管材为:公称直径小于等于300毫米的管道及管件,采用PE管;公称直径大于300毫米的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

工厂规划方法范文第3篇

关健词:污水处理;处理现状;技术动态;

1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发展

我国解决城市污水的净化问题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8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有较快发展。国家适时调整政策,规定在城市政府担保还贷条件下,准许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和设备供应商的优惠贷款,因此,推动了一大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兴建。“八五”期间,随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化以及各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历了一个发展高潮时期。

2 城市污水处理现状

2.1工艺技术

目前我国新建及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工艺中,各种类型的活性污泥法仍为主流,占90%以上,其余则为一级处理、强化一级处理、生物膜法及与其他处理工艺相结合的自然生态净化法等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传统上废水的处理方法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物理法的去除对象是水中不溶解的悬浮物质。化学法是指向废水中投加化学物质,通过化学反应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生物法指采取一定的人工措施,创造微生物生长、繁殖的环境,使微生物大量繁殖,从而提高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污染物的一种技术。生物法主要用于去除废水中呈溶解态和胶态的有机物,与物理和化学法相比,生物处理在去除废水中有机碳、硫、氮、磷等污染物质方面,存在许多优越之处。

总的说来,传统的废水生物处理方法无论在设计理论和实际运行管理等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我国在污水处理新技术、污水再生利用新技术、污泥处理新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果,某些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外许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引进到我国,AB法、氧化沟法、A/O 工艺、A2/O 工艺、SBR法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均得到应用。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在过去只注重去除有机物发展为具有除磷脱氮功能。国外一些先进、高效的污水处理专用设备也进入了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

随着我国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修订后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l996)也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出水氮、磷的要求提高,使得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考虑氮磷的去除问题。由此开发了改良A2/O工艺和回流污泥反硝化生物除磷工艺,并已开始在实际工程中应用。从工程规模上看,一批大型污水处理厂的相继建成投产标志着我国污水处理事业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2.2规划布局

目前,大型集中污水处理厂在城市污水处理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较明显的规模效益。大型污水处理厂在单位水量投资和运行费方面较小型污水处理厂有明显的优势;随着污水处理厂规模的增加,单位污水量的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都会下降。

3 城市污水处理发展趋势 .

3.1 技术动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1997年,全国城市污水年排放量达到35l亿m3,而污水处理率只有25.84%,其中集中处理率仅为13.65%。因此提高处理率以及处理的技术成了当今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当务之急。

随着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的发展,有机物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废水水质处理越来越复杂,需要研究开发新的废水处理生物技术。另外,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进一步寻求能够高效除去生物难降解物质和氮磷营养物质也要求研究开发新的废水处理生物技术。

3.1.1技术动态

近年来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对传统的活性污泥法流程和技术进行革新,使之更为经济合理;研究开发可以代替活性污泥法的处理流程和技术;研究开发目标为城市废水回用的处理流程和技术,由此开发了许多废水处理的新工艺,如吸附生物降解(AB)工艺,序批式间歇反应器(SBR)、膜分离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工艺等。

3.2发展趋势

从近几年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情况来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向小型化、分散化发展的趋势,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两个因素造成的,一是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越来越重视处理后污水的再生利用;另一个因素是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普及,一些小城镇和远离城镇的别墅区和渡假村也都开始兴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促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3.2.1 污水资源化使污水处理厂向小型、分散化发展

污水处理厂布局充分考虑了现有污水管道系统、污水回用、用地条件等因素,贯彻了污水处理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污水处理与回用相结合的原则。

3.2.2 污水处理厂的普及促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普及率逐步提高。一些小城镇、工业开发区、别墅区和度假村等也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站。

3.2.3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是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关键,科学合理的处理厂规划方案,可以降低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并有利于污水的回用和排放。在编制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处理厂规模要考虑大中小相结合

大型集中污水处理厂具有明显的规模效益,且来水水质稳定,易于日常运行管理。但处理厂过于集中,必然造成污水管道工程量加大,整个污水系统的初期投资较高,实施困难。因此,污水处理厂布局应因地制宜,规模大、中、小相结合。

(2)污水处理厂厂址的选择上要考虑上中下游相结合

在传统的处理厂布局规划中,一般都将处理厂安排在城市的下游,这样可以使尽可能多的污水自流进入处理厂。

(3)污水处理厂布局上要考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根据城市的特点综合考虑现状污水管道系统、处理厂用地条件、污水排放与回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

(4)应充分考虑污水回用的需求

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北方缺水城市在编制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时一定要将污水回用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3.3管理体制与相关政策

3.3.1管理体制

我国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体制是依据国务院各部门分工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管理体制,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镇级分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的独立工矿企业单位的水污染处理设施由各自行政部门管理,但业务、技术上受同级城市环保、建设部门的指导。相关部门责任如下:

(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查。

(2)建设部负责建设行政管理。有关供水的水资源调配、水污染防护和治理、饮水卫生与健康,分别由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协同管理。

(3)水利部门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用水源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3.3.2相关政策法规

为推动产业发展,政府先后实施颁发了《城市排水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确保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进一步控制超标污水进入排水设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排水设施的损坏,制定了相应运行管理标准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同时为加大对污水的监测力度,建立了《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并对监测网的成员单位进行了部级城市排水监测计量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报告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全国开始征收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明确要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做到专款专用于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建设。

(1)规划目标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城市污水处理规划要求:到20l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40%,城镇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3~8亿增加到6~7亿,城镇需水量将从目前的858亿m3 增加到l290亿m3 。污水处理率城镇不低于50%,城市不低于60%,重点城市不低于70% 。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在我国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规划目标主要包括水源保护目标、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和污水再生利用目标三个方面。

(2)政策体制改革

①管理体制:基于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水工业管理与法律保障体系正在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企业的职能和作用正在重新定位,机构正在重组;近几年还颁布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政策。

②运营机制:供水与排水开始走向一体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投资、建设、运营机制。

③投资: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筹措体制,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

④污水处理费及水价政策:《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城市供水价格的概念、组成、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及主管部门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工厂规划方法范文第4篇

【关健词】厂区规划;生态;设计要求;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U5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2-0094-02

工业厂房与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国家的兴旺与强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工业厂房的设计与规划应满足一些基本要求。近年来,工业正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现代工业厂房发展迅猛,通过对种种表现的判断,我们可以看到工业厂房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并呈现出明晰的发展趋势。

一、厂区规划的必要性

规划对每个厂区来讲都是件大事,规划既能描绘反映现实,又能给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不仅是工厂建设所依据的蓝图,也是整个企业的缩影;既是企业领导人对企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全盘构思的体现,又反映了企业发展的战略思想。有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工厂就可以按照规划来建设,避免混乱而不合理的建筑定位,整体布局形成理性、有机的统一体,给人以清晰明快、有条不紊的印象,从而实现合理布局、科学有序、条块分明、近远结合的建设目标。规划顾及现实与发展,考虑到远景建设的需要,在厂区平面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使各建筑单体比例和谐、轴线合适,从而使工厂的建设和发展步入理性轨道。厂区规划的必要性不在于规模的大小,无论大厂区小厂区都应该有厂区规划,大厂区有大厂区的规划,小厂区有小厂区的规划。合理规划不仅对初期建设投资及续建资金的准备与投入具有明显节约作用,也对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产品可信度大有益处。

二、厂区规划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

对我国工业厂区,国家明确提出,工业厂区开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不应很严重。但是,由于我国工业厂区开发量大,未能及时而有效地制定相应实施法规,故而仍造成许多遗憾。工业厂区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担忧。因此,我们在对工业厂区进行规划时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可以运用保护原始地貌走势、重视规模林地建设、开拓绿色经济、实施适应气候的生态策略和保留原状生态环境等措施,使重视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均衡观念在工业厂区规划中得以体现。

1、依坡就势,保护原始地貌走势

原始地貌不仅是地形景观问题,它还是自然水系存在的根据。改变了原始地形,有可能会破坏水系的水源,切断了水系走向,那些赖以水生存的植被也可能会失去,由水系带来的湿地也可能会失去。失去的这些自然资源也许不在我们项目用地范围内,可能在水的下游,但环境概念是一个整体的大范围的概念。水系是生态环境中最为重要的元素。保卫水源是创造和维护水系的最重要的手段。水源不单纯是泉和水的上游,基地的汇水势态也是重要的水源,而水势态是要依靠原始地貌来保持的。破坏了原始地貌走势,就破坏了水系。这里所说的,是保护原始地貌走势,并不是保护原始地貌,因为工业厂区的开发建设不可能完全维护原有地貌,但规划在改变地貌时,地貌的总体走势、汇水分配比例不宜改变,这样,水系资源才不会消失。许多设计常挥手挥出一片湖面,形状怎么美,水面多么大,但它是否能存在?能否持久存在?并没去考虑。水面应根据汇水面积和降雨量来设计,当然可以考虑中水、净水的适当汇水、补充。同时还应根据降水和蒸发量的平衡,以水深和水面大小来调整蒸发量和降水的平衡关系。还应考虑水系流径和土壤渗透的损失。

2、重视林木、重视规模林地建设

植被可贵,而林木在植被中最为可贵。成片的乔木林与相同面积的草坪相比,它们的制氧能力相差26倍。此外,成片乔木林在水土保持、保护地表植物、保护空气湿度等方面有着特别的作用,是草坪、花卉、灌木丛都无法比拟的。

大片草坪上的孤立乔木也有一定的生态平衡作用,但它更主要的是景观作用。而要追求生态平衡作用,重点是重视规模化乔木林地的规划与建设。人们把这种林地看成是城市的绿肺,所以在工业厂区规划建设中,成片林地的规划是绿地系统规划中的重点。曾经一时,草坪广场成为一种时尚,许多城市广场上设立大片草坪,工业厂区也大做草坪。草坪广场与硬地广场相比,当然要好得多,但与树木相比,就生态能力而言,那太微弱了。草坪需要很多水去养护,有时还要加入除虫剂和肥料,由此又相应带来一定的污染。

我国是一个人均用地紧张的国家,国土资源应当被有效的利用。土地是重要资源,土地的有效利用是和高效利用是生态观念的重要出发点。在绿地规划中,集中成片和建立规模化林地是绿地的土地高效利用的手法,是一种生态观念的体现。

3、绿色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在工业厂区开发中,如果花很多土地去建设园林绿地,很可能会减少开发商的经济效益,而影响开发者探询生态道路的积极性,就会使生态观念的落实遭受挫折。因而,应当在较大面积的绿地建设中,重视发展绿色经济,发展速生林木、经济林木、果木及依靠植被的产业,以绿养绿、以园养园,才能使园林绿地建立在充实的经济基础上,才能顺利实施。

工业厂区开发建设是一种市场行为,因而在工业厂区规划中主张贯彻落实绿色措施,也应贯彻以经济观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成规模的工业厂区、高科技厂区应当成为综合性城市区,而不宜仅规划成一个纯工业区。而作为综合城市区,将绿地建设成为以绿色经济相辅的绿地应当是有前途的,是有生命的。

4、适应气候,实施建筑的生态策略

生态观念不仅体现在规划上,同时体现在建筑设计中,厂区规划也在建筑设计上引导它们实施和采纳适应气候的生态策略。在工业厂区中的建筑,有些因工艺要求需要很大的空间,建筑很长很宽,很难以小进深建筑满足要求;还有的建筑需要特别的人工环境,如洁净等需要,这就不能采用自然通风。但是,只要有牢固的生态观念,我们可以结合不同的功能要求创造出各种各样的适应气候的或有限度适应气候的建筑。

比如,在南方很多厂房都达到几万平方米、近十万平方米规模,像这样的大厂房是不可能采用空调的,而在夏季天气炎热时,又如何保证工人的生产环境条件和适应气候呢?设计采用了较大的层高,大多达到8 米高;并普遍采用高大天窗作为采光和排风口,在建筑四周围护墙的下部设置大面积进风窗或进风门,以构成低部进风、顶部排风的自然通风条件。四周外墙的上部不设窗或仅设固定采光窗,以防止通风短路而减弱自然通风的效果。

5、尊重自然,保留原状生态环境

工业厂区规划设计中,有时会遇到很多生态环境问题,而作为厂区又无能力去整理和改造,也许是将来的事,也许是更大范围各高层次的事。作为工业厂区范围无法控制的环境,不宜在规划中轻意改变,否则会造成其它意想不到的问题。澳大利亚一位建筑师说:要轻轻地把建筑放在大地上。其实,在规划中,在满足工业厂区功能要求时,轻轻地尽可能少的扰动大地可能是正确的选择。

三、工业厂房在设计时应满足一定要求

1、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

生产工艺是工业厂房设计的主要依据,生产工艺对建筑提出的要求就是该建筑使用功能上的要求,因此,建筑设计在建筑面积、平面形状、柱距跨度、剖面形式、厂房高度以及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等方面必须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同时建筑设计还要满足厂房所需的机器设备的安装、操作、运转、检修等方面的要求。

2、满足建筑的技术要求

工业厂房的坚固性及耐久性应符合建筑的使用年限,由于厂房静荷载和动荷载比较大,建筑设计应为结构设计的经济合理创造条件,使结构设计更利于满足坚固和耐久的要求,并且使厂房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改建扩建的可行性,严格遵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及《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规定,合理选择厂房建筑参数(柱距、跨度、柱顶标高等),以便采用标准的通用的结构构件,使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从而提高厂房工业化水平。

3、满足卫生及安全要求

要保证厂房内部工作面上的照度以及条件相适应的通风措施,对散发出的有害气体,有害辐射,严重噪声等应采取净化、隔离、消声、隔声措施,美化室内外环境,注意厂房内部的水平绿化,垂直绿化及色彩处理。

四、现代工业厂房发展趋势

1、工业厂房设计的高科技化趋势

采用高科技及设备以满足现代生产工艺、现代化管理、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生产产品微型化、自动化、洁净化、精密化和环境无污染化等要求,采用新结构体现技术美,在满足现代生产工艺的同时,达到结构美和建筑与空间形象美的统一。利用高科技信息技术,合理设计物流、人流及信息流,利用高科技材料,满足工业厂房的灵活性、通用性和多样化的要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工业厂房成为城市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厂规划方法范文第5篇

协助其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建设周期长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若干政策(试行)通知》豫政〔〕62号)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方法的通知》上文〔〕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化厂房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紧紧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园区目标。严格依照我区整体发展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以多功能规范化厂房为载体,充分发挥土地、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环境等集合优势,实现生产力要素的整合聚集,逐步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营销物流、商务服务、设施共享为一体的优势产业群体,不时提升我区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要着眼于增强企业比较优势,规范化厂房区的规划和建设。做好产业发展定位,注重特色产业培植,发挥产业聚集效应,精心打造名牌产品和精品企业。具体实施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与产业发展集约化的原则;

(三)社会化协作和专业化合理分工的原则;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五)政府扶持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六)融资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规划与合理安排,依托我区总体规划。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产业集中布局,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与社会化分工配套合理的有效结合,不时形成新的产业聚集。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区新建规范化厂房区建筑面积达到14万平方米,规范化厂房使用率达到80%以上,使新引进的中小企业多数进驻规范化厂房区。

四、建设规范

要依据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一)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原则。科学制订适合自身发展的规范化厂房区规划建设方案。规划的规范化厂房区占地面积一般不小于150亩,首期开发建设面积一般不小于50亩。

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新开发和建设的规范化厂房区容积率必须达到1.6以上,(二)规范化厂房区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建筑密度不低于35%,单体建筑面积应大于3000平方米,规范化厂房的层级原则上应达到3层或3层以上,同一规划区内规范化厂房类型不多于5个,以公共规范化厂房为主。

统一做好配套设施建设,(三)依照“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管理高效”要求。小区内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新建的规范化厂房区要力争达到七有”规范,即有规范生产车间、有企业配套设施、有集中餐厅宿舍、有购物服务场所、有平安卫生环境、有封闭管理措施、有专门物业管理机构,实行小区式管理模式,区域内部不建围墙。

严格控制与规范化厂房配套的非生产性辅助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用地规模,(四)保证物流、消防通道疏通的前提下。一般不得逾越规范化厂房区规划总面积的5%。

五、建设方式

要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的六统一”服务,规范化厂房区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业主开发、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全程建设厂房和入驻项目的各项手续。要明确功能分区,完善整体备案和环评手续。具体运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鼓励各镇(办)规范化厂房建设方面发挥引导作用;

鼓励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到规范化厂房区内,二是主体企业自建。依照规划建设自用规范化厂房;

鼓励民间闲散资本和开发企业在规范化厂房区内建设商用规范化厂房,三是工业地产招商。从租赁、经营、出售等形式中获取收益。

六、政策措施

按产业性质优先进入相应的规范化厂房区。(一)对适合多层规范化厂房生产的生物工程、小机械加工、软件工程、粉体资料、电子电器、科研、文化产品、新资料研发生产、产品组(包)装、服装加工等投资额低于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

对总层级为三层、四层以上的规范化厂房,(二)-2011年度。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验收,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41号)规定,给予投资商以奖励。

首次转让按缴纳契税税费金额的50%进行奖励。规范化厂房前5年对外出租的租金所缴纳的租赁营业税、房产税地方留成局部,(三)投资人在国有土地上获得的房产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全额奖励给投资人。

免交三年土地租金。三年后,(四)投资人以租赁国有土地形式建设规范化厂房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以采取出让或租赁两种方式使用土地。

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办)将积极协助出租,(五)规范化厂房建成后。确保厂房不长期空置。

享受《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方法的通知》上文〔〕2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六)入驻规范化厂房区的生产性企业。

参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税源划分补充规定的通知》上政文〔〕23号)执行。七)镇(办)引资建设的规范化厂房和入住的生产性企业缴纳的税收。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