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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工业企业 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工业企业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其企业所得税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是工业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尽可能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税收入,减少应纳税额,最终达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一、工业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我国企业所得税筹划也面临着新的变化和挑战。在这种情形下,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合法进行,以新税法为基准对不同纳税方案进行优化、比较和选择。诸如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范畴,并不是税收筹划的范围,应坚决反对和制止。在坚持税收筹划合法性原则时应注意两方面问题:首先全面准确掌握税收条款和立法背景,其次税收筹划应有法可依、依法筹划。

2、超前性原则

工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是超前性的,即税收筹划应在企业经营活动发生和应纳税收的确定之前,否则便属于偷税或欠税行为。这种超前性应体现在企业在进行经营或投资活动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即把税收因素提前放在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中来设计和安排。

3、防范风险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往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边缘上操作,可能存在走出边界的风险,如果盲目进行筹划则可能事与愿违,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等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企业经营活动的不稳定性也会增加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如有关税法的调节、新税种的出现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等。因此,工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措施分散风险。

二、工业企业所得税筹划现存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和条件的日益成熟,国内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开始关注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效益,特别是占大比重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问题。制约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其中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指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完善、所得税体系不完备、税收执法随意性大等。内部环境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由于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税收执法随意性大等因素,大多数工业企业往往缺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通常企业管理层在权衡各项成本和风险后,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上的认可,并未真正落实实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高层领导只重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而忽视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简单地以为税收策划就是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不懂得如何合理地利用税收政策使企业少交税,最恰当地运用好税法优惠,为企业创造出税收带来的收益;相关的税务人员也仅仅是忙于日常的工作,任务繁重也没时间、更没有意识进行税收筹划。整个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意识十分薄弱,没有看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带来的利益。

2、缺乏科学化管理,没有有效筹划方法体系

从我国工业企业管理现状来看,大多数工业企业未能形成科学化管理,各经营业务的管理工作不能按财务管理要求开展,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或相关的财务预算管理,使得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虽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已普遍存在,但对于如何从企业全局角度选择和应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并为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仅仅停留在模仿已成型的筹划方法,未能给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带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三、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对策

加强我国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对策主要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从企业外部营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制环境,如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制度以及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税收执法环境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创造稳定公平的税收法制制度和执法环境,保证和引导工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活动的顺利、健康开展。另一方面,强化工业企业税收筹划意识,特别是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的筹划,从工业企业管理层入手,端正企业全体人员的税收筹划态度,提高税收筹划意识;由于税收筹划政策性和实务操作性均较强,工业企业需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体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切实开展;同时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最终表现为一种理财行为,为提高税收筹划的财务效果,工业企业应加强决策科学化管理,保证必要的技术、人员、资金以及税收筹划方案上的可行性,如此才能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切实落实。

四、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1、投资方面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收是影响工业企业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会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地点、行业、方式等,最终选择一个最优的投资方案。对于投资地点和投资行业,我国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均实行差异性税收优惠政策,如某些地区企业所得税可低至24%、15%,甚至10%,对于西部地区则有更多的优惠,某些行业也享受到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工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需充分对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分析,享受优惠条件,既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又满足了自身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对于投资企业组织规模及组织结构的选择也是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个主要方面。例如,我国对于利润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存在两档所得税照顾税率,相对于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和27%(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之间)的企业所得税为许多企业提供了合理避税的理由。

2、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对外筹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股本筹资和负责筹资。虽然企业可以利用以上两种筹资方式筹集资金,但不同的筹资方式在税收处理的方式上是不同的。对于股本筹资,企业支付的股息和红利不计入成本,而对于负责筹资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予以税前扣除,导致了不同的筹资方式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筹资成本。因此,工业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差异性的筹资方式。例如,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体现财务杠杆的作用;而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此时,不宜采用负债融资。

案例:某工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追加资金1000万,现有两种方案供选择:一是发行债券1000万元,年利率10%;二是发行股票1000万元。如果年末该公司新增利润500万元,按净利润的2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工业企业应交所得税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计算如下:

方案一: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1000×10%=100(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100)×33%=132(万元)

方案二:应交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

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00-165)×20%=67(万元)

通过比较可知,吸收债权资本比吸收股权资本的税负要轻。

3、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

工业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政策的选择

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变通性,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同一项业务活动自主选择一种更合适的处理方法,当然其前提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如此一来工业企业便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并从中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例如,企业在进行坏账损失处理筹划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或备抵法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一定影响。

案例:A公司2008年销售一批商品总价120万元,2010年底货款尚未收到,确认为坏账。

采用直接转销法处理如下(单位:元):

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2010年确认为坏账:

借:管理费用120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0

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处理(提取坏账准备率为0.3%):

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3600

贷:坏账准备 3600

2010年确认坏账:

借:坏账准备 1200000

贷:应收账款 1200000

采用不同的坏账处理方法税收计算如下:

直接转销法:1200000×33%=396000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1200000-3600)×33%=394812

从以上的会计处理上可以看出,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设备购置

根据税法规定,相关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设备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所得税税额抵免。同时,企业在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时,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如果当年抵免不足,最多可往后顺延五年结转抵免。例如,某工业企业购置了一批专用设备,总支出1000万元,在履行合适的纳税筹划程序后,即可少缴所得税100万元。这个规定为工业企业设备购置计划留下了很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实现合理避税。

(3)收入确认年限

企业一旦确认收入,则不管资金是否回笼,企业都应缴纳应缴税款,如果工业企业可以延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便可以减少当期应纳税,进而推迟或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因此,对于收入的确认年限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为所得税税收的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例如,工业企业商品销售的收款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直接销售收款、分期收款、委托销售收款,企业为实现合理纳税期间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售收款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

五、结束语

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经济发达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已较为成熟,我国工业企业应更多地借鉴国外先进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和体系,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达到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饶育蕾、张蕾:工业企业的所得税筹划策略[J].企业家天地,2007(10).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与运用,而且还涉及财务核算、投融资等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一项理论性与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活动。企业可利用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方法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自行或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通过行业选择、享受优惠利率以及对筹资、生产、销售等各个过程进行事前安排和筹划,以达到合理降低企业税负,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一定的资金。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得到各个业务部门的配合、支持,同样,企业税收筹划,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筹划需要涉及研发、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部门的配合。企业应从全局考虑,不应将税收筹划工作只关注于财务和销售部门,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在企业生产经营各个部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在多种税收筹划中选择整体税负最低的方案,以达到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一)按照企业所处不同行业类型选择筹划方法

企业可按照自身所处行业特点,针对该行业涉及的税收进行筹划,例如,高新技术行业享受15%的低所得税税率。同时,企业应实时关注国家对该行业出台的税收政策,可利用税收优惠安排销售类型,充分享受国家给予某类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按照企业具体经济活动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涉及筹资、投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可针对各个环节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例如,企业在投资环节,可以选择投资国债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企业在按照具体经济业务进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协调其他业务,从企业整体缴纳出发,降低企业税负。再如,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过程上,如采购发票跨期取得,企业应将原材料进行暂估入账,以增加当年产品成本,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下一会计年度将按发票对原材料入账价值进行重新调整。

二、对企业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若干思考

(一)利用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侧重点不同,国家因地制宜,根据所在地区、区域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可以根据政府颁布的优惠条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投资,享受相对较低的税收。比如说,现在的西部大开发,国家对到西部开发的企业颁布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对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进行投资,有些税收不需要缴纳,或者少缴,故而尽可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要适当选择区域进行分类投资。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收取的利息及从居民企业收取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可选择国债或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作为投资方式,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利用企业性质进行税收筹划

一是利用汇总缴纳达到降低税负目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总公司与分公司应统一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分公司出现亏损时,总公司可以将子公司亏损额从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出于汇总缴纳所得税目的,企业可适当选择成立分公司,以分公司当期亏损作为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在此,而避免投资、设立子公司无法税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适用不同的税种,合伙企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则应按照当年会计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选择企业类型时,可以根据企业长期经营规划,选择税负较低的企业性质,以达到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三)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最直接、简单的税收筹划即是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条件,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率档次、收入免征等方面出台较多优惠政策,企业如果能适合其中一条优惠政策,则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给企业带来较高的资金回报。

(四)利用推迟确认销售收入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资金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成本,企业如晚缴纳税款,则可享受免费的资金时间成本。企业可通过推迟确认销售收入、房租收入、盘盈资产收入等方式推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达到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流动资金。

三、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避免税收筹划违反法律

企业利用税收筹划必须坚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严格区分偷税与筹划之间的区别,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税收保障,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合理避税所享受的经济利益。

(二)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面临着来自国家税收政策、银行利率变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尤其是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过程中,将面临着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资格、应税范围、税率档次等的认定,由于税务认定人员对税收法律的主观认识不同,企业将承受一定职业判断。企业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财经与税收法规学习,积极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与税务机关取得长期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以便制定、调整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三)提高税收筹划方案操作性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统筹兼顾其他税种,以选择整体税负最低的税收筹划方案。目前,个别企业在运用税收筹划过程中,运用税收筹划手段使某个税种达到了合理避税目的,但另一税种却无形中提高了税负。例如,企业未将达到使用状态的在建办公楼确认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从而降低房产税缴纳额,但由于延迟确认固定资产增加,使企业丧失了计提折旧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机会,提高了企业整体税负。

企业最终的盈利,仅仅靠增加企业的收入额度来获得是远远不够。因为企业还必须得缴纳所得税给国家。所以要想获得最大的收益,好好利用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是很有必要的,最大程度上合理减少所得税的额度。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必须要有长远目标,统筹兼顾,时刻把握税法条例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工程,也要关注其他税法的变化。

参考文献:

[1]支雪娥.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2(020.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范文第3篇

作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税收筹划工作是指投资者和纳税人为了获得税后利润最大化在经营之前通过各种方案的对比和选择来获得最佳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工作,近年来政府也对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了鼓励,经过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收益。

一、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1.组织形式上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企业和其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的来源。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和场所如果是设置在中国境内的,那么应当将所设机构和场所的收入作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有的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或者所设置的机构和场所和获得的收入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就应该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的规定,在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的过程中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对内资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其中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对于设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就要缴纳双重的企业所得税,一次缴纳是在企业获利时,另外在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是所谓的双重缴税。而对于个人投资设立营业机构来说,如果企业为个人独资或者是合伙的,就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这就不会出现双重缴税的现象,这就体现了税收筹划的优点。然后是要对一些在中国境内由外资所设立的营业机构的缴税筹划。如果外资在中国设立的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企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就符合了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资格,应当根据其注册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立的机构为外国企业的分支,就会具有不同的缴税义务,缴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与其所设立的机构有密切联系的收入,因此可以看出,在对外资设立的营业机构进行筹划时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总分支机构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营业机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应当汇总计算,另外对于企业之间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除非有国务院的规定,企业之间不能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如果在扩大经营规模的过程中可以采取设立分支的新营业机构就会更加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这主要是因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以与总机构进行合并,这样就能减少需交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可以增加企业的资金时间价值。如果企业所设立的营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例如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产生的亏损无法冲抵母公司的盈利,母公司所缴纳的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同时增加了当期缴纳的税款,占用了较多的企业资金。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在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当设立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

3.计税依据的筹划

在确定计税依据的时候比较复杂,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是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的重点内容,在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将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各项扣除以后所得到的余额就是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筹划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的筹划。

首先是收入的筹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将收入的实现时间推迟这样就能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将企业的货币形式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收入作为收入的主要部分,具体的可以划分为销售货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同时对于这些收入的时间和地点都进行了明确,这样就能够为筹划收入的税收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例如为了将股息、红利等一些权益性投入的时间进行推移可以让被投资方推迟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为了将利息收入确认时间进行推迟,可以将借债合同中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推迟,为了将租金收入的确定时间进行推迟,就应当将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该付租金的日期进行推迟等等,在将这些类型收入的确认时间推迟以后就可以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向后推迟,这样企业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企业资金时间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在充分的利用免税收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减少收入额可以降低计税依据,在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将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企业免税收入的主要内容,因此企业应当对这些规定充分的理解,将筹划工作放在经营活动之前,以减少收入额来降低计税依据。

然后是扣除的筹划,在筹划企业所得税扣除的过程中也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筹划内容,一方面是增加扣除,例如在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如果企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那么就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可扣除内容的规定,在为职工安排优异的福利方案的过程中进行扣除的筹划。另外一方面应当对扣除的时间合理的安排。对于在较长时间内扣税额不变的企业应当合理的安排每个纳税年度的扣除额以达到好的税收筹划效果,例如减少亏损企业的当期扣除以及增加盈利企业的当期扣除都能使这些企业获得更大的资金时间价值。根据相关的规定,在缩短了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以及企业获得较好的利润时,在实施条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这样可以使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在对存货进行计价的时候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计价方法,这样能够提供更大的空间来筹划发出存货的成本扣除。通常情况下,对于通货紧缩下的企业盈利情况,为了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对于通货膨胀下的企业盈利情况,为了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 最后是亏损的筹划,在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对于亏损的定义为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下用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在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允许企业将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但是对于结转的年限也进行了规定,不能超过五年,因此可以通过企业亏损额的合理确定来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如果企业能够对当年后五年内的盈利额进行预测就可以通过有效的扩大当年的亏损来进行税收的筹划。第一,要推迟收入的确认;第二,要对不征税收入进行准确的核算以及增加免税收入额;最后,要增加当期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将免税收入作为了亏损额的减除项,可以对其进行提出,在对亏损进行筹划时应当充分的利用到这一点。

4.税率的筹划

所谓对企业税率的筹划主要指的就是降低企业适用的税率,因此在企业进行筹划的过程中应当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为基础,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低税率优惠是新企业所

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的主要内容,当企业的规模在小微企业标准的边缘时,就要进行筹划以保障能够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 5.税收优惠的筹划

在新企业所得税中对于税收优惠进行了变化,用以产业为主的优惠替代了原来的以地区性为主的优惠,这种优惠政策体现在了很多方面,例如: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优惠、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技术转让所得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优惠、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等。因此企业应当在投资规划的过程中充分的考虑相关的税收政策是否适用于生产经营方向,通过创造相应的条件来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的利用,使国家的税收政策能够达到鼓励企业发展的效果,还可以节省税收。

二、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策划的几点建议

1.应当防范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

在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与实践过程中,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大部分纳税人认为想要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只要依靠税收筹划就可以实现,根本没有将税收的风险考虑在内。事实上,和其他方式的财务决策一样,税收筹划的收益和风险是同时存在的,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的考虑主观性风险、条件性风险、成本性风险和认定性风险来进行具体的筹划。

2.以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行为来进行税收筹划

想要减少风险和增加收益就必须要实现税收筹划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律化,这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的筹划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才能够支持税收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方案和税法立法精神,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和法律化是由税收筹划的性质和发展过程所决定的。在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过程中,第一,应当建立认定税收筹划合法性的相关标准,可以以企业的管理为基础向法律化进展,通过法律对筹划和避税进行明确和界定。第二。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应当进行明确,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纳税人要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在提供方案的时候也要受到行业标准的约束,应当通过法律制裁那些违规和违法的行为。第三,应当加强税收行业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对职业标准和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

3.对税收筹划的绩效进行合理的界定和评价

为了激励筹划者达到筹划活动的最佳效果应当设置合理的评价标准,在设立相应的标准对税收筹划评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以下几点:首先,不仅自身绩效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出税收筹划的意义,同时税收筹划还能够推进市场法人主体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和维护。然后在计量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时,不应当仅仅的依靠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还应该包括与之相关的各种损益因素,通过有效的调整来得出正确的结论。

应当根据市场法人主体正常经营理财的内在秩序和税收筹划相对独立的行为特征两个方面来对税收筹划活动进行组织和评价,能够在市场法人主体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中融入税收筹划活动。要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市场法人主体必须将税收筹划运作体系建立起来,这就要求了决策者的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必须要满足要求。首先,决策者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对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进行准确的把握。其次,对经济发展的动向要能够及时的洞察,在进行筹资和投资配置的过程中能够对各种有利和不利的因素进行控制。

4.树立相应的现代价值观念

现代价值观念包括收益、成本和风险等,市场法人主体要以企业的长期利益目标为基础,通过相应的筹资和投资活动来优化长期利益目标,通过合理的规划来达到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税收筹划利益最高的情况。因此要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建立高效的税务筹划机制。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税收筹划的关注度变得越来越高。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的,税收筹划作为企业有效应对所得税法律的手段,其筹划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润。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税收筹划的研究,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一、关于税收筹划的概述

所谓税收筹划,就是指纳税人在国家法律与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个人或者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计划与方案处理自身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多项内容的企业筹划行为。

税收筹划具有以下思想特征:一是事前的筹划性,即税收筹划行为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前发生,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投资理财的过程中所进行的选择,通过一些有计划性的规划与设计来尽量减轻企业的税负;二是目的性,即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其最终目的是获得最大化的利润;三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法律与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发生的一种行为; 四是风险性,即由于外界因素的不确定性,使得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会存在预期目标与税收筹划结果存在差距的问题。

二、针对新企业所得税变化的研究

针对新企业所得税产生变化的研究,其内容包括以下五点:

一是在基本税率方面,《新企业所得税》将当前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规定为25%。其中国家扶持的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降低15%的税率进行税收的征收,小型微利的企业基本税率为20%。在新企业所得税中,企业的整体税负有下降的趋势。

二是在纳税主体的制度方面,《新企业所得税》中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组织规定为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的纳税主体。同时将纳税人划分成非居民的纳税义务人与居民的纳税义务人,分别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与无限的纳税义务。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以独立核算为纳税主体界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是在税收方式与优惠范围方面,《新企业所得税》将原有的区域优惠为核心转化为区域优化为辅,产业优惠为核心,对区域中重点扶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在优惠方式方面,不再限制产业的性质与范围,不管是安置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还是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费用,都可以纳入税收筹划的范围,都可以享受到抵扣应纳的税额、加计扣除、税额抵免以及减计收入等政策优惠。

四是在税前扣除标准方面,《新企业所得税》中在业务招待费、薪酬待遇等一系列费用的扣除方面与以往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费用、成本、损失、税金以及其他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应纳的税额中扣除。

五是在折旧优惠方面,《新企业所得税》中将折旧优惠的政策从原来的适用于外资企业扩大到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并对折旧方法与加速折旧处理的使用状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三、针对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税收筹划的分析与研究

(一)措施之一——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以改变企业的纳税方式

要科学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以改变企业的纳税方式,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新企业所得税》中将法人作为统一的纳税义务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组织需要执行法人汇总纳税的制度,同时小型的微利企业需要减按20%的基本税率来征收企业的所得税;二是企业要充分了解并掌握新企业所得税的实施细则,充分把握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认定条件,有效应用其中的临界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的税负。

(二)措施之二——税收筹划的立足点发生变化

税收筹划的立足点发生变化的主要表现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传统的以区域优惠为核心的纳税优惠政策转变为以区域优惠为辅,以产业优惠为主的政策,这使得一些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及经济特区逐步失去了以往的税收优惠所带来的优势。同时国家对于一些重点扶持发展的项目与产业,给予了多种所得税优惠,比如说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基本税率是减按15%来征收的,对购置设备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税收优惠比例来抵免应纳的税额。

(三)措施之三——科学选择纳税人身份

要科学选择纳税人的身份,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充分了解并掌握《新企业所得税》中对纳税人身份的表述,新企业所得税法有效规范了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的概念以及两者需要承担义务的范围;二是要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这一规定对外资企业的影响最大,外资企业要想避免成为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需要进行科学性的筹划,比如说企业的董事会会议不在中国境内举行,这对中国资本控制、外国注册的企业的税收筹划相当重要。

(四)措施之四——逐步扩大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

要想逐步扩大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明确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会受到企业业务量大小、市场供求关系、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原材料价格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扩大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二是《新企业所得税》的颁布实施既给企业的发展创造力良好的外部条件与机遇,同时也强化了对企业税收筹划的监督与管理,凡是符合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红利、股息等一些权益性质的收益都可以纳入免税收入的范畴内,这使得集团的母公司可以将集团的利润转移到可以享受低税率的子公司中,从而有效降低集团公司的税负。

(五)措施之五——科学选择折旧的方法

要想科学选择折旧的方法,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明确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利润,进而使得企业应纳的税额大为减少;二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选择一种折旧抵税的金额现值最大的方法,尽可能的充分利用国家给予企业的税收筹划优惠政策,采用加速折旧的科学方法,以尽量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结语: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制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计划与方案的重要手段,其筹划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最大化经济利益的获得。伴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在其中的税收筹划的方法与内容也需要随之改变,从中找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筹划方案。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税收筹划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汪斌.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金融经济,2009(02)

[2]左涛.基于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筹划研究[J].经济师,2009(01)

[3]曾靖.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5)

[4]徐佳妮.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筹划研究[J].科技广场,2009(06)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税收; 筹划; 实施条例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何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要点

(一)从成本费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1.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选择费用分摊方法。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但是,采用的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征收应纳税额。

3.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折旧作为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项目,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企业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企业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兼顾成本效益原则,仍可选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以减轻本企业的所得税支出,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1.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

2.选择就业人员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安置残疾人员又作出了具体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合理安排残疾人员,特别是安置残疾人员已达到一定比例但未达到1.5%的企业,有时通过增加少量残疾人员就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3.特殊设备的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这些专用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上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另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企业承包一定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核算,避免因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对于业务招待费用,要严格控制,对用于会议的开支要严格程序,避免挤占招待费用;对外捐赠支出要完善手续,以享受税前扣除等等。

【主要参考文献】

[1] 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企业所得税法.200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