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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来,对遏制编外用工无序过快增长、控制因人设岗随意进人、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绝大多数乡镇部门都能认真对待此次编外用工专项检查,但也有少数单位未报送自查材料,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以及交通系统事业单位。
2、编外用工计划申报、审批、公开招聘相关制度执行较好,绝大多数单位能够做到先审批后使用,但也有超计划控制数使用的情况,如:县公安局核定数75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898人;县环保局核定数3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43人;县总工会核定数5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9人;县质监局核定数6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26人;县体育局核定数2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县供销合作联社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3人;县矿资办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梅溪镇、溪龙乡、报福镇、章村镇各超计划数1名。
3、人才(劳务)派遣制度未得到较好的执行,大多数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将编外人员移交派遣机构,仍然自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协议)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今后劳务纠纷埋下隐患。
4、检查中发现劳动报酬发放标准不一,年平均每人发放3-4万元的有24家、4-5万元的有19家,5万元以上的有6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各乡镇、部门对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条款的理解掌握不同,有的就高不就低,全部按照上年度我县在岗职工(含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1.5倍执行,有的内部平均主义、“大锅饭”,未按照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适当拉开差距(检查中发现报酬发放高的7万多元,如皈山乡人均75000元,少的在2万元以下,如农业执法大队人均18000元);二是制度出台以前,有的单位编外用工的待遇已经比较高,特别是担心专业技术性强的岗位、专业技术水平高的人员留不住,造成待遇一时降不下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执行不一,有的部分交纳,有的全部交纳。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高低不一(检查中发现单位承担部分150—600元不等),有的未交纳。
5、大多数乡镇和部门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制订内部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存在着内部管理随意性大、考核奖惩不明确、清退解聘不到位等现象。
6、编外用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涉及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纪检监察以及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各部门、各环节之间合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整改措施
(一)修订下发了《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重点重申并修改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
1、重申编外用工计划申请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必须在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2、重点完善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内容,具体为: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年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福利)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定期联合公布(2013年度和2014年度编外人员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为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须根据编外用工计划控制数和实有人数确定编外用工工资总额(实有人数少于计划控制数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县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核;差额拨款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用人单位须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等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最高者不超过执行标准的1.5倍,最低者不得少于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在工资总额外,适当提高专业技术性较强岗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在报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岗位的匹配性以及任职资格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20%以内;年度考核优秀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30%以内);编外驾驶员行车补贴参照正式驾驶标准发给。
确实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用人单位须为编外人员按企业标准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和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交纳部分月标准为150元)。
3、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编外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不超过编外人员总数的15%)给予适当奖励,对基本合格者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编外人员以及违反机关效能被查实的及时予以解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返聘,确因工作需要,需报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4、加强县政府同意利用国有资产或单位自行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依照本细则相关规定,由县国资部门牵头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一是督促超计划数用人单位做好清退工作;二是下大力气推进人才(劳务)派遣工作;三是各乡镇、部门限期将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上报县纪委备案审核;四是各用工单位必须在4月中旬以前按有关规定报批工资总额,县财政、县人力社保以及各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五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编外人员工资报酬支出单据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县国资部门要及时牵头制定国有企业用工规范性制度,并抓好落实。
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不断充裕的生活资料和快捷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则割裂了人与自然的纽带,“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成了现代人的本能而又现实的需求。不管有多少人是在经济视角上看待国民旅游休闲,社会应当坚持的是权利视角,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福利需要不断增进。在世界范围内,休闲是评价居民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指标,判断是否属于中产阶层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一年中有没有高品质的休假。2011年7月30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带薪休假全球排行榜”中,中国以21天排名垫底。在加快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山东省在国内率先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引导居民更广泛地参与休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引起广发关注。事实上,人们关注国民休闲计划,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借此享受带薪休假。专家认为,当前推动休闲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但是休闲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金钱和时间。如果没有带薪休假,对于上班族来说,这两个问题就很难解决。休假制度在中国早已存在,但是在落实上还存在政府的倡导不够,负责机构职能不明,缺乏强制力量保障的问题。山东在休闲纲要中规定,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同级文明单位考核、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考核,鼓励职工根据个人意愿,灵活安排年休假时间,实现与法定节日相连接,形成集中休闲时间,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约束力,有利于保障居民休闲的时间。
但如果总是停留在鼓励的层面,则实现起来仍将不易。2011年8月4日《大众日报》题为《带薪休假仅仅“鼓励”是不够的》一文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探索施行强制和半强制路线,敦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和落实国民休闲发展纲要。首先可以在政府机关及其事业单位试点,单位领导带头带薪休假。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被强制或半强制带薪休假初见成效后,再逐步向私营企业延伸。唯其如此,带薪休假才不再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即。
对于企业落实带薪休假情况,山东省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调查统计。而且全省的企业数量很多,带薪休假并不要求备案,很难掌握具体情况。对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人士表示,将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善该省企业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将把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企业单位社会责任体系考核,组织开展一次以落实休息休假法律法规制度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制度,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制度问题重点监管,将问题严重的用人单位列为非诚信单位。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抓重点、攻难点、推改革、创特色,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多个领域实现新突破、新提升,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贡献。
(一)人才对接引进成效初现。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深入企业宣传人才政策,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累计走访浙江双屿实业公司等企业35家。拓宽引才渠道,通过千人智库推荐、省市外专局推荐等方式收集高层次人才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赴____参加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推荐____中津先进科技研究院赴欧美参加2016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对接活动。今年共培育“省千”人才1人,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获批____市“551人才工程”9项。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职业生涯设计,走访6家省市级技能工作室和10位省市级技能大师,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引导推荐技能大师参评2016年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成功举办____区砌筑工、抹灰工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截至11月底,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700人,完成率107%;完成高技能人才发证560本,完成率112%;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53家,完成率106%。三是打造人才服务E平台。运用“互联网+人才”模式,与市局合作、联合开发企业人才服务互联互通平台,解决以往劳务市场运行中人力资源层次低的问题,实现高素质实用型人才资源多载体开发、引进,补齐中高人力资源短板。目前已基本完成该平台各运行模块设计工作。
(二)人事制度改革稳中求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精心组织实施2016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确保阳光透明。坚持自我加压、主动求变,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一是组织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完成2016年____区公务员招考和初任培训工作,47名新录用公务员已全部进岗到位。完成2016年上半年____市____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招聘(选调)43名事业单位人员。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方式改革。率全市之先,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工资统发流程,解决以往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申报、资料送达补齐、审批盖章等手续需多次往返的局面,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一次性办理完结,“一站式”服务。三是圆满完成人员安置工作。完成4名计划分配干部安置工作,继续重视做好3名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三)就业形势实现稳中向好。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挑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服务,帮扶企业、稳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服务、保障就业,保证了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一是抓就业政策落地。根据《____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针对高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残疾人等重点就业人群,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工作就业补助、临时生活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16项专项补贴政策,为全区166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463万元;为全区33名见习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及为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共计159285元。二是抓就业技能培训。做好提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完成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4237人,完成率105.93%;办好创业培训,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258人,完成率258%。三是抓重点群体就业。始终把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困就业人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截至11
月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190人,完成率117%;失业人员再就业3624人,完成率12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47人,完成率119%;城镇失业登记率为1.38%,远低于4%的年度调控目标。(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坚持“双维护”原则,统筹做好事前预防(合同签订、备案)、事中监察执法(群体稳控)、事后工资清欠处置等工作,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打造区域劳动关系工作品牌,全力做好“平安____”创建和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一是上线“红黄蓝”三色预警信息平台。率全市之先,建立企业欠薪三色预警信息管理平台。对在自工资支付日起5日内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列入“蓝色”预警管理;对延迟6到8天未发放工资的企业,列入“黄色”预警管理,系统自动发送催发短信;对逾期9天未发放工资的企业,列入“红色”预警管理,劳动监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严查严处其恶意欠薪行为,实现对企业欠薪行为预防预警、动态监管、惩戒处置的全程化管理。截至11月,已对一期接入平台的2965家企业展开实时监控。二是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执法。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在做好日常投诉受理、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对突发案件、群体性案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754件,同比增长22.57%;涉及人数7331人,同比下降32.39%;涉及金额5970万元,同比下降26.18%;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件,立案13件,取得较好威慑效果。特别是浙江普飞鞋业公司特大群体性欠薪案件的高效稳妥处置,得到了陈建明副市长的批示肯定。三是推进仲裁调解流程再造。重点突出调解作用,通过明确简易处置的适用范围、规范简易处置的工作步骤、拓宽简易处置的工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简易处置程序,进一步提升劳动纠纷调处效能。全力推行阳光仲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开通“绿色通道”,优化仲裁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组庭、当日排庭”,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之苦和维权成本。今年以来,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44件,结案率90%,调解率74%。
(五)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加大扩面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推进社保扩面普惠。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截至11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比去年增加24968人、10780人、2449人、446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35%、326%、106%、156%。二是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水平。编制印发《____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程》,大力推进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再造,不断提高效能建设水平,增强经办服务能力。社保服务大厅被省厅推荐为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坚持问需于民,为方便西片区群众办理社保业务,主动延伸社保服务触角,推进西片区社保分中心筹建工作,力争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深入开展“红色旋风”医保基金使用专项巡查,累计走访两定机构102家,共处理违规两定机构5家,参保人4人,违规医生2人,退回违规费用46706.05元;剔除14.92万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人,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六)作风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有效抓手和重要载体,做好工学统筹结合文章,确保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推动人社工作发展上。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讨论、主题演讲比赛、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等活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二是丰富活动载体,树立标杆意识。在全局上下每月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先锋岗”评比工作,以树立宣传先进典型为导向,探索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紧盯市对区、区对局的考核项目,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开展局领导带班督查,整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把督查结果与个人年度考绩奖直接挂钩。四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力。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局中层正职干部竞聘上岗,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局党组会议决定等环节,择优选拔提任5名中层正职。加强干部能力锤炼,推动个人成长成才,精心组织挑选5名局中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104国道西过境线征迁攻坚,推动区委中心工作落实。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区人社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向纵深拓展,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努力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就业政策,为保障改善民生发挥托底作用。一是要积极落实政策稳定就业。全面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惠及每一个真正需要就业和创业的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拉动效应。二是要关注重点群体帮扶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再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通过开发就业见习基地等措施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要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重点做好企业用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充分放大就业培训资金的补贴效应。四是要加强职业介绍指导就业。深入企业和群众了解就业“两难”现状,建立完善用工求职信息基本数据库,加强招聘登记、
求职登记、推荐岗位、用工调查、劳务输出、跟踪服务等工作的管理,强化职业介绍功能,扩大职业介绍影响力,促进就业工作良性发展。(二)完善社保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织牢安全网。一是要加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以全区各类未参保企业或未全部参保企业为重点,兼顾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推动各类单位和人员参保。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增强社保制度的生命力,全面完成扩面征缴各项指标。二是要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水平。根据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管,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落实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三是要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综合运用预防、监督和查处手段,开展社保基金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评估。加强改进社保稽核工作方式方法,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拓展阳光医保智能监控,加强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开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要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在成功创建2014—2016年度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的基础上,翻篇归零再出发,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加强经办能力培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精确服务水平。
(三)加强人才引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一是要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专家和急需紧缺人才。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重点突出科技、教育、医疗等领域和行业,采取“线上(人才服务e平台)+线下(与猎头公司合作引进、专场招聘会引进等)”复合招引方式,吸引一批海外高层次专家和急需紧缺人才。二是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元技工培养模式,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兑现落实开展学徒制培训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提高人才评价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人事工作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10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0]59号)要求和201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0]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10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10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10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10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军转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10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
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0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10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1)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军转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军转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军转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10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XX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 “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09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 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二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今年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3 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单位,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辖区125家企事业进行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091人,促使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单位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三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2010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实行不收费,使得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目前达到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我们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困难,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其中,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 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2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2、积极开展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就业岗位发掘,多渠道扩大就业,重点开发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改善就业服务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3、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做好居民医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宣传、政策解释和参保登记等工作,完成市 下达的目标任务。
1.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培养全民的低碳意识。要将“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纳入党校、干校、干部学院和各类学校教学大纲,从少儿到成人都要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会用绿色经济的观念管理生产、引导生活,摒弃“先开发,后治理”旧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有计划地进行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专题宣传,策划实施“节能月”、“无车日”、“植树节”、“关灯一小时”等活动,动员广大市民在参加节能减排、优化环境实践中培育低碳意识。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倡导低碳生活改善民生。西安是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应把创建全国环保城市、低碳城市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制订《西安市创建低碳城市规划纲要》,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绿色经济的同时,着力为人民低碳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出台鼓励环保,限制建筑耗能、工业耗能、生活耗能的法规政策,重点治理汽车尾气、生活垃圾、以煤取暖三大污染源,健全壮大公交、防疫、集中供暖三大服务体系,为市民创造低碳生活环境。
3.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形成节能减排的合力。政府应责成各单位制订在工作、生产、生活中落实低碳目标的实施细则,并签订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奖惩。整顿机关作风,开低碳会,吃低碳餐,驾低排量车,办低碳型活动。各单位争创绿化园林单位,人人投入植树活动,为应对气候变暖献计出力。
4.发挥人大、政协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杜绝严重污染事件发生。加强对国家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和督察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相关案件,特别典型者予以曝光。授权职能部门对重点单位用水、电、煤、塑料品进行监控,组织青少年志愿者进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宣传和监督,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