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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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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相关法规

耕地保护相关法规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禁止耕地“非农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具体措施

(一)分解下达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及时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下达到各乡,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耕地质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做好乡“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终期考核。2016年为“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的开局之年。我乡要履行耕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细化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配合乡考核办完成对各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中期考核,并密切配合乡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对各村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终期考核。

(三)2016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721.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2.79公顷。要不断提高对保护基本农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自觉、积极、主动地抓好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统计台帐,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到六定:定面积、定位置、定质量、定标志(保护标志)、定责任(保护责任人)、定措施(保护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上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土地肥力,鼓励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增施有机肥料,及时制止污染基本农田行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将全乡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护面积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和地块补充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四)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做好乡2016年度耕地增减变化情况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计划执行工作,重点做好建设占用耕地、灾害损毁耕地及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

(五)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做好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前期方案设计和招标工作,加强项目全程监管,切实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上级下达我乡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耕地保护相关法规范文第2篇

目前,人们对耕地保护的责任不明确,错误的认为耕地保护仅仅是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的责任。因为责任落实的不到位,当破坏耕地的违法现象发生时,个人以及某些部门都会视而不见,认为这些事情应该交给县级以上部门去管。在国土资源形势不容乐观的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压力十分巨大,责任也异常巨大。目前,国土资源部门存在人手不足、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态度恶劣、执法手段单一、群众基础差等问题。

1.1执法过程艰难,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国土资源的利用涉及多方利益,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多方面的因素与势力渗透会对执法人员的工作造成诸多影响。针对违法用地、违章建房、侵占农田等违法行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只能够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执法工作,先用文字要求违法者停止其违法行为,不能强行制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违法者不听从执法人员的制止,那违法行为将继续进行,等到行政程序结束,法院可以进行强行制止时,违章建筑往往就已经形成了,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

1.2监督执法力度不够

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欠佳,一些工作人员就会在工作中放低要求,不能严格依法执法;在进行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时,某些工作人员会收取好处,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某些工作人员执法态度不够坚决,执法力度不够,不足以对违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

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思路

2.1加强宣传力度

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与普通民众的协调配合,加强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可以增强人民的耕地保护意识,使民众认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后果,并有助于民众自觉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在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之间也要进行必要的宣传,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认真执法,避免暴力执法现象的发生。2.2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国土资源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相关部门需要兼顾资源与发展,努力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与各地政府都要认真学习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协调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的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管地工作氛围。

2.3保障民生用地供应

“安居”才能“乐业”,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住房问题成为困扰诸多民众的一大难题。在进行土地的规划管理时,相关部门需要大力保障民生用地的供应,认真解决民众住房难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牢牢把握住房地产市场,进行相关的监控与监测工作,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供应结构与供应力度;相关部门需要加快土地审批工作,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可靠便捷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降低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力度与工作压力。

3土地资源科学管理的措施

3.1土地开发复垦管理

土地开发管理要遵循生态平衡原则、农村土地开发优先原则以及综合性开发原则,并且要严格遵照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基于以上三项原则与一个指导,废弃的或者未被利用的土地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并能够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耕地的优先开发可以较好地保障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的安定生活,而综合性开发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土地复垦要优先用于农业生产,严格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是缓解人均耕地面积少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改善当地的环境。

3.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工作包括土地统计、登记、分等、调查、估价、档案管理等,管理工作要注意保障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完整性、概括性、精确性以及可靠性,并且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

3.3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坚持按计划、规划用地,保证建设用地宏观上稳定、平衡与协调的原则;坚持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保护耕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建设用地的合理管理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经济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建设用地规划是发挥土地资源价值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掘现有建设用地的发展潜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耕地的利用,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4结语

耕地保护相关法规范文第3篇

受农业边际经济效率递减、耕地保护权责利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持有并保护耕地的收益并不高。若自有耕地被转用为建设用地则可获取相对较高的经济补偿,两相对比使得农民对耕地的保护面临较大的机会成本。针对这一问题,现行耕地保护政策试图以省为单位,通过在生产、生活方面为农民提供统一标准化援助的方式,抵消农民所面对的耕地保护机会成本,稳固农民持有并保护耕地的意向。但由于耕地转用补偿标准很大程度上由耕地所在区位的级差地租决定,所以农民保护耕地的机会成本会随区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偏远地区的耕地因区位较差、生产投入低和生产效率不高,其级差地租也较低,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小。城镇近郊的耕地因明显的区位优势、生产过程中的连续投入及较高的生产效率而具有较高的级差地租,耕地保护机会成本大。现有耕地保护政策对农民提供的援助具有统一、标准化的特性,没有考虑到区位间耕地保护机会成本的差异性,其虽然可以满足偏远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但却无法抵消城镇近郊巨大的耕地保护成本,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城镇近郊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游离于耕地保护援助体系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措施或手段对这部分机会成本进行调节或补偿,这便出现了经济手段在调控这部分机会成本上空缺的情况,造成了耕地保护经济机制在抵补区位间耕地保护成本差异上的缺失。

二、耕地转用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

依照“涨价归公”原则,耕地转用中地方政府获得土地出让金,失地农民获得相应的耕地补偿款。受政府失灵的影响,地方政府获得的受益除耕地自然增值外,还包括垄断市场上因政府提升建设用地价格而造成的价格扭曲。相比之下,农民获得的耕地补偿款除受耕地价值外溢影响外,还因政府压低补偿标准带来的价格扭曲而相对较低。由此,高额的耕地转用收入和极低的耕地补偿款之间就产生了一个巨大的机会成本,它为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提供了内在动力,加速了耕地的流失。

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设置不完善

当前,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面对 “村委会”、“股份经济联合社”及“村民小组”等不同性质的集体组织,究竟谁能以集体的身份享有耕地的所有权,法律并未明晰,因此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缺少具体的人格化代表。这种主体虚位的情况很容易促成各种不同类型的集体组织在耕地保护过程中集体“搭便车”的局面。这种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在耕地保护过程中出现了正外部性效应,这是一种非市场化的影响,既然是“非市场化”,便说明市场机制的调控在此是空缺的。除所有权主体缺失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权能残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耕地保护经济机制的缺失。尽管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农地发展权利事实上客观存在,但在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体系中并未设定。农地发展的实质是耕地利用通过市场渠道向高经济价值和高开发收益转变,设立农地发展权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流入量使这种转变处于一种合理、有序的状态,抑制耕地非农化的规模,实现对耕地的保护[9],因此农地发展权利的缺少便意味着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流入量这一经济调控手段的空缺,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耕地保护经济机制的缺失。

四、构建耕地保护经济机制的对策建议

耕地保护必须以利益为杠杆,在耕地保护主体之间建立长期、全面、有效的耕地保护经济机制,通过影响耕地保护主体的收入预期,来达到控制其行为、进而有效保护耕地的目的。为此,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1、实施耕地价值全面补偿

在个人层面上,应计算耕地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等多重属性所派生的现实及潜在价值,并将其全部纳入到对农民的耕地保护补偿范围之中;另外,对耕地价值的外溢效益进行经济评价,并据此对耕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行外部性补贴,使之内部化。在社会层面上,应当通过区域间的转移支付补偿耕地保护地区因保护耕地而产生的、由全社会共同享有的耕地保护社会及生态价值,缩小或避免耕地保护利益比较空间。

2、实施耕地保护分区补贴

应根据不同区位间农民保护耕地机会成本的差异,对不同区位的耕地保护实施差异化的耕地保护补贴。首先细化并理顺耕地转用过程中利益转换关系,分析耕地保护中不同区位农民的行为趋向及利益诉求,核算不同区位农民的获益情况,确定不同区位各自的耕地保护机会成本。其次,据此对不同区位间农民的耕地保护予以差额补贴,其补贴方式可以是现金补贴也可以是实物补贴,补贴数额的高低由其所在区位耕地保护机会成本的大小决定,并且随着与城镇距离的缩进而相应提高。

3、均衡耕地转用增值收益分配

将享有耕地合法权益的农民与能在资源配置上超脱于地方管制和干预的企业相结合,允许农民在符合土地规划、用途管制及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约的形式直接向企业供地,打破国家土地一级市场垄断供应制度,纠正政府失灵引起的双向价格扭曲,降低地方政府获得的耕地转用增值收益。另外,在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和以工补农等原则的指导下,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专项补贴制度,多渠道、多方位的分配耕地转用收益,缩小耕地转用中保护主体间的收益差距。

耕地保护相关法规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土地管理 意义 问题 途径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人口众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较快,人地关系日益紧张。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民生角度来讲,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都是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1有效利用有限土地、加强土地管理的意义

(1)保障人类生存,促进社会发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在人们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对于土地的消耗程度也逐渐加大。如果不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并加强管理,就会导致土地资源数量越来越少、质量越来越差,发展到最后人类将失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必须依赖肥沃富饶的土地资源。如果不能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只能成为一句口号,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全国粮食供给问题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只是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人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经济建设、保证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3)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土地资源作为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受保护程度和优化配置程度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通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市场建设,能够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4)维护社会稳定。农业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关系到六亿农民的安居乐业、关系到十三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因此,加强土地管理,是维护我国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关键。

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粗放,没有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使用,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用地结构失衡,一方面导致大量农用土地被侵占,耕地面积变小,另一方面导致一些公路、建筑物、绿化地等利用效率不高,长期闲置造成浪费。

(3)土地市场混乱,非法圈地、私搭乱建、低价转让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投资,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非法手段,影响了土地节约集约管理,使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监察监管工作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节约集约土地管理意识,对于土地的审批和使用不能随时监管、动态巡查,使土地管理陷入松散、被动的局面。

(5)土地利用效率低,耕地单位产量不高、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空间不足;建筑用地设计不合理、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3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的途径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建立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

首先,要采取相应的政治和经济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保护政策和制度,坚决杜绝土地资源的滥用以及耕地乱占现象发生。

其次,要坚持土地统管政策,切实执行土地审批制度,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土地浪费现象,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和资产的行为。

最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构建土地管理的法治环境。

(2)树立节约土地资源的工作理念。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把经济工作的重点集中在资源节约利用上,杜绝土地资源和资产的浪费,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各级政府机关及下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土地危机的现实,加强土地法制建设,杜绝以地换效益、换利润、换政绩的行为。

(3)节约土地 集约经营。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建筑用地的定额指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力推广和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机制,严格审批各类开发区用地,避免侵占耕地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对于建筑用地侵占耕地的行为,要采取占用耕地补偿的措施,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垦等同面积和质量的耕地作为补偿,并提高占用耕地的成本投入,保护耕地不受侵害。

(4)规范土地市场 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维护土地市场规范。

首先,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分管机制,做到各级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明确;同时,要加强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清除土地管理中的腐败现象,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①对于违反土地调控政策、非法建筑和开采、浪费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②对于为了一己私欲,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破坏土地资源、侵害民众利益的行为,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

其次,要制定统一的征地制度,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

(5)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首先,加强农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作物产量。深入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在原有耕地面积的基础上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在调整农作物产业结构的过程中,不能缩减耕地面积、破坏耕地质量,保护农用土地资源。其次,加强建筑用地管理,提高建筑容积率,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和建筑立体空间的开发,争取用最少的土地,解决最多的问题。

(6)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优化用地结构。首先,要定期普查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对于闲置用地进行整治和管理,充分利用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要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管理,加强土地使用前的审批、建设中的管理和使用后监督工作,杜绝圈占土地、粗放用地现象。

4结语

总之,正视目前我国土地利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加强土地管理的意义,积极实施加强土地管理的相关措施,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的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道路,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

参考文献

耕地保护相关法规范文第5篇

全区16乡镇范围内的公路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开阔、醒目地点制作国策宣传牌26块、基本农田保护碑32处,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点面结合,通过广播、张贴标语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耕地保护认识,增强了保护耕地观念,逐步形成了保护耕地从我做起,人人有责”良好社会氛围。

抓制度,促管理规范

积极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妥善解决当前土地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局以制度措施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规范管理,全面夯实耕地保护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土地管理严而又严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这是妥善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家、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局全面摸清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底数,准确掌握各类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合理调整修编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简化用地报批手续,切实保障了扩大内需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建设用地严把申报审查关,按照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镇)规划等用地,坚决不予上报。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灾后重建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认真执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占用严格审批与补充制度;区、乡、村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设置基本农田保护碑、标志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范围。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基本农田上图和审核确认,切实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施永久保护。

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各类占用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巡查工作规范,将动态巡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局属各相关股室队、事业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联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将各类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抓项目,促耕地保护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依据《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区土地整理规划》结合区实际。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年以来,局在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申报并认真组织实施了国家投资灾后重建中梁土地整理项目和省市切块资金投资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镇古集梁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涉及12个行政村,中梁土地整理项目是年11月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的国家投资灾后重建土地整理项目。项目位于关子、藉口、太京、中梁4乡镇。东西跨度20多公里。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总规模1562.5公顷,新增耕地169.4公顷。本项目已于11月25日通过省级验收。

总投资824万元,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年市级切块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总规模388.9公顷,新增耕地68.81公顷。该项目已于11月20日通过市局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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