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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科技的看法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宪法 宪法学 现代科技 科研自由的界限

韩大元:最近,国际宪法学界非常关注现代科技与宪法学问题的研究,作为宪法学综合化的重要趋势,这一课题值得我们关注和认真研究。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现代科技发展与宪法、宪法学之间的关系。

王贵松:作为您的学生,和您展开这样的讨论,实在有点儿惶恐不安啦。

韩大元:没关系的。学术是自由的,学术上的见解是平等的。何况宪法学就是一门开放性和批判性的学问。它会按照事物本来面目说话的,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绝不粉饰。宪法学的品位就在于批判嘛。那我们就进入正题吧。

一、 现代科技发展对宪法(学)的贡献

王贵松:好的。多谢韩老师。我最近查看了一下资料,近代以来,人类历史上发生了三次科技革命。根据科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见解,第一次科学革命发生于哥白尼到牛顿时期,也就是16世纪40年代到17世纪末,产生了以实验为基础的近代科学。牛顿革命确立了近代科学的基本模式,深刻地影响了该时代的哲学与思想,说明了每一时代的主导科学一旦形成,就会对当时及其以后的科学与社会发展起到重大作用。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初,发生了第一次技术革命,它以纺织机械的革新为起点,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

第二次科学革命发生于19世纪中叶,它以热力学、电磁学、化学、生物学为代表。其中,达尔文出版了《物种起源》在人类起源问题上否定了上帝创造万物的教义,深刻地改变了人们对于人自身及人类社会的看法。之后爆发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则以电力技术为主导。

19世纪末,物理学领域的三大发现,即X射线、放射性现象和电子的发现,引起了物理学的革命。以此为先导,20世纪40年代以后发生的,以现代宇宙学、分子生物学、系统科学、软科学的产生为重要内容,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相互渗透形成交叉学科为特征的科学革命,被称为第三次科学革命。第三次技术革命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40-60年代,以核技术、计算机技术、空间通讯技术的应用为标志;第二阶段是从70年代开始的,又被称为新技术革命,以微电子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技术群的出现为标志,引起了技术领域的巨大变革。现代科技的新发展,已经从科学领域辐射到思想领域,为当代人的方法论与思维方式起到重新建构与定向的作用。每一次科技革命都大大推进了科技进步,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对法学发展带来的影响也是十分深刻的。您近年来一直关注科技与宪法、宪法学关系的研究,根据您的研究,这些次科技革命对我们的宪法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韩大元:你说的很对。科学侧重于解释世界,技术则侧重于改造世界。与近代科学革命的同时,也发生了技术革命。科学和技术合为一体,对宪法学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深刻的。一次次科技革命,都带来了社会的巨大变迁,带来了社会科学的巨大发展。科技的发展与宪法、宪法学之间是不是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我想,两者之间即使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但也会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的间接关系。

从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看,现代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在宪法领域产生了知识推陈出新的局面。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直接成为宪法调整的对象,或者直接影响宪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学研究内容及其宪法原则与规则的发展与变化。受现代科技的影响,传统宪法学的内容正在改变,其调整范围从传统的政治内容逐步转变为政治内容、经济内容、科技内容并存的机制,正在形成一体化的功能。

这里,我想首先从宏观角度简要谈谈现代科学技术是如何影响宪法产生的。我们知道,宪法观念、宪法理论体系的形成与科技发展成果是不可分割的。我们通常讲宪法产生要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即政治基础、经济基础、思想基础与法律基础。其中经济基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宪法赖以产生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科技的发展,当人们相信科技的力量,创造性地开发科技并在人类生活中广泛地运用科技成果时才有可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不同时代经济发展的进程与结果中都包含着大量的科技因素。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之所以寻找宪法这种治理国家的基础规则与形式,就是因为宪法在治理国家中能够形成社会共同意志,反映民意并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具有社会有用性与价值性。科技的发展给人们提供多样化的规则与方式,从客观上确立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

具体而言,首先,现代科技的发展不断扩大宪法学的研究范围。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日益发展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空间技术、海洋技术等领域的形成直接影响了宪法学内容的多样性。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宪法学正发生重大变化,它所包括的知识、理论与规则日益科学化,并形成了有机的体系。比如,科技的迅速发展对宪法规范中确定的国家主权观念产生了深刻影响,并改变着国家的行为方式。美国学者沃尔特。里斯特在《技术与主权》一文中曾指出,信息革命正改变着全球的经济、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乃至国家对外政策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方法。今天在科学、技术、经济和政治的各个领域内变革速度如此之快,使构成国家主权和权力的一些基础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甚至国家的决策程序、政府活动模式及其议事日程等国家权力活动也直接受现代科技的影响。在人权领域,现代科技的发展对人权思想的传播、人权观的形成、人权社会价值的提升等方面也产生影响。

其次,现代科技发展极大地推进了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综合化。牛顿科学是理性的标志,是理性主义的思想源泉。牛顿革命标志着科学与哲学的分离,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科学的严密性和精确性,观察和实验方法,在说明和解释自然方面取得了不断的进步和成功,科学的方法论功能获得了质的进步。机器大工业建立了以发达的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合理的劳动组织,通过组织形式把个人的能力资源汇成一个共同的资源,使管理成为社会化劳动的必要和实际的条件,泰罗的“科学管理”就是机器工业劳动方式的产物。现代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一种综合化的趋势,越来越依赖于有着严密分工和合作关系的科技组织。宪法学研究方法从单一走向多样化、综合化方向发展过程中,直接引用了现代科技所带来的成果。同时,在现代科技与宪法的相互作用中出现了宪法学结构的多样化,宪法知识、规则与原则的合理性与联系性正在加强。在科技发展的条件下,宪政现象反映了社会关系的纵向和横向的内容,宪法学作为“综合科学”(Unity of Science)的趋势日益明显。宪法经济学、宪法社会学、宪法政策学、宪法政治学及宪法哲学等新兴学科的兴起,实际上表明现代科技与宪法学理论的有机结合。

王贵松:确实,科技的发展给在方法论上给了我们很多的帮助。没有科技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多种多样的方法娴熟有效的运用。有学者曾经指出,相对论革命是物理学基础的革命,它改造了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如时间、空间、运动、质量、引力等,建立了超越经典物理学的新的理论坐标系,把物理学置于一个与现代科学与实验发展相一致的新的平台上,实现了新的综合。如力学和电动力学、空间和时间、质量和能量的统一。相对论在开创物理学革命的同时,也引起了一场哲学革命,科学革命往往促成了思维方式的变革。量子力学革命标志着科学方法论的重大转变,这就是在科学中正式承认统计规律的合法性,承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这是从经典科学到现代科学的转折点。因果性、确定性、决定性,这只是世界本质属性的一个方面,而概率性、不确定性、非决定性则是世界本质属性的另一方面,只有二者的互补与统一才构成了世界的真实图景。揭示了科学研究中的主客体相关性,科研主体并不是与对象无关的旁观者,而是直接影响了对象及其结果。科学由于自身的参与,干预、改变并再造了探索的对象,方法和对象不能再分离,科学成为人与世界的一种博弈。科学不再作为客观的观众面对着自然界,它把自己看作是人类与自然这种相互作用中的一个演员。这和宪法上的一些理念和方法还是非常接近的。

韩大元:是的。现代科技的发展还为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的宪法文化的平等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代科技带来的文明成果使得人类在平等的环境中审视人类面临的问题,追求不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宪法观念与价值的平等性。越是文明的社会,人们对文化价值的分析与评价更趋合理与公正。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所谓未来世界文明冲突绝非是仅受道德信仰和地缘政治驱使的民族格斗,而是以高科技为底蕴展开的不同文明背景的民族在国力综合优势的竞争中表现的文化对抗与融合化冲突,特别是宪法文化冲突将在非常广泛的范围内影响社会结构变革,而宪法文化的交流,必然要求宪法理论的开放性,使宪法学在科技发展进程中拓宽其研究领域。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现代宪法理论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基础的。

王贵松:您刚才讲的是否可以理解为现代科技发展对宪法学的积极效应。我觉得,现代科技的发展不仅对宪法学有积极效应,对宪法自身也有一定的积极效应。是不是也可以分成这么两个方面呢?

第一,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动了宪法的产生,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现代高新技术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生产力的性质、水平,推进了经济增长、经济结构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国际一体经济化。正如您刚才所说,宪法的产生和科技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没有科技发展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就不会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而且,科技革命的发生也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文艺复兴、启蒙运动都与科技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例如,在欧洲,印刷术的应用使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思想得到有力的扩散,打破了封建王权与宗教神权的思想垄断,成为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革命性工具。牛顿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整个启蒙运动的纲领是自觉地建立在牛顿的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的,并且从牛顿的辉煌成就中派生出启蒙运动的信心。这就为间接从文化基础上推动了宪法的产生。

韩大元:对,宪法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四个条件都应该和科技发展相关的。有的因素虽然不是直接的关系,但至少也是推动了相关条件的产生。在政治条件方面也是如此吧。人权观念的广泛传播,也是与科技发展相关的。在法律方面,人们在科技研究中抽象、逻辑思维方式的训练有素从而也带来立法技术的完备。当人们发现运用法律不能完美地治理国家的时候,宪法的产生也就是必然的了。

王贵松:宪法产生之后,科技进步也需要宪法的保障和推进,由于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有些情况下也需要宪法调整。国家要不要支持科学研究,要不要对科学研究进行合理的限制,以及怎样进行限制,限制的标准等等,都需要宪法进行确认和规范。举个例子来说,近代宪法上一般都是规定通信自由,而在现代宪法中,很多都是规定了通讯自由。这是由于人们交流信息方式的增多而产生的。宪法的调整范围从有形的空间扩展到了无形的空间。这就是近代科技发展对宪法调整范围的影响。

第二,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宪法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科技的发展,为自由、民主、正义等宪法价值创造了物质基础。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使人们免于饥饿,让人们有可能过上健康文明的生活。电子科技发展带来的信息革命,使人们可以进行更广泛、更直接、更便利的交流,拓展了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权利的空间。在因特网时代,国家不再容易控制人们的网络信息交流,削弱了集权控制的能力,增加了公民的自由度。由于因特网技术的发展,公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得到提高,参与方式日益多样化。随着信息的大量获取,公众对宪政体制运行的评价标准与方式也发生相应的变化,不断寻求新的未来政治参与的结构与模式。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也因为现代科技的发展获得了更多的手段。公民的生育权可以通过体外授精试管婴儿的方式得以实现,死刑犯的死亡也因为注射方式的使用而更有了人的尊严。科技的现代化也推动了人的现代化。哥白尼改变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信念,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人是宇宙中心的信念,改变了人观察世界的坐标系,以一种非中心、非至高无上的观念去客观地看待人与世界的关系。动摇了宗教的科学基础,打破了宗教信条与理论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人的地位和价值,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推动下,越来越得到提升。

韩大元:是的。除你讲的两个方面外,还有一个方面是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宪法的发展又提供了契机。现代科技的发展虽然给宪法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对宪法价值的实现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冲击。在信息等技术高度发达的科技时代,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何得到有效的保障,都给宪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现代科技发展,使人们反思宪法。这些都有可能带来宪法价值、宪法制度、宪法规范的进一步更新,也就为宪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

从宪法发展的历史看,科学技术一直起着推动宪法发展的巨大作用。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不仅决定一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且对于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科技进步带来的不同形式的成果。宪法是社会需求的一种最高的概括与规范,以社会为基础。而社会变革主要受科技发展的影响,以科技进步为其变革的背景,宪法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实际了意味着宪法积极吸收现代科技发展的成果,以宪法能否适应科技发展的正面效应的要求为其出发点。由于宪法的内容、形式、调整范围、调整方式、调整过程及其调整效果等各个环节都受科技发展的影响,它在客观上构成宪法发展与变化的内存基础,它是通过社会需求所反映的科技发展的成果。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国家中,宪法发展必须以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并以此来确定宪法发展的基本目标。当今世界,宪法发展与科技发展已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处于同一宏观体系之内。

二、 现代科技发展对宪法(学)的冲击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 科学技术 政治效应

【正文】

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科学技术的政治效应问题是科学技术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国外,围绕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问题的研究,已形成了一门新学科,即科学技术政治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较早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们着力研究当代科学技术的消极政治效应方面,提出了一个独特而有影响的观点,即当代的科学技术取代了传统的政治恐怖手段而变成一种新的统治或控制形式。下面我们将评述“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这方面观点。

青年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已经涉及科学技术的社会政治效应问题。他认为,当科学认识的观念被应用于自然时,它只是推动科学的进步,当它被应用于社会时,它反转过来成为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1]现代科学越发展、越复杂,它的方法对自然理解得越好,就离人本身越远,越成为片面的、封闭的、与人无关的东西。技术的情形也一样,“技术的专门化破坏了整体的形象”,“它把现实世界撕成碎片,使整个世界的梦幻烟消云散”。[2]卢卡奇实际上把科学技术当作物化的形式来加以批判,认为资产阶级一方面将科学技术当作征服和控制自然的工具,另一方面又将它们变成人对人统治的有效手段;科学技术成了资产阶级的帮凶,在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越发展,工人受剥削受压迫就越厉害,科学技术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种种矛盾异化现象的一个祸根。在这里,卢卡奇显然注意到了资产阶级将科学技术变成统治工具的事实,分析了科学技术与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问题。

法兰克福学派沿着卢卡奇的思想传统,对科学技术与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这成了其科学技术观的一个主题。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大大加强了,但这种控制最终是以人对人的统治作为代价的,即科学技术既是人控制自然的工具,反过来变成人对人统治的手段。在他们看来,在当代社会,统治的原则已发生了变化,原来的那种基于野蛮力量的统治让位给一种更巧妙的统治,即借助科学技术手段,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命令被内化为一种社会及个人心理,技术已经成为新的控制形式。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提出的基本论断是“技术的基本原理就是统治的基本原理”,因为人运用理性工具不断征服自然,以技术的进步、效率的提高作为合理性活动的准则,这本身就体现了人对自然的统治欲。而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由于科学技术与政治统治的直接联结,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工具越来越复杂、精确,反过来导致对人的奴役和控制能力的增强,人日益变成机器操纵的对象,因而科学技术体现了人对人的统治欲。这种人对自然的统治和人对人的统治充分说明技术合理性又与政治统治结下不解之缘,技术的合理性变成了统治的合理性。

马尔库塞在他不同时期的著作特别是《现代技术的某些社会内涵》、《马克斯·韦伯著作中的工业化和资本主义》、《单向度的人》、《反革命和造反》等都涉及了这个问题。他不仅明确提出“在当达工业社会,科学技术成为一种新的控制形式”的命题,而且对此作了详细的分析论证。马尔库塞把发达工业社会定义为“工艺装置”,定义为在技术概念和结构方面自身发挥作用的统治制度。他认为科学技术已经从特殊的阶级利益的控制中解脱出来,并成为统治的体制,抽象的技术理性已经扩展到社会的具体结构,成为组织化的统治原则。非人的管理和操纵感染了整个社会系统,这不仅在技术应用的具体目标上,而且甚至在技术起源上(在基础研究水平上)都是如此。自动化的技术理性的出现则是一种独特的统治形式,对自然的理性控制和对工作过程的官僚控制,或者通过整合,或者通过对偏离的有效压制,构成了实际上不会遭到反对的社会“幸福意识”的基础,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层次上发生了需求的管制和进步思想的消除。

在《现代技术的某些社会内涵》(1941)一文中,马尔库塞讨论了技术和技术理性是如何变成统治工具的,分析了现代工业组织是如何要求对效率和绩效的服从的。在《马克斯·韦伯著作中的工业化和资本主义》一文中则通过对韦伯关于资本主义、合理性和统治之间关系思想的分析,发挥他的技术本质上是一种统治手段,技术合理性就是统治合理性的观点。他说:“不仅技术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有计划的、科学的、可靠的、慎重的控制。统治的特殊目的和利益并不是‘随后’或外在地强加于技术的,它们进入技术机构本身。技术总是一种历史一社会工程:一个社会和它的统治利益打算和对人和物所做的事情都在它里面设计着。这样一个统治‘目的’是‘实质的’,并且在这个范围内它是属于技术理性的形式。”[3]“机器不是中性的;技术理性是统治着一个特定的社会的社会理性。”[4]

在《单向度的人》(1964)特别是导言和第一章(标题是“控制的新形式”)中,马尔库塞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他认为,在发达工业社会,技术进步扩展到控制与调节系统,并创造出一些生活和权力形式,这些形式调和与这个系统对立的力量,击败或驳倒为摆脱奴役和控制而提出的所有抗议。[5]在工业社会,生产和分配的技术手段不是作为可以与社会和政治分开的纯粹的仪器的总和,而是作为先验地决定着这些手段的生产及使用和发挥这些手段的操作系统在运转;生产的技术手段不但决定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态度,而且决定着个人的需要和志向。技术的“中立”的传统已不再适应,技术本身与其应用已无法分开。因此,技术趋向于变成一个极权主义者,技术社会是一个政治系统,它已经在按技术的思想和结构运转。作为技术世界,发达工业社会是一个政治世界,是一个独特的规划,它塑出论说与行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整个世界形态。在技术的中介中,文化、政治和经济溶合为一个无所不在的系统,这一系统同化或者排斥所有的替代,它的生产力和潜在的增长稳定了这个社会,同时把技术进步适应于其统治的框架中,技术的理性变成统治的理性。在日益增长的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的生活标准的双重基础上,发达工业社会用技术,而不是恐怖手段征服社会的离心力量。[6]

马尔库塞因此断言,在发达工业社会,“社会控制的现行形式在新的意义上是技术的形式”[7]今天,政治权力的运用突出地表现为它对机器产生程序和国家机构技术组织的操纵,发达工业社会和发展中的工业社会的政府,只有当它们能够成功地动员、组织和利用工业文明现有的技术、科学和机械生产率时,才能维持并巩固自己(的统治)”[8]。这种新的控制形式的显著特征是,使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人的心理进行系统的操纵或控制,形成对人的本能的一种“补充的心理压抑”。也就是说,它从生产、消费、政治、人际关系、文化艺术领域乃至人们的私生活、休闲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工业——心理学”的操纵或控制,从而把人们整合到现有的制度中。这就造成了“不合理的合理性”、“舒舒服服、平平稳稳、合理而又民主的不自由”的悖谬状况。在马尔库塞看来,技术成为控制的新形式也就意味着技术的异化。他说,机械化的技术过程本应使人超越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使人类生存的结构往合理的方面发展,使人从外界强加给他的各种古怪的需要或可能性中解放出来,使个人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这本来是发达工业社会的目标,技术理性的终点。然而,实际上却是相反的趋势占上风,技术手段把它的经济和政治要求强加给自由和劳动时间,强加给物质的和精神的文化,造就了单面社会、单面人及单面思维方式,技术成了极权主义者、控制的新形式和发达工业社会异化的主要根源。

在《反革命和造反》(1972)一书中,马尔库塞又涉及这一问题。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公式:“资本主义进步的法则等于这样一个等式:技术进步=社会财富的增长(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奴役的扩展”。[9]他认为,从广度上看,技术合理性组织控制了社会的生产程序、国家机构和个人的劳动时间、闲暇时间,并且剥削对象已不局限于工厂、商店和蓝领工人,而是扩大到广大的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从深度上看,人受到越来越专业化的有学问的经理、政治家和将军们的控制,整个人——包括肉体和灵魂——都变成了机器或机器上的零件,仅仅在履行部分的技术操作职能,而情感和理智都变成了管理对象。因此,他断言:“在技术和民主政治的帷幕背后,呈现出这样一个现实,即全面的奴役,人的尊严的丧失。”[10]

哈贝马斯关于科学技术的政治效应的看法与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他同样将科学技术看作政治统治工具。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一文中,他分析了科技进步与政治统治合理化的问题,特别是用韦伯的“合理化”观点来说明他关于科学技术使资本主义统治合理化的观点。他说:“合理化的意义首先是使社会服从合理决策的范围;其次,它使社会劳动工业化,结果是工具性的活动渗入生活中的其它领域。”[11]韦伯已用这种合理化说明:统治者利用科学技术的成果,可以组织一些手段、进行新的选择,达到合理的、有目的活动,因而,科学技术就渗入到社会组织中,改变旧的社会制度,使资本主义合理化。但是,哈贝马斯并不满足韦伯的观点,尤其不同意韦伯对“合理化”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的分析,认为必须注意到科学技术对人和社会的控制作用。他说:“韦伯所说的这种合理化并不是合理性的实现,而宁可说是用合理性的名义来实现没有公开承认的政治制度的一种特别形式”。[12]根据老一代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关于资本主义文明以人对自然的统治和人对人的统治这两种相互联系着的统治作为基础的观点,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合理的有目的活动就是实现控制,既控制自然,又控制人。关键的问题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对人的统治“合理化”。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技术也使人的不自由变得非常合理,并证明技术使人不可能成为自主的,不可能决定自己的生活。这个不自由既不表现为不合理的,也不表现为政治的、倒不如说是表现为服从技术机制的”。[13]既然人的受控、不自由以服从技术机制的形式出现,那么,这种受控、不自由就变得“合理”了。因此,他得出结论:“技术的合理性并不取消统治的合理性,而是保护了这种合理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就出现了一个“合理的极权社会”。[14]

一些后起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及其代表人物也论及科学技术与政治统治关系问题。例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W·莱易斯在《自然的统治》一书中就继承和发挥了法兰克福学派的当代科学技术是一种新控制形式或统治形式的观点,该书的中心主题是“征服自然的观念培养起来的虚妄的希望中隐藏着现代最经常的历史动力之一:控制自然和控制人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15]他认为,对自然控制的加强不是转换或削弱了对人的统治,相反,加剧了这种统治。他具体分析了这两种统治的联系机制,即科学作为控制自然的工具是如何变成控制人的手段的。他认为,关键的中介环节是技术,人们利用技术来控制自然和对自然资源进行分配,而日益对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产生影响,这样,技术便使科学的合理性渗透到社会之中。莱易斯认为,技术理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特征:一是“技术与实践的生活活动的直接联系先验地决定着那种通过技术发展而实现的控制:由于陷入社会冲突之网,技术成了一种把控制自然和控制人联系起来的手段”;二是“技术合理性在20世纪极端的社会冲突形式——大规模的破坏性武器、控制人的行为技术,等等——中的应用预示着合理性本身的危机。”[16]根据马尔库塞等人关于通过对自然的统治而逐步为愈加有效的人对人的控制提供概念和工具的观点,莱易斯认为,“对人的劳动和剥削的强度直接依据于控制外部自然所达到的程度。这里的决定性一步是工业社会的到来:机器和工厂系统扩大了劳动生产力,从而扩大了对它的剥削的可能程度”。[17]这种生产力的提高,又由于分配成果与分配资源而造成愈来愈强的社会冲突;同时,由于对自然的技术控制而加强的冲突又陷入追求新的技术,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政治统治。因此,这两种统治(控制)是相互促进的。

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关于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关系的理论尤其是科学技术成为一种统治或控制的新形式的观点呢?

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看到了当代科学技术的重大政治功能,并把焦点集中在消极政治效应方面;注意到当代资本主义在社会控制的形态、方式上的变化,尖锐地揭露了资产阶级利用科学技术来维护自己统治的事实,列举了科学技术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领域所造成的种种异化现象;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统治方式不同于自由资本主义统治方式的某些新特点,特别是统治者利用科学技术为自己统治的合理性辩护这一点,指出现在的统治不仅是依靠政治暴力和经济手段,而是主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对人们进行心理操纵,特别是“操纵、控制、支配个人的潜意识和无意识”。[18]他们实际上提出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社会功能与政治效应的局限性,并力图指出这种局限性的根源尤其科学技术成为控制新形式的理性、社会根源。

如果我们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技术的统治效应的观点放在近现代西方对这个问题研究的脉络来考察,就可以发现其独特和高明之处。在西方,自十七、十八世纪以来,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一种对于科学技术的乐观主义的看法。从启蒙运动到英国经验主义唯理论,以及当代实证主义,再到科学主义思潮都持有这种看法。它把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视为科学的最高形式,科技理性为理性之光,科学、理性和进步三位一体;科学是真理,技术是利器;认为科技不仅可以使人类从自然的束缚、贫穷无知之中解脱出来,而且可以创造人类的福祉、民主与自由。但是,自从十九世纪开始,随着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利用,科学技术的消极社会功能和政治效应日益暴露,科学技术虽然带来了工业化、生产力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却使人论为机器的奴隶,并导致冲突、战争和生态失衡,人类获得了一个物化的世界,结果却失去了自身。面对这些情况,一些哲学家特别是人本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对科学技术及其理性基础持批判的态度。他们认为,现代科学技术与人本主义精神是不相容的,科学技术进步不但侵犯了人文文化的领域,更损害了西方人在近现代所坚持的个人自主与尊严。科学技术虽然带来了物质的高度文明,却同时造成了精神的空虚与失落。因此,他们对科学技术持批判与悲观的态度。例如,施本格勒认为,尽管科学的发展使人的智力完善化,知识精确化,促进了生产,但却使大众遭受机械劳动的痛苦,导致社会对抗加强和西方世界没落;现象学宗师胡塞尔则提出“欧洲科技危机”说,认为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注重物质追求,轻视精神需要,造成人的精神空虚,人的价值和人生意义丧失,从而导致“欧洲人性本身的危机”;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则批评技术活动使人本身变为技术系统中的“持有物”,技术的本质威胁人的本质,危及人类的前途命运。

“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在某些方面超越了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的观点。他们并不满足于对现代科学技术消极社会功能和政治效应现象的列举(如生态破坏、核威胁、伦理道德的伦丧及人性的堕落等,他们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些现象),他们也没有局限于对科学技术本身的谴责,而是更进一步去挖掘这些问题根源,力求从科学技术合理性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上去做文章,既审视科学技术对人及环境的负面作用,又觉察到科学技术已被统治阶级作为统治工具加以利用的局面;从而提出技术理性或工具理性的理论,从人类理性的深处去挖掘深层次原因,抨击理性的工具化,说明工具理性如何变成统治的合理性、政治的合理性,即把科技理性的异化同政治统治联系起来。

遗憾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并没有超越多远,其新见也是有限的。他们最终未摆脱对科学技术本身进行批判的旧巢,并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一种革命解放力量的观点。尽管他们将科学技术、合理性与资本主义联系起来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接触到科学技术消极政治效应与特定制度有关,但是他们往往将资本主义对科学技术利用所造成的危害归咎于科学技术本身,赋与科学技术以原罪的性质,将科学技术看作人的异化和受奴役的超时间、超历史罪恶根源,使之成为脱离社会制度和阶级对立的极权主义者。他们片面地夸大了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某些潜在的消极倾向,而得出一个普遍的结论:在发达工业社会,科学技术取得了合法的统治地位,成为一种新的控制形式;科学技术变成了反动的东西,变成奴役的工具。因此,他们日益用对科学技术的批判来取代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批判。

法兰克福学派关于科学技术的政治效应尤其是科学技术成为一种新的控制形式的观点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观的。马克思主义把科学技术看作推动社会前进的决定性力量,认为科学技术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力量的书”、“历史的有力杠杆”、“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科学技术既增强了人的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成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保证,同样也为新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因此,科学技术本身并不是一种消极的统治人的异己力量,而是一种伟大的革命和解放力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政治效应与具体的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制度联系起来考察。他们认为,社会关系的性质对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政治效应有决定性的影响。与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将科学技术本身看作统治的工具,从科学技术本身的潜在否定性或消极倾向推出资本主义的一切矛盾和异化现象不同,马克思主义把科学技术变成统治工具看作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认为科学技术异化现象与科学技术使用的资本主义方式分不开,科学技术与政治统治没有必然的联系。科学技术本身能够缩短工作时间,减少工人的劳动,增加社会财富,确定人 对自然力的控制等等。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分离出来成为与劳动对立的、服务于资本的独立力量”。[19]因而科学技术的使用必然使劳动更加紧张,使无产阶级的生活更无保障,使人更受自然力量的支配和受社会力量的奴役等。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的各种矛盾、异化现象,马克思写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新……的财富的源泉……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和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其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毋庸争辩的事实。”[20]马克思主义坚决反对把资本主义的种种异化现象和矛盾对抗归咎于科学技术。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是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有力杠杆。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执行双重职能:“一方面,机器成了资本家用来实行专制和进行勒索的最有力的工具,另一方面,机器生产的发展为用真正社会的生产制度代替雇佣劳动制度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21]依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有所不同。在文艺复兴及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较早阶段,科学技术成为资本主义手中的一件有力武器,资产阶级在理论和实践上依靠这一武器来反对宗教神学权威和封建世俗权威;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科学技术和政治的冲突基本上处于隐蔽的状态。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传统的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模式发生了变化,科学技术与政治接近起来,并日益发生冲突。一是资本主义国家加强了对科学技术发展及应用的干预,纷纷建立起国家的科研管理或协调机构,这些科研管理组织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国家机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二是科技成果日益被应用于军事目的,军事需要成了科技进步的一个首要的推动力,各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扩张、掠夺和争夺世界霸权,纷纷把科学技术当作提高军事能力的主要基础,将科技成果用于制造和改进武器装备;三是科学技术不仅被当作掠夺自然的手段,用于增加生产力及剩余价值,而且也日益被用于控制社会,对人加以奴役,导致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全面异化。这种使科学技术从属于政治的倾向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产生巨大的消极作用的一个基本原因。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也是密切的,科学技术同样具有重要的政治职能。但是,这种关系具有新的特质。社会主义制度使人类有可能消除科学技术的非人应用,使之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其解放潜能,使人类彻底摆脱自然的束缚,摆脱社会的奴役,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彻底的解放和自由。在这种社会中,科学技术进步的基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有可能确立起一种新型的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一方面,科学技术履行着重要的政治职能:它们构成国家或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基础,或者说是国家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一个重要因素;科学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管理之中,成为政治管理的必要成分,贯穿于政治过程的始终;科学技术不仅被用于提高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被用于文化建设,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为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高,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更重要的是,科学技术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必要条件,若没有科学技术以及掌握科技知识的人民群众,社会主义民主是不可想像的。此外,作为科技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科技知识分子也日益参与社会的政治决策与政治管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政治作用。另一方面,政治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产生着重大影响,最突出的一点是国家根据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需要,制定并实施科技发展战略及一系列科技政策,确定科研主攻方向,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建立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指导国家的科技发展及应用。当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与政治的新型关系以及科学技术正面政治效应的良好发挥并不是自发形成起来的,而是要通过人们长期积极的探索才能建立起来。在这种社会,科学技术仍然具有被应用于邪恶政治目的的可能性,这就需要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不断加以限制,以至于最后消除。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积极政治效应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发挥。

总之,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问题自科学一诞生就出现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其阶级实质和目的是不相同的。从近代开始,不同的阶级出于不同的需要和理由(实践上的、意识形态上的等)而关心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本世纪开始,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国家的重要力量,科学技术与政治的联系日益加强,科学技术对达到各种政治目的,对于实现各种政治意图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二战后,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展开,科学在社会经济及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更加巨大,因而,科学技术的“政治化”和政治的“科学技术化”成为当代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中,有两个基本因素:一是科学技术与国家政治的关系;二是科学技术与国际政治的关系。在当代,一个国家的强弱,它在世界政治舞台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科技发展水平及如何有效地利用科技成果。因此,在世界各国,发展科学技术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经济、文化战略,而且也是一种政治、军事战略。由此观之,研究当代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较早注意并研究了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见解和值得认真讨论的问题,这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是,他们的理论在总体上并不是可取的,他们并没有看到不同的社会制度(甚至同一制度的不同阶段)中,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没有看到科学技术是一种伟大的革命、解放力量,将科学技术本身看作一种统治控制工具,夸大了科学技术的潜在消极政治效应,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并最终陷入反对科学技术的悲观主义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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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马尔库塞:《马克斯·韦伯著作中的工业化与资本主义》,载《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马尔库塞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06、108页。

[5][6] 参看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导言)第4、6——7页。

[7][8]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0、5页。

[9][10] H·Marcusc,Counterrevolution and Revolt,Boston,1972,PP.4,14.

[11][12][13][14] J·Habermas,Toward a Rational Society,Boston,1971,PP.81,82,84,84-85.

[15][16][17] W·莱易斯:《自然的控制》,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序言),第130、138页。

[18] 马吉:《与马尔库塞的一次谈话》,《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3年第11期,第13页。

[19] 马克思:《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33页。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辨析 科学技术哲学 多元化格局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1二者同一关系

目前有一种这样的说法: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两者属于不同的学科。这种说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已经成型的历史事实,二者属于同一的关系,这是我国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时代的发展做出的符合时势的决定,其改动有着明确的理由。

首先,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得到了发展进步,科学技术在我国的地位也因此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马克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得到了人民的广泛认同,邓小平也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并且进一步的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这些变化都表示着我国对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我国的人民群众正确的认识科学技术,并且能够对这些科学技术进行很好地掌握。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大量的哲学以及社会学方面的内容,其中有一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以得到答案。自然辩证法的工作者往往对于社会有着高度的责任感,他们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很好地适应能力吗,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地更加重视对于科学技术的研究,并且进行了哲学性的反思,更加关注科学技术对于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因此,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是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的体现。

同时,二者之间的同一关系也是学科自身的一种需要。从学理上来说,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在研究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其科学性,恩格斯明确地提出要以自然科学作为研究的中介,他认为人类的行为是难以超越自然科学的,因此人类应该顺应自然,应该在这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从而避免陷入到直觉或者纯粹的思辨的死路中去、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自然辩证法中对于自然科学的哲学思想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而事实证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如果想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势必需要将自然技术哲学作为其重要的科学依据,因此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同一关系是学科的一种内在关系。

第三,这也是在国际的学术界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实际需求。在国际上,除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很多的国家是没有自然辩证法这个哲学范畴的,他们称之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而二者的本质上存在着很大的联系。我国将自然辩证法改名为科学哲学技术,其本身的立场以及所持有的观点都没有得到丝毫的改变,二者内在的同一关系是一定的,但是通过改名之后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与其他的国家之间的学术交流。

2学科性质统一

有一些认为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应该当做两门学科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它本身具有哲学的性质,与自然辩证法不同。但是吴国盛提出,一个理论是难以构成一个学科的,一个理论充其量只能是一门学科中的某一个方向的内容,将一个理论当做是一门学科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一个事业也和一门学科不同,一个事业能够同时支持好几门学科,就算是只是单独支持这一门学科,那它的性质与直接从事这门学科的研究也是不一样的。自然辩证法有一部分是作为理论的自然辨证法,有一部分是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一门学科看待,也不能将其作为一门事业来看待。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自然辩证法虽然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其并不是一门哲学类的学科,因此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作为一谈是不科学的。但是事实上,自然辩证法是将哲学与社会科学融合在一起的一门学科,其自身就拥有着哲学、社会学的性质。自然辩证法这一门学科本身虽然不完全属于哲学的范畴,但是具有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两门性质,它涉及了很多领域,具有开放的内容并且得到了不断地发展,为了表明其历史的源远以及其本身具有的特色,将其称为科学技术哲学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将自然辩证法更名为科学技术哲学以后,能够给其发展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角度,使其有着新的内容以及表达的方式。

3思想一致性

有一些对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统一存在疑问的人,他们致力于将其进行分割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经过这样的统一,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西化将会变得更加严重,这使得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西方的哲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了。但是虽然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西方的科学哲学都是从哲学的角度对科学进行研究的,而哲学本身是开放的,不拘泥于只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别。而在实际上二者在原则上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首先,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把自然观当做最重要的一部分,而西方的科学技术哲学尤其是经验批判主义等,他们对于研究自然界持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家通过对自然地研究得出来的结论往往是建立在研究者本人的基础上的,有着很大的经验主义成分在内,难以真实的反映自然界的真实性,因此对其十分排斥。同时,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作为主要的要义,而西方的很多流派对其是持抵触态度的并且中国对于哲学的研究与自然是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我国的哲学的源头所在,因此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具有一体性,与西方的科学技术哲学是十分不同的。可以这么说,恩格斯那个时代的自然辩证法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科学技术哲学,而如今的科学技术哲学就是那个时代的自然辩证法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顺势发展的现代形态。因此对于目前的我国而言,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哲学是统一的,是和徐芳的科学哲学相对应而存在的,因此将二者名称合一统一来看是毋庸置疑的一件事。

4二者分割不可行

将自然辩证法改名为科学技术哲学是我国的政府的行为,并且是通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也得到了广大的自然辩证法的工作者的认可,相关的科研人员一直秉持着二者是一件事的原则进行研究的。否认二者的统一性,否认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这不仅是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的,而且与整个科学技术哲学界的情感是违背的,因此会导致很多想象不到的尴尬的后果,并产生一些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我们假设,如果在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之外还有自然辨证法这一门学科,那么该如何对这一门学科进行定位呢?是将其定位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支吗?那么如何将二者进行明确地划分呢?在相关的教材中,怎么对自然辩证法的内容和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进行划分呢?这是根本上无法解决的难题,因为二者本身就是同一性的关系,无法进行本质上的划分,如果强行对二者进行划分,会带来很多难以想到的负面后果。

假设说存在自然辩证法这一门学科,那么无法将二者进行很好的分割,将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取消会怎样呢?假如这样做了,那么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辨证法之间的关联是不是就不复存在了?那么我国经过了改革开放之后的科学技术哲学的相关研究,其进展将以何种形式展现出来?

事实上,自然辩证法是一门十分宽泛的领域,马克思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提出来的所有理论都是可以进一步进行扩展的,这些理论都是开辟了认识真理的一个开端,是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做出适合时代改变的。面对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快发展,通过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来对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进行发展,是符合时代的要求与社会的需求的,也符合提出这门学科的作家的本来思想。如果强行的将这两者有着统一的思想的学科分割开来,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5保持多元化格局

目前来看,科技哲学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其中一个层次就是科学技术这虚的教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括着《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体系,这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性质的,主要课程是面对研究生开放的,目的是使得当代的研究生能够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自然^、科学技术关有着深层次的了解,并且了解科技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通过掌握到的科技更好的服务于社会。除此之外,其教学体系还包括其他的命名的教材,如《科学技术哲学》这样的教材,这一类教材的开设课程的范围会相对较宽,在本科硕士或者博士中都可以开设,并且是一个选修的课程,在授课的形式与模式上与《自然辩证法》没有明显的差别,但是教材的编写则有着更大的改动空间。

而另一个层次主要指的就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系统,在这个层次上有着很多的研究领域,其中包括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科学哲学的研究有一个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特色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主要需要做的就是,将所有的研究者号召起来,使他们能够坚实的站定马克思主义立场,与此同时在我国加强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哲学的建设,从而使其发扬光大。

在这样的一个处于两层楼的结构下的多元化格局下,科学技术哲学,或者可以说是自然辩证法这个还处于比较年轻的学科是十分有利于其未来的发展的。因此没有必要将二者进行分割开来,二者从本质上是一样的,只要把《自然辩证法》作为科学技术哲学的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点内容进行特殊的对待就可以了,在现在的这个时代背景下这是一个很好地选择。

6结论

本文首先表明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直接不可分割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二者本质上的一致性特点,并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不能分割开来的主要原因。将二者结合起来是符合时展与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在此基础上对于如果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分开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于现在的科学技术哲学所具有的格局进行了分析。可以这样说,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结合是符合历史的发展的,是一种顺应时代的趋势,二者的统一性毋庸置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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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岳玉禄.自然辩证法哲学性质的辨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文史哲版),1994(04):23-28.

对现代科技的看法范文第5篇

现代西方文化是从文艺复兴时代演变而来,文艺复兴时代最大的成就是在艺术方面。艺术和科学看似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他们都是在追求“真”。艺术作品是画家完整反映内心世界的具体表现;科学是研究物体的本质,追求事物的客观规律。艺术和科学一个感性,一个理性,他们在创造思维方面,有共同性和互补性。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城市的发展进程,城市的发展又会对公共艺术提出新的要求。城市雕塑的数量不断增加,大多数的城市也用雕塑来进行点缀。在现代科技的辅助之下,作品的完成率大大提高,也解决了很多以往看起来做不到的技术难题。世界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科学家。达芬奇将对象进行主观的艺术加工,利用高超的技术和科学的观察方法,描绘出他心中蒙娜丽莎的形象。这与那些只用科学方法分析所画出的蒙娜丽莎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2公共艺术创作中现代科技的应用

(1)艺术材料的加工。高速发展的今天,艺术家已经开始不满足于传统的石膏、铜等原材料,他们开始试图在材质方面做出突破。我们在展览上开始看到各种各样的材质所做成的艺术品,这些材质的运用给作品本身添加了一丝神秘,并且扩宽了艺术形式。艺术家在选择材质时不免遇到材质难以切割的问题,而现代技术的合理应用使得他们在材质的选择时的顾虑减少,加大了材质的可选择品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科学技术手段被应用到现代艺术创作中来,例如等离子切割、焊接等技术,使得很多坚硬的材料,通过艺术家的熟练的手法,变成精致的形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了艺术创作的效率,在机械设备的帮助下,大大的缩短了艺术作品完成时间。越来越多的技术和材料被运用到艺术创作中,高科技设备的辅助效果也逐渐的变得十分明显。

(2)公共艺术的操作手段。我们生活在计算机的时代,计算机做为现代科技的重要手段,毫无疑问的被应用到公共艺术中去。我们生活中所做的沙发,住的房子,他们最初的形状基本上都是以计算机为工具设计出来的。3Dmax、PS等各种软件因方便快捷被我们应用在公共艺术创作的设计过程中,减少了模型制作的时间和不必要的资金损失。数码雕塑在中国是一个刚刚兴起的艺术形式,但是在国外已经存在二十多年。国内很多院校纷纷开设CG课程,并且电脑CG不断完善,雕塑家只需在电脑上进行雕刻、拉伸、剪切等操作,就可以制作出理想的物理模型,制作的过程完美的实现了科技与意识的融合。

(3)未来公共艺术和现代科技的结合方式。现代科技和公共艺术的结合逐渐变的密切,这是一个必然性的现象,真正的艺术家应该懂得利用现代科技的手段,设计出更好的作品。未来公共艺术和现代科技相结合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技设备的改革,影响着艺术创作的观念,并为其提供重要保障。要想做到他们更好的结合,有以下方式:

1)将艺术语言和科技手段进行完美结合:许多的艺术家不满足于纸面上所表现出来的三维物体,开始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将静止的物体变成动态的物体,真正的做到静中有动,动中有静。

2)将艺术精神和现代科技精神相结合:上海世博会上的清明上河图就是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使传统绘画展现出现代气息,让观众更加直观的感受到传统艺术的独特魅力。

3现代科技影响公共艺术的创作理念

在艺术的发展中,科技的发展史是导致艺术观念不断更新和变革的重要因素。科技的进步也在影响着艺术家的创作理念,促使着艺术风格的改变。科学知识是由人类意识建构而成,以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为原本形态,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到知识的进步。文艺复兴是一场在欧洲盛行的思想文化运动,在那个时代,科技和艺术的发展是不可分割的,科学的发展离不开艺术,艺术的进步也离不开科学的发展。文艺复兴时代在建筑、绘画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当时布鲁齐发明的透视法现在还被很多艺术工作者应用。在建筑方面埃及金字塔的建造可以看成科学与技术的完美结合,现在的科技仍然无法解释其中的奥秘。正因为科技发展,才会有这么一场改变人类艺术史的变革,才会在人类艺术的创作理念的路上留下这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