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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考评办法

物业考评办法

物业考评办法范文第1篇

一、总则

为了全面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保持和提高物业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便于学校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特制订《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作为对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的具体评定。

二、

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组织

物业服务考核在校领导的指导下,由学校总务处牵头和学生处老师及自管会学生干部组成7人考核组考核,进行日常检查、记录。

2、考核工作实施

学校考核组进行日常检查工作时,如发现问题,收集好举证材料(一般为图像、视频证据)并通知物业项目经理现场确认并签字。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由学校通知物业公司考核的范围(包括服务记录和档案)和时间,物业公司组织自查评价。最后对照学校考核组的日常记录表进行评分。每学期考核成绩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内。

3、自查考核和年度考核及处理办法

自查考核。在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对物业公司的自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总务处交换意见,商议整改。

年度考核。合同到期前30天内考评。总分值高于85分的,评定为守约,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并在下一年服务合同签订时获得优先服务权。年度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评定为服务差。将停止物业服务事宜,并扣除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总分=上学期(期中得分+期末得分)+下学期(期中得分+期末得分)

4

附件:物业服务量化考核表

******中学

物业服务量化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备注

人员配备(10分)

物业项目经理

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协调管理

3

缺物业经理扣3分

服务人员

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4

缺一人扣1分

工作服

要求保洁员统一着装

3

不穿工作服扣1分/人

服务内容(70分)

卫生间清洁

卫生间每天清理四次以上

10

有异味扣1分,卫生纸满溢扣2分,地面脏乱扣2分

墙面、顶棚、灯具每学期清理一次

2

有蜘蛛网或明显灰尘扣1-2分

公共区域清洁

每天清扫、拖擦走廊、大厅、楼梯、拖擦不少于四次

12

有明显垃圾扣1分

墙面、顶棚每季度清理一次

2

有蜘蛛网或明显灰尘扣1-2分

楼内外垃圾收集点,楼内垃圾箱日产日清并更换垃圾袋

10

垃圾满溢扣1分,垃圾桶周围脏乱扣1分,未更换垃圾袋有异味扣1分

教学楼、办公楼的所有玻璃每学期最少清洁二次(开学前和期中考试后)

8

清洁后有明显污迹扣1分/块

西门、南门达到门“前三包”要求

2

有明显垃圾指出不清理扣1分

校园内负责环境区卫生的清扫

2

有明显垃圾扣1分

会议室、备课室卫生清洁

大会议室开会前后做好清洁,小会议室定期清洁

6

大型会议前后做好清洁扣1分

备课室每天清扫1次以上

6

未清扫扣1分/次

垃圾清运

室外垃圾桶每日清运二次,做到无满溢、散落现象

10

有异味扣1分,周围脏乱扣1分

未按规定卫生保洁扣1分/次。

协助工作(12分)

消杀

协助校方集中或定期做好除四害、消杀等工作

2

校园四害持续出现扣2分

绿化

协助校方做好校园绿化养护工作

2

未做好协助工作扣2分

节能校园创建

协助校方做好节能型校园创建工作,随手关闭辖区内“无人空开”的水电开关

5

发现持续无人空开扣1分/次

保洁

协助校方在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中及时做好校园保洁工作

3

未做好配合扣1-3分

其他

(8分)

保持完整

保持学校公共设施、信息栏、指示牌等设施清洁完好,及时清洁乱贴乱画现象

2

出现乱贴乱画扣1-3分

防灾

做好防灾害、雨雪天气校园主干道的清洁工作

2

雨雪天气未配合做好清洁扣1-3分

美化

协助校方做好节日、参观活动、庆典时的环境美化(如插彩旗)等布置保障

2

未完成布置任务扣2分

评优

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后勤评优、达标类活动保障。

2

未配合做好评优工作扣2分

物业考评办法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树立物业服务行业典范,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验收、评定。

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80%以上的小区;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50%以上的小区。

第三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辖区各镇街组成考评小组,进行全面考评验收。

第四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全面考评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小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资料齐全。

3、小区具有完整的接管验收资料、图纸、档案及交接手续。

4、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管理状况良好,年内未发生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超范围收费和未按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内容进行履约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第六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

2、小区所在地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推荐申报;

3、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参加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评选活动。

第七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申报表;

2、小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及管理情况报告;

3、争创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4、开发建设单位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情况的书面意见;

5、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测评打分情况统计表。

第八条申报小区必须于每年3月份前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参评申请。

第三章考评

第九条每年的10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对申报的小区进行集中考评,并及时将考评结果报区政府批准,予以公布。

第十条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按《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以打分的方法来评定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评定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第十二条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的小区,每2年进行一次复验,复验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小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达标要求的,经报区政府同意后取消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称号。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三条评选出的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由区政府授予“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在全区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评选结果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企业信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及晋升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物业考评办法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

“两考合一”

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体制。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备考负担。统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科目和时间。完善全市统一的考试评卷信息化平台,统一网上评卷,实现同考等值。

2

“全科开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3

分类考核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地理采取纸笔闭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确定,由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地方课程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4

命题要求

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范围,研制考试试题,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5

“学完即考”

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学完即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于毕业当年6月中旬进行。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6

成绩呈现

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毕业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

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

3

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市教育局研发“成都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使用好记录管理系统,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将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毕业当年4月底以前)完成。

4

结果运用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

评价实施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高中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试卷的结构及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体育与健康60分(含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满分各100分。

升学成绩计分办法。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为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成绩按70%计入,满分70分;化学成绩按50%计入,满分5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升学成绩每科总分按20分计算。具体折算细则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另行制定。

2

坚持普职协调发展

根据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对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类学校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来蓉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3

完善指标到校生分配办法

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学校推荐指标到校生要依据学生初中各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四)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并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资源总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办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充足学位。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其他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

2

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范围自主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

严格招生时间管理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市教育局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4

严控考试加分

落实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

实行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根据考试招生工作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区(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和命题研究,提高命题质量。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中考考场建设,到2022年按要求全面完成。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政策解读

现就《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中考改革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成都市中考改革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

近十多年来,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坚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此次中考改革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坚持稳妥推进,在继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进一步优化中考考试制度、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录取方式、招生计划等。

中考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中考改革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开始实施,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中考改革实施后哪些政策将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将保持“五个不变”,具体为:

01

坚持“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原则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将继续坚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有利于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02

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保持不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的规定,中考改革实施后升学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升学计分科目相同,继续保持不变。

03

9门科目录取计分分值保持不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9门学科升学计分分值将继续保持不变。

04

高中招生分批次录取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实施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分批次录取。

05

指标到校生录取办法保持不变

中考改革实施后,将继续实行指标到校生政策,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中考改革主要有哪些变化?

中考改革将进行“五个优化”,具体为:

01

改革优化考试制度,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一考多用”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范围覆盖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这是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基本质量的需要,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基础。中考改革实施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音乐、美术和地方课程,但新增学考科目不纳入升学计分,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合格即可。此外,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业水平考试,避免考试过于集中。

02

改革优化考试方式,实行分类多样考核

按照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将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必修必考与选修选考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成都市将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

03

改革优化考试内容,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01

优化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

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02

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培养

新增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并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提高到15分。

04

改革优化录取方式,形成“一依据一结合”模式

中考制度改革以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制度架构,充分发挥中考在素质教育中的正向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

01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或参

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突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客观写实记录,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

02

提高体育与健康升学计分分值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和“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的要求,中考改革实施后,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仍为10科,除体育与健康计分成绩由原50分提高到60分外,其余科目计分权重不变,升学成绩总分为710分。

05

改革优化招生计划,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01

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近年来,全市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升学率逐年提高。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已达60%。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统筹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普职比例调节机制,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目前,成都市正在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市将新建公办普通高中9所(不含民办),改扩建24所,普通高中学位将进一步增加。

02

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

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

03

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中考改革实施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怎么考?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中考改革是如何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的要求的?

物业考评办法范文第4篇

积极采取措施,出台转基因产品安全管理办法

目前我国转基因食品法规主要有: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9日实施。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第一次将农业转基因生物从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起实施,规定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识制度。5,《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颁布,7月1日起实施(已于2007年12月1日废止)。6,《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6月12日颁布。以上管理办法主要体现了转基因安全管理的三个方面:(1)安全评价制度;(2)进出口安全管理;(3)安全标识管理。

安全评价制度,始终是转基因安全管理的核心

实施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评价是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严格的安全评价制度,由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最后由农业部审批。安全评价工作按照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分为尚不存在危险,具有低度、中度、高度危险四个等级。

对转基因水稻等重要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评价,一般从五方面、分五个阶段进行。一要考虑受体生物的安全性:二要考虑基因操作的安全性,如基因来源、结构、功能、转基因方法等是否安全;三要评价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四要将转基因产品与常规产品相比较,综合考察其安全性:五要联系转基因生物的用途、规模、应用环境及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安全评价重点考察其遗传稳定性、环境安全性和食用安全性。包括转基因作物生存竞争能力、基因漂移的生态风险、营养学评价,过敏性评价,毒理学评价等多方面。转基因大豆或油料作物有相应安全评价标准。

进口安全管理,规范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秩序

对境外公司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生物,在中国境内进行两年多的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检测验证,并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后,由农业部共发放转基因大豆、油菜、棉花等18个品种的进口加工原料用安全证书。

标识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5类17种产品。生产、销售和分装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标识,以便消费者知情和选择。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工商、消协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并使消费者了解相关法规。2002年以来,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协会,连续四年对转基因农产品标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了多起违规案件。目前列入标识目录的转基因农产品基本实现了标识,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物业考评办法范文第5篇

2008年,市物业处党总支继续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物业”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以不断强化物业四级网络建设,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为切入点,逐步实现物业管理精细化、管理服务人性化、行政监管法制化、行业自律经常化,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在2008年上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在物业企业中组建党组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有规模的物业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推行“行业管理与社区联建相结合”的模式,打造一支适应物业工作发展需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物业管理工作者队伍,推进党的工作向物业管理延伸,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要求有一定规模,符合组建党支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于3月10日前将企业员工总数、党员人数上报处组宣科备案。

二、要继续加大行业宣传、提升行业社会地位、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要继续加强物业“四级网络”的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五个必须做到”、“十到现场”的工作要求,塑造物业人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要继续大力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培育五种心态、树立五种精神、做好五种服务”,树立“值、优、好、亲、诚”的服务理念,打造“三个五”的营口物业服务品牌。

三、继续深入、扎实、系统地开展物业管理系统化建设工程。对于市内已建立起来的物业四级网络,要逐步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良性互动。对于市中心区外的两个县级市、两个区的物业管理网络化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利用半年时间全部组建起来,实现全市物业“四级网络”的全覆盖。

四、从2008年1月1日起,物业四级网络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百分考核,量化管理,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为扎实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工作,市物业处于2月27日举办区、办事处物业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针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检查办法等进行重点培训。

五、贯彻落实财政部、建设部[2008]第165号令文件精神,于3月1日出台实施《营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

六、开展物业用房普查工作。由办事处物业办牵头。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用房现状进行普查,要求于3月末,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物业处资金管理科。市物业处负责登记造册,办理房照。

七、市物业处拟于4月中旬举办小区养护、维护经验交流现场会。要求办事处物业办于3月15日前将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小区、社区、业委会志愿者事迹材料上报处政策指导科。

八、搞好供暖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要求市供暖办依据评选方案,综合日常考核、市民投诉、反馈情况,于2月底提出拟选名单,经媒体公示后,于4月初表彰。

九、以“构建和谐物业”为宗旨,不断完善沟通平台,丰富小区文化生活。市物业处拟于五月中旬,举办小区摄影展,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参展的具体要求踊跃参加;拟于六月中旬,举办家庭趣味运动会,要求办事处物业办牵头,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十、举办物业服务技能表演观摩会,不断提高我市物业服务队伍整体水平。市物业处拟于5月末,组织物业服务人员深入到在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方面服务比较好的住宅小区现场观摩、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