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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建立防御雷电灾害社会化安全管理综合体系

防御雷电灾害社会化安全管理综合体系,是建立以气象主管机构为主,各镇(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防雷减灾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的综合管理系统。

综合管理系统分别设立(一)依法行政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承担依法检查、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等执法工作。(二)防雷减灾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是依照行政管理规定承担防雷设计、施工资质的管理;防雷设计审核、工程验收;防雷人员技术培训;防雷技术、产品鉴定及推广;防雷减灾知识的普及、防雷减灾预案的编制。(三)雷电灾害调查统计鉴定子系统:该系统任务是承担雷击风险评估;社会防雷安全员管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统计、上报等。

二、设立防雷安全管理员,健全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各镇(场)和各部门,要把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范围,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要增加防雷减灾内容,建立相应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增设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员,负责本镇(场)和本单位的防雷知识宣传、防雷装置统计、雷电灾害调查上报等工作,并要求辖区内所有单位指定防雷安全管理员和防雷安全责任人,对每座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普查,对每座新建建(构)筑物办理防雷工程报审和验收程序进行监督,把防雷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座建(构)筑物。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第二条县气象局负责全县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必备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施工。

第四条依法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县气象局必须参与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县发改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在批复初步设计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县气象局出具的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

县规划建设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核发工程许可证和消防审核意见书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县气象局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未经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五条加强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易燃易爆场所,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重要工程,各类场馆、宾馆、医院、学校、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发射塔、观光塔、高层建筑、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通讯枢纽、码头泊位特殊工程等,均应按规定进行雷击风险评估,有效维护公共安全。

第六条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负责。在施工中应接受县气象局的监督管理。

防雷工程施工中有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实施跟踪检测和竣工检测。

防雷装置竣工后,必须经县气象局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检测档案应当纳入建设档案管理。防雷技术档案中应当包含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防雷检测报告等材料。

第九条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应当对防雷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防雷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御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御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第十条县气象局应加强雷电监测和雷电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加强防雷安全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建筑物防雷避雷设施建设。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基本完善遏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到2022年底前,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减少,最大限度降低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可能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各级政府防雷减灾工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防雷减灾属地管理原则,突出政府领导职能,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气象主管机构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

2.推动部门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消除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强化各级气象部门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应急、住建、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市局和县安委办要求加快制定《县气象局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严格贯彻执行。

3.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和升放气球全覆盖检查,继续加强县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立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单位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做好源头把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实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从源头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2.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权责清单管理,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审批项目等改革,全面推行在线审批,推动部门地方审批平台对接,大力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事前监管作用。

3.建立完善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纠,推进防雷安全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防雷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防雷减灾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市气象局推进雷电易发区等级划分及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雷电易发区域及防范等级,及时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气象局部署,稳步推进对各类工业园区、自贸区、特色气候小镇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在区域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与防护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的应用。

4.深入持续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根据气象部门监管职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整改制度清单化管理,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务必彻底整改并复查验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

5.加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检测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重点加强对设立分支机构及跨区域从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检测、出租、出借、挂靠资质、伪造检测记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检测资质单位信用评价及信息公开,促进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严厉打击违规施放气球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施放气球活动安全。对违规施放气球、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使用、运输、存放灌充气体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坚决杜绝无证施放、未经审批擅自施放、超范围施放、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系留气球无人值守等违法行为,防范气球意外升空、爆炸等事故。

7.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雷击及施放气球事故调查、上报制度,制定完善违禁施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雷击、施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备执法器材,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经验交流,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将防雷及施放气球单位信用记录纳入全县信用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3.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行业自律水平。

(四)加强安全科普宣传

针对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施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

(五)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建立完善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的覆盖面,特别是要确保能够及时精准地把雷电预警信息发送给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开展防雷专业技术交流培训,加强防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设与部门工作职责相适应的高水平、专业化防雷技术服务队伍,提升防雷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结合市局印发的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检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开展完或正在开展的安全检查、质量考核、资质挂靠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建立工作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持续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保持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不间断,全面落实跟踪整治不间断,在推进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局业务法规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与施放气球管理制度和标准,培养一批防雷技术服务专家人才和执法监管骨干力量。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防雷、太阳能加热、系统

中图分类号:TE35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防雷系统防雷设计方案

采油计量站一般都运行于“高风险”环境下,既对于雷害风险的“暴露程度”很高,因此需要采取强有力的防护措施。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及《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标准,在做好站内防直击雷防护的同时,还需对电源线路做好两级雷电防护。

1、高压电力线的防护

在雷电活动频繁、雷电强度大、雷暴日多的地区,当雷击建筑物附近的交流供电线路时,为防止雷电沿电力线路侵入建筑,对高压电力线以及变压器实施保护。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在电气接地与防雷的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当低压电源线路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入时,宜在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柜处设过电压保护器,当Y,YNO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建筑物内或附设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情况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情况下,除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

2、建筑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过电压防护

引入站内的交流电力线宜采用买地电力电缆。其电缆金属护套的两端均应作良好的接地。交流供电变压器高压侧,按供电局要求按照一组无间隙氧化锌避雷针;低压侧,安装开关型电源防雷模块或一级电源防雷箱。变压器的机壳、低压侧的交流N线,以及与变压器相连的电力电缆的金属外护层,应就近一点接地。

配电屏引出的三根相线及N线,应安装限压型电源防雷模块或电源防雷箱。建筑的电缆金属护套在入室处应作保护措施,电缆内芯线在入室处应加装防雷器,电缆内的空线对亦作保护接地。建筑内所有交直流用电及配电设备均应采取接地保护。交流保护接地线应在接地汇集线上专引,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为交流保护接线。

二、专用太阳能加热装置的保养与维护

1、油田专用太阳能加热装置选用可靠高效的集热器件、智能自控的运行模式,在正常使用、连续运行的状态下无须专人值守。

2、油田专用太阳能加热装置的太阳能集热设备由公司专利设计防垢、防泥沙沉积,具有较好的水质适应性。为保持集热性能的持续高效,应定期清洁集热器真空管外壁积尘,及时清除阳光遮挡物;意外损坏(破损、无真空度、脱膜变色等)的真空管须及时更换。

3、油田专用太阳能加热装置PLC可编程操作系统设定的数值请勿随意更改,以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管理员可根据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及当地气候特点参见本说明书适当修改参数。

4、系统控制柜内的漏电空开须由专业电工定期进行漏电测试;

5、系统运行控制执行设备循环泵的过滤器应定期清理,防止水中杂质损坏设备;手动阀门关闭不严时应及时更换。

6、系统管路应定期查看是否有滴漏现象,并及时维修。

7、系统管路保温在每年秋末、春初应各检查一次,确保系统保温效果良好。

8、系统室外循环管路每年入冬前应进行例行检测以保证冬季室外管路保温防冻效果良好。

9、系统集热循环应定期查看是否缺液,判别方法为:在无日照时检查热媒贮热水箱上置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工作压力0.05-0.2Mpa),压力低于0.05Mpa时,请通知专业人员查看判定,进行补液排气处理。避免因集热循环气阻影响集热效果。补液箱内是否有泄压排出的超导液。如有缺液,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给系统补加。晴好天气下因停电且时间较长时易出现缺液情况。

10、系统集热循环应定期查看是否气阻,判别方法为:晴好天气下集热能力明显降低;集热温度在持续循环状态下高温无变化;集热循环泵及循环管路噪音明显增大。请通知专业人员查看判定,进行排气处理。晴好天气下因停电且时间较长时易出现气阻情况。

11、 系统加热循环应定期查看循环管路上的压力表数值(正常工作压力0.05-0.2Mpa),压力低于0.05Mpa时,请通知专业人员查看判定,进行补液排气处理。避免因换热循环气阻影响换热效果。

12、注意:缺液后请及时补充纯净水,严禁直接添加污水!

13、长时间(特别是夏季)不使用装置,请对现场集热器进行遮挡。

三.自动化计量系统

1、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伸缩、扩展性。

可根据实际需求构建系统结构,针对复杂应用,可以模块化的进行系统组合,快速适用需求变化。针对监测点数量,可以减少或增加服务器组服务器数量。

2、 实现B/S 、C/S结构的无缝集成

系统具有多种模式的工作站模式,可针对不同用户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工作站模式,有效解决因网络等各种情况引发的各种问题。

3、 系统具有异地远程操作能力

系统可以方便用户进行移动办公,主要能够接入Internet,就能对系统进行操作,能够随时随地的了解系统信息,方便出行。

4、 系统提供数据接口,可以方便的接入其他系统

在构架解决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对原有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的整合,或以后新系统的升级,从而在利用解决方案构建的新系统保持对原有系统的平滑过渡,保护原有投资;与此同时,解决方案中提供强大的数据源管理功能及各类规范的系统接口,能够与其它系统有效集成。

5、 系统实现内部高效的数据访问和数据交换,实时性优异。

实时性是系统优劣评价的一个关键要素,也是客户评价好坏的关键指标。本解决方案实现了系统内部高效的数据访问和数据交换,系统实时性优异。

6、 解决方案的软硬件设计中贯穿了系统可良好维护的理念,使得解决方案的实施高效,后期维护快捷方便。

7、 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机制。

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是保障安全。系统中涉及的安全因素众多,依托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系统能力,解决方案中整合了安全技术,业务数据处理安全技术,防火墙安全技术、数据库安全技术等众多安全技术,从各个安全环节保证整个解决方案的安全可靠。

8、 系统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

解决方案的软硬件设计中贯穿了系统可良好维护的理念,使得解决方案的实施高效,后期维护快捷方便。系统的应用平台架构采用三层体系结构,分离了业务处理逻辑、页面处理逻辑和数据操纵逻辑,使得业务系统维护相对简单;方案考虑了用户要求修改、更新的需求,维护简单易行;在数据的维护管理模式上,系统支持对数据的多点维护和维护规则的应用;采用先进和有前瞻性的应用平台体系技术,使得应用系统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从而为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天奎.低产油井多参数计量技术研究[D]. 大庆石油学院 2010

[2] 王建.石化企业现场仪表雷击风险评估及防雷措施[J]. 石油化工技术与经济. 2011(03)

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我区属雷暴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56天,最多达80多天,因雷击、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火灾、停电、停产等事故时有发生。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雷设施设计审核、跟踪检测和专项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把加强防雷设备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建设单位必须主动及时将具有防雷装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云霄县气象局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县气象局应当在收到审核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有关单位不得将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主动接受县气象局监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及时向县气象局提出防雷装置验收申请,县气象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归档,并报开发区建设局备案。

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对一般防雷设施每年定期检测一次,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每年定期检测两次;对防雷装置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

三、加强领导,加大防雷减灾管理力度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防雷减灾管理力度,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技术指导。

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县气象局加强雷电防护管理工作,尤其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在核发相关许可证时,要依法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安监部门要把雷电防护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行政,提高防雷减灾管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县气象局要逐步规范防雷行政许可程序,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县气象局要与安监、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日常执法和防雷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处违反防雷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具备防雷检测和防雷工程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擅自从事防雷相关活动、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检测、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