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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与一般艺术学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

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

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

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

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

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

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

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

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

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

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

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

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

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

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

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

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当代中国;艺术学;升格;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艺术学升格为门类,有关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然而,将艺术学理论作为一个一级学科来建设,对于中国高等教育还是一件崭新的事情,国外也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供参照,因此,对于当前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来说,既充满了挑战,也遇上了时机。

经过近年来的争论,有关艺术学理论的界定正在形成共识。这种共识实际上是对原点的回归,大家基本上接受了德索对艺术学的界定,即将艺术学分为一般艺术学和特殊艺术学。根据马采的介绍,特殊艺术学包括各种艺术史(建筑史、音乐史、戏剧史及其他),各种艺术博物馆学(建筑博物馆学、音乐博物馆学、戏剧博物馆学及其他),各种艺术学(建筑学、音乐学、戏剧学及其他)。一般艺术学包括艺术体系学,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哲学。①尽管对于一般艺术学和特殊艺术学这两种说法还有不少争议,不少人喜欢用门类艺术学来取代特殊艺术学,但是对于艺术学的总体认识,对于艺术学中存在的一般与特殊的区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之后,大家基本上达成共识。需要指出的是,德索和马采所说的艺术学,只是艺术研究,不包含艺术创作。现在作为学科门类的艺术学,既包含艺术研究,也包含艺术创作。德索等人所说的艺术学,相当于艺术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

对于将艺术学理论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目前还存在许多尚待解答的问题,其中主要问题有三个:一般艺术学理论是否存在?门类艺术学理论之间如何联系?一般艺术学理论与门类艺术学理论之间有何关系?

一般艺术学理论即一种跨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包括跨门类的艺术哲学、艺术史、艺术批评等等。在艺术哲学领域,基本上沿袭跨门类研究。迄今为止的艺术哲学,多半都适应全部艺术门类。跨门类艺术史研究则比较罕见。跨门类艺术史研究是否成立,这个问题还在商讨之中。我本人倾向于认为它是可以成立的。既然跨门类科学史、宗教史、哲学史、文学史甚至文化史都是可以成立的,跨门类艺术史也应该可以成立。同时,黑格尔的《美学》和李泽厚的《美的历程》,已经在跨门类艺术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尝试。②在艺术批评研究中,不乏跨门类艺术批评的案例。卡罗尔近来出版的研究艺术批评的专著《论批评》,就是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③总之,在跨门类的一般艺术学理论研究中,艺术哲学比较常见,艺术史比较罕见,艺术批评介于二者之间。

如果存在跨门类的一般艺术学理论研究,那么它们究竟由哪些机构来承担?通常情况下,这些研究是由美学学科来承担的。美学本身是一个很小的学科,且多半被设立在哲学系中,从全球范围来看,独立的美学研究单位并不多见。目前国外独立的美学本科教育的单位只有两个,即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美学系和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美学系。独立的研究生美学教育单位,除了首尔大学和乌普萨拉大学之外,还有日本东京大学的美学艺术学研究室。从国内的情况来看,独立的本科生美学教育单位尚未出现,独立的研究生美学教育单位很多,多半分布在哲学系、文学院和艺术学院。总之,对于独立的美学或一般艺术学理论来说,研究生教育比较常见,本科生教育比较少见。

门类艺术学理论的问题与一般艺术学理论不同,不是相关研究是否存在,而是不同艺术门类的研究是否可以集中在一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将不同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集中在一起的做法并不多见。像美术史、音乐学、戏剧研究、电影研究等等门类艺术学理论,多半是独立的,它们的上级单位通常是文理学院和艺术学院。但是,无论是文理学院还是艺术学院,都不是仅有门类艺术学理论。文理学院除了门类艺术学理论之外,还包括范围更广的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艺术学院除了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之外,还包含门类更多的艺术实践。将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统摄起来且仅有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单位十分少见,一个可以参照的案例可能就是中国艺术研究院了。中国艺术研究院曾经是一个单纯的艺术研究单位,且专注于各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后来才引入研究生教育和艺术实践类科目,变得有点像一般艺术学院的设置了,只不过理论占的比重更大而已。

对于门类艺术学理论之间的关系、门类艺术学理论与一般艺术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从联系程度上来说,可以或松散或紧密,从没有关系,到形式上相关,再到实质上相关,程度不等。比如,耶鲁大学有美术史系、音乐系、戏剧研究系和电影研究系,它们都是独立的。如果将这些研究单位汇集起来,成立一个艺术学理论学院,仍然保持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的独立性,这种关系就是形式上相关。如果在艺术学理论学院中的各门类艺术理论研究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耶鲁大学独特的艺术学理论研究风格和学派,这种关系就是实质上相关。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国内有第二种情况、第三种情况非常罕见。门类艺术学理论研究与一般艺术学理论研究之间的关系也非常松散。耶鲁大学的美学或者一般艺术学理论研究散见于哲学系、英语言文学系和比较文学系,多半由研究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独立研究。

总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国外没有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建制,艺术学理论研究内部的联系非常松散。

艺术学升格为门类之后,艺术学理论成了独立的一级学科,由此原先松散的关系,有可能变得紧密起来。对于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覆盖的领域,目前有不同的意见。一种看法认为,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只涵盖一般艺术学理论,门类艺术学理论归属于相关门类的一级学科。另一种看法认为,它不仅涵盖一般艺术学理论,而且包括门类艺术学理论。根据第一种看法,门类艺术学理论比如美术学理论,归属美术学一级学科。根据第二种看法,美术学理论归属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我倾向于第二种看法,但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也会兼顾第一种看法。

如果主张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只包含一般艺术学理论,那么艺术学理论下属的二级学科可以划分为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和文化产业。目前国内一些综合性大学就是这样来划分艺术学理论的二级学科的。如果主张艺术学理论不仅包含一般艺术学理论,而且包含门类艺术学理论,那么它的二级学科就有可能是美学与艺术批评、美术史、音乐学、舞蹈研究、戏剧研究、电影研究、设计研究等等。

第一种处理方式有它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难与现有的学术体制兼容。在欧美一些综合性大学里,已经有成熟的美术史、音乐学、电影研究、戏剧研究等专业,也有美学或者艺术哲学专业,但很少有包含全部艺术门类的艺术史专业,艺术批评和文化产业专业也不多见。当然,这不是说艺术史、艺术批评和文化产业这些专业就没有发展前途。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它们尚处在探索之中,还不够强大。如果将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范围确定为一般艺术学理论,这个学科有可能范围太窄,与艺术学门类其他四个一级学科不太相称。如果将其他四个一级学科中的理论研究部分划分到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中,就可以壮大艺术学理论,避免艺术学门类中各一级学科的不相称。

值得重视的是,将门类艺术学理论归并到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中,还可以避免它们在门类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建设的缺陷。以美术史为例,我们通常将它放在美术学一级学科之下来建设。但是,美术学更大的部分是各种形式的美术创作,美术史在美术学之中只是很小的部分。更重要的是,美术史属于理论研究,它跟美术创作非常不同。美术史在教学、研究和评价体系方面都与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类似。因此,国外的综合性大学可以没有美术创作,但通常都有美术史。就性质来说,美术史与美术创作之间的区别,大于美术史与音乐学之间的区别。美术史与音乐学只是研究内容上的区别,研究方法上并没有大的不同,都属于人文研究领域。

总之,艺术学理论就是关于各种艺术的理论研究。只要是有关艺术的研究而不是创作,就可以归入艺术学理论的学科之中。将有关艺术的理论研究全部归入一个一级学科之中,既有助于加强一般艺术学理论与门类艺术学理论之间的联系,也有助于加强门类艺术学理论之间的联系。这些联系有利于艺术学理论的知识生产。

尽管我主张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应该包括一般艺术学理论和门类艺术学理论,但是机遇与挑战可能更多存在于一般艺术学理论,因为它是一个尚待开垦的领域,需要我们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事实上,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既会引起经济领域的洗牌,也会引起学术领域的洗牌。比如,光纤技术的发明,让在通讯技术落后的中国站到了世界的前列,目前中国掌握世界上最先进的光纤通信技术,拥有最先进的光纤制造业。传统的通讯巨头在这次洗牌中纷纷式微,中国企业纷纷崛起。同样的情况,也有可能会体现在学术研究领域。以美术史为例,当传统美术逐渐发展为当代视觉文化之后,传统美术史研究就有可能萎缩,当代视觉文化研究或者广义的当代文化研究就有可能走强。事实上,欧美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已经开始或者完成了这方面的转型。从事传统美术史研究和学习的人员逐渐减少,从事当代视觉文化研究和学习的人员逐渐增加。如果我们在学术转型时期抓住机遇,就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赶超。

对于中国艺术学理论界来说,实实在在失去的一次机会,可能是电影理论或者影视理论研究。电影作为较晚发展起来的一个艺术门类,它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多少积累。我们与欧美学者差不多在同一个起点上。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诞生了许多激动人心的电影理论,而且由作为门类艺术学理论的电影研究发展成为一般艺术学理论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但中国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还停留在传统的艺术门类或者传统的美学问题上,在电影理论研究方面没有太多的作为。我们失去了一次在艺术学理论领域赶超欧美的好机会。

那么,是否还有可能存在机遇?我想应该是有的。我这里列举两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比较艺术史研究。目前全球的美术史研究主要由欧美确立的西方范式所统治。随着人们对欧洲中心主义的不满和对文化多样性的推崇,现有的欧洲中心主义美术史研究的缺陷变得越来越明显,因为它无法涵盖和解释其他文化的视觉艺术。美术史研究向视觉文化研究的转变,就体现了突破欧洲中心美术史研究的要求。这种情况有点像当年的神学研究向比较宗教学研究的发展。从19世纪20年代确立为独立学科以来,比较宗教学在宗教现象学、宗教心理学和宗教社会学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激动人心的著作。尽管比较宗教学并没有取代神学,但自此之后一个新兴的学科建立起来了。我们今天开展比较艺术史研究,不仅包括跨文化美术史的比较研究,如中西美术史比较研究,而且包括同一文化内部的跨门类艺术史比较研究,如中国美术史与中国音乐史的比较研究。如果有一天比较艺术史作为新兴学科确立起来,中国学者在这方面就起了开创性的作用。

第二,当代艺术与文化研究。受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现有的当代艺术与文化研究多以批判性著称,因此通常也称之为批判理论。这种固定的视角会妨碍它们客观地看待新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变迁。当代艺术与文化研究中的愤世嫉俗,已经不太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它们也许会让位给一种中性的、客观的文化研究。如果中国把握住历史机遇,确立一种新的当代艺术与文化研究范式,就有可能在这一领域占得先机,甚至确立话语权。

当然,随着新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在艺术学理论领域有可能会涌现许多新的问题。中国社会处在高速发展之中,艺术领域尤其活跃,再加上学科体系尚未封闭,社会和时代的新变化可以相对容易纳入学术研究体系之中。变化和适应变化的能力,给了中国学术界以机遇;没有现成的范式可供参考,这对学术研究和管理来说又是一大挑战。处理好机遇与挑战,中国艺术学理论研究就会取得大的突破。

① 有关介绍见马采《艺术学与艺术史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

② 参见彭锋《艺术史的界定、潜能与范例》,《文艺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

③ Noel Carroll,On Criticism,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 2009.

Opportunity and Challenge of Arts Theory

PENG Feng

(School of Arts,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第3篇

什么是教学艺术?这是个早已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但仍然没有一致的认识。近20年来,人们对教学艺术内涵的界说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方法技巧说。这种观点认为教学艺术就是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教学方法体系的技能技巧。如有学者认为:“所谓教学艺术,就是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的一套方法。”②还有学者认为:“所谓教学艺术就是培养人才的能取得最佳效果的一整套娴熟的教学技能技巧。教学艺术就是教学方法的升华,是综合运用教学方法体系的出神入化,是解决教学问题使教师对学生具有吸引力的心灵契机和巨大魅力。”③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与教学艺术的密切关系,但它只注意到教学方法技巧与教学艺术的“形似”,而没有看到教学艺术的本质和内核。灵活多变的方法和技巧充其量只能是教学艺术的外显形式或手段,决非教学艺术本身。将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混同的观点,必然使教学艺术流于形式上一招一式的简单枚举,成为缺乏内在感染力的花架子。

2.美的创造说。这种观点认为按照美的规律、美的原则进行的创造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就是教学艺术。如有学者认为,“创造性”和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是教学艺术的两个本质特点。其依据是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阐述,从而将教学艺术定义为“遵循美的规律、贯彻美的原则而进行的创造性教学。”④诚然,“美的创造”是教学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但却并非是教学艺术所独有的本质特征。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马克思的论述。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活动———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⑤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按照美的规律建造”是就整个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而言的。因此,它不仅仅适用于教学艺术,也同样适用于教学科学。其次,艺术贵在创造,但科学也同样贵在创造,自由创造的精神是艺术与科学的相通之处。所以,“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创造性教学”不足以区分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未能全面地揭示教学艺术的本质特征。

3.个性表演说。这种观点认为教学艺术就是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师个性而独具特色的艺术创造活动。罗伯特•特拉弗斯指出:“教学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表演艺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注意到自己的个性特色,并把个性因素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去”。⑥我国有学者也认为:“教学艺术就是受制于个性风格,具有美学价值和创造性运用各种教学方式方法的个人才华。其本质属性和种差是个别性、审美性和创造性。教学艺术的实质,是教师本人独特的创造力和审美价值定向在教学领域中的结晶。”⑦这种观点肯定了“美的创造”这一教学艺术特征,并且进一步揭示了教学艺术就是教师个性在教学中的体现这一重要特征。然而遗憾的是,它忽视了教学活动的双边性,排除了学生在教学艺术实践以及教学艺术形成中的重要作用。教学的双边性决定了教学艺术的双主体,即教师和学生。而双主体的互动是教学艺术得以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没有学生同教师积极地默契地协作与配合,教学艺术就只能是教师不切实际的天马行空和孤芳自赏式的个人表演。

4.方法、创造、个性综合说。针对上述三种观点的片面与不足,有学者在综合以上各观点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方法、创造、个性综合说”,认为“教学艺术就是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的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和原则进行的独特的创造性教学实践活动”。⑧这种观点,综合了上述三观点对教学艺术本质特征的论述,避免了它们的极端片面性,较系统较全面地阐述了教学艺术的本质内涵。但它也只是将上述三种观点作了简单的联合,不作任何补充和进一步分析,因而未能补足上述观点的缺陷,从根本上揭示教学艺术的实质。诚然,以上各种观点已涉及到教学艺术与教学方法技巧的关系,教学艺术与教学创造的关系以及教学艺术与教师个性的关系。从某些方面或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学艺术的本质特征,对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教学艺术的本质有一定启发。但这些研究,往往片面地强调教学艺术的某一方面,或仅仅停留在直观上或经验层面上的描述,并且,观点的提出也缺乏有说服力的分析。我们认为,国内外对教学艺术本质的探讨,包括以上四种观点的探讨,实际上是对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以及艺术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探讨。因此,探讨教学艺术的本质,要从分析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的关系,以及教学艺术与一般艺术的关系入手。所谓本质,是指事物内部的质的规定性。教学艺术的本质是由其内在规定性决定的,没有正确把握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教学艺术与一般艺术的关系,就不可能真正分析出教学艺术的内在规定性,因而也就不可能正确揭示教学艺术的本质特征。

教学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一。尽管教学论的奠基人之一夸美纽斯早就提出,教学就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⑨然而,在此后的数百年里,许多教育家更多地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教学的科学性方面,很少关注教学艺术的研究。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对“科学”和“效率”的追求。

20世纪以来,由于受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在教学上特别注重确立精确的、具体的课程目标,强调教学步骤与教学环节的科学性。如桑代克在《算术心理学》中就曾提出了3000多个精确的具体目标,⑩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也十分注重教学步骤和环节的科学性。50、60年代流行的程序教学和“教学设计”都十分讲究科学性。由于对科学的注重,人们普遍确立了按照科学规律进行教学实践并用科学的方法对教学加以把握和研究的认识。这种教学科学主义确实给教学提供了规范的可操作性指导,带来了高效率。然而,正如教学艺术主义者海特(GilbertHighet)所指出的那样,一个被“科学地”培养出来的儿童将是一个可怜的怪物。对科学规律和科学教学方法的片面注重,势必损伤教学的生动性,抹煞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人本身的情感和价值。海特在其《教学艺术》一书中,比较详尽地阐述了“教学是艺术,而不是科学”的观点,否认了对教学进行科学把握和科学研究的可能性。11这一观点立刻遭到了教学科学主义者盖奇(N.L.Gage)的强烈反对,他指出,如果把教学视为艺术,并排除对它的科学探索,就会导致教学变为纯粹主观的活动,没有规律可循,最终陷入不可知论的误区。

因此教学是一门科学而非艺术。12在教学科学主义与教学艺术主义论争的同时,加拉格尔(Gallagher)针对极端化的教学艺术主义提出了调和的观点。他认为,可以承认教学是一种艺术,但如果教学的艺术性少一些的话对教学更有利。在他看来,把某样东西归作艺术,具有两种含义:一是只有极少数人能拥有“艺术家”所必备的技能;二是艺术家也难以描述自己的技艺,难以用供模仿的示范表演来传授。所以,若要改进教学,就需要对教学进行系统研究,消除教学的某些神秘色彩。13我们倾向于教学科学艺术主义,认为教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科学性与艺术性是教学的两种基本属性。对教学的科学性的研究构成了教学科学,而对教学的艺术性的研究则构成了教学艺术。教学科学和教学艺术都存在着科学性和艺术性这两种基本性质。然而,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两者既有共通点也有差异性,教学艺术的本质特征(即内在规定性)既包括两者的共通点也包括教学艺术独特的性质。“真”是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两者的共通点,即两者均蕴含真诚的态度,以客观规律为根基。教学科学强调以客观规律为基础注重师生真诚合作,其“真”的特征显而易见,不再赘述。而教学艺术的形成也同样依赖于客观规律的前提保证。

任何艺术,无论是教学还是雕刻,都追求逼真传神,其创作过程是有原则的,受客观规律制约。此外,教学艺术也充盈着真诚的态度。失“真”的教学决不是教学艺术,不可能具备教学艺术应有的信服力。教学要成为一门充盈着魅力的艺术,就应当蕴含着“真”。尽管教学艺术具有个性,但个体之间又有其共同的本质,有共同的身心发展规律,再加上教学内容的相通性,这就决定了教学艺术的形成必然有其共同的科学基础。教学艺术只有遵循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并进行美的创造和艺术的升华,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才能达到理想化的教学艺术境界。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首先,从理论来源看,教学科学更多的来自于教学实验,以科学实验为其生长点。更加注重群体的理论研究和理性认识。而教学艺术则更多的来源于教学实践,以新鲜的经验为其生长点,更加强调个体的经验体会或灵感和顿悟,注重感性认识。由此可见,教学艺术具有鲜明的经验性。其次,从形态特征看,教学科学主要表现为由群体共同创造的理论形态,是科学教学的知识体系,包括一般规律和科学的原则与方法。而教学艺术则表现为个体灵活多变的创造性教学活动。这种创造性教学活动,既是个体对教学经验的探索,也是个体对教学科学的发挥、升华和超越。

如,对教学方法的运用,有科学地运用和艺术地运用两种,科学运用主张操作程序的规范性,规范的教学操作程序是人人都可以掌握和运用的,但艺术地运用教学方法则因人而异,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同是客观规律,却会因掌握和运用它的主体的不同而发挥出截然不同的作用和效果。教学艺术运用艺术的方法,主要表现为技艺、技巧和具有审美形态的东西。也就是说,它是非理性、非认知的方法,它不强调共性、普遍适应性、必然性,不主张为教学提供一般的相对稳定的规则和程序,即没有规范性;而主张“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特别强调个性、特殊规定性、灵活性和创造性,为教学提供具体的可变通的策略。可见,个体创造性是教学艺术重要的本质特征之一。

教学之所以成其为一门艺术,以及“教学艺术”这一概念的提出,其根源在于教学现象蕴含着丰富的艺术色彩。首先,教师就是艺术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人按其天性来说,就是艺术家”。教师作为人所具有的审美特性和艺术天赋,就决定了他可以成为名副其实的艺术家。因为“他们掌握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他们能唤醒自己,也唤醒他们接触的人”。所以,“他们能成为艺术家,人类关系的艺术家,成为人的问题这个艰难领域中的美的创造者”。14其次,学生也是创作的对象。教学的对象是具有极大可塑性的青少年学生,教学是美化学生心灵,塑造健康、完善的个性的创作活动过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身心的发展变化,是生动活泼、美丽多姿的,充盈着艺术的色彩。再次,教学内容的艺术色彩。

任何学科都追求美。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文科学学科中的艺术美已为人们熟知,不再赘述。而自然科学中也处处蕴涵着美的因素。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在《美和理论物理学》一文中,指出理论物理学包含着三种美:一是“现象之美”,如“行星的轨道都是椭圆的,这是非常美的现象”;二是“理论描述之美”,如“关于库仑力的定律是一个漂亮的描述,它描述了先前不服从任何特殊定律的现象,而现在它们却服从了”;三是“理论结构之美”,指理论公式本身趋向于有一个漂亮的结构,追求简洁之美。15这三种美同样存在于其他的自然科学之中。因此,无论是社会(或人文)科学学科抑或自然科学学科,其内容本身就富含着审美的因素,具有艺术的特色。最后,教学方式的艺术色彩。艺术之所以具有诱人的魅力,在于它有三大突出特点:形象性、情感性和创造性。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是指艺术总是用具体的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而形象就是艺术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特殊形式,任何艺术形式都离不开形象的描绘和塑造。情感性是艺术的血液,任何艺术无论反映客观世界还是反映人的主观世界,都离不开对人的情感、价值和命运的关怀,没有情感的艺术是苍白无力的,所以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创造性是艺术的生命。艺术贵在创造,艺术创造就是要不断超越别人,超越自己,避免重复或停滞,创造出新颖独特的作品,使艺术之树常青。在教学中,艺术的三大特征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教学同样要借助于直观、具体、形象的手段,如语言、动作、实物、图象以及现代化的多媒体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并通过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共同营造和谐融洽的氛围,使教学取得最佳效果。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鉴赏;油画;审美;欣赏者

中图分类号:J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前言

当代大学生要适应社会发展就应全面发展自己,除了扎实地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因为艺术鉴赏是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对培养大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很多高校都开设了艺术鉴赏课作为公共选修课。艺术鉴赏课的课时安排是有限的,油画鉴赏是艺术鉴赏的内容之一,教师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不仅要给学生介绍优秀作品的内容和创作背景等,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鉴赏方法,形成良好的鉴赏思维。本文主要依据美术鉴赏的过程来论述大学生该如何鉴赏油画作品。

油画鉴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欣赏,与油画创作一样,都是人类的审美创造活动。所谓鉴赏,是指“人们对艺术作品感受、理解和批判的过程。人们在鉴赏中的思维活动和感情活动一般都从艺术作品的具体感受出发,实现由感性阶段到理性阶段的飞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油画鉴赏是鉴赏者通过对艺术作品的感受、理解与再创造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精神活动来正确认识艺术作品的。我们欣赏一幅优秀的油画作品,它不但能使人悦目,得到美的熏陶,而且会给人带来精神享受,有的作品还能引起观者和作者的精神共鸣。

美术鉴赏的过程

在当下的艺术市场中,油画作品卖得越来越“火”,价格越来越高,广大百姓也逐渐喜欢鉴赏和收藏油画。作为一名油画鉴赏者,怎样才能看懂一幅油画的内容和画家的思想呢?欣赏者在进行美术鉴赏过程中,一般分为几个步骤,文中主要论述审美感知、审美理解、审美再创造这三个步骤,并针对每一个步骤都提出相关的鉴赏方法来引导欣赏者对油画作品进行鉴赏。

1、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是指当欣赏者开始接触艺术作品时,就被艺术作品外在构成形式和内在情感意蕴所吸引和震撼。当欣赏者把注意力集中和停留在油画作品上时,审美注意就开始了,感知是审美的出发点。欣赏者欣赏油画时一般先是被画面色彩和构成形式所吸引,之后将情感移入到作品中。但审美感知不是某种单一或单纯的感知反应,它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活动过程,是人的心理诸功能、因素自由活动的结果。这一过程在时间上相当短促、迅速,具有直觉性的特征。

欣赏者在鉴赏油画的审美感知阶段,作品能让欣赏者迅速地获得艺术享受的满足感。这时欣赏者可以运用情感性欣赏法,因为艺术作品的构成存在形式是其独有的艺术魅力,欣赏者跟油画作品开始见面时一般不会用理性思维去深入思考、分析,而是去捕捉艺术作品最打动自己的地方。当然审美感知也需要欣赏者具备一定的欣赏眼光才能发现优秀的作品。大学生开始学习鉴赏油画作品时,一定要选择中外美术大师的代表作,因为这些大师的作品都是经过时代和历史的检验所保留下来的,也是各时代、各国最具有价值的艺术精品。我们只有多看优秀作品,加强文学艺术的修养,欣赏油画艺术的眼光才会越来越高。

2、审美理解

人们在鉴赏中的思维活动和感情活动一般都从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出发,实现由感性阶段到理性阶段的飞跃。审美理解是欣赏者能领悟作品的外在构成形式因素、内在情感指向与艺术魅力等。在鉴赏油画时,我们需要了解作品形成的时代特征,把握作品情感倾向,同时,还需理解与把握作品的艺术风格、画家人格以及艺术技巧。正如阿恩海姆所说,人观看对象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把知觉特征和刺激材料所暗示出的结构相对照的过程,而不是一种接受原刺激材料本身的过程”。[2]欣赏者面对油画作品时,一般是在以往经验的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去判断和评价它。欣赏者的审美观念与审美经验有关,还有个人的生活环境、人生经历、兴趣爱好、文化修养、个性倾向和气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欣赏者具有与艺术家相似的思想感情、文化学养和艺术修养,健康的心理等因素,那么他就能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作品。

这一阶段我们可以运用理智性欣赏法来对油画作品进行审美理解。如鉴赏写实主义油画一般是先理性地了解作品题材、产生的背景、丰富的内容情节和深刻的寓意等知识。鉴赏古典主义油画我们应站在历史的角度用人文主义精神和美术的造型知识去解读它们,还可以关注油画技法等问题。大学生运用理智性欣赏方法时应将理性与感性、情感与理智进行有机结合。例如,当我们面对达芬奇的名作《蒙娜丽莎》时,首先会注意到她那“神秘”的微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朝着你微笑,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之后欣赏者会发现画面是采用稳定的三角形构图,蒙娜丽莎那优美的双手和背景中静谧的山水都同她的微笑相协调、相呼应,整个画面流露出自然、优美、高雅的艺术气息。总体来说,它充分体现出达芬奇所代表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

3、审美再创造

艺术鉴赏是一种再创造的行为,欣赏者的鉴赏活动是积极能动的精神创造。欣赏者应敢于抛开艺术家与批评家既定的规范框架指令,去大胆探索对作品的再创造性认识、批判等。我们可以在知觉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情感记忆和审美理想,对艺术形象加以想象和联想,使作品内容更丰富。

这一阶段欣赏者可以运用情感与理性综合的艺术欣赏方法,以直接感知性与分析研究性相结合而领略、理解艺术作品。在审美欣赏中,对作品内在意义的理解不是靠概念而是靠想象来联系的。想象是欣赏者在对油画作品的感知和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把某些经验的东西提出来进行回忆、联想、类比,有很强的主动支配性,是具有综合统一性能的感性活动。当鉴赏立体主义油画、表现主义油画时就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想象力,挖空心思去理解未表现出的和模糊不清的东西。因此,大学生要从古今中外的名画中品尝美,从生活中提炼美,之后再创造视觉美。非美术专业的大学生要想积累审美经验,就应该进行艺术形式感的专业训练,培养自己对艺术和美的感受能力。

结语

欣赏者每一次鉴赏油画作品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艺术感悟能力。作为当代大学生,只要你对艺术充满热情,加强文学艺术的修养,充分运用和调动自己所掌握的文化知识对油画作品加以关注,多学习、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就能逐步练就出敏锐而准确的艺术鉴赏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泽厚著.美学三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2][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著.滕守尧、朱疆源译.艺术与视知觉[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第5篇

演讲,并写有体系完备的演讲稿(注:宗白华于1926-1928年撰写的艺术学演讲稿见《宗白华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由于种种原因,艺术学研究在我国长期处于沉寂中,它甚至迟迟

未能像它的相关学科,如美学、文艺学、美术学、音乐学等那样取得应有的学科地位。80年代有些学者呼吁大力开展艺术学的研究,并尽快确立艺术学的学科地位(注:如吴火:《美学·艺术学·艺术

科学》,载《世界艺术与美学》第3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年;李心峰:《艺术学的构想》,载《文艺研究》1988年第1期。)。90年代中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张道一等人的大

力倡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增列了作为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在此前后,我国一些高校如东南大学、北京大学、杭州大学等,分别于1994年6月、1997年9月和1998年3月成立了艺术学系

。这表明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已经在我国得到确立。艺术学这门学科是怎样诞生和形成的?它曾经研究过什么?它怎样从事自己的研究?分析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确定艺术学的

对象、范畴和研究方法。

德国学者马克斯·德苏瓦尔(Max Dessoir,1867-1947)于1906年出版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标明了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这部著作的内容如它的标题所示,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美学

,第二是一般艺术学。这里的一般艺术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艺术学,“一般”的限定词是为了使它有别于特殊艺术学(如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而添加的。德苏瓦尔的基本出发点是:人对现

实的审美关系和艺术活动仅仅部分地重合,因此,研究艺术的学科应当同研究美和对美的知觉的学科区分开来。他反对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传统看法,认为艺术除了表现美以外,还表现悲、喜、崇高、

卑下甚至丑。另一方面,审美领域又广于艺术领域,因为审美领域不仅包括艺术现象,而且包括自然现象和现实世界的其他现象。此外,艺术不只产生审美享受,它还有其他一系列功能。一般艺术学应

当研究艺术的这种多面性,并以此有别于美学。德苏瓦尔的观点显然有片面性,他大大缩小了审美的领域,对美仅仅作古典主义的解释。我们认为,不能因为艺术表现悲、喜、崇高、卑下甚至丑,就否

定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联系。艺术反映现实的审美属性,审美属性不仅包括美,还包括形态上各种各样的丑、悲、喜、崇高和卑下。各种审美属性的统一性在于,它们都是对美的直接肯定和间接肯定。

不过,德苏瓦尔的理论客观上具有积极意义,它是对19世纪下半叶欧洲广泛流行的、并且得到德苏瓦尔许多同时代人支持的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一种反动。

德苏瓦尔在自己的著作问世的同一年,创办了和他的著作同名的刊物《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这是国际性的美学权威杂志,在它的最初几期上发表文章的有移情说的代表立普斯,《艺术的起源

》的作者格罗塞,以及康拉德·朗格、里哈德·哈曼、福尔凯尔特等。该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于1943年停刊,1951年在斯图加特复刊,现更名为《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年刊》。有的美学史家把这份杂

志称作为20世纪德国美学发展的一面镜子(注:卡冈主编:《美学史演讲录》第3卷第2册,莫斯科,1977年,第7页。)。1913年10月,德苏瓦尔又以“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为主题在柏林主持召开了第一

届国际美学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共525人。当时德国所有著名的美学家几乎都在这次会议上作了报告,其中埃米尔·乌提茨和哈曼的报告题目也是“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按照美国美学家托马斯·

芒罗的说法,德苏瓦尔和乌提茨是维持德国美学在西方美学中的领导局面的人物(注:见朱狄:《当代西方美学》,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页。)。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这种并列、比照的提法反复成为书名、刊物名、国际会议的主题和学术报告的题目,这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艺术学脱胎于美学。如果说鲍姆嘉敦于18世纪中期使美学脱离哲

学而独立,那么,德苏瓦尔于20世纪初期使艺术学脱离美学而独立。德苏瓦尔的主要追随者有乌提茨和哈曼。

乌提茨在《一般艺术学基本原理》(第1卷于1914年出版,第2卷于1920年出版)中主张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狭窄的审美现象。作为文化现象,艺术表现文化和人的需要的全部丰富性。在他

看来,艺术并非审美的局部状况,艺术的本质只有通过它本身才能够被认识。在人的精神生活中,有一种通过观照而直接认识世界的特殊需要。艺术对世界的认识涉及存在的各种价值领域——道德价值

,宗教价值,政治价值,审美价值等。正因为艺术是由各种不同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极其复杂的文化产品,所以须要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它,比如价值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美学方法

等。在某一门科学的范围内,如在心理学中,或在文化学中,或在美学中,都不能把所有这些方法统一起来。于是,一般艺术学就应运而生,它依据各门学科局部研究的成果,以认识艺术活动的本质。

乌提茨还谈到“一般艺术学”这个概念来源于19世纪德国学者希特纳的美学观点。希特纳的主要著作有《反对思辨美学》和《现代戏剧》等。他尖锐批评黑格尔及其继承者费肖尔的美学(费肖尔在

《美学,或者关于美的科学》中试图依据黑格尔美学的基本原理,建立广泛的美学体系)。希特纳认为艺术作为社会现象,是“我们的感性观念、感情和观照的感性表现”。艺术的存在完全不是为了创

造美,艺术的目的也完全不是为了享受。1903年出版了斯皮策尔研究希特纳的大部头著作,这部著作对“一般艺术学”概念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哈曼在1911年出版的《美学》和1922年出版的《现时代的艺术和文化》中,把艺术也看作为多层面的文化现象,其中审美因素同实践因素、功利因素、意识形态因素和其他因素浑然一体,因此,必

须在广阔的文化史背景中考察艺术的发展。他认为美的本质不同于艺术的本质,只有认识到审美过程的本质,才能够既理解美学和艺术的密切联系,又不把艺术和美混为一谈。哈曼指出,有的艺术在功

能上同孤立的审美体验相联系,他把这种艺术称作为“体验艺术”(Erlebniskunst)。然而,也有艺术把我们同生活联系在一起。例如,装饰实用艺术就不使我们隔绝于生活,而是使我们与生活紧密地相

联系,它使整个生活变成艺术。基于对美和艺术的区分,哈曼主张艺术学的独立。

艺术学的独立运动凝聚着对美学对象的再思考。德苏瓦尔等人认为,传统美学研究两组问题:审美价值和艺术活动。由于这两者的区别,现在有必要把艺术活动单独归入艺术学的门下。我们赞同艺

术活动是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不赞同把艺术活动从美学的对象中切割出来。既然美学的对象是审美价值,那么,它就不能不研究艺术,因为艺术也是一种审美价值,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审美价值。美

学和艺术学都研究艺术,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在于它们的研究角度和方法不同。美学研究各种审美价值(包括艺术)的普遍规律,艺术学研究作为审美价值的艺术价值的特殊规律。这是一

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美学从哲学的高度来研究艺术,其研究带有哲学意味,美学研究比较思辨、抽象。而艺术学研究艺术时,只是在某一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涉及美学范围,具有不自觉的美学性质,艺

术学研究比较实证,具体,它比美学更加关注艺术实践。艺术学所由产生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

艺术学在19世纪欧洲美学、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美学中孕育而成。它的产生绝非某些人心血来潮的偶发奇想,而是具有坚实的基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历史原因。我们认为,这些原因至

少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艺术学的产生是研究艺术的科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实证主义思维方法在19世纪的广泛传播导致美学逐步脱离哲学,而与某种具体的知识领域,如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特殊

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结合起来,美学开始利用这些知识领域的方法论,从而产生了心理学美学、社会学美学等。哲学美学在19世纪下半叶失去了它往昔的主导地位。自从蔡沁(发现“

黄金分割”对快感的重要意义的心理学家)、费希纳、冯特、立普斯等人的著作问世后,心理学美学成为一种很有影响的美学流派。既然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是一些心理过程,既然这些心理过程又由某

些生理机制的活动加以保障,既然在这个领域中无意识、联想和想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那么,心理学美学能够揭示艺术创作和艺术知觉过程上的某些规律。以居约、拉罗为代表的社会学美学在同传

统的哲学美学和新潮的心理学美学的争论中形成,它从社会学理论中吸取了许多有价值的内容以说明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的社会决定性。同时,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交界处又形成了社会心理学,它对艺

术创作和审美知觉问题作社会心理学阐释。A·希尔德布兰德、汉斯立克等人则从哲学美学返回到特殊的艺术学美学,他们把美学完全消融在某种艺术的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中(汉斯立克于1853年出版的

《论音乐美》就把美学消融在音乐学中)。这种研究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总结艺术活动的具体过程,积累了丰富的有价值的材料;然而也有它的局限性:把艺术活动还原成某些技术制作过程。

研究艺术的学科增多了,但对艺术的研究也分散了。并且,这些学科彼此竞争,都觊觎独擅艺术研究的专有权。为了艺术科学的发展,有必要综合各种研究艺术的方法。而德苏瓦尔、乌提茨和哈曼 等人正是力图通过建立一般艺术学,来综合艺术研究的心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哲学方法和特殊艺术方法。不管他们的综合在多大程度上是达到辩证的统一,或者还仅仅是机械的拼凑,然而他们的尝

试是可贵的、有价值的,顺应了艺术科学的内在发展需要。

其次,艺术学的产生是艺术实践对理论的吁求。19世纪欧洲美学不仅出现了对哲学的离心倾向,而且有人如费希纳更是企图用“自上而下的美学”来消解、替代“自上而下的”思辨的哲学美学。费

希纳作为心理学美学的创始人,把研究重点放在审美学的客体的结构上,而心理学美学的其他代表如立普斯、冯特等,则把研究重点放在知觉主体的行为上。尽管他们的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从具体的

审美经验出发来从事自己的研究却是一致的。心理学美学有它的局限性,然而从具体事实出发的研究方法却引起其他理论家的共鸣。“自下而上的美学”不仅限于心理学美学,另一些直接面对艺术事实

、与艺术实践密切联系的艺术理论家也把自己的美学叫做“自下而上的美学”,或曰实践美学。这派理论家的代表有泽姆佩尔和费德勒。泽姆佩尔是建筑师,他于1863年出版的巨著《技术艺术和构造艺

术的风格,或实践美学》,不是追随“纯美学”解释艺术形式,而是“自下而上地”研究它,即根据形式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条件(如观念,力,材料和手段)来研究形式。因此,他对“一般工艺学

”情有独钟,并以此著称于世。

费德勒被乌提茨称作为“我们现代形式的艺术学之父”,日本竹内敏雄编的《美学事典》也把它视为“艺术学之祖。”(注:参见李心峰:《现代艺术学导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12页

。)费德勒和泽姆佩尔的理论观点截然对立,然而他们在密切联系艺术实践方面却是一致的。费德勒的理论首先是面向艺术家的,他把自己的理论也看作为一种实践美学。如果说泽姆佩尔通过对艺术作

品、特别是工艺品和艺术工业产品深入的实证分析来建立自己的形式理论,那么,费德勒的理论则同19世纪下半叶两位著名的艺术家——画家汉斯·马雷和雕塑家阿道夫·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活动

密切联系。费德勒对他同时代绘画中自然主义庸俗的酷似和经院主义臆想的理性深为不满。他认为这两种极端性的原因是把异于艺术的方法施用到艺术中来。他主张艺术摆脱同现实实践生活的联系,而

成为崇高抽象的、静止的、超时间的,它不诉诸大众,而诉诸永恒。这样的艺术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式世界,它不应该再现现实,也不应该逃避现实,而应该创造新的现实。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艺术家应

该发展在现实事物中看到它们的极端状态、它们的绝对原型的能力。费德勒的观点隐含了抽象派的雏形,对20世纪初期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产生很大影响。虽然费德勒号召艺术家创造现实,但是他坚

决反对主观随意性,并仍然坚持绘画的再现本质。马雷和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体现了费德勒的理论。这两位艺术家和费德勒都是爱好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罗马小组”的成员。马雷在《黄金时代

》等作品中,借用古希腊罗马艺术的寓意形象,力求用纯粹的造型手法(和谐的节奏感、彩色的塑形)来表现抽象的艺术理想。尽管实践美学的一些观点值得商榷,但是这派理论家密切联系当代艺术实

践的研究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艺术学的诞生。

再次,艺术领域的扩大促使艺术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艺术的领域拓展了,它超出了传统美学所研究的纯艺术(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等)范围,吸纳了各种各样的

工业文明产品,这些产品把技术活动、交际活动和其他活动同艺术活动和审美活动结合在一起。传统美学对它们往往持高傲的轻视态度。而一般艺术学正是要理解这些和生活实践相联系的艺术,揭示其

结构,确定其在艺术世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哈曼在1911年出版的《美学》中首次从美学的角度分析了广告艺术。广告艺术把功利功能、商务功能和审美功能结合在一起。令人瞩目的是格罗皮乌斯于

1919年在德国创立的包豪斯学校,它培养建筑师和工业设计师。包豪斯深受由卢梭开创的、由席勒、罗斯金和莫里斯发展的欧洲美学中的一种思潮的影响,力图消除资本主义大生产中日益加深的艺术和

生活实践的脱节。它不是要求艺术家通过装饰从外部来美化物质世界,而要在技术创造活动中充分展示人文精神。这项任务不是传统艺术所能胜任的,也不是工程技术所能完成的。于是,出现了艺术的

新家族:作为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工业设计。格罗皮乌斯把包豪斯的基本任务确定为:在综合性的工作中创造过程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工业设计师应该在新的条件下复兴中世纪手工艺者活动的完整性

,中世纪手工艺者既是艺术家,又是设计师,还是产品的制作者。格罗皮乌斯写道:“建筑家、雕塑家和画家们,我们应该返回手工艺!再也没有‘作为职业的艺术’,艺术家只是高级手工艺者。”(

注:格罗皮乌斯:《建筑的疆界》,莫斯科,1971年,第225页。)为什么 “再也没有作为职业的艺术”呢?因为包豪斯不仅要创造对象的形式,而且要按照和谐和平等的理想建设生活。它把艺术从一

种特殊的职业活动变成对生活进行审美改造的巨大创造力。这种思想显然受到费德勒关于艺术是合规律的创造的理论的影响。艺术是一种创造的思想为20世纪艺术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成为现

代建筑和工业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促使艺术学产生的最后一个原因,是艺术的实证研究成果,这特别表现在艺术的人种学研究上。艺术的人种学研究的著名代表是德国的格罗塞、毕歇尔和芬兰的希尔恩,他们把目光集中在艺术的历

史生成方面,着力研究艺术起源问题。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1894年)中坚决要求把史前时代的艺术创造纳入艺术科学的视野。他阐明了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表明原始艺术的产生完全不是为了纯

审美目的,而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例如,原始社会的花纹图案具有的不是审美意义,而是实践意义,它首先服务于交际的目的、信号目的。并且,原始社会猎人的审美能力,如敏锐、灵活等,是在生

存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艺术的起源就有赖于这种生存斗争。毕歇尔在《工作和节奏》(1894年)中说明了音乐的产生和劳动过程的深刻联系,他也支持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的观点。在原始社会,劳动与

不停顿的、均衡的动作的无限重复有关,这种重复创造了节奏感。毕歇尔以大量例证,表明劳动和舞蹈的一致性,而歌咏是劳动过程、文化礼仪和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总的说来,这派学者的研究成果

成为实证的艺术学研究的典范,对艺术学学科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艺术学在德国的产生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得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学者、特别是维也纳艺术学学派的积极呼应。这派的主要代表是瑞士的韦尔夫林,以及奥地利的利格尔和捷克德沃扎克(著名的艺

术社会学家豪塞的老师)。

韦尔夫林所受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他的老师、瑞士文化史家和文化哲学家布克哈尔特;二是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罗马小组”,韦尔夫林在意大利旅行期间为自己的著作《文艺复兴和巴

罗克》(1889年)准备材料时访问过“罗马小组”。这种影响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韦尔夫林对文艺复兴艺术产生稳定的兴趣,因为布克哈尔特和“罗马小组”都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爱好者

。二、韦尔夫林把注意力集中在艺术形式问题上。“罗马小组”成员费德勒的理论主旨是使艺术脱离非审美成分,把目光仅仅集中在审美价值上。他还把艺术看作为合规律性的创造。韦尔夫林继承了这

种理论传统,认为艺术形式是艺术活动的主要创造因素。

为了描述艺术形式的进化,韦尔夫林提出著名的5组对应概念:线条性和绘画性,平面性和深刻性,闭锁形式和开放形式,整一性和杂多性,明晰性和非明晰性。他认为这些概念在审美是中立的,每

一种概念在观照美和创造艺术价值方面具有同样的可能性。籍此,他几乎以自然科学的准确性说明了文艺复兴艺术和巴罗克艺术之间的区别。文艺复兴艺术线条轮廓清晰,被描绘对象平面配置,形式具

有闭锁性、整一性和明确性。而巴罗克艺术则相反,轮廓显出变幻莫测的朦胧,形式表现出内在的深邃、杂多和不明晰。以一组或几组相对应的概念来划分艺术发展的类型,这种做法在欧洲美学史上曾

经有过。例如,席勒的“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尼采的“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等。并且,在20世纪欧洲艺术学中,这种做法也屡次得到重复。

利格尔多次自豪地声称自己是实证主义者,他不相信各种理论思辨。他的艺术史哲学的基本概念是所谓“艺术意志”(Kunstwollen)。不过,他本人并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准确的说明。因此,这个概

念显得含混而不确定。它是表示艺术活动的历史更替的一种集合性称谓,大体上相当于体裁、风格之类,一个时代的艺术以此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艺术。利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泽姆佩尔关于艺术风格的进化

取决于材料、技术和功能的观点,但是他本人又陷入另一个极端,完全取消了艺术意志的客观决定性问题。至于艺术意志如何发挥作用,利格尔认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表现方式,它们以两种

不同的艺术知觉类型——触觉和视觉为基础。相应地,他区分出艺术对世界的两种不同的关系——客观关系和主观关系。

德沃扎克师承利格尔,然而他修正了他的老师理论中艺术意志的概念。他把艺术史摆在精神文化史、首先是宗教史和哲学史中来考察,把艺术发展史看作为精神发展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研究艺

术史时要具备一般精神史的丰富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这些精神前提。他在《中世纪艺术概念》中详细描述了中世纪的整个精神氛围,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唯灵论唯心主义”,它和近代“泛神论和世俗

唯心主义”截然对立。两种不同的精神氛围造就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他令人信服地表明,只有把艺术史当作精神文化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研究,才能够对它作出准确的理解。对精神文化的分析固然

可以导至对它所包含的艺术作出解释,而逆向思维也是可能的:对艺术的分析可以导致对文化的理解。德沃扎克通过分析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得出结论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艺术的风格、形式

、它原初的任务得到改变,而且我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关于艺术在其他文化现象中的地位、艺术的社会存在方式的概念也得到改变。

艺术学一经诞生,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发展,既表现出普遍性,又表现出时代性和民族性。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在我国得到确立后,1996年中华美学学会和东南大学艺术学系联

合创办了《美学与艺术学研究》丛刊。它和90年前德苏瓦尔创办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在名称上的暗合,表明了美学和艺术学固有的内在联系,同时也表明我国美学界和艺术理论界团结合作,以

改善我们美学和艺术学研究现状的决心。正如《美学与艺术学研究》主编汝信和张道一在发刊辞中所指出的那样:“就美学研究而言,有一个时期主要局限于美的哲学的探讨,跳不出抽象概念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