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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精选

美学观念论文

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第1篇

本文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从80年开始为提出问题阶段,从84年开始为理论准备阶段,从93年开始为框架建设阶段。本文认为,由于有了前两个阶段,我们完全有理由、有条件立即开始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建设工作。这不仅是国内电影美学研究进程的一种期待和指向,而且也是中国电影对于中国电影理论的一种期待。

评定一个学科的发展程度,大致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学科界定是否清晰、方法论基础是否扎实和理论框架是否稳定。考察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状况,也应当如此。在这里,学科界定往往成为一件十分关键的事情。学科界定不明,一切都无法进行。电影美学思想不能与电影美学划等号。这一点已为国内电影理论研究的历史所证实,亦应为深入的学理探讨所明辨。

确立(或界定)一个学科,实际上就是提出一个问题。美国学者霍兰德提到:“事实上,现代物理学家--不妨说,现代科学家--已经不再将大自然想象为独立于观察者而运行的一架机器。相反是我们就大自然提出的问题决定我们将在大自然中发现什么。(重点号为笔者所加)物理学家的这一态度,即承认观测者的作用,已经弥漫于整个二十世纪的知识界。”从回顾和展望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角度,电影美学问题的提出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根据上述考虑,我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

提出问题阶段

无论是在世界范围内,还是仅就国内而言,电影美学研究的历史都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钟惦棐曾说过:“电影之有理论始于20年代,电影之有美学则是从50年代开始,大体上是从1957年左右开始的。”郑雪来也有类似的说法:“至于电影美学成为一个学科,时间当然要晚些。二、三十年代,对于电影美学若干问题有过一些研究和争论,但主要是集中在五、六十年代之后。”他们所说,都是世界范围内的情况,但不知有何所本。至于国内,钟惦棐这样说:“在中国,首先把电影美学的研究问题提出来,并认真把它当作一件事情来办的,不是电影家自己的组织,也不是它的研究部门和刊物,而是《文艺研究》杂志编辑部。这事很足以说明大家注意的方面颇不一样。这不一样,也说明对这门科学的估计不一样。二十多年前,它竟然是被作为嘲弄的口实来提的!这既见之于当时的发言记录,又见之于当时出版的《中国电影》杂志。”钟惦棐接着说,“不管怎样,问题终于被提出来了(重点号为笔者所加),时间在一九八○年八月。”从那以后,中国有了一个以钟惦棐为首的电影美学活动小组,每个星期三开一次会。这样严格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82年。这个小组的活动的一个成果是,出版了钟惦棐主编的两本电影美学论文集:《电影美学:1982》《电影美学:1984》。据说这个小组还要编写一本《电影美学概论》。由是,中国的电影美学研究有了一个隆重的开始。

国内电影美学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七○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上半期,中国电影界呈现出一派百废待兴的势头。与电影艺术家在电影语言手法上进行大胆探索的同时,理论探讨的课题一个接着一个紧锣密鼓般地出台。最先是电影与戏剧关系的探讨,接下来演变成电影与文学关系的探讨。还没有等到这些讨论有什么结论的时候,1982年电影观念的讨论又开始了。时至1983年,中国电影界又发生了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按照我的观点,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主要还是一个电影艺术学的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电影美学问题,但是与电影美学有关。

1979年初,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的教师白景晟写了一篇题为《丢掉戏剧拐杖》的文章,文章很短,但关系重大。文章从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的角度具体分析了电影与戏剧的差异,并且提出:“电影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然而当电影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之后,它是否还要永远拄着戏剧这条拐棍走路呢?”,文中的结论是明确的:“是到了丢掉多年来依靠‘戏剧’的拐杖的时候了。让我们放开脚步,在电影创造的道路上大踏步行走吧。”该文的观点后来被认为是“新时期探讨电影艺术特性的先声”,“标志着新时期电影意识最初的觉醒”。作为对白景晟观点的一种呼应,在80年的一次电影导演会议上,钟惦棐提出了“电影与戏剧离婚”之说:“如果我们从战术上提出这个问题,打破场面调度和表演上的舞台积习,取消镜头作为前排观众在一个固定席位上看戏的资格,并以两、三年为期,使摄制全体心怀银幕,这样是否更有利于电影艺术的发展?”这一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观点随即引起了热烈讨论。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虽然电影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从戏剧吸收了许多有益的养料,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但是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形成的沿用传统的戏剧观念(如戏剧冲突、戏剧模式等等)来看待电影的思维定势,确实影响了中国电影的进一步发展。反对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戏剧对电影的影响不能摆脱也无须摆脱,戏剧式电影同其它形态的电影作为一种形态都应当允许存在;打破电影的戏剧化结构不等于非戏剧化;舞台化要反对,但不能因此反对戏剧性;电影的独特性还在于它的综合性,促进电影自身的发展,不仅无须同其它艺术脱离,反而应当和其它艺术更紧密地结合,从中吸取更多的营养来丰富自己的表现手段。

电影文学性的讨论可以看成是从另一个方面来呼应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张骏祥在导演总结会(1980)上发言,并据此撰写成论文《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张骏祥从电影作品的艺术质量问题入手,提出,“导演又要在两个方面负责。一方面要力求体现作品的文学价值,另一方面要创造性运用好电影手段。归结起来说,导演任务就是:用自己掌握的电影艺术手段把作品的文学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他的观点相当明确:“电影就是文学”,“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所以他说:“我要大声疾呼:不要忽视了电影的文学价值。”在他看来,许多影片水平不高,根本问题在于作品的“文学价值”不高。他还直接针对白景晟的“拐棍说”和钟惦棐的“离婚说”,提出,“‘戏剧性’这个拐棍恐怕就还不能不拄一个时候”,“我还是说,电影文学对叙事文学、戏剧文学、抒情文学,要兼收并蓄,就叫做‘一夫多妻’吧。”同样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张骏祥的发言及文章抓住了电影与文学的瓜葛,引起了电影界的热烈反响,引发出一场涉及电影文学、电影的文学性、电影的文学价值等电影与文学关系的理论争鸣。“这次讨论,历时之久,文章之多,都是少见的。”郑雪来、邵牧君、余倩、马德波、舒晓鸣、张卫等都参加了讨论。赞成者认为,这是基于当时电影创作的现状和弊端的有感而发,强调剧作家要写出高质量的电影文学剧本,为电影艺术打下良好的基础,导演要重视电影剧作中的思想性、哲理性和典型形象。但是他们也感到文章中的一些概念的使用不够确切、不够科学,希望能加以完善和修正。反对者对文章的主要概念和基本立论都提出了质疑:“文学价值”的概念无法区别不同艺术的特征;“电影就是电影”,电影本身包含着文学艺术的共同品格,但同时又具有与小说、戏剧、音乐等艺术根本不同的特点,把电影界定为“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是没有把电影视为独立实体,而只是把它看作一种表现手段和技巧。回顾这次讨论,虽然能够感到“电影就是电影”的观点占有明显的优势,但却无法得出结论说论辩双方的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阐发。

钟惦棐本人没有直接撰文参与争鸣,但却在与友人的通信中非常概括性而且又是非常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电影文学要改弦更张”,“从一般文学和戏剧模式中解放出来”。“因此电影向文学学习,要途不止一端。但我以为就此而提出加强电影的文学性,恐易引起误解。如《小街》,就总体言,它摆脱了戏剧结构的框架,而近乎文学中之散文,而其可贵,仍在于电影思维本身突破了一般电影的程式。此种突破一股脑儿归结为文学,则电影文学愈发展,电影愈消失或离电影愈远。在逻辑上,怕是难以成立的。”后来钟惦棐又在中国电影评论学会首届年会(1984年9月)的引言发言中专设一节谈及此事。该引言在发表时还加上了一个相当有趣的标题,叫“‘离婚’的烦恼”。发言相当简要地从问题的缘起、电影戏剧化的历史根源、电影与戏剧的离异与相通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离婚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说了一大段语重心长、发人深省的话:“关于‘离婚’,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有人说我提出了问题(重点号为笔者所注),却没有阐发,‘述而不作’。不是不作,而是没有能力。正确估计自己,我顶多只能算半个电影社会学家,更多是在电影如何作用于社会这个问题上动过一些脑子。一旦深入到电影学内部,就立刻感觉到知识贫乏,容易荒腔走板。”李少白对这次讨论的总结也值得注意:“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我个人感到除了电影创作以及编剧导演等的关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艺术现象而外,还可能因为我们关于电影术语的概念、含义,和以此对电影自身规律所作的理论概括不那么科学、准确,以致从术语概念起就产生混乱有关。”“我们不应在电影术语上纠缠不清,但是当我读了许多文章之后,深深感到,有些术语概念的问题不解决,不仅很难把讨论引向深入,而且也影响到我们今后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电影理论的建设。”

时至1982年,在新时期以来兴起的电影理论问题探讨的紧锣密鼓中,又延伸出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这次讨论持续到1985年,涉及到“什么是电影观念”、“电影观念多样化”、“现代电影观念”、“电影新观念”等问题。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电影观念的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对于电影的看法”的问题。问题的麻烦之处还在于,在“对于电影的看法”当中,还有一个“是什么”和“应当怎么做”的区别。明眼人是清楚的,只是未能进一步申论而已。钟惦棐曾经相当巧妙地指出:“一个是所谓的‘新的电影观念’或‘电影新观念’,可否不这样说,而说‘当代电影观念’。这也不完全是修辞。因为‘电影新观念’的确有它特定的含义。我们赞成其中的某些东西,也有一些是不赞成的。”钟惦棐不能容忍“电影新观念”这一用语中所暗含的压迫性,而一定要用“当代电影观念”来加以化解的意图是明显的。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重要,就是“电影观念”究竟是一个一般的用语,还是一个专门的用语呢?对此,邵牧君提出了疑问,“我搞不清电影观念这个提法是怎么出现的,又如何成了电影界的流行用语的。”“1982年底,我在另一次关于电影美学的座谈会上发表了‘电影观念应多样化’的看法,那时谈电影观念的人似乎已多起来,并且不再把它作为含义广泛的一般用语来使用了。”看来,邵牧君并没有把“电影观念”作为一个专门的用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使用中对它不能加以界定。郑雪来的《现代电影观念讨论》、邵牧君的《电影美学随想纪要》、谢飞的《电影观念我见》等文章,都对电影观念做出了各自不同的界定。郑雪来从战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以来世界电影的发展变化论述电影观念发展的阶段性和继承性。他还提出,电影观念既有其美学含义,又有其诗学含义,他赞成诗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而不赞成美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这一观点受到了邵牧君的批评。邵牧君从三个大的方面,即“功能论、手段论、风格论”来概括各种不同的电影观念。例如:从功能看,强调娱乐性,电影是商品;强调社会性,电影是宣教工具;强调审美价值,电影是艺术。从手段看,强调主观性为蒙太奇电影;强调客观性为场面调度电影。从风格看,强调冲突、时空集中为戏剧式电影;强调事件、时空展开为小说电影;强调节奏、诗情画意为纯电影等等。谢飞认为,电影观念从艺术角度出发应依次包括三个层次,“即艺术思想、艺术内容和艺术技巧。它们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又有主有次,层层制约。”他还明确指出,“我们研究、涉及得最多的是艺术技巧,而对艺术内容、艺术思想则很少触及,可谓是颠倒着的”。他还进一步提到,“仅仅从艺术角度来认识电影观念还是不够的,还应当从其它角度去研究。电影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的观念应该包括商品、交流工具、艺术三个部分。可惜三十五年来,我们常常不能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忘掉这个,就是遗失那个,以片面的、狭窄的电影观念去指导电影创作,遂造成许多偏差与教训。”

1983年6月郑雪来出版了一本题为《电影美学问题》的小册子。郑雪来的基本观点在1981年就已经发表了。很快邵牧君就写出了一篇针对郑雪来观点的争论文章《电影美学随想纪要》。随后,郑雪来又发表答辩文章,形成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郑雪来的观点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不是所有的电影理论都能称为电影美学,正如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电影特性和电影语言(表现手段),当然也是电影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但不能概括电影美学的全部内容。电影美学则是研究电影的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即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问题。”第二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美学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他认为,与美学相比,“电影美学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果说美学研究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及其规律,电影美学却是要研究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和反映现实的规律问题。”但他既反对把电影美学等同于一般的美学,同时也反对“脱离一般美学理论来研究电影美学”。在他看来,如果那样的话,“就会使电影美学变成单纯的‘电影特性学’,甚至于是‘电影语言学’”。

从表现上看起来,邵牧君的观点与郑雪来的观点是针锋相对的。比如邵牧君明确地提出,“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本是一回事,去划半天界线,不知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不了解苏联等地的情况如何,至少在西方,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毫无疑问是电影的艺术特性。”但是,邵牧君界定电影美学的基本出发点或者说原则立场在某些方面是相当一致的。邵牧君这样说:“作为以一门艺术为研究对象的实体美学并不研究一般的审美问题(如艺术观念、艺术美等),而是从一般美学的高度来探究一门艺术的特殊问题。”从这一表述来看,他也是把电影美学理解为一种部门美学。现在看来比较清楚的是,郑邵二人分歧的关键在对一般艺术理论(即文艺理论)与美学关系的理解上。郑雪来认为:“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邵牧君却认为:“我不明白美学和诗学何以会成为有某条明确界线的两回事。诗学者,论诗之艺术之谓也,历来都是美学的一个部分,是艺术学的同义语。”这就是二人分歧的关键所在。这种分歧与美学与艺术学的分化程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审美与艺术的含义的区分程度有关。直至今日,美学与艺术学、审美与艺术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在相当多的研究者中间也很不明确。

这次理论争论之后,李少白并不是以论争的形式实际上赞同了郑雪来的观点。他在1986年11月的一次会议的学术报告中提出了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学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科的设想。李少白提出:“从电影的艺术本体考虑,应当设立电影艺术学和电影美学”。“这是研究电影作为艺术现象所必不可少的两门学科。它们之间有关联又有区别。”李对电影美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作为审美对象基本规律;研究电影是怎样的而又如何成为审美对象的?”李对电影艺术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艺术的创作、理论、历史及其基本规律。”李还提到两者的区别:“至于电影艺术学,它与电影美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带有鲜明的基础性和应用性。如果说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实践的关系具有高层次的抽象性质,那末,电影艺术学则富有中层次色彩。它是艺术实践直接的理论概括,是应用理论及其基础,它是它也包括初层次的创作体验的归纳和总结。”郑雪来在《电影学及其方法论》一文中提出了电影学的问题,在论及电影学的六个新的分科时包括电影美学,但并不包括电影艺术学。

理论准备阶段

无论如何,电影美学在中国作为一个问题是被郑重地提了出来。但问题是,提出问题还不等于解决问题。早在1982年,陈荒煤就在一封信关于电影美学的通信中提到,“我绝不否认,我们现在迫切需要有一本中国的电影美学,就是说,在总结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电影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建国以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文艺方面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的美学观点来写的一本电影美学。我深深感到要给钟惦棐同志及其他对此颇有兴趣的同志以足够的支持,早一点把这本书搞出来。更不用说,也应该积极支持张骏祥同志把电影艺术概论早些写出来。”陈荒煤同志连写三封信,提倡进行电影美学研究。关于这本书的情况。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份钟惦棐的《电影美学纲要》(1985)。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而且又确实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那么,为什么中国的电影美学还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对此,我们今天可能看得比较清楚。因为,其中还有一个理论准备是否足够的问题,更不必说理论框架的问题。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已经明显地表明了国内对于系统性和框架性的电影理论的迫切需要。英国学者彼得·沃伦在60年代中期就指出:“将电影和电影美学的理论研究与符号学的一般理论联系起来--就像有人业已详加论述的那样--是否可行?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传统的美学已经证明无法应付二十世纪艺术的挑战,它显然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不管国内的研究者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从1984年开始,直到1988年,中国电影家协会连续五年举办暑期讲习班,邀请外国电影学者介绍西方当代电影理论,戴维·波德维尔、珍妮特·斯泰格、比·尼柯尔斯、布·汉德逊、安·卡普兰等人先后来华讲学,主题涉及《西方电影理论史及当代电影理论的若干问题》、《从社会学的观点分析电影语言的表现和发展》、《近十年优秀影片的结构和风格》、《叙事理论》、《新电影史学》、《当代好莱坞电影中的妇女形象》、《电影理论和实践》等等。1986年前后,北京电影学院又举办了由美国学者尼克·布朗、(《西方电影理论和批评史》)、达德利·安德鲁(《电影阐释学》)和其它西方学者主持的电影理论讲座,从而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和成规模地介绍西方人文思想和电影理论的热潮。

接下来便是引进和借鉴西方电影理论和文化理论的翻译、介绍和研究著述工作。在理论专著和文选方面,李幼蒸编译了《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电影理论译文集》、李恒基和杨远樱编译了《外国电影理论文选》,中国电影出版社编译了《电影理论文选》,张红军编选了《电影与新方法》,邵牧君和周传基都翻译介绍了不少西方电影理论论文。美国学者尼克·布朗的《电影理论史评》、达德利·安德鲁的、《主要电影理论》和《电影理论概念》也先后翻译出版。国内的电影美学著述有了姚晓蒙的《电影美学》、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王志敏的《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和《现代电影美学基础》。

《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已经有了在电影美学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进行努力的意图。与姚晓蒙的《电影美学》和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都不同的是,《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尝试着把对当代西方电影理论流派的主要观点和概念的梳理、阐释和概括,纳入到一个相对完整的电影美学的理论框架之中,并由此分析了形成电影作品审美特征的复杂机制和对电影作品进行美学分析的主要原理和程序。《现代电影美学基础》为作者继《电影美学分析原理》之后的又一部电影美学著作。这本书原定书名为《电影美学概论》。写成之后觉得仍与“概论”有较大欠缺。最后吸收了出版社的意见,加上了“现代”及“基础”的限定。与前书相比,这本书有两点突出之处,一是对于美学的基本原理(也适用于电影)作了简要的概括和阐述,提出了美学的三条规律和原理(即生理层面的穿透律、心理层面的关联律、社会层面的权重律)。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电影美学研究的主要思路,这就是电影美学分析系统。书中把这个系统描述为电影作品的三层面、四单元、六线索的逐级生成的表意系统。如果说《电影美学分析原理》还有某种把理论史浓缩在还比较松散的理论构架之中的特点的话,那么《现代电影美学基础》则基本上摆脱了这种“理论史浓缩”的痕迹,已经初步具有了电影美学的构架基础。已故的北京电影学院院长沈嵩生教授在该书序中说:“这也显示了本书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影美学体系作了有益的学术努力。从某种意义来说,作者的两本关于电影美学的论著,填补了中国电影理论的空白。”

框架建构阶段

在新的千年即将来临之际,电影美学被再次提出。1999年3月,北京广播学院召开了一次“面向21世纪的电影美学理论研讨会”。2000年第7期《当代电影》杂志宣布,由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精选《当代电影》10多年来学术论文的《当代电影论丛》即将出版,在总共约300万字的八本书中就有两本是电影美学文选:《中国电影美学:1999》和《当代电影美学文选》。我把这两件事情理解为,国内电影美学研究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理论框架建构阶段)开始的契机。

倪震早在1988年的一篇总结文章中就提出:“我认为除了引进和参照西方现代电影理论方法,开展一个方面的研究以外,从整体上、系统上考虑中国电影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胡克在《电影美学:1999》一书的导言中指出,“中国电影美学应该建立自己的完整体系,成为在国际电影理论界有影响的学术力量,但这要需要几代学者的长期不懈地献身于电影学术研究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倪震说的“文化研究”,我理解,是包括电影美学研究在内的。倪震说的是“理论框架”,胡克说的是“完整体系”。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但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的是,学术研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的行为,它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群体性的和机构性的行为。对于电影美学而言,确立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理论框架是有效地组织学术力量展开研究的最重要的一些条件,缺少这些条件就难以作到“在电影理论趋向多元化的时期,集中众多专家的智慧,细密分工,各展其才,紧密跟踪电影发展进程,从各个角度观照电影创作实践,拓展电影美学研究领域”。因此我认为,国内的电影美学研究,在经历了“提出问题”和“理论准备”两个阶段之后,建立中国的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

条件之一是,关于电影美学的界定问题,现在已经到了研究者基本上可以达成共识的阶段。法国电影理论家米特里被认为是经典电影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在其名著《电影美学与心理学》一书中曾指出,“电影美学就归结为确定一种形式由于某种内容和某种意图的关系,怎样和为什么优于另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它要在特定情况下为这些形式确立其心理学的依据。”与此同时,我们还惊喜地发现,这样一位经典电影理论的人物在对电影美学的理解上,竟与英国电影理论家彼得·沃伦的理解是一致的。彼得·沃伦在接受李迅的访谈中谈到,“大多数学者是对美学不感兴趣。但我个人认为,美学是电影研究的中心。如果你在拍一部电影,你在创作上的所有决定都来自你要拍一部好电影的想法,这时你就会非常看中美学:哪个镜头是必需的,哪些切换是独特的,哪些表演是恰如其分的。”在彼得沃伦看来,每个创作者或观众都会对影片做出或者好或者差的判断,或者还要进一步做出好在哪,差在哪的判断,这些“都离不开对影片的美学判断和美学质疑。甚至可以说,这种判断和质疑在电影制作和电影接受中占据主导位置。因此我认为,美学对于电影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注美学是十分正常的。”这位电影符号学理论的传播者和阐释者对电影美学的未来充满信心:“鉴于近年来新技术的应用和文学艺术研究中美学分析的回归,我相信,电影美学将重新流行。”我认为,这两位外国学者对于电影美学的大体一致的界定是能够为国内的学者所接受的。

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第2篇

本文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从80年开始为提出问题阶段,从84年开始为理论准备阶段,从93年开始为框架建设阶段。本文认为,由于有了前两个阶段,我们完全有理由、有条件立即开始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建设工作。这不仅是国内电影美学研究进程的一种期待和指向,而且也是中国电影对于中国电影理论的一种期待。

评定一个学科的发展程度,大致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学科界定是否清晰、方法论基础是否扎实和理论框架是否稳定。考察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状况,也应当如此。在这里,学科界定往往成为一件十分关键的事情。学科界定不明,一切都无法进行。电影美学思想不能与电影美学划等号。这一点已为国内电影理论研究的历史所证实,亦应为深入的学理探讨所明辨。

确立(或界定)一个学科,实际上就是提出一个问题。美国学者霍兰德提到:“事实上,现代物理学家--不妨说,现代科学家--已经不再将大自然想象为独立于观察者而运行的一架机器。相反是我们就大自然提出的问题决定我们将在大自然中发现什么。(重点号为笔者所加)物理学家的这一态度,即承认观测者的作用,已经弥漫于整个二十世纪的知识界。”从回顾和展望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角度,电影美学问题的提出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根据上述考虑,我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

提出问题阶段

无论是在世界范围内,还是仅就国内而言,电影美学研究的历史都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钟惦棐曾说过:“电影之有理论始于20年代,电影之有美学则是从50年代开始,大体上是从1957年左右开始的。”郑雪来也有类似的说法:“至于电影美学成为一个学科,时间当然要晚些。二、三十年代,对于电影美学若干问题有过一些研究和争论,但主要是集中在五、六十年代之后。”他们所说,都是世界范围内的情况,但不知有何所本。至于国内,钟惦棐这样说:“在中国,首先把电影美学的研究问题提出来,并认真把它当作一件事情来办的,不是电影家自己的组织,也不是它的研究部门和刊物,而是《文艺研究》杂志编辑部。这事很足以说明大家注意的方面颇不一样。这不一样,也说明对这门科学的估计不一样。二十多年前,它竟然是被作为嘲弄的口实来提的!这既见之于当时的发言记录,又见之于当时出版的《中国电影》杂志。”钟惦棐接着说,“不管怎样,问题终于被提出来了(重点号为笔者所加),时间在一九八○年八月。”从那以后,中国有了一个以钟惦棐为首的电影美学活动小组,每个星期三开一次会。这样严格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82年。这个小组的活动的一个成果是,出版了钟惦棐主编的两本电影美学论文集:《电影美学:1982》《电影美学:1984》。据说这个小组还要编写一本《电影美学概论》。由是,中国的电影美学研究有了一个隆重的开始。

国内电影美学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七○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上半期,中国电影界呈现出一派百废待兴的势头。与电影艺术家在电影语言手法上进行大胆探索的同时,理论探讨的课题一个接着一个紧锣密鼓般地出台。最先是电影与戏剧关系的探讨,接下来演变成电影与文学关系的探讨。还没有等到这些讨论有什么结论的时候,1982年电影观念的讨论又开始了。时至1983年,中国电影界又发生了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按照我的观点,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主要还是一个电影艺术学的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电影美学问题,但是与电影美学有关。

1979年初,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的教师白景晟写了一篇题为《丢掉戏剧拐杖》的文章,文章很短,但关系重大。文章从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的角度具体分析了电影与戏剧的差异,并且提出:“电影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然而当电影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之后,它是否还要永远拄着戏剧这条拐棍走路呢?”,文中的结论是明确的:“是到了丢掉多年来依靠‘戏剧’的拐杖的时候了。让我们放开脚步,在电影创造的道路上大踏步行走吧。”该文的观点后来被认为是“新时期探讨电影艺术特性的先声”,“标志着新时期电影意识最初的觉醒”。作为对白景晟观点的一种呼应,在80年的一次电影导演会议上,钟惦棐提出了“电影与戏剧离婚”之说:“如果我们从战术上提出这个问题,打破场面调度和表演上的舞台积习,取消镜头作为前排观众在一个固定席位上看戏的资格,并以两、三年为期,使摄制全体心怀银幕,这样是否更有利于电影艺术的发展?”这一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观点随即引起了热烈讨论。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虽然电影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从戏剧吸收了许多有益的养料,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但是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形成的沿用传统的戏剧观念(如戏剧冲突、戏剧模式等等)来看待电影的思维定势,确实影响了中国电影的进一步发展。反对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戏剧对电影的影响不能摆脱也无须摆脱,戏剧式电影同其它形态的电影作为一种形态都应当允许存在;打破电影的戏剧化结构不等于非戏剧化;舞台化要反对,但不能因此反对戏剧性;电影的独特性还在于它的综合性,促进电影自身的发展,不仅无须同其它艺术脱离,反而应当和其它艺术更紧密地结合,从中吸取更多的营养来丰富自己的表现手段。

电影文学性的讨论可以看成是从另一个方面来呼应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张骏祥在导演总结会(1980)上发言,并据此撰写成论文《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张骏祥从电影作品的艺术质量问题入手,提出,“导演又要在两个方面负责。一方面要力求体现作品的文学价值,另一方面要创造性运用好电影手段。归结起来说,导演任务就是:用自己掌握的电影艺术手段把作品的文学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他的观点相当明确:“电影就是文学”,“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所以他说:“我要大声疾呼:不要忽视了电影的文学价值。”在他看来,许多影片水平不高,根本问题在于作品的“文学价值”不高。他还直接针对白景晟的“拐棍说”和钟惦棐的“离婚说”,提出,“‘戏剧性’这个拐棍恐怕就还不能不拄一个时候”,“我还是说,电影文学对叙事文学、戏剧文学、抒情文学,要兼收并蓄,就叫做‘一夫多妻’吧。”同样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张骏祥的发言及文章抓住了电影与文学的瓜葛,引起了电影界的热烈反响,引发出一场涉及电影文学、电影的文学性、电影的文学价值等电影与文学关系的理论争鸣。“这次讨论,历时之久,文章之多,都是少见的。”郑雪来、邵牧君、余倩、马德波、舒晓鸣、张卫等都参加了讨论。赞成者认为,这是基于当时电影创作的现状和弊端的有感而发,强调剧作家要写出高质量的电影文学剧本,为电影艺术打下良好的基础,导演要重视电影剧作中的思想性、哲理性和典型形象。但是他们也感到文章中的一些概念的使用不够确切、不够科学,希望能加以完善和修正。反对者对文章的主要概念和基本立论都提出了质疑:“文学价值”的概念无法区别不同艺术的特征;“电影就是电影”,电影本身包含着文学艺术的共同品格,但同时又具有与小说、戏剧、音乐等艺术根本不同的特点,把电影界定为“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是没有把电影视为独立实体,而只是把它看作一种表现手段和技巧。回顾这次讨论,虽然能够感到“电影就是电影”的观点占有明显的优势,但却无法得出结论说论辩双方的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阐发。

钟惦棐本人没有直接撰文参与争鸣,但却在与友人的通信中非常概括性而且又是非常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电影文学要改弦更张”,“从一般文学和戏剧模式中解放出来”。“因此电影向文学学习,要途不止一端。但我以为就此而提出加强电影的文学性,恐易引起误解。如《小街》,就总体言,它摆脱了戏剧结构的框架,而近乎文学中之散文,而其可贵,仍在于电影思维本身突破了一般电影的程式。此种突破一股脑儿归结为文学,则电影文学愈发展,电影愈消失或离电影愈远。在逻辑上,怕是难以成立的。”后来钟惦棐又在中国电影评论学会首届年会(1984年9月)的引言发言中专设一节谈及此事。该引言在发表时还加上了一个相当有趣的标题,叫“‘离婚’的烦恼”。发言相当简要地从问题的缘起、电影戏剧化的历史根源、电影与戏剧的离异与相通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离婚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说了一大段语重心长、发人深省的话:“关于‘离婚’,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有人说我提出了问题(重点号为笔者所注),却没有阐发,‘述而不作’。不是不作,而是没有能力。正确估计自己,我顶多只能算半个电影社会学家,更多是在电影如何作用于社会这个问题上动过一些脑子。一旦深入到电影学内部,就立刻感觉到知识贫?Γ菀谆那蛔甙濉!崩钌侔锥哉獯翁致鄣淖芙嵋仓档米⒁猓骸爸曰嵋鹑绱舜蟮恼椋腋鋈烁械匠说缬按醋饕约氨嗑绲佳莸鹊墓叵担且桓鱿嗟备丛拥囊帐跸窒蠖猓箍赡芤蛭颐枪赜诘缬笆跤锏母拍睢⒑澹鸵源硕缘缬白陨砉媛伤鞯睦砺鄹爬ú荒敲纯蒲А⒆既罚灾麓邮跤锔拍钇鹁筒炻矣泄亍!薄拔颐遣挥υ诘缬笆跤锷暇啦磺澹堑蔽叶亮诵矶辔恼轮螅钌罡械剑行┦跤锔拍畹奈侍獠唤饩觯唤龊苣寻烟致垡蛏钊耄乙灿跋斓轿颐墙窈缶哂兄泄厣穆砜怂贾饕宓缬袄砺鄣慕ㄉ琛!?/P>

时至1982年,在新时期以来兴起的电影理论问题探讨的紧锣密鼓中,又延伸出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这次讨论持续到1985年,涉及到“什么是电影观念”、“电影观念多样化”、“现代电影观念”、“电影新观念”等问题。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电影观念的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对于电影的看法”的问题。问题的麻烦之处还在于,在“对于电影的看法”当中,还有一个“是什么”和“应当怎么做”的区别。明眼人是清楚的,只是未能进一步申论而已。钟惦棐曾经相当巧妙地指出:“一个是所谓的‘新的电影观念’或‘电影新观念’,可否不这样说,而说‘当代电影观念’。这也不完全是修辞。因为‘电影新观念’的确有它特定的含义。我们赞成其中的某些东西,也有一些是不赞成的。”钟惦棐不能容忍“电影新观念”这一用语中所暗含的压迫性,而一定要用“当代电影观念”来加以化解的意图是明显的。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重要,就是“电影观念”究竟是一个一般的用语,还是一个专门的用语呢?对此,邵牧君提出了疑问,“我搞不清电影观念这个提法是怎么出现的,又如何成了电影界的流行用语的。”“1982年底,我在另一次关于电影美学的座谈会上发表了‘电影观念应多样化’的看法,那时谈电影观念的人似乎已多起来,并且不再把它作为含义广泛的一般用语来使用了。”看来,邵牧君并没有把“电影观念”作为一个专门的用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使用中对它不能加以界定。郑雪来的《现代电影观念讨论》、邵牧君的《电影美学随想纪要》、谢飞的《电影观念我见》等文章,都对电影观念做出了各自不同的界定。郑雪来从战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以来世界电影的发展变化论述电影观念发展的阶段性和继承性。他还提出,电影观念既有其美学含义,又有其诗学含义,他赞成诗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而不赞成美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这一观点受到了邵牧君的批评。邵牧君从三个大的方面,即“功能论、手段论、风格论”来概括各种不同的电影观念。例如:从功能看,强调娱乐性,电影是商品;强调社会性,电影是宣教工具;强调审美价值,电影是艺术。从手段看,强调主观性为蒙太奇电影;强调客观性为场面调度电影。从风格看,强调冲突、时空集中为戏剧式电影;强调事件、时空展开为小说电影;强调节奏、诗情画意为纯电影等等。谢飞认为,电影观念从艺术角度出发应依次包括三个层次,“即艺术思想、艺术内容和艺术技巧。它们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又有主有次,层层制约。”他还明确指出,“我们研究、涉及得最多的是艺术技巧,而对?帐跄谌荨⒁帐跛枷朐蚝苌俅ゼ埃晌绞堑叩棺诺摹薄K菇徊教岬剑敖鼋龃右帐踅嵌壤慈鲜兜缬肮勰罨故遣还坏模褂Φ贝悠渌嵌热パ芯俊5缬白魑恢稚缁岽嬖冢墓勰钣Ω冒ㄉ唐贰⒔涣鞴ぞ摺⒁帐跞霾糠帧?上迥昀矗颐浅32荒苋娴亍⒈缰さ厝鲜墩馊咧涞墓叵担皇峭粽飧觯褪且攀歉觯云娴摹⑾琳牡缬肮勰钊ブ傅嫉缬按醋鳎煸斐尚矶嗥钣虢萄怠!?/P>

1983年6月郑雪来出版了一本题为《电影美学问题》的小册子。郑雪来的基本观点在1981年就已经发表了。很快邵牧君就写出了一篇针对郑雪来观点的争论文章《电影美学随想纪要》。随后,郑雪来又发表答辩文章,形成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郑雪来的观点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不是所有的电影理论都能称为电影美学,正如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电影特性和电影语言(表现手段),当然也是电影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但不能概括电影美学的全部内容。电影美学则是研究电影的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即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问题。”第二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美学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他认为,与美学相比,“电影美学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果说美学研究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及其规律,电影美学却是要研究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和反映现实的规律问题。”但他既反对把电影美学等同于一般的美学,同时也反对“脱离一般美学理论来研究电影美学”。在他看来,如果那样的话,“就会使电影美学变成单纯的‘电影特性学’,甚至于是‘电影语言学’”。

从表现上看起来,邵牧君的观点与郑雪来的观点是针锋相对的。比如邵牧君明确地提出,“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本是一回事,去划半天界线,不知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不了解苏联等地的情况如何,至少在西方,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毫无疑问是电影的艺术特性。”但是,邵牧君界定电影美学的基本出发点或者说原则立场在某些方面是相当一致的。邵牧君这样说:“作为以一门艺术为研究对象的实体美学并不研究一般的审美问题(如艺术观念、艺术美等),而是从一般美学的高度来探究一门艺术的特殊问题。”从这一表述来看,他也是把电影美学理解为一种部门美学。现在看来比较清楚的是,郑邵二人分歧的关键在对一般艺术理论(即文艺理论)与美学关系的理解上。郑雪来认为:“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邵牧君却认为:“我不明白美学和诗学何以会成为有某条明确界线的两回事。诗学者,论诗之艺术之谓也,历来都是美学的一个部分,是艺术学的同义语。”这就是二人分歧的关键所在。这种分歧与美学与艺术学的分化程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审美与艺术的含义的区分程度有关。直至今日,美学与艺术学、审美与艺术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在相当多的研究者中间也很不明确。

这次理论争论之后,李少白并不是以论争的形式实际上赞同了郑雪来的观点。他在1986年11月的一次会议的学术报告中提出了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学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科的设想。李少白提出:“从电影的艺术本体考虑,应当设立电影艺术学和电影美学”。“这是研究电影作为艺术现象所必不可少的两门学科。它们之间有关联又有区别。”李对电影美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作为审美对象基本规律;研究电影是怎样的而又如何成为审美对象的?”李对电影艺术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艺术的创作、理论、历史及其基本规律。”李还提到两者的区别:“至于电影艺术学,它与电影美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带有鲜明的基础性和应用性。如果说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实践的关系具有高层次的抽象性质,那末,电影艺术学则富有中层次色彩。它是艺术实践直接的理论概括,是应用理论及其基础,它是它也包括初层次的创作体验的归纳和总结。”郑雪来在《电影学及其方法论》一文中提出了电影学的问题,在论及电影学的六个新的分科时包括电影美学,但并不包括电影艺术学。

理论准备阶段

无论如何,电影美学在中国作为一个问题是被郑重地提了出来。但问题是,提出问题还不等于解决问题。早在1982年,陈荒煤就在一封信关于电影美学的通信中提到,“我绝不否认,我们现在迫切需要有一本中国的电影美学,就是说,在总结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电影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建国以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文艺方面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的美学观点来写的一本电影美学。我深深感到要给钟惦棐同志及其他对此颇有兴趣的同志以足够的支持,早一点把这本书搞出来。更不用说,也应该积极支持张骏祥同志把电影艺术概论早些写出来。”陈荒煤同志连写三封信,提倡进行电影美学研究。关于这本书的情况。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份钟惦棐的《电影美学纲要》(1985)。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而且又确实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那么,为什么中国的电影美学还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对此,我们今天可能看得比较清楚。因为,其中还有一个理论准备是否足够的问题,更不必说理论框架的问题。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已经明显地表明了国内对于系统性和框架性的电影理论的迫切需要。英国学者彼得·沃伦在60年代中期就指出:“将电影和电影美学的理论研究与符号学的一般理论联系起来--就像有人业已详加论述的那样--是否可行?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传统的美学已经证明无法应付二十世纪艺术的挑战,它显然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不管国内的研究者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从1984年开始,直到1988年,中国电影家协会连续五年举办暑期讲习班,邀请外国电影学者介绍西方当代电影理论,戴维·波德维尔、珍妮特·斯泰格、比·尼柯尔斯、布·汉德逊、安·卡普兰等人先后来华讲学,主题涉及《西方电影理论史及当代电影理论的若干问题》、《从社会学的观点分析电影语言的表现和发展》、《近十年优秀影片的结构和风格》、《叙事理论》、《新电影史学》、《当代好莱坞电影中的妇女形象》、《电影理论和实践》等等。1986年前后,北京电影学院又举办了由美国学者尼克·布朗、(《西方电影理论和批评史》)、达德利·安德鲁(《电影阐释学》)和其它西方学者主持的电影理论讲座,从而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和成规模地介绍西方人文思想和电影理论的热潮。

接下来便是引进和借鉴西方电影理论和文化理论的翻译、介绍和研究著述工作。在理论专著和文选方面,李幼蒸编译了《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电影理论译文集》、李恒基和杨远樱编译了《外国电影理论文选》,中国电影出版社编译了《电影理论文选》,张红军编选了《电影与新方法》,邵牧君和周传基都翻译介绍了不少西方电影理论论文。美国学者尼克·布朗的《电影理论史评》、达德利·安德鲁的、《主要电影理论》和《电影理论概念》也先后翻译出版。国内的电影美学著述有了姚晓蒙的《电影美学》、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王志敏的《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和《现代电影美学基础》。

《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已经有了在电影美学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进行努力的意图。与姚晓蒙的《电影美学》和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都不同的是,《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尝试着把对当代西方电影理论流派的主要观点和概念的梳理、阐释和概括,纳入到一个相对完整的电影美学的理论框架之中,并由此分析了形成电影作品审美特征的复杂机制和对电影作品进行美学分析的主要原理和程序。《现代电影美学基础》为作者继《电影美学分析原理》之后的又一部电影美学著作。这本书原定书名为《电影美学概论》。写成之后觉得仍与“概论”有较大欠缺。最后吸收了出版社的意见,加上了“现代”及“基础”的限定。与前书相比,这本书有两点突出之处,一是对于美学的基本原理(也适用于电影)作了简要的概括和阐述,提出了美学的三条规律和原理(即生理层面的穿透律、心理层面的关联律、社会层面的权重律)。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电影美学研究的主要思路,这就是电影美学分析系统。书中把这个系统描述为电影作品的三层面、四单元、六线索的逐级生成的表意系统。如果说《电影美学分析原理》还有某种把理论史浓缩在还比较松散的理论构架之中的特点的话,那么《现代电影美学基础》则基本上摆脱了这种“理论史浓缩”的痕迹,已经初步具有了电影美学的构架基础。已故的北京电影学院院长沈嵩生教授在该书序中说:“这也显示了本书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影美学体系作了有益的学术努力。从某种意义来说,作者的两本关于电影美学的论著,填补了中国电影理论的空白。”

框架建构阶段

在新的千年即将来临之际,电影美学被再次提出。1999年3月,北京广播学院召开了一次“面向21世纪的电影美学理论研讨会”。2000年第7期《当代电影》杂志宣布,由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精选《当代电影》10多年来学术论文的《当代电影论丛》即将出版,在总共约300万字的八本书中就有两本是电影美学文选:《中国电影美学:1999》和《当代电影美学文选》。我把这两件事情理解为,国内电影美学研究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理论框架建构阶段)开始的契机。

倪震早在1988年的一篇总结文章中就提出:“我认为除了引进和参照西方现代电影理论方法,开展一个方面的研究以外,从整体上、系统上考虑中国电影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胡克在《电影美学:1999》一书的导言中指出,“中国电影美学应该建立自己的完整体系,成为在国际电影理论界有影响的学术力量,但这要需要几代学者的长期不懈地献身于电影学术研究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倪震说的“文化研究”,我理解,是包括电影美学研究在内的。倪震说的是“理论框架”,胡克说的是“完整体系”。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但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的是,学术研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的行为,它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群体性的和机构性的行为。对于电影美学而言,确立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理论框架是有效地组织学术力量展开研究的最重要的一些条件,缺少这些条件就难以作到“在电影理论趋向多元化的时期,集中众多专家的智慧,细密分工,各展其才,紧密跟踪电影发展进程,从各个角度观照电影创作实践,拓展电影美学研究领域”。因此我认为,国内的电影美学研究,在经历了“提出问题”和“理论准备”两个阶段之后,建立中国的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

条件之一是,关于电影美学的界定问题,现在已经到了研究者基本上可以达成共识的阶段。法国电影理论家米特里被认为是经典电影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在其名著《电影美学与心理学》一书中曾指出,“电影美学就归结为确定一种形式由于某种内容和某种意图的关系,怎样和为什么优于另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它要在特定情况下为这些形式确立其心理学的依据。”与此同时,我们还惊喜地发现,这样一位经典电影理论的人物在对电影美学的理解上,竟与英国电影理论家彼得·沃伦的理解是一致的。彼得·沃伦在接受李迅的访谈中谈到,“大多数学者是对美学不感兴趣。但我个人认为,美学是电影研究的中心。如果你在拍一部电影,你在创作上的所有决定都来自你要拍一部好电影的想法,这时你就会非常看中美学:哪个镜头是必需的,哪些切换是独特的,哪些表演是恰如其分的。”在彼得沃伦看来,每个创作者或观众都会对影片做出或者好或者差的判断,或者还要进一步做出好在哪,差在哪的判断,这些“都离不开对影片的美学判断和美学质疑。甚至可以说,这种判断和质疑在电影制作和电影接受中占据主导位置。因此我认为,美学对于电影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注美学是十分正常的。”这位电影符号学理论的传播者和阐释者对电影美学的未来充满信心:“鉴于近年来新技术的应用和文学艺术研究中美学分析的回归,我相信,电影美学将重新流行。”我认为,这两位外国学者对于电影美学的大体一致的界定是能够为国内的学者所接受的。

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第3篇

本文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从80年开始为提出问题阶段,从84年开始为理论准备阶段,从93年开始为框架建设阶段。本文认为,由于有了前两个阶段,我们完全有理由、有条件立即开始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建设工作。这不仅是国内电影美学研究进程的一种期待和指向,而且也是中国电影对于中国电影理论的一种期待。

评定一个学科的发展程度,大致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学科界定是否清晰、方法论基础是否扎实和理论框架是否稳定。考察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状况,也应当如此。在这里,学科界定往往成为一件十分关键的事情。学科界定不明,一切都无法进行。电影美学思想不能与电影美学划等号。这一点已为国内电影理论研究的历史所证实,亦应为深入的学理探讨所明辨。

确立(或界定)一个学科,实际上就是提出一个问题。美国学者霍兰德提到:“事实上,现代物理学家--不妨说,现代科学家--已经不再将大自然想象为独立于观察者而运行的一架机器。相反是我们就大自然提出的问题决定我们将在大自然中发现什么。(重点号为笔者所加)物理学家的这一态度,即承认观测者的作用,已经弥漫于整个二十世纪的知识界。”从回顾和展望国内电影美学研究的角度,电影美学问题的提出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根据上述考虑,我把国内电影美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提出问题阶段、理论准备阶段和框架建设阶段。

提出问题阶段

无论是在世界范围内,还是仅就国内而言,电影美学研究的历史都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钟惦棐曾说过:“电影之有理论始于20年代,电影之有美学则是从50年代开始,大体上是从1957年左右开始的。”郑雪来也有类似的说法:“至于电影美学成为一个学科,时间当然要晚些。二、三十年代,对于电影美学若干问题有过一些研究和争论,但主要是集中在五、六十年代之后。”他们所说,都是世界范围内的情况,但不知有何所本。至于国内,钟惦棐这样说:“在中国,首先把电影美学的研究问题提出来,并认真把它当作一件事情来办的,不是电影家自己的组织,也不是它的研究部门和刊物,而是《文艺研究》杂志编辑部。这事很足以说明大家注意的方面颇不一样。这不一样,也说明对这门科学的估计不一样。二十多年前,它竟然是被作为嘲弄的口实来提的!这既见之于当时的发言记录,又见之于当时出版的《中国电影》杂志。”钟惦棐接着说,“不管怎样,问题终于被提出来了(重点号为笔者所加),时间在一九八○年八月。”从那以后,中国有了一个以钟惦棐为首的电影美学活动小组,每个星期三开一次会。这样严格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82年。这个小组的活动的一个成果是,出版了钟惦棐主编的两本电影美学论文集:《电影美学:1982》《电影美学:1984》。据说这个小组还要编写一本《电影美学概论》。由是,中国的电影美学研究有了一个隆重的开始。

国内电影美学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七○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上半期,中国电影界呈现出一派百废待兴的势头。与电影艺术家在电影语言手法上进行大胆探索的同时,理论探讨的课题一个接着一个紧锣密鼓般地出台。最先是电影与戏剧关系的探讨,接下来演变成电影与文学关系的探讨。还没有等到这些讨论有什么结论的时候,1982年电影观念的讨论又开始了。时至1983年,中国电影界又发生了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按照我的观点,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主要还是一个电影艺术学的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电影美学问题,但是与电影美学有关。

1979年初,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的教师白景晟写了一篇题为《丢掉戏剧拐杖》的文章,文章很短,但关系重大。文章从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的角度具体分析了电影与戏剧的差异,并且提出:“电影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然而当电影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之后,它是否还要永远拄着戏剧这条拐棍走路呢?”,文中的结论是明确的:“是到了丢掉多年来依靠‘戏剧’的拐杖的时候了。让我们放开脚步,在电影创造的道路上大踏步行走吧。”该文的观点后来被认为是“新时期探讨电影艺术特性的先声”,“标志着新时期电影意识最初的觉醒”。作为对白景晟观点的一种呼应,在80年的一次电影导演会议上,钟惦棐提出了“电影与戏剧离婚”之说:“如果我们从战术上提出这个问题,打破场面调度和表演上的舞台积习,取消镜头作为前排观众在一个固定席位上看戏的资格,并以两、三年为期,使摄制全体心怀银幕,这样是否更有利于电影艺术的发展?”这一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观点随即引起了热烈讨论。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虽然电影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从戏剧吸收了许多有益的养料,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依靠戏剧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但是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形成的沿用传统的戏剧观念(如戏剧冲突、戏剧模式等等)来看待电影的思维定势,确实影响了中国电影的进一步发展。反对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戏剧对电影的影响不能摆脱也无须摆脱,戏剧式电影同其它形态的电影作为一种形态都应当允许存在;打破电影的戏剧化结构不等于非戏剧化;舞台化要反对,但不能因此反对戏剧性;电影的独特性还在于它的综合性,促进电影自身的发展,不仅无须同其它艺术脱离,反而应当和其它艺术更紧密地结合,从中吸取更多的营养来丰富自己的表现手段。

电影文学性的讨论可以看成是从另一个方面来呼应电影与戏剧关系的讨论。张骏祥在导演总结会(1980)上发言,并据此撰写成论文《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张骏祥从电影作品的艺术质量问题入手,提出,“导演又要在两个方面负责。一方面要力求体现作品的文学价值,另一方面要创造性运用好电影手段。归结起来说,导演任务就是:用自己掌握的电影艺术手段把作品的文学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他的观点相当明确:“电影就是文学”,“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所以他说:“我要大声疾呼:不要忽视了电影的文学价值。”在他看来,许多影片水平不高,根本问题在于作品的“文学价值”不高。他还直接针对白景晟的“拐棍说”和钟惦棐的“离婚说”,提出,“‘戏剧性’这个拐棍恐怕就还不能不拄一个时候”,“我还是说,电影文学对叙事文学、戏剧文学、抒情文学,要兼收并蓄,就叫做‘一夫多妻’吧。”同样具有强烈现实指导意图的张骏祥的发言及文章抓住了电影与文学的瓜葛,引起了电影界的热烈反响,引发出一场涉及电影文学、电影的文学性、电影的文学价值等电影与文学关系的理论争鸣。“这次讨论,历时之久,文章之多,都是少见的。”郑雪来、邵牧君、余倩、马德波、舒晓鸣、张卫等都参加了讨论。赞成者认为,这是基于当时电影创作的现状和弊端的有感而发,强调剧作家要写出高质量的电影文学剧本,为电影艺术打下良好的基础,导演要重视电影剧作中的思想性、哲理性和典型形象。但是他们也感到文章中的一些概念的使用不够确切、不够科学,希望能加以完善和修正。反对者对文章的主要概念和基本立论都提出了质疑:“文学价值”的概念无法区别不同艺术的特征;“电影就是电影”,电影本身包含着文学艺术的共同品格,但同时又具有与小说、戏剧、音乐等艺术根本不同的特点,把电影界定为“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是没有把电影视为独立实体,而只是把它看作一种表现手段和技巧。回顾这次讨论,虽然能够感到“电影就是电影”的观点占有明显的优势,但却无法得出结论说论辩双方的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阐发。

钟惦棐本人没有直接撰文参与争鸣,但却在与友人的通信中非常概括性而且又是非常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电影文学要改弦更张”,“从一般文学和戏剧模式中解放出来”。“因此电影向文学学习,要途不止一端。但我以为就此而提出加强电影的文学性,恐易引起误解。如《小街》,就总体言,它摆脱了戏剧结构的框架,而近乎文学中之散文,而其可贵,仍在于电影思维本身突破了一般电影的程式。此种突破一股脑儿归结为文学,则电影文学愈发展,电影愈消失或离电影愈远。在逻辑上,怕是难以成立的。”后来钟惦棐又在中国电影评论学会首届年会(1984年9月)的引言发言中专设一节谈及此事。该引言在发表时还加上了一个相当有趣的标题,叫“‘离婚’的烦恼”。发言相当简要地从问题的缘起、电影戏剧化的历史根源、电影与戏剧的离异与相通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离婚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说了一大段语重心长、发人深省的话:“关于‘离婚’,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有人说我提出了问题(重点号为笔者所注),却没有阐发,‘述而不作’。不是不作,而是没有能力。正确估计自己,我顶多只能算半个电影社会学家,更多是在电影如何作用于社会这个问题上动过一些脑子。一旦深入到电影学内部,就立刻感觉到知识贫乏,容易荒腔走板。”李少白对这次讨论的总结也值得注意:“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我个人感到除了电影创作以及编剧导演等的关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艺术现象而外,还可能因为我们关于电影术语的概念、含义,和以此对电影自身规律所作的理论概括不那么科学、准确,以致从术语概念起就产生混乱有关。”“我们不应在电影术语上纠缠不清,但是当我读了许多文章之后,深深感到,有些术语概念的问题不解决,不仅很难把讨论引向深入,而且也影响到我们今后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电影理论的建设。”

时至1982年,在新时期以来兴起的电影理论问题探讨的紧锣密鼓中,又延伸出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这次讨论持续到1985年,涉及到“什么是电影观念”、“电影观念多样化”、“现代电影观念”、“电影新观念”等问题。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电影观念的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对于电影的看法”的问题。问题的麻烦之处还在于,在“对于电影的看法”当中,还有一个“是什么”和“应当怎么做”的区别。明眼人是清楚的,只是未能进一步申论而已。钟惦棐曾经相当巧妙地指出:“一个是所谓的‘新的电影观念’或‘电影新观念’,可否不这样说,而说‘当代电影观念’。这也不完全是修辞。因为‘电影新观念’的确有它特定的含义。我们赞成其中的某些东西,也有一些是不赞成的。”钟惦棐不能容忍“电影新观念”这一用语中所暗含的压迫性,而一定要用“当代电影观念”来加以化解的意图是明显的。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重要,就是“电影观念”究竟是一个一般的用语,还是一个专门的用语呢?对此,邵牧君提出了疑问,“我搞不清电影观念这个提法是怎么出现的,又如何成了电影界的流行用语的。”“1982年底,我在另一次关于电影美学的座谈会上发表了‘电影观念应多样化’的看法,那时谈电影观念的人似乎已多起来,并且不再把它作为含义广泛的一般用语来使用了。”看来,邵牧君并没有把“电影观念”作为一个专门的用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使用中对它不能加以界定。郑雪来的《现代电影观念讨论》、邵牧君的《电影美学随想纪要》、谢飞的《电影观念我见》等文章,都对电影观念做出了各自不同的界定。郑雪来从战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以来世界电影的发展变化论述电影观念发展的阶段性和继承性。他还提出,电影观念既有其美学含义,又有其诗学含义,他赞成诗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而不赞成美学含义上的“电影观念的多样化”。这一观点受到了邵牧君的批评。邵牧君从三个大的方面,即“功能论、手段论、风格论”来概括各种不同的电影观念。例如:从功能看,强调娱乐性,电影是商品;强调社会性,电影是宣教工具;强调审美价值,电影是艺术。从手段看,强调主观性为蒙太奇电影;强调客观性为场面调度电影。从风格看,强调冲突、时空集中为戏剧式电影;强调事件、时空展开为小说电影;强调节奏、诗情画意为纯电影等等。谢飞认为,电影观念从艺术角度出发应依次包括三个层次,“即艺术思想、艺术内容和艺术技巧。它们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又有主有次,层层制约。”他还明确指出,“我们研究、涉及得最多的是艺术技巧,而对艺术内容、艺术思想则很少触及,可谓是颠倒着的”。他还进一步提到,“仅仅从艺术角度来认识电影观念还是不够的,还应当从其它角度去研究。电影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的观念应该包括商品、交流工具、艺术三个部分。可惜三十五年来,我们常常不能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忘掉这个,就是遗失那个,以片面的、狭窄的电影观念去指导电影创作,遂造成许多偏差与教训。”

1983年6月郑雪来出版了一本题为《电影美学问题》的小册子。郑雪来的基本观点在1981年就已经发表了。很快邵牧君就写出了一篇针对郑雪来观点的争论文章《电影美学随想纪要》。随后,郑雪来又发表答辩文章,形成一次关于电影美学如何界定的争论。

郑雪来的观点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不是所有的电影理论都能称为电影美学,正如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电影特性和电影语言(表现手段),当然也是电影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但不能概括电影美学的全部内容。电影美学则是研究电影的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即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问题。”第二点是从电影美学与美学的区别与联系中来界定电影美学。他认为,与美学相比,“电影美学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果说美学研究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及其规律,电影美学却是要研究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和反映现实的规律问题。”但他既反对把电影美学等同于一般的美学,同时也反对“脱离一般美学理论来研究电影美学”。在他看来,如果那样的话,“就会使电影美学变成单纯的‘电影特性学’,甚至于是‘电影语言学’”。

从表现上看起来,邵牧君的观点与郑雪来的观点是针锋相对的。比如邵牧君明确地提出,“电影美学与电影理论本是一回事,去划半天界线,不知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不了解苏联等地的情况如何,至少在西方,电影美学的研究对象毫无疑问是电影的艺术特性。”但是,邵牧君界定电影美学的基本出发点或者说原则立场在某些方面是相当一致的。邵牧君这样说:“作为以一门艺术为研究对象的实体美学并不研究一般的审美问题(如艺术观念、艺术美等),而是从一般美学的高度来探究一门艺术的特殊问题。”从这一表述来看,他也是把电影美学理解为一种部门美学。现在看来比较清楚的是,郑邵二人分歧的关键在对一般艺术理论(即文艺理论)与美学关系的理解上。郑雪来认为:“文艺理论并不就等于是美学”。邵牧君却认为:“我不明白美学和诗学何以会成为有某条明确界线的两回事。诗学者,论诗之艺术之谓也,历来都是美学的一个部分,是艺术学的同义语。”这就是二人分歧的关键所在。这种分歧与美学与艺术学的分化程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审美与艺术的含义的区分程度有关。直至今日,美学与艺术学、审美与艺术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在相当多的研究者中间也很不明确。

这次理论争论之后,李少白并不是以论争的形式实际上赞同了郑雪来的观点。他在1986年11月的一次会议的学术报告中提出了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学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科的设想。李少白提出:“从电影的艺术本体考虑,应当设立电影艺术学和电影美学”。“这是研究电影作为艺术现象所必不可少的两门学科。它们之间有关联又有区别。”李对电影美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作为审美对象基本规律;研究电影是怎样的而又如何成为审美对象的?”李对电影艺术学的基本界定是:“研究电影艺术的创作、理论、历史及其基本规律。”李还提到两者的区别:“至于电影艺术学,它与电影美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带有鲜明的基础性和应用性。如果说电影美学与电影艺术实践的关系具有高层次的抽象性质,那末,电影艺术学则富有中层次色彩。它是艺术实践直接的理论概括,是应用理论及其基础,它是它也包括初层次的创作体验的归纳和总结。”郑雪来在《电影学及其方法论》一文中提出了电影学的问题,在论及电影学的六个新的分科时包括电影美学,但并不包括电影艺术学。

理论准备阶段

无论如何,电影美学在中国作为一个问题是被郑重地提了出来。但问题是,提出问题还不等于解决问题。早在1982年,陈荒煤就在一封信关于电影美学的通信中提到,“我绝不否认,我们现在迫切需要有一本中国的电影美学,就是说,在总结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电影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建国以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文艺方面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的美学观点来写的一本电影美学。我深深感到要给钟惦棐同志及其他对此颇有兴趣的同志以足够的支持,早一点把这本书搞出来。更不用说,也应该积极支持张骏祥同志把电影艺术概论早些写出来。”陈荒煤同志连写三封信,提倡进行电影美学研究。关于这本书的情况。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份钟惦棐的《电影美学纲要》(1985)。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而且又确实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那么,为什么中国的电影美学还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对此,我们今天可能看得比较清楚。因为,其中还有一个理论准备是否足够的问题,更不必说理论框架的问题。关于电影观念的讨论已经明显地表明了国内对于系统性和框架性的电影理论的迫切需要。英国学者彼得·沃伦在60年代中期就指出:“将电影和电影美学的理论研究与符号学的一般理论联系起来--就像有人业已详加论述的那样--是否可行?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传统的美学已经证明无法应付二十世纪艺术的挑战,它显然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不管国内的研究者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从1984年开始,直到1988年,中国电影家协会连续五年举办暑期讲习班,邀请外国电影学者介绍西方当代电影理论,戴维·波德维尔、珍妮特·斯泰格、比·尼柯尔斯、布·汉德逊、安·卡普兰等人先后来华讲学,主题涉及《西方电影理论史及当代电影理论的若干问题》、《从社会学的观点分析电影语言的表现和发展》、《近十年优秀影片的结构和风格》、《叙事理论》、《新电影史学》、《当代好莱坞电影中的妇女形象》、《电影理论和实践》等等。1986年前后,北京电影学院又举办了由美国学者尼克·布朗、(《西方电影理论和批评史》)、达德利·安德鲁(《电影阐释学》)和其它西方学者主持的电影理论讲座,从而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和成规模地介绍西方人文思想和电影理论的热潮。

接下来便是引进和借鉴西方电影理论和文化理论的翻译、介绍和研究著述工作。在理论专著和文选方面,李幼蒸编译了《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电影理论译文集》、李恒基和杨远樱编译了《外国电影理论文选》,中国电影出版社编译了《电影理论文选》,张红军编选了《电影与新方法》,邵牧君和周传基都翻译介绍了不少西方电影理论论文。美国学者尼克·布朗的《电影理论史评》、达德利·安德鲁的、《主要电影理论》和《电影理论概念》也先后翻译出版。国内的电影美学著述有了姚晓蒙的《电影美学》、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王志敏的《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和《现代电影美学基础》。

《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已经有了在电影美学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进行努力的意图。与姚晓蒙的《电影美学》和李幼蒸的《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都不同的是,《电影美学分析原理》尝试着把对当代西方电影理论流派的主要观点和概念的梳理、阐释和概括,纳入到一个相对完整的电影美学的理论框架之中,并由此分析了形成电影作品审美特征的复杂机制和对电影作品进行美学分析的主要原理和程序。《现代电影美学基础》为作者继《电影美学分析原理》之后的又一部电影美学著作。这本书原定书名为《电影美学概论》。写成之后觉得仍与“概论”有较大欠缺。最后吸收了出版社的意见,加上了“现代”及“基础”的限定。与前书相比,这本书有两点突出之处,一是对于美学的基本原理(也适用于电影)作了简要的概括和阐述,提出了美学的三条规律和原理(即生理层面的穿透律、心理层面的关联律、社会层面的权重律)。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电影美学研究的主要思路,这就是电影美学分析系统。书中把这个系统描述为电影作品的三层面、四单元、六线索的逐级生成的表意系统。如果说《电影美学分析原理》还有某种把理论史浓缩在还比较松散的理论构架之中的特点的话,那么《现代电影美学基础》则基本上摆脱了这种“理论史浓缩”的痕迹,已经初步具有了电影美学的构架基础。已故的北京电影学院院长沈嵩生教授在该书序中说:“这也显示了本书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影美学体系作了有益的学术努力。从某种意义来说,作者的两本关于电影美学的论著,填补了中国电影理论的空白。”

框架建构阶段

在新的千年即将来临之际,电影美学被再次提出。1999年3月,北京广播学院召开了一次“面向21世纪的电影美学理论研讨会”。2000年第7期《当代电影》杂志宣布,由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精选《当代电影》10多年来学术论文的《当代电影论丛》即将出版,在总共约300万字的八本书中就有两本是电影美学文选:《中国电影美学:1999》和《当代电影美学文选》。我把这两件事情理解为,国内电影美学研究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理论框架建构阶段)开始的契机。

倪震早在1988年的一篇总结文章中就提出:“我认为除了引进和参照西方现代电影理论方法,开展一个方面的研究以外,从整体上、系统上考虑中国电影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胡克在《电影美学:1999》一书的导言中指出,“中国电影美学应该建立自己的完整体系,成为在国际电影理论界有影响的学术力量,但这要需要几代学者的长期不懈地献身于电影学术研究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倪震说的“文化研究”,我理解,是包括电影美学研究在内的。倪震说的是“理论框架”,胡克说的是“完整体系”。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但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的是,学术研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的行为,它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群体性的和机构性的行为。对于电影美学而言,确立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理论框架是有效地组织学术力量展开研究的最重要的一些条件,缺少这些条件就难以作到“在电影理论趋向多元化的时期,集中众多专家的智慧,细密分工,各展其才,紧密跟踪电影发展进程,从各个角度观照电影创作实践,拓展电影美学研究领域”。因此我认为,国内的电影美学研究,在经历了“提出问题”和“理论准备”两个阶段之后,建立中国的电影美学理论框架的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

条件之一是,关于电影美学的界定问题,现在已经到了研究者基本上可以达成共识的阶段。法国电影理论家米特里被认为是经典电影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在其名著《电影美学与心理学》一书中曾指出,“电影美学就归结为确定一种形式由于某种内容和某种意图的关系,怎样和为什么优于另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它要在特定情况下为这些形式确立其心理学的依据。”与此同时,我们还惊喜地发现,这样一位经典电影理论的人物在对电影美学的理解上,竟与英国电影理论家彼得·沃伦的理解是一致的。彼得·沃伦在接受李迅的访谈中谈到,“大多数学者是对美学不感兴趣。但我个人认为,美学是电影研究的中心。如果你在拍一部电影,你在创作上的所有决定都来自你要拍一部好电影的想法,这时你就会非常看中美学:哪个镜头是必需的,哪些切换是独特的,哪些表演是恰如其分的。”在彼得沃伦看来,每个创作者或观众都会对影片做出或者好或者差的判断,或者还要进一步做出好在哪,差在哪的判断,这些“都离不开对影片的美学判断和美学质疑。甚至可以说,这种判断和质疑在电影制作和电影接受中占据主导位置。因此我认为,美学对于电影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注美学是十分正常的。”这位电影符号学理论的传播者和阐释者对电影美学的未来充满信心:“鉴于近年来新技术的应用和文学艺术研究中美学分析的回归,我相信,电影美学将重新流行。”我认为,这两位外国学者对于电影美学的大体一致的界定是能够为国内的学者所接受的。

条件之二是,八○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电影理论界已经经历了一个对于世界电影理论的比较全面和比较系统的了解乃至实际运用的阶段。这其中包括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符号学、叙事学、意识形态分析,女性主义批评、第三世界理论等在电影方面的运用。经过这样一个过程的中国电影研究者,对于电影现象的了解,更全面、更立体化了,也更成熟了。这一点,对于电影美学研究来说是绝对重要的。而且也是毫无疑问的。就拿什么样的电影作品是“好作品”的这个最重要的美学问题来说(米特里所谓优劣问题,彼得沃伦所谓“好在哪”的问题,麦茨所谓“好的对象”的问题),麦茨就不是把它理解为一个简单的作品事实。当然新的方法论要还要经过一个不断地批判、消化和吸收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在西方学者中间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例如米特里与彼得·沃伦的看法就不同。米特里曾连续撰文批判麦茨的电影符号学,宣称符号学研究走进了死胡同。但彼得·沃伦不久前指出,“即便是现在,用还是有人运用符号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问题,分析个案。就更多的人而言,符号学看问题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融入了他们的分析思维了,尤其是在他们研究媒介文化的时候。”“符号学对理解电影的叙事理论以及艺术史上的一些东西就非常有用,对于研究电影史尤其有用。符号学的一些特殊的研究方面对电影创作也是非常有用的。”

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第4篇

一个来自异域的美学观念(第一次论争:1955—1966)

中国第一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发生在本世纪50年代中、后期。这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段,冷战的国际格局,规约了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基本态度,也严峻地影响并规约了当时中国的学术界、思想界,促使他们在学理价值取向方面趋于单一,思想资料来源过于偏枯。现在回顾中国当时那场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就会发现它实际上只是前苏联关于同一问题论争的移植和接续。

“形象思维”作为诗或艺术定义,出现于1838-1840年间的俄罗斯思想界。前苏联文艺理论界一般认为:俄罗斯批评家别林斯基发表于《莫斯科观察家》1838年7月号上的(《<冯维辛全集>和扎果斯金的<犹里·米洛斯拉夫斯基>》一文里,首次提出“诗是寓于形象的思维”这个定义。实际上,他在前一个月发表于同一刊物的书评《伊凡·瓦年科讲述的<俄罗斯童话>》里已经提到这个定义了。两年后,别林斯基在《艺术的观念》(1840年)中对这个定义展开论述,将“诗”改为“艺术”,即“艺术是寓于形象的思维”。别林斯基还曾加注说明,在俄文中是他第一个使用这个定义。[1]

别林斯基艺术定义的思想之源,可以追踪到黑格尔关于艺术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美学思想。黑格尔认为:“就艺术美来说的理念,并不是专就理念本身来说的理念,而是化为符合现实的具体形象,而且与现实结合成为直接的妥贴的统一体的那种理念。”[2]因此,黑格尔关于美的基本定义就是一句话:“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研究别林斯基的学者认为:1836年末到1840年这段时期,是别林斯基的精神探索期。这期间他崇拜黑格尔。[3]所以别林斯基1838到1840年间把“形象思维”作为诗乃至艺术定义,可以理解为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美学思想的俄文版本。

“形象思维”观念诞生后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没有引起非议。但是,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前苏联文艺界在创作上出现了粉饰现实的倾向,相应的在理论上提出了“无冲突论”的观点。这种创作上和理论上的错误倾向和观点,促使当时的苏联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思考:究竟什么是文学艺术的特性正是在思考和阐释文学艺术的根本性质问题,寻找艺术区别于其他意识形式的主要特征,使艺术沿着艺术自身规律健康发展的时候,前苏联文化界围绕别林斯基关于“形象思维”的观点,展开了一场深入持久的理论论争。

50年代初,布罗夫对“形象思维”观点提出异议,认为文艺的特点在于它的内容和对象的特殊性,而“形象思维”的说法不妥,“它不能揭示艺术家在创造形象时的思维活动的本质”,并认为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不能并存,从而彻底否定了“形象思维”。[4]代表布罗夫基本观点的《论艺术内容和形式的特征》一文,发表在前苏联1953年第5期《哲学问题》杂志。编者在发表布罗夫文章时加了按语:“编辑部发表本文,希望专家对其中所涉及的问题发表意见。”紧接着,第6期《哲学问题》杂志发表尼古拉耶娃以“作家的意见”为副题的《论艺术文学的特征))一文,对布罗夫的观点提出异议。尼占拉耶娃文章的第一句话即是:“艺术和文学的特征的定义:‘用形象来思维’,是大家公认的。”她简明地指出:“‘形象’和‘形象思维’是艺术特征的定义的中心。”文末,她对“形象思维”的内容作了概括:“形象思维的特征是:在形象思维中对事物和现象的本质的提示、概括,是与对具体的、富有感染力的细节的选择和集中同时进行的。”[5]

五十年代中期,布罗夫出版了发挥其基本观点的专著《艺术的审美本质》(1956年)。前苏共中央社会科学院文学艺术理论考古室曾专门讨论了布罗夫的这本书。讨论中一些学者赞同布罗夫否定“形象思维”的观点,另一些学者则反对布罗夫的观点,认为否定“形象思维”,否认艺术思维的特殊性,“必然会走向否认艺术的特殊本质”,“在艺术实践中曾带来了不少的损害”[6]。

经过长期的深入探讨和执着论争,在艺术特征能否表述为“形象思维”的问题上,前苏联文化界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格局:一派,少数学者认为艺术思维是哲学认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不存在“形象思维”这种特殊的思维形式;另一派,多数学者则认为艺术思维不能消融于一般认识论之中,“形象思维”是阐释艺术特征的基本理论框架的支点。这个理论格局直接影响并决定了中国第一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论争的基本态势。

中国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关于“形象思维”的大规模论争,发生在50年代中后期,大约比前苏联同行们滞后五年。当时中国知识界热忱地谦和地学习、消化和吸取前苏联同行们的经验和学养;前苏联知识界,成了中国同行们学术观点与理论知识,乃至思想与灵感的唯一源泉。1954年8月,《学习译丛》编辑部出版《苏联文学艺术论文集》,即收人布罗夫和尼古拉耶娃上述两篇文章。1956年,学习杂志社又出版续集,即《苏联文学艺术论文集》(第二集)、继续以译文形式引进苏联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关于现实主义问题、艺术特征问题和典型问题的讨论和争论。译文集第一集的出版,激起了中国文论家们对艺术特征主要是“形象思维”问题的理论兴趣,并从中寻找自己学术观点的理论依据。于是,中国文论家与他们的苏联同行一样,在“形象思维”问题上分成了两派:一派,少数中国学者认为哲学认识论己经包容人类认识的所有规律,根本不存在什么“形象思维”这种特殊的思维形式;另一派,多数学者认为“形象思维”是确凿存在的,它是阐释文学艺术特征的最合适的理论概念。

当然,中国文论家们同样有一个中国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原因。五十年代前期中国文学艺术界在创作上出现公式化概念化倾向,理论阐述上则表现为庸俗社会学观点。也是由于这种创作上的理论上的错误倾向和观点,引发了关于文学艺术特征问题的再思考。中国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第一次大规模论争,也是从如何表述艺术的特殊性,围绕“形象思维”概念展开阐述和论争的。发表和出版论文与专著的题目便可一目了然:陈涌的专论《关于文学艺术特征的一些问题》(1956年,《文艺报》)、蒋孔阳的专著《论文学艺术的特征》)(1957年,新文艺出版社)、毛星的专论《论文学艺术的特征》(1958年,《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专刊》)。蒋孔阳与毛星用同一个题目作观点相反的文章,探讨与争论的焦点在“形象思维”问题。也有同题撰文的,如霍松林的《试论形象思维》(1956年,《新建设》)和李泽厚的《试论形象思维》(1959年,《文学评论》)。中国文论家们探讨艺术特征争论“形象思维”问题的这种热烈、专注与执着、反映了当年中国文论界学术旨趣的单一和偏枯。

毛星的《论文学艺术的特征》一文,是在众多肯定“形象思维”的文章发表之后的论争文字。毛星认为“人的思维,如果指的是正常人的正确的思维的话,它的根本特性和规律只有一个”,即从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上升到理性认识(概念、判断、推理)。同布罗夫一样,毛星用一般的哲学认识论消解了艺术创造的特殊性。

陈涌的《关于文学艺术特征的一些问题》一文,则是针对文艺理论中的庸俗社会学和创作实践中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而阐述艺术特征并论证“形象思维”问题的。陈涌看出了当时中国文艺界存在的问题与前苏联存在的问题相似,同是无视文艺的特殊性。陈涌对《文艺报》四卷九期《<实践论>对于文艺科学几个基本问题的启示》一文中概括的创作过程公式:“感性阶段——理性阶段——形象表现”,提出批评,认为“正是典型的庸俗社会学的公式,它和真正的文艺科学是无缘的”;认为“把作家和艺术家的创作过程规定为具体——抽象——具体的‘三阶段’论”,“是完全违背了艺术创作的规律,不符合每一个作家和艺术家的生动的创作实践的。”

李泽厚的《试论形象思维》一文认为“形象思维”的特点就是“在整个过程中思维永远不离开感性形象的活动和想象”,并据此分析了果戈里、托尔斯泰和鲁迅等人的一些作品的创作过程。李泽厚有一个比较高明也比较深刻的见解,即认为“形象思维”过程中,随着形象本质化程度的加深,形象的个性化程度也同时加深,所以“形象思维的两个方面——本质化与个性化是完全不可分割的、统一的一个过程的两方面”,因而得出了他的简明的结论:“形象思维是个性化与本质化的同时进行。”李泽厚的这个结语,立即使人想起尼古拉耶娃的结论:“形象思维”的特征是现象的本质揭示与细节的选择集中同时进行的。李泽厚文章中更有新意的是联系到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以及中国传统艺术吟诗、作画、唱戏等等来阐释“形象思维”概念。这是使“形象思维”这个外来美学概念中国化的最初尝试。

“形象思维”问题是从美学和文艺理论中提出来的,把它当作一种独立的有别于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的思维类型,必然要牵涉到其他学科的知识。首先与其临界的学科是语言学和逻辑学。由于中国文论家们知识结构的局限、所以论争文章中极少涉及语言和逻辑问题,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参与讨论,就弥补了这两个方面的缺憾和不足。语言学家高名凯的《语言与思维》(1957年,三联书店)、逻辑学家王方名的《论思维的三组分类和形式逻辑内容的分析问题》(《教学与研究》,1961年第1期)等专著和论文,都从各自学科出发肯定了作为一种思维形式的“形象思维”。高名凯认为:“认识活动中以形象来进行思维的叫做形象思维”;王方名指出:“形象思维是用反映客观事物形象特征的形象观念作为基本思维形式的思维。”这就证明了“形象思维”不仅是艺术思维的最显著的特征,而且是人类常用的一种思维形式。“形象思维”是确实存在的

如同前苏联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集中于50年代前期报刊,而后期平和地进人专门著述和教科书编撰一样;中国文论家们关于同一问题的论争集中于50年代后期,六十年代前期也平和地进人专门著述和教科书编撰。在阐述艺术创作有别于科学创造的思维过程,即在探讨艺术思维的特征时,大多是“形象思维”的肯定论者。

山东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编写的《文艺学新论(修订本)》认为:“文艺不仅在描写对象上有其特殊性,文艺反映现实的形式也有其特殊性,因而文艺认识现实的思维方式与科学认识现实的思维方式就有所不同。一般把文艺这种特殊的认识现实的思维方式叫做形象思维,以别于科学用于认识现实的逻辑思维。”[7]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上册)》同样用简明的语言表述了“形象思维”肯定派的观点:“通常称文学、艺术家的思维为形象思维,是为了区别于哲学、科学家的抽象思维——即逻辑思维而说的。”“形象思维的特点和‘精义’在于创作过程中,思维不能脱离具体事物的形象和通过具体事物的形象进行思维。”[8]

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由作家出版社再版时,由“形象思维”而过渡到“艺术思维”阐释,则更多地联系到中国传统的文论和诗论。认为中国古代文论家们不断探索文学创作中的思维特点,虽然不用“艺术思维”这个名词,但用意相近,譬如关于赋、比、兴尤其是比、兴两法的理解,都接触到了文学创作中的思维状况,并列举刘勰、孔安国、朱熹、皎然关于“比”“兴”两法的解释[9]。为“形象思维”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认同作了进一步的尝试。

中国第一场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大规模论争,是前苏联关于同一问题论争的中文版,前苏联的论争是近因;但是,中国这场论争还有一个远因,这可以追溯到本世纪30年代。

30年代初,“形象思维”观念就已经由前苏联传入中国:1931年11月20出版的《北斗》杂志刊载何丹仁翻译法捷耶夫的《创作方法论》,就已经提到“形象思维”。1932年12月出版的胡秋原编著的《唯物史观艺术论》,书中介绍普列汉诺夫的艺术理论时说:“科学(哲学,批评,政论同样)可以认为是借演绎法的思索,反之,诗是借形象的思索。这是伯林斯基得意的思想,普列汉诺夫常常引用,将它做自己‘美学法典之基础’。”1933年3月北新书局出版的《文学概论讲话》中,曾把“想象”解释为“具体形象的思索或再现。”1935年,周立波在《文艺的特性》一文中,引用前苏联哲学家米丁的话说:“艺术是用形象的形式(用形象的思维的形式)同样反映和认识世界。”[10]

40年代,中国资深文论家胡风在《今天,我们的中心问题是什么?》一文中论及文艺特征时指出:“文学创造形象,因而作家底认识作用是形象的思维。并不是先有概念再‘化’成形象,而是在可感的形象的状态上去把握人生,把握世界……。”[11]1951年4月,胡风为《论现实主义的路》(1948年)写的《写在后面》的后记中,忆及他当年想写而未曾写成文字的十几个题目,其中第五个即《论形象的思维—作为实践、作为认识的创作过程》;胡风这篇文章的要旨将是“‘论形象的思维’,是想集中地探索一下创作过程,把它当作一个实践斗争,探索一下作为认识过程的它的特性。”[12]因此,中国第一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亦可看作是对三、四十年代中国文艺界对“形象思维”认识的接续和深化。

1965年底,关于“形象思维”的论争已接近尾声,从一个粗略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其规模和声势:从1954年初《学习译丛》译载尼古拉耶娃《论艺术文学的特征(作家的意见)》一文以后,截止1965年底,先后有20篇专题论文谈形象思维问题(其中部分发表的有6篇),22篇论文涉及到这一问题,9本文艺理论教科书、8本文艺理论著作、2本语言学著作等都对形象思维问题作了论述。[13]

1966年初,“形象思维”论争之声愈益稀疏,此时中国的政治风云正酝酿着一场不测的风暴。四月,郑季翘在《红旗》杂志第5期发表《文艺领域里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一文,对“形象思维”理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凌厉灭裂的批判和声讨,他列举中国和前苏联“形象思维”肯定派的言论,指斥他们的观点“是一个反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体系,是现代修正主义文艺思潮的一个认识论基础”。郑季翘批判与声讨了“形象思维”理论之后,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用概念的思维,是不存在的。”“作家创作的总的思维过程是:表象(事物的直接映象)——概念(思想)——表象(新创造的形象),也就是:个别(众多的)——一般——典型。”[14]无疑,这个理论观点是上文提及的布罗夫观点的中国版,把艺术的特殊性消溶消解于哲学认识论之中。

郑季翘的文章没有从学术上总结但又确凿地终结了中国学术界持续l0年之久的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第一次论争。因为一个美学文艺学命题,在中国经历了长期的论争之后,成了一个政治问题,一个理论禁区。中国第一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就这样戏剧性地拉下了帷幕。

与中国传统诗艺认同(第二次论争:1978—1985)

中国第二次“形象思维”问题论争,是以报端披露给谈诗的一封信为其序幕的。1977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1965年7月21日给谈诗的信的手迹。在信中三处提及“形象思维”。这封信存放了12年之后公之于世,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效应。就当时的社会影响而言,它一方面在文艺界、学术界揭开了第二次“形象思维”论争的序幕;另一方面,与哲学界、知识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同时进行,预告了中国社会一场思想解放运动的来临。

信的公开发表,出现了本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常有而世界罕见的一种特异的社会现象:整个中国文化界尤其是文艺界都在谈论“形象思维”。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仅1978年元月份在全国报刊上发表“形象思维”问题的署名文章就在58篇以上,包括报导在87篇以上;仅元月份在报纸上用“诗要用形象思维”七个字同题作文的就在8人以上。自2月至年底,不到一年时间,在《红旗》杂志、《哲学研究》、《文学评论》以及主要大学学报和各省文艺刊物上发表的“形象思维”专论,在60篇以上。中国第二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论争,第一个年头,其声势和规模就极大地超过了持续10年之久的第一次论争。

1978年,不仅对于中国文艺界、思想界,而且对于中国大陆来说也是极为关键的一年。50年代以来,国内文艺界、学术界就一个文艺或学术问题的论争,往往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那么,由于信的发表而使“形象思维”获得解放,则是思想解放运动的先声,当然不止这一个声音,同年年中即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一个稍后的但更为强烈的的声音。因此,1978年,就文艺界而言是“形象思维年”;就中国大陆而言,则是“思想解放年”。

现在细品谈诗的信,就会发现写信的本意在引领源于俄罗斯批评家的“形象思维”观念与中国传统诗艺认同。在这封不足八百字的短简中三次提及“形象思维”:首次作为总则提出“诗要用形象思维”,比如中国古典诗论中的“比”、“兴”两法;继而说宋人多数不懂诗要用“形象思维”,意谓宋人不知为诗技法;后说作今诗“则要用形象思维方法”,更是明显地道出此乃作诗法则,不可有违。诗艺是诗学原则的应用。如果说诗学是传道,则诗艺可谓之授业。用赋、比、兴尤其是比、兴诠释“形象思维”,使“形象思维”这个外来的诗学术语获得了中国文化、中国诗艺的内涵,并拥有了中国文化、中国诗学的个性。

赋、比、兴,是从《诗经》创作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是中国古代诗论中关于诗歌写作思维状态的描述和诗歌创作艺术手法的概括,是中国历代诗论家用以阐释诗艺的最要紧的传统概念。最早见于《周礼》,历代皆有阐释。至宋,朱熹在前人阐释的基础上,于《诗集传》中对作为艺术手法的赋、比、兴作了简明的概括:“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诗集传·葛覃注》)“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诗集传·轰斯注》)“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集传·关雎注》)[15]

论及赋、比、兴,采用的正是朱熹《诗集传》中原话。用比、兴两法诠释“形象思维”,使中国传统诗艺与西方诗学观念沟通互译,正可使“形象思维”与中国传统诗艺认同。

但中国第二次“形象思维”的大讨论没有沿着的思路走,不是探讨中国传统诗艺和诗学,或给中国传统诗学一个现代的阐释,让“形象思维”与中国传统诗艺、诗论、诗学认同,使“形象思维”这个西方诗学观念中国化、民族化,而是首先把它作为一个认识论命题进行探讨。“形象思维”是一个美学命题,但是讨论必然涉及的一个问题是它与“逻辑思维”(抽象思维)的关系,一些学人即以此为题向认识论纵深探索,如周忠厚的《形象思维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文学评论》1978年第4期)、何洛的《形象思维的认识作用》(《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3期)、孙慕天的《形象思维与认识论》(《哈尔滨师范学院学报》1978年第3期),以及笔者的《在艺术认识论领域里的一次漫游》(《群众论丛》1980第3期)。

把“形象思维”作为一个认识论命题,并不能解决艺术的特殊性问题,而这才是“形象思维”讨论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所以,讨论仍需回到美学领域里来。年鉴性的大型美学专业杂志《美学》创刊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刚刚创刊的《美学》第一期(7979年11月第一版)即刊载了四篇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专论,几近整个篇幅的四分之一。创刊号第一篇文章是朱光潜的《形象思维:从认识角度和实践角度来看》。颇为有趣的是,这个题目酷似四十年代后期胡风拟写而因故未曾写成文章的题目。他以丰富的美学和心理学知识涵养论证“形象思维”,无疑带有权威性。朱光潜从西方美学史上找例证又从西方近代心理学里找旁证,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总之,‘形象思维’古已有之,而且有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这是事实,也是常识……。”[16]翌年,朱光潜又针对郑季翘的申辩文章《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解释文艺创作》(《文艺研究》创刊号,1979年),发表《形象思维在文艺中的作用和思想性》(《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2期),继续论证文艺创作中的“形象思维”问题。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新时期的美学研究,是从探讨“形象思维”问题起步的。1980年创刊的《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当年第三期刊登了沈大德、吴廷嘉的《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辩证逻辑的一对范畴》,发表后作者寄给了钱学森,想听取他的意见。钱学森七月初复信。钱学森的《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一封信》,刊于年末一期《中国社会科学》“学术通讯”栏。[17]多学科研究的提出,自然科学家的参与,是改变“形象思维”问题学科指向的迹象。与此同时,文艺理论界仍然把它作为一个美学文艺学基础命题展开讨论。

在中国第二次关于“形象思维”问题论争的高潮时期,胡风还活在人间;胡风五十年代遭受极不公正的猛烈批判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曾经谈论过“形象思维”。八十年代初,这位多灾多难的文艺老人已近暮年,无力论争,只能追忆。胡风是一位爱写后记的作家,1983年底,他在为一篇文章写的“附记”中说:“形象的思维是美学上的一个中心问题。”因为排印中的他的评论集中有接触到“形象思维”的文字,想加以说明,但《后记》已拉得太长,这部分文字就独立出来了。这篇“后记”的“后记”,题为《“形象思维”观点的提出和发展》。

胡风在追忆中谈到他与“形象思维”的关系,追溯到三十年代:“1935年,我评介了苏联文学顾问会编出的《给初学写作者的一封信》。我摘要说明的内容之一,是‘形象的思维’这个观点……我省悟到这个观点的重要性,作了一些说明。但只是当作方法(作者的“本领”),没有提到原则性的高度,也没有引起理论批评家的注意。”“1942年,我又一次提到了它。我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正式采用了‘形象的思维’这个说法,但那是为了批评把这个观点庸俗化地叫做‘形象化’的不正确的理解;而仍然是没有正面对这个观点本身做进一步的探讨。”胡风与友人伍禾就此进行的论争,已整整过去半个世纪了;但是“形象思维”还是“形象化”,依然是其后两次大规模论争中肯定论者与否定论者争论的焦点问题。[18]

肯定“形象思维”的信的披露引领“形象思维”这个国外近代美学概念与中国传统诗艺“比”、“兴”认同,使中国文艺界、学术界几乎人人成了“形象思维”的肯定论者。但是,“形象思维”否定论者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学术观点。一些有相当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的人物,仍在有相当社会影响和学术影响的刊物表述了否定“形象思维”的学术观点郑季翘、马奇和毛星的三篇文章,有较为厚重的学术份量。

郑季翘在1979年创刊的《文艺研究》创刊号上发表《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解释文艺创作》一文。编者认为“形象思维”问题长期以来看法不一,信发表以后,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更加热烈;发表郑季翘最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以期引起不同意见的争鸣。当时正处于揭批“”高潮之中,所以郑季翘首先在政治上为自己申辩,用“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一节说清他前夕那篇文章的撰写和发表经过,证明他政治上没有站错队,而且有事实为证:“我是东北局决定作为东北大区的代表参加中央小组的。‘’及其爪牙不择手段地对我进行排斥和打击,把我驱出中央小组。”在政治上的申辩之后,接着进行学术上的申辩,学术上他仍然坚持前夕那篇文章的基本观点,认为那篇文章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着重阐述了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律……并对艺术创作的思维活动试作了解释。”重申并坚持他前夕提出的公式:“表象——概念——表象”、“个别——一般——典型”。并公开申明他与“形象思维论者”的分歧的实质,“就在于是否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来解释文艺创作”[19]。郑季翘这篇披露了一些内幕且观点鲜明地否定“形象思维”的文章,发表在严肃的有相当学术地位的文艺理论刊物上,但除了上文提及的朱光潜的一篇批评文章外,与他前夕那篇在文论界引起极大震荡的文字相反,在学术界并未激起些许细波微澜。其原因在于当时正值第二次大规模讨论之初,赞同的巨大声浪淹没了即使是相当清晰的不和谐声音。

马奇的《艺术认识论初探》(《美学》第3期,1981年)一文,开篇就把各学各派的看法准确地归结为“肯定形象思维”和“否定形象思维”两学两派,并申明他站在“否定形象思维”学派一边,重提郑季翘那个有很大争议的公式,这就表明他的学术观点是郑季翘观点的继续。马奇行文不仅否定“形象思维”,而且首先否定“抽象思维”。马奇用以否定“抽象思维”的论据是黑格尔的一篇不足四千字的短文《谁在抽象思维?》(1807年);用以否定“形象思维”的论据是日本医学家角田忠信的《日本人的大脑》(1978年)。笔者研究了黑格尔短文的写作背景及其在黑格尔思想体系中的地位,查阅了角田忠信1981年4月在雅典一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题讨论会发言的报导,以为马奇是由于看错了黑格尔的本意,因而未能否定“抽象思维”;也误解了角田忠信的原意,因而未能否定“形象思维”。

毛星的《形象与思维》(《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2期),是第二次论争末期否定论者带有总结性的一篇长文,从哲学、心理学和美学的不同层面上对形象和思维的含义、特点,以及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进行了细微的辨析和论述。论证行将结束时,毛星表明了他与“形象思维”肯定论者的分歧:思维,“如果与形象联系,不论是观察形象,孕育形象或者塑造形象,要是有思维活动的话,那是对形象的思维,而不是什么形象思维,也没有这样的特殊思维。”[20]鉴于第二次论争大潮已过,毛星的文章带有论争的总结与终极性,笔者又撰写《思维与形象思维》(《社会科学评论》1987年第1、2期合刊)与之论争,沿着毛星的思路一步步辨析和考订他提出的每一个概念,指出其对“思维”概念的理解失之偏枯。

中国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第二次大规模论争,到1985年一1986年间,气数已尽,美学界文论界的学术注意力已经转向。这种转向,从论题的转变中可以清晰地看得出来。1985年,一些报刊资料分类已经取消了“形象思维讨论”专栏,而代之以“文艺创作的思维活动”;这一年发表的“形象思维”专论仍在1l篇以上,但以“艺术思维”、“创作思维”和“具象法”等为题的论文在14篇以上,以“艺术想象”、“自由联想”和“艺术构思”等为题的论文在20篇以上,本来可以冠以“形象思维”为题的文字已易题作文。1984年开始,中国文论界的理论热点已经转移到方法论的讨论,所以1984年被文论界称为“方法论年”。其后,又转向“主体性”问题的讨论。

20世纪下半叶,中国关于“形象思维”的两次大规模论争于80年代中期已经终结。但是,作为一个歧义多端的学术命题,80年代初就开始分叉。一条思路是作为认识论命题,探讨其哲学、心理学层面的意蕴;“形象思维”走出美学、文艺学领域、到“思维科学”领域寻找归宿。另一条思路是坚持把它作为美学、文艺学命题,在认同于中国传统诗艺的“比”、“兴”两法的话语已无甚新意之时,又尝试与中国传统诗学中的“意象”理论结缘。

向认知科学寻找家园(尾声I:1980—)

如果说1977年底披露关于“形象思维”问题的一封信,揭开了“形象思维”问题(作为美学文艺学命题)第二次大规模论争的序幕;那么三年后的1980年底发表钱学森关于“形象思维”问题(作为一种普遍的思维形式)的一封信,就意味着“形象思维”将去寻找新的学科归宿。

钱学森的信认为,“形象思维”是一种思维形式:“我同意一般说来,提出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指思维形式而并非思维内容”;认为不能再用人文科学的方法,而要改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思维科学不能用‘自然哲学’的方法,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即不能光用思辨的方法,要用实验、分析和系统的方法。”[21]其后,他在《系统科学、思维科学与人体科学》(1981年,《自然杂志》第1期)一文中提出了“形象思维学”的建议,在《关于思维科学》(1983年,《自然杂志》第6期)的专论中,把“形象(直感)思维学”作为“思维科学技术”三门基础学科之一。

1984年,经过近五年的探讨与酝酿,“思维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似已得到人文与自然科学界多数学人的认同。于是同年8月上旬在北京召开了首届“全国思维科学讨论会”,钱学森在会上作了题为《开展思维科学的研究》的长篇报告(全文载《大自然探索》1985年第2期)。《光明日报》在第一版报导了这次会议,称钱学森在会上提出“形象思维”是研究思维科学的“突破口”;认为“形象思维”研究的进展和突破,不仅孕育着一场科学革命,而且将引起一场技术革命。[22]

就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文艺界、学术界第一次大规模的“形象思维”论争始于本世纪50年代中期,其时,作为一门综合的新兴学科的“认知科学”在西方已经诞生。米勒(GeorgeAMiller)认为认知科学诞生于1956年9月11日,因为是年9月10—12日在麻省理工学院开了一次会,到会的有申农、维纳、乔姆斯基、赛蒙和米勒等人;他们代表了信息论、控制论、实验心理学和理论语言学等不同学科;讨论了共同关心的认知问题。[23]由于众所周知的东西方意识形态屏障,中国知识界在四分之一世纪的漫长岁月中对此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中国文艺界、学术界第一次“形象思维”论争规模虽大,持续时间亦长,但始终囿于美学、文艺学领域。

中国知识界第二次关于“形象思维”的大规模讨论始于1978年初。中国学人80年代伊始就提多学科共同研究“形象思维”问题。但是,中国知识界其时只是模糊地、朦胧地意识到多种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尚未能清楚地描述各学科之间的谱系图。其实,在中国知识界第二次开展“形象思维”讨论的同一年,即1978年,国外科学界已经提出了研究“认知科学”时各学科之间关系的草图,即“认知六边形”[24]:

认知科学从心理乃至生理层次上,试图解决“形象思维”的心理和生理机制。谟敦·亨特(MortonHunt)在介绍认知心理学的专著《人心中的宇宙》(1982年)中认为:认知科学对人类的心智进行重新评估,发现人的心中有一个世界:“这个内心中的世界对外部世界摹拟得非常酷似”。在论及形象、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时,亨特引用舍帕德的话说:我们多半时间里是不用语言思维的,“在人类历史上,人是先用空间的类似物或表象进行思维,后来才用语言思维的,用语言的思维就是建立在那基础之上的。”“言”、“象”关系,“象”在“言”先,“象”是“言”的基础。哈佛大学心理学家斯蒂芬·M·柯斯林多年研究人如何使用储存在记忆中的视觉意象问题,亨特说柯斯林的见解证实了:“我们使用储存的意象时,这些意象好像是投射到心中的屏幕上的胶卷或磁带一般,我们就能仔细观察它们,仿佛它们已变成真实的画片。”有些心理学家认为:我们有许多最重要和创造性的思维是靠运用意象而不是运用语言来进行的。”[25]近现代许多杰出科学家的重大科学发现,其心理过程是最好的例证。

认知科学是下世纪有极大发展前途的一门综合科学(或学科群)。1995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到当代科学前沿及发展趋势时,“认知科学”列在第二位(第一位是“生命科学”):大脑,“它除了逻辑思维、抽象思维,还有形象思维”[26]。“形象思维”似在“认知科学”领域中找到了可以安居的家园。

经“意象”研究而转世(尾声II:1986—)

意象,作为中国古典诗学概念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大约始于80年代中期。意象研究成为诗学和美学研究的热点课题,是由“形象思维”研究引发并与“形象思维”研究热伴生的一个学术现象。最早的一篇是敏泽的《中国古典意象论》)(1983年,《文艺研究》第4期),继而有陈良运的《意象、形象比较说》(1986年,《文学遗产》第4期)、吴调公的《神韵论与意象主义》(1988年,《文艺研究》第3期)和朱良志的《“象”——中国艺术论的基元》)(1988年,《文艺研究》第6期)等很有见地的意象专论问世。陈植锷的专著《诗歌意象论》(1990年),则以“微观诗学”为研究视角,审视了它对中国三千年诗歌史的影响和作用。意象研究的深人,始终集注于中国古典诗学观念的钩沉与梳理,这是中国近10年来“意象”研究的基本学术风格。

我把1986年定为“形象思维”向“意象”研究转世的年份其理由有三。第一,80年代中期第三世界的文化寻根热明显地影响了中国人文科学界,其时文论界开始从自己民族的诗学资源中寻找可供发掘和阐释的概念,与“形象思维”相似的诗学概念是“意象”,“意象”研究的活跃,是学术研究向民族传统文化、传统诗学回归和深入的最初信号。第二,是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刘再复的《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至1986年第1期),把研究的视点从客体引向主体,与这个论题相关的是把“形象”引向“意象”。第三,是一本切中命题的审美直觉心理学专著中译本的出版。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Arnheim)的《视觉思维》(VisualThinking,1969年;中译本,1986年,光明日报出版社),是一本以“意象”为研究对象的审美心理学著作,译者认为它涉及的知识面和理论上达到的深度,“都是我国读者前所未见的”;“我们在‘形象思维’问题上的许多争论之所以僵持不下,无所发展,原因就在于缺乏理论的深度和科学知识(尤其是艺术心理学方面的试验)。”[27]

如果说50年代中期中国学人对于一度引进的别林斯基诗定义曾经趋之若鹜,一而再地激起巨大的研究热情;那末30年后的80年代中期,中国学人对于引进的阿恩海姆意象理论却相当冷漠,至今未曾引起中国古典诗学研究者的兴趣和关注。

颇有意味的是:别林斯基一个半世纪之前提出的“形象思维”诗学定义,其思想之源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美学观念;而本世纪60年代末阿恩海姆建构的“视觉思维”理论框架,其思想之源仍是德语国家的一个心理学流派——“格式塔”(Gestalt)心理学。无怪乎撰写过《科学思维中的意象:创造20世纪的物理学》(1984)一书的阿瑟·I·米勒指出:“形象思维”(visualthinking)“是德语文化背景特有的心理意象方式。这种方式的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伊曼努尔·康德”[28]

“意象”不仅是东方诗思的独特遗产,也是西方哲思的传统智慧。阿恩海姆在《视觉思维》一书中指出:强调感知在人类生活中的巨大作用,是东西方古代贤哲的共同思想财富。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直接的视觉是智慧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源泉,“心灵没有意象就永远不能思考”[29];中国的道家认为感知能把握充斥天地宇宙的“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周易·系辞上》)“象”(形象)源于外(外宇宙),“象”(意象)生于内(内宇宙)。作为美学、文艺学命题的“形象思维”观念,在中国文艺界、学术界争论了近半个世纪之后似已销声匿迹,是否能借“意象”研究而转世?

注释:

[1][4][6]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编:(《外国理论家作家论形象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51、52;211;315、316页。

[2]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7页。

[3]满涛:《关于别林斯基》。《别林斯基选集》第7卷。时代出版社,1952年版,第552页。

[5]尼古拉耶挂:《沦艺术文学的特征》。《苏联文学艺术论文集》,学习杂志社,1954年版,第145,182页。

[7]山东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编著:《文艺学新论》(修订本)。山东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21页。

[8]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上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版,第186,187,190页。

[9]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作家出版社,1964年版,第4章第1节。

[10][13]王敬文、阎凤仪、潘泽宏:《形象思维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在我国的流传》。《美学》第1期(1979),第200、201;201。

[11]胡风:《剑、文艺、人民》。泥土社,1910年版,第145页。

[12]胡风:《胡风评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64365页。

[14]郑季翘:《文艺领域里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红旗》,1966年第5期。

[15]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版,第3、4、1页。

[16]朱光潜:《形象思维:从认识角度和实践角度来看》。《美学》第1期(1979年),第5页。

[17][21]《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

[18]胡风:《“形象的思维”观点的提出和发展》。《艺谭》(合肥)1984年第3期。

[19]郑季翘:《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解释文艺创作》。《文艺研究》1979年第1期。

[20]毛星:《形象与思维》。《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2期。

[21]《光明日报》1984年8月10日。

[23]a、李家治:《国外认知科学介绍》。《思维科学》1985年第2期,第70页。b、HowardGardner:《认知科学:最初的几十年》。《思维科学》1988年第2期,第41页。c、另一种见解认为认知科学诞生于70年代中期:“认知科学”一词于1973年由“朗盖特·希金斯开始使用,70年代后期才开始流行。1975年,斯隆基金会开始考虑对认知科学的跨学科研究计划给予支持……。1977年,题为《认知科学》的期刊出版了。”(艾卡特·席勒尔:《为认知科学撰写历史》。《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第6卷,第7页。)

[24]同[23]b。

[25]谟敦·亨特:《人心中的宇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0、253、90页。

[26]周光召:《迈向科技大发展的新世纪》。《中国科学报》1995年5月29日。

美学观念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体育美学;跨学科;学术流派

TheDevelopmentTendencyandLookingintotheFuture

fortheSportsAestheticsinOurCountry

FengPing

(AnhuiNormalUniversityP.C.241000)

【Abstract】Thestudyonthesportsaestheticsinourcountryhastransferedfromsingle-aestheticspointsofviewtomultiplesubjectspointsofview;studymethodsshowvariousdevelopingtendency;Thestudycontingenthavetrans-feredfromclosedsystemtoopensystem.

【Keywords】sportsaesthetics;multiplesubjects;academic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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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体育美学是体育科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是研究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体育的需要以及与体育教育有关的科学。国外早在50年代,体育美学就已诞生。日本西田正秋发表在1950年《体育科学》副刊号上的《体育美学的提倡》一文,首开体育美学研究的先河。随后,日本、欧美各国和前苏联相继开展对体育美学的研究,并发表了大量有关体育美学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在我国,对于体育美学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70年代末才开始。尽管起步晚,但发展较快,态势喜人。80年代初,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理论科学学会成立了体育美学专业组,一些大专院校和体育学院也相继开设体育美学选修课。近年来已陆续出现大批研究体育美学的论文和著作。就著作而言,比较具代表性的有胡小明的《体育美学》(四川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金大陆的《体育美学》(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刘慕梧的《体育美学》(科学普及出版社,1992年版),等等。上述论文和著作都对体育美学的研究和方法、体育美学的本质和特征、体育美学的种类和形式、体育美学的欣赏和创造、体育与美感、体育与艺术以及体育运动中的审美教育等体育美学研究的范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为完善我国体育美学的科学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首先,体育美学的建立与发展适应我国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需要。体育美学对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可以增强青少年的体质,提高青少年运动水平,又可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其次,体育美学的建立和发展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从审美角度分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表现为整个社会和生活环境的美化,特别是人的美化,利用一切生动丰富的审美对象,进行广泛的审美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体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自身包含着许多审美因素,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人们在电视屏幕上看到我国体育健儿在国际大赛中取得一块又一块金牌,情不自禁地高呼喝彩,这有力地证明了体育审美教育对人们爱国热情和民族自尊心的激励作用,使人们从中受到熏陶和感染,获得审美的享受、精神的满足、情操的升华、心灵的净化。可见,体育中的审美活动在教育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具有巨大的功能和作用。而体育美学正是研究和诠释体育领域内的审美活动和审美教育。最后,体育美学的建立与发展适应我国体育运动发展的需要。在体育创造美的活动中,“物种尺度”表现为人自身的体育尺度;“内在尺度”表现为增强体质、健美身心、创造优异成绩。根据体育美学研究的成果,可以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增强我国人民的体质。

1我国体育美学的发展态势

1.1体育美学的研究愈来愈受到重视

如前所述,体育美学的构建与发展,取决于社会实践的发展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体育美学将愈来愈显示出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二十一世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不仅要大力开展体育运动,而且还要在体育运动中促进动作技术更加优美。换言之,在未来,体育审美功能将会愈来愈受到重视,体育美学也将被更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成为人们进行体育锻炼和运动训练的指南,成为人们完善自身、陶冶心灵、使身心和谐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1.2从单一的美学角度研究转向跨学科研究

目前,我国体育美学研究者基本上是从美学角度论体育美学的。诚然,体育中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从审美关系上去认识体育,是从理论上把握体育本质的重要方法之一。美学确实能帮助人们认识体育,了解体育。但现代科学发展迅速,边缘学科层出不穷,各门科学及其分支纵横交错,相互渗透。人类涉及到的客观世界的每一个方向,都有某种专门科学在研究。尽量从体育美学角度来研究体育美学,难免会以偏概全。为了科学地研究体育美学的有关原理,为了用有机整体观念代替机械整体观念,为了用多向的多维联系的思维代替单向的感性因果联系的思维,在体育美学研究中,由单一从美学角度研究转向从心理学、系统科学、伦理学、历史学、人类学、文化学、教育学等进行跨学科研究,将成为体育美学研究的必然发展趋向。

1.3研究方法将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体育美学研究者在研究中大都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勿庸讳言,这两种方法是体育美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法。然而,体育美学本身有其特殊性,它不仅与体育科学的其它学科有着纵横交错的关系,而且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许多学科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育美学本身复杂的结构和繁多的层次,要求研究方法多样化。唯其如此,才能有利于体育美学科学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譬如,系统科学方法是当代各门学科普遍采用并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涉及到人类文明的一切领域。用系统科学方法来研究体育美学,可以将体育中的美作为信息,将审美意识作为反馈参与控制,将审美活动作为一个系统结构考察,这样我们便可以对体育系统的许多错综复杂的组成因素及相互作用的系统作出比较全面的细致的考察,深入地认识体育审美系统诸要素的纵向系统的发展过程和横向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规律,从而切实地把握整个体育审美系统。

1.4研究队伍由封闭体系转向开放体系

目前,我国体育美学研究队伍仅仅局限于体育院校和体育科学研究所的有关教师和研究人员。随着体育美学研究的深入和体育美学知识的普及,我国爱好和从事体育美学的研究人员必将越来越多,届时,体育美学将会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这是体育美学由封闭体系走向开放体系的第一层意思。体育美学由封闭体系转向开放体系的第二层意思是,我国体育美学研究不仅要立足国内,而且要面向世界,不断吸收国外有关体育美学研究的成果和精华,用来丰富我国体育美学的科学体系。体育美学的封闭体系转向开放体系的第三层意思是,我国体育美学研究不仅局限于体育美学本身的研究,而且要不断吸收体育美学以外其它学科的成果和经验,包括自然科学的成果和经验,以丰富和改造体育美学的形式和内容。

2我国体育美学的发展方向

我国体育美学的发展态势就其主流来说,是进步的、积极的、令人振奋的,但并非不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应该站在促进体育美学发展的立场上,对我国体育美学发展态势中的支流(不足之处),也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至少下面两点应引起我们关注。

2.1要形成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

虽然我国体育美学研究得到拓展,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和观点,不同学术观点也时有争鸣,但没有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因此,我国体育美学理论界互相争鸣、互相交锋、互相影响、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机会很少,也没有出现过哪个流派的理论在某一时期占主要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相当一部分研究者把体育美学科学体系和体育美学学科体系有意识地混为一谈,合二为一。从目前已出版的体育美学专著来看,基本上都是作为体育美学学科体系中高校教材形式出现的。不言而喻,体育美学科学体系和体育美学学科体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体育美学学科体系要反映体育美学科学体系的理论发展水平,但并不需要把体育美学科学体系所研究的全部内容都用来构建体育美学学科体系,而只要根据体育美学学科体系的研究对象和教学对象有所取舍,就如同《政治经济学》教材属于政治经济学学科体系,《资本论》则属于政治经济学科学体系,《政治经济学》教材并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囊括整个《资本论》内容。相对来说,作为科学体系的体育美学,应比学科体系的体育美学更具理论深度和广度。我国要形成有影响的体育美学学术流派,就一定要在体育美学科学体系理论构建方面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