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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工作安排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第1篇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水务、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设施、桥梁、隧道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市航管局、**海事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船舶修造、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城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电力公司牵头组织实施。

(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围垦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水务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航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抓紧制订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牵头单位制订的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围绕确保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台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矿山、船舶修造、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水库、海塘、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渔业捕捞、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逐级上报,并实行分级登记、核销。对年度内未完成整改核销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各牵头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1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以及各牵头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虞洁夫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副主任及各牵头单位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属各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2008年对各县(区)、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扩大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第2篇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克难攻坚,求真务实、稳中求进,深入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全面提高区域化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园区争创全市工业经济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党建工作机制有新完善。管党责任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党建工作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书记履职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业绩明显增强。

3、党建工作载体有新丰富。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规范化,主题活动常态化,组织生活制度化,阵地建设一体化,区域内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

4、党建工作有新成果。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五个基本”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党建示范工作特色和亮点凸显,年度内省、市党建工作迎检考评工作位次靠前,创先争优。

三、工作安排

(一)常规工作

1、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点评当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

2、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分析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指导村居场党组织每周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碰头会,小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3、指导村居“两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小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二)每月工作安排

1、3月份工作安排:

①召开园区党委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园区组织工作。

②召开园区组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区域内组织工作。

③指导各基层单位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园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方针,继续推进“双联双促”、争当“五型”村居干部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积极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⑤全面启动“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重点加强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等制度,全面落实村居党组织周碰头、村居“两委”月例会和村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实行党内主题活动常态化。

⑥规划启动船湾村和杜湖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工作。

⑦以打造区域性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为中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非公企业党员职工活动中心。

⑧部署安排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4月份工作安排:

①依托工商所成立“工业园党建工作站”,并成立“非公企业党总支”,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企企联建”活动。

②集中组织村居场“两委”班子成员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春季教育培训活动。

③在每个村居选拔1-2名青年后备干部,到园区机关跟班学习。

④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三个确保”计划,召开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推进会议。

⑤深化“五亮五比五创”活动,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

⑥指导各村居召开一次党员、群众大会,向党员群众公示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公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5月份工作安排:

①组织建党积极份子学习培训。

②指导各村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③指导各村居分别开展一次广场活动,主导开展一次学教活动,培育1-2个村居广场远教示范点。

④召开一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两年提升行动”,开展“四建四个全覆盖”、“三围绕三促进”“双强六好双十双百”三个主题活动。

⑤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对3-5月份党建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瞄”。重点督查村居场党组织周碰头、“两委”月例会落实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情况、“五型”干部争创活动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情况、广场远教情况、远程教育站点使用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情况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及使用情况。

⑥完善一套村级班子教育管理考核机制。

⑦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员职工活动中心建设,规范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带。

4、6月份工作安排:

①抓好发展党员、党员转正的系列基础工作。

②筹建庆祝建党92周年活动的相关工作。

③组织开展一次党的十精神专题讲座活动。

④组织开展基层支部“民主活动日”活动,全面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联述、联评、联考”活动和谈心谈话活动。

⑤对非公企业“两年提升行动”工作加强督办和推进。

⑥成立“五型”干部讲坛,组织一批优秀干部开展一次交流学习活动。

5、7月份工作安排:

①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启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②围绕“七一”活动要求,做好相关基础基层工作。

③组织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情况调研活动。

④对村居“五型”干部争创活动进行半年工作检查,重点对开展“五百五到”(进百家门、帮百家富、让、做百件好事、解百个难题,目标任务到干部、联系服务到群众、“五到”讲坛到支部、检查考核到农户、典型宣传到基层)工作进行点验,选树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

⑤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两年提升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经验做法。

6、8月份工作安排:

①指导开展一次村居广场活动,主导开展文体和纪念活动。

②指导各村居场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村居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③召开一次“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现场推进会。

④围绕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7、9月份工作安排:

①组织开展村居场后备干部半年工作述职活动和谈心谈话活动。

②组织开展秋季村居场党员干部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活动。

③安排部署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推进工作。

④围绕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8、10月份工作安排:

①安排部署2013年度区域内党组织建设迎检工作。

②组织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年”活动的全面检查工作,重点对“五百五到”落实情况进行点验。

③指导开展一次村居广场活动,主导开展公益和服务活动。

④围绕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9、11月份工作安排:

①组织开展村居场党员干部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冬季教育培训活动。

②组织召开一次非公企业党建示范带建设现场推进会。

③围绕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

10、12月份工作安排:

①全面做好全市的考评迎检准备工作。

②组织开展基层支部党员干部“联述联评联考”工作。

③全面做好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和考评验收工作。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第3篇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20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7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订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与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我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请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并于3月底到4月初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基层学校。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学校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期初、期末、“两会”、汛期、奥运会、冬季防火、防雨雪冰冻灾害等重要时段,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期分别组织督查。对重大隐患要协助当地政府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前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六、加强信息调度和总结交流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调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要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1写作秘书网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是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就“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市旅游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使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良好。但是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事故隐患仍然存在,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富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富安生【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的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仍然是今年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也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现就“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新富阳为统领,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旅游经济“保稳促稳”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杜绝各类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对象及职责分工

排查治理的对象是全市旅游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

旅游行业各单位主要负责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查,市风景旅游局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底前)

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旅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并公布隐患排查治理时间、范围、标准,增强行业单位整改的自觉性(市旅游行业举报电话:63324948)。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10月底)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各旅游行业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重大隐患整改进行协调,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整治。我们将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并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全行业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中旬)

在各单位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富阳市风景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局行业管理科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单位一定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了加强对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宋国胜局长为组长,姚红光副局长为副组长,宋建军、章张儿、董明敏、方政英、郎哨忠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