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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体系建立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 税收法 环境

1 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1.2 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税源在分布和来源上的可变性大大增加,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目前, 税源监控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 管理职能弱化。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职责分工不是十分明确,对税源产生、变化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另外,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的问题仍存在,出现大量漏征漏管户的现象,因此税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税源监控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 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 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税源失控。三是税收执法不规范, 税法的威慑力减弱。税务机关对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税收违法的风险成本低,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

1.3 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

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由于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因此在征纳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变化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应。二是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也不完善,难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2 完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2.1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2.1.1 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法体系,依法治税

完善的税法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税收基本法》。二是现行税种的实体法予以法律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四是设立税收处罚法。对税收违法、违章处罚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以规范税收处罚行为。

2.1.2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是税务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征税,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体系,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

税收征管软、硬件的相协发展, 国税、地税征管机构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税收征管的必要选择。

3.1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即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和应用软件、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统一税收征管应用软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设信息网络,实行纵横管理。第三,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实施科学管理。

3.2 建立税收征管信息化共享体系

尽快实现信息共享。首先, 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平台,让纳税信息在税务机构内部之间实现共享。其次,建立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联网。在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财政、工商、金库、银行等部门) 的信息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4 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税收征管新格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信息化基础上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4.1 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

尽快解决“征、管、查”系列人员分布、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术,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4.2 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企业核算水平不高, 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条件还不完全具备,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未形成全国监控网络, 税收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必须依靠严密细致的精细化管理,来促进征收,指导稽查,完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5 规范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一种行政行为,为纳税人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全面履行对纳税人的义务,必须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规范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

5.1 加大税法宣传

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法律宣传,一是注重日常税法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税法,并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二是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开展“网送税法”活动,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5.2 建立征纳双方的诚信信用体系

一是诚信纳税。在纳税人方面, 建立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等级式服务,促进企业诚信纳税。二是诚信征税。在税务机关方面,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约束税务干部行为的制度,要求税务干部遵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构建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

5.3 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范文第2篇

Key words: credit system;management mode;experience reference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0-0001-03

0 引言

近几年,信用缺失问题屡见不鲜,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税收领域,经常会出现纳税人偷税、漏税、抗税等问题,税务机关随意执法、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现象偶有发生。这都反映出我国税收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税收信用管理水平较低。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税收信用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我国“税收信用体系不完善”的缺陷,继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来完善我国的税收信用管理机制,提高纳税人信用水平。

1 国内外税收信用体系的现状分析

国外很多地方都十分注重对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具备相应的税收信用立法,建立了完善的税收信用评估体系,还把税收信用广泛的应用在了信用担保、消费担保、投资担保、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有利于促进政府宏观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市场经济的自我调控。

1.1 各国税收信用管理模式

1.2 国际国内税收征管成本比较

2004年我国征管费用约占税收收入的2%,加上纳税成本,可达3%-5%。甚至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税收成本达到了10%,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具体如表2所示。

相对于其他省来看,湖北省税收征管成本相对较高。但是我国各地区税收征收成本大致与经济布局相吻合,东部及沿海地区较低,为4%至5%,如山东为4.3%,广东为4.7%,西部及中部地区较高。具体如表3所示。

根据上述表格数据可以看出,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技术应用程度低,导致税收征管成本偏高。同时税务机关职责划分不清,职责错位、越位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国税、地税、征收局、缉查局重复检查现象严重,缉查效率低,给纳税人正常生活经营造成极大影响;收过头税现象时有发生;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不完善,评定管理不科学。另外还存在专业性过强,不同部门间信用评估等级划分差别过大,评定方法使用范围小,无法反映企业信用整体水平等问题。而在国际上,如美国,就是靠信用中介机构的自我管理形成具体的运作方式,政府不会过多地参与到征管工作中,只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信用管理体系。

2 建设税收信用体系的国际借鉴

通过分析国外建立各类信用体系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要想建立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必须依靠无形的“市场之手”和有形的“法律之手”,缺一不可。我国需要从很多侧面予以借鉴,比如:

其一,要实现征管体系的优化,降低征税成本。通过优化征管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征管模式,确保税务稽查和税源监控管理两个环节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征税成本。

其二,要促进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实现税收信用管理的集约化。通过建立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可实现税收信用集约化管理,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可以由税务部门建立,也可以由纳税人以会员制方式自发成立信用机构等。

其三,要加强对税收信用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税收信用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税收信用行业的监管主体是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自觉承担起自身促进税收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做到以下方面:提出税收信用相关的立法;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制定税收信用行业规划、从业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3 应用实践

本文将国外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引入我国的信用管理模式中,结合本国国情,对我国信用管理方面的措施进行了优化设计:

3.1 完善纳税信用机制,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

一是加快建立个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采集银行、司法、税务等多个部门的综合信息,保证每个具有经济能力的人都有一个信用记录号码,以强调个人的信用行为。二是健全纳税信用考核评价机制,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图1是经过改进后比较完整的纳税人执法信用评价体系。

3.2 完善征税信用机制,使征税人诚信征税

征税人执法信用评价的对象主要有两个:一是税务机关;二是税务人员。对这两方的执法信用进行评议是征税人执法信用评价制度的两个组成部分,必须保证税收征管权利运行到哪里,哪里就有相应的监管力量,营造一个“诚信执法、依法治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近年来,纳税服务已成税务部门的共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税收征管比作一座“金字塔”,为纳税人服务是金字塔的基础,纳税服务体系是征、纳双方接触的第一环节,是最基础的工作。要本着便利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需求导向原则,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税收理念,以实用的制度优化税收服务,实现纳税服务简约化。

3.3 完善政府诚信用税机制,严格依法用税

国家财政收入来源与纳税人,用于纳税人,因此纳税人有权利知道税收的用处,国家在用税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开透明,同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应不断完善诚信用税机制,坚持严格依法用税,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强化政府依法用税的制约机制,提高税款的使用效益,同时建立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认真完成好税款使用信息的披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3.4 完善税收中介信用机制,充分发挥税务机构的作用

税务机构作为征纳双方的中介人,隔离了二者直接的利益关系,维护了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征纳双方都没有机会做违法税收法制的事情。因此改善税收信用环境,须重视中介组织调控作用的发挥。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可以由税务部门建立,也可以由纳税人以会员制方式自发成立信用机构等。中介机构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税务工作,为企业量身制订合理的税收安排,进行税收筹划。

政府要加强对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首先要使《税务师法》步入法律程序。其次需要规范税务人员队伍,加强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行业监控,建立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手监管机制。第四,税收中介机构不能依附与税务机关。第五,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

4 案例分析

通过上述多种渠道和途径的信息公开和建立工作,我国税收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纳税人户明显增多。从表4和图2来看,仅2005~2014年间,全国税收总额就从38611.53元上升到119158.00元。这充分说明上述措施不仅合理可行,而且对减少偷税逃税现象、提高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十分有效。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范文第3篇

通过近年的不断努力,我国的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已初显成效,但是,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信息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化管理不完善,突出的表现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税务信息化体系不统一、软件重复开发、软件相互兼容性较差;实践应用及税务业务流程不规范,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缺乏创新性,管理体系同应用信息技术之间存在矛盾,严重制约了税务管理信息化进一步的发展。

(二)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共享度比较差由于缺乏长远有效的规划,税务、财政、国库、审计、工商、劳动、公安等部门间各自为政,信息交流机制不完备,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一直客观存在,并日益成为制约部门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难以调和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各应用软件之间代码体系和标准体系不统一、应用系统间相互封闭、应用系统林立、软件功能交叉、运行平台不兼容等,造成信息分散在各个系统中,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共享度比较差。

(三)税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我国税务部门专业人才相对缺乏,税务机关人员整体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不高,税务人员思想更新和知识更新与信息技术更新存在差距,税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此外,税务信息化软件、硬件、网络故障较多,缺乏软件开发和硬件维护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应用系统的数据问题严重税务信息化信息系统运行效率较低,应用系统的数据问题比较突出,无法发挥税收管理系统在税收管理、税源监控、事务处理、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信息支持作用,具体表现在数据准确性欠缺;数据更新不及时、信息滞后;垃圾数据的清理不及时等方面,此外,没有对历史数据及当前运行数据进行及时备份,导致信息丢失,这也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税务信息安全受到挑战由于税务信息化是基于网络平台的应用,计算机病毒、计算机黑客、有害信息的入侵、网上信息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等都可能给税务信息化带来种种安全隐患,加之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特殊职能部门,其信息安全关系到政府工作和国家安全,具有其特殊性,因此,预防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税务信息安全问题始终是税务信息化最核心的问题。

二、加强我国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税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管理的信息化运行机制税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严谨、周密、科学的系统工程,标准是行为的依据,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化标准体系是税务信息化的起始点,严格的标准体系既是节约税收成本的需要,也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税务信息化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管理的信息化运行机制。相关税务部门需要注意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整体规划,二是要集中开发,三是要分类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地区分层进行,在内容方面,可以按照集中数据和决策服务等分步骤推进,通过分设各个子系统的分目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总体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二)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税务管理信息化涉及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税源的经济性、社会性、动态性等特点决定了税务信息化的有效运作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和政府各部门的相关配合和支持。因此,各个部门要有大局观和总体观,必须密切协作,共同建设和管理,国税和地税之间应尽快实现网络横向互联,资源共享。在现有基础上,一方面需要对税务系统内部网进行优化和完善,尽快建立系统内的信息共享制度,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宏观管理部门沟通联络,依靠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依托网络架构,实现与工商、技术监督、房产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使相关信息在部门之间充分共享,建设共享的信息交换平台,加快信息的传递速度,使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为有效实现税源监控、提升税收业务流程的完全自动处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充实和培养税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实现税务信息化,人才是关键。只有培养一支既懂得税收知识,又掌握现代技术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实现税务信息化,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思路才能落到实处。一方面,通过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渠道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全面掌握业务知识,成为既懂得税收知识、又懂得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从大专院校和社会上公开招聘一批既懂得计算机技术,又懂得税收知识、财务和会计知识的人才,不断充实税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从业队伍。

(四)重视应用系统的数据问题税务信息化是基于数据大集中之上的,为确保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精密性,从系统建设开始就必须高度重视数据问题,严格把关数据入口和出口两个层面。提高数据采集质量,规范制度化基础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检查工作,不断拓展数据应用空间,对填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数据问题的责任制制度,保证数据责任到人,相关责任人负责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数据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及时对垃圾数据进行清理,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此外,利用数据仓库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重视保护历史相关数据,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化数据资源的优势和功效。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化的安全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特别是数据集中后,安全成为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化的安全制度建设是信息化安全的重要保证。

1、建立数据存储的安全体系。

按照操作权限利用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数据备份功能备份各类业务数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用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使系统免遭破坏。

2、信息运行安全管理。

建立数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各类数据的修改和使用;建立运行日志登记制度,登记各系统运行中的问题,以提供系统运行分析的数据;设置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记录和监控税务信息,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保证税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3、加强网络安全。

针对网上安全问题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在税务系统中引入成熟的数据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病毒防范技术和CA认证等,保障税务部门网络、涉税信息和重要信息设施的安全。

三、结语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范文第4篇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任务。在税收工作中,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需要。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能方便纳税人纳税、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我国税收征纳关系的现状

(一)《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

税收征纳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新《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权限和责任,税收执法程序及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等方面都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定。该法的颁布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税款的及时入库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二)征纳双方之间仍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虽然我国在税收执法上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但是在实际的税收征纳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税收征纳关系主体双方关系有时较为紧张,影响了税收工作效率。从纳税人方面来看,纳税意识还不强,普遍认为纳税只是一种负担,是一种义务,由此导致一些偷税,逃税,欠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还不够强,“衙门”思想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办事程序人为复杂化,纳税手续繁琐。有时甚至出现,超越职权收关系税、人情税、态度税的现象。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常常自认为是国家权力的化身,有时不免态度生硬,盛气凌人,不太尊重纳税人。现实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既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影响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过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税收征纳关系已得到明显改善,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征纳双方的矛盾明显减少,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满意度稳步上升,税收征纳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税收征纳关系正在趋向和谐。但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相比,征纳双方之间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不和谐因素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税务部门的依法征税意识、政府机关的合理用税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征税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人情税、关系税和随意执法、简单执法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税收负担差别较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还有待增强;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还存在许多的不协调、不信任因素,诚信征纳关系有待提升;征纳双方在改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消极性和被动性,部分税务人员的官本位思想仍未完全消除,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深化等等。

二、构建和谐证纳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资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建立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税收可持续发展从经济内涵来说,是指建立在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基础上的税收收入的持续均衡增长。它能尽可能地满足以国家为主体的财力分配的需要,又不至于损坏未来需要,从而使整个税收运行有利于经济、政治、社会的可持续与和谐发展。税收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一是税收体系的运行建立在长期、稳固、健康、平衡的经济发展基础上;二是税收政策的职能作用与每个特定经济时期的现实需要相适应;三是税收制度成为促进经济、政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之一;四是税收征管体制较为科学,征收效率较高,体现服务理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这是税收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实现税收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税收体系自身的健全、税收运转的有序、有效及其良性循环。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势头。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4年达到25718亿元 ,国家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国家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就要求加快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奠定税收增长的物质基础,也才能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我们要在和谐中追求发展,在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中促进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实现税收收入健康、较快与可持续的发展。聚财为国、应收尽收,增强税收的收入职能,使国家财政有能力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增加社会福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全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进一步完善税制,加强税收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税收(尤其是所得税)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可自动对经济波动产生熨平的作用。同时国家还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制定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减弱经济的波动程度。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结构、税收制度,实行规范的税收政策,对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就业,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服务“五个统筹”的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分步实施税制度改革,调整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公平与效率是税收的重要原则。公平与效率是构建新的税收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判断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也是进行税制改革的基本纲领。兼顾效率与公平制度体系具体包括:一是通过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劳动

者的最低工资收入;二是运用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调节高收入,运用遗产税、赠与税、财产税等来调节社会成员的个人财产分配关系;三是建立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互助互济功能,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失去工作岗位等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者地位,收入水平大幅度下降的社会成员予以支持帮助,保证这些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等。

三、坚持人本思想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基础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构建和谐税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和谐税收中,如何构建一个关系到税企双方的和谐的征纳关系就成为它的核心内容。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必须坚持人本化管理和人文化教育,就是要用制度管理来约束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用人文化教育塑造团队精神,增强亲和力,在征纳实践中实现与纳税人的良性互动。一方面,税务人员是税收事业的主体,构建和谐税收必须尊重人的权利,关心人的需求,鼓励人的创新,注重人的塑造,把个人的成长进步与税收事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税务人员的健康发展,促进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税收事业的进步与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和谐“双赢”;另一方面,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淡化权力意识,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纳税宣传和优质服务拉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心理距离,实现良性互动,使纳税人真切感受到作为一个纳税人的光荣和自豪。

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应坚持的前提和准则

(一)必须以坚持依法治税为原则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税务部门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就必须转变对征纳关系的传统认识,从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高度抓好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规范机构设置、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对税法宣传力度,为征纳双方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必须以坚持服务经济为着眼点

和谐的征纳关系有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和谐征纳关系也是构成一个地区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三)必须以坚持科学管理为着力点

征纳关系建立在税收管理的过程之中。税收征管水平高,就有助于建立良好、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水平低,也容易对征纳关系产生消极和不利的影响。因此,税务部门必须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赢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满意,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必须以坚持优化纳税服务为根本点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内容。以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为主导,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交互式、有效的、及时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五、坚持法治与公平并重,积极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树立法制意识,创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加强监督内部执法,在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二)是树立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文明服务,把为纳税人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努力构建完善和方位的税收服务体系;

(三)是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税收氛围,不断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营造“征税人诚信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四)是树立效率意识,健全方便快捷办税体系,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真正让纳税人感受办事方便,体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六、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对策与思考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立法,巩固征纳关系基础

在整个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当中,税收立法的问题应该说基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更多地关注税收立法。积极参与税收立法活动,这样使整个税收在实施的过程当中,真正使征纳双方建立在一个和平和谐的环境当中。也就是说征纳双方不单纯是一个矛盾的方面,还有一个统一的方面,统一的方面在立法的过程当中,也有一个非常充分的体现。比如在税收实际法当中,具体的一个税种,首先要规定,对什么人要进行征税,对什么人进行征税实际上就是谁作为纳税人,对什么人进行征税,明确这个税种的征税对象,是对收入、所得还是营业额还是拥有的车辆等?同时还有规定征多少税,要确定一个税率,这个税率基本上确定了企业赚了多少钱,应该向国家缴纳多少钱,也就是它的税负,对企业来说就是税负。对税制要素就是税率,同时规定计算缴纳税款的依据,如何确定?这也需要在税法当中加以明确。同时是否享受税收优惠,你的经营行为是不是国家鼓励的,在鼓励范围内可以享受一部分的税收优惠,充分体现地的权益,从法律上叫税收法定的意义。在征管的程序法当中,以征管法为代表,在征管法当中非常明确税款的征收程序和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程序,征收是税务机关的事情,交纳是纳税人的事情,征收和交纳的过程作为一个程序在征管法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从整个立法的内容来看,都是征纳双方利益关系一种平衡是征纳双方具体内容的体现。

(二)树立税收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观念,提高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度

税收工作必须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始终将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改善税收征纳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机制。税务机关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宏观经济分析,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现实税收,体现在税收持续、快速增长上,确保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应大力培育税源,主动支持纳税人创业,扶持其发展,利用各种税收政策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创建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建议尽快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优化税收制度。通过优化流转税制,统一企业所得税制,逐步使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纳税人税收负担更加趋于合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大多数纳税人的利益和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同时,更好的利用税收等宏观调控杠杆,有效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收入结构的合理化,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二是规范执法,科学管理,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在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只能以税收法律为依据,而不能实行自由裁量,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核定,也必须建立在经过充分调查所掌握的可靠数据的基础上,而不能以主观想象或个人感情为依据。纳税程序的确定也必须公平,不能对同等状况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等对待。要杜绝关系税、人情税,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保护自觉纳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四)健全税收知识教育机制,提高税法认知度

教育的责任在于使纳税人逐步树立起与现代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相匹配的纳税观念与纳税意识,从过去的不懂税到懂税,从过去的不谙税法到熟悉税法,从过去的不自觉纳税到自觉纳税, 从被动纳税提升到自觉依法纳税。开展培训教育的方式可以不拘一格。可以自办或委托举办各种常年性的、滚动性的税收知识培训。为新办户或准纳税人的入门教育或初级教育,通过入门教育,所有的新开业户要掌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交纳税款、发票领用、资格认定、建账建制、税额核定、定额调整的相关规定和办税程序;为在各征管环节中受处罚或责令改正的纳税人的警示教育或中级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使纳税人避免再次违法;可以针对政策类别进行行业、类别纳税人教育,使纳税人更加规范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可以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逐步建立健全向社会开放的税收知识教育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税务网站的形式和内容,使其成为纳税人自主获取税收知识的税务网络教育基地,为各类企业获取税收政策提供方便。

(五)优化纳税服务,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基本理念。一是树立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税收管理强调以人为本,首先就是以纳税人为核心,把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税务机关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要根据纳税人的确切需要,做出正确的税收征管决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贴近式的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增强其税收遵从意识。二是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完善办税公开制度,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税收法律法规及纳税人办税事项全部公开;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根据税源大小和特点实行分类服务、特色化服务;完善服务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时限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完善服务便捷制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按照一窗式管理的要求,探索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四是完善纳税服务体系。重点完善功能齐全的场所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电子报税系统(网上申报)、税收服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税收服务。五是为纳税人提供法律服务。在税收政策咨询、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中,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救济,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构建征纳诚信体系

在纳税人方面,全面推行纳税分类制度,在评先、购票、稽查等方面分别实施不同的税务管理。例如,把按期、如实纳税,无税务违法记录的列为A类,对这类企业,当年免予进行税务稽查,优先领购各类发票并放宽限量;相应的,对那些税务信用不佳的C类企业,则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并从严控制领、用各类发票。其次是要建立相应的奖惩约束机制。目的是让诚信纳税者受鼓励,不诚信者受惩罚。对纳税人的信誉评价要坚持科学合理,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得起上级部门的考核和广大纳税人的评判,并将它纳入税收日管的轨道和体系;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彻底转变税收征管理念,从单纯强调纳税人的义务,向重视纳税人的权益,加强为纳税人服务转变,培养税务管理的诚信作风,建立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进而全面构建征纳诚信体系。

(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缓和化解征纳矛盾

在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处理纳税人的利益表达,将是对税务机关的一个挑战。而形成群众利益的制度化表达渠道,形成解决利益冲突的制度化机制,无疑是和谐社会下税收管理的一个努力方向。

1、是畅通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的渠道。让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监督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行为。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

2、是建立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的组织。目前,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多样的经营组织和经营方式并存,税收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较之以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达到精细化管理,不仅要靠提高税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素质,而且还应该借助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税。

3、是积极实施查前“人性化”约谈。税务部门应引进人本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在发现疑点执行税务检查前,约请纳税人交换意见,以有效缓解征纳矛盾。约谈通知书用语要委婉,充满了善意的提醒。税务机关帮助纳税人自我检查,对自查中有疑点的企业,实行税务约谈,就是请当事人到税务机关面谈,提醒纳税人核实自身情况,解释说明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疑问,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体现对纳税人的信任与尊重。真正使“约谈”让纳税人感受到人性化执法的魅力”。

4、是建立税收政策提醒和培训制度。税务机关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企业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尽量减少企业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不熟悉而带来不必要损失,减少征纳之间的无谓纠纷。

5、是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将纳税信用等级公布于众,形成可以为全社会所共享的诚信纳税资信信息。另外,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失信纳税人公告制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工具曝光失信纳税人的“名单”,或者定期在办税大厅公布,供公众随时查询,接受全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

1.《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谢旭人着,《人民日报》2005年5月25日

2.《税收服务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张崇明着,《中国税务》2005年第5期

3.《建立和谐税收关系的理性思考》,游元明、袁代光着

税务管理体系建立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 税务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是企业细化经济管理流程,识别控制风险,实现稳健发展的一系列活动组合。企业税务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营改增全面扩围的背景下,增值税成为企业开展业务活动需要缴纳的流转税种,而增值税复杂的计算方法和科目设计,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为企业税务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基于此,企业需正视营改增对企业税务内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影响,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一、营改增背景下加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必然选择

增值税是发达国家普遍征收的流转税种,因其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税,避免了征收营业税可能对企业造成的重复纳税。然而,增值税核算复杂,纳税规定繁多,加之上下游企业情况各异,使得企业面临较多的税务风险,亟需通过建立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增值税核算管理,提升税务政策掌握的时效性,及时与内外部建立税务与业务的联系通道,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有效提高税务管理价值的必然选择

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之一是为企业创造税务价值,这也是税务管理追求的较高境界。税务内部控制在对企业业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将增值税政策与执行贯穿其中,细化识别增值税涉及的税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为企业积累税务管理的经验,建立税务内部控制创造管理价值的基础,如企业通过税务内部控制,不断优化产业链客户结构,提高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可以降低企业增值税应纳税负担,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创造税务管理价值。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影响

(一)企业税务管理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营业税实施中,企业仅需按照营业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税金,以此完成税金申报,即完成了营业税缴纳。而增值税采取差额征收、以票管税的机制,涉及企业的采购、制造、销售等各个环节。营改增使得企业税务内部控制体系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税务主管机关由地税局转变为国税局,涉及进项税抵扣、转出、出口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复杂税收政策,面临的税务监管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另一方面增值税涉及企业上下游业务,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应对企业业务有更为广泛的认识,也对企业内部环境提出新的要求。

(二)企业税务管理风险更加多元

由于增值税核算复杂,涉及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转出等9个明细科目,加之企业经济行为涉及的税收规定繁多,诸如视同销售、混合销售等经济行为都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规定,企业税务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相应多元。如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及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超期,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不及时等等,都可能使得企业的增值税管理产生风险,造成企业损失。

(三)企业税务管理活动要求更高

企业适用营业税条件下,税务人员工作相对简单,可以在内部控制允许情况下,从事其他财务工作,但增值税条件下,企业需要设立专人负责增值税管理,包括发票管理、税金核算、税款申报、税收政策学习、优惠政策落地等相关工作,同时增值税管理不单纯是税务管理,更是对企业的业务管理,是贯穿企业产业链的全流程管理,对企业税务管理活动防范风险的要求更高。

三、营改增背景下加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企业税务体制机制建立与完善

税务体制机制是税务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企业应在营改增全面实施前提下,建立企业良好的税务内控环境。一是提高企业全员对税务内部控制的认识,特别是加强一把手对增值税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营改增基础管理,建立专人专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对企业产业链管理,重构企业供应商客户群,建立完成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倒逼企业规范管理;三是正确评估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程度,合理规划企业未来发展,调整企业经营战略与实施策略,促进企业稳健持续发展。

(二)加强企业税务风险识别与管理

税务风险识别是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基础。管理税务风险则是企业稳健经营的重要抓手。识别与管理税务风险,一是对增值税政策有全面掌握,与企业业务实际融会贯通,查找风险点,梳理关键控制点;二是针对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明确措施,防范风险。如对于营改增的过度事项,应分析业务实质,取得有力证据,规范税务处理,以防范税务风险;三是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交流,实时掌握政策最新动态,沟通政策执行口径,避免因税务政策理解不同造成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