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
2、参考文献:凡注明出处,均以文末参考文献的方式反映,并在正文中相应括注。排序为先外文文献,后中文文献。
3、原稿中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4、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5、注释统一采用尾注,并请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动生成;序号采用“[]”方括号标注;外国作者国籍采用“〔〕”六角括号标注。
6、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的稳定性。稿件评审期间,除评审意见对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对稿件进行的修改。
7、作者简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号(“〔〕”)内,其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学历或学位、主要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等。
8、题名与标题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9、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内容、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300字左右):摘要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10、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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