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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精选

税务绩效管理

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平衡计分卡;税务系统;绩效管理;探析

绩效管理对于政府的管理十分重要,是政府提升公信力的重要工具,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在政府管理中运用绩效管理来评估。2011年国务院正式对绩效管理批准试点。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随后在2017年党的报告中对较绩效管理也做出相应的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利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从中央出台的文件中可以知晓绩效管理已经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作为管理国家经济和税收的部门,理应重视绩效管理的应用,创新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

1何为绩效管理和平衡计分卡

绩效管理在国外又被称为是绩效产出说、绩效行为说以及绩效综合说等概念表述,基本的核心观点认为除了绩效管理主体存在差异外,多数的客体或者行为者都相同,换言之,绩效管理也就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开展的关于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评和绩效反馈的活动的总称。而在政府绩效考核上,国外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众参与性上,重视市场或者顾客的反应,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政府绩效考核的模型和方法;国内学者关于绩效管理的研究重点在政府绩效考核基本要义上,对政府绩效考核主体、客体以及指标等方面的研究也有所涉及。在平衡计分卡的研究方面,第一次提出平衡计分卡概念的是两位国外学者Kaplan和Norton,他们于1992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主要针对12家公司的业绩管理进行研究和评估,之后两位学者出版著作进一步对平衡计分卡展开研究,将平衡计分卡的研究拓宽到企业的绩效管理上,使其成为评估企业绩效的重要工具。平衡计分卡的重心在“平衡”,围绕着中心有四个维度共同评估组织目标业绩,因果价值判断是其分析的手段,主要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策略目标;二是细分目标;三是执行层面的目标;总之,平衡计分卡逐渐在政府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建设中运用较多。

2将平衡计分卡引入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中

2.1基本框架设计

平衡计分卡的优势在于促进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推动绩效管理畅通运行,因此,提升绩效管理的水平需要平衡计分卡的支持。一般而言,要因地制宜地设计绩效管理体系,在基本框架的设计上以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纬度为前提。在利用平衡计分卡设计绩效管理时,需要考虑到政府与企业在性质、价值、管理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在绩效管理的评估方面也存在差异。就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而言,平衡计分卡的框架设计需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具有实用性。例如,完善的税务机关平衡计分卡绩效考评体系主要由公共行政管理部门绩效考评理论、平衡计分卡理论、税务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以及税务机关职能定位四部分组成。在框架设计的基础上,首先要明确税务机关的战略目标,也就是税务机关的长远发展目标,在确定长远目标的同时要对长远目标有个大致的陈述,从而体现出公平执法、细节服务的特点,平衡计分卡要融入人本思想才能更好地作用在绩效管理上;其次,设置各类指标,以税收的六大体系为设置标准,逐个分解任务,将指标落实下来,具体到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等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把关。

2.2要素分析

在平衡计分卡的要素分析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要素,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做好财务工作,财务绩效指标应该是重点的工作内容。一般而言,税收征收有四项要求:严格征税、堵漏增收、预测收入形势、做好收入分析;其中,依法征收体现出收入的质量,收入预测可以用收入预测准确率来表现,收入分析具象化为报告和数据的形式。与此同时,税收任务的数量决定着税收工作的质量。此外,还可以增设四个二级指标。二是纳税人要素,税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关乎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在纳税服务方面要通过纳税人的指标来提升纳税的服务水平,进而推动和谐纳税关系的建立,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在纳税人指标的设置上,要重视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提升办税的效率、落实纳税制度等,提升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在税收中优化各项经济指标,找出经济发展问题,从而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配置服务;同时在税户的评价上可以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的方式来优化服务水平,拓宽服务范围,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在内部管理要素上,以税收征管改革为背景,找准税务部门的优势,才能将平衡计分卡用于突破传统绩效管理,借助定性和定量来分析可知,首先在税收征管的背景下,需要着重考虑税源、设备、征收难度以及纳税意识等方面内容,进而保证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其次,提高税务监督的水平,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绩效管理提供保障;再次,了解税收战略是为了更好防范执法风险,确立行政执法的相关责任;最后是扩大税收宣传的力度,以宣传教育为手段,提升纳税申报的概率。四是在学习成长因素上,平衡计分卡应用在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中,需要税务人员通过学习来掌握平衡计分卡的使用,进而不断完善税务系统的管理。在学习和成长方面,税务工作人员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从而提升办事的效率,为此,需要不断创新学习能力,学习平衡计分卡,采用平衡计分卡来改善税务系统内部的绩效管理,不仅要考虑纳税人与纳税机关的关系,同时还要积极协调纳税工作,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获取纳税人对纳税机关的满意度,因此,在这一要素上,平衡计分卡要实现税务人员的学习和成长,就需要涉及四个维度的内容:纳税人的满意度、学习能力、业务创新能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2.3指标体系

在战略目标确定后,便是确定具体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一般而言,对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而言,需要根据各个税务机关的实际工作内容来确定各自的指标体系。在这里,以某市的税务机关为例,在指标体系上确定为四层:1.目标层;2.维度层;3.一级标准层;4.二级标准层。目标层是宏观策略,目标层划分纳税人、税收质量、依法纳税、行政效能以及组织建设五个维度,维度层再细分为一级或二级指标。随后进行特征向量的计算:W=(0.1924,0.1195,0.4821,0.0456,0.1601)可知,最大特征值为5.0965,一致性指标为0.0241,查表可知,一致性检验显示各指标的权重是合理的。因为cr<0.1,矩阵检验具有一致性。

3平衡计分卡导入税务系统绩效管理的保障体系

上述可知,平衡计分卡在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而对税务部门而言,要将平衡计分卡落实在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中需要提供以下的保障:首先在理念上要充分意识到平衡计分卡的重要性,了解平衡计分卡对绩效管理的突出作用,在平衡计分卡的指引下将绩效管理细分为指标,紧抓考评,指导工作,形成“层层负责,人人向上”的工作环境,同时加大对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拓宽税务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参与到绩效管中来。其次,在组织上坚持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制定战略目标引领各个维度目标。各个部门要加强合作;再次,在机制上,要完善税务机制,推动税务系统的完善,才能保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借助绩效奖惩激励机制,将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挂钩。最后,在文化上,要建设组织文化,为绩效考核的实施提供环境支持,如更新税务绩效文化理念,打造绩效园地等。

4结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在不断进行创新,由此,在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上也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以提升绩效管理的水平,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在此背景下,平衡计分卡出现在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中,给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推动了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德国.论平衡计分卡在企业集团预算管理中的应用[J].时代金融,2018(15).

[2]刘云兰.以平衡计分卡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研究——以公立医院为例[J].财会学习,2018(04).

[3]朱秀芬.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互联网企业并购绩效评价研究——以阿里巴巴并购恒生电子为例[J].财会通讯,2018(02).

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概述

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是税务机关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税收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概括性的评价。评价时应本着系统的、战略的、权变的眼光,注重对指标的相互关系及其权重的确定,采取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方法,快捷准确地将信息反馈给管理层,以供实施控制决策之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可以从效果和效率两方面进行。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

税收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收管理绩效目标服从和服务于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引导和促进税务机关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因此,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应当是在税收遵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从而达到税收收益最大化和纳税满意度最大化。

(二)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实施前提

一是要有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实施有效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要求高度的税收信息化程度,管理数据资源高度集中,至少要到省一级,有专业的数据处理中心,对产生的数据资源实时进行校验、统计、筛选、分类、分析,有相应的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二是对税收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标准化管理。要最终做出绩效评价的判断结果,除了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还必须有可行的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判。评价标准是评价结果产生的基准和前提。

(三)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在高度信息化条件下,税收管理主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管理层面主要指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和单纯具有内部管理职能、不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地市级税务机关,操作层面即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地市级以下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下,税收管理主体就是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四)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范围

现代税收管理理论中的税收管理.主要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只包括税收执法权的管理。税务机关绩效评价包括对税务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行使绩效的评价。本文主要是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的过程及其结果产生的绩效,即税收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分析。

二、构建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应注意事项

(一)合理设定评价指标

指标设计在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的绩效评价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指标既是税务人员工作行为的导向,又是评价税务人员工作业绩的标准。好的指标可以起到事前积极诱导和事后公正评价的作用,差的指标会使整个绩效评价体系失效甚至对整个税务系统造成危害。我们对税务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的全部内容,必须涵盖税务人员7O~8O以上的工作,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指标。指标的设计要体现多元化,不仅要能综合反映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还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知识水平、工作能力,是否能与他人交流与共享信息。各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自行设计指标体系。这就意味着指标的设计要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对于两类指标组合权重的选择取决于被评价税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同的部门工作侧重点不同,有的是在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有的是在于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减少纳税人的税款漏征率。对量化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量化指标的权重大些,对定性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定性指标的权重大些。

(二)注意事中沟通

若把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比做一台机器,沟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是润滑剂,它能保证整个绩效评价体系良性运转。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也就没有税务部门的绩效评价体系。沟通存在于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三个阶段。在绩效评价实施前的指标设计阶段,税务部门的领导或评价者应把被评价人员纳入到指标的设计过程中。沟通一方面可以使绩效指标和标准成为每一个部门和税务人员均能理解的共同语言,从而对其行为产生事前诱导作用,消除排斥心理、引导接受并指导行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指标的设计与实际相脱离,增强了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于绩效评价后的沟通,评价人员根据被评价税务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鼓励与组织目标一致的行为,同时对于不符合或偏离组织目标的行为予以引导,帮助找到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使其接受进一步的培训或改变工作态度。人们最常忽视的是评价过程中的沟通,然而在评价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引导被评价税务人员的行为,可以防微杜渐,大大改善评价结果。在实际工作中,事中沟通也通常最有效。

(三)根据个体需要选择激励手段

绩效评价与绩效付酬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传统行为学理论分析,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而动机是由需要所引起的。因此了解和把握人的需要特点,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的基础。需要的层次性决定了激励手段的多样性,即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于物质激励,可以通过对薪酬体制的设计而完成,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税务人员的工资一公务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x工作难易系数。对于非物质激励,可以通过“情感激励”对税务人员个体工作给予认同、尊重、表扬,对其职位的提升、赋予信任和责任来实现。评价人员必须确定被评价税务人员目前所处的需求层次和特点,并依据其特点选择适合不同个体的激励结合方式。

(四)建立硬性约束机制

激励和约束是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只有二者之间实现整体协调,才能发挥绩效评价的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内的约束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税务人员的评价结果较差或与整个系统的目标相悖,将遭受批评和惩罚,为此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对评价结果差的税务人员的处罚就是对其他税务人员的约束,或者说是反面激励,从反面达到激励约束相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绩效评价体系中,激励和约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协同在一起发挥最优作用。

三、不同层面设计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技术的运用及其分析

1.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价。

平衡计分卡是一种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它将组织经营任务的决策转化为四大部分的指标: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发展,将组织战略分为这四个方面的考察目标,每一考察目标分别设置几个独立的指标,多种指标组成了相互联系的一个系列指标体系。这些目标和指标既保持一致又相互加强,构成了有机的统一体,从而达到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短期与长期、内部与外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平衡。因此,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管理决策,能明确地看出它对整个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组织战略目标所带来的影响。在平衡计分卡中,财务方面是平衡计分卡的最终结果,财务指标的实现是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的结果。只有实现内部流程的效率性和一致性,即在时间、质量和价格方面满足客户,才能达

到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而内部流程的优化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员工的能力。

2.基于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

关键绩效指标的类型主要有数量、质量、成本和时限。在确定关键绩效指标时,指标的设定要具体,切中目标、适度细化、能够权变;指标是可度量的,是数量化和行为化的,数据或信息要具有可获性;要具可实现性,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在适度的时限内可以实现;要有现实性,是可证明和观察的,不是假设或主观猜测;指标的设定要考虑时间,关注效率。

3.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

目标管理下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是以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理论基础,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激励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工作任务量化,层层分解。目标管理法是为了改善组织在竞争中软弱无力所实施的一项措施,通过权力下放和自我控制来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它建立在充分信任和信息透明的基础上,更强调人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四个操作步骤:设定绩效目标、确定目标达到的时间框架、实际绩效水平与绩效目标相比较、设定新的绩效目标。

(二)管理层面基于目标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基于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构建要求。

管理层面的工作要强调纳税人导向、结果导向。它需要为操作层面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培训、协调审批等服务,而这些工作始终要围绕顾客的需求进行。管理层面许多工作的最终结果要靠操作层面的执行来实现,为体现它的导向思想,有必要将其工作绩效与操作层面的主要执行结果挂起钩来。管理层面要通过对关键绩效指标的筛选来突出工作重点,调整衡量标准,要加大对主体业务和主要职能的评价力度。对过程的控制主要通过正确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来实现,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将需要关注的重要过程筛选出来,每次只从其中抽取部分进行检查。

2.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思路。

管理层面的绩效评价根据“目标引导,面向流程”的指导思想,按照“质量方针一总体目标一具体质量指标”的思路,结合管理层面的主要职能,建立起基于目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

(1)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税收政策能够有效地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有利于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收人组织原则,有利于收人水平的调节和收人公平分配,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纳税、和谐的税收环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目标的顺利实现。评价该绩效目标的指标可以使用税收征收率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2)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受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影响,政府部门一度强调用税收完成数来评价税收管理工作。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一是要树立制定科学税收计划的观念,实事求是地测算和上报建议计划以及影响收人的主要增减因素;二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做好收人预测工作,对税收预测的效果主要引人税收收人预测准确率指标来评价,同时把查补税款总额作为税款预计水平的一个修正指标。

(3)税收数据质量和安全性。有效的税收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而它又是建立在有效的数据管理基础上。管理软件通过采取有效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检验、审核、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避免异常数据,清理垃圾数据、冗余数据,纠正错误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实用。数据高度集中,对管理层面而言,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垃圾数据量、冗余数据量、数据利用程度、应急预案启动的次数、数据灾难发生的次数以及解决效果等方面设定评价指标。

(4)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果。纳税评估的有效性评价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确定的准确性、评估发现的问题户数、补缴税款、移交稽查户数以及纳税人真实申报率的提高等方面。

(5)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法律救济的处理能力。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管理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管理层面通过执法监督和法律救济,可以通过执法检查、纳税人投诉、案件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税务案件应诉维持率、复议案件维护率、税务案件审理准确率等指标来评价。

(6)提供服务的质量。无论纳税人将需求直接传递还是由操作层面传递给管理层面,管理层面都应当等同于与纳税人直接传递,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因此,顾客需求的有效处理率、处理及时性和准确性都应当成为关注的内容。

(三)操作层面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财务的税收征收率指标选择。

税收管理战略目标主要是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在财务角度主要体现为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其“核心结果”指标主要体现为税收征收率的高低。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既定的税制模式下,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法定税收收人的实际征收量。因此,财务方面的指标主要体现为对税收管理水平的衡量和评价,具体包括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核定征收户管理质量、纳税申报质量以及税负水平四个方面的相应指标。核心结果指标则依据税收经济观,在征管能力一定的情况下,税收规模随经济的波动而波动。从理论上说,只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对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自私性不遵从的纳税人加强管理监控,就能够实现应收尽收。在评价是否实现有效地组织税收收人方面,用税收征收率进行评价。

2.征管过程驱动性指标选择。

(1)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户籍管理水平主要反映评价期该辖区内纳税人获得的全面性,以及纳税人各项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主要由税务登记率、发票使用率、户均发票使用量、税控装置数据采集率等指标来评价。

(2)核定征收户管理质量。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加强对核定征收户的管理和评价,可以有效监控操作层面行使推定课税权的情况,降低风险,实现核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而提高税收征收率。主要由查账征收率、定额调整率、定额户转查账户比率、个体户平均税负、未达起征点率、停业复业率等指标来评价。

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第3篇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后,应按照有关的原始凭证,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凡是本月发生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并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已经结转销售成本,同时应冲减同一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的退回按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内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具体可分为两大类情况。

(一)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

例:甲公司于2004年4月1日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将设备一套出售给某用户B,该设备不含税价200万元,成本14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4万元。该设备当日发出,双方商定,该设备有1个月的试用期,如不满意可以在1个月内退货,已知2004年4月15日因该设备不符合使用要求,B用户将设备退回给甲公司。请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1400000

贷:库存商品1400000

同时,根据发票注明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3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2、发生退货时

(1)借:库存商品1400000

贷:发出商品1400000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贷:应收账款340000

(二)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分以下三种情况:

1、当月销售,当月退回及以前月份销售商品退回

例:2004年5月3日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一批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120万元,税额20.40万元,货已发出,该批货物成本为100万元。假设当月该批货物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全部退回。则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1)产品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2)发生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贷:应收账款1404000

续上例,假设该批货物发生退回的时间是6月份,则该公司应冲减当期(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录同“(2)”,同时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1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

2、本年度销售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后至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退回的,应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及本年度销售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财务报告报出后发生退回的,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账务处理类同第一种情况。

3、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

这种销售退回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已确认收入的商品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涵盖期间发生退回。此种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应按照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例:光扬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赊销给华东物资公司产品一批,售价为1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其成本为52000元。假设光扬公司的销售退回发生在2004年3月9日,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分别按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则应在2004年账面做如下调整会计分录: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借:库存商品52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2000

(3)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5840(100000-52000)×33%=158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840

(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2160(100000-52000)-15840=321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2160

借:盈余公积4824[32160×(10%+5%)]=4824

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第4篇

——我局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行“一窗式”管理进展情况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8月份是全面推行“一窗两机三人”“一窗式”管理模式的第一个征期。在推行“一窗式”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中,我局从组织领导、人员配置、业务培训和岗位设置、制度约束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一窗式”管理模式的如期顺利运行。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一窗式”管理模式的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安排,特别是在8月份征期内,局长陆日生、业务副局长张邵北亲自坐阵窗口指导。在人员配置上,从两个管理科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稽核小组,并将人员的管理权直接下放到计征科,按窗口人员进行管理。在业务培训上,7月底,分局组织窗口人员对“一窗式”管理模式的操作规程、稽核要求、资料传递等进行集中学习,并按照“一窗两机三人”的岗位设置模式运行具体要求进行了模拟操作,为8月征期推行“一窗式”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设置和明确了认证、报税、稽核、申报、综合处理等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实施责任考核,考核按岗位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即对四个岗位分别计分25分,对认证报税申报期外的岗位职责视同认证报税申报期内的岗位职责考核,并将岗位考核纳入岗责体系,实行按月检查、按季考核。通过8月征期的运行,我局所辖12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全部报税成功,共稽核进项抵扣发票13000余份,窗口申报比对准确率100%,办税效率进一步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整个运行工作紧凑有序,“一窗式”管理工作受到了市局的通报表彰。

二、推行“一窗式”管理服务中遇到的新情况

推行“一窗式”管理,尽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缩减了办税时间,方便了纳税人,但在企业申报环节过程中,也逐渐反映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又集中反映在纳税大户。我局今年工商各税7839万元,其中“两税”任务达659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和“双定户”共1555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9户,90%的税源集中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中年纳税超过100万的企业有7户,税源比例占到“两税”的85%。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大、原材料采购和运输费用多,而且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型企业收购发票多,每户企业每月至少有上百份的运输发票、收购发票,最多的甚至高达700多份,如果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些企业的进项抵扣发票达千份以上。如邵阳市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邵纺机)年销售额2.5亿元,年实现税金1500万元,每月运输发票至少有400余份,最多月份达到800余份;再如邵阳市宝庆实业集团和邵阳市酒厂分别以竹子和粮食为主要生产原材料,收购、运输发票每月都在300份以上,最多月份上千份。因此,在申报期内,窗口的对进项发票的审核和表票比对的工作量相当繁重,由此呈现出的问题也显而易见:

一、对进项发票审核重复。对于企业取得的进项抵扣发票的审核要分别由管理科和计征科进行初审和复审,一些大企业每月在申报期前须将当月上千份原始发票从凭证中抽出,送到分局管理科进行初审,由管理科对照原始发票逐一审核,对允许抵扣的发票加盖印章;但到申报期时,企业又要再次将发票抽出到办税窗口,由办税窗口再次逐张进行“票表对比”审核,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抵扣。这样一来,即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同时,也增加了窗口的工作量。

二、发票滞留窗口时间长。面对“一窗式”管理服务,许多纳税人感慨地说:“过去办税来回要跑几趟,现在好了,来一趟就办完了。”尽管如此,但一到大企业上门申报时,窗口就会排起长队,许多纳税人也因此而抱怨,为什么?归根到底,主要是窗口对于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收购发票等进项发票的审核工作量大,发票一般在窗口滞留一到两天时间,才能审核完。这样既延长了企业自身的办税时间,同时也影响了其它中小企业纳税申报,在此期间无法办理中小企业的纳税申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税效率。

三、企业携带原始凭证多次往返税务机关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两次审核都是企业会计携带大量的原始发票到窗口进行比对,期间需要几次往返,十分不便,易丢失发票,给税务部门和企业增加了压力。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在申报时总要专人专车护送发票。如邵纺机,该企业一到申报期就要派专车由3人护送进项发票到窗口进行审核。

四、审核方式粗放。对进项抵扣凭证的审核一般是采取对发票本身的审核,而运输发票、收购发票和手工发票不能通过认证,仅仅对发票票面的审核,缺少相关的附件资料作参照依据,难以核实抵扣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对运输发票的审核,就运输发票本身而言是合法的抵扣凭证,但运输发票的费用仅限于生产性支出才允许抵扣,而对运送垃圾、办公搬迁等非生产性运费支出不允许抵扣,且其性质不能在发票上直接反映,所以,仅对发票的审核就无法判断其合法性。因审核的深度不够,易造成漏审错审,导致税款流失。

五、对企业的政策辅导性不够。企业到税务机关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对企业不允许抵扣的发票涉及的各项相关税收政策难以详加辅导,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企业会计往往因为业务上的不熟练,在处理进项税额时产生申报错误,将因税务稽查导致不必要的处罚损失。

三、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窗式”服务作为总局加强增值税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新举措,在推行进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认为,在推行“一窗式”管理进程中反映出问题并不要紧,最主要的是在推进进程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基于此,我局通过广泛调查,集思广益,专题研究,确定了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的,即一是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报审核为税务机关主动上门延伸服务的转变,二是由对进项抵扣发票的单一审核、实行“票表比对”向审核进项抵扣发票和审核相关附件资料相结合、实行数据汇总、“表册比对”的转变,三是由粗放型检查向辅导型检查的转变。采取了先试点、后拓展的办法,大胆推行“一窗式”管理进项税额上门审核延伸服务。

在试点单位的选择上,鉴于邵纺机电算化水平高、财务核算体制健全、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好,并且企业有迫切要求,我局从9月初开始在邵纺机进行了试点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及企业的反响非常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服务对象,明确服务要求。

在上门审核进项发票延伸服务的对象上,我局定位为:年纳税上百万元且取得的运输、收购及专用发票等进项发票在百份以上并需税务机关派人上门审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审核时间的要求上,对内,规定审核人员上门审核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对外,要求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前向分局提出申请,分局对上门延伸服务原则上不得安排在每月3号以后,以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同时,我局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将其纳入岗责体系考核范畴,将上门审核服务工作视同“一窗式”管理岗位考核。

(二)设制审核清册,创新审核方法。

“一窗式”管理延伸服务上门审核进项税额的思路已经确定,摆在我们面前的最主要的难题是如何将上门审核的内容进行归集,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审核体系,直接减少大企业纳税申报时的工作量和申报时间,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我们在深入企业调查、征求企业意见、查阅政策依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运输发票和收购发票等各类原始凭证分门别类设制了运输、收购发票进项税额审核清册,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手工及无密码区)审核清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发票审核清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发票审核清册》和《申报进项税抵扣汇总表》等表册。审核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发票所属凭证号码、票面金额、抵扣金额、扣除率、当期实际抵扣金额和经审核同意抵扣金额。在确定表格设计模式的基础上,我们与邵纺机的财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利用信息化手段,设计出企业只需要按凭证号码顺序输入发票号码和票面金额,就可自动生成抵扣金额、当期实际抵扣金额税款并自动累加的电子表格,实现了科技加管理,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化在“一窗式”管理的运用。按照清册的设计的内容,“纳税人识别号”、“凭证号码”、“票面金额”等栏目由企业填写,“经审核同意抵扣税额”栏由税务机关填写,“允许抵扣金额”、“当期实际抵扣税款”、“各项合计数”和“汇总数据”栏由电脑自动生成。审核人员上门进行审核时,依照凭证号码顺序对照进项抵扣发票和所附资料逐份审核,允许抵扣的在清册上填写相应金额,并在发票上加盖“允许抵扣”印章,对不允许抵扣的进项抵扣票或抵扣金额不实的在“经审核同意”栏注明“不允许抵扣”,并作出书面说明,作为企业纳税调整的依据和申报依据。

(三)简化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要求。根据企业月平均进项发票数量的实际情况和“一窗式”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收购进项税额上门审核服务操作规程》,对审核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由企业向分局提出上门审核申请,领取《运输、收购发票进项抵扣审核清册表》;二是计征科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在纳税申报前一个星期内统筹安排,由管理科和计征科各派一名专职人员上门与企业联合办公,对企业的运输、收购等进项发票实行“不出门”审核;三是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分类统计同意抵扣的各项税额,造具总表,下附各项审核明细清册,在总表及各清册上签字、盖章,一份分局留存,另两份作为企业申报抵扣的资料;四是企业申报时,将已审核签字的总表与清册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申报大厅,申报受理岗位及管理稽核岗位将留存的清册与企业报送的清册及申报表核对,受理审核。同时,对于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实行“表册比对”。新的审核程序的最大特点是:一是审核程序的进一步简化,实现了税务部门2个不同科室对同一运输发票、收购发票的2次审核比对合二为一,减轻了企业工作量;二是企业到办税大厅申报认证窗口申报时只需要携带已核清册,由窗口进行“表册对比”,而企业不再需要携带大量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审核,确保了企业进项发票的安全。

(四)加强纳税辅导,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组织管理科、计征科人员上门审核企业的进项发票,边审核,边辅导,对认证不符、未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审查不允许抵扣的收购发票、运输发票,由审核人员分发票、分类别、分情况对财务人员进行现场辅导和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并及时调整进项抵扣税额,避免企业因理解政策的偏差而导致税务稽查的处罚。同时,将仅对票面的审核延伸到对凭证所属附件资料的审核,对凭证取得的来源、性质等方面进行深入审核,进一步判断收购发票和运输发票原始凭证的抵扣合法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漏洞。

四、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成效

在邵纺机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试点一个月,成效初步彰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提高了审核的效率。推行“一窗式”延伸服务是将信息化手段与税务部门现场办公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在确保审核的质量基础上审核速度大幅提高。一是将纳税人两次送原始发票到税务部门审核改为税务部门上门一次审核制工作模式,简化了办事程序,最大限度缩短了企业办税时间,原来对月进项原始凭证数量多的企业需要进行两次重复审核近4-5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一次审核1天时间就可以完成。二是由于企业在填报清册时按凭证号编排,税务部门审核发票速度大大加快。同时,由于企业在申报纳税时,不必再携带大量的原始凭证,消除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携带原始凭证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由于简化了审核手续,企业申报时以审核清册代替大量的原始凭证,改原来的“票表比对”为“表册比对”,原来需要一至两天的申报时间,即使是最多进项抵扣发票的企业现在也只需要在15分钟以内就可以完成审核,既减轻了企业和税务机关窗口人员的工作量,提前消化了窗口服务时间,也为其他纳税人节省了申报时间,取得了“三赢”的效果,有效提高了窗口的工作效率。邵纺机办税员廖湘晖在接受邵阳电视台和《邵阳晚报》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企业一个月专用发票有300多份,最多的月份达到600多份,加上运输发票则上千份,我们这一个企业申报就要一天多的时间,其它的单位根本无法申报了,现在大祥分局想了这个好办法,很有效果,9月份,我们438份发票只花了15分钟就完成了申报工作。”

(三)促进了企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由于实行上门联合办公,有利于辅导企业规范办税,将仅对票面的审核深入到对原始凭证和所属附件资料的审核,强化了审核手段,拓宽了审核范围,而且加强了对不能通过认证的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和手工发票的管理。通过对企业边审核、边辅导,进一步加强了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增强了企业财会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避免了因为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稽查处罚,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对进项税额审核的进一步深入,及时发现了问题并加以解决,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例如,在邵阳纺织厂进行第一次上门审核中,共核减运输发票进项抵扣税额4.7万余元,涉税金额67.14万元。我局在发票审核时加强纳税辅导的做法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在谈到税务部门加强纳税辅导时,邵纺机办税员廖湘晖如实评价:“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的确减少了我的工作时间,对我们企业在进项抵扣中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给予了很好的指导和辅导,避免了因抵扣不实和申报不准造成的稽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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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赢得了纳税人广泛认同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我局延伸服务在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社会上也树立了优质服务的新形象。我局在邵纺机推行“一窗式”上门服务的运行中,邵阳电视台、《邵阳晚报》等四家新闻媒体对我局推行“一窗式”上门服务的做法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邵纺机财务部长蒋向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国税部门推行上门服务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我们原来办这些事需要2人近10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1天就可以了。”

税务绩效管理范文第5篇

当前,在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方面存在四项突出问题:一是“自然”注销。有的纳税人当经营失败时,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就一走了之,或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因税款未缴清或发票未核销等问题后就“自然蒸发”。二是“自动”注销。有的纳税人在经营状况差、经营场所拆迁等原因,不按程序向税务机关报告,就“自主”停业、自动消失,加大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监控的难度。三是只注销税务登记证,不注销银行账户,并利用这些账户搞不法经营,偷逃税款。四是假注销。即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并不是真不存在,而是通过注销登记,变更纳税名称等手段,成立新的纳税企业,从而达到逃避法律责任、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如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建议:

首先,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国、地税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以及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联系,建立定期通报或联网协作制度,按月及时核对税务登记证的信息情况;国税稽查部门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沟通,制定预警机制,以提请其加强对这部分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的监控,做到防患未然。要积极与街道、社区、乡镇等协税护税组织配合,及时堵塞税务登记证管理中的漏洞,提高税务登记证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加强对税务登记证的动态监控。征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地域分布特点,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实行划区分片、责任到人的管理方法,确保税务登记证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纳税人在按程序注销等方面的税法宣传,培养纳税人依法正确使用税务登记证的行为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