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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学理论

系统学理论

系统学理论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四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和省市中心工作,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切实增强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为实现全市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学习重点

根据2012年局重点工作目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今年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1.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今年10月份,党的十将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的十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战略部署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方针原则,准确理解党的十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建设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纲领性文件。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文化强国、我市建设文化强市和全省系统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从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文化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高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与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学习,深入分析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深入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加深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切实提高把握文化改革发展方向、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能力。

3.深入学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了党的纯洁性问题,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生机活力,忠实履行职责,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出应有贡献。

4.深入学习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认真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基本取向,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围绕“主攻沿海、创新转型”这条主线,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推进“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深入实施,促进我市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5.深入学习市四届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四届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努力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6.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实际出发,系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最新形势政策,坚持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重视学习反映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发展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作一次专题研究,认真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内容、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实施。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特点,不断创新理论学习形式,积极探索完善各种学习形式,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创建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的要求,注重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四个一”全员读书活动,积极运用讲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理论考试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确保学习的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

系统学理论范文第2篇

系统理论是用数学方法定量描述,用逻辑的方式逐步推演,寻求并确立适用于微观、宏观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复杂性、动态性,它研究各种组成部分的内在规律,推论并指导对系统内在知识的认识及建构、甚至于解构。系统理论的这些凸显特征及其指导性,已经在各种学科中得到明显体现,高中生物作为一门逻辑性极强的学科,在系统理论的应用上更应如此。

一、系统理论有助于理解高中生物教学的复杂性

高中生物教学涉及基因、分子、细胞等微观知识和稳态与环境等宏观知识的学习。这些知识概念多、层次多、结构复杂,各种物质转运机制、代谢方式均有不同的特点并密切联系,整个高中生物呈现出复杂性特征。特别是长期以来高中生物教学采用学科为基础,考试为导向,教师为核心,传统讲授,单线沟通的“被动”教学模式。大多数同学在学习该课程时都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以应付考试,并不能完全理解生物的意义,没有建立起生物学的系统概念、模式概念,抑制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及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这造就了高中生物教学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正好与系统的复杂性完全切合。正如普利高津断言“现代科学在一切方面,一切层次上都遇到复杂性,必须“结束现实世界简单性”这一传统信念,要把复杂性当作复杂性来处理,建立复杂性科学。”

二、系统理论有助于理解高中生物教学的整体性

高中生物贯穿微观、宏观,经历细胞与生态系统等各种知识,各种知识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诸多知识构成一个完整的生物学科。也就是学高中生物的教学离不开整体性。而系统理论完全可以指导高中生物的教学的这种整体性。把系统理论引入高中生物教学,首先它强调生物知识整体性教学,引导学生摸清知识的基本发展脉络,从整体设置知识体系,对知识进行概括、归纳、总结和应用,建构生物学习的一种系统。学生通过建立这种系统,掌握该学科各部分内容的交叉和联系及其整体结构相关知识。教师通过这种建模方式,引导学生在建模过程中,学会思考,学会整体性学习,从而深刻理解各部分知识之间的联系、科学知识与科学思想及科学方法之间的联系,这才真正符合教育心理学原则。当教师把系统的这一思想引入生物教学时,学生就会自觉不自觉的想到这一属性,正如著名学者贝塔朗菲所言“我们被迫在一切知识领域中运用整体或系统概念来处理复杂性问题”。

三、系统理论有助于理解高中生物教学的动态性

高中生物教学具有复杂性与整体性,其本身应当是一个系统。而作为一门学科,高中生物无法确定所有生物未知领域的知识。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高中生物的各种知识均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所具有的知识应当逐步更新,呈现出开放性、动态性。系统理论作为解决复杂性问题的一种实用性极强理论,对高中生物教学具有深刻的指导价值,系统理论对高中生物教学的动态性指导可概括如下:生物学系统由于其内外部联系复杂的相互作用,总是处于无序与有序、平衡与非平衡的相互转化的运动变化之中的,其都要经历一个系统的发生、系统的维生、系统的消亡的不可逆的演化过程。也就是说,生物学系统本质上就是一个动态过程。

四、系统理论对高中生物教学具有不可替代的方法论导向作用

系统学理论范文第3篇

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以下参考内容: 金蝶成本管理系统 一、形势的呼唤 成本是企业控制各种劳动耗费的手段,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工具,通过成本管理有助于落实责、权、利,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传统手工核算成本的时效性、准确性受到限制,已很难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会计领域工业会计最难,而工业会计中成本会计最难! 1979年以来,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事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其中总帐、工资固定资产、报表管理等模块已经非常成熟,唯独没有一个象样的、通用化的成本核算及管理软件。98年底,金蝶公司成功推出了《金蝶成本管理系统V1.0》。这一运用电子计算机现代化手段进行自动化的成本核算、分析及管理的先进工具为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了轻松的解决方案。 二、适用范围 目前,《金蝶成本管理系统V1.0》适用于采用品种法或类品种法的工业、加工、制造企业。 三、模块结构 四、系统特点 (一)界面清晰、思路流畅、操作简单、易学易用 金蝶成本管理系统V1.0完整地保持了WINDOWS的操作风格,并继承了金蝶财务软件的一贯风格,使得系统在界面上看起来清晰流畅。操作起来简单易懂、易学易用,快速上手。 (二)与金蝶软件其他模块无缝联接,自动获取费用发生数? 金蝶成本管理系统V1.0自动和金蝶软件的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业进销存、总帐等模块挂接,挂接时能自动获取工资、物料耗费和固定资产折旧数及其他任何要素费用的发生数,在成本计算过程中能自动生成记帐凭证(含费用发生的凭证、辅助生产、制造费用分配的凭证和完工入库的凭证三大类)。生成的凭证可传至总帐系统。成本系统和其他模块之间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科学的整体。这样不仅减少了重复输入,而且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保证了成本计算的科学性与正确性。 (三)高度自动化 成本管理被称为工业会计的一大难题,难就难在数字繁琐、计算复杂。因此,成本管理系统首先要解决的当然是自动化问题,金蝶成本管理系统目前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高度的自动化。 1.自动从金蝶总帐、工资、固定资产、进销存等模块获取各项要素费用的发生数。 2.自动完成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3.自动完成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4.自动完成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5.成本计算过程中自动产生记帐凭证并传至总帐系统。 6.自动生成成本计算过程中的一系列帐表。 7.自动对成本数据进行分析。 (四)规范而清晰的成本核算流程 第一步:进行要素费用(如:原材料费用、工资费用等)的归集和分配 第二步:进行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第三步:进行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第四步:进行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这样的流程不仅保证了成本计算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而且对用户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即使是对成本会计原理不太熟悉的用户通过系统的操作也能快速领略成本计算的奥妙,在短时间内学会成本核算的庞大体系和原理。 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以下参考内容: 金蝶成本管理系统 一、形势的呼唤 成本是企业控制各种劳动耗费的手段,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工具,通过成本管理有助于落实责、权、利,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传统手工核算成本的时效性、准确性受到限制,已很难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会计领域工业会计最难,而工业会计中成本会计最难! 1979年以来,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事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其中总帐、工资固定资产、报表管理等模块已经非常成熟,唯独没有一个象样的

系统学理论范文第4篇

论文摘 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取得长足的进步。首先阐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发展现状与培养目标,其次列举该专业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理论学习方法。

1 绪论

1.1 引言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来临,开设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是教育寻求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人才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宝贵资源。作为一个年轻的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以下简称“信管专业”)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取得不小的突破,也遇到前进的障碍,高校专业定位不够清晰、课程体系缺乏规范、教学方式有待创新、师资力量稍显薄弱,直接导致在信管专业理论学习方法上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对信管专业理论的学习可以指挥教师的思想,指导教学的实践,对学校教学任务的开展、学生知识能力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

1.2 信管专业简介

早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就开始尝试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到20世纪70年代有了比较规范的专业名称,即管理信息系统。1998年,教育部将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5个专业进行整合,设立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经过10余年的艰苦创业和教育实践,该专业形成了不同的分支流派,出现各具特色的专业设计,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信管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的复合型人才[2]。

2 信管专业教学改革主要措施

2.1 信管专业特色定位的选择

信管专业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其发展应以经济管理为基础,信息学科体系为支撑,实质是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经济与管理水平,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内高校在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商务信息管理方向、金融信息管理方向、经济信息管理方向等多个信管专业的特色定位,不同学校可根据实际教学资源在授课时进行相应倾斜。

2.2 信管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

信管专业的课程体系应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通识课和专业特色课。信管专业不是管理专业与计算机专业的简单相加,在专业通识课的设计上应考虑拓宽专业口径、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秀的管理者应是信息专家,而不需要是计算机专家,专业特色课中信息技术类课程应与管理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适当增加培养学生沟通能力与合作精神的专业课程,增强信管专业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力。

2.3 信管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

教学方式的改革主要包括3个方面:在教学形式上,应积极推进网络教育,丰富精品课程网站,加强网络资源推荐,多使用案例教学;在教学手段上,信管专业的教学应转变单纯课堂教授的单向信息传播方式,增加多媒体、交互式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形成师生间的良性互动和畅通交流;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注意课程的表达方式,将抽象难懂的知识尽量以生活化的形象语言表达,采取项目规划与设计或者小论文等形式全面考核学生的整体水平。

2.4 信管专业师资力量的完善

信管专业在我国开设时间不长,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各高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吸引外部优秀硕博士毕业研究生和兼职教师的同时留住内部人才,扩充专职教师队伍,组建本专业教学团队。另外,教师队伍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保持主讲教师的专业性。

3 信管专业理论学习方法

3.1 明确目标,凸显特色

1)紧抓专业内涵,清晰专业定位。信管专业的内涵包括信息资源的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信息产业的管理和信息管理的技术与方法,由信息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将另外三者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在学习信管专业的理论知识时,要紧紧围绕专业内涵的限定,时刻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勉励自己,避免在众多相关学科的学习中迷失方向。

2)建立学习规划,掌握学习技巧。理论学习不能泛泛而谈而缺乏与实际的联系,要设定合理的学习规划,总结有效的学习技巧。在理论学习初级阶段,要理清教材思路,明确教材重点,对相关概念和问题的描述掌握到位;在理论学习的中级阶段,要依据教学大纲,归纳总结教材精华,对扩展性、前沿性问题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理论学习的高级阶段,应联系社会实际,了解发展现状,努力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问题的求解。

3.2 系统学习,广泛涉猎

1)“自顶向下”分析,“自底向上”落实。在信管专业理论学习的过程中,应借鉴软件工程中“结构化设计”的基本思想,即“自顶向下”的整体性分析与“自底向上”的逐步实施[4]。首先根据培养目标,“自顶向下”地识别出信管专业学生应具有的能力结构,进而将其划分为若干能力单元模块,对应于不同领域的学科知识,然后按照知识框架,“自底向上”地学好每门课程,结合课程案例,充分利用网络获取学习资源,锻炼独立思考的能力。

2)立足核心课程,扩展专业知识。大一学年及大二上半学年,应着重学习信管专业的核心课程,夯实专业基础,在一年半的基础理论学习之后,开始扩展专业知识,学习其他计划课程,丰富知识储备,掌握一定的行业知识,如软件开发、网页设计、专业英语、系统规划等,为今后的创业就业奠定基础。

3.3 突出重点,加强研究

1)结合学校侧重,顺应时展。对信管专业理论的学习应以学科本身的发展为基础,考虑高校的学科背景,适当结合国外经验,依据人才培养计划略有侧重,但不丢失专业特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面向未来的专业,课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在学习理论知识时应实时更新,通过课堂教学及其他途径获取信息行业、软件产业、应用企业和学术领域的最新成果[5]。

2)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学能力。理论学习不代表死读书、读死书,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师生间的互动关系,在教学实践中努力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结合起来。自学能力是开发创新思维的必要前提,掌握多学科知识能使学生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在问题求解的过程中产生丰富的联想,形成新的思维。只有具备了自学能力,才能逐渐积累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尝试创新。

3.4 锻炼技能,迎合需求

1)了解社会缺口,理论结合技能。理论学习是基础,基本技能是能力,在理论学习中应尽量与基本技能相结合,这样不仅能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还能明确学习这些理论知识的原因,以及如何在基本技能中具体运用。要成为同时具备信息搜索分析能力、信息平台应用能力、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及组织管理和决策能力的专业人才,必须尽可能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缩短与计算机专业或管理专业学生在知识储备上的差距。

2)追踪行业动态,理论用于实践。近年来,该专业的就业状况比较乐观,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将使信管专业人才更加受到市场的青睐。因此,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适应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信管专业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关键。

4 总结与展望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国高校信管专业取得较大程度的发展,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在课程的设置上也日趋科学。本文在提出信管专业教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信管专业理论学习的方法,力图通过明确专业目标、系统专业学习、突出专业特色以及迎合社会需求4个方面扎实掌握信管专业涵盖的理论知识,在规范中寻找突破,在稳定中谋求创新。21世纪是信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在时代的呼唤下应运而生,市场需求逐渐成为“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其向前发展,对未来应充满信心。

参考文献

[1]赵泉.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定位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5(1):80-81.

[2]沙忠勇.整合与构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教育改革[j].大学图书馆报,2001(2):62-65.

[3]谷震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55-57.

系统学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系统 系统论 法理学 系统法学

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维纳奠基性地提出控制论以来,由贝塔朗菲正式提出,并经普里戈金、哈肯、艾根1等人加以发展的系统论思想成为深刻影响人类思维的二十世纪的一项重要文明成果,已日渐渗透到各个学科和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力。法学研究同样也受到了系统论思潮的浸染,一些学者为将系统论应用于法学研究做出了积极的探索。本文即就系统论思想在法理学中的运用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 系统论在法学中的应用现状

最早运用系统论对法律进行考察的并非来自法学界,而是系统论学者自身。维纳在其《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与社会》(1952年)中辟有专章以“法律与通讯”为题论及法律,他认为“法律可以定义作对于通讯和通讯形式之一即语言的道德控制,当这个规范处在某种权威有力的控制之下,足以使其判决产生有效的社会制裁时,更可以这样地看”,2“法律问题可以看作通讯问题和控制论问题,这也就是说,法律问题就是对若干危险情况进行秩序的和可重复的控制”。3可以看出,维纳的观点与当时盛行一时的社会法学关于法律是社会控制工具的思想是息息相通的,但他在“控制”之外又加上了信息的接收与反馈即“通讯”的因素,已经初步具有了系统论的影子。在维纳之后的系统论学者似乎对法律并未给予太多的关注,而法学界则有人开始主动尝试以系统论的视角去考察法律,布尔丁的《纠纷的一般理论》、广濑和子的《纠纷与法——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社会学的尝试》均在这方面较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前苏联法学界在八十年代也积极将控制论引进了法学研究4,而真正全面、深入地运用系统论思想并且取得了较为重要成果的则当推德国的N·卢曼(N·Luhmen)、G·托伊布纳(G·Teubner)和K-H·拉迪亚(K-H·Ladeur)等人关于法律的系统理论。卢曼认为社会不是个人或主体的集合体,而是“系统/环境”的关系,法通过限定人们的期待——使迄今为止所做出的决定或今后将要做出的决定具有连续可能性的“意义”,并使之结构化,成为旨在缩减世界复杂性而功能分化了的社会系统,5他试图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法律的自我描述与社会学的关于法律的外在描述结合起来,既强调法律系统的统一性(unity of legal system)、封闭性(closeness)、独立自治(autonomy),又突出法律与社会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提出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系统法学理论。 托伊布纳和拉迪亚在卢曼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所发展,特别是托伊布纳提出的法律“自创生”理论较有特色,他认为法律经历社会弥散法、部分自治法和自我创生法三个发展阶段,作为自我创生系统的法律(Law as an Antipoetic System)是一个次级控制论系统,它以自我关联的方式构成各个组成部分,并以超循环的方式把它们连接在一起,法律的各个组成部分自我生产,法律规范与法律行为相互产生,构成超循环连接。6托伊布纳还积极开展德国的系统理论与英美批判法学之间的对话,并认为英美批判法学停留于法的解构,而卢曼和自己的系统理论则同时也是法的重建理论。7

我国法学界对系统论的运用是与系统论思想在我国的传播同步的。虽然钱学森在五十年代就著有《工程控制论》一书,但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西方的系统论思想才在我国传播开来并受到重视,与外国相比,我国对系统论的运用起步较晚。在1979年举行的一次系统工程会议上,由钱学森首次提出了“法治系统工程”的概念,此后,吴世宦、常远等一批学者就法治系统工程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以吴世宦的《论法治系统工程》(1986年)和《法治系统工程学》(1988年)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专著和论文相继发表。1985年和1988年,先后召开了两届全国性的法制(治)系统工程学术讨论会,推动了这方面研究工作的开展。进入90年代后,法学界出现了用系统科学的方法运用于具体部门法学的倾向,如何秉松的《犯罪构成系统论》(1995年)、熊继宁的《差异、变化与耦合》(1999年)和龙宗智的《相对合理主义》(1999年)等专著就是运用系统方法于刑法学、行政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所取得的成果。8《现代法学》杂志自1999年第5期开始开辟了“法治系统工程”专栏,也刊发了一系列在部门法学中应用系统论方法的研究文章。

二、 系统论视角下的法律观

将系统论运用于法学研究的思路有二:一是将它运用于法的基本理论研究,从系统论的视点出发来观照法的基本范畴,提出一套系统论视角下的法的分析框架;二是着眼于其技术应用,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运用系统方法,如法治系统工程、应用法学中的系统研究等。前者是运用系统思想建立一种法哲学,而后者则是用系统方法解决具体问题,二者同等重要。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系统论是有别于经济的、社会的或语义的分析方法的一种全新的分析范式, 而每种分析范式都会有自己的一套分析范畴、语言和逻辑规则,因此准确定义系统论中法学的基本范畴,确立一种系统论的法律观,也就是上述第一种研究方向就成为全部系统论法学的基石。德国法学的系统理论所做的正是这种努力。但我国二十年来的系统法学研究则几乎全部集中于后者,在笔者所见相关研究成果中,真正运用系统论于法理学研究的极少。在未确立起系统论范式下的法学基本范畴和分析框架的情况下,直接运用系统论于具体操作层面,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造成在研究的出发点即在基本理论范畴上仍不得不沿用非系统论的模式,从而限制和影响了系统论原理的运用,这是当前我国系统法学研究的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

因此,要想在法学研究中引进系统论,希望以一种新的思想范式丰富法的理论,促进法学发展,就必须建立系统科学视角下的法律观,即要建立系统论的法理学。

任何一种理论都是从其最基本的范畴出发的,“法”这一基本范畴是一切法学理论的根本出发点。建立系统论的法理学首先必须对什么是“法”做出回答。

一般说来,基本范畴的确定是一门学科得以建立并发展的基础,但就法学而言,自其产生以来,对“法”这一法学最基本的概念却从未取得过一致的意见,正义说、理性说、神意说、主权者命令说、社会控制工具说以及阶级意志说等等不一而足。这似乎是法学的尴尬,但从另一方面看,恰恰也正是由于对法律的这些种种不同的解说,才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学流派,促进了法学的繁荣与发展。“法”这一范畴成了法学理论的全息图景,是一切法学理论的立足点。那么以系统论的分析范式,如何解说“法”这一范畴呢?

这必须从系统论的基本原理出发。热力学第二定律是系统论思想的基石之一。热力学第二定律认为:一个孤立的系统,其熵增不小于零,也就是说会自发地向均匀无序、组织解体方向演化。9“熵”是系统无序化的量度。波尔兹曼原则认为,自然界争取这样一种状态,即要实现最大数量的可能性。10由于每个事物都要实现自己最大的多样性,因而世界发展的趋势是由有序走向无序,系统熵值不断增加,最终归于“热寂”。但这是就一个孤立系统而且是就其整体而言,如整个宇宙。维纳早就提出系统的局部减熵是可能的,11普里戈金的耗散结构理论则进一步指出,一个开放系统通过与外界的能量和物质交换,引进负熵流抵消系统内熵的产生,形成耗散结构,系统就能通过涨落达到有序。12人类社会正是这样的一个系统,由于每个人以及每个集团(如阶级)都会追求自我意志的最大自由和自我利益的最大实现,这样必然会产生冲突,系统的熵值增加,社会走向无序。为使人类社会系统不致崩溃,就有必要引进“负熵”,整合社会的各个子系统,使之保持有序。由于“负熵”流作用,系统保持了有序性,这种维持有序性的系统组成部分,协同学称之为“序参量”,13也有系统理论称之为“吸引子”。法律正是这样一种维持社会系统有序性的“序参量”。

警察、军队以及道德、意识形态和政策等也是维持社会有序性的系统组成部分,有的也是社会系统的序参量之一,法律与它们有何区别呢?

首先,法律是一种以符号为载体构筑的信息空间,这与警察、军队等一切有形的社会控制力量相区别。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人所特有的、能将人和别的动物截然分开的独特行为就是在思想和语言中创造符号宇宙的能力。除了直接满足生物需要外,人不是生活在事物的世界中,而是生活在符号的世界中。”14法律由原则、规范、术语等符号所组成,它们所传达的是控制环境的信息,“我们用来控制我们环境的命令都是我们给予环境的信息”,“信息这个名称的内容就是我们对外界进行调节并使我们的调节为外界所了解时而与外界交换来的东西”。15个体处理接受到的信息,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反馈行动,这就是系统论上所说的“通讯”。法律与道德、意识形态以及政策等为每个人都构筑了一个信息空间,作为个体的人,社会传达给他的信息成为决定其行为目标函数的重要参数。在一个理想化的平等社会里,每个人的信息空间应是相同的,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地位、知识水平甚至居住区域的不同等等原因都使作为个体的系统不可能拥有完全相同的个人信息空间,这就造成了不平等。“所谓有效的生活就是拥有足够的信息来生活”,16为了实现形式正义,我们就要力争为每个人构筑相同的信息空间,普法正是这样的努力之一;为了实现实质正义,就要因个人的信息空间不同,社会也应对个体的行为采取不同的反馈方式。在交通、通讯不发达的时代,《法国民法典》规定以离巴黎的远近不同来确定法律实施的日期,也正是其体现之一。

其次,由于信息本身特点产生的影响,法律与道德、意识形态、政策等等也区别开来。

信息的构建具有目的性。不同的信息所产生的反馈是不同的,由此而建立的社会形态也是不同的。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社会结构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个体自觉水平上自发形成的结构,另一种是在群体自觉水平上自觉建立的结构,前者产生于社会的自在控制,后者则产生于社会的自为控制。17当然,由于人类社会在存在与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目的性和自我内在的规律性同时存在,因而这种“自在”与“自为”更多地是一种程度上的划分。道德虽然也有社会中心系统的引导因素在内,但主要由社群自发形成,因而主要是反映社会自在控制的、自发产生的信息,而法律具有强烈的社会中心系统的引导作用于其中,明确反映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社会的自为控制,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信息的传输具有衰减性。一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由于介质造成的损耗都不可避免地会衰减。所谓信息的衰减就是指信息由确定变得不确定,直至解体。确定程度越高的信息的衰减容量越大,而越是不确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越容易因衰减而解体,即“社会的记忆性损失”,从而影响序参量作用的发挥,造成熵的累积。因此,就有必要增加信息的明确性,将之固定化、规范化,形成条文,建立制度。“制度是一场和熵进行的战斗,一场和遗忘及其造成的组织损失进行的战斗。通过审慎的代码编纂和抽象行动,他们构建和储存已经或正被看作具有保持秩序性质的知识。”18但由于信息经编码而形成制度,需要成本,因而并非所有的社会控制信息都需要制度化,只有那些反映社会自为控制程度较高、目的性较强并且关乎系统基本结构的信息才有必要加以明确。法律正是这样制度化的社会控制信息。越是较多反映社会中心系统意志,并且关系社会基础结构的法律,如公法,信息明确性程度越高,强行性规范越多,而相反,私法则较多的是任意性规范,明确性程度较低。

信息的反馈具有非线性。“人并不是由S—R(即刺激—反应,引者注)弧构成的,在他们的输入与输出之间不存在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19人不同于机械,他(她)自身是个主动性的系统,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个具有适应性的自组织系统,有自身的目的和发展要求,对于接收到的信息,要进行加工、处理,然后做出反馈。由于在加工、处理信息过程中,会掺入个人系统自身的因素和其他外界因素的作用,因而这种反馈是非线性的,反馈结果可能并不是信息发出者所期望的。为此就要建立信息反馈的纠偏机制,形成有效的反馈回路,如同恒温器的控制机件一样。法律通过法庭、监狱等有形力量建立起一套纠偏机制,与道德、意识形态、政策等等相比,法律的纠偏机制无疑是最为稳定而且高效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社会大系统的角度看,法律是维护社会有序化的一个重要序参量,是反映社会中心系统意志、制度化的并有有效纠偏机制的由符号所建立的信息空间。

作为社会系统的序参量,法律自身也是一个系统。卢曼、托伊布纳所做的研究正着眼于此。通过把法律视为一个系统,可将很多系统理论应用其中。

比如,系统的稳定是开放中的稳定,只有保持系统的开放性,通过输出熵,才能保证系统的有序。为此,法律系统就要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如果封闭起来,看似稳定,却更易导致崩溃。明太祖朱元璋亲拟《大诰》,让子孙不得更改一字,万世遵行,但由于不能适应社会形势变化,朱元璋死后,《大诰》很快就被弃之不用。相反,美国的宪法由于其灵活的司法解释体制,保持了相当的开放性,虽历经两百余年,至今仍然被恪守。就整个法律系统而言,罗马法是个更典型的例子。罗马法自十二铜表法的颁布(公元前458年)至查士丁尼法典编纂(公元528年),跨近1000年,从政治上,经历王政、共和、帝政专权和帝政分权4个时期,从经济上,经历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封建庄园经济3个阶段,但一直有效地统治着罗马社会,究其原因,在于其多元化的法律渊源体制。习惯、告示、元老院决议、民会决议、法律、帝敕和法学家解答都是法律渊源,民会、元老院的决定都可成为法律,从而保证了法律系统的开放性,避免了因社会不同利益阶层间的利益冲突不能得到及时调和而导致系统熵增,告示(主要是最高裁判官就任时的施政纲领)、帝敕和法学家解答,又使法律保持了与时俱进的动态开放性,不致因无法及时适应形势变化而导致僵化,因而罗马法一直保持着兴旺发达的局面。但公元426年狄奥多西二世颁布了引证法,确定在法律解释中只有5大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后,人为地封闭了罗马法,使罗马法学陷于停滞,以往那种繁荣局面不再存在。而在查士丁尼妄图一劳永逸地把罗马法固定下来而编纂法典,并禁止对法典进行任何评注后,僵化的罗马法即失去了世界法的地位,而沦为地域法(拜占庭法)。20

运用系统发展的相变、分叉、涨落等理论,同样可以来考察法律的变革问题,但这已不是本文所讨论的范围了,本文只不过是试图初步勾勒出系统论视角下法律观的简单图景而已。

三、 用系统论研究法理学应注意的问题

拉兹洛将其著作《系统哲学引论》的副标题定为“一种当代思想的新范式”,贝塔朗菲也有类似提法。系统论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视角,但我们也应看到,系统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不长,诚如贝塔朗菲自己所言:“新范例的早期形式大都很粗糙,能解决的问题不多,对个别问题的解远远不够完善。这时候会出现许多学说互相竞争,每种学说适用的问题和能很好解决的问题都有限。”21因此,在将系统论应用于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研究时至少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将系统论与其他学科,特别是与社会学结合起来。系统论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思维分析框架,在应用到具体学科时,还必须与具体学科的知识结合起来,才能进行有效地分析。在进行系统论的法学研究时,法学知识的运用自不待言,但尤应有意识地结合社会学来进行考察。无论是早期维纳的关于法律的观点,还是卢曼的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律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关系都是理论基础之一,法是在与社会系统的互动关系中显现出其本质的,因此,系统论的法律观离不开社会学的考察。只有有意识地、自觉地运用社会学,当然同时也结合其他相关学科知识,才有可能真正取得富有意义的成果。

第二、应将系统论的分析模型与其他的分析模型结合起来。学术研究总是以分析已有的事实来进行,但把握历史的目的还是为了预测和设计未来。古往今来,所有的学术理论无非都是通过对已往事实的考察,根据观察者所总结的规律建立一种分析模型,用以把握未来。贝塔朗菲在谈及理论模型中的概念模型时称“用简化因而比较好懂的形式的概念模型来表示现实的某些方面,对任何理论研究都是基本的”,但“模型的优点与危险是众所周知的。优点是这是一种创造理论的方法,亦即模型可以从前提进行推断,解释和预测,往往得到预料不到的结果。危险是过于简化;为了使它在概念上可以控制,把现实简化成了概念骨架——剩下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在这样做的时候切掉了解剖学的重要部分。现象愈多样化与复杂,过分简化的危险愈大。”22不仅是概念模型,任何理论模型都有此危险,用系统论建立的分析模型也不例外。因此,哲理分析、经济分析、社会学分析、语义分析和系统分析等理论模型应各自充分发挥作用,互相补充,互相验证,而不应由谁来取代谁。通过各种模型综合的从不同侧面、多角度地考察,才可能在法学研究中描绘出与现实世界更加一致的关于法律的图景。

第三,将运用系统论与发展系统论结合起来。这是推进系统法学发展的需要。现有的系统论模式主要来自于对自然现象的考察,是自然界规律的反映,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别,如果一味照搬自然界的系统规律去套用社会,难免失之偏颇。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在分析社会时就不能运用系统论,用系统的范畴去分析社会仍是富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的,问题在于我们在用系统范畴分析具体社会问题时,也应着眼于发现社会系统本身的系统模式和系统学规律,使系统理论更加科学化,从而建立更加合理、适用范围更广的理论模型,以推动系统法学以及整个法学的发展。

1 我国以前有学者将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等与系统论并列,提出“老三论”、“新三论”观点,这是不确切的,实际上,上述种种理论均是系统论思想的分支,它们共同构成了西方的系统论思潮。参见[美]E·拉兹洛著《系统哲学讲演集》,闵家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2 [美]N·维纳著《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陈步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3页。

3 同前注,第87页。

4 参见季卫东、齐海滨《系统论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及其局限——兼论法学方法论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

5 [日]中山龙一《二十世纪法理学的范式转换》,周永胜译,载《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3期。

6 引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副教授在《法理学》课程上的授课内容。

7 G.Teubner,"The king's Many Bodies:The Self-deconstruction of Law"s Hierarchy",in D.Patterson and A.Someck(eds.),The Indeterminancy of Social Integration:Legal Thought in Post-Modernity,Michigan University Press,Forthcoming.转引自[日]中山龙一《二十世纪法理学的范式转换》,周永胜译,载《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3期。

8 参见常远:《法治系统工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途径——纪念钱学森提创“法治系统工程”20年》(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5、6期》)、杨建广:《法治系统工程20年(上)》(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5期)和骆梅芬:《法治系统工程20年(下)》(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6期)。

9 魏宏森、曾国屏著:《系统论》,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5页。

10 [德] H·哈肯著:《协同学——自然成功的奥秘》,戴鸣钟译,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88年版,第15—16页。

11 同注2,第25页。

12 [比]伊·普里戈金、[法]伊·斯唐热著:《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13 同注10,第7—8页。

14 [奥]冯·贝塔朗菲、[美]A·拉威奥莱特著:《人的系统论》,张志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页。

15 同注2,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