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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马克思;《资本论》;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苏联政治经济学;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7)02-0023-06

如何看待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还是分立的?这是任何一个研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学者都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

纵观政治经济学说史及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史,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两条迥然相异的思维路线。一条路线以马克思为突出代表,认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统一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内在精神。另一条路线以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与前苏联政治经济学为代表,认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分立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是外在于政治济学的另一个学科或领域,它在政治经济学之外形成,然后被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深入探讨这两条思维路线的经验教训,是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必要内容。

一、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相统一

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体系的系统性和辩证性,甚至让其理论对手都不得不折服。其原因就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根据刘永佶教授的研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是系统的实证抽象法。系统的实证抽象法的主要环节有:一是从实际经济矛盾出发,充分占有材料;二是实证与抽象的内在统一;三是以概念运动为核心;四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统一;五是专题研究与系统研究的统一;六是以概念从抽象到具体转化为主干的论述体系;七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①

系统的实证抽象法的核心是概念运动,而《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正是对概念运动各环节的全部成果的系统总结。《资本论》一、二、三卷的理论体系可以总结为以下的概念运动链条:商品――价值―货币―资本―劳动力―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工资―资本积累―资本循环―资本周转―社会总产品的两大部类―利润―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利息―地租。这个概念运动链条,就是《资本论》理论体系的主干,也可以称之为概念体系。它是以剩余价值为核心概念的,其核心突出,主线清晰,环环相扣,层层推进。这个概念体系不是马克思灵感爆发的一时之作,而是他呕心沥血四十年才得以铸造成功的。纵观马克思四十年的研究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所呈现的只是概念运动全过程的最后环节,即多个概念的转化环节,而概念运动的全过程实则包括概念的规定、展开和改造以及多个概念的转化环节。以上概念运动链条上的每一个概念的规定、展开和改造以及概念间的相互转化都体现着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

以概念运动作为系统的实证抽象法的主干,马克思的这一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有两个理论来源:一是以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二是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其中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对概念运动的强调是最突出的。马克思本人曾这样概括黑格尔的概念运动的思辨辩证法:“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②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以概念运动为主干的辩证法,但对其以意识为人的本质所导致的错误予以批判,在强调劳动为人的本质核心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矛盾的实证抽象,形成了系统的实证抽象法,并与理论体系统一于规定经济矛盾的概念运动中。概念运动既是《资本论》方法论的核心,也是《资本论》理论体系的主干。方法构建体系,体系发挥方法,二者高度统一。

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分立在理论体系之外的数学技术或科学哲学方法

“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具有两种含义。一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即指现代西方主流的经济学家们在经济学研究中所运用的方法论,具体而言就是数学技术。第二种含义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主流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中独立出现的一个叫做“经济学方法论”的新学科,这个新学科的具体内容是用科学哲学的方法来评判西方主流经济学。欧美学者对于上述两种含义的方法论按首字母的大小写来加以区别。第一种含义的方法论首字母小写――methodology,第二种含义的方法论首字母大写――Methodology。不论是数学技术,还是科学哲学方法,都不是从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内生的,而是分立于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之外的。

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把数学技术作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一种局部思维形式或技巧的做法很早就出现了,但将数学技术上升为主导整个学科理论研究的方法论的做法则是从边际学派的杰文斯、瓦尔拉斯等人开始的。这一企图随后受到了新古典学派的马歇尔的强力抵制。马歇尔主张经济学家应该将数学作为一种速记工具以启发和记录灵感,在正式出版物中则应该把数学全部放在脚注或附录中,甚至最好全部烧掉。

关键性的转折发生在1947年萨缪尔森出版的《经济分析基础》。萨缪尔森在此书的扉页上引用了一位美国数学物理学家的“数学是一种语言”的名言。在书中,萨缪尔森明确表达了他对马歇尔传统的不满:“就如许多时髦经济理论所表现的那种特征,对本质上很简单的数学概念作费力的文字说明,这不仅从科学进步的立场上看毫无裨益,而且所涉及的也只是一种特别无聊的智力体操。”③继而他将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消费理论和福利理论全部翻译成数学上的多元微积分求极值法,并尝试将动态均衡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翻译成数学上的微分方程和差分方程。坚持以文字语言为主要叙述方式的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理论阵地,就这样被萨缪尔森用数学形式主义攻占了,从此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正式将数学技术作为整个学科的方法论。这一事件可以称之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数学形式主义革命”。

自1947年以来,数学形式主义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界愈演愈烈。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美国主流经济学的本科及研究生的教学,不仅纯数学技术类的课程以及与数学技术高度相关的理论课程的课时比重越来越大,而且主流经济学教材也依照所使用数学技术的复杂程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似乎数学技术越复杂经济学就越高级。二是美国主流经济学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的数学形式主义倾向也越来越严重,连篇累牍的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论文占领了大部分版面。

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将数学技术作为本学科的方法论,造成了理论体系与方法论的分立。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以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为典型代表,但这个理论体系并不是萨缪尔森本人的创造,而是他把马歇尔、张伯伦、希克斯等人的理论作为微观经济学,把凯恩斯的理论作为宏观经济学拼凑在一起的产物。后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学界的争论,萨缪尔森还把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的一些理论拼凑进他的《经济学》教科书。以《经济学》教科书的第19版为典型代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由以下的一系列主干概念搭建起来的:稀缺、效率、需求、供给、价格、均衡、效用、成本、收益、利润、竞争、垄断、劳动与工资、土地与地租、资本与利息、国民收入、消费、投资、总需求、总供给、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国际贸易、汇率、失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经济周期等。可以看出,这些主干概念没有一个是笛Ц拍睿它们都是由在萨缪尔森之前的经济学家们通过使用非数学的定性研究方法才得以规定的。由此可见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与作为其方法论的数学技术之间的明显分立。这种分立表现为,数学技术都是数学家们在思考数学问题时创造出来的,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所能做的只是学习掌握并运用这些外在于经济学的数学技术。

这种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分立给西方主流经济学自身理论的发展制造了严重的障碍。自从数学技术被人为地提升为经济学方法论后,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便放弃了在经济学研究实践中内生发展经济学方法论的抱负,转而满足于从数学中寻找各种既有的技术,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某些既有概念进行演绎性的数学演算。这种做法可以对一些既有的经济学概念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分析,不能说毫无可取之处。但其最致命的缺陷是很难规定新的经济学概念,尤其是主干性的经济学概念。这是因为,数学技术与数学概念是统一的,用数学技术演算既有的经济学概念,可以实现既有经济学概念的数学化,也可以发现既有经济学概念在外延上的不完善性从而对之进行改造,甚至还可以用“既有经济学概念+数学概念”的方式规定出新的辅的经济学概念,比如说XX率、XX曲线、XX指数、XX乘数、XX函数、XX方程式、平均XX、边际XX、总XX等,但却很难规定出新的主干性的经济学概念。④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虽然在每一次更新版本时都会收入一些新的经济学概念,但这些新概念要么是用“既有经济学概念+数学概念”的方式规定出的新的辅经济学概念,要么就是由具体经济学科(如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提供的新的辅经济学概念,整个理论体系中的主干性概念并没有发生变动。总之,数学技术上升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后,并没有为西方主流经济学贡献出一个新的主干性经济学概念,导致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长期僵化。

创建以使用科学哲学的方法评判西方主流经济学为具体内容的“经济学方法论”新学科的是马克・布劳格,创建的标志是1980年发表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⑤参与这个新学科建设的欧美学者除马克・布劳格(证伪主义)外,还有考德威尔(多元主义)、麦克洛斯基(经济学的修辞学)、豪斯曼(新穆勒主义)、罗森伯格(大众心理学批判)、劳森(批判实在论)、汉兹(新经济学方法论)、博兰德(批判理性主义)等人。1994年他们还创建了《经济学方法论杂志》,作为这个学科论文出版的主要阵地。参与这个新学科创建工作的学者们大部分是从事科学哲学研究的哲学家,也有少量的经济思想史研究专家。总结归纳他们发表的著作和论文,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在批评主流经济学家们使用的方法论仍停留在科学哲学的实证主义阶段,因而是不够科学或者不够先进的,因此需要根据他们的科学哲学方法――五花八门的后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方法――加以改造。

这个所谓的“经济学方法论”新学科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分立是明显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家基本拒绝与他们认真对话。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深知只有把时间花在钻研高深数学技术上才方便快速发表经济学论文,才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和科学哲学家们讨论经济学中的实证主义问题则纯属浪费时间。萨缪尔森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他对这帮科学哲学家的鄙夷之情:“有科研能力的人,从事科学研究;没有科研能力的人,就闲聊科学方法论。”⑥

应该承认,这些科学哲学家所做的工作并不完全是无用功,他们中的有些人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数学形式主义方法论的批判是相当深刻和精到的,足以给我们以重大启发。但是,由于他们将“经济学方法论”视为是外在于经济学的另一学科,所以只能从外部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提出批评意见。这些科学哲学家们依据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可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提出让人眼花缭乱的批评意见,但终究没有一人能建立起替代性的经济学理论体系。这种在理论体系的外部进行批评的局限性正如黑格尔所言:“真的驳斥必须在对手强有力的范围内,和他角力较量;在他以外的地方去攻击他,在他不在的地方去主张权利,对于事情是没有进益的。”⑦

三、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分立在理论体系之外的“唯物辩证法”

与美国主流经济学家把数学技术提高到经济学方法论的方向相反,前苏联政治经济学家们则把哲学方法论――“唯物辩证法”直接作为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由此形成了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其理论体系的另一种类型的分立。

前苏联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以前苏联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奥斯特罗维季扬诺夫和列昂节夫等人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典范代表。该教科书是在斯大林的倡导和关注下,以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为指导,形成的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表述。该书第三版(1958年)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和认真学习。

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第三版分为上下册。上册在简单叙述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资本主义前的生产方式后,重点放在论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上,从内容上看是对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列宁的《帝国主义论》的缩编。下册则是对“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经济的论证,但编者没有区分清楚“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一般,将其对“苏联模式”的论证混淆为对社会主义一般的论证。

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理论体系是由以下的一系列主干概念搭建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规律、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的经济规律。然后教科书再结合前苏联当时的各项经济政策,分别叙述各部门经济,主要包括国营企业、集体农庄、商业、财政、金融、国民收入和对外经济交往。

这样的一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五大经济规律”为主干的理论体系,具有浓重的先验性和强制性。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工作者们似乎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都是未卜先知的天才预言家。他们在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经济产生和成熟之前就准确地预言了其中的各种主要经济规律。这样留给政治经济学工作者的任务就很简单了:只需要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录中找出几条提炼为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内容,然后以此为据,去注释苏联政府当前推行的各项经济政策,去向民众宣传这些经济政策是合理的、科学的就足够了。

纵观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史,虽然随着政治经学工作者们的世代更迭,政治经济学界又陆续推出了新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但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前苏联解体,这个理论体系的主干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随时代所变动的只是教科书所要注释的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20世纪60年代查果洛夫主编的教科书是用既有的理论体系注释赫鲁晓夫的“用20年时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政策。20世纪70年代鲁缅采夫主编的教科书是用既有的理论体系注释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策。20世纪80年代梅德韦杰夫和阿巴尔金主编的教科书是用既有的理论体系注释戈尔巴乔夫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政策。

至于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工作者们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研究社会的经济制度。”⑧唯物辩证法是哲学方法论,前苏联政治经济学家将哲学方法论直接视为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由此就造成了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明显分立。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编写者们并不从事哲学研究,而科研院所的学科建制依照列宁对“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划分,严格地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分开,方法论就成为了哲学的专属物。政治经济学工作者只能从哲学教科书中直接拿来哲学层次的“唯物辩证法”,再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去。

比较早地发现这种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分立现象并提出批评意见的是日本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副岛种典。他在1961年由日本青木书店出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批判》一书中尖锐地指出:马克思的《资本论》“并不是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资本主义的结果,而是由于二十五年以上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仅是列宁指出的研究大量的实际材料,还包括对前人经济学说的细密的研究)方才可能。”⑨副岛种典据此判断出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存在严重的方法论上的错误。这是他的历史功绩。

由于将唯物辩证法直接视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工作者们主动放弃了对方法论的深入探讨,而把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交给了哲学工作者们。而前苏联的哲学工作者中的绝大多数又固守着由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对“唯物辩证法”的那几条干巴巴的规定,不去讨论具体学科的具体问题,因而不能丰富和发展辩证法,反而将“唯物辩证法”变成了一个专门用来批斗学术异端的紧箍咒,动辄以他人违反“唯物辩证法”为借口粗涉具体学科的方法论探索。在意识形态的高压电网面前,前苏联众多学术工作者们宁犯思想错误,不犯组织错误。唯上唯书的学风笼罩着哲学界和政治经济学界。

总之,由于将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与理论体系分立,前苏联经济学界既没能发展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也没能变革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既有理论体系。教条主义的阴影笼罩着整个政治经济学界。这种状况或许对贯彻前苏联领导人的意志是合适的,但却不能切实揭示和解决经济矛盾。这种比美国主流经济学还要庸俗和僵化的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最终在与美国主流经济学的全面较量中败下阵来,其留给中国政治经济学界的教训是极其惨痛和深刻的。

四、以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统一为原则探索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

由于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及前苏联政治经济学将方法论外在于政治经济学,不仅方法论的研究不能深入、系统,更制约着理论体系的研究。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必须克服这个缺陷,以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统一的思路展开对经济矛盾的系统抽象。

迄今为止,中国经济学界在方法论上的苏联化、美国化的倾向依然存在。表面上看,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已然退出历史舞台,固守前苏联教科书“原理”的人在中国已经不多了。但实际上,目前很多以西方主流经济学为根据撰写论文并提出政策建议的人,其方法还是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教条主义方法,只不过其所依据的“原理”从前苏联教科书上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普遍真理”变成了美国教科书上的“市场经济的普世价值”而已。另外还有一批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学者,则把美国主流经济学的数学技术作为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引入国内,并以此作为“学科规范”来改造国内的经济学期刊和经济学教育,结果在国内形成了一种竞相以使用和要求别人使用高深数学技术为能事的风气。有某大学学报的编辑将这些方法论上固守苏联化、美国化思维的经济学论文称为“八股倾向”,这种批判是入木三分的。⑩

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内在精神,中国经济学界如果不在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上克服苏联化、美国化的误区,那么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建立永远只是空话。作为有学术理想追求的中国经济学人,研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发展中国政治经济学。探索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应该继承马克思的思维路线,坚持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相统一。统一的关键,还是在概念运动。中国政治经济学必须有自己的概念体系,探讨建立这一概念体系就是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任务。

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是对他的那个时代的欧洲(尤其是英国)经济矛盾的概念规定。我们应继承其中的辩证精神和原则,但不能将他的体系视为绝对真理和亘古不变的教条。当前中国的现实经济矛盾和《资本论》相比,既有国度性的差异,又有时代性的差异。机械地照搬照抄《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是不能对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作出恰当的理论规定的。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统一是原则,中国政治经济学工作者要依循这个原则,从探讨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以及相应的概念规定、展开、改造和转化入手,探索与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内在统一的中国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依循马克思开创的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统一原则,刘永佶教授于2015年12月出版了《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一书,该书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清除了原来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思想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克服了源自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关于上帝或物质为世界本原、本体的论证)传统;第二,明确了政治经济学的国度性,因此其方法论也具有国度性;第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内容,而非另一学科或领域,不是可用可不用,可用此也可用彼的外在工具;第四,中国政治经济学由主体、主义、主题、主张为基本构建;第五,系统规定经济矛盾八个层次;第六,明确“实证是对现象本质联系的抽象”,形成“实证抽象”的概念;第七,初步规定中国经济矛盾概念体系;第八,依据对中国经济矛盾的规定探讨其解决途径。这部著作全面贯彻了方法论与理论体系的统一原则,集中探讨了如何以概念运动规定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对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的创新发展做了扎实的探索。

注释:

①刘永佶:《〈资本论〉逻辑论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2-143页。

③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分析基础(增补版)》,何耀等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

④凯恩斯提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概念似乎是个例外。但仔研究就会发现,“总需求”和“总供给”概念并不是凯恩斯通过数学技术演算而规定出来的。从数学技术上说,将单个商品的个人需求曲线、企业供给曲线分别加总,只能分别得到行业需求曲线、行业供给曲线,而不可能得到总需求曲线和总供给曲线。这也是一些西方学者一直抨击凯恩斯经济学缺乏微观基础的原因之一。但能规定出“总需求”和“总供给”这两个概念,恰恰体现了凯恩斯的思维层次和思维能力远高于他的同行。

⑤桂起权:《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之走向》,载于《经济评论》,2002年第2期。赵华,李建珊:《经济学方法论的科学哲学化》,载于《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8年第5期。

⑥D・韦德・汉兹:《开放的经济学方法论》,段文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⑦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44页。

⑧前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册),北京编译社译,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7页。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准则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3可用来评估已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时代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掳牍Ρ兜男ЧH欢敝两袢眨孀盼夜酶母锏牟欢仙罨坏峒苹肪撤⑸颂旆馗驳谋浠?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峄峒埔夭惶富峒贫韵螅椿峒贫韵蟛幻魅罚氐纳柚镁突崾タ凸鄣囊谰荩蚰岩员Vて浜侠硇浴?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经济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问题,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参考文献: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经济理论;教学方法

西方经济学作为经济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是经管类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如何把这门课教好学好,让学生真正掌握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对学生以后进一步的学习至关重要。西方经济学是对西方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运用大量图形、表格、数据、数学公式以及经济学专业术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感到抽象、枯燥难懂并难以掌握。通过几年的教学工作,以及在教学过程中的总结,并结合与其他相关老师的交流,提出在讲授该门课程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一、深入理解概念和理论

西方经济学是经管类学生在大学期间较早接触的经济类课程之一,其中的很多理论甚至概念都是初次碰到。对于这些理论,不能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而是要理解,这是关键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很多同学认为它与其它一些纯粹文科课程一样,通常背背其中的内容就可以。但是这样下来,往往很快就忘记了。在每个学期的讲课过程中,总会有同学反映,很多概念自己能听得懂和看得懂,但是题目做不出来。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把这些知识真正转化为自己理解的东西。比如,在微观经济学第一章的需求部分,有两个概念需求的变动和需求量的变动。需求的变动指的是由商品本身价格之外的其它因素的变化,带来的对该商品需求数量的变化;而需求量的变动指的是由于价格变化引起的对该商品需求数量的变化。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引起变化的原因却有本质差异。在做一些题目,很多学生无法正确区分它们。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对概念的解释,力争让每个同学都能理解并接受。同时,在课堂上及时讲解相关的一些题目,通过这种方式让同学感受如何把概念所描述的内容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巩固对概念的理解。

二、适当地采用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将学生带入典型案例的特征事件中,从而进行案例的分析。通过学生的思考,进一步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某个具体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能有效地体现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或思考方法,是如何来分析具体问题的。它不仅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对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经济学功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案例的选择要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

如果在刚开始的阶段就选择比较复杂的案例讲解,教师需要解释很多相关概念和理论,而学生听起来也会比较吃力,容易使学生产生烦躁的感觉,反而会影响教学效果。

2.要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

在经济学教学中,理论的学习在课堂中仍占主要地位。如果教学过程过多强调以案例为主,会造成学生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理解比较到位,但知识的掌握缺乏系统性。案例教学作为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有益补充,可以起到传统教学很多起不到的作用。

3.与实际相结合

西方经济学理论是与西方的历史、文化以及经济等背景紧密相关的。在此方面,我国的情况与它们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一方面要引用西方国家的现有案例,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洋为中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收集以我国经济发展为背景的本土经济学的成熟案例,更多地关注我们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这样,才能较好地将经济学原理与我国的经济实践相结合。

三、经济模型的使用

经济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通过模型进行理论分析。其中,图形就是一种常见的使用方式。与数学方程以及文字对相关理论的描述一样,图形也是表达模型思想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在日常的教学中,很多同学对于教材中大量出现的图形感到恐惧,不愿意进一步随着教师的分析思路走下去。比如在宏观经济学中,在分析产品般均衡并推导IS曲线时,如果从数学表达式来推导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当把这个过程用图形来表达时,很多同学觉得不好理解。对于这些图形,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数学知识,比如高等数学中的微积分、导数的概念,应该是不难理解的。当然,还需要同学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因为这门课实际上研究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运行情况的,尤其在图形中大多数是使用英文符合来表示。具备这两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后,接下来的就是如何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来读懂图形。教材中的大部分图形是在二维坐标上表示的,需要知道坐标的两个轴分别代表什么,哪个是自变量,哪个是因变量。如果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颠倒了,则结果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只有从图形的演变过程中深入理解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才可能对基本的经济理论有深刻的掌握。最后,在掌握了相关经济理论后,需要把现实的经济现象及经济问题联系起来。也就是说,需要把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用理论来解释我们现实中的经济问题,这才是我们学习经济学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刘越.提高西方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效果的路径——兼论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特点[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2(3):19-25.

[2]乔洪武,郭亮,叶雨晴.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经济伦理教育[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79-84.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4篇

德、英、美等国的学者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同样缺乏深入研究。由于他们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没有全面把握,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误解。本文仅对此作些剖析。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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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 du 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 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 转贴于论文联盟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 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 转贴于论文联盟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不像国外学者所说的那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 转贴于论文联盟

西方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5篇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数学者同意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的观点,它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大家都知道,分配是再生产的一个环节,同生产、交换、消费之间既有区别又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不能孤立地研究分配问题;同时,财政不能涵盖全部分配问题,而财政同其他分配问题也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也不能孤立地研究财政分配问题。有人广义地理解分配,主张以社会总产品为对象研究财政问题,而有人则狭义地理解分配,主张以国家的集中分配或以剩余产品价值为对象研究财政问题。然而,两种主张虽然研究的角度不同,但都不否认或不忽视财政同其他相关经济范畴之间的相关关系,这是共同的。因而两种不同主张虽在设计财政理论体系时有所不同,但对许多实际问题分析的结论,往往是殊途同归,趋于一致。

应当指出,马克思再生产理论是对社会再生产的高度抽象,对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经济体制都是适用的。因此当前面临新的经济体制研究财政问题时,不能否定或者说仍要继承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这一根本的方法论,同时,也不能否定或者说也要继承依据这一方法论所得出的仍然适用于当前现实的研究成果,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学界在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理论方面,已经取得重要的进展。原有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和论点已经不能完全反映当前的现实,不足以解释新体制下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财政理论必须发展,只有发展才能具有强盛的生命力。然而,继承与发展又是相辅相成的。否定过去的一切,不问中国的实际,简单照搬西方财政学,不是科学的治学方法,也绝不是中国财政学的出路。基本的指导思想应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财政学,从中国实际出发,继承和发展,通过百家争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

2.在新的体制下对“分配”概念要有新的认识

当前,研究财政问题面临的是经济体制的转换。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这是更新财政理论的基本立足点,因而要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来从新认识“分配”的概念。

马克思在界定分配时,首先是将分配作为再生产的一个环节,这里的分配是指社会产品的分配,“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同时,马克思也指出,如果从分配与生产的联系上看,分配包括内在于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的分配。由此可见,对“分配”概念可以狭义理解,也可以广义理解,而广义理解则有资源配置的含义。在英文中配置(disposition)和分配(distribution)是两个词, 但在一定意义上又是可以通用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计划决定一切,区分配置与分配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配置方式的转变,那么研究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问题时则要求将两个概念相对加以区分,确立“资源配置”的概念,它专指资源在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配,而分配则专指生产成果的分配,即个人收入的分配。

3.不同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是不同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直接的指令性计划,实行直接的物资调拨,由政府规定计划价格,当时财政虽然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基本上是按计划办事,也就是钱跟着物走。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政府与市场并行或交叉配置一部分资源,同时对市场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这时政府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价格基本放开,钱跟着物走转为物跟着钱走,资金和收入的分配对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发挥导向作用。

随着资源配置机制的转变,分配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下,GDP分配的起始阶段是由市场价格决定的要素分配或功能分配, 而后才是在要素分配基础上的再分配。我国明确实行按劳分配与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要素分配要求要素收入与要素投入相对称,因而各阶层居民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两部分,政府依法保护法人和个人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政府则主要通过财政既参与初次分配,也参与再分配。

4.重新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是计划决定一切,忽视甚至否定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基础性作用。转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确定政府的职责范围,是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界定,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段话说明市场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就是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因而需要“国家干预”,没有国家干预就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对我国这样一个处于体制转轨过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干预就更为重要。但是,国家干预并非总是有效的,国家干预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职能越位或政府职能缺位,都是国家干预失效的表现。因此,科学地确定政府的职能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到位的重要一环,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决定因素。

5.财政概念的一般表述

我国财政学界有不同的界说和不同的观点,自然对财政概念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表述,即使观点相同的作者对财政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比如,许多人表示赞同“国家分配论”,但对这种界说的基本论点和财政概念的理解也是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不过,有两点似乎可以取得较多数人的认同:一是如果不追溯财政的起源,现代财政是一种国家(确切地说是政府)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二是如果广义地理解“分配”,则包括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两重含义。如果同意这两种观点,那么就可以认为财政是国家(或政府)进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但这个概念没有说明财政的目标或目的,我个人一向认为财政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那么定义就可以扩展为财政是国家(或政府)通过配置资源和分配收入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

6.社会公共需要

由我主编的于1991年出版的《财政学》首次提出“社会公共需要”的论点,关于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以及提出这个论点的依据和用意,在这里再作简要的说明。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为了满足社会需要,所以满足社会需要是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也应是财政学的核心命题。市场也好,政府也好,财政也好,它们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但它们的目标却是共同的,即都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过去我们认为财政是分配问题,为什么而分配?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现在我们广义的理解分配,包括资源配置的含义,为什么而配置资源?也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因此,我认为把满足社会需要作为财政的最终目标和核心命题,是合乎逻辑的,是科学的。但是,财政是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它不是满足所有的社会需要。人类社会的需要尽管是五花八门,而从最终需要来看无非是两类需要,一是私人个别需要,二是社会公共需要,或简称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满足私人需要,由政府通过财政满足公共需要。

提出公共需要的理论依据是什么?首先是来自大家所熟悉的马克思关于个人消费与一般的社会需要的区分,他说:“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 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职能”。显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消费和一般的社会需要改用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来表达更为确切一些。另外,大家对西方财政学中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一词十分熟悉,其实在西方财政学中也使用公共需要(Public wants)一词,而且并不是把二者看成是对立的。比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理查德。A .马斯格雷夫就曾谈到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这种区分,他说:“一个概念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传统区分相适应,在这一概念下,公共部门的规模是以政府所有并管理的企业所生产的GNP的份额来度量的。 这个概念不是我们的研究所注意的中心,而且我们所关心的是它跟财政职能有关的方面。另一个概念则以资源利用的决定为转移并以私人需要与公共需要之间的区分为基础。这种区分是我们所关心的,因为这是财政职能的核心。公共需要是那些必须由预算来提供并且使用者可以直接免费得到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公共部门的规模取决于产出中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份额。”(注:马斯格雷夫:《比较财政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7.关于公共物品理论

中国的经济学者甚至实际工作者已经十分熟悉公共物品一词并且经常引用,为何不采取拿来主义,又何必标新立异提出一个公共需要一词呢?应当承认,公共物品一词在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中是一个成熟的用词,而且已经形成系统的公共物品理论,如关于公共物品的定义、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区分标准、公共物品均衡模型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等。我认为这些理论对发展和更新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学和财政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对于如何借鉴,则存在需要认真思考和商榷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公共物品理论在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当中的地位。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篇章体系安排看,公共物品理论是属于福利经济学中的一个部分。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中心是资源配置,特别是资源配置效率,即帕累托效率,但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不可能实现帕累托的最优状态,“这种市场失灵的最重要的事例之一发生在存在外在性的时候”(注:斯蒂格里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为解释外部效果的概念,我们考虑公共物品这一极端例子。”(注: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4版,中译本第570页。)由此可见, 在西方经济学中公共物品一词是在研究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在说明“外部性”时应用的一个概念。萨缪尔森于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给出“公共物品”以完整的定义,随后在西方财政学中被广泛接受和应用。自从公共物品概念及其相关理论引入财政学之后,支出理论则逐步占据财政学的核心地位,这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的内容,而且形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财政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物品理论并非财政学整体的基础理论,而应视为财政支出的基础理论。上海财经大学蒋洪等编著的《财政学教程》一书就是将公共物品理论作为财政支出的基础理论,我认为这种理解是准确的。

8.关于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

大家都知道,西方财政学名曰“public Finance”,我国一般直译为公共财政,这种译法含有把公共财政作为财政体系或财政学体系的一种类型的意思。可是后来西方经济学体系中又出现一门公共经济学或称公共部门经济学。那么公共经济学是否就是财政学?一般理解公共经济学就是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公共财政理论即公共部门经济学。”(注: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第24页。)我认为简单地把二者划成等号起码是不准确的。如果把公共经济学看成财政学(下面将对这种提法提出疑问),那么也是名曰“公共财政”的财政学的深化和发展,实际上从公共财政到公共经济学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而且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带有历史性的变化。当年恩格斯曾说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建立了财政学。大家都十分熟悉斯密的经济思想,主张靠那只“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市场经济,政府少加干预。当时财政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税收理论和公债理论,对财政支出特别是对公共工程只有略加说明,所以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将财政学命名为公共财政是名符其实的。随着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特别是经历了30年代大危机以及罗斯福新政的实施和“凯恩斯革命”,政府的经济活动领域不断扩展,“公共财政”越来越不能充分解释当代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是公共财政转向公共经济学的时代背景。至于在理论方面,20世纪初逐渐形成的福利经济学和随后的凯恩斯主义,已经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论。但是,直到50年代末在马斯格雷夫所著《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才首次引人公共经济学概念,之后冠以公共经济学的著作陆续出版。当然,不仅是名称的改变,在内容上主要是充实和增添了以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的支出理论,如公共物品的均衡模型、公共物品的最佳提供、成本—效益分析、公共定价,还有社会保障和财政政策等。

依我看来,目前的公共经济学名不符实,它的内容并没有超越作为公共财政的深化和发展的现代财政学的范围,应还名为财政学。同时,我赞同建立一门名符其实的公共部门经济学,这门学科要切实地以公共物品为研究对象,深入到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的各个部门,研究这些部门的经济问题和管理问题,这样一门公共部门经济(管理)学,恰恰是财政学的基础理论,是财政工作者的必备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