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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精选

西方哲学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篇

我们知道,西方哲学的历史开始于柏拉图。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柏拉图就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个哲学家,而是说他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个影响了几千年的大哲学家,他个人的思想几乎奠定了西方人作为一个文化整体的思维模式。英国著名哲学家怀特海曾经说过:“全部西方哲学史不过是为柏拉图的思想做注脚。”在柏拉图的哲学理论中,影响最大的理论应该是观念论。根据这个理论,除了我们肉眼可见的现实世界以外,我们生存的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不可见的世界,那是一个充满了真、善、美的完美世界,即理念世界。比如,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称做“圆”的事物中就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但是在一个类似于天国的理念世界中“圆”却无疑是完美的。这样一种观念直接影响了后人对“什么东西是真正的存在”、“什么事物是完美的存在”等此类问题的思考。这些问题,不仅中世纪的哲学家们进行了认真讨论,而且后来的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等也把这些问题作为关键性议题进行了批判和反思。柏拉图哲学的另一大影响来自于“洞喻说”。在柏拉图所设置的“洞穴情景”中,被缚了双手的坐在椅子上的人看见的是什么?是墙壁上的影子还是真实的人呢?也许我们会说,他看见的当然是影子,并且影子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真实人的存在。但是,柏拉图引导我们做进一步的设想:如果走进来的人只是一个小孩,假装成年人手里举着一个“面具”走过,那么坐在前面的人能否发现他所看见的原来并不是“人”的影子,而只是“面具”形成的影子?很明显,那些坐着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所看见的影子到底是否是“真实人的影子”;相反,他们只能凭着被给予的“回忆”,通过查看记忆中的影像来作出判断,但是这个可见的影像到底代表了什么却是未知的。换句话说,实在本身是否就是观察主体所看见的样子,人本身是无法决定的,他只能尽力按照他所看见的来说话。在这里,柏拉图的隐喻展现出的主体本质上是一个“孤独个人”的形象。一个人类的成员孤独地面对自己的问题,没有同伴可以交流,只能依靠自己的可见物和回忆来判断。即使可以交流,每个同伴的情况也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比其他的人说出更多。所以,在那些远离这个场景之外的人们看来,他们之间任何激烈的争论都只能是一些意见。从这个地方开始,柏拉图设置的“孤独个人”的理性形象,就塑造了西方人面对自然的一切沉思者的经典形象。合乎这种要求和规范的沉思者,在思维方式上都像离开了人群的鲁滨逊一样,面对问题只能独立思考并凭借自己个体的理性来解决,没有任何向陌生他人求助的可能性。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家的著作,比如笛卡儿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较近的哲学家们的著作,比如罗素的《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梅洛-庞蒂的《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等,我们都可以从中看见一个孤独个体在沉思世界的形象。从思维方式上说,柏拉图的观念论对人们生存的世界进行了区分,使人们形成了可见世界与理念世界,实际上也是现象界与实在界相区分的思维方式。如果我们接受了这样一种对世界的判断,我们就会很合理地认为,任何我们可以讨论的问题都必然对应一个本真的存在,因此人应该追求真理。柏拉图的“洞喻说”则进一步表明,人们在追求真理的时候,只能以一个“孤独者”的身份进行,而孤独者的形象,也就是西方理性主义的经典形象,这种形象的设置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社会的历史与现实。

二、从神学到科学:抽象理性的普遍影响

尽管在西方哲学的开始之处,曾经出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样伟大的哲学家,但是历史还是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一个沉寂的时期,这就是“神学”统治的中世纪。据我们今天可见的资料,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古希腊文明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为什么会倏忽之间跌落入一个神学的境地,以致在我们看来西方世界竟然不过是被假设的“上帝”统治了千年时间?科学史的研究表明,到中世纪结束的时候,西方的科学和逻辑也没有发展到超过亚里士多德的水平。事实上,如果认真地比较基督教的“上帝”和柏拉图的“理念”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基督教神学的发生和柏拉图所展现的思维方式是紧密相关的。在柏拉图看来,现实的世界没有真实的东西,只有在理念的王国中才有“绝对的”的真相。显然,如果我们继续追问这种理念世界的景象和原因,则理念所要求的至善和完美就必然会引导自身进入神学的领域。就此而言,西方神学的出现本质上也是西方人的理性主义倾向的产物。其实,在柏拉图之前,古希腊更早的一些哲学家已经表现出了理性主义的偏向,比如巴门尼德提出的“存在”概念就表明了这一点。“存在”一词不仅仅作为对可见物的谓词而提出,而且作为万事万物存在的终极因而提出,这样的“存在”作为“终极因”的代名词,其实也就是上帝的代名词。这些概念表明,抽象理性主义追求的“对象”往往都是抽象物,是人们在现实的世界中难以找到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西方人对存在的终极因的那种不顾一切的寻求,以及对可见物的不信赖,就很容易导致对作为“至善”的神的信仰。总之,一旦“上帝”在人们的心中被制造出来,他就可以从精神上控制和引导人们的生活。对于上帝,如果我们读过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我们也许将会被中世纪基督徒的真诚所感动。关于“上帝”的本性,奥古斯丁这样说,“你是永远地生活着,在你身上没有丝毫死亡,在世纪之前,在一切能称为以往之前,你存在着,你是主,你所创造的万物的主宰、在你身上存在着种种过往的本原,一切变和不变的权舆,一切暂时的无灵之物的永恒原因”。从哲学的角度看,这里的上帝其实就是永恒的存在,是一切东西存在之为存在的终极原因。如果联系亚里士多德对形而上学的规定,我们也许会发现,除了语言形式上的“上帝”名词之外,中世纪的奥古斯丁和他们的先辈之间有着令人惊讶的相似性!对西方人来说,上帝的存在不仅充当着解释世界的方便方法,而且赋予了生命存在所必不可少的心理上的寄托和依赖。赖欣巴哈在解释传统哲学不断犯下错误却总达不到科学的程度的时候说,哲学家“过于喜欢牺牲真理去迎合作出答案的欲望,牺牲明确性而屈服于用图像来说话的诱惑;他的语言缺乏精密性,而这正是科学家避免犯错误的罗盘”。为什么这样?因为人们的生活需要确定性和安全感,而一个不真实的转瞬即逝的世界却不能够给予人们所需的永恒的依赖。所以,赖欣巴哈得出结论说,“当科学解释由于当时的知识不足以获致正确概括而失败时,想象就代替了它,提出一类朴素类比法的解释来满足要求普遍性的冲动”。可见,正是为了这种确定性和普遍性,人们在匆忙中犯下了一连串的错误。根据他的说法,只有等到现代逻辑出现之后,哲学通过逻辑经验主义的语言学转向才真正进化为科学。当然,这是他个人的一个判断。对于不少普通的人类个体来说,宗教神学的积极功能可能就在于,能够通过解释世界给予人们的心灵以安宁;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物质上贫困的人们来说,通过上帝也可以获得一种在现实中无法获得的平等和满足。因为,借着对上帝的信仰,一切自然事物和社会事件都可以给予合理性的解释,尽管现在看来,这可能仅仅是一种虚假的东西。

对于“上帝”在存在问题上的解释性作用,我们还可以例举笛卡儿来说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开启了近代哲学思维的新方向,自此以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性对世界进行解释。在笛卡儿看来,没有经过理性论证的一切事物都不能被确认为“真”,因此他必须找到一个坚实的基础。笛卡儿通过沉思,得到的第一个确认无疑的事实就是“我思”,就是说思想本身这件事情不能再怀疑。因为,即使我怀疑“我”在思想,我也无法怀疑“怀疑本身”是一个思想上的事实,所以思想本身是不可怀疑的。接下来,笛卡儿说,在他的思想中清楚明白地看到了上帝的存在,而上帝则可以作为担保人保证其他万物的存在。这样,笛卡儿就由“我思”推导出“我在”,并把曾经被他怀疑过的东西又通过理性还原回来。在笛卡儿的哲学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到上帝的权威性实际上已经大打折扣了,因为他并没有以上帝存在作为论证的出发点而是以“我思”作为出发点,但是显然,笛卡儿还得借助于上帝的存在才能完成他的论证。这说明,在从中世纪到近代转换的时代背景下,笛卡儿的思想中还保留着对上帝的某种隐蔽的依赖。理性主义思维除了对神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外,在现代科学的产生中也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正因为如此,像笛卡儿、伽利略、牛顿,以及莱布尼兹、爱因斯坦等这些大科学家,在深入研究自然现象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依然保留着对上帝存在的信仰。比如,培根在《新工具》中曾经写道:“按照上帝的话说,自然哲学实在既是医治迷信的最有把握的好药,同时又是对于信仰的最堪称许的养品,因为宗教是表现上帝的意志的,后者却是表现上帝的权力的”。伽利略也认为,尽管我们可以通过研究自然界的存在方式去理解上帝,但是我们却不敢擅自去揣测上帝的圣意。爱因斯坦在和玻尔争论量子力学问题的时候,曾经以“上帝决不会掷骰子”这样的理由来为他的观点辩护。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第一,上帝信仰作为一种文化已经植根于西方人的血液中;第二,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心中的上帝实际上就是“存在”本身,或者说就是“大自然”本身。因为大自然的奇妙所显示出来的“先定的和谐”通过人类的理性能力很难给出完整的解释,所以保持对大自然和未知世界的敬畏,是所有这些理性人的一个很深的情结。在这里,我们不妨再一次引用康德的名言:“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以上分析表明,从漫长的中世纪开始至近代社会,无论是基督教神学对上帝与理性关系的反思,还是后来启蒙理性之后现代科学的萌芽,抽象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生存的现实性:重建人类理性的基石

19世纪后半叶,尼采在他的著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明确宣布“上帝死了”,要求“要重估一切价值”。自此之后,“重估一切价值”这一令人振聋发聩的语言就经常被人们提起,并深刻影响了现代哲学的发展。这是因为,西方哲学一直把上帝等同于无所不包的“存在”来理解,那么,当作为存在根基的“上帝”如同偶像一般坍塌的时候,“存在”也就失去了它所宣称的必真的意义。“存在”既然已经不在,那么人们的“生存”当然也就失去了其必然的目标和行动指南。我们知道,西方的中世纪甚至包括近代社会,长期笼罩在基督教统治之下,西方人对基督上帝的信仰有着深厚的历史原因。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现实生活的变换,以及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精神信仰的影响。根据马克思关于宗教起源的说法,大部分宗教的产生都是源于人们在现实中产生的需要,生活中苦难的人们需要精神上的慰藉来缓解肉体的痛苦。因此,如果现实中的人们能够找到某种替代品可以缓解人们的痛苦,那么上帝信仰的衰微就是可能的,甚至可以说是必然的。现实的情况是,当人们一步步走过漫长的中世纪,伴随着科学的诞生、技术的大规模使用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人们就可能希望和上帝平起平坐,甚至取代上帝而给自己加冕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实际上,从笛卡儿时代到康德时代,虽然人们依然还保留着对上帝信仰的依赖,但是“人为自然立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后来,尼采明确宣布了“上帝已经死了”这一思想史上的事实,“上帝”一千多年的精神统治终于在理性的强攻下倒塌。当然,尼采哲学并不仅仅是作出了这样一个宣告,而是希望人们能够充分发现并强化自己的意志,摆脱对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的渴望,能够从现实的生存出发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说明近代西方形而上学转向现代生存论哲学已经成为一种明显趋势,由形而上学实体观所打造的抽象理性已经逐渐被现代哲学所开创的生存理性所取代,而无论这种转向是通过关注现实还是通过为个人的生命体验辩护来实现。近代以来,形而上学与反形而上学的理论相互交锋,最终在20世纪现代哲学精神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尽管黑格尔一般被称为是近代哲学的集大成者,近代的哲学精神在他的体系中体现得最为完美与精致,但是对近代哲学精神进行最后一次挽救尝试的人是胡塞尔。胡塞尔试图通过对科学认识的基础进行重新审视而达到对确定性的寻求,使得人们相信理性还是可以信赖的,理性依然能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支撑。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2篇

众所周知,佛教以坚持无我原则著称,“诸法无我”在佛教的三法印中被视为“印中之印”,因此是否承认无我乃是佛教与非佛教最明显的判别标志。尽管佛教内部宗派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诸派在“无我”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并没有实质差异。事实上,导致佛教内部宗派分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我见”,即对“我”进行破斥和否定的“见”。质言之,佛教的“无我见”就是要把“我”作为破斥或否定的对象,进而达到其特殊的价值诉求。佛教的无我原则在操作上带有典型的解构主义的特点。这表现在,无论是为一般人所执著的、认为理所当然存在的“我”,还是佛教以外其他一切理论学说所要关注和研究的“我”,都恰恰是佛教所要破的对象。佛教对所有这些“我”采取的都是一种欲破先立,立之而后破的策略。也就是先假设这些“我”存在,并对之进行梳理和分类,然后再一一破除。所以,要弄清佛教所说的“无我”,就必须先弄清佛教各宗派所要破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即佛教的自我观念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而言,佛教所谓的“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分别,与此相应,所要“破”或者“无”的这个“我”也有“人我”和“法我”的分别。西方文化哲学对无我的研究只涉及到佛教所说的人无我这一部分,而对法无我则完全没有涉及,所以在此我们也只考察佛教所说的“人我”。佛教的“人我”就是佛教诸派对于人们所能用到、想到的“我”的诸种意义的一次彻底的梳理和总结。就类别而言,不同宗派对“我”的分类又有不同。如南传佛教将“我”分为两类,密宗的《圆觉经略注》则将“我”分为四种类型,而《宗镜录》则将“我”分为六种。这些分类标准不一,内容繁杂,但其基本的思路是“依蕴解我”,即根据与诸蕴的关系对“我”进行分类和对照:把身体和对身体的感觉作为色蕴,其他一切心理的东西作为受想行识诸蕴。因此,“我”的由来便与五蕴密切相关,或者是“五蕴即我”,或者是“我有五蕴”,或者是“五蕴中有我”,或者是“我中有五蕴”。如《杂阿含》卷一第2经佛言“见有我者,一切于此五受阴见我”,即是说众生所见的一切自我都不出五蕴,我是从五蕴中生起的。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独立,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白痴(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一直以来,人们对东西方文化哲学的分工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认为:包括佛教在内的东方哲学是价值性的,其中即便包含有关于求真性问题的研究,也无足轻重,根本无法与西方文化哲学相提并论;而与此相反,西方心灵哲学则完全是事实性的,很少或者完全不涉及对价值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当前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和德雷福斯等人所做的工作,却代表着总是在积极寻求并倡导各种“哲学转向”的西方心灵哲学可能会迎来一场名副其实的最新转向,那就是心灵哲学的“东方转向”。这场转向的诱因在于,西方心灵哲学在当前的发展中正遭遇一场困境:尽管心灵哲学研究成绩斐然,但对于心灵、自我、意识等心灵哲学主要问题的认识却并未见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麦金、查莫斯、弗拉纳根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为此,西方心灵哲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倡导“概念革命”、“跨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而转向东方,向东方哲学寻求帮助,借鉴东方哲学中关于人类心灵认识的真理性颗粒,是当前很多西方心灵哲学家的共识。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在有我和无我问题上的比较是东西方心灵哲学比较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比较哲学具备的一些基本功能,如扩大比较双方的研究视野,增进各自的真理性认识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西方文化哲学家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使得佛教心灵哲学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规范化。他们用西方文化哲学的方法对佛教本身并不关注的本体论问题的创造性阐释,也为佛教本体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在自然主义立场上对佛教进行的自然化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哲学视角研究宗教问题的值得借鉴的方法,那就是在坚持自然主义的立场的基础上,对宗教的哲学思想进行解释和重构,抛弃其中带有超自然性质的、神秘主义的和迷信的思想,用现代哲学的话语重新表述其中那些能够被自然主义框架所容纳的思想。比如,在对待自我问题上,佛教主张既破除“假我”又安立“真我”,实际上承诺存在有一个只有借助特殊的佛教体验才能够获得的“我”。但这样的“我”,在自然主义看来就是不存在的,因为它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3篇

价值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研究和争论的重点问题,不同学者的研究结构和研究视野具有一定的差别。具体来说,生活中的美丑与好坏问题就属于价值哲学的研究范畴。古希腊哲学和近代西方哲学视野下,哲学家多在美学和伦理学的名义下进行研究与分析,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但这种研究视角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没有一个相对稳定和完善的研究范畴,研究范式相对模糊,研究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不高。随着近代伦理学和美学的不断发展成熟,价值论的研究也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其研究方法更为先进,研究过程更为严密,研究思路更为清晰明确,价值论已经初现端倪。到了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以经验论知识为基础,就事实与价值的标准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区分,他认为“是”与“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知识概念,其本质风格也存在差异,同时在进行认知研究时,研究者无法根据前者的合理性去推导后者。休谟的这种价值区分标准得到了包括康德在内的哲学家的一致肯定。同时,康德在进行价值研究时,立足于二元认识论和道德哲学的具体理论,提出了“事实的知识”和“价值的事实”两个概念。

在他看来,事实的知识属于经验世界范畴,而价值的知识则属于先验世界的范畴,同时价值的知识是出于先验的理性领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知识。而德国哲学家洛采继承了这种划分理论,并将其扩展至世界的划分当中,划分了世界的具体领域。他认为世界是由事实的领域、普遍规律的领域以及价值的领域组成。其中,普遍规律的领域又主要表现为普遍的因果规律,即一些规律都是因果作用的产物;价值的领域包括善、美、神圣思想以及其各自体现的意义。在这三个构成领域当中,价值的领域居于首要地位,直接决定着其他两个领域的发展。同时,其他两个领域所包含的内容是价值领域实现其最终发展目标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洛采首次将价值论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首位,这是价值论发展的一次里程碑,具有标志性意义,对后世的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洛采在西方被称为价值哲学之父,他直接影响了西方价值哲学的产生和发展。价值哲学作为一种全新哲学被人们认识和了解则起源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的新价值哲学。文德尔班在继承和发展前人价值哲学的基础上,立足具体的研究实际,逐步建立起自己独具特色的价值论框架。它将传统伦理学、美学、哲学的研究视角进行了有机融合,提出了具有包含性的统一范畴,有利于价值研究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同时,价值哲学的产生也是哲学在面对危机所采取的自救行动。到了十九世纪后期,西方哲学由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其研究方法、研究理念、研究视角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过渡期的不稳定性和冲突性。在这一时期,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体系已经逐渐解体,传统的启蒙思想和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辨被人们逐渐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大行其道,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和推崇。同时,伴随着传统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瓦解,哲学研究变得杂乱无章,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无法有效明确。文德尔班认为哲学研究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境地,需要优秀的哲学家去拯救。

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2西方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

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3西方价值论的问题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默多克对科学的追问继承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技术理性的反思,不仅涉及科学的实施和运作方式等社会公众领域,更涉及广阔的文化领域。他认为应把科学以及所有影响我们社会的其他议题一起带入公众领域,要让公众了解科学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这一研究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启迪意义。我们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同样需要直面科学与技术的诸多不可预知因素。

对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的批判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及欧美新左派的一贯立场。早在20世纪20年代,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中首开从人本主义对技术理性进行异化批判的理论先河。他的技术理性批判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化进程的分析展开的。他认为理性化进程已经进入到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政治管理以及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因此社会进人到了被技术理性严格统治和支配的历史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存在本性遭到了全面的扼杀和毁灭。在经济活动中,人被严重地片面化和原子化。合理化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工业的大机器生产和严格的劳动分工,这导致了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和严重的主体间疏离。从政治管理领域看,人的管理活动被严格地模式化和齐一化。他曾调侃官僚政治机构下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非常类似于“机器的操作”,并且在枯燥乏味和死板单调方面,确实还经常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从人的精神领域观之,由于物化和理性化的全面和总体性的统治,致使人的主观世界完全为物化意识所支配。这种物化意识表现为人对事物和自身的认识停留于局部,失去了对整体的联系的把握,丧失了革命的主体性和反抗精神。卢卡奇的上述观点深深地启迪了他的后人。

1947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发表的《启蒙辩证法)),是技术理性批判的经典表述。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谈论的“启蒙”不是指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对神权和封建专制统治的那场启蒙运动,而是泛指人类社会在近现代的理性化进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强调理性的至上性和人对自然的技术征服的启蒙运动或思想解放进程。他们在这里所说的“辩证法”,也不是一般意义上指谓事物结构的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或事物的矛盾运动,而是特指事物走向反面、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启蒙辩证法”就是要揭示以理性和技术为核心、以人的自由和对自然的统治权为宗旨的启蒙最终走向了反面,走向了理性的启蒙的自我毁灭和理性对人的统治的悲剧。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看来,启蒙的悲剧性的辩证法就在于,它所设想的人对自然的无限的统治权和人的普遍的自由等目标非但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而且得到了相反的结果,走向了启蒙的自我毁灭。在理性普遍统治的世界中,“人类不是进人到真正合乎人性的状况,而是堕落到一种新的野蛮状态”。在他们看来,20世纪人类历史的状况表明,启蒙的世界不是一个人性全面发展的世界,而是一个普遍异化的世界。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指出,启蒙用知识取代犷神话,使人的思维服从于理性的逻辑,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的认识的进步,但受实证科学支配的理性思维往往具有抽象性的特征,容易停留于对事物的直接的认识和精确的描述,而缺乏对现存的否定性的理解和超越。“当思想归结为数学公式时,世界就是用它自己的尺度被认可的。一切作为主体理性胜利所表现出来的东西,一切存在的东西对逻辑的公式所作的从属,都是以理性顺从直接出现的东西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当启蒙精神停留于这种以抽象性和直接性为特征、缺少主题的价值尺度、缺少对现存的否定性理解的理性认识时,它本身就不再作为现存世界的否定力量,而是作为与现实等同或认同的肯定的思想。这样,启蒙精神就成了一种崇拜理性思维和科学认识,缺少主体性与否定性的新的迷信和神话。应当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上述认识是深刻的,尤其是他们所经历的时代,正是工业文明蓬勃发展的时期。如果说经历了后工业时代,现在的西方知识分子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上已经比较容易接受他们的观点的话,那么在20世纪40年代,在生态意识和生态文化远未被人们重视的时候提出上述思考,其思想价值就更应当肯定了。

1964年马尔库塞发表《单向度的人》,这是法兰克福学派技术理性批判理论中另一个重要的表述形态,与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理论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该书的基本思路是:在发达工业社会里,批判意识已经消失殆尽,统治已成为全面的,个人已丧失了合理批判社会现实的能力。所谓“单向度的人”就是指丧失这种能力的人。马尔库塞用“单向度”(One一dimension)一词意指现代资本主义的技术经济机制对一切人类经验的不知不觉的协调作用。他认为发达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是双向度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是有差别的,因此个人可以合理地批判地考虑自己的需要。而现代文明,在科学、艺术、哲学、日常思维、政治体制、经济和工艺等方面都是单向度的。人们失去的“第二度”是什么呢?就是否定性和批判原则,即把现存的世界同哲学的准则所揭示的真实世界相对照的习惯。哲学的准则使我们理解自由、美、理性、生活享受等等的真实性质。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技术理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统治和技术的异化问题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他揭示和分析了科学技术发展的二重性、现代社会的技术统治形式及其特征、技术异化背景中人的生存困境、技术异化的原因、技术异化的扬弃等重大问题。马尔库塞指出,在发达技术世界中,现代劳动者经历了被整合或一体化到现存技术体系和现存社会秩序中的过程。技术理性通过确立富足与自由的生活目标实施着真正的统治,从而把所有真正的对立面整合起来。“在一个压制性总体的统治下,自由可以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统治工具。个人可以进行选择的范围,不是决定人类自由的程度,而是决定个人选择什么和实际上选择什么的根本因素。”马尔库塞指出,通过技术理性的统治而建立起来的新社会是一个消除了工人的反抗性的一体化的社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人成了单向度的人。作为一个思想家,马尔库塞甚至认为单向度人的出现,对于社会的进化而言不是一种积极的现象。虽然在现代技术世界中,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劳动者甚至主动地与现存制度认同,但在实际上,劳动者丧失了人之为人的一个基本维度,即否定和批判的维度,其后果是使社会失去了自我超越的内在驱动力,人的基本生存是由个人无法控制的力量和机制所决定的。因此在马尔库塞看来,人们在发达工业社会中并没有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们是升华了的奴隶,但毕竟还是奴隶。值得一提的是,马尔库塞对技术理性的批判的论述是建立在当代文化批判思潮发展的前沿的,同韦伯、齐美尔、卢卡奇等思想家关于理性的分析批判有着共同的基础,同时与20世纪生态文化的兴起也有着呼应关系,尽管其理论本身存在着不少争议,但他对技术理性的批判的确给了后人不少启迪。

对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的批判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欧美新左派文化批判理论的重要内容,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欧美新左派阵营的代表人物们几乎都有所论述,伴随着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思潮的发展以及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他们的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扩大。其中,格雷厄姆·默多克的有关论述值得关注。在《通俗表现形式和后常态科学: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斗争》里,默多克对科学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开展研究的切人点虽然是转基因食品等社会问题,但研究视野却涉及科学的实施和运作方式等社会公众领域,涉及广阔的文化领域。默多克认为:“科学求得大众的支持是因为科学发现各种应用会让生活更安稳、更可靠和令每一个人更满足。然而,近些年来,一系列新生事物已经侵蚀了长足‘进步’的承诺,这些新生事物瓦解和破坏了现有的假设和实践,并且开创了一个后来被称之为‘后常态’的科学。这并不是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标签。这个前缀‘后’过于强调和过去状况的突然决裂,虽然‘常态的’暗示在独立的研究人员和重要的权力持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科学发现和技术革新之间的关系比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更平稳。虽然如此,最近二十年,毋庸置疑,在科学的智力组织和经济组织及政治的显著部分发生了一系列转变,它们一起深刻地改变了科学的实施和运作方式。”

默多克在文中提醒人们注意:最近四百年,科学家一直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扩大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影响,而且试图最大限度地从实际应用中获益。以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为典型的哥特式叙事传统展望了杀气腾腾的科学的黑暗远景,很早就公然质疑了支撑这项普及事业的科学在持续进步的假设,但是,直到关于核武器和全球温室效应的新发展公然抗议这种假设,这种假设才不再占有优势支配地位。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三哩岛和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核能事故之后,曾被宣传为格外干净清洁、生态上友善而安全的核资源突然成为巨大的威胁而不是解决方案。同时,人们非常熟悉的诸如汽车和冰箱,原来居然都是拓宽臭氧层空洞和加速全球天气恶化的帮凶。未曾预料的一连串的联系和因果关系摆在面前。科学似乎已经到达了它的极限点。这个星球提出的关于责任和平等的基本伦理问题没有了答案。这是一个象征符号的真空区,留待后人从其他资源里填补。

默多克从社会学角度提醒人们注意:资本主义的重心从工业化生产转移到策略性信息和操纵上,所以核心科技的掌握变成了枢纽性的经济资源,这改变了科学和商业之间已经确立的联系,因为当代资本只对那些会创建更多资本的研究投资感兴趣,“所能完成的全部研究就是那种能赚钱的研究”。科学研究原本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由政府投资完成,但由于政府的各种财政危机,科研投入减少,科学家只能四处寻求研究基金,因而被更加牢靠地拴在资本积累的环状运动中。结果,他们的研究成果逐渐首先成为商业资产,日益激起一些不快的小冲突,诸如关于谁应拥有专利权和谁应控制其应用等等。

他还尖锐指出:“新科学知识日益增长的商业价值连同日益加强的风险(充分评估它可能携载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前就对其进行应用所具有的危险性)把各种科学问题转移到政治竟技场上来,在这个政治竟技场,这些科学问题深陷于社团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持续的交叉火力网中。”他举例指出,商业计算强调短期利益并让国家来应对随后可能造成的任何社会或环境的损失。另一方面,公民和消费者,关注后代的未来并期望国家能让各公司为它们的投资可能引起的长期风险负责。科学“专家”特别是那些为政府或大公司工作的科学家不再得到信任。他们逐渐被视为部分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公众利益的代表。结果,自上而下的代表系统处于自下而上的大众要求参与关键决策的日渐增长的压力之下。

持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立场的人们一向认为,科学家连同企业家都是掌握“进步”进程的现代性英雄。他们的各种发明和“承诺”把人们从对饥饿和疾病的恐慌中解放出来,而且增加舒适和选择的水准。然而默多克认为,这种持续进步的故事并非没有受到质疑。许多都是16世纪希伯来传说中有生命的假人高莱姆(Golem)(一个有生命的泥仆)故事的各种变本。在这个最初是犹太童话的中世纪早期版本中,这些人是作为仁慈的力量救助那些处于苦难当中的人和保护人们反抗压迫的,但约翰·施密特在1682年出版的神话调查却发现,他们开始反抗奴役状态并且“给他们的主人造成巨大的灾害”。玛丽·雪莱正是拿这个难以驾驭的人物作为她的弗兰肯斯坦创作原型,反过来弗兰肯斯坦又变成了一种核心的隐喻,象征科学无力应对自身的发明造成的出乎预料的后果之可怕状况。近些年来由于核能工厂事故及全球温室效应,日益增强的风险意识又被再度强化。然而有两种科技—计算机和转基因食物—与新兴的信息资本主义秩序联系最紧密,而且最全面地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也成了最近最具影响力的各种顾虑之核心所在。首批广泛普及的转基因食品—萨弗西红柿,在1994年进人市场后,受到全球普遍喝彩和欢迎,甚至受到像《卫报》这样的报纸的欢迎。然而不久后,人们就对转基因技术采取了批评姿态。将西红柿作为转基因革命的“先锋前卫”,是一个辉煌的选择,因为“西红柿已无处不在—在色拉里,在酱料、比萨、馅饼、三明治里”·一但是这种普遍存在也尖锐地呈现出可能具有的一般风险性,它暗示着消费者即使有意避免,却最终无法回避。1999年西红柿变成了被广泛采纳的不确定的意象,为三个国家的新闻界发动的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活动提供了图像抛锚点。它们的涵盖面从《独立报》的一个成熟的西红柿的简单素描,到《每日快讯》的显微镜下的西红柿图片,再到《每日邮报》标语展示的一片参差不齐外形的西红柿片,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的特别有力的意象。

“转基因技术日渐增多的问题与关于计算机可能的故障日渐加剧的焦虑相符。一系列病毒摧毁了数据,破坏了软件,已经证实了‘网络社会’的脆弱,但直到对关于‘千年虫’造成的可能的影响的恐惧开始在1999年积蓄成一股强大的势头,人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关于转基因大豆的辩论以同样的方式表明了转基因成分如何彻底地与日常食品融为一体,‘千年虫’的媒体传播覆盖面清楚地表明计算机技术如何变得无处不在,故障如何影响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是否拥有计算机。英国政府的一张传单在1999年中期为商业辩护道,“在每一种可编程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微处理器和许多现代仪器、控制器和机器的嵌人系统(芯片)中都存在有潜在的问题……电梯和自动扶梯、火灾检测和报警系统”。默多克在文中还提到了一个经典的个案,关于预期的后果和按透视原理缩小的时间规模……常规设计的决策局限于数字计算机的可调时钟,计算机应用仍然相对受限,似乎能够使整个社会系统陷人瘫痪,切掉电源,搅乱金融交易,破坏一系列家用电器。在这场事件当中,预言被证实没能实现。当英国政府千年虫中心(GMC)在2001年1月1日报告,“英国国内外一片宁静。没有与千年虫有关的问题的表现”,在这儿可以听得见如释重负的口气,但是政府在内阁已经设置了特别的单元“让各种部长、媒体和公众详尽地了解正在发生什么和正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这个事实表明他们如何真诚地对待这种情形以及直到12点的钟声敲响前还依然不可预知的影响。英国广播公司当然做了最坏的打算。它的千年虫之夜的工作室的后墙由一个强有力的意象主宰,预期的混乱浪潮以巨大的外形险恶的昆虫的巨幅照片和一条沿着世界地图移动的各国抵达午夜的线的形式展示出来。全球的新年欢宴的现场播报不断地被全球“千年虫”情形的最新报道打断,报道计算机故障的定位点显示在地图上。

由此,默多克认为,我们日益意识到,所有的人为干涉都具有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影响,这一特点破坏了科学的权威以及革新总是加速社会“进步”的假设。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科学家和政府都面对着疑虑日益加重的公众。“我们见证了一个过渡时期,从科学家自动地受到尊敬的时期过渡到了现在,现在人们质疑他们的权威性”并且要求参与磋商重大革新。许多评论家欢迎这种趋势并盼望更广大的“科学民主化进程·一把科学还有所有影响我们社会的其他议题一起带入公众辩论”。另一方面政府却不太欢迎这种倾向。谈论风险是个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它,就不再能轻易地控制,并可能提供一个发光棒,指引对政府业绩的更普遍的不满,就像在转基因的辩论中一样。在“进步”的年代,人们依据政府配置商品和辩论的公正程度来判断评价政府。在一个综合风险的时代,公众则开始根据政府根除或削减可避免的危险或“坏事”的能力来评判政府。而且,因为关于风险的决策总是涉及困难的价值和利益问题,关乎孰得孰失,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越来越转向公众辩沦的中心。超级秘书网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5篇

严复就是用中国人的观点看西方、学习西方的典型。严复的一系列在中国知识界引起地震般的震动的译著,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是亦译亦著,在翻译中注入自己的思想、见解。从解释方法上看,严复常常是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中去理解西方文化思想。例如《天演论》的序言就说:“及观西人名学,则见于格物致知之事。有内籀之术焉,有外籀之术焉。……乃推卷而起曰,有是哉,是固吾《易》、《春秋》之学也。迁所谓本隐之显者外籀也,所谓推见至隐者内籀也。”⑵这里严复就是用中国学人所熟悉的“格物致知”这样的名词,《易》、《春秋》这样的典籍去比附《天演论》。

梁启超在二十世纪初的几年发表了几篇介绍西方哲学思想的文章,把卢梭、培根、笛卡尔、康德、边沁等人的思想介绍给中国学界。梁启超对这些外国思想的介绍,基本上接承了严复的解释方法,就是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上看待西方哲学思想,尽可能用中国思想的术语去解释西方哲学内容,用中国思想家去附会西方的哲人,以此使熟悉中国文化的人们可以通过这种比较大致认识西方哲人和西方思想。

说到培根的时候,梁启超这样解释:

“综论倍根(今译“培根”——引者)穷理之方法,不外两途:一曰物观。以格物为一切智慧之根源,凡对于天然自然界至寻常粗浅之事物,无一可以忽略。二曰心观。……朱子之释《大学》也,谓必使读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致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其论精透圆满,不让倍根。但朱子虽然略言其理,然倍根乃能详言其法。倍根自言之而自实行之,朱子则虽言之,而其所下功夫,仍是心性空谈,倚虚而不征诸实。此所以格致新学不兴于中国而兴于欧西也。”⑶

在梁启超笔下,培根的“新工具”居然成为朱熹“格物致知”之法的深化和实化。梁启超用“穷理”解释培根方法,因为“穷理”这个词及其内涵自朱熹注《四书》被元朝定为科举考试的唯一参考书,便已经在中国知识人之中被广泛认识。以“穷理”释培根,中国读者无疑能够迅速在头脑中浮现二程朱熹的格物穷理学说,并以此去理解培根。梁启超用“穷理”解释培根方法论的更深刻的原因缘于比较哲学中的语言问题。语言是理解思想的最重要的工具,中外的语言差异导致翻译中一旦语言发生偏差,就会面目全非。梁启超立足于中国文化,在他的知识视野(包括他所掌握的词语,以及词语背后的思想)里,实在找不出什么词语比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汇之一的“穷理”更能够阐释培根的思想,也就是说,培根的这种被梁启超称为“穷理”的思想,在中国固有思想中找不出完全相对应的思想,因此也找不出完全相对应的词语,在无法准确恰当地表述的时候,梁启超只能用附会的办法,也就是用中国文化大系中的“穷理”这个词去附会培根的那种意思。在比较哲学中,几乎一切思想移植的偏差和失误都来自词汇移植的错误。梁启超用“穷理”介绍培根思想,中国读者在阅读梁启超的文章的时候,他们看到“穷理”、“格物”这样的词汇,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宋明理学的那一套知识论,紧跟着的是整个理学的基本框架,而这恰恰无法准确地理解培根的学说。人们在梁启超的语义环境中认识的培根,已经和真正的培根相差甚远。

梁启超在解释培根的时候,既然已经认定了培根学说是“穷理”学说,便自然可以和中国思想大系中的朱子“格物穷理”学说相比较。在这里“中国哲学”就在“比较哲学”的过程中凸现出来了:我们中国古代的朱子也有西方公认的哲学家培根的格物致知学说,这样,朱子的学说获得了“哲学”的合法性。然而,在梁启超的比较中,他认为朱熹、培根的不同,即在朱熹只是懂得格物穷理,培根还能详言其法,朱熹格物仍空谈心性,培根则能亲自实行。于是梁启超得出一个结论:“此所以格致之学不兴于中国而兴于欧西也。”这样,培根的实验论,居然成为朱熹格物致知论的深化,是朱熹抛弃心性空谈便可达到的科学方法。这样的结论在今天无疑是无法令人信服的。但其背后的思维逻辑却值得深思。中国思想和西方思想是两个关心的领域完全不同的系统,语言,作为一种思想载体和思维方式,承载着丰富的哲学内容。在中国文化中,“道”,“仁”、“天”、“理”等等专业术语都有其独特的思想含义,而且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体系中都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在翻译中,这些词往往无法准确恰当地翻译为相应的外文。如果用这些术语去解释外国思想家的思想,偏差就会更大。同时,人们是用词语进行逻辑思考的,也就是说,逻辑思考只有以语言为载体才能得以进行。所以在中西语言翻译上一旦出现问题,词汇的力量就会把人的思维推向错误的道路并越走越远。例如梁启超一旦认定培根的实验哲学是“穷理”学说,在他的思维中培根学说立刻成为中国文化哲学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和朱子哲学探索着同一话题的一部分,因此他自然而然的把培根和朱熹放在一起,凭着语言的相通性用逻辑思维进行语言比较。梁启超对培根的解释,是把培根学说视为中国文化主题的一个内容。梁启超在介绍西方哲学家的时候,同样是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对西方哲学家进行中国式的评述。在讲到康德的时候,梁启超说:

“以康德比诸东方古哲,则其言空理也似释迦,其实行也似孔子,以空理贯实行也似王阳明。”⑷

我们可以看出,这里的叙述背后隐含着一种价值判断,是一种中(孔子、王阳明)西(康德)哲学对等的精神。这种对等精神与后来冯友兰写的《中国哲学史》(两卷本)中以孔子、孟子、荀子比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相比较便更加明显。冯友兰认为,“孔子在中国历史中之地位,如苏格拉底之在西洋历史,孟子在中国历史中之地位,如柏拉图之在西洋历史,其气象之高明元爽亦似之;荀子在中国历史中之地位,如亚力士多德之在西洋历史,其气象之笃实沈博亦似之。”⑸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哲学的公认的鼻祖,冯友兰的比附,就是为了说明孔子、孟子、荀子的哲学地位,并证明中国也有西方所说的哲学。而这种论说背后的价值判断,是以西方哲学为标准,以中国思想、中国哲学家绳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已经失去了和西方哲学对等的地位。而从梁启超的中国哲学立场到冯友兰的西方哲学立场的转变,主要是从胡适之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哲学史著作《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以及一系列论文开始。

三、胡适之:站在西方文化立场解读中国哲学

从王国维到蔡元培都认为,只有深刻认识西方哲学,才能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王国维在1903年就预言:“异日昌大吾国固有之哲学者,必在深通西洋哲学之人,无疑也。”⑹而蔡元培则认为,对中国古代哲学史,“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所以非研究过西洋哲学的人不能构成适当的形式。”⑺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就在于中国哲学是在西方哲学的观照、比较下出现的,如果没有西方的“哲学”的观念,及其相关的一系列内容,中国“哲学”就没有相应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因此,只有了解西方哲学是怎样的面貌,才能判定中国哲学的内容,以此构建中国哲学的学科体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要解释中国哲学便非得具备西方哲学素养不可。

胡适是被蔡元培称既于西方哲学史很有心得,又有兼治“汉学”功力的哲学史家。1919年2月胡适发表了《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成为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哲学史著作,一举创立了中国哲学史的学科体系。

与梁启超站在中国文化立场解释西方哲学相比较,胡适完全是站在西方文化的立场,以西方的“哲学”观念为唯一准绳以剔取中国哲学史料,以西方哲学的研究方法对这些典籍进行梳理解读。胡适的教育背景,主要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因此他也是以实用主义的眼光看待中国哲学史。当我们回头去看百年来中国人解释中国哲学史的经验,一方面,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为哲学史写作提供了一种经典范式,后来冯友兰的哲学史写作的大体范式主要还是来自胡适。蔡元培对这部哲学史做出了准确的评价:“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系统的研究”。⑻另一方面,由胡适哲学史模式带出后来的一系列的哲学史,出现了很多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可以在胡适的哲学史找到源头。我所着眼的是,在解释中国哲学的过程中,到了胡适这里如何实现从中国文化立场到西方文化立场的翻转,又带来什么样的负面效果,乃至今天仍在发生作用。

我们以《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的“庄子”一篇为例。在全书中这一篇最能体现胡适的哲学史研究方法,也最能暴露以西方哲学立场看待、裁剪中国思想的弊端。

“庄子”篇分为二章,第一章是“庄子时代的生物进化论”,第二章是“庄子的名学与人生哲学”。其中最为新鲜的是以生物进化论解释庄子哲学的第一章。

胡适之先生认为庄子中的“哲学”主要是生物进化论。《庄子·秋水篇》中有言:“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胡适认为“自化”二字,“是《庄子》生物进化论的大旨”。庄子说的“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更被胡适说成对生物进化的描述,胡适说:“这十一个字竟是一篇‘物种由来’。他说万物本来同是一类,后来才渐渐的变成各种‘不同形’的物类。却又不是一起首就同时变成了各种物类。这些物类都是一代一代的进化出来的,所以说‘以不同形相禅’。”⑼接着,胡适又取《庄子·至乐篇》末章,附会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从产生“种子”到一层一层进化成最高等的人类。最后胡适还指出庄子的“进化论”的缺点,就是“《庄子》的进化论只认得被动的适合,却不去理会那更重要的自动的适合”,⑽所以不如达尔文的理论,而只是一种被动的、天然的进化论。

胡适对庄子的解读,让读者对庄子的印象,简直就是一个生物学家,并且和达尔文从事相同的工作,只是成就比不上达尔文。对胡适的这种解释方法,时人就已经多有批评。梁启超在为北京大学哲学社所作的题为《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演讲中就说:

“胡先生讲的庄子,我也不甚佩服。……《寓言篇》‘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这两句,章太炎先生拿佛家‘业力流注’的意义来解释,胡先生拿生物进化的意义来解释,我想还是章先生说得对。章先生的名著《齐物论释》用唯识解庄子,虽然有些比附太过,却是这个门庭里出来的东西;胡先生拿出唯物观的眼光看庄子,只怕全不是那回事了。”⑾到50年代,胡适检讨他以生物进化论比附庄子,结论居然是“真是辱没了《物种由来》那部不朽的大著作了”。对此,陈平原先生评论道:“适之先生为何不反省其‘辱没了’《庄子》这部同样不朽的大著作呢?须知先生治的是‘哲学史’而非‘生物史’,要道歉首先是面对庄子而非达尔文。”⑿由此可以看出,胡适以西方哲学标准裁剪中国思想一直没有改变。

然而我们应该追究的是,庄子在中国历史上提供的是一种出世哲学,庄子的人生哲学影响了中国文化史,而胡适为什么不讲庄子的典型的道家人生哲学,而把他和西方的生物学家达尔文联系起来,以和庄子思想风牛马不相及的生物进化论来解释庄子。

从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以及后来的《先秦诸子进化论》等解释中国哲学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出,胡适是完全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整理中国思想。在比较哲学的背景中,胡适通过他对西方哲学的定义、研究对象、领域的了解,把西方的整个哲学史模式搬到中国,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想统统套到这个体系中进行剔取、整理与评估。他以一个西方人的眼光看待中国哲学,把中国

哲学中一切他认为不符合西方“哲学”主题的内容全部剔除,而特别注重那些和西方哲学主题相似的内容。正是凭着对西方哲学的了解,胡适建立起了一个现代意义的哲学史写作的模式。正是由于胡适以西方人的眼光来看待中国哲学,看待庄子,庄子的大量思想的光辉都变得不再是“哲学”的,因此得不到哲学的整理和挖掘。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有各自的精彩之处,而“哲学史”的责任无疑就在于凸现历史上的哲人智慧与深刻思想。虽然哲学无论中西,固有其共通之处,但是东西哲学的着眼点精彩之处却不尽相同。如果没有把这两种哲学置于对等的地位,而是纯粹以西方哲学的观念为标准去裁剪中国哲学,那么,中国哲学的特性和精彩便会被哲学史排除出去。这样,一部中国哲学史,展现的不是中国哲人的思想精华,而是西方哲学主题在中国文化大系中的异域变种,从而把中国哲学变成西方哲学的一个特殊部分。余英时先生曾经这样批评现代学人诠释中国传统思想的不足:“现代中国学人用西方的概念和分析方式研究自己的思想传统时往往不免流为牵强附会和生搬硬套。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症结,便在于他们不但在语言和技术层面上接受了西方的概念和分析方式,而且不少人还毫不迟疑地视西方的理论和观点为具有普遍性的真理,可以用来直接诠释中国的思想传统。其典型的表现便是把中国传统看作材料而安置在西方的理论模式之中。”⒀胡适以进化论解读庄子,使人不禁想起古希腊神话中那个著名的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的故事:恶魔普洛克路斯忒斯守在路边,把行人抓到他的床上,太长的就用斧子砍掉行人的脚,太短就把人拉长,总之就是不论死活,一定要把人弄得和床一样长度。在这里,胡适就是普洛克路斯忒斯,西方哲学概念是那张固定不易的床,而庄子哲学则是那个被抓到床上的可怜的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