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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的特征

绿色消费的特征

绿色消费的特征范文第1篇

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适度、节俭、公平、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模式已成为时代的主题。消费税是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之一,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随着绿色消费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生活的各个角落,越来越被人们所推崇和认可,消费税对绿色消费的引导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1消费税

1.1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是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我国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按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1.2我国消费税的现状

消费税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因此消费税应该根据社会的变化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多年来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并不能充分真实地反映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4]。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着这些问题,应当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完善加强消费税制。

2绿色消费

2.1绿色消费的含义

绿色,不仅仅代表一种颜色,它也代表着一种生命,一种希望,越来越多的绿色产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带有绿色的产品被人们广泛接受和喜爱。

绿色消费,也称可持续消费,是指一种以适度节制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等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行为和过程。绿色消费从小的方面来说是消费者从保护健康和个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从大的方面来说是消费者由于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中倾向于消费那些清洁型无公害产品的消费方式。如在消费过程中对绿色蔬菜、绿色食品及其绿色工业品的崇尚、选购、使用。绿色消费,是指既对自身健康有益,又不破坏生态环境,不仅仅满足我们这代人的消费需求,也还要兼顾子孙后代的消费需求,不对其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因此,人们对绿色消费意识的认识和认可,是十分重要的,要努力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的意识。

2.2绿色消费的现状

我国的绿色消费与国外相比,起步比较晚,发展也不够健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环保节能的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推崇,人们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逐渐增强,对绿色产品越来越重视,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因此绿色消费的发展速度飞快。不少企业也迎合绿色消费的潮流,走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路子,开拓广大的绿色市场。国外绿色消费比我国发展迅速,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也比较深刻。据美国一个绿色环保组织的调查发现,有80%的美国消费者愿意购买价格更高的绿色产品,在德国,他们的教育从幼稚园开始,提倡给是人后代留下一个“清新的德国”。他们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出了垃圾收集双轨制,这是需要每户的配合才能完成垃圾分门别类的处理。绿色消费,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和参与,所以我们要更加注重绿色消费观念的树立和引导。

3消费税对绿色消费的引导

3.1特殊消费品对绿色消费的引导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例如烟、酒、鞭炮、焰火等。消费税对这些消费品进行一定的征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这些特殊消费品的过度消费,有助于引导正确的绿色消费方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改善有一定的帮助。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这一政策的调整,可以限制烟这类特殊消费品,对人们的消费有一个更好的引导作用。

3.2奢侈品对绿色消费的引导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讨论过奢侈品的定义和征税问题:“在必需品中,我的解释,不但包括那些大自然使其成为最低阶级人民所必需的物品,而且包括那些有关面子的习俗,使其成为最低阶级人民所必需的物品。此外,一切其他物品,我叫做奢侈品”。胡怡建在《税收学》中指出:“奢侈品是指一定历史时期普通公众无力消费的,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商品和劳务”。奢侈品在国际上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我国对奢侈品的征税主要是选择某些高档消费品列入征税范围,对某些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

3.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对绿色消费的引导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小轿车、摩托车等。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等税目。我国市场上的高档手表,90%是国外品牌,单价在昂贵的高档手表,在我国一年能卖出上百万只,高档手表之所以价格昂贵,是因为镶嵌在手表中的贵金属、钻石等,这样的手表跟首饰差不多,失去了原有的计时功能,不算是生活必需品,对其征收消费税是理所当然的。高收入者的高消费行为,在营业税之外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引导绿色健康消费[9]。丹麦为了成就“绿色梦想”,维护其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将汽车消费的门槛定得很高。在购买和使用两个环节上,政府都对汽车消费课以重税,严格控制了汽车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在购车环节,需要支付的税种主要有消费税、牌照税、注册税等。丹麦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为25%;牌照税的费用约在1180至6200丹麦克朗(1美元约合6丹麦克朗)之间;注册税的税率则高达汽车价格的105%至180%。对于一辆新车,其价值在7.64万丹麦克朗以下的部分,征税105%;以上的部分则征税180%。丹麦政府设计的汽车消费方面的税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汽车总量和新增汽车数量,也有效地引导着车主使用车辆的行为模式。

我国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对高耗能及高档消费品征税来引导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收体系 绿化税制

一、可持续发展的含义与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必要性 分析

所谓绿色税收,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清洁生产,实现绿色消费而征收的税收或税收体系。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范畴,狭义的绿色税收即实现保护环境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环境税,广义的绿色税收则包括对环境保护起作用的税收体系和收费。21世纪的税制不再是以经济增长即gdp为中心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税制。与此同时,税收的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也将发生内涵上的改变。传统的效率原则体现在税收有利于gdp或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但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税收效率应体现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上,换句话说,要考虑税收的生态效率。传统的税收公平原则主要考虑当代人之间财富分配的公平,而不考虑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公平,新的发展观则要求考虑到“代际公平”。由于上述的差异,现行税制必将按可持续发展观做进一步调整,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已势在必行。

1.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要求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1)社会环境:政府、 企业 和公民对生态问题的日益重视, 科学 发展观的提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均为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目前 我国正处于由“消费型”向“享受型”社会的转化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对生态问题日益重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的程度也有普遍提高,环境立法趋于完善,这为绿色税收体系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现实条件:现行税制中具有生态保护效果的税种和税收条款为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创造了现实的基础条件。

(3)实践经验:国外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绿色税收是政府调节资源使用,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筹集环保资金的重要手段。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少走“弯路”。

2.构建绿色税收体系是政府调控生态建设的最佳选择

税收在克服这种以危害 自然 为表现形式的“负外部性”所导致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时有其特殊优势:

(1)具有环保效应。西方环境经济 理论 认为,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导致了生态问题的“市场失灵”。政府在治理这种市场失灵过程中使用的手段主要有税收、收费和津贴。税收以其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把污染者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成本扩大化,使其得不偿失,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目的。

(2)具有财政效应。建立绿色税收体系一方面将收费或行为改为收税之后,税收以其固有的特征可以为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来源和财力保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3)具有公平效应。在绿色税收缺失的情况下,企业间的竞争是不公平的。政府通过征税,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保要求的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各类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

(4)具有贸易效应。加入wto后,我国将面临更多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绿色税收体系,一方面促使企业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开发和采用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同时用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治理和控制污染,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加出口创汇;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有害环境的产品和技术的输入成本,使其无利可图。

二、我国现行税制的缺陷分析

1.尚未形成绿色税制体系,缺乏全面的提高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我国现行税制中环保税收主要分散在某些税种中,难以形成整体效应,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2.现有税制中存在对环境具有负效应的税收规定。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由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有因为是对使用煤、天然气、石油、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3.税、费调节面过窄。现行税制只是在鼓励利用“三废”、限制生产污染、鼓励节能治污、鼓励利用资源和发展环保 科技 等方面有些单项规定;现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也只是对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征收一定标准的排污费,现行税、费制度基本没有涉及制约散滥开发资源、无偿占有、随意浪费资源以及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4.调节力度弱化。国外经验已证明,污染治理投资达到超过gdp的1%-1.5%,环境恶化才有可能得到控制,环保状况才能大体保持在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上;如果达到2%-3%,环境质量可以得到改善,我国只达到0.93%.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环保的投入,1998-2002的五年间,国家累计投资5800亿元用于环保建设,是1950-1997年投资总和的1.7倍,占同期gdp的1.29%,2003年这个比重达到1.39%,但这些投入大多依赖国债资金、世行贷款等完成,若靠现行税费制度是不可能完成的。

5.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缺少针对性、灵活性, 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

三、国外建立绿色税制的经验与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为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全面“绿化税制”(greeningtaxsystem)。税制“绿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征各种环境税;二是调整原有税制。

1.开征各种环境税

(1)对废气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美国70年代开征的二氧化硫税,芬兰1990年开征的二氧化碳税,法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按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征收的氮氧化物税。

(2)对废水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前西德从1981年1月1日起开征水污染税。

(3)对垃圾排放课征的污染税%d%d垃圾税:如挪威1974年开征的饮料容器税,规定对不能回收的饮料容器征收30%的从价税,美国、法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在轮胎的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的旧轮胎税。

(4)对噪音污染征税:如美国征收的噪音税。

(5)对农业污染物征收的污染税。如比利时、芬兰、挪威、瑞典等国都对农药和化肥征收污染税。

2.调整原有税制

(1)对消费税的调整。包括:区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调高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鼓励使用无铅汽油;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率;在原有消费税基础上,对能源另征能源税或能源消费附加税;取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税收优惠,对清洁能源减税。

(2)对所得税的调整。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鼓励环保技术的 研究 、开发;环保设备加速折旧;公车私用的税收措施调整。

(3)对机动车税的调整。征年机动车税时对节能车予以优惠;机动车销售税的税收优惠。

四、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1.“绿化”现有税种

(1)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 自然 资源;二是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产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三是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

(2)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对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对 企业 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的方式加以限制,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一次性木筷、饮料容器、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等,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摩托艇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及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也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3)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也应体现促进可持续 发展 的绿色税收理念。取消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或低税征收的规定;取消有毒农药、农膜低税率的规定;对经营环境公共设施的企业,在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给与优惠;允许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共设施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2.尽早开征环境保护税

借鉴国际经验,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分期分批开征环保税。首先将对排污的收费改为对污染征税,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其次是对 工业 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征税;最后在时机成熟时对噪音等行为征税。

3.建立“绿色关税”体系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可能用竭的资源、改善我国的出国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国、减少污染产品的进国、增加环境保护资金,应建立绿色关税。绿色关税一般包括出口税和进口税。对进口一些污染环境、 影响 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国,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

4.尽早开征燃油税

燃油税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能起较好的促进作用。现有机动车税费结构的存在着严重弊端,即保护浪费、排斥效率,保护落后、排斥先进。主要表现是入门税费过高,运行税费过低。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消费者追求高排量的机动车,落后车型和超龄服役的车辆难以及时退出,车辆的保养维修不能到位,从而产生 目前 机动车绝对量不大而污染严重的现象。

5.贯彻绿色税费激励机制

制定绿色税收体系时,对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和行为要予以支持。如对利用“三废”的生产行业和产品进行的减免税;对生产环保产品的产业给予的政策倾斜,如对无污染的农药、化肥等可采取减免税措施,对无铅汽油可实行较低税率,对达到高排放指标(欧ⅲ)的小汽车可以实行一定优惠;对从事环保 科学 技术 研究 和成果推广进行支持,对单位及个人给予环保的投资、再投资、捐赠予以退税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等;鼓励企业防治污染设备加速折旧;对使用环保建材的建筑企业要予以减免税费等。同时,对不利于环保的企业和行为要借助惩罚性的抑制手段。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摩托艇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等。

6.适时开征 社会 保障税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保持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而社会保障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首要 问题 。因此,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绿化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 内容 。

7.完善税收分配管理体制

绿色税收体系直接涉及到收入上实质只有两个税种:环境税和资源税。建议在确保地方利益的前提下对绿色税收的筹集和级次作如下调整:将资源税划为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将环境税划为地方政府收入,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这样调整后,地方利益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也将得到充分调动,绿色税收作为专项财政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将有效地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消费的特征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收体系 绿化税制

    一、可持续发展的含义与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必要性分析

    所谓绿色税收,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清洁生产,实现绿色消费而征收的税收或税收体系。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范畴,狭义的绿色税收即实现保护环境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环境税,广义的绿色税收则包括对环境保护起作用的税收体系和收费。21世纪的税制不再是以经济增长即GDP为中心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税制。与此同时,税收的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也将发生内涵上的改变。传统的效率原则体现在税收有利于GDP或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但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税收效率应体现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上,换句话说,要考虑税收的生态效率。传统的税收公平原则主要考虑当代人之间财富分配的公平,而不考虑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公平,新的发展观则要求考虑到“代际公平”。由于上述的差异,现行税制必将按可持续发展观做进一步调整,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已势在必行。

    1.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要求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1)社会环境:政府、企业和公民对生态问题的日益重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均为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提供了有利的契机。目前我国正处于由“消费型”向“享受型”社会的转化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对生态问题日益重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的程度也有普遍提高,环境立法趋于完善,这为绿色税收体系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现实条件:现行税制中具有生态保护效果的税种和税收条款为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创造了现实的基础条件。

    (3)实践经验:国外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绿色税收是政府调节资源使用,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筹集环保资金的重要手段。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少走“弯路”。

    2.构建绿色税收体系是政府调控生态建设的最佳选择

    税收在克服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负外部性”所导致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时有其特殊优势:

    (1)具有环保效应。西方环境经济理论认为,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导致了生态问题的“市场失灵”。政府在治理这种市场失灵过程中使用的手段主要有税收、收费和津贴。税收以其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把污染者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成本扩大化,使其得不偿失,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目的。

    (2)具有财政效应。建立绿色税收体系一方面将收费或行为改为收税之后,税收以其固有的特征可以为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来源和财力保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3)具有公平效应。在绿色税收缺失的情况下,企业间的竞争是不公平的。政府通过征税,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保要求的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各类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

    (4)具有贸易效应。加入WTO后,我国将面临更多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绿色税收体系,一方面促使企业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开发和采用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同时用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治理和控制污染,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加出口创汇;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有害环境的产品和技术的输入成本,使其无利可图。

    二、我国现行税制的缺陷分析

    1.尚未形成绿色税制体系,缺乏全面的提高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我国现行税制中环保税收主要分散在某些税种中,难以形成整体效应,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2.现有税制中存在对环境具有负效应的税收规定。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由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有因为是对使用煤、天然气、石油、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3.税、费调节面过窄。现行税制只是在鼓励利用“三废”、限制生产污染、鼓励节能治污、鼓励利用资源和发展环保科技等方面有些单项规定;现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也只是对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征收一定标准的排污费,现行税、费制度基本没有涉及制约散滥开发资源、无偿占有、随意浪费资源以及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4.调节力度弱化。国外经验已证明,污染治理投资达到超过GDP的1%-1.5%,环境恶化才有可能得到控制,环保状况才能大体保持在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上;如果达到2%-3%,环境质量可以得到改善,我国只达到0.93%.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环保的投入,1998-2002的五年间,国家累计投资5800亿元用于环保建设,是1950-1997年投资总和的1.7倍,占同期GDP的1.29%,2003年这个比重达到1.39%,但这些投入大多依赖国债资金、世行贷款等完成,若靠现行税费制度是不可能完成的。

    5.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

    三、国外建立绿色税制的经验与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为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全面“绿化税制”(GreeningTaxSystem)。税制“绿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征各种环境税;二是调整原有税制。

    1.开征各种环境税

    (1)对废气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美国70年代开征的二氧化硫税,芬兰1990年开征的二氧化碳税,法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按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征收的氮氧化物税。

    (2)对废水排放课征的污染税:如前西德从1981年1月1日起开征水污染税。

    (3)对垃圾排放课征的污染税%D%D垃圾税:如挪威1974年开征的饮料容器税,规定对不能回收的饮料容器征收30%的从价税,美国、法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在轮胎的生产或销售环节征收的旧轮胎税。

    (4)对噪音污染征税:如美国征收的噪音税。

    (5)对农业污染物征收的污染税。如比利时、芬兰、挪威、瑞典等国都对农药和化肥征收污染税。

    2.调整原有税制

    (1)对消费税的调整。包括:区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调高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鼓励使用无铅汽油;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率;在原有消费税基础上,对能源另征能源税或能源消费附加税;取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税收优惠,对清洁能源减税。

    (2)对所得税的调整。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鼓励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环保设备加速折旧;公车私用的税收措施调整。

    (3)对机动车税的调整。征年机动车税时对节能车予以优惠;机动车销售税的税收优惠。

    四、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1.“绿化”现有税种

    (1)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二是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产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三是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

    (2)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对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对企业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的方式加以限制,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一次性木筷、饮料容器、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等,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摩托艇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及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也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3)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也应体现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收理念。取消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税或低税征收的规定;取消有毒农药、农膜低税率的规定;对经营环境公共设施的企业,在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给与优惠;允许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共设施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2.尽早开征环境保护税

    借鉴国际经验,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分期分批开征环保税。首先将对排污的收费改为对污染征税,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其次是对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征税;最后在时机成熟时对噪音等行为征税。

    3.建立“绿色关税”体系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可能用竭的资源、改善我国的出国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国、减少污染产品的进国、增加环境保护资金,应建立绿色关税。绿色关税一般包括出口税和进口税。对进口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国,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

    4.尽早开征燃油税

    燃油税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能起较好的促进作用。现有机动车税费结构的存在着严重弊端,即保护浪费、排斥效率,保护落后、排斥先进。主要表现是入门税费过高,运行税费过低。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消费者追求高排量的机动车,落后车型和超龄服役的车辆难以及时退出,车辆的保养维修不能到位,从而产生目前机动车绝对量不大而污染严重的现象。

绿色消费的特征范文第4篇

绿色消费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为了满足生态和环境需要而消费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消费资料和劳务的方式。按照消费者心理与行为学的观点,消费者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按照自己的消费习惯和消费习俗进行消费,对人类自身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后果而不自知,这就需要对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的引导,向消费者宣传和介绍诸如理智消费观念、生态准则观念和绿色营销观念这样人类最新的消费理念,并从消费的各个环节加以引导,转变消费者的消费态度,以形成稳定的绿色消费心理。

从绿色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行为中,可以明显观察到绿色营销留下的痕迹。与一般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一样,绿色消费者的心理过程大致分为认知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3个部分。但在这些过程中,绿色消费者的心理行为又直接反映出绿色消费的个体心理特征。

1.绿色消费者的认知过程。绿色消费者的认知过程构成了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认知阶段和知觉阶段,是购买行为的重要基础。在认识的开始阶段,消费者从广泛的途径获取有关绿色商品的各种知识和信息,如“绿色食品”“绿色冰箱”等。在心理上产生刺激,从而形成对绿色商品片面的和表面的心理印象。随着绿色商品和绿色知识的不断传播,完成记忆、学习、思维、想象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过程,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品产生信任情感,在购买中消费者借助于记忆,根据过去生活实践中感知的商品、体验过的情感或有关知识经验做出决定。所以在这个阶段,消费者要了解和掌握大量的绿色知识和有关绿色消费和信息,在头脑中形成一定量的信息储存,以便在以后的购买活动中随时提取作为分析、比较、判断乃至决策的依据。

2.绿色消费者的情感过程。消费者对绿色商品和绿色消费的认知过程,是实施购买行为的前提,但并不等于必然会采取购买行为。因为消费者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是具有独立思维能力的人,也是容易受影响的个体。因此,他们在购买时将必然受到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支配,两者构成了其物质欲求的强度。由于生理欲求和社会欲求会引起消费者不同的内心变化,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各种情绪反映,如果情绪反映符合或满足了其消费需求,就会产生愉快、喜欢等积极态度,从而激发消费者对产品的强烈需求,导致购买行为。反之则会产生抵触情绪,也就不会产生购买欲望与购买行为。这种情感具有稳定的社会内容,往往以鲜明的突发性情绪表现出来,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具有明显的影响力,如“绿色蔬菜”指不用化肥、农药、不受其他污染的蔬菜,“绿色食品”指不用防腐剂及其他人工色素和化学品的食物,这些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基本生理需求,而且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身体健康,可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心理情绪,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3.绿色消费者的意志过程。绿色消费者往往是理性的消费者,在购买活动中表现为有目的的、自觉的支配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努力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情绪障碍,实现既定目标。这一过程就是绿色消费者的心理活动意志过程。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明确的购买目标;二是排除干拢和困难,实现既定目标。

(二)绿色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

由于外在因素的影响和消费者自身的因素,每个消费者的绿色意识程度和·消费行为模式之间会有很大的差异,年龄、收人、教育水平、生活方式、观念和爱好等诸多方面都会大大影响着绿色消费者行为的发生,其中对绿色消费行为影响最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文化因素。一个社会及其文化的绿色程度,会直接影响着该文化群体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思想,进而影响绿色消费行为的模式,绿色消费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性的消费文化和消费习惯,绿色消费行为一般容易形成社会性的潮流趋势,其具体的消耗模式会被绿色社会文化所带动,或者说被绿色时尚所带动。一个社会的绿色文化和环境意识强烈,该社会群体的绿色消费行为一般就会越成熟。

2.绿色教育。绿色教育是指对公众进行的生态环境意识普及和教育,也包括通过公共关系,广告、产品说明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环保观念的灌输。绿色产品大多采用较为高新的技术和材料做成、成本和生产工艺以及市场开拓费用相对高昂,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所以价位也较高。对一般消费者来说,初次接触时可能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必须通过一定的教育手段,使他们了解绿色产品的实质,即为什么是绿色,有什么优点、优势,有哪些好处等。就社会层面而言,绿色教育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促进社会自然环境的改善,从企业层面看,绿色教育则积极引导了绿色消费,为绿色营销创造更好地环境。绿色教育重在一种观念的灌输,而人的行为是受观念指导的,所以可以说绿色教育是绿色消费和绿色营销的先导。

3.消费者自身的因素。绿色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最主要还是受个人特征的影响,包括年龄、家庭、生活周期、职业、经济环境、生活方式、个性以及自我概念等等,其中收人、生活方式和教育水平的影响尤为突出。

(1)收人水平。收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消费者的购买实力。由于绿色产品或绿色服务的价格相对较高,对于那些“价格因素权数”大于“绿色因素权数”的消费者而言。收人在消费方面的分配对于其绿色消费而言是一种制约,“实用主义”对大多数理性消费者来说是第一位的,尤其在居民整体收人水平还不算高的国家,价格和效用仍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主要考虑因素。

(2)生活方式。根据阿诺德·米切尔的VALS划分法,有9种生活方式群体:求生者、维持者、归属者、竞争者、有成就者、我行我素者、经验主义者、有社会意识者、综合者。在各种方式的人群中,求生者和维持者处于需求驱使阶段,他们缺乏经济资源。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所以不可能有实力关注环保实施绿色消费,归属者、竞争者和有成就者处于符合客观外界标准的阶段,受客观外界影响颇大,所以其绿色消费行为与所处环境的绿色化程度有关。我行我素者、经验主义者、有社会意识者和综合者已进人有自我看法的阶段;有其明确的价值取向,假如是环保者一般来说必是积极的绿色消费者。

(3)教育水平。通过全社会的绿色教育,对绿色消费会有很大帮助,因为从消费者自身而言,一个人的观念行为等大多是后天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教育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一方面对各方面知识有深人了解和正确认识(包括环境和地球生态),另一方面有较高的素质,往往会采取明智的行为,所以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人绿色消费观念和行为。

(三)绿色消费行为改变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出现由低层次、简单稳定向复杂多样化的转变。总的表现为:人们在购物过程中更注重物品是否满足自己的主观需要和偏好,消费者绿色心理方面的变化最终要体现在其消费行为上。与普通消费者相比,绿色消费者在其消费行为上也带有明显的特征。消费物品时,更注重物品在生产与使用过程中是否破坏环境与生态,是否污染环境。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绿色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消费者的行为偏向于理性化消费。消费者的“攀附性”消费行为在逐渐减弱,“前睛性”消费行为在逐渐增强,这是消费者理性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消费者趋向成熟的标志。绿色消费从根本上说,是消费者从预期持久收人和生命全程来考虑消费支出,追求生命周期的消费效用最大化,但绿色消费又是以保护环境,保护社会的长远利益为基本点的消费,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要经过深思熟虑,抱着改善环境的念头去购买,这种消费是对社会环境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它具有周密、谨慎和客观的特征。

2.注重产品的“绿色”价值。绿色消费者会尽可能多的搜集绿色信息,希望购买真正的绿色产品,在了解过程中一方面运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一方面又不断的吸取新的信息,让自己在消费中能够及时地掌握绿色信息。

3.绿色消费行为呈现出个性化的色彩。消费者能以个人心理愿望为基础挑选和购买商品或服务。他们不仅能作出选择,而且渴望选择,消费者所选择的已不单纯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且还包括其它“延伸物”。因而从理论上看,没有两个消费者的心理是完全一样的,每一个消费者都是一个细分市场。心理上的认同感,已成为消费者购买品牌和产品决策时先决条件,个性化消费将成为消费主流。

4.消费主流性增强。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分和专业化的趋势下,一方面消费者不再被动地接受厂商单方面提供的信息,他们会主动的了解有关绿色产品,绿色消费方面的信息,当得到足够的商品知识时,对绿色产品和服务进行鉴别和评估,另一方面,对环境保护也不再是被动和无能为力的,消费者对真正能够带来环保的产品也持积极主动的态度,在众多同类产品中,往往会选择对环境危害最小的产品,根据这一特点,厂商应适应消费者主动性增强的趋势,提供消费者需要的多种信息,供消费者选择比较。

5.产品的期望值更高、挑选更挑剔。现代社会中,消费者一方面期望新的绿色产品,另一方面希望原有的绿色产品能有所改善或提高。这种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消费者心理转换速度加快的趋势,迫使厂家不断推出新产品,去适应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新需求。

6.价格仍是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因素。绿色产品的定价要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心理界限内,一旦定价过高,消费者将无法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绿色产品的增多也使绿色产品间出现价格竞争,这时价格的高低将成为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因素。

绿色消费的特征范文第5篇

可持续消费,是指符合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我国的国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决定了我们必须致力于节约型社会建设,而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作为完善节约型社会消费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途径之一。

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是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基础。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绿色消费和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有两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方面,应把人类消费需求的水平控制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资源及环境的承载能力尽管会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增强,但并不是无限的。因此,人类对资源需求的水平必须控制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另一方面,应坚持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人的健康生存为目标,逐步减少对人类健康生存无益甚至有害的消费。公平消费包括代内公平消费与代际公平消费。代内公平消费是指任何国家、地区和个人的消费不能以损害别的国家、地区和他人为代价。代际公平消费是指当代人应自觉担当起不同代际合理分配与消费资源的责任。在资源的代际分配与消费中,后代人只能接受前人遗留下来的资源环境。对于不可再生的资源来说,当代人使用得越多,后代人可用的就越少。因此,当代人应自觉肩负起在不同代际之间合理分配与消费资源的责任。绿色消费是以节约利用自然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为基本特征的适度、健康消费。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绿色消费的观念开始渗透在人们的日常消费行为中。应及时抓住绿色消费需求带来的巨大市场机会,加快推动绿色消费。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鼓励和支持政府实施绿色采购,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采购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提高绿色采购意识、掌握绿色采购知识。通过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形成。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将环境标志产品作为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依据。同时,及时公开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增加政府绿色采购的透明度;建立绿色采购信息网络,为采购方和供应商提供方便,提高政府绿色采购的效率。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人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在监督中增加有关绿色采购的内容。新闻媒体应通过报道典型事例、曝光不良行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绿色采购。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保障。目前,我国在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鉴此,首先应抓紧制定与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注重建立和推广可持续消费模式;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增加不可持续消费税的征收规定,制定可持续消费的税收减免制度。同时,还可以制定可持续消费指标体系,确定和颁布具有约束力的可持续消费标准和指标。其次应完善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法中已有原则性规定。应进一步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办法,为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依据、准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