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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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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功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塑造; 信用 ; 管理制度 ; 措施 ; 突破口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10-0024-03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无法顺利发展。信用作为现代化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立身之本。然而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发生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全球面临着“诚信沼泽”的挑战。实践表明经济越发展,信用就越重要。企业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等特征,体现着企业的信誉、实力、形象等经济文化特质,事关企业的兴衰存亡和生命长短。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WTO,重塑企业信誉和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已成为全社会的强烈呼声。

一、加快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现实重要性

当前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令人忧患的信用危机,企业信用状况亟待改善。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许多企业的信用意识仍十分淡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记录比较匮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用惩罚机制,在市场准入或退出、企业融资等方面对于背信行为惩罚不严,致使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钻法律空子。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发生的失信现象仅次于腐败,已经成为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顽症”,是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二大“瓶颈”。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 GDP 的 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近6000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其中仅假账一项每年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00亿元。近几年来许多失信案例,从美国“安然事件”到中国“蓝田事件”都说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损。美国管理协会的专家曾指出:中国企业在信用管理上的空白将是新的市场环境下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可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信用管理是我国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当前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信用则没有交换;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的内在缺陷和市场失灵,即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发挥信用的强大作用。其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全球经济一体化下,法制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及诚实守信的交易法则是吸引国际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重要因素。其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制度要求。金融市场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为克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造成的资金交易障碍,由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评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克服由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带来的种种金融交易困难的有效制度安排。其四,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减少违约成本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企业信用制度还可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减少信用违约发生率与履约成本,有效防止个人专权和营私。

二、理智选择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建设企业信用制度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

须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首先,产权制度可以作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突破口。没有完善的产权制度的经济必定是不讲信用的经济。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财产的真正拥有者,成为真正的产权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运用和处置本身所属的财产,通过平等协商一致缔结契约出入市场独立地进行真正的产权交易。企业就会有真正内在的自我信用约束机制。抑制失信行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在于失信的行为要直接由失信者承担,否则必然产生失信的败德行为。信用的基础就是产权,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能给人们提供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如果企业没有真正的个人投资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护企业的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用。同时必须完善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企业不能自由进出,就会形成垄断,自然就没必要讲信用。

其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是健全中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核心与突破口。应着力于这些工作:①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个人基本账户体系,加强以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互联网络建设。形成统一协调,联系紧密的信用卡支付、结算网络,实现信用卡的“一卡通”。②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实码制,逐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全国性的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以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在个人需要向相关者提供自己信用情况时,只要出示个人信用实码,对方就可以查询到所需的资料,以减少信用风险。③建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即建立设置科学、机制灵活、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在遵守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的前提下,利用商业性的中介资信机构,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商业化。④培育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调查与评价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个人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个人财务会计体系与个人破产制度,制定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措施。⑤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价指标体系。个人信用评估就是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

其三,培养信用专业人才队伍是企业信用管理的迫切需求。推进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要求决策者及执行者,必须具备个人信用管理的素质结构。是否拥有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和造就专业人才的教育环境,关系到企业或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成败。要把尽快培养高质量的信用管理人才队伍作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重构中国特色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

关于我国目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的构建,笔者认为,应根据本国市场经济与征信企业的特殊情况,提倡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选择适合国情的有效实施路径。

第一,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必须加快创建我国政府导向的特许经营模式。国内征信企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征信和评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开放相关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要实现对征信企业的特许经营模式,政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政府应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和城市如广州、北京等为重点,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商业化的信用评估机构;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培育地区性企业信用市场,逐步发展,建立全国性的企业信用市场。确立征信数据分类、代码、数据范围、报告形式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国家标准。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征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要求征信企业提供已被其掌握资信状况的企业的代码、名称、数据更新日期以及其他简要信息。重视对征信企业的规范和管理。信用作为一种商品,肯定要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其质量。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对信用资源和信用经营的独占垄断,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去管理,当前急需加强我国企业征信制度的立法工作。政府部门应协调各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网络化信用数据库和系统,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系统。要成立信用管理行业协会,所有征信企业应加入行业协会,并履行相关义务。信用管理行业协会在业务上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发行信用研究、企业资信状况、信用教育等方面的出版物。

第二,建立健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配套制度与支撑环境。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企业信用的体制条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不足是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关系模糊、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存在弊端等等。我国许多公司是由国企改制形成的,公司大股东普遍为分散在各个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可动用行政权来控制企业,从而导致市场交易通常扰或扭曲,造成企业信用的缺失,为此要设法明晰产权,分清职责,加强外部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确立企业信用法律规制。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依靠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做为有力保障,才能得以巩固和实施。我国当前立法尚未对企业信用进行具体、系统的规定,迫切需要制定遵守企业信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商业秘密等有关信片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制建设,特别是信用立法,应当修补我国民法等法律中有关权益保护的规定,切实维护信用关系中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违约失信行为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使失信成本大大超过其获利收益。三是营造优良的道德环境。道德是人的自我约束,法律是人的外在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强于法律。企业信用很大程度是构建在企业间信任和诚信的理念基石上,借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加以维护。应注重对企业的信用观念与信用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创造健康的道德环境。

第三,齐抓共管,构筑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和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等部门实际运作和协调配合,只有企业、政府和市场化的社会资信服务中介机构共同协作,三管齐下,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健康发育和运行。为此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1.塑造信用政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中,政府行为通过人们的预期而影响信用机制,我国当前信用机制缺失,与政府功能失调有直接关系。因此,政府必须廉洁自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真正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府信用制度:①要转变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职能。要实现对政府制订和执行政策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特别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②要充分利用政策的导向和感召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运行的外部环境。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品德,侧重抓好信用立法,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和推动市场化信用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推动商业银行等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行业和部门加快改革。要实行准确的司法解释和严格的执法。③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尽快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动态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集中在人行、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这些部门应率先行动,完善资信档案登记机制、规范资信评估机制、建立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及转嫁系统。

2. 建立企业信用,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作为企业要从自身抓起,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信誉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三机制一部门”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中的“三机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包括前期管理的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中期管理的债权保障机制、后期管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同时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首先,要从控制交易全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的信用风险出发,强调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地处理各项程序。从供销合同签定前的资信调查,到合同(协议)条文的拟定,从合同(协议)的商谈,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其次,应使相关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专业化。企业急需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①前期信用管理──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即客户动态资信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信息对客户作出信用等级的评定,并按信用等级归类进行管理。②中期信用管理──债权保障机制。即客户授信制度。这项制度以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为核心,建立科学的交易审批程序,减少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决策失误和信用失控。建立严格的担保审批制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③后期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即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包括建立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记录制度、账龄监控制度、赊销客户的跟踪管理制度以及拖欠账款的催收制度等,这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关键和难点。

3. 培育社会信用,组建信用评估及服务机构。由于我国的资信行业刚刚起步,政府应该发挥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化提供主体基础。①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应在政府的监督下,实行严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对其机构的进入与资质条件加以规范,以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②通过市场手段建立发达的信用服务业。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兴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支持国内有实力有信誉的信息公司与有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发信用信息软件,建立信用数据库。③政府部门应借鉴美国资信评估业的做法,对信用管理公司实行联合年检,加强对信用中介行业的监管,确保年检结果的客观、公正。④重视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通过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信用报告帮助客户防范信用风险;借助信用中介机构特有的信用信息的传递机制,加快有效的社会惩罚机制的形成,使败德企业的失信成本要大大多于其失信所获得的“收益”,以此促使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改善。

[参考文献][1]李长友.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企业文化,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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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企业信用制度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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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on Remodeling the System of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with China’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Ye Chenyi, Nie Shali, Li Na

(Accounting School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Shijiahzhuang 050031,China)

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功能范文第2篇

人们虽然都知道商业要有诚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诚信的美德和诚信的传统以及一些基本的诚信原则,并且都知道诚信的价值和没有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利益的巨大诱惑以及没有商业诚信的有效控制机制,诚信原则得不到落实,商业中仍然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合同违约、行贿受贿、虚假披露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商业信誉,造成了商业市场秩序的紊乱,商业诚信缺失的危机已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影响大众的生活质量,引起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种情况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关注。正是基于此种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在全国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质量万里行”活动,针对商业部门进行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并提出了进行商业诚信建设的一些方案。

对以上问题各方面学者、研究人员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但从总体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诚信原则的探讨、对诚信及诚信机制价值的认定、对市场秩序的关怀等方面,多数是从社会教育和道德的角度予以关注,但考虑如何从机制上克服市场“缺少诚信”的研究就比较少见,有关诚信机制的构建、运行的研究成果较少,而直接涉及商业诚信机制研究的内容就更少,因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很好地阐释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也未能很好地研究出现代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完整方案。

而事实上,只有认真研究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迅速推出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可行方案,从机制上入手,从根源上入手,保证商业诚信的实行,才是唯一科学的办法。而这也正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社会广大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但商业作为经济流通的枢纽,是社会交流最大的窗口,涉及到生产、消费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商业诚信机制的建立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的问题,也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可以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联系社会各部门,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解决,这意味着健全我国商业诚信机制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投入巨大的努力。

法律方面的建设

要在我国社会培养和建立完善有效的诚信体系,必须跳出道德化诚信的传统框架,向制度化诚信迈进。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机制,仅仅依靠道德宣传和良心谴责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在客观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和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当社会成员普遍感受到任何不守诚信的行为都必然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时候,竭诚守信才会成为一种风尚,诚信原则才会逐渐深入人心,诚信机制才具有其基本功能。必须强化法律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最重要的是物权法与债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企业破产法与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要制定一部完善的侵权法,以便在确定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损害赔偿与损失赔偿、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等方面能够有法可依,并且对失信和侵权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业信用的有关法律机制。完善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立法规划,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修改完善与信用管理有关的《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严惩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应制定更明晰的法律细则,简化有关法律程序,使商业诚信问题的解决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并找到解决的途径。加快对有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政府方面的作用

政府在诚信机制建立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首先,政府的诚信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其次,政府是经济组织诚信工程的最有力的倡导者或推动者,政府是公众的机构,也只有政府更适合于作为诚信结果公正性的主要监督者;再者,政府及其相关执法、管理机关具有对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和欺诈性的交易行为及结果进行约束与惩罚的职能,对社会诚信的维护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本身还存在各种职能不清的问题,因此未能很好地发挥在诚信机制建设方面的应有作用。如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还存在政企不分、缺乏服务意识等问题,信息数据开放度低,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本身不健全,缺乏失信处罚机制等。

因此,首先要分清和履行政府应尽的各项职能。要尽快地使政企分离,政府不能插手、干预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要把注意力集中于为商业提供服务上,把力量集中于市场环境的管理上,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起好诚信的示范作用。要加强对个人特别是对公务员的信用教育,尽快建设出良好的信用政府形象。

国有银行应真正实现企业化,实现大中小银行并轨,完善国家信用体制和民间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商业机制与国际接轨,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管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自然人,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关键就是能够独立分配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失信的问题难以解决。

在信用管理方面,政府应该有更多的介入,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制定诚信机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信用监督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激励制度等,要建立信用等级制度,让信用成为企业的通行证,如果等级不好就等于自杀,淘汰出局。要让有不良信用的企业自觉的弥补信用。从而把信用销售作为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形式加以推广和普及,引导企业树立"信用是品牌、信用是财富、信用是生命"的意识,从根本上缩短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有关部门应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商业市场进行科学的价格管理。如规定商家必须明码标价,标明主要产品的厂家或批发商、地址、电话等,以便进行价格查询。同时,政府应与各行业联系,对各类商店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要监督推行理赔制度,各商店要有明确合理的理赔规章,对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价格欺诈要有严格的理赔措施。要让商家自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果商家没有这种措施或不采用这种措施,管理部门就应该采取取缔其营业资格之类的强硬措施,以便确保市场秩序。如果消费者发现这种情况,就可以对商家或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部门可以对他们绳之以法。如果这样,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肯定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价格欺诈也不会再有市场,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呢。当然,这方面的管理工作是非常艰巨的,需要调动政府各部门来完成工作,因此,要有一个政府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这类有关问题,以保证市场的和谐有序。

商业行业方面的自律

要健全、完善商业自律的组织运行机制。要禁止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道德者的恶行,维护商业秩序,建设高度文明的商业环境,从建立、完善商业行业自律机构着手是很重要的,行业对自己的事情是最清楚的,也最有发言权,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行业内部解决。我们的行业自律机构应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警示或进行有关处理,并及时跟踪备案,这样在业内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要让有德者得到荣誉,要让不道德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让他们在商业行业没有容身之地。

就商业企业方面而言,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都还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因此,要加强企业内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进行商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充分认识诚信资源的价值,正确选择竞争方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提升自身素质。要使商业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职责,自觉建立商业企业的诚信自控机制,做到自觉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社会。

社会方面监督管理

目前,在社会方面,一个总的形势是整个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信用观念淡漠,因此,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意识也是商业诚信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条件,商业诚信是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并加强全社会的监督管理是必然的举措。各银行、社会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对商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把握、控制,预防问题的发生。新闻媒介、消费者都应该加入到这个监督管理的行列中来,以完善商业诚信机制的运行。全社会对商业诚信的宣传引导应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这样也将使社会整体的道德状况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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