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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研究

绿色消费研究

绿色消费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绿色消费 公众参与 绿色责任

一、绿色消费的产生及背景

199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会议提出了“永续发展”主题,绿色消费被视为是达成全球永续发展目标之重要工作。并通过了《21世纪议程》这一重要文件,其别指出全球环境不断退化的主要原因是非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为了符合地球的承载能力,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必须改变消费和生产方式。同时还建议和加强支持持续消费的价值观,提出政府和私营组织要通过教育,提高大众意识的方案以及表扬利用环境无害化技术或鼓励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的产品和服务等其他手段,促进人们对持续消费有更积极的态度。①绿色消费作为与现代环保理念相适应的一种消费方式被提上日程。

二、绿色消费的理念及其意义

绿色消费有三层含义:一是在消费内容上鼓励消费者消费无污染的产品或是有助于公众健康的产品。二是培养消费者环境保护的价值理念,引导消费者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三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

绿色消费是一种反对过度消费的适度消费价值观,它要求人类在注重物质享受的过程中,能够兼顾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精神追求,同时考虑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所以总体来说这种消费观要求在购买的时候,不仅仅考虑自己的需要,还要站在社会,环境的角度去考虑他们的需要。这也是在以自由主义为基础所衍生的以经济发展和物质追求为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一次重大革命,它的提出不仅仅会导致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改变,也会迫使政府加强对消费品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监管,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扮演的角色产生重大影响,在政府行为的影响下,民众也会培养起环境保护的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我国的绿色消费现状

1、消费者的消费观问题

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整体水平还比较低,贫困人口比例相对较高,贫富差距较大。对于这么大比例的贫困阶层来说,满足基本的经济生活水平是他们的首要问题,所以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条件之前,去鼓励绿色消费,未免有点牵强。而对于我国的中等收入以上民众来说,在经济层面,他们确实有能力去进行绿色消费,但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所以无法树立起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消费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受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非理性消费主义的影响,我国的富裕阶层,形成了以在物质上的消费水平来彰显自己社会地位的畸形思想,“官二代”“富二代”成了当今社会的优越身份的新名词,在过度消费的过程中完全忽视了环境的可承受力和文化,艺术等精神领域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正式由于中低收入者的经济层面的原因和富裕阶层的消费意识的畸形心态,导致我国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过程中障碍重重。

2、生产者的生产责任和绿色责任问题

中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在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社会环境和企业间竞争压力的负面影响下,虽然有不少企业意识到了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多数企业在着力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并没有兼顾环境保护目标。无论在收集原材料的过程中,还是在生产和垃圾废物处理的环节,都不能够做到环境保护所需要的绿色标准,全过程控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而在绿色产品的生产问题上,由于绿色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量大,并且在市场的的利润回报率和受众度并没有显现出和一般同类产品的优势,这导致企业在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和生产产品的绿色化过程中并不愿意投入过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企业的首要目标是求生存和求发展,所以在薄弱的经济利益面前,企业的绿色责任问题不得不搁置下来。

3、社会中间组织的独立问题

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由于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具有独立属性的,某种程度上对政府和市场都起着监管作用,但我国大部分中间层组织都与政府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对政府绿色消费政策决定和实施过程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

4、政府的绿色消费责任监管问题

我国政府在对绿色消费产品的生产,购买及处理环节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监管制度,导致在绿色产品的生产程序上并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规制,绿色产品的合格与否在进入市场之前并没有能够得到严格的检验,检疫,它的绿色标准也并没有作明确规定,是否能达到所需标准也就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另一方面由于绿色产品在市场上的利润回报率问题,众多的企业在绿色产品的生产问题上持观望和消极的态度,处于市场监管地位的政府本应该在绿色产品生产方面给予企业必要的经济和技术支持,以及一些政策上的倾斜。但在实践中,这种支持明显不足。②

在消费层面,由于政府在对绿色产品监管方面的缺失,导致一些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环节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消费者崇尚自然、崇尚绿色的消费心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随意在其商品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使其在没有绿色产品生产资质的条件下肆意销售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侵害官大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绿色消费环境理念宣传和教育上的缺失,致使民众绿色产品的认识不足,消费时很难区分什么是绿色产品,在辨识度都无法明确的前提下,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的可能性也就微乎其微了。

四、发展绿色消费的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绿色消费促进法》

当前,我国绿色消费已经逐步受到重视,,但绿色消费法律规范分布分散且约束力不足,其所需要的法制环境却没有得到相应程度的完善。鉴于此种情况,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绿色消费法》,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和预防作用,提高人们的绿色消费意识,普及人们的绿色消费观念。一方面在法律中规定绿色产品的认证标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绿色认证体系,使消费者能买到满意放心的绿色产品。另一方面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绿色消费税收制度,因为对于中国而言,消费税长期以来作为有限的几个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之一,发挥着弥足珍贵的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但我国消费税率总体偏低,税率设置尚不够合理,征税范围相对较小,很多具有环境危害的产品并没有纳入进来,比如含磷洗衣粉,洗涤剂,杀虫剂等,所以完善的绿色消费税收制度对于绿色消费的促进至关重要。③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它是人们在遭受意外灾害生活来源遭到威胁时,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安全保障。而绿色消费是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以外更高层次的一种消费方式,它要求人们不仅关注自己的需求,还要考虑环境和社会的承受力,如果不能达到最基本生活水平,绿色消费对于普通民众,尤其对于低收入阶层的人很难实现。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使得低收入阶层的人在进行绿色消费这一更高层次的消费时顾虑重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无疑对低收入阶层的人实现绿色消费提供了这种可能。

3、转变政府监管方式,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首先政府应主动转变其绿色产品监管职能,通过简化监管程序减轻企业负担,通过针对性的资金技术支持和政策优惠,引导企业主动加强绿色产品的监管。其次市场上的监管成本需要由政府去主动承担,在监管过程中注重效率,避免重复认证,重复检测,确立统一的监管部门和职能机构去执行环境标准检测任务,避免多龙治水的治理模式。最后政府要加强处罚力度,由于目前企业的违法成本要比守法成本低,所以企业宁肯事后处罚也不愿在生产环节中和废物处理环节中去做过多的资金投入,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生产成本,间接引导企业走绿色生产道路。

4、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虽然我国目前对企业的绿责任的法律义务有所规定,但总体来说绿色责任义务规定比较分散,约束力不强。所以在在对此方面法律进行完善的同时,我国的企业应该主动接受和认证国际上的绿色认证体系,并且通过企业内部自律组织建立一套自己的内部绿色管理体系,加大绿色产品的生产。在此基础上,加强公众的参与力度,普及绿色消费理念,提高群众的绿色环保意识,与绿色环保组织相互配合,加强对企业绿色责任的监督。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注释:

①曹明德.生态法新探[J].人民出版社,2007:72.

绿色消费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环保

2012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是“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中国结合自身状况,将本届环境日的主体定位为“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由此可见。绿色消费既是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一种时代潮流。人类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严重对立促使绿色消费的兴起,绿色消费倡导的是节能、环保、健康和可持续的消费。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心理偏好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我国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势在必行。

一、绿色消费的涵义

1987年英国出版的“绿色消费者指南”中将绿色消费定义为避免使用六类商品的一种消费,如:危害到消费者和他人健康的商品;在生产使用和丢弃时,造成大量资源消耗的商品等等。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报告指出,绿色消费是指“提供服务以及相关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减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绿色消费的定义是:在消费内容上,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食品;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对垃圾的处置,尽量减少环境的污染;在消费观念上,引导人们在追求生活方便、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绿色消费的涵义,但是国内外学者或机构对绿色消费的基本认识是相同的,绿色消费不仅包括购买绿色产品或享受绿色服务,也包括对“环境不友好”产品的抵制,及在消费过程中处处体现的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环保意识,涵盖了与绿色消费相关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

绿色消费有利于弘扬消费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我国绿色消费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绿色消费发展现状

我国的绿色消费起步较晚,“九五”期间,国家制定并开始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1999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6个部门启动了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十五”计划也提出“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200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适时地将“绿色消费”确定为该年的消费主题,有力地促进了绿色消费观念的普及;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并深刻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强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

自2009年12月的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后,“气候变化”、“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等概念已经家喻户晓,人们从低温、干旱、洪水等极端气候现象的频繁发生中的切身感受增强了对绿色消费理念的认识,并一定程度落实到了行动中。国内众多学者致力于发展绿色消费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关于绿色消费理念的清晰认识随消费者的文化程度以及年龄有关,文化程度越高者对绿色消费的内涵更加注重,20-35岁间的年青人对绿色消费认知程度更高。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上的虚假营销宣传及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在公众舆论层面造成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认识和行动的障碍。

(二)我国绿色消费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绿色消费在政府、企业及消费者层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从政府层面看,我国政府的引导作用不够,各省市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力度还不大,绿色补贴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也缺乏鼓励绿色消费的相关政策;我国绿色消费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绿色教育形式也比较单一,使很多消费者认识不到绿色消费的重要性;在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两个层面都缺乏宏观调控,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积极性都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绿色消费税制还不完善等。

在企业层面,绿色产品的研发投入不足,提供的绿色产品较少;绿色产品价格偏高,制约了消费;绿色产品的宣传、营销手段相对落后,不利于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

从消费者层面看,绿色消费观念还未深入人心;我国消费者收入水平较低,制约了价格偏高的绿色产品的消费需求;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不成熟,消费仍然比较盲目。

三、发展绿色消费的对策

鉴于我国绿色消费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亟需形成一个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位一体的绿色消费促进体系。

(一)政府的作用

1.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政府首先应当将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增加对绿色产业的投资;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绿色产业;增加对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补贴;完善绿色奖励政策;制定绿色采购政策,引导企业对环境的保护。

其次,政府应该大力宣传绿色消费,大力开展绿色教育。通过多种载体广泛深入的宣传绿色消费,培育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观念,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共同建设节约型社会;同时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绿色教育,推广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最后,政府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绿色标志制度。绿色标志又称环境标志,当前发达国家都在制定绿色标志制度,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美国的“再生标志”等。我国应积极推行ISO14000绿色标志认证,这既有助于消费者的甄别绿色产品,又有助于我国商品跨越绿色贸易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

2.加强绿色消费的调控力度,完善绿色消费的法律法规

政府要规范绿色产品市场秩序,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重点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建立健全绿色消费的法律法规,在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形成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机制,规范政府、企业、居民的绿色消费行为。尤其是要加强对消费者约束,明确消费者在垃圾分类处理、废旧商品回收、高耗能产品消费等方面应当承担的义务,形成绿色消费的责任约束机制。

3.完善绿色消费税制

我国的消费税具有节能环保的绿色功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继续扩大征税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革计税价格模式和征税环节,适度运用税收优惠,引导社会公众的绿色消费。

(二)企业的责任

1.增加研发投入,大力开发绿色产品

绿色产品是指生产过程及其本身节能、节水、低污染、低毒、可再生、可回收的一类产品。绿色产品是绿色消费的前提。绿色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多开发一些节能环保的绿色产品,以更好的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

2.逐步降低绿色产品价格

由于绿色产品在原料采购、生产以及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都要考虑环境保护,相应的就增加了研发费用,使其生产成本和价格偏高。由于绿色产品价格偏高,而我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使得相当多的消费者只能消费普通产品。想要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使更多得消费者有能力消费绿色产品,生产厂家应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的降低绿色产品的价格。

3.完善绿色营销

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为经营指导思想,以绿色文化为价值观念,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的营销观念、营销方式和营销策略。绿色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营销观念;设计绿色产品;制定绿色产品的价格;建立稳定的绿色营销渠道;做好绿色营销的促销活动。

(三)消费者的响应

消费者要不断学习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的相关知识,提高绿色消费意识,主动选择绿色消费,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消费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的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号召,在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过程中,从自身做起,实现绿色消费。

参考文献:

[1]刘伯雅.我国发展绿色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基于绿色消费模型的视角[J].当代经济科学,2009(1).

[2]李实.低碳经济时代绿色消费观的构建[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4).

[3]朱顺贤,邱成梁.关于完善绿色消费税制的探讨[J].经济纵横,2010(11).

[4]王渊博.发展绿色消费的现状及对策——以北京市为例[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10).

[5]季剑军.发展我国绿色消费的对策探讨[J].消费经济,2012(3).

[6]袁志彬.中国绿色消费的主要领域和对策探索[J].消费经济,2012(3)

[7]王硕.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N].人民政协报,2012-6-7.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1JK0102)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绿色消费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绿色化消费;节约;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化消费的内涵

绿色化消费,也被称为绿色消费,它是一种消费行为,这种行为产生于消费者日常的交易生活并且具有动态性的特点。1962年,蕾切尔的《Silent Spring》的出版,人类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急迫性,人们开始反思着过去惯有的消费模式,积极探索未来环境与物质消费如何共赢的路径,这就是绿化色消费理念的渊源。英国1987年出版的《绿色消费指南》一书中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即消费无污染的物品;消费过程中不污染环境;对造成资源浪费和使用后造成污染的商品的消极消费。

二、贵州省绿色化消费法律制度现状

贵州省先后出台了多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形成了贵州省较为齐全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其中以《贵州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为总纲,随着该总纲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上的无法可依的窘状。《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06年颁布实施,该条例第1条在1997年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内容;第2条明确规定其效力范围只针对贵州省境内的消费者;另外,《贵州省价格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该条例应当是作为《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辅助条例,是贵州省境内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消费指南。

三、贵州省绿色化消费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贵州省绿色化消费法律制度

贵州省的绿色化消费的法制化基础较为薄弱,如上述分析,要么是规定过于笼统并缺乏系统的绿色消费的规定和相应的实施细则,要么是立法时间久长,观念落伍。这些问题使得贵州省绿色化消费法律制度体系表现出不健全的样态,使得贵州省绿色化消费法律制度的促进其应有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如2006年实施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没有引入绿色化消费这种新型消费模式的理论,因此,条例中没有涉及对“绿色化消费”的权利义务性规定;2003年出台《贵州省价格条例》应当成为贵州省境内消费者进行绿色化消费的指南,而以13年前贵州省的消费水平与较现今的消费水平相比,应当是具有层次性的差距。

(二)缺乏健全的贵州省绿色认证法律制度

贵州省还没有形成体系化的绿色化税收法律制度,在《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一些关于税收的规定,但都只是片面的对水污染的环境税的征收进行了规定。而对那些会造成环境污染产品,有必要征收环境税的,贵州省在这方面的规定缺失。

四、完善贵州消费绿色化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贵州省绿色产品认证法律制度

绿色化消费需要的不是个提醒消费者的自觉选择,只有在消费群众达成绿色化消费共识,才能有效地促进绿色化消费的发展。本文提出对贵州省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完善正是基于对西方发达怎么完善贵州省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细化绿色产品认定标准。在绿色产品认定中,贵州省各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参数,对没有条件获取参数的,可以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方式引进发达国家同类产品参数,以此制定出符合贵州省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二是适当扩大绿色产品认证范围。如前述绿色产品的定义应当是无害或者较小危害的产品,相对一般产品,绿色产品能够让消费者放心地消费和使用。由此,更多种类的绿色产品投入了绿色化消费市场,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选择面也逐渐广泛,而贵州省政府对绿色产品认定制度的完善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适当地扩大企业意图向市场输送的并且被境内消费者普遍认同的绿色产品认定范围。

(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促进绿色消费

目前,《贵州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对消费者的绿色化消费进行了笼统性的规定建议贵州省对《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增加消费者进行绿化消费活动的权益救济规定,同时明确消费者进行绿色化消费活动应当自觉承担的义务。因为从绿色化消费的内涵可以来看,绿色化消费更多的强调消费者对义务的自觉承担,所以,对消费者进行绿色化消费活动的规定并不能只局限于对权益的保护,更应当对消费者就其进行绿色化消费的环保义务进行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贵州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作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纲,没有对绿色化消费做出具体化、细化规定是必然的,因为总纲涉及面广,需要规定的内容多、繁、杂,因此,如无必要,不宜过多地增加总纲的条文篇幅,而修订《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部针对消费者消费活动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也能有效地对总纲进行配套补充。

五、结语

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在平常的消费行为作出时应考虑这种行为是否对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尤其是一些小事,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积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一些对生活环境产生危害的行为,改变自身的不良生活习惯,树立起绿色消费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这才是健康发展的生活方式。(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秦书生,X永娟,王宽.生态文明要求推动消费模式绿色化转向[J].环境保护.2013(07)

[2]杨春平,罗峻.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国民经济绿色化进程[J].环境保护.2015(11)

绿色消费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绿色消费;营销推广;精细包装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引言

“十二五”以来,伴随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人民经济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观念也不断更新。减少污染、绿色健康、重视环保理念逐步渗透到普通消费者的日常消费当中,绿色消费已渐趋时尚。因此,在绿色消费行为视角下,农产品企业该如何发展,如何积极适应市场,对此展开相关研究。

一、绿色消费行为下农产品营销现存问题

1.绿色辨识度较低

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大多数企业看中短期利益,加之资本不足,生产经营依旧处于粗放状态,所以在产品质量及形象把控方面不够系统全面。为了缩减成本、大多企业农产品企业采用较为简陋的包装。难以体现产地、日期及具体的生产者,可追溯性不强,外观规格老旧、产品容量规格不一等状况也使消费者难以形成信任及认同。而包装的不规范不标准也使得产品的“绿色”辨识度较低,同质化明显。

2.绿色品牌意识差

许多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树立绿色品牌,对绿色品牌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不重视技术研发,在技术应用中劳动者的素质不高,导致农产品的技术含量较低,缺乏应有的参数及含量。同时大多数农产品企业的资格认证意识较差,使得大多数农产品质量标准难以量化,出现一地一标准等混乱的情况。此外,许多企业的绿色品牌意识较差,参照仿冒等情况屡屡出现,导致绿色农产品市场混乱。

3.绿色专业渠道少

许多农产品企业依旧依赖于批发、集贸市场,在终端环节,大型商超连锁超市及品牌专营店较少,网络渠道也难以普及。基于绿色消费行为关注的各种因素,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过程中,选购的渠道也多考虑绿色、零污染、有机、健康、沟通顺畅、营销人员专业、反馈通路便捷通畅,传统渠道显然不具备此种优点。此外,传统市场对于农产品的摆放、保护措施不足,也使得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失去兴趣,绿色农产品价值增值链资源也无法获取最大提升、优化。

4.绿色营销推广差

许多企业农产品多采用集贸市场或者超市进行交易、专营店较少。即使设立专营店,环境布局也明显落后,店内产品也只进行局部微调,并不进行全面、彻底的产品种类更新。而且许多农产品企业对于营销推广意识明显不足、大多仅仅采用促销、折扣的方式、对于营销推广认识浅薄,难以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热情,不利于企业的销售。

二、基于绿色消费行为的农产品营销对策

1.注重外观精细包装

鉴于市场上农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的现状,农产品企业需要做到精细包装。将农产品的营养含量、绿色工艺、健康理念等各种指标体现在包装设计上,采用先进包装工艺,充分发挥绿色包装的作用,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形象。首先要凸显农产品商标或品牌标记,权威的认证标准放于醒目位置,产品标签方面需要细化,包含制造者的地址、商品的名称、成分、含量、品质、数目、使用方法、出产日期、有效期等。提升农产品的“绿色效度”,使包装成为农产品企业CI绿色化的重要肌理环节。

2.积极塑造绿色品牌

基于目前新型消费者的消费关注,产品品质的提升需要摆到关键位置。在原料供应方面,尽量采用“原产地效用”原则,进行基地生产,改进栽培措施。采用无污染环保的生产技术,同时注意贮藏加工等环节,保证农产品质量。关于产品营养含量的各项指标尽可能的进行细化与量化,用参数的多少直观体现产品的营养含量及品质。另外,在认证标准方面也要予以重视。在农产品绿色营销过程中,搞好宣传,将能够体现企业产品“绿色食品”的认证身份进行放大处理,同时应密切注意塑造企业的富含个性的品牌。

3.特办专营绿色渠道

批发市场作为传统农产品的交易市场,在进行绿色渠道设计的过程中不能舍弃,但可以建立功能齐全、配套服务功能齐备的现代批发市场。为保证渠道畅通,慎重选择渠道成员,一体化经营,综合提升渠道竞争能力。在大型商超连锁里开辟属于本企业的专业铺位,自行选派工作人员或与超市人员合作销售。此外,可以相应开辟线上渠道,官网销售、微信平台、以及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合作。基于绿色消费心理下消费者认可的选购渠道、方便快捷,优化资源。

4.侧重绿色营销推广

首先在环境布局方面,需要精心选址,在选址之前进行充分市场调研。了解目标消费人群收入、教育背景、消费习惯等,详细分析后进行专营店建设。在布置方面,多选用无污染绿色材料、背景颜色采用简单大方、体现健康生活的颜色,在产品摆放方面也需要进行合理设置,做到方便查找、简洁有序、一目了然。此外,绿色农产品品牌可着眼于线上营销,采用微信平台推广方式,抢占移动终端市场。另外,在绿色农产品营销的过程当中也务必做好企业的“顶层设计”。包括情感、触觉、期待、欲望、行动等方面。设计情境、提供道具,让顾客身临其境,进行体验。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绿色消费行为渐趋时尚的今天,适应绿色消费行为观念,农产品企业营销策略研究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的课题,基于此种情况,本文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深切思索:包装简陋,同质化明显;品牌意识不足,缺乏高素质人才,难以进行专业经营;渠道过长,物流效率低;环境布局亟待改善,营销推广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今后此课题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相信会为农产品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邹蕴涵.2014年中国消费形势分析与2015年展望.发展研究,2014(12).

[2]陈凯,彭茜.参照群体对绿色消费态度行为差距的影响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5).

[3]刘秀红.关于发展和倡导绿色消费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3).

[4]Kim Chung.Consumer Purchase Intention for Organic Personal Product.Journal of Consumer Marketing,2011(1).

绿色消费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贸流通业 创新 绿色生态消费

国内学者对商贸流通业的先导作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目前对商贸流通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商贸流通业促进社会分工、商贸流通业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商贸流通业促进社会就业、商贸流通业拉动内需等领域的研究都是层出不穷。但是,目前我国也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生态建设无疑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在消费领域,如何推进绿色生态消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商贸流通业对绿色生态消费的影响也值得研究。但目前学术界对该领域的研究甚少,基于此,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系统地研究商贸流通业创新对绿色生态消费的影响。

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的作用机理

(一)直接作用机理分析

商贸流通的基本功能在于将产品通过低成本、高效率的渠道传给需求者,从而实现流通的目的。在当前低碳经济大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创新的目标在于寻求绿色生态型流通方式和渠道,引导生产和消费不断绿色生态化。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的直接作用有:

首先,在技术方面,商贸流通业能通过技术创新,使自身向流通生态化发展,为低碳商品提供绿色生态流通渠道,从而为消费者提供绿色生态型商品;也可以通过广告、促销、展会等销售方式创新,加强绿色生态产品的品牌宣传,快速地向消费群体传导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的理念和发展模式,诱发消费者绿色生态消费的动机,进而促进社会消费向绿色生态发展。其次,在效率方面,商贸流通业能通过创新,为市场带来更新的商业模式和更广阔的购物空间,促进商品在多层次的空间广泛流通,这便促使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不断扩大,使商品生产商的跨区域销售成本和宣传成本不断减少。广阔的购物空间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个性化需求,商贸流通企业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销售平台,加速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之间的对接,节省大量资源,从而达到绿色生态消费的目的。再次,在经营观念上,商贸流通业通过经营创新,形成不同类型的生态经营观念来引导绿色生态消费,比如批发零售企业和住宿餐饮企业都可以通过将绿色生态经营作为自身的经营目标,来诱导消费者不断进行绿色生态消费,物流企业可以通过绿色生态化配送经营作为经营理念,引导消费者的绿色生态消费。最后,商贸流通方式的创新可以改善社会消费环境,并通过信息传递,诱导生产企业通过绿色生态技术和绿色生态原料进行生态生产,从而提升产品的生态性。如,商贸流通方式的创新可以诱导产品不断向可循环利用发展。

(二)间接作用机理分析

渠道资源整合效应。随着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方式不断现代化,流通领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于是商贸流通业务各个功能在不断深化的同时,商贸流通渠道的信息承载量也将不断增加。此时,商贸流通业的运作就是整合渠道内的各个环节,以提供包含生产、技术、商业性质的综合。而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的前提是适应高层次消费需求和可持续发展,其任务之一就是从战略上优化消费形式,引导高质量消费,虚拟性参与商品生产。商贸流通创新发展中的绿色生态理念也将通过综合对社会的生产和消费产生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能通过不断整合渠道资源,间接地对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产生影响。

节约社会成本功能。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而此时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节约社会成本、提高就业水平等方面对经济产生外部性,推动我国社会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商贸流通领域的绿色生态经营可以引导社会绿色生产和消费,通过创新来实现生产、消费各环节的信息完整性和及时性,减弱流通环节的滞后性,降低库存,平衡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优化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国内总福利得到实质性提高和消费模式的改革。另一方面,商贸流通业发展创新可以通过就业效应,不断吸纳劳动力。由于我国商贸流通业是产业关联面较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吸纳空间较大,而且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对关联产业存在较强的中间需求,于是可以推动关联产业扩大规模,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创新乘数效应。而这种创新乘数效应必然促进社会生产高效化,进一步推动绿色生产,从而也起到促进绿色生态消费的功能。

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我国绿色生态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变量与基本数据选取

根据目前学术界对商贸流通领域较为公认的范围界定,本文选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三个部门的指标总和来反映商贸流通业对应指标。采用的样本范围为1991-2012年,其中1991-2004年商贸流通业采用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电通信业表示。

参考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采用商贸流通业的创新指数来反映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程度。具体选用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模、商贸流通业的流通结构和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效率三个指标,并采用熵值法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从而综合计算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程度。其中,商贸流通业的规模采用三大部门的增加值之和表示,流通结构采用商贸流通中主要业务的营业收入与流通总量的比值表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效率采用单位劳动力的产量规模表示,原始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CSMAR数据库。

根据目前我国绿色生态消费的相关要求和绿色生态消费指标的可获得性,部分参考李杰兰等人(2009)的研究方法,选取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指标、资源环境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和消费可持续性指标,并采用熵值法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从而综合衡量我国绿色生态消费水平。原始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首先,绘制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指数和绿色生态消费指数的变化趋势,结果如图1所示。由图1可见,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程度基本上处于不断提升的趋势,尤其是1999-2000年和2010-2012年这两段时期的商贸流通业创新程度进步相对较快。而我国绿色生态消费指数呈现了平缓的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转折点为2007年。

以绿色生态消费指数为因变量,记为GEC;以商贸流通业创新指数为自变量,记为CCI。为体现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流通规模增加,引入商贸流通业规模变量,同时取对数,记为lnSCA,原始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GECt=α0+α1lnSCAt+ α2CCIt+εt (1)

其中,下标t表示序列, αi(i = 0,1,2)为待定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另外,根据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理论,即使商贸流通业创新可能促进绿色生态消费,但也可能符合“倒U型”规律。为此,在式(1)基础上引入商贸流通业创新指数的平方项,扩充为如下计量模型:

GECt=α0+α1lnSCAt+α2CCIt+

α2CCIt2+ξt (2)

对式(1)和式(2)分别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中(一)可知,CCI的系数为0.3035,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从前面的理论分析可知,商贸流通业可以从技术和非技术两个层面对绿色生态消费产生推动作用,显然,本文的实证结果基于我国的数据验证了这种推动作用的存在。另外,lnSCA的系数为0.0115,且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我国商贸流通业的规模增长对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作用程度远不及商贸流通业创新带来的推动作用。这显然是符合我国的实际的,单纯的数量式的扩张虽然在短期内能促进生态消费,但随着规模不断上升,边际生产率递减,资源利用率不断降低,随之出现对生态资源的浪费,因此不利于绿色生态消费。

由表1中(二)可知,CCIt2的系数为 -0.7892,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影响符合“倒U型”曲线规律,即支持了绿色生态消费的库兹涅茨曲线观点。根据这个结论,本文给出以下解释: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通过改革流通渠道,节约流通资源,促进生产和流通消费,从而对绿色生态消费带来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科创技术的不断提升,根据边际产出递减规律,当技术水平到达某一水平后,每一份科技产出带来的绿色生态消费增量逐步减少,甚至由于过度的技术增加而产生资源浪费或技术冗余,出现不利于生态环境消费的状况。这个结论带给我们以下启示:即使技术条件允许,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也并不是无止境的,应该充分重视商贸流通业创新与绿色生态消费的平衡。

此外,计算可得到“倒U型”曲线的拐点为CCI = 0.9685,而由图1可知,目前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程度尚未达到该水平,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应把握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方向,积极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与绿色生态消费协调发展。

结论

本文在分析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作用机理的基础上,定量研究了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的影响程度。研究发现,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影响符合“倒U型”规律,即在一定的创新程度下,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对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但是当商贸流通业创新程度超过一定范围时,创新程度的增加只可能带来绿色生态消费水平的降低。

综合本文的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我国各级政府应充分重视商贸流通业对绿色生态消费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适当通过技术升级,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绿色生态消费;第二,应充分认识我国商贸流通业创新对绿色生态消费推动作用的有条件性,积极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与绿色生态消费协调发展;第三,应充分挖掘我国其他绿色生产、服务等领域的生态积极性,以此推动绿色生态消费进一步发展,与商贸流通业一起构成支持我国绿色生态消费的绿色产业体系。

参考文献:

1.李霞.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我国流通经济与消费协调性评价[J].商业时代,2013(36)

2.刘鹏.流通业发展对就业影响的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13(22)

3.Robert M. Solow. Technical Change and the Aggregate Production Function[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1957 (3)

4.肖军,文启湘,王贵森.陕西省生态消费模式发展状况评价与对策研究[J].消费经济,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