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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发展史

遗传学发展史

遗传学发展史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5B-0013-0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具有较强的区域性、民族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历史教学有着密切的关系。民间的、口传的、质朴的、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弥补正史典籍的不足、遗漏或讳饰,这为地方史、专门史、社会史、经济史、文化史的研究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帮助人们更真实、更全面、更接近地认识已逝的历史及文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作用

在初中历史教学中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丰富乡土历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提高其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每一个学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重要意义。

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助于学生形成新型的历史学习方式。由“看教材”到“看生活”,由“教室里学”到“生活中学”。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采取多种学习方法,如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等。

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首先,在备课环节,教师为了获取翔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需要进行实地考察,需要查阅有关的资料,这不仅磨炼了教师利用教育资源的技能和方法,也使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领域。其次,促使教师在初中历史教学中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需要坚持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教育功能发挥出来,从而服务于教学的需要。

促进了初中历史教学与其他学科相配合。在中学阶段,每门学科的基本知识多多少少都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载体。加强历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联系,丰富历史教学,更能优化历史学习的效果。

二、关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利用调查分析

广西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有12个少数民族,其中,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广西各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创造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曾经就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初中历史教学对教师、学生进行调查。

1.针对初中学生的调查情况

(1)对于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学生达到知道层次,但只是达到听说过或者初步了解的层次,并不是很清楚。(如图1所示)

(2)列举著名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著名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学生列举了中国的传统节日、戏剧(例如端午节、京剧等,其中有一半学生列举的是京剧)。对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生列举较多的是三月三歌圩、宾阳炮龙节、壮锦等。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2.针对初中历史教师的调查情况

围绕初中历史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认识与重视程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利用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中的部分问题总结如下: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教学的关系。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应纳入正规的历史教育系统中的问题,82%的历史教师表示赞成,其理由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丰富历史文化内涵,让学生更喜欢、更了解历史。②可以使学生更加近距离地感受中国传统文化,感受历史就在身边。③有利于历史课堂生活化,提升学生的兴趣,符合课改要求。

(2)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如何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虽然大部分历史教师认为历史学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着密切关系,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并不多。教材中所提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集中在一些文化、社会习俗类篇章,而大部分教师往往不重视这部分内容。关于在历史课中请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传授非物质文化的问题,84%的历史教师表示不赞成,赞成的教师也提出质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利用策略

1.在课堂教学中渗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以历史教材内容为切入点,增加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使历史知识具体化,可触摸、可运用,从而达到拓宽课本内容,形成丰富多彩的课程资源,实现历史教学与现实生活相互服务的最终目的。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节庆、手工技艺等,因此,与教材的结合点更多是体现在社会生活、文化方面的结合。例如: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22课《时代特点鲜明的明清文化(二)》第二子目——戏剧的繁荣所列举的京剧就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的历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进行说明:中国的戏剧并不仅仅只有京剧,还有广西特色的戏剧——壮剧、桂剧、邕剧,它们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广西地方文化特色,也有外来文化的元素。“清代湖南祁阳戏就是后来的湘剧一路南下,到桂林,就产生了桂剧;到了桂南,跟邕州官话、南宁本土文化结合就产生了‘邕剧’这个南宁特有的剧种”。这与课本所提及的京剧一样,它们都是明清时期文化发展交融而形成的。这样教学,可以让学生了解地方戏剧,同时加深对明清戏剧繁荣的认识。

2.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研究性学习

突破传统的“以纲为纲,以本为本”的历史教学模式,让学生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感受到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丰富学生对文化的认识与理解,使其在教材之外发现历史,在生活中发现历史。教师可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学生开展历史研究性学习。例如,炮龙节是宾阳的特色节庆,具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让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了解该地区的文化习俗,拓展对春节的认识,体会中国的龙文化,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家乡、关注家乡、热爱家乡。可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同时提高其合作意识和社会交往能力。

3.利用历史活动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研究

遗传学发展史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研究

人文历史遗址是中华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物质载体,是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的历史见证,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人文历史遗址对推进国家文化建设,提升中国文化影响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给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带来了诸多挑战。为了现实的物质和经济利益,一些地方的人文历史遗址遭到破坏,或者遭到过度开发。云南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重视开发自然资源和现实发展资源的同时,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人文历史遗址,对于推动云南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人文历史遗址的内涵及其价值

人文历史遗址,顾名思义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由相关的历史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是表现一个地区或城市形象与地方特色的重要因素,它主要由古文化遗址、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和革命历史遗址等构成。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具有丰富的人文历史遗址资源。云南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地区,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的文化。云南地区富有代表性的人文历史遗址既是其文化独特性的典型表现,也是其文化得以传承的物质载体。古滇国遗址属于典型的古文化遗址,大理古城、建水古城、丽江古城、会泽古城等属于典型的历史建筑,丽江束河古镇、昆明市南屏街、建水老街等属于典型的历史街区,陆军讲武堂、红军长征遗址等属于典型的革命历史遗址。人文历史遗址具有重要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具有不同属性、不同特质的文化遗址在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实践中能够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这种需要满足的程度和高低不仅取决于文化遗产本身的属性和存在质态,还取决于人们的认知水平和科学研究的层次。一般意义上看,人文历史遗址大多具有重要的经济、文化、科研和育人价值。文化价值:人是一种文化性的存在,文化遗址作为特定历史发展的产物,反映着人类与自然环境的交互作用和相互关系,承载着特定时空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价值观和文化符号体系。文化遗址不仅是历史的“残片”和“影像”,体现出人们记忆的延续性,具有文化认同和文化识别的重要功能,同时也是地方认同和地方意识形态的典型反映。比如,反映云南高原文化、多元民族文化的人文历史遗址是云南独有的,它把云南文化与其它地域性的文化区别开来,只要置身于云南就能很自然地感受到它的独特性。经济价值:全球化和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空前改善,文化生活的需求变得愈加强烈,特别是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心灵的归宿和文化养分。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可以把文化遗址打造成供人们学习、休闲、旅游的文化空间。当今世界,文化可以做成巨大的产业并带来经济增长已经成为世界共识,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特别是把历史文化遗址打造成文化品牌的时候,它不仅能够带来有形的价值,还能带来无形的价值。科研价值:历史文化遗址作为文化的物质景观,还具有重要的审美的、艺术的和科学的研究价值。文化遗址往往是特定时空内人们实践创造和技术发明的结晶,体现了前人对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本身发展规律的认识。现代人可以从人文历史遗址中获取很多艺术创造、科技发明和科学研究的灵感和启示。比如,云南丽江古城的先民们就非常懂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积累了很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宝贵经验,在引入古城的不同河段对保护水质有不同的要求,分别用于洗菜、洗衣和冲马桶。香格里拉藏族民居的建筑理念,在防火、避风、防潮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设计,这些都具有独特的科研价值。育人价值:大量鲜活的历史文化遗址,承载着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物质和精神文化印记,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元素,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对普及文物知识,推动人文历史遗址保护是一件有益的工作,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反对民族文化虚无主义思潮,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提升人们文化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的有效途径,具有较强的育人功能。

二、云南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的快速推进,人文历史遗址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问题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高度关注。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法律法规,提供资金支持,保护和修缮人文历史遗址。一些学者也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对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和保护展开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

(一)政府层面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和保护工作。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国家早在1982年就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于1984年通过了云南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办法。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文物工作者共调查各种不可移动的文物单位5300多项。昆明、大理、丽江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腾冲、建水、巍山、威信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经各地人民政府正式审定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44项。其中,部级保护单位17项,省级保护单位102项,使我省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古迹得到了法律的保护。[1]同时,加大对文物的维修力度。“十五”期间,全省维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项,投入1300万元;维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7项,投入2.97亿元;维修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3项,投入1900万元。[2]为了对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具有重大历史、科学、文化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城市、镇、村、街区进行有效保护,云南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具体到地方,各地依据历史文化遗址的特点和保护现状,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保护条例。相关细则参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规划》、《丽江古城旅游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和《丽江古城传统文化保护管理规划》、《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和《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二)学界层面

从国外看,目前对于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在国际上已取得共识,但在具体方法和措施上,由于各国文化背景不同,也存在不少差异,有一些还存在着争议。像意大利、法国、英国以及丹麦、挪威、芬兰等国家留给大家的基本印象就是城市历史建筑和风格保存非常好,而正因为这些历史建筑,使她们成为世界各地游客游览观光的地方。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欧洲许多国家80%的城市建筑被毁坏,但二战以后,这些国家的城市规划师们,在城市的恢复重建上,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一条路,就是按照原来的图纸进行修复性建设,把这些历史性建筑恢复到二战以前的风貌。后来,这批历史建筑在塑造城市形象,传承城市文化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成为了城市发展不可估量的宝贵资产,也成为许多国家和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3]国内,一些学者从宏观角度探讨云南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措施。相关研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以邱宣充、张瑛华为代表的研究团队,他们依据各级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对云南各地的历史文化遗址分门别类地作了科学简述,为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地理学等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对城乡建设、旅游、教育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部门的工作,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4]以木基元、陈文敏为代表的学者以“历史文化名城”为分析单位,从宏观层面分析了人文历史遗址的总体性特征、系统性开发与保护及其政策构建的具体措施。[5]大多数的研究成果则以“个案”的形式,把研究重心放在一个个具有丰富人文历史遗址资源的“历史文化名城”上,期望通过个案研究能够演绎出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的一般性规律。以大理、丽江、昆明、建水四个城市的古城文化遗址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相关研究参见(苏晓毅,2004)((晓敏,车震宇,2008)、(杨福泉,2007)、邓蜀阳,2008)(和仕勇,2007)、(许婵,2008)、(饶峻姝,饶峻妮,2010)、(安学斌,曹志杰,2010)等。少数学者则从更为微观的视角,提出了人文历史的保护和开发策略。唐黎洲等分析了新时期昆明历史街区的保护策略。[6]安学斌、曹志杰从城镇化发展的视角,对大理当前遗产保护地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遗产保护地开发和保护的创新策略。[7]以上研究为我们进一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云南人文历史遗产开发与保护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当前的研究成果,在探索云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方面积累了较为全面的理论和实证素材,有力地推动了云南人文历史文化遗址的研究进程,使云南人文历史遗址研究逐步丰富化和立体化。但是,以上研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对象过于集中

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名城方面,难以体现人文历史遗址研究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这种研究忽略了同属于历史文化遗址范畴的其他历史遗址的研究,诸如历史街区、革命历史遗址等。实践层面,中国城市发展陷入“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特色危机,在古城的修复、开发与保护,忽略了每个古城文化的特质和差异性,使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开发措施出现重合或雷同现象。这与我们对城市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地方文化历史遗址研究不够深入存在紧密联系。

(二)研究方法过于单一

大多数研究均从某一领域和视角切入,基本上属于“自说自话”,要么从静态层面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登记和建档,侧重于人文历史遗址的物质形态描述,要么从技术层面论证和探讨遗址的修复、重建问题,不同的研究主体提出不同的建议和主张,缺乏多学科之间的相互整合和对话。实践层面则表现为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无法实现城乡规划、社会建设、人文历史遗址保护,城市文化构建的统筹协调和科学谋划。

(三)研究内容不够丰富

研究带有较强的功利性色彩,很难结合城镇化、市场化发展需求从多角度、多视角进行研究。官方侧重于保护规划的制定,但在具体实施规划过程中往往出现开发过多,保护不足的现象;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针对具体人文历史遗址保护措施的研究,强调人文历史遗址物质形态的修复和重建,忽视人文历史遗址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和有效传承。

(四)调查研究比较缺乏

云南虽然人文历史遗址众多,但系统的调查分析不够,严重阻碍了人文历史遗址的深入研究。一方面,能科学归类并系统反映云南人文历史遗址全貌的研究很少;另一方面,当我们对某一人文历史遗址进行研究时,一些遗址却只能查到一个记载或登记的基本情况,既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更不能准确反映人文历史遗址保护和受损的动态情况。

四、努力推动云南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研究创新

(一)强化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的现状调查

对人文历史遗址遗存及保护现状的清晰把握是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深入研究、保护与开发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要搭建一个人文历史遗址分布的时空网状体系。通过扎实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科学归类,按照遗址形成的历史时期及其现存的空间分布进行建档、立卡。这个时空网状体系要能清晰呈现文化历史遗址的形成时期,并能在点、线、面三个层面反映出人文历史遗址的空间分布:点的层面就是要对云南现存的各地历史文化遗址以及被各级政府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归类,以便把握云南省人文历史遗址的全貌;线的层面就是在点的基础上,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内涵,历史文化遗址众多的地段或区域进行归类和整理;面的层面就是要呈现出已经融合了开发和保护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地的概况和特点。其次,对人文历史遗址的受损和保护现状进行深入调查。通过精心收集和深入调查,对城镇化背景下,云南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址遭到破坏的形式、程度,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保护建议。最后,深入分析和论证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和保护价值。在现实国情条件下,经济价值及教育意义成为古建复原和遗址重建的重要动机,要分析不同情况的历史遗存,评价其意义与价值,确定保护的对象与原则,结合人文历史遗址现状调查,充分发掘和利用相关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资源再诠释、环境再创造。

(二)寻求多学科研究方法和技术路径支撑

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与保护研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考证、分析以及挖掘其多元文化价值涉及到历史学、考古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针对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修复、重建等具体工作则需要自然科学提供现代技术支持,主要涉及到建筑学、物理学等相关学科。正如古希腊规划家道撒迪亚斯(C.A.Dociadias)所说,“为了获得一个平衡的人类世界,我们必须用一个系统的方法来处理所有问题,避免仅仅考虑某几种特定元素或是某个特殊项目的片面观点。”[8]因此,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与保护研究需要形成一个集聚各类专家和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组织或机构,以便在具体实践中能够充分发挥各方专家的特长,兼顾各方专家的意见,使人文历史遗址开发和保护的具体措施更加科学合理。从实践层面看,可以考虑常设,也可以通过整合文化宣传、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的力量,以建立“智库”的形式,在需要的时候由相应部门召集运行。

(三)进一步丰富人文历史遗址的研究内容和视角

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与保护需要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发展规划、文物保护等多方面统筹规划。不同的社会需求就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进行研究。从政府的视角看,主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层面的研究上,研究如何为人文历史遗址的开发和保护提供系统的、科学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从社会建设的视角看,应该侧重研究人文历史遗址开发和保护的社会整合机制。关注社区或遗址保护地如何组织和引导社会大众对遗址保护的积极参与,以及如何科学定位政府与公众在遗址保护中的角色和地位,以便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和经验素材,为当前中国的社会建设提供“鲜活的实证范本”;从文化建设的视角看,人文历史遗址的研究应该围绕人文历史遗址的核心文化、符号象征、历史记忆和文化载体等要素,深入分析特定时期的人文历史遗址所具有的文化地位和价值意义;就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修复和重建,更多地涉及到如何整合现代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技术路径,实现人文历史遗址开发与保护的科学性,修复和新建中实现“修旧如旧,新建如旧”,确保人文历史遗址的“原真性”。

(四)实现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有机结合

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想要完全以静态的、孤立的方法保护历史文化遗址是不现实的。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不是为了保护“过去”而保护,更是为了连接“现在”和“未来”而保护。因此,不仅仅需要对人文历史遗址进行调查、考证,在此基础上进行登记、定性、定级、维修、保藏、保管、防腐、防蛀、分类等层面的静态研究。更要结合地方城乡建设的现实需要,根据有无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现实经济价值、观赏价值、教育意义等,把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激发特色人文历史遗址活力,使人文历史遗址的多元价值得到合理的开发和保护,让人文历史遗址所承载的文化元素和价值形式在新的时空背景下能够得到延续和发展,确保人文历史遗址在特定文化空间内分布有序,功能组织合理。同时,将原本相对分散和独立的人文历史遗址整合进入城乡发展的动态规划中来,使城乡社会建设与人文历史遗址保护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赢共生。总之,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和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文历史遗址的研究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修复和重建层面,而且也体现在对其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和有效传承层面。对人文历史遗址的研究需要整合各方力量,需要多学科提供方法论支撑。政府应该充分参考研究的最新成果,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开发规划,使人文历史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呈现可持续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1]邱宣充,张瑛华.云南文物古迹大全[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1.

[2]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EB/OL].

[3]邵甬,阮仪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J].城市规划汇刊,2002(3):56-60.

[4]木基元.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云南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03(5):99-102.

[5]唐黎洲.昆明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欲更新策略实践[J].有色金属设计,2010(1):42-49.

[6]安学斌,曹志杰.大理文化遗产保护地现状与对策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9(3):41-47.

遗传学发展史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路径;龙门石窟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12-0089-02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们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在历史、文化、民俗、艺术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保护文化遗产,既是对文化的传承,又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增进民族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同时保护文化遗产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文化遗产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文化遗产保护也有了更多的重要意义。

作为历史的积淀和见证,文化遗产可直接激发人们的历史记忆,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践过程中,平等的文化认同框架,共同的历史记忆是各国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文化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和西安一样,洛阳也是十三朝古都,也同样有着深厚悠久的历史。因此,西安和洛阳是丝绸之路上的“双子星”城市。而且,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洛阳也曾是“丝路起点”,在贸易交流、文化交流等方面,洛阳与丝绸之路都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新环境下,作为洛阳一张亮丽的名片 ,龙门石窟对洛阳城市形象与城市文化的传播,城市经济的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另外,龙门石窟雕刻中有大量的宗教、美术、书法、医药、建筑和中外交流等方面的实物史料,尤其以佛教文化为主要题材,充分反映了佛教在中国的辉煌历史以及佛教文化传播与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佛教在世界宗教史中是一个认同度比较高的文化体系,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新形势下,这更加彰显了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时代意义。

二、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也非某个部门就能完成。文化遗产收藏于民间,扎根于民间,与民众生活密切相联。所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一项长期的全民接力工程,才能使文化遗产得以保留,使遗产保护工作得以持续发展。要做到全民参与,首先要从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开始。在“一带一路”的提出,对国民的生活、思维意识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旅游以及经济活动相应增加,在意识上如何对待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也成为焦点。

1.增强宣传意识

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传播环境下,宣传先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从政策施行、社会舆论引导到商品销售等方面,宣传已必不可少。在“一带一路”新形势下更加开放自由的宣传环境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要帮助公众充分认知文化遗产,引导帮助公众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前提和基础。新形势会带来新的宣传环境和宣传形态,相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介,向受众传播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保护工作的意义以及民众的保护义务和责任等知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媒介,也可以多种媒介配合宣传。

网络平台具有图文结合,超链接等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是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扩大其传播面的重要选择。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是龙门石窟的管理单位,他们就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其网站页面信息量大,内容涵盖面也很广。

2.增强认知意识

文化遗产认知意识是国民从始至终都要具备的,但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更加频繁的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一是对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如:历史文化进程、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等的文化内涵,有利于认识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崇敬和热爱,增强对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

二是对文化遗产的了解。认识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认识民族的历史渊源,体会先辈的创造力和生存智慧,认识文物的珍贵价值。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把民俗、民间技艺等宝贵的精神财富较好地进行保护和传承。

3.增强责任意识

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新形势下,旅游业、商业活动等快速发展,人们与文化遗产(如历史文化景点)的直接接触更为直接和频繁。与文化遗产相关的社会群体构成是复杂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所以,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十分重要。

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保护传承先祖智慧结晶,保留人类文明瑰宝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在旅游业高度繁荣的形势下,不乏故意损毁破坏文物的现象。对于民众来说,树立并增强历史传承使命感和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意识是有必要的。

当社会民众普遍具备这种责任意识,就会相互监督甚至监督相关部门,自觉保护文化遗产,这种保护模式无疑是具有巨大作用的。当然,还要具备一种法律责任意识。

4.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

经济发展是“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也将会带动包括旅游业等经济的发展,对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开发势在必行。因此,如何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或是如何在开发利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保护,是相关开发保护单位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以历史景点旅游业发展为例,旅游业的发展导致大量游客进入景区,不可避免地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所以,必须要适度开发,而且在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中留一部分预算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能竭泽而渔,只知道开发利用而不知保护,最后导致文化遗产不可修复性的破坏流失。

三、改进保护措施与技术

“一带一路”新形势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首先,新形势下各国保持对外开放发展,为中国的旅游经济发展带来契机。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业重要部分,可以得到更好传承和发扬,其保护工作也会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同时,旅游经济的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其次,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交流,为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科学技术交流提供了国际平台。

保护措施与技术是保护工作的核心,要加强学科合作与相关单位、部门合作交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的重点发展方向。

1.运用现代科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学科之间加强了交流合作,解决了许多领域的难题。同样的,将其他学科的技术运用于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是效果显著的。“一带一路”的提出,对我国的科学、教育、文化等发展都有积极的助推作用。新形势下,现代科技不断发展,各学科合作更加紧密,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科学技术也有了更多国际交流平台。

保护文化遗产,首先要加强学科合作,运用现代科技。例如,综合运用现代分析与探测技术,提高技术协同与数据分析能力,研发水下考古调查、发掘和检测分析专用技术装备体系,解决复杂环境条件下文物认知难题;以典型遗址、遗迹和出土文物为对象,系统开展文物的制作材料和工艺技术特征研究,开展文物劣化机理研究及保护修复材料研发,建立文物保护效果评价体系,加强文物保护专用装备研发;针对文物博物馆的信息采集与展示装备以及软件研发还存在较多不足的现状,开发相关信息采集装备,以提高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体验的虚拟现实技术和人机交互体验技术;构建包括物理、信息和网络空间交叉耦合的文物知识图谱,研发跨博物馆、跨地域的分布式知识库及综合应用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展示;引入和改进空间遥感和地球物理勘探技术,构建沿线地区古代文化的谱系和时空框架。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龙门石窟的监测体系开始进行建设。对龙门石窟区域环境、洞窟微环境、文物本体病害、大气环境质量等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通过无线传输汇入监测平台。该系统不仅实现了对石窟文物本体病害、石窟环境因素的监测,而且根据龙门石窟自身特点和需求设计了风化、渗水等方面的研究性监测内容。

龙门石窟研究院与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合作,正在实施三维数字技术工程。三维数字技术是一项全新的、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以三维数据储存和保存龙门石窟信息,在档案建设、考古测绘、文物保护、宣传展示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更好地解决文物保护与展示的矛盾,促进文化、旅游、教育与娱乐产业的发展。

2.加强领域合作交流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家和社会都提倡强调合作交流精神。这种合作交流不止是在国家之间,也发生在各领域、部门单位之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需要充分的合作交流,以达到优势互补。

为了解决石窟保护中的各种技术难题,龙门石窟先后与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等单位开展文物保护、考古等诸多方面的合作研究。与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合作成立了文化遗产保护龙门基地、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作成立了石质文物保护研究基地等研究保护平台,扩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龙门石窟与中国地质大学合作,研发的新型无机灌浆堵漏材料,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通过专家会论证。同期开展的部级合作研究课题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凝结水在石灰岩表面形成机制的研究”以及国家文物局课题“碳酸盐石质文物定量分析与评价系统研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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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宇.现代性与文化遗产保护[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

[3] 冯.浅谈洛阳龙门石窟风景区遗产资源旅游苑⒗用与保护[D].山西大学,2013.

遗传学发展史范文第4篇

21世纪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同时,文化文明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变更。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民族的前进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文化文明来推动,现如今人们在追求物质化的同时往往忽视了珍贵的文化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见证了人类思想的进步,是民间文化的积淀。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失和破坏日益严重,推进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简称非遗)指的是“被各社区、群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其内容主要包括:(1)口头传统;(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遗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种寄托和传承在人们心灵中的东西,它是世代辛勤智慧的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任何一种非遗都体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性,代表了不同地域群落的文化和精神本质。非遗的传承是强调传统文化精神内质的传承和发展,通过语言、文字、舞蹈、音乐、风俗民俗及其对应的生产方式和工艺品,以及传统手工技艺等文化内容及表现形式来实现。

二、江西省丰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和保护意义

(一)丰城市非遗概况

丰城市位于江西的中部,有大约1800多年的历史。丰城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经历世展传承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其中种类丰富、形式多样和特色浓郁的非遗承载了民间古老的文化记忆,同时也展示了丰城市传统文化的特色,截至2016年8月,丰城市已有11项省级及以上非遗项目,其中部级2项,省级9项,还有市级项目100余项。以下谨重点介绍省级以上项目。

1.丰城岳家狮。丰城岳家狮名列江西省第一批非遗保护名录,入选部级非遗名录。岳家狮起源于宋代,延续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它是为纪念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而创造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它把岳飞阵法、书法、武学巧妙地透过民间舞狮来展示,体现岳派武艺的威、雄、险文武兼备的特征和“还我河山”的豪迈气概。

2.丰城花钗锣鼓。丰城花钗锣鼓名列江西省第二批非遗保护名录,入选部级非遗名录。丰城花钗锣鼓萌芽于明代,正式形成于清朝,迄今已有近400年的v史。几乎村村都有,全市流传极广。凡民间婚丧嫁娶、传统节日、拜佛敬神等民俗活动,均有花钗锣鼓表演助兴,这已成为百姓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民俗文化活动。

3.丰城剑的传说。丰城剑的传说名列江西省第二批非遗保护名录。始于西晋永平元年,丰城剑由龙泉、太阿宝剑组成,铸于浙江德清莫干山,发掘于江西丰城荣塘墟,后又丢失于河南和福建。经过口头传说和文字整理,在丰城形成了一整套极富传奇色彩的神话传说的民间故事。

4.丰城梅烛。丰城梅烛俗称板凳龙,起源于唐朝贞观年间,名列江西省第二批非遗保护名录。相传,唐代贞观盛世,丰城大旱,为拯救苍生偷降雨的“露龙”因此触犯天条被斩。民众为了纪念露龙,在每年正月十三举行声势浩大的“梅烛”活动,历时千年传承至今。

5.丰城挂联剪纸。丰城挂联剪纸工艺始于宋代,迄今已有700多年历史,入选江西省第三批非遗保护名录。它最初的表现形式以“挂联”为主,把各式各样的吉祥图案、文字用正红色纸剪、刻,以横幅形式悬贴在大门横梁上。它是以传统手工技艺创造的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相结合的民间美术形式,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价值。

6.丰城市冻米糖制作技艺。丰城市冻米糖俗称“江南小切”,以其“洁白如雪、香脆酥甜、落口消融”的独特风味闻名天下,被列入省第三批非遗保护名录。据记载,丰城冻米糖始于明朝万历年间,迄今已有400多年历史,乾隆下江南时品尝后大加赞誉,此后成为皇室贡品,成为久负盛名的江西地方特产,享有江西“四大名点”之一的美称。

7.丰城谌母医药疗法。丰城谌母医药疗法源于丰城市罗山谌母行宫,名列江西省第三批非遗保护名录。谌母医药疗法即“谌母药签方与传统中医刮痧疗法”,是以舒筋疏通经络的理论和方法治疗病痛和肢麻,而穴位的刮痧和经络的拍打在于促进人体血液循环,使人体更好更快地吸收药物,是宗教与科学的完美结合。

8.丰城许真君传说。许逊,字敬之,是我国历史上继大禹之后的又一位治水英雄,传说他曾镇蛟斩蛇,为民除害,道法高深,民间奉为“普天福主”、“许仙真君”。在他多年的治水活动中,丰城市其治水主要区域,因而在丰城留下了大量的遗址遗迹和口耳相传的传说故事,许真君传说名列第三批江西省非遗名录。

9.丰城木雕。丰城市是著名的木雕之乡,据可考资料,丰城木雕源起洪州窑商代制陶期,最初是为了打造和雕刻制陶模具纹饰,逐渐产生了木雕工艺。丰城木雕具有历史悠久、工艺繁多,题材丰富、做工精美、匠心独具等特色,列入江西省第三批非遗名录。

10.丰城社火。丰城社火是丰城河西地区的传统民俗。“社火”历史悠久,起源于人们对菩萨和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活动,从宋代起至今,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社火”民俗文化。丰城社火是丰城各城乡流传甚久、规模最大的祭祀活动,列入江西省第四批非遗名录。

11.丰城洪州窑碗泥岭制陶技艺。洪州窑是唐代六大民窑之一,烧制历史800余年,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碗泥岭是洪州窑唯一依旧在生产的重要窑址,该窑址完整地保留了洪州窑的柴烧龙窑和老作坊及古陶制作工艺,被誉为洪州窑的“活化石”,被列入江西省第四批非遗名录。

(二)丰城市非遗保护的意义

非遗是历史的真实见证,具有重要价值。保护和利用好非遗关系到文化传承、精神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的维护,也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通过对丰城非遗的调研与勘察,了解到许许多多珍贵的非遗正在消逝、遗失,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第一,非遗是历史传统传承下来的珍贵资源,不仅仅展现出了文化具有的多样性,同时也满足了人们的精神追求,更是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保护非遗就是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对于丰城市来说,文化多样性对城市的发展和各地区的社会安定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非遗承载着城市发展历史,是历史见证。每一个传统文化都具有历史认识价值,给当代人们以启迪。非遗的活态传承能展现和延续其历史价值。

第三,非遗在文化创新、艺术创新和科学创新等各个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丰城市非遗的保护,不仅是保护文化多样性和认识历史的需要,也是创建的需要。

第四,非遗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它对于增进人与人之间、民族间、国际间的感情的维系起着一条纽带的作用,让人们更加和谐更加团结,需要我们共同去传承和保护。非遗保护在增强民族自信和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江西省丰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的重视度不够

对非遗的重要性,政府已有初步认识并采取了一定措施给予保护,但重视度不够,表现出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弊端。丰城市政府的对非遗的普查工作不够全面,由于时代变迁及自身特点等因素,有些非z淡出人们视野,甚至无人知晓,逐渐消失,需要做好普查工作,确保非遗不被流失。政府对非遗的保护力度和投入不够,保护思路、人员配备、资金支持及政策法规等方面不够系统和完善。

(二)非遗研究与保护专门人才缺乏

丰城市非遗是民间文化,传统民俗居多,大都分布在乡镇村间。而到乡镇村基层就业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很少,导致基层专业人员匮乏,不仅不利于普查,也不利于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而且,非遗的活态传承是以人为核心,丰城市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才匮乏,多缺乏系统组织,自发性和自由无序发展的居多,这也不利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三)政策法规不完善

非遗保护的基础是立法,在当前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的框架下,丰城市应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了法律保障,建立保护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人可以依法处理,利用法律保障和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群众的认知度及认知层次较低

非遗主要来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但受文化生态环境的约束,大多数非遗缺乏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受众群体越来越小,生存空间萎缩。群众的认知度低,认知层次也有限,目前丰城市非遗在中老年人中间还有一定影响,而年轻一代缺乏对其的了解及兴趣,保护传承的主动性积极性缺乏。

四、江西省丰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建议

(一)立法保护,是非遗保护的根本保证

法律保障是非遗保护的根本性保护。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并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层级制度,投入了大量资金对非遗加以有效保护。丰城市应在法律框架下,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明确保护标准、目标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非遗保护机构,全面、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落实非遗的保护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是非遗保护的基本保障

非遗的保护离不开经济的支撑。国家对非遗的保护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面对全国各省市地方大量的非遗,国家财政支持力度有限。丰城市应继续加大投入,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对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设立丰城市非遗保护基金,尽量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多渠道多方式募集资金;还应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产业,除行政手段外,依靠市场化手段,借助民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非遗的研究、保护与开发。

(三)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人是核心要素。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向公众传媒普及保护知识,提高各界的保护意识和主动性,使保护非遗的观念深入人心。培养年轻一代对非遗的认识和兴趣,鼓励年轻人参与保护工作,为非遗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选择非遗项目,例如岳家狮、制陶和剪纸等进驻中小学第二课堂,开设兴趣班,拓宽学生视野的同时又能普及非遗知识。有关部门应该加大非遗博物馆、展馆的建设,搭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宣传平台和窗口。

(四)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村)

遗传学发展史范文第5篇

关键词:汶川地震,成都,历史文化遗产,恢复和重建

中图分类号:G12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m1)05-0050-05

地震作为一种突发性灾难,是所有自然灾害中破坏力最强、影响最大的灾难。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8.0级大地震不仅对四川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四川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文化遗产是每个国家、民族的重要职责,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义务。震后,在政府有序的组织下,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灾后重建,积极投入恢复、保护和重建我们的文化瑰宝,以传承中华民族的历史。成都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地处汶川地震灾区,其文物建筑、博物馆垮塌、文物损毁也比较严重。对该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展开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汶川大地震对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

成都是一座拥有近5000年文明史和3000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早在3200年前就是古蜀国的都邑,三国时为蜀汉国都,五代十国时为前蜀、后蜀都城,素有“天府之国”之称,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和厚重,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见证,对我们当前的文化和社会发展有着极高借鉴意义和文化教育意义。成都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明蜀王陵、武侯祠、杜甫草堂、都江堰、永陵、辛亥秋保路史事纪念碑、刘氏庄园、升庵桂湖、邛窑遗址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以及大量有特色的传统建筑物。成都还有邛崃历史文化名城、崇州历史文化名城、新都历史文化名城、黄龙溪历史文化名镇、城厢历史文化名镇、洛带历史文化名镇、安仁历史文化名镇、新繁历史文化名镇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其他的历史文化遗产形式还有蜀绣、蜀锦、川剧、茶艺等。

汶川大地震给成都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成都市区距离震中汶川县仅92公里,在地震中,成都的文物保护单位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包括杜甫草堂、武侯祠、伏龙观、都江堰、王建墓等多处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震带来的灾难大大增加了成都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虽然有部分损坏可以通过后期人工的修复和重建恢复原貌,许多破坏已经难以在原样基础上进行修复,文化的遗迹被彻底摧毁,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除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成都受损明显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2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08处。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恢复和重建是思考的新问题,这些思考和工作给成都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新的任务,也带来了新的压力。面对大地震给成都地区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来的严重破坏,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重建,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其恢复和重建、保护的新思路,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挑战和问题,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推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的作用。

二、汶川地震后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与重建现状分析

历史文化遗产是个大范畴的概念,其中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震后,与恢复和重建工作相配合,学界和科研单位也迅速展开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与保护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诸多问题仍然存在。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与重建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具有实际形态的文物,包括古建筑、古遗址、石刻、壁画、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它具有实体性、历史性和不可再生性。结合成都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其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前面提到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区、文物建筑等。目前对这些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政府主导、相关文化部门落实展开恢复和重建工作。在政府资金保证,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的情况下,积极探寻多种保护模式,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恢复技术、文物保护以及民族文化重建过程中的方法和注意问题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

但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资金的保证,机制的建立、参与主体的行为、管理模式的设定都需要更进一步的改善,以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在进行恢复和重建时既要考虑到文化遗产中的文化内涵,也要考虑到实物的形态,同时还要考虑到其在社会中的现实意义。而这其中不仅要注意文化的精神力量,还要注意到操作层面的技术可行性。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政府、社会和民众之间寻找一种合理的模式,保证资金的充足投入,寻找科学合理的恢复和重建方法,在传承文明的基础之上引导历史文化遗产与当前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形成积极有效的恢复、重建、保护机制,促进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的进程中增强自身的生命力,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性发展。总之,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付出更大的努力。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与重建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各种实践、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各社会群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民间文化的具体体现形式,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其传承主要是靠民间的口耳相传,其生存空间相对狭小,保护难度大,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处在濒危状态。

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据统计,成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概有300项左右。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多种形式。

面对汶川大地震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受到的灾难性打击,成都采取了一些列措施,从发展成都文化、建设文化成都的高度出发,以实践为基本的评判尺度,加强资金投入,给予人才、科技、信息的支撑,引导民间力量积极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救护、重建工作。同时,还注重社会宣传,举办有利于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2011年5月继2009年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成功举办后,又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但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

同,其恢复和重建仍处于较低水平。其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组织力量比较薄弱,民众的参与度不高,对传承人的扶持帮助力度太小,恢复和重建过程中高科技利用程度不高。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体系有待健全,要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管理体系,利用多种技术和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恢复和重建,做好宣传工作,让普通民众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建立有效的保护机构、机制,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传承人给予有力的帮助和得力的保护。

综合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近年来的关注度大大提高,但其保护难度也比较大,需要更为全面和细致的保护。因此,成都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在汶川大地震后虽积极开展,但仍面临着和其他地区同样的保护难题,恢复和重建任务更重。

三、对重塑民族文化的思考

民族文化是指中华民族在历史中形成的具有明显特色的传统文化,而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具体表现。在汶川大地震后对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中,如何重塑民族文化的问题也凸显了出来。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的表现,对其重建是重塑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对民族文化的重塑也具有十分贴切的借鉴意义。

(一)在动态中重建民族文化,提高民族文化的适应性

历史在社会发展中不断推动着文化的发展和传承,汶川地震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偶然事件,震后对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也只是民族文化重塑的一个侧面。而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有更多的因素影响着民族文化的重塑。当前的社会呈现着多元化的发展局势,各种文化在开放包容的世界环境中相互交流和吸收。民族文化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而推进,其重建正接受着全球化浪潮的洗礼。民族文化重建是有意识的动态的文化再生产过程。

因此,民族文化的重建必须在动态中进行,不断地进行自身的调试,与当前发展、创新的时代潮流相结合。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必须在动态中进行不断的创新,在文化竞争和互动中确立优势地位,正视传统民族文化和现代民族文化,国内民族文化和国外民族文化的冲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坚守和弘扬自己的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积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发展民族文化,提高民族文化发展的适应性,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只有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文化,不断开拓创新,民族文化才能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才能为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民族文化只有在动态中进,行科学的重建,才能永葆活力。鉴于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我们可以发现,民族文化的重塑必须与当前的新形势相结合,不断地更新,与时代的发展相同步,才能在历史文化的道路上走得更久,才能真正发挥民族文化的作用。只有在动态中进行重建,民族文化才能找准其发展空间和发展方向。当前的民族文化重建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将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

(二)改善民族文化发展环境,促进民族文化的健康重塑

汶川地震后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虽然迅速展开,但却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其中环境因素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在民族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改善发展环境,促进民族文化的健康发展。

民族文化发展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自然环境来看,汶川地震以沉重的代价警告我们在文化发展和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自然环境,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民族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都与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广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自然环境多有其独特的特点,自然环境相对来说比较脆弱。成都地区在我国的西南部,地质活动比较频繁,所以在民族文化发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影响,事先做好应对措施,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存和维护。同时还要考虑自然环境对人们生存发展环境的影响,保护好民族文化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在注重自然环境的同时,民族文化作为具有人文特性的文化,还必须积极改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传统等。文化是一项关乎公益的事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的法律制定和相关政策制定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民族文化的重建有着重大影响,政府法律政策的制定必须科学合理,加大对民族文化重建的投入力度和关注度,保证财政投入和建立保障制度,充分尊重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为民族文化的重建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同时,民族文化的重建还必须有良好的经济环境支持,文化的精神力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物质性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民族文化的作用,要为民族文化的重建创造良好、纯洁的经济环境,拒绝将文化“铜臭”化。民族文化的重建也要考虑到其所存在的文化环境,民族文化的发展和重建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能重视文化的作用,民族文化才能得到合理的重塑。

总之,我们必须不断改善民族文化的发展环境,为民族文化的重塑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民族文化的健康重塑。

(三)民族文化建设要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命力

民族文化是民族发展的精神支柱,但民族文化的发展与重塑都必须建立在民族发展的社会实际情况之上,将民族文化重塑的任务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力求根植于实践却高于实践的效果,将民族文化的力量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如此民族文化才能在现代社会中获得强劲的生命力。

从汶川地震后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重建来看,保护和重建必须结合民众的生活,从民众的诉求出发去考虑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同时,要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将其与旅游业等其他社会模块结合,促进双赢,促进民族文化与社会资源的整合;还要探寻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工作的新思路,寻找文化产业的社会化经营模式和路径;将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民族文化的重塑与当前的民族社会建设结合起来。2009年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市场化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表率,并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总之,要走出一条民族文化重塑与社会实际交互发展的新道路,让民族文化的重塑取材于社会实际,从而又反过来促进社会实际的发展,让民族文化在社会实际中找到顽强的生命力,促进对其“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四)多方参与,构建重塑民族文化的有效模式

无论是成都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恢复和重建,还是民族文化的重塑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文化建设是一项关乎公众利益的事情,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还需要民间力量的参与,才能保证民族文化的繁荣。民族文化的重建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引导民间团体、组织以及民众的广泛参与,利用市场机制将民间资本用以促进民族文化重建,同时还要注重民族文化重建的学术研究,促进官、民、学三者的有机结合,让民族文化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学术研究的理论指导,通过民间力量积极执行,行成重塑民族文化的有效模式。我国各民族的群众在自己的民族文化中成长,民族文化与其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应积极引导普通民众参与到民族文化重塑过程中来,既可以给民族文化注入现实的活力,也可以推进民族文化重塑的进程。当前在成都文化建设方面已经有三态结合的理念,三态即文态,形态和业态。文态,指的是文化遗产的文脉精神;形态,是指文化遗产的建筑、器物等实物体现景观;业态,则是指根据现代消费需求创造性布局、开拓消费业态。三态合一的过程,不仅使成都的文物遗产在保护与产业再造中,最大限度避免同质化竞争,也令其独特的文化价值,进一步被认同、提升、传承。因此,组织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民族文化重塑任务可以形成积极有效的模式,提高民族文化塑造的速度和效率。

(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珍重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