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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森林防火管理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范文第1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加快“生态”、“绿色”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基础性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多年的实践证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乡镇防火救灾能力,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和重点,是实现森林防火长治久安的根本性措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乡镇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乡镇基层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夯实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做到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六个百分之百”,即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保障措施百分之百可靠,严防死守百分之百到位,处罚追究百分之百兑现。

二、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考核问责体系,逐步形成以乡镇和村为主、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机制。县区、乡镇、村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区要对森林防火任务实行指标控制,一票否决。加大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坚决将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完善预防机制,严格火源监管。一要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森林防火期,各县区、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印发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开展森林火灾案例宣传,组织中、小学校进行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在乡镇、村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二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各县区要积极指导乡镇、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并督促落实,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本地森林资源的积极性,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三要建立“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乡镇与森林(林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委会与农户100%签订野外用火安全责任书,高火险期乡镇、村干部100%在岗在位巡逻守护,护林员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监督管理,林区生产性用火100%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痴、呆、傻等重点人群100%落实监护管理责任。四要组织开展计划烧除活动。每年春冬季农林生产用火高峰期间,各县区、乡镇要开展林缘农田可燃物计划烧除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烧除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在低火险天气,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实施。计划烧除要以点带面,逐乡逐村开展,严防私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五要建立巡山联动机制。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若干个森林防火责任区,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并建立档案,张榜公示,高危天气组织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联合开展巡逻守护。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标准化管理。一要整合基层护林防火人员,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以乡镇、村为单位,联合或独立聘用护林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在宣传教育、巡山护林、排除隐患、火情报告等方面的特殊作用。二要加强乡镇、村防扑火队伍建设。乡镇要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备一定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和管理;每个乡镇要组建不少于4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每个有林地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村级应急消防队伍,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乡镇、村两级队伍的管理与综合扑救森林火灾能力。三要加强培训演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县区要对乡镇一级扑火指挥员及队员开展扑火指挥、灭火机具使用、扑火战术和技能、安全避险等培训;乡镇要负责对村级防扑火人员的培训演练,提高扑救能力。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范文第2篇

一、管辖范围与工作职责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为我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和督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审核、批准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全面负责火灾施救的总指挥。

各村主任为该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3-5名森林防火信息员,负责防火巡查,即时发现、报告和排除火灾隐患,组建本村义务扑火队伍,利用各种会议对广大村民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及时准确地处置火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林业管理站负责全乡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宣传、检查、指导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或审查现场处置方案,全面负责火灾扑救的技术工作,当好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参谋,查明起火原因,制定火情上报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火灾案件。

全乡要层层建立森林防火网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任务到村,责任到人,分块负责,统一管理,发现火情,及时施救。

二、森林防火机构:

1、乡直机关半专业扑火队:以乡直各单位为基础,组建50名左右的机动扑火队,确定队长。以10人为一个扑火小组,确定组长,以小组为单位,在队长的领导下展开扑救工作。

2、村级义务扑火队:各村委会要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队员不少于50人,各村委会主任为队长。要求:义务扑火队按5人一组为扑火小组,确定组长,以小组为单元,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扑火工作。

3、后勤保障分队:在政府的领导下组建三至五人的后勤保障分队,全面负责扑火现场的饮水和食品供应。

各森林防火机构要服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火情处理程序:

1、接到火情后,统一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越级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安排指挥力量,确定现场总指挥,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该村委会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人员赶赴现场扑救。

2、首先到达现场的村委会负责人,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要沉着冷静,认真分析火情,查明火场周围农户及人员情况,及时解救被困人员;根据火情预定处置方案,对赶赴现场救火的扑火队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审核,将老、弱、病、残人员清离扑火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组,统一行动,相互照应,并对扑火人员登记,科学的组织人员迅速扑救。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到达后,迅速汇报处置情况,移交预定处置方案和现场指挥权。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警后,应确定现场总指挥和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扑救指挥部,明确各自职责,迅速赶赴现场,认真分析火情,及时准确地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火势强度、燃烧的树种以及周边的山情、林情、发展曼延的趋势和农户、人员、财产情况,制订、审查现场处置方案,根据火情,组织调集力量扑救,密切监视火势变化,及时增派、提示或撤离扑火人员,并根据变化情况,修改扑火方案。安排专人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并对肇事者重点监控,以防因畏惧责任,失去理智而盲目扑救发生事故。按照上报程序,迅速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支援。

四、现场管理:

1、扑火人员的管理:义务扑火队人员由队长统一管理,其他扑火人员由该村委会确定专人统一组织和管理。做到事前登记,事后点名,人数不对必须查明原因,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将人员清理情况报现场总指挥备案。

2、力量调配和管理: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参与扑火,合理调配扑火人员,抓住最佳时机,科学调度,确保安全。

3、火情处置原则:本着“就近、打早、打小、打了”和先保人员安全再保财产安全的原则进行扑救,对确实无法扑灭的火灾,采取砍伐隔离带的方法,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余火的管理:在火灾扑灭后,安排一定力量清理余火,并指派专人24小时看守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五、森林防火物资贮备:

1、各村义务扑火队员自行配备弯刀、毛巾和水壶。

2、乡直机关扑火队员除自己解决毛巾、水壶外,由指挥部贮备打火把50把;弯刀40把;统一发放,统一回收。

六、通讯与联络:进入防火期,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管理站)必须24小时值班,随时与村保持联系。

七、交通工具:定岗2部车辆,发生火灾时,随叫随到,保证扑火用车。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指挥部可随时拦截过往车辆,无条件运送救火人员和物资。

八、责任追究: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范文第3篇

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扎实,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森林防火任务,确保我乡不

发生重大森林火警、火灾,推动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就我乡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制度健全。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总结历年森林防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全乡

重要的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明确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全责,着力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措施,林业站长为直接责任人,

其它各成员单位领导为责任人的领导负责制,责任人挂钩到村,奖惩并举,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为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我乡分别于20*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8日,召开了森林防火会议,乡党委书记亲自在大会上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会后乡长亲自抓检查落实;2009年2月28日,又

召开护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分别印发了《*乡关于2009年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乡关于调整充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和《*

*乡关于切实抓好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下发到各村委会、各单位。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做到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

村两委成员包片,一级抓一级,不留死角。

二、加强宣传教育,事前干予,做到防患于未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宣传,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

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性。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进入森林防

火期以来,我乡还专门对全乡的“五类人”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对其监护人进行护林防火政策宣传,要求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的职责,加强对经常在林区从事放牧人员的宣传和管理,禁止他们在林

区用火,邀请他们加入到护林防火队伍中来,成为义务活动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隐患。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健全野外用火登记备案、审批用火规章制度,大力推行村规民约,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统一标识、持证上岗,保证看住山、

护住林、防住火。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分别在曼干村和*村组建了两支半专业扑火队,每个队由15名队员组成。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后,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和战斗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

之能胜。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认真制订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对林火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扑灭。

六、加强预警检测,提高应急水平。实行领导带班,办公室和林业站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加大火情巡查和监测的范围和密度。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火情,提高火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范文第4篇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乡以胡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总览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各村在林区和进出山路口设立了防火警示牌;二是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三是在中小学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印发了近500份《致全乡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到学生手中,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四是利用永久性标语,有线电视、广播、打锣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告诫,防火通告共印发张贴了100余份,从而不断地增强了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为了将上级的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落到实处,乡政府要求各村委会,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当前的重要日程来抓,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管和分管林业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规定各驻村领导和村干部是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了层层落实,我乡制定了《关于森林防火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并与各村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规定驻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村小组包片、护林员负责包山头,细化了激励机制和处罚措施,严格兑现奖惩,我乡制定了《关于森林防火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并与各村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火设备。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乡政府要求各单位在每年10月至翌年四月重点防火期间必须严格看守,检查巡逻,做好预防措施,为了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我乡切实加强了防火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了乡森林防火巡查大队,巡查大队不定期对各村和重点山场进行巡查,如发现“六不准”野外用火行为,将给予用火人从严从重处理,全年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2次;二是在乡机关成立了半专业的应急扑火队,人员达15人,可紧急调动;三是各村均落实了人员达10名以上由民兵、村民和党员为主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四、加强工作纪律,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乡村森林防火管理范文第5篇

一、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目标

一要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二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治火和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三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扑救火灾引发群体性伤亡事故;四要千方百计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二、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三进”工作

(一)开展好森林防火进校区工作

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优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区“六个一”活动,着力抓好“两周”(开学第一周,放假前一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乡各中小学要把森林防火的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综合安全教育计划,落实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和责任。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好森林防火进社区工作

各村、组要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继续实行森林防火小组成员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村(居)务必要建立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五必须”要求。一是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二是抓住春耕、秋播季节农事用火特点,高频率宣传野外火源管理、防扑火科学知识。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辐射面,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好森林防火进林区工作

乡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景区发展的首要工作来抓,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设置防火标识标牌、林区永久性防火标语和防火临时标语要醒目(各村(居)书写标语10幅),要按照森林防火进林区“七到位”的要求,在春节、清明节等关键时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尽量减少烧纸、放火炮,采取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各村(居)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做好“五清”“十查”工作,各村(居)委会、组要全面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避免因肇火引发森林火灾。电力、燃气、铁路等林区施工单位要深入工程作业沿线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或限期整改。

四、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

(一)完善扑火预案和处置办法。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涉林经营单位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巴区金府发(2015)11号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办法,添置扑火物资机具,保持扑火装备数量充足,加强扑火物资机具管理,确保遇到火情能拿得出、用得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巴区金府发(2015)12号文件规定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处置领导小组,落实行政首长(村主任)负责制、专职指挥制度,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规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做好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扑火队伍建设。乡成立了50人组建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队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组建一支30人的兼职扑火队、各组要组建一支20人的兼职扑火队(2015年3月15日报乡林业站备案)。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主、林业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众扑火队伍,承担森林火灾初始阶段扑救,坚守火场,运送物资和清理余火等任务。

(四)严格森林火灾管理信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居)民委员会、涉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要实时监控重点山头、地段,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实行辖区管理和逐级报告制度,严禁隐报瞒报或不报火情,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和成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森林火警举报电话:

(五)科学处置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和挂包领导要及时赶赴火场掌握火情动态,科学组织扑救。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老人、孕妇、儿童参与扑火。

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一)大力推进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巡山护林员、森林防火信息员“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五不烧”“十不准”规定,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让村(居)民知规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