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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整体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城乡距离的缩短,城市与农村的交通步伐也日益加快,导致农村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由此,就给本身并不发达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新的问题,也因此在管理时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有农民的法制观念的薄弱与他们对交通安全意识的认识不到位,另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宣传工作还未深入人心。由于上述各种原因的叠加,导致发生在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和财产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应当引起各界人士的重视,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分析与实施。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所存在的问题,从加强管理、加大警力、加深宣传三个方面分析了管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对策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近些年来对三农问题也是十分关注,倾注了不少的心血,虽然我国农村地区幅员广阔,但大部分的农村道路也已建成通车,大量的农村公路早已投入使用,然而,随着农村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与之相关联的各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却没有及时投放,还处于较为落后的现状。由此看来,加上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和驾驶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人、车、路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给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所以,今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工作会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希望通过研究农村道路交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其能够采取的对策,能够为我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做出贡献。

一.农村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

(一)农用运输机动车辆的激增

由于农村大部分道路的投入使用,一些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动车辆迅速增长起来,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带来了较大隐患。由于近些年来,油价的持续节节攀升,而农用车辆的载重量大于其它车辆,而且其价格也较为低廉,导致了农用运输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然而,农用车辆的管理却十分薄弱,一些地方甚至还形成管理的真空地带,成了无人看管的道路,因此,由农用车辆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只增不减。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威胁到广大农民朋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应予以重视。

(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滞后

由于我国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村村通公路已经遍布神州大地,但是,一些农村的道路在进行了不科学的改建或扩建之后,道路的部分地段明显变窄变险,尤其是一些桥体部分,有的地段只有道路的二分之一宽,加上一些路面的凹凸不平以及倾斜,给农村道路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农村的交通环境较之城市道路交通本就十分繁复而杂乱,有的地段路况险峻,但是连一些最为基本的交通路标和交通标线等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也没有,成为了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又一大隐患。

(三)农村人民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

村村通了道路,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有所好转起来,家家户户都去购置了农用机动车辆,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富裕的喜悦,但是,与此相反,他们没有看到的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当前,农村人民对交通安全的意识还相当薄弱,没有人指引他们去关注交通安全,加之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他们都还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发生重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他们是后悔不已,对其身心及财产都是巨大的打击。因此,加强农村人民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有助于他们更加小心地发家致富。

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考核制度

考核的制度在现代管理的众多方法中,是十分有效的。科学的考核制度能够督促提升各级管理的业务及水平。在各级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考核制度,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乡镇部门、城乡管理及乡村组织等部门的积极加入,互进互助,共同管理,对农村道路的交通管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例如,可以规定交通部门负责农村道路的等级确认以及审批各大货运或客运的路线;可以要求乡镇部门及城乡管理部门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运输机动车辆在农村道路拉载客人;可以要求乡村组织及当地学校等具体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普及,杜绝学生坐农用车辆上下学等。如此一来,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几管齐下的同时加大加强其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在每一项管理考核制度的监督管理之下,共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达到有效管理农村道路交通的目标。

(二)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的警力投入使用

在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当中,加大警力的投入使用是一大有效对策。加大警力的投入使用,一方面可以恰当地扩大公路执勤的警力人员,一方面可以加强各个警种之间的沟通协作,更加明了地在农村道路管理中各司其职,各行其用,共同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这将成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运用于各大农村道路交通之中。为何要加大警力的投入与使用呢?首先,是为了更加科学此划分出管理的路段,将各个警种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实处。管理农村道路,不仅是交警的责任,也是当地派出所及乡村公安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当地派出所和乡村公安人员的优势,负责各自所管理的交通片区的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其次,可以依托当地派出所管理片区的优势,有目标地对道路管理进行管理,协助当地交警的管理。对各个警种执法人员权利的拓宽,对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且可行的。

(三)加深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与普及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9号)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1号)文件要求。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罗府发【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派出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

万安派出所所长刘理兼任安办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各村要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武装部长曾学明任安办主任。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

三)强化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做到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爱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镇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道路上的各类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打造农村安全公路

(一)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省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不能因地形和经费等因素降低坡度、坡长、转弯半径等技术标准。

(二)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示标志。

三、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广泛依托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基础数据摸排,全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协管网络,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农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确保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基础数据摸排。各乡(镇)、街办要加大工作力度,并积极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与市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全市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摸底信息5月20日前报市交警大队,市交警大队5月底前将调查摸底的基础数据存档并全部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账。

(二)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协管网络。6月底前,各乡(镇)、街办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聘请一名交通义务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全面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协管网络体系。市交警大队负责好聘书的发放工作。

(三)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机制。6月底前,市交警大队要建立健全农村中队“一警一乡”或“一人一乡”工作制,建立民警“包乡、包村、包路段、包客车”四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国、省道主干线联勤勤务机制,完善弹性错时工作制,量化勤务考核机制,将勤务部署由国省道向县、乡道路延伸,由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制定完善农村摩托车等车管业务上门服务制度,提高农村机动车检验率;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四)加强农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市交警大队要在县乡道路的重点路口、重点路段,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把摩托车专项整治从县城向乡镇延伸。要针对农村春节、清明、端午和婚庆、葬礼以及农民赶集等重点时期,加强农村集贸、婚丧的客运、低速货车等安全监管,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要建立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力争全面改善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市交警大队务必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在工作中逐步摸索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模式,为下一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开阳”的高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研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针对我县道路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缺乏及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要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彻底改变“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交通事故难以掌握”等模糊认识和消极态度,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清形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200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1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起(摩托车9起),死亡26人(含道外),直接经济损失48.11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200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416.035公里,其中,县乡道路1947.035公里,占80.59%,三级以下道路2343.035公里,占96.98%;二是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目前全县营运车辆共有306辆,其中出租车124辆,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机动车辆明显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增加较快。全县有近9万辆机动车,其中农用车2千多辆、摩托车6万辆;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依然显得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县现有交通民警25人,交通协管员29余人,但就2416.035公里且仍在增加的通车里程、基数近9万辆机动车和5.8万名机动车驾驶员而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五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见人就拉,见车就坐已成陋习;六是大量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和车辆安全性能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和谐开阳建设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明确或聘请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四)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从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到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安全驾驶责任书,各级有关部门实行“一车一档”、“一帮一”、“一盯一”等管理办法。

(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安监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既分工、又协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六)将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乡(镇)包村、村包组、乡(镇)干部包片、单位包职工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赶集(场)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集(场)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搭乘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农机安全管理站、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入户登记、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开展道路隐患黑点排查等作用,加大在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清除占道、黑点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驻村(片)民警、治安联防队员、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加强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二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严管长效机制;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五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畅通有序,不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采取打突出、打重点的形式,达到带动一片的效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源头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监督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七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报废车及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并从县城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

(五)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发证工作的全面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六)县交通局要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村村通”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对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客运方案,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客运网络,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的机动车和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同时,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部门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的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一是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二是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方针,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三是在确保营运安全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四是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五是增加营运车辆(县城增加出租车、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六是统一营运车辆颜色,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七是组建赶集(场)车队;八是统一核定农村营运票价,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一是采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加强人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二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街道、主要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交通参与的自觉性;五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交警大(中)队、派出所民警、安监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全县道路的实际情况,一是组织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全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二是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辖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三是逐年加大对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逐步治理通行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部门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五是县政府继续将道路隐患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别危险的道路增设1000米防护设施和20块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道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严防漏管失查,形成严管重惩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

八、加强督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县人民政府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为了吸取牟定“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3月16日省政府在丘北召开的“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精神,学习借鉴丘北县、保山市和临沧市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0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为本,抓好“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农村道路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快路、站、运、管、安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使农村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农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到2010年全县农村客运实现村村通的总目标。二、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方法步骤,按照成立机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09年8月20日-8月30日)。各乡镇应尽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尽快开展工作。第二阶段:摸底调查(2009年9月1日-9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人、车、路、站、运、管、安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摸清县乡村公路现状,以及各个乡镇农村客运车辆、客流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三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构建“交通安全文明村(校)&rdq

uo;为载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和学校教学内容,并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的作用,努力扩大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于9月召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及动员大会。第四阶段:全面实施(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2月31日)。针对双柏县农村道路等级低下、路况差,交通标志不完善,低速货运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较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以及农村客运发展滞后,农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一)研究出台《双柏县农村道路客运管理办法》和“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二)组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强化对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安监、农机、工商等部门配合。(三)强化对历年清理出来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配合。(四)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200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楚政发〔2009〕16号)文件,强化整治措施,坚决制止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和拖拉机、货运车违法载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五)抓紧制定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投放规划,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运政、征稽、税务等部门和客运企业配合。(六)整顿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客运车辆的车身颜色和标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工商、运政等部门配合。(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机动车驾驶入安全学习教育制度。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客运企业等部门配合。(八)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九)研究制定农村客运税费减免优惠办法,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下大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财政、发改委、安监、交通、公安、征稽、

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十)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安监、农机等部门配合。第五阶段:总结验收(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努力把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为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陈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矣学x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王文x县安监局局长魏琼x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x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苏贵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x县交通局副局长徐x县地税局副局长尹文x县农业局副局长王x县财政局副局长杨建x县发改委副主任罗x县教育局副局长李保x县广电局副局长杨x县工商局副局长杨x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晓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普文x县卫生局副局长李德x县监察局副局长周丽x县财保公司经理杨惠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海x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沈绍x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李常x县农机监理站站长苏x双柏县地方公路段段长杨建x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双柏分公司经理孙x双柏县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由苏贵宏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郭海斌、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沈绍智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上述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职责(一)根据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领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二)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积极研究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三)检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加强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努力争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方案,抓好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措施的监督落实。(二)研究起草农村道路、客运站点交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三)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四)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收集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车单位、群众组织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职责。公安交警部门:应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努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收集、整理、制作、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以及村民小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进行宣传教育;严把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关,筑牢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指挥疏导交通,加大辖区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和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及时、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处理好每一起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和措施,加大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力度,并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公路养护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辖区道路的养护、维护、确保安全畅通。交通部门:在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危险路段、桥梁及事故多发路段全面清理排查,对施工现场及料场、路基、边坡、桥梁、涵洞等工程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危险路段设立交通警示标牌;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严格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