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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电视新闻编辑需要具备的素质,以及提升其素质的方法,最终的目的是提高编辑能力,呈现给观众更多优秀的新闻报道。
关键词:
经济日益完善,传媒飞速发展,电视媒体也将面临机遇和挑战,所以编辑的能力对电视新闻策划的提升有着重要影响。
(一)素质对新闻编辑的重要性由于新闻报道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并需要结合编辑的主观进行描述,所以新闻编辑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编辑工作要和新闻报道协调配合。因而编辑人员在新闻业中居于主导地位,只有具备优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才能让信息传播更为有效。
(二)提升编辑人员的个人素养新闻编辑顾名思义编辑的对象是新闻,与其他编辑相较,新闻编辑必须具有客观性和实效性。那么电视台新闻编辑更应具备基本的政治素养,为提升编辑中的政治性,新闻编辑在不断深化自身政治基础的前提下,将政治理念融入编辑中。另外,电视台的编辑需要编辑素养和编辑能力,两者缺一不可,如果缺乏编辑的实务能力,将不能承担编辑工作,新闻报道的获得很零散,所以要编辑将其整合和分类,这也是体现编辑能力的核心工作。优秀的新闻,不但要真实,更要具有实际含义,这就要求新闻编辑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首先整体定位素材方向,其次分类整理新闻素材内容,找到素材中需要报道的重点方向和关键内容,通过报道突出新闻主体。编辑人员在整理新闻素材的过程中,需要把握过程,这体现出编辑人员的能力;编排好整理的新闻素材,体现编辑人员的思绪,因而合格的编辑人员不但要感性地认识新闻,更要具有丰富的新闻理论知识,两者结合运用,让新闻报道更具水准。新闻工作中,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遵循新闻内容的真实性,主客观之间的相互联系,对社会的实际状况做出真实的报道,这些目标的实现,要求新闻编辑具备良好的新闻素养。新闻编辑不仅要整理新闻素材,更要结合文字、图像和声音,给观众多层次的感官刺激,结合内容剪辑视频和画面。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具有敏感的逻辑思维,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进展顺序逐步剪辑。科技的发展,电视技术和编辑系统也逐步升级,新闻编辑要开阔视野,创新思维,提高系统操作能力。
二、提高电视台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提取焦点信息提高编辑工作素养的关键是优化新闻结构,丰富新闻内容,确保新闻报道的质量,这样播放出的新闻才能真正对群众负责。因而编辑的新闻内容需要满足受众需求,编辑要经常关注当前热点的时事政治,拓宽自己的视野,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树立积极正确的新闻理念。新闻编辑要遵循以下几点:第一,符合国家的政治导向,紧跟国家的政策方针,报道的内容可以涉及国家的先进文化、思想以及政治理念。第二,新闻的选择要以社会大环境为背景,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了解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需求。第三,培养创新发展意识,善于发现身边的事件,让新闻题材更加丰富,深入群众生活中。第四,与社会生活的发展相适应,电视新闻需要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精神生活。
(二)创新策划方案“文化的创造是创新、是求异文化的积累也是积累新文化,异于已有的文化创造。从这点来说,以求异作为编辑选择的灵魂亦不为过。”具有了求异意识的编辑,才有创新的意识和动力,才具有相应的应变意识和能力。在这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充满了变数,如果没有创新意识和应变意识,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只有在求异与创新中,才能发现一些未填补的空白,才能找到当下的热点与盲点,才能引领更新的理念,才能够使电视新闻节目在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和发展。电视台编辑策划的终极目标就是在求异与创新中,办出特色,办出个性。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电视新闻媒体竞争出现白热化局面,因而电视新闻媒体需要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需要在新闻播出之前精心地进行策划,各类媒体和新的新闻形式的出现,为了赢得更多的关注,就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由于新闻事件多以突发事件为主,很多突发事件可以引发社会媒体的关注热潮,并且引起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新闻编辑可以抓住相关机会,深入地讨论该事件,并且做好后期的跟踪以及持续报道工作,让整个事件得到持续关注。相同的新闻事件,由于策划手段的不同,产生的反响也不尽相同,能否让一个新闻事件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与新闻个性化报道关系密切,所以新闻编辑的创新能力尤为重要。为实现电视台新闻编制的创新策划能力,首先需要电视台的编辑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在呈现原始新闻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创意和想法,让整个事件更具有吸引力。因而丰富的经验对于电视编辑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整个新闻事件的发展情况,并且可以快速选取重要的新闻事件,挖掘内在含义,并且阐述的新闻观点要适应群众的发展需求,更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1]
(三)反复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电视台的报道主要的特点是实时性和真实性,与其他传统媒介相比较,电视新闻更具有便捷性和丰富性。但是新闻播放过程中体现出不容易存储的特性,很多好的电视节目在播放一次后就忘记,不能对新闻事件留有比较深刻的印象。所以,要重新审视新闻策划,根据具体的传播特点,反复地重点宣传。这类宣传方式主要是针对同一新闻事件,从不同的角度报道新闻情况,运用不同的报道方式,给观众多元化的展现方式。重点宣传是在报道一个新闻事件的过程中,深入某一点重点了解,深入挖掘。两种不同的报道方式,其效果也将不同,但这两种方法的结合运用不是简单的重复,是需要新闻编辑掌握一定的技巧,新闻报道中合适的方法运用,有助于提升新闻宣传力度,密切群众和新闻之间的关系。
三、结语
电视新闻编辑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需要重视群众的地位,以服务人民为己任,运用合适的方法提高新闻编辑的竞争能力,这将有助于提升新闻质量,要求编辑的新闻更能反映社会现实,提高百姓的新闻关注度,所以电视新闻编辑要对自己严格要求,不但要掌握扎实的编辑策划能力,更要将其融入实际工作中,丰富自身的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一、经济全球化的内涵
经济全球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世界经济发展的的重要特征之一。它是超越国界的世界经济活动。世界经济活动具体是贸易、投资、金融、生产等活动。经济全球化是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它是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
二、经济全球化的动因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和经济国际化的新阶段发展生产。在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是决定性的因素。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化程度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进入到了世界的舞台中。这是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客观规律,有力地促进生产力和经济发展。
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进入90年代,现代技术革命在更深的层次推动着世界经济朝着全球化方向演进。世界经济活动主要由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所组成,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两大源泉。
三、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具体表现
首先是生产国际化。生产国际化是国际生产领域中分工合作及专业化生产的发展。这种分工方式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构成了国际生产网络体系。这种现代的分工方式已经不是在国家层次上的综合分工,而是深化到部门层次和企业层次的专业化分工。其次是产品国际化,也就是出口生产所占生产总额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具体表现形式是现代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几乎所有国家的众多企业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与国际商品交换。最后是投资金融国际化,随着生产和产品的国际化不断发展,使国际间资金的流动日益频繁,从而促进了投资金融的国际化。为了适应于国际化的大浪潮,各国政府逐渐放宽了对投资金融的管制,还提出许多鼓励措施,促进本国对外投资的发展。
四、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对于我国来说,经济全球化浪潮是无法回避的现实,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这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主流观点。经济全球化对于我国的经济来说,会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更快。但是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中国作为全球化进程中的后来者承受着全球背景的巨大压力,甚至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安全的因素。
五、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不断的会有问题发生,因此,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的主要问题如下:
(1)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职能在经过很多次的转变之后还是不完善,尚未完全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上来。
(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法适应行政法制建设。长久以来,对管理经济的手段主要是运用于行政手段,这就容易使行政管理体制在改革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
(3)地方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地方行政部门的层级过多,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协调能力差。对于行政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运行方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解决对策
健全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模式,就是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中,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的需要,以转变地方各级政府职能为重点,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1)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的重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会和经济的有序运行,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地调控经济,做好市场监督,做到政市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2)设置适当的规模,明确责任,结构优化的行政机构政府规模与人员应当与其担负的职能相匹配,尽可能做到规模适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度规模的政府。
最近几年,我国的文化艺术产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对于河南省而言,它虽然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但是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与其他的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强河南省的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发挥优势,实现更大的进步,这是一件值得引起有关负责人重视的事情。
一、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竞争力现状
(一)文化产业在整体上实力不强
近年来,国家对文化艺术产业给予了足够的支持,尤其是在河南省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国家投入了较多的精力,因此,河南省的地位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河南省也出台了一些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这些政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前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落后的问题。因为,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很重要,可以说它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支柱[1]。这些政策能够有效保障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顺利发展。另外,税收、土地、财政等也分别出台了优惠政策,这也促进了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河南省处于中部,所以,到目前为止,它的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依然比较缓慢,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河南省的文化艺术产业的结构得不到均衡发展。在文化产业的建设中,出现了很多反复建设、效益低下的情况,而文化艺术产业的规模往往不是很大,数量往往也不是很多,其数值仅仅是GDP数值的百分之三点二,而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其文化产业的增加数值,与GDP比较,已经高于GDP的百分之五。
第二,在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文化创意方面的人才不足。在河南省,培养文化创意人才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和专业教师并不多,因此,还不能培养较多的具有文化创意思维的人才。另外,在引入专业人才,以及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并且现有文化创意团队不能很好地胜任工作,这就阻碍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2]。
第三,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不强。尤其是比较传统的文化艺术产业,例如新闻出版、电影制作等,由于没有足够的科学技术的支持,发展得不是很快;“动漫、视觉艺术、广告装潢”等产业的发展更是缓慢,由于它们没有科技支持,并且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所以在文化艺术产业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只有中、小型的文化艺术企业,没有大型的、支柱型的文化艺术企业,这对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非常不利。
(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中原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而河南省是中原文化发源的地方,其文化分为:“农耕的文化、武术的文化、宗教的文化”。最近几年,河南省陆续开发了一些具有中原本色的文化平台,如“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国际华商文化节”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河南省的对外形象的传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提升了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但是,河南省文化艺术资源的开发存在一些问题,使得文化资源的开发缺乏、甚至违背道理,文化艺术产业不能与高科技结合在一起发展,这就不能推动它的创新。
第一,河南省没有独立的、闻名于世的文化品牌,在运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方面也存在着很多缺陷。虽然河南省是一个文化资源很多的省份,例如,“开封朱仙镇的木板年画、温县的太极拳、汝州的汝瓷”等,从经济角度来说,这些文化资源的价值特别高,但是,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进一步研究这些文化资源,也不能把现有的文化优势转变为所要发展的优势[3]。
第二,河南省虽然已经拥有了很多的文化资源,但是它们均未真正地与数字技术结合在一起发展。我们知道,科技对于提高文化艺术产业具有很大的意义,特别是能够快速地提高竞争能力,换句话说,只有在现代高科技的带领下,文化艺术才能够得到有效传播,文化艺术产业才能焕发活力。而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是:进一步研究现有的文化资源,并使其朝新的方向不断发展。
(三)文化产业科技含量偏低
近年来,在一系列的鼓励政策,以及深入挖掘现有的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河南省的一些新兴的文化艺术产业得到了发展。从全省来看,尤其在文化传播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腾讯大豫网、洛阳的牡丹文化节。另外,在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区的建设方面,河南省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例如开封的“宋都古城”就属于国家级文化产业[4]。虽然河南省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产业的基础,但是,从总体上看,其产业具有的科技量、产品的增值仍然不是很高,在市场上没有较强的竞争力。所以,在文化艺术产业中,原创作品以及那些“题材比较新、内容比较丰富的优秀的文化作品”很少,甚至连闻名的文化品牌也没有。运行文化艺术产业的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协调。从文化业态的角度进行分析,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很快,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脚步却不是很快,数字内容产业没有及时得到发展,而很多文化、艺术企业没有知识产权、中心技术,没有具有高、精、尖等特点的文化产品。
二、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竞争力发展对策
(一)强化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为了提高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我们就得提高河南省文化艺术产业的整体实力,即创建一个完善的、现代化的、文化艺术的体系。
第一,产业的形态要具有“多层次、立体化”的特点。我们要继续发展以前的一些文化艺术产业,特别是“出版发行、文艺演出、影视制作”等,另外需要带动发展的产业有“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这是一些新兴的文化艺术产业。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创建文化艺术的新业态,即在金融、贸易、旅游等方面,把其产业融入到文化艺术产业中,换句话说,就是把文化艺术产业与其他的产业融合并构成一个整体。传统的文化艺术也要结合现代化的科技,即在高科技的手段下,重新创造出具有特色的艺术文化。
第二,在社会资本方面,要增加引进、流通的数量。在2012年2月15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指明,在国家统一的区域内,对社会资本要积极的引导,按照不同的形式来投资与文化艺术产业。
(二)充分开发利用文化资源
河南省要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优秀文化资源,形成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形式,打造文化品牌。品牌,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能显示出产业的竞争能力。
为了促进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河南省要运用好本土的优势。
第一,从传统文化着手,打造出有关传统文化的品牌。河南省具有丰富的文化,另外,人们也十分热爱传统文化,所以,可以快速地打造文化品牌。
第二,具有特色的文化产品需要得到重视。在打造文化品牌时,还要重视融合有关的产业,即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我们要积极扶持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如汴绣、唐三彩等,这些是具有很高产业价值的工艺美术品。
(三)提高文化产业科技含量
要提高文化艺术产业的科技含量,就要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尤其是文化艺术产业专业的人才。只有拥有了人才,才能够促进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才能提高文化艺术产业的竞争力,即只有拥有高端人才,才能够确保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
第一,河南省适合培养专业的人才。在全省范围内发展文化艺术产业,营造文化艺术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激发所有人的创造能力,使其重视文化艺术产业而促进其发展,最终提高所有人的文化意识和素质。
第二,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要合理,尤其是文化艺术产业的。要积极与省内的一些高校进行沟通,这能够使其设置相关的专业,且培养出有关专业的高学历的人才。同时,高职院校要开展有关职业方面的教育,并培养能够及时进入工作状态的技术人才,从而构成一个具有多层次特点的人才体系。
第三,要建立对应的文化艺术产业协会。文化艺术产业协会有利于文化艺术产业人员的交流。中、小型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地进行学习、培训,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另外,我们要给员工提供机会,即让他们能够和一些国际的文化艺术产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目前,省内高校要与国际的高校联合、协作,达到共享文化艺术产品的目的。
【关键词】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区间数;简单加权平均(SWA);模糊决策
1.引言
产业集群的核心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产业的高集中度,有利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以集群模式发展文化产业便成为必然的选择,而对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的评价也成为热点问题。在评价过程中,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因此经常会遇到决策信息具有不确定性或模糊性的情况[1]。而区间模糊数(简称区间数)使得评价信息可以不再局限于某一个确定的值,而是在某一闭区间内取值,从而很好地解决了以上问题。文献[1]针对具有不确定性区间数的决策矩阵的规范化问题,给出了两类实用的规范化方法,即基于区间数运算的规范化方法和基于误差传递的规范化方法。文献[2]针对群决策中基于区间数决策矩阵形式偏好信息的评判专家水平问题,提出了一种分析方法。
本文针对准则值为区间数的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问题,给出了一种基于简单加权平均(SWA)的模糊决策方法,即通过计算各方案的加权得分值来确定方案的排序。该方法思路清晰,计算简单,且效果较理想,因此广泛应用于实际生活的决策中。
2.问题描述
对某一多准则决策问题,设为方案集,为准则集,为准则的权重向量,其中,
。方案在准则下的值为区间数。构成的决策矩阵记为,试确定方案的排序。
3.决策步骤
本文的决策步骤如下:
步骤1对决策矩阵进行规范化处理。
当为效益型:
当为成本型:
步骤2对每一个方案进行计算其简单加权平均值。
步骤3对方案进行排序。
根据模糊数大小比较的定义,对各方案进行排序。
区间数的比较:
4.应用案例——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
有三个文化产业集群,现需对他们的竞争力进行评价,评价准则(指标)有四项,即(集群规模),(集群效益),(集群成长),(集群协调),准则均为效益型准则,准则权重为。评价专家小组对这三个集群的竞争力进行评估,对于每一个准则,总分为10,专家打分结果以区间数表示,所得决策矩阵如下表所示,试确定最优文化产业集群。
步骤1对决策矩阵进行规范化处理(各准则皆为效益型)。
步骤2对每一个文化产业集群进行计算其竞争力的简单加权平均值。
步骤3根据模糊数大小比较的定义,对三个文化产业集群的竞争力进行排序。三个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排序为:
5.结论
本文针对准则权重完全且为确定值,准则值为区间数的多准则决策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SWA的模糊决策方法,即首先对决策矩阵进行规范化处理,然后对每一个方案进行计算其简单加权平均值,最后根据模糊数大小比较的定义,对各方案进行排序。此外,对文化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的案例表明,此方法简单易行,适用于各种项目评价,人才选拔、投资决策及供应商选择等领域内。
参考文献:
[1]樊治平,宫贤斌,张全.区间数多准则决策中决策矩阵的规范化方法[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20(3):326-329.
关键词:国际农产品自由贸易;农业环境政策;农业“多功能性”
中图分类号:DF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1)02-0157-04
一、导论
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之前以及在会上,农业最终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受到了额外关注。农业对生态环境有双重影响,既可能毫无节制地破坏,也可能是保护和改善,反之亦然。这显示了农业的资源性、多功能性、基础性和弱质性。
在自由贸易主导下的环境和风险时代,尽管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已有几百年历史,但由于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资源性和多功能性,各国在自然禀赋条件、经济发展阶段、国内市场规模、文化历史传统以及社会制度等方面差别及各国利益的驱动,农产品贸易问题被视为特殊种类的社会性产品,一直困扰着WTO多边贸易体制。WTO《农业协议》执行的十余年的结果已注明,不仅不能平衡各国的农业利益,反而加深了矛盾和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王传丽等,2008)发达国家的农业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方式,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并对环境造成破坏。但凭借其经济优势、知识和技术优势,将资源和环境问题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以倾销出口换来了优质短缺食物资源。而广大发展中国家为出口创汇,结果是对资源不合理或低效利用,人为地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构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和对国外粮食的严重依赖。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种种迹象显示自由贸易使进口商品潮水般涌入发展中国家(而它的出口量却丝毫没有增长),几百万人口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随着生物技术的广泛运用,转基因农产品和转基因种子的进出口,进一步加深了依赖性、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和问题的复杂性。2006年9月29日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审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第一个案件,即“欧共体影响生物技术产品批准销售措施案”。该案使我们认识到,对与没有科学依据证明的转基因农产品,将有可能严重损及人类应有的社会价值(生态环境、维护劳工权利等)。转基因农产品贸易问题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王传丽,2009)它直接挑战WTO争端解决机制,同时激化了各国间的矛盾。
环境与贸易是当今世界的重大问题,环境法、贸易法也是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当今研究的重要主题。农业环境政策问题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一个特殊环境保护问题。二者的交汇点在哪里?农业自由贸易与农业环境保护两种价值之间的“平衡线”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把它作为一个重要题目来探索、研究?在法学话语中,是否存在,或者是否需要创设一个农业“多功能性”概念?并且把它作为一种实现农产品自由贸易与农业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本文在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上述问题,对实现现代农业文明和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业环境政策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内在关联――农业“多功能性”
(一)农业“多功能性”概念的由来与发展
农业“多功能性”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社会使用较为频繁的一个术语。渊于日本的“稻米文化”,其目的是保护国内稻米市场。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马斯特里赫召开了国际农业和土地多功能特性会议上,明确农业具有多重目标和功能,包括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需要考虑各国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政策,确保农业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协调和有机结合。同时强调建立公平的农产品贸易机制以实现多重目标和功能。
WTO《农业协定》在序言中提及,推行农产品自由化,应“顾及到非贸易因素,包括粮食安全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农业协定》第20条(c)款还专门指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应考虑“非贸易关注”。一般认为“非贸易关注问题”是指那些有悖于WTO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却涉及个人、国家或整个世界的多方面社会福利的现存问题。从广义上来看,非贸易关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纯粹的农产品自由贸易无法体现和实现农业生产的全部价值,从而导致贸易某一方和利益损失和减少的问题;二是指开展农产品贸易可能引起和影响到的问题。当前农业谈判中讨论的非贸易关注问题其本质上是农业“多功能性”问题。
农业“多功能性”就是农业产业除了具有提供食物和植物纤维等农产品的商品功能外,还能为人类提供环境、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非商品(社会功能、社会价值)。该理论强调农业的社会功能显著性和联合性,具有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征,市场对之调节的失灵,必有政府政策均衡。(徐崇利,2008)既涉及个人、国家或整个世界的多方面社会福利和社会价值的现存问题,又涉及各国的国家利益。
由于人们对它研究和认识尚有不足,各国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多功能性情况不同,贸易自由化对农业非商品产出的影响也因农产品贸易地位的不同而各异,各国农业环境政策选择是否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可以通过与贸易自由化目标并不冲突的方式而得以实现等问题上,各国的立场和政策主张,在很大程度迥然不同。国外对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的态度主要有三种:一是日本、韩国和欧盟积极主张农业谈判要考虑农业多功能性,并坚持利用该理论维护国内农业环境支持政策;二是美国和凯恩斯集团坚决反对把农业多功能性的理念纳入农业谈判;当然,美国对农业也维持着较高的环境补贴支持政策,同时还认为环境标准差异造成的成本差别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享有了不公正的成本优势,这种不公正的成本优势是一种变相的“生态倾销”;三是部分发展中国家不支持将农业多功能性的理念纳入农业谈判,但借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强调农业环境、粮食安全、农民生计和农村发展中的作用。总之,各国对农业社会功能之显著性和联合性的认同程度,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制于其对本国农业利益的考量。
(二)农业的社会环境功能
以资源和生态环境系统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在生产农产品的经济活动中,能够维护或改进资源与环境等生态系统的状态。所以,农业产业既是经济性产业,也是环境性产业。农业环境是农业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农业生产既是农业环境的保护者,又是农业环境的破坏者。
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其他产业所不能够替代的农产品,决定了农业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则随着人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产出效率的变化而不断地变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形成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和后工业经济时
代三个阶段理论。农业经济时代农业产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充足的农产品,满足人口不断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工业经济时代农业产业的主要功能是不断地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追求;在后工业经济时代,农业产业的主要功能则是改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梁世夫等,2003)即现代“农业文明”时代。
农业社会环境功能的显著性。农产品生产所包含的环境功能是其他产业所无法比拟的。农业积极的社会环境功能(社会正外部性),主要有保护环境(如稻田具有蓄水防洪的作用等),维持物种多样性(如一国只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农产品,将会造成本国物种单一化的后果),保留乡村景观等。当然,农业也存在着一些消极的社会环境功能(社会负外部性),如农产品的超量生产会造成农药污染、土壤流失、物种灭绝(如过度开垦所致)等环境危害。又如,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存在着潜在的严重危害,这种潜在的危害一旦得到证实,对人类及其他物种的影响将远大于一般产品。
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的提出是环境时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支持人类生存与发展功能不断变换的产物,是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尽管人们对它研究和认识尚有不足,已演变成为同“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理论一样的分析框架。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是一种以“和谐”为理念,以人为本,能有效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依此可以对现行的农业环境政策问题的有效作出更为全面的解释。社会生态观念的加强驱使世界农业开始转向其他农业生产方式,希望通过进一步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尤其是管理资源、保护环境功能来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正确运用这一理论,可以在充分发挥农业产业经济功能的同时发挥其生态环境功能,改进资源与生态环境系统状态,实现农业产业的经济效应、环境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三、农业环境政策确认、实践与不足
(一)GATT第20条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农业环境政策的一般条款
贸易与环保,在价值取向上并非决然对立。WTO已经认识到其所追求的终极目的并非贸易本身,而是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及质量。
GATI第20条是一个“一般例外条款”,规定了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从而偏离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所承诺的自由化义务的10项特定事由。这10项特定事由规定在第20条的(a)项到(j)项中,其中(b)项和(g)项因为与环境保护相关而被称为GATT的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第20条(b)项规定,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援引(b)项而采取措施,成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该措施是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设计的。(2)该措施是实现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这一政策目标所“必需的”。第20条(g)项规定,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为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成员要援引(g)项,必须要证明三点:(1)其限制措施指向“可用竭的自然资源”。(2)其措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相关。(3)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但无论是援引(b)项还是(g)项,成员还需要符合第20条序言的规定,即“此类措施的实施必须以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武断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方式进行”。
GATT第20条(b)和(g)是WTO解决成员间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纠纷时的一般依据,但这些条款的用语并不十分明确,“任意的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何为“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必需”要达到什么程度,“可用尽的自然资源”包括哪些,等等,都需要进一步解释。这种需要解释的例外条款使WTO在处理具体争议时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虽然最终的解释权掌握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之手,但各成员往往会出于自己的需要将该条款向对己有利的方向作出解释。这的确会为采取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贸易措施的国家所利用,为自己的行为寻求合法性依据。但是,该条款解释的不确定也为质疑该措施的国家提供了申诉的机会。因为,该条款并非是必然适用于任何保护环境的贸易措施的,若想完全获得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支持,需要满足诸多条件。
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构只有在具体个案中寻找平衡。汽油案、石棉案等都使人们看到了WTO“绿色”的一面。在策略上,WTO更倾向于在尊重成员环保政策的基础上判断争议措施的合法性,以体现对成员的尊重也更容易为成员所接受。但争议措施是否合法,最终取决于是否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而只有无损于贸易价值的环境价值,才可能真正得到WTO的尊重。
经过若干年渐进的发展和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实践,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判例法已经基本实现了保护环境和自由贸易之间的微妙平衡,在赋予环境保护价值优先于贸易自由价值的同时,对环境贸易政策措施的采取施加了严格的限制。(左海聪,2008)灵活的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这一策略,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贸易保护主义,也为肯定合理的环境政策措施留下了空间。
(二)WTO《农业协定》“绿箱”政策――农业环境政策的特殊条款
有关农业环境政策的直接规定,主要包括在《农业协定》附件2中,该附件规定了“绿盒子政策”,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绿箱支持”措施。“绿箱”政策包括了政府的一般服务(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农民培训服务、推广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营销和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安全储备和粮食援助补贴、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以及自然灾害救济、一系列的结构调整支持计划(农业生产者退休补贴、资源停用、投资援助等)结构调整补贴、政府环境保护和计划下的支付和区域援助计划(扶贫支出)等措施。
由于“绿箱支持”措施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对生产没有影响或只有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或影响的措施排除在综合支持总量的计算之外,所以,免于作出削减承诺。为防止滥用“绿箱支持”,对此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标准。该基本标准包括:(1)只能通过公共融资的政府计划提供(包括放弃的政府税收),而与来自消费者的转移无关;(2)不得具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作用。《农业协定》做此要求的主要目的是为避免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措施产生鼓励生产或扭曲贸易的效果,从而与其逐步自由化的宗旨相违背。
美国和欧盟“绿箱”措施结构比例的前三位也依次是政府的一般服务、环境项目支出、投资援助。日本“绿箱”结构比例依次是政府的一般服务、环境项目支出、投资援助、生产者退休计划、减轻自然灾害支付、食物安全公共储备和归内食物援助。可见,环境项目支出措施已是世界上经济发达国
家“绿箱”措施中的主要项目。比较我国“绿箱”措施,我国在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生产者收入稳定、收入保险、退休补贴、资源停用补贴、结构调整投资补贴等“绿箱”措施上还是“空白”。虽然从结构上看,我国“绿箱”支出中的环境保护支出在“绿箱”支出结构的位次也比较靠前,但由于缺乏财力,其效应比国外差多了。
目前的WTO要求对政府提供的“绿箱”补贴数量没有设定上限,所依据的基础是这些支付只能引起极小的贸易扭曲。因此,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补贴花费转移到该类别。越来越多的证据却表明,WTO“绿箱”农业补贴的规则不能使富国和穷国都能达成类似农业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并更加剧了贫困,扭曲了贸易和伤害环境。这是价值观的判断,而非对政府贸易管理措施是非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看到法律与司法手段是有局限性的,这也证明了WTO的功能和作用是有限的。法律和法官都不是万能的,在需要止步的地方坚决止步。(王传丽,2009)“司法节制”的价值无论对国内法官还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官都是适用的。
四、在国际农产品自由贸易中保护农业环境
(一)通过农产品自由贸易进行保护农业环境的优势
农业环境价值本身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一面,具有显著的不确定性。由于各国农业利益驱动,维护其农业环境价值的农业环境政策,同样也具有争议性。单独的农业环境政策,在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中,很难有效地实现农业环境价值。通过农产品自由贸易进行保护农业环境的优势,在于国际贸易体制的完善。
尽管GATT第20条(b)项和(g)项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在平衡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两种价值时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WTO《农业协定》“绿盒子政策”的缺陷,但司法性强又具有灵活性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平衡两种价值上的实践,使人们相信这必将推动农业环境价值在WTO框架内有更合理的安排。体现在:(1)WTO争端解决实践进一步明确并强调了各成员环境政策的自治权,并允许各国在不违反其WTO义务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发展水平制定各自的环保标准,从而保留了国家制定各自环保法规和政策的权利,也体现了对成员国追求各自环境监管目标的尊重。(2)寻求平衡环境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的可行性。明确区分了GATT1994第20条(b)款和(g)款的相符性审查和第20条导言的相符性审查的双重标准。通过放宽第一重标准,使争议措施更容易通过第20条(b)款和(g)款的测试,从而强调并尊重成员的环保权利,释放对环境问题的善意。谨慎灵活对待GATT1994第20条导言,强调环保措施与自由贸易政策的相符性,防范贸易保护主义,体现了WTO试图平衡国内环境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的努力。(3)在个案的基础上,灵活解释和适用GATT第20条,有效发挥了“司法能动”功能,并不失为弥补WTO规则法律空白的有效手段。而且,此种实践也将为日后谈判确立新规则提供基础。(4)尝试援引《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等国际环境条约解释第20条用语,体现对国际环境立法的积极配合,并强调多边方式解决环境争端,促进单边环保措施和多边环境协定的协调。
(二)善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以加强我国农业环境保护
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一方面,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对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为化肥、农药等现代工业性农业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杆等废弃物的不合理处置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品质所造成的污染。全国耕地的17.5%受到了农村工业污染而被破坏。这些污染破坏的耕地意味着1.1亿农民生计受到了严重威胁。(梁世夫等,2003)土壤污染不仅影响了粮食的产量和质量,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损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为了出口创汇,将传统粮食生产转向有利于创汇的经济作物,例如烟草、蔬菜、水果以及园艺产品,从而改变了农业生态环境。面对日趋严峻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农业产业的环境功能的主要路径包括国际、国内两个层面。
1.国际层面
在WTO农业议题的谈判中,因农业“多功能性”概念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供解释的差异性,我国可对之加以有效地运用。在反对借用农业多功能理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同时,也应该利用该理论促进农业多种功能的广泛发挥。因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总的处理原则是: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产品,我国应强调其生产所带来的社会环境功能,以适当保护国内种植这些农产品的环境利益,如小麦、玉米、大豆等主食品种上不具有比较优势,我国应力主这些农产品生产之社会环境功能的重要性,给予生产农业补贴;反之,对于我国的优势农产品,我国应力争弱化其社会环境功能,以促进这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的出口创汇,以防止国外利用该社会环境功能保护其国内农业环境。避免自相矛盾,反对借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如日本、韩国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为了保护本国农业,两国均主张基于对粮食安全及环境保护(如稻田防洪)等农业社会功能的考虑,有理由维持本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但在渔业领域,为了保护本国渔民的利益,两国则不顾过度捕捞将造成一些海洋渔业资源枯竭的危险,主张国内渔业补贴之合法性,实际上是否认渔产品的社会环境功能。基于国家利益,在农业和渔业两大领域,日本、韩国均作出了无论是顾及环境保护等社会功能,还是不顾及这些社会功能,都应维持国内补贴制度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选择。
2.国内层面
一方面,强化对保护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的补贴政策予以制度支持。目前我国是在借鉴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基础上建立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境保护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只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如何落实,需要政府的环境补贴政策制度的实施机制。我们应该以有效的经济激励手段促进农业清洁生产方式的进行。农业清洁生产方式不仅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环境功能程度,也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的环境品质标准。
另一方面,改进国内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户实施直接补贴政策具有生态与环境效应。如果直接补贴的粮食是以一定的环境管理标准下的数量为依据,那么,农业生产过程就会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的环境管理标准进行,既可以保证粮食产品的环境质量标准,也维护了生态环境质量。对生态农药和生态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予以补贴,促进这些产业部门发展的同时降低生态农业的成本。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和还湖等“一退三还”补贴政策管理机制,提高补贴效率。
参考文献:
粱世夫,姚惊波,2003,论农业多功能性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改进[J],调研世界(2):72-76
王传丽,梁思思WTO《农业协定》及农产品贸易规则执行评价(上)[J],政法论丛(5):03-14
王传丽,2009,WTO“欧共体影响生物技术产品批准销售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评析[c]//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论文集(中):625-630
徐崇利,2008,WTO贸易议题与社会政策连结的内在途径:以农业“多功能性”为例的分析[J],法律科学(3):10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