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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规定

交通管理规定

交通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系统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考虑本企业的履行能力和经济效益,严格履行

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

合同应该条理清晰、含义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合同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应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合同

的综合管理。

第八条企业内有合同业务的部门,为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拟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起草,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合同履行;

(四)及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五)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与综合;

(七)负责对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法律业务指导,组织对合同管理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条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并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

同纠纷;

(三)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

律问题;

(四)及时将本部门合同及有关文件归档。

第十一条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企业有关人员签订。签订合同

,应由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

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经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熟悉企业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签约资格。

对方资信不明、不好又不能提供担保,不得与之签约。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涉及企业几个部门的,合同的主办部门应先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制定合同专用章领用、管理、使用办法。一个单位有二枚或二枚以

上合同专用章的,应对合同专用章统一编号,明确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和记载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

第十八条国家规定了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订立合同应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规定标准(

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认为合同需要公证的,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十条企业应全面履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遇

有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同时收集

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企业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

励。

第二十二条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合同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合同标的数额、合同法律后果等因素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交通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一、车辆管理

1.车辆实行定位分级管理制度。局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各运输管理所、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务车辆分别由各部门落实专人管理。局机关人员在南通市六县(市)范围内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在南通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由局主要领导同意。运输管理处、各运管所人员在南通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务车辆外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同时需向局作出书面检查。

2.严禁公车私用。禁止用公车携带家属子女旅游、接送小孩上学等。工作人员(含老干部)及直系亲属的婚、丧、重症病等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3.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务车辆,须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未经批准而驾驶公务车辆的,局纪委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节假日期间,非公事不准随意动用公务车辆,杜绝把公车擅自开回家,发现一次对用车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须用车人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三次以上调离现岗位。

5.机关人员不得私自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协调调度。

二、车辆调度

机关用车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按“确保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科室公务用车,优先考虑老干部用车”的原则,及时、合理调度车辆,签发“派车单”(城区内口头通知),尽量做到先急后缓、同线一车,防止重复派车。人数少、无急事提倡乘坐客车。当日临时用车视车辆运行情况而定。各处、所、工程办公务车辆由各自根据用车规定调度使用。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举办的各类活动。要加强交通法规、驾驶业务技术、安全知识的学习。

2.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出车无论长、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不得请他人代开。不得因个人有事为由,不服从派车和调度。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离岗,不得先斩后奏。

3.没有出车任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在各自办公地点自行安排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确保提前上班出车和加班、节假日出车。

5.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热情优质服务,文明安全行车。

交通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及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派出机关、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六条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

第七条党委(党组)于本地区本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并分别抄送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第八条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派人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了解有关情况;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发现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党委(党组)意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可以在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第十条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由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交通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校园;交通管理;交通事故;法律规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6—0191—02

一、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现状

1.管理形式。目前,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形式主要有3种:封闭式校园交通的管理、半封闭式校园交通的管理、全开放式校园交通的管理。中国各高校大多都有自己独立的地理环境,由校门控制车辆、人员的出入,仅有少量的高校内有居民居住或其他单位设立,因而中国高校大都属于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管理,全开放式的数量很少。

2.管理主体。高校校园的交通管理由于其地点的特殊性,与普通的道路交通管理不同,一般情况下的管理都被排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围外,从而使得它的管理不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直接依其职权进行,只能由高校保卫部门进行。当然,交管部门受高校邀请与高校保卫部门协作管理或者交管部门接到报案作为例外,可依其职权进行管理。

3.管理方式。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效果最为显著。虽然一般情况下的高校交通管理被排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围外,不受一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许多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调整,如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另外,各高校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及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的实际需要,制定了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如《西南科技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

4.管理效果。在地方性法规及各高校内部交通管理规定的约束下,高校校园交通秩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避免了一定数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校园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但是我们也发现,由于具体的法律规制存在问题,高校校园交通的管理难度比较大,管理程序比较复杂,这些都不利于建立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因而相关的法律规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现有法律规制

针对众多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问题,人们最关注的莫过于校内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近年来,校园交通事故频频出现,以致社会关注度越来越大,校园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制问题一时成为热点。为此,笔者着重针对校园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制问题,做出简要论述。

1.负责处理的部门。负责处理高校校园交通事故的部门主要是高校保卫部门和交管部门。高校校园内的交通事故一般由高校保卫部门自行处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这说明,校园内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学校的保卫部门处理,也可由交管部门负责处理。学校的保卫部门一般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节轻微的行为,而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伤亡的行为,则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有人向交管部门报案,则不分轻重,由交管部门负责处理。当然,交管部门也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处理的法律依据。高校校园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有着不同的处理主体、处理方式,因而处理的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学校的保卫部门一般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节轻微的行为,因此,在此情况下处理的依据通常是各高校的内部规定。交管部门负责处理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伤亡的行为,或者接到报案的行为,此时依据的就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3.校内交通肇事的处理。校内交通肇事问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它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于一般道路上的交通肇事情形,值得我们的关注。谈到交通肇事,人们往往会想到《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但是,由于校园地点的特殊性,发生在其内部的交通肇事行为尽管构成要件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却不能按照该罪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原则上只能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如在某一些厂矿、学校、单位内部开车肇事一般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因为这些厂矿内部、学校内部或者机关大院里面,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在这些地方的交通肇事一般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三、关于完善高校校园交通管理法律规制的建议

交通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交通需求预测

0.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995年的《北京宣言: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为中国城市交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交通的目的是实现人和物的移动,而不是车辆的移动。而这样的战略目标只有通过政策法规和严格的管理才有可能实现。

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具体而言,应从城市结构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结构、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与充分利用三个层次,从供给和需求量方面解决问题。因此,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环节,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也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鉴于此,全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和检查评估中要求各被检查城市必须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交通需求分析计算、交通管理方案(含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交通组织方案优化)分析评价、通过专家论证及政府实施等。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现状

西方国家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建设阶段:二战后至二十世纪70年代;管理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至现在。重点在公共交通系统、小汽车发展、单项交通、交通信号控制以及道路的有效利用等多方面进行交通管理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历程相当于西方国家的60~70年代,与发达国家相比,城市机动车密度还比较低。尽管如此,由机动车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城市交通堵塞问题也很严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体制上、行政上和技术上的问题。

随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许多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而且一系列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被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厦门、大连、南京、青岛、济南、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工作均很有成效,先后被评为畅通工程“优秀管理水平”。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管理总体水平与畅通工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2000年全国“畅通工程”工作组检查的138个城市中,42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工作只达到畅通工程11项要求中的5项要求,20个城市仅满足4项要求。由此可见,我国在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方面远远滞后于现代道路交通发展的要求。

城市网络很复杂,交通的运行很复杂,产生交通问题的因素也很复杂,相应制定的城市交通管理方案往往由多个管理策略、管理措施组合而成,任何一个建设或管理措施的实施都会引起整个城市路网上交通运行情况的改变。如将一条路的某个路段改为单行道或单双号通行、将交叉口的类型改变(无控制改为信号控制)、将某路段改为公交专用道、打通某条路或拓宽某条路等,都会引起整个城市80%~90%以上的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和车速的改变。因此,交通管理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常用的经验性的方法是不能完全解决的。因此交通管理需要做规划,实际上,目前一些城市所实施的有些管理措施,都是做过规划的,只是不太系统、全面而已。

为了改变当前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滞后的局面,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和东南大学等高校以及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部门正致力于部分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基本内容与方法

2.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目的是解决要不要管、什么时间管、怎么管、管什么地方等问题。通过规划,人们能预先知道管理策略实施后的效果,避免由于盲目管理而带来政策上的失衡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2.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应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交通小区划分及小区经济、土地利用资料、交通网络结构及道路几何要素资料、历史道路交通量及流向资料、居民出行特征资料、机动车出行特征资料、货物出行特征资料、现有交通管理设施及效果资料等。在这方面,由于交通调查面广,调查工作量大,资金投入多,因此,有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单位,甚至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对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在原有交通规划资料搜集的基础上,作些补充调查即可,以致于规划方案与现实脱节,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这是一种极为错误和片面的观点,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现状分析与问题的诊断

从道路基础设施状况、土地利用与公共交通、交通管理设施及现代化程度、交通秩序、交通质量及交通安全以及交通管理体制、政策、规划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城市道路交通及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诊断。

(3)城市交通需求分析

通过交通需求模型的建立和计算(具体模型及方法将在下一节讨论),获得交通管理规划方案实施(评价)年份的各车种(客车、摩托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车、自行车)的OD矩阵,为后期交通规划提供规划依据和参数。

(4)城市交通管理方案的制定

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方案,往往是由多种管理策略和数种管理措施组合而成的。一般包括交通需求管理策略,如优先发展策略、限制发展策略、禁止出行策略、经济杠杆策略;交通系统管理策略,如结点交通管理、干线交通管理、区域交通管理。

(5)城市交通管理方案的评价

通过方案评价,分析交通管理措施是如何影响交通流的,预测交通管理措施实施下的交通运行指标,分析是否达到了管理目标。

交通管理方案的评价可按道路网络抽象化、交通管理方案抽象化、交通流重分布模拟以及管理效果分析四个步骤进行。

2.3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层次

可分为三个层次(如图1所示)。三个规划层次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层次越高,其规划效果越大。

图1交通管理规划的层次

宏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的目的是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影响、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的本质是优化城市道路资源的利用,它通过交通政策的引导来实现,而政策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保证体系。

道路交通网络的组织规划的目的是在城市交通网络已建成的情况下,通过实施各种技术措施,平衡整个交通网络的交通流量,均衡交通分布,提高运输效率,使这个交通网络发挥最大的效用。如通过实施单行线、专用线、诱导系统、绿波、特殊运输线路、转向限制等措施的综合运用,使交通网络的时间资源、空间资源得到优化利用。

重点交叉口、路段的交通管理方案设计是交通管理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解决近期局部交通问题最简捷的手段。具体措施有:交叉口渠化、信号灯配时优化设计、转向控制、路段机非分隔、车道划分、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计、停车管理、设“严管街”等。

2.4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操作过程

管理规划过程的核心是管理方案设计及方案评价。方案的设计是在掌握现状交通信息,分析出其存在问题,并预知未来交通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评价过程是对未来交通运行情况的模拟过程,它是建立在掌握现状及未来交通信息基础上的。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过程如图2示。

图2交通管理规划的基本过程

3.交通需求模型的建立及发展预测

交通需求预测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工作的基础,要做好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划,首先要对出行进行定量预测,并对某一交通设施或系统进行分析、论证,各个路段、路口以及整个路网的通行能力都必须满足现状、近期或远期出行的交通需求,因此只有搞好流量预测才能了解该路网能否满足该城市的出行需求,并由此加以改善。

3.1出行生成预测

居民出行产生预测的目的是建立小区居民出行发生量和吸引量与小区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特征等变量之间的定量关系,推算规划年各交通小区的居民出行发生量、吸引量。出行产生包括出行发生与出行吸引。居民出行产生预测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有交叉分类法、回归分析法、生成率法、吸引率法及平均出行次数法等。

居民出行分布预测是将预测的各分区出行发生量、吸引量转化为未来交通分区之间的出行交换量的过程。预测方法大体分为三类,即:增长率法、概率模型法和重力模型法。其中,双约束重力模型法在国内外交通规划中使用最为广泛。

3.2交通分配预测

在掌握各分区出行产生、出行吸引,以及出行分布情况后,即知道了各分区之间有多少出行交换量后,就可着手进行交通分配。交通分配就是把各分区之间的空间O-D量分配到具体的交通网络上。通过交通分配所获得的路段、交叉通量资料是检验道路规划网络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中应用较广泛的交通分配是随机用户平衡模型(StochasticUserEquilibrium)。该模型建立了路段行驶时间与路段交通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并考虑了通行能力的限制,通过反复迭代计算,直至达到要求的精度为止,最后分配出各路段上的交通量。

3.3停车需求预测

世界上许多大城市均对停车需求预测进行过深入研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城市发展形态不同、经济增长不同,停车预测模式也不同,其计算方法差异较大。常用的预测模型有:停车生成率模型、用地与交通影响分析模型、相关分析模型、机动车OD预测模型、交通量-停车需求模型、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下面对应用较为广泛的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和交通量-停车需求模型作一简要介绍。

(1)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

根据停车调查数据汇总可得到各交通小区的日停车数,再根据停放车辆车型比例换算为标准车,利用综合交通规划中社会经济与土地利用现状及发展预测所提供的现状和近、远期规划年的就业岗位数,抽取一定的样本,可建立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

Pij=∑aiLij(i=1,……,mj=1,……,n)(1)

式中:Pij为预测年第j交通小区的基本日停车需求(标准车次/日);ai为第i类用地的静态交通发生率(标准车次/100工作岗位·日);Lij为预测年第j交通小区第i类用地的就业岗位数(人);n为小区数;m为用地分类数。

对模型的求解采用非线性优化的方法,即建立非线性优化模型:

式中参数意义同前。

(2)交通量-停车需求模型

通过对几种停车需求预测方法的比较可知,该模型虽不能具体得到区域内每一土地使用的停车设施需求量,但由于它与动态交通的预测方法相结合,因此比较适用于对交通小区的宏观停车需求分析。因此该模型可用来检验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的计算结果。

模型表达式为:

logPi=Ao+A1·logVki+A2·logVhi(3)

式中:Pi为预测年第i交通小区的日停车需求量(标准车次/日);Vki为预测年第i交通小区的客车日出行吸引量(标准车次/日);Vhi为预测年第i交通小区的货车日出行吸引量(标准车次/日);Ao、A1、A2为回归系数。

4.应用实例

4.1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

哈尔滨市作为中国东北北部的最大中心城市,素有“东方小巴黎”之美称。经过多年,特别近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哈尔滨市的城市交通框架已初具规模,无论是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还是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大进展。但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及其与交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为了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满足或合理地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系统地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系统建设规划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

4.1.1规划内容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及数据库的建立

为了明确城市交通发展目标、找出城市道路交通存在问题,项目组于2001年6月和2001年8月对哈尔滨市区19个主要路段和56个交叉口进行了调查,获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第一手交通流资料,并对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建立了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数据库,为后期交通管理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路段、交叉口、行人及非机动车、主要交通枢纽、单向交通管理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拥堵、事故、交通停车设置及其它监控设施等交通调查。

(2)现状资料分析与问题诊断

在掌握了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全面资料情况下,重点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事故与安全、停车状况、公共交通、交通规划等方面进行了现状分析及问题诊断。

(3)理论研究与模型建立

以TransCAD、VISUM、Transtar等软件为基础,配合交通管理规划方案进行交通流量验算等评价工作,并建立了针对哈尔滨市的一系列交通模型。如选用双约束重力模型进行居民出行分布预测,采用随机用户平衡模型进行交通分配;选用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进行停车需求分析,并利用交通量-停车需求模型检验静态交通发生率模型的计算结果。

(4)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拟定与评价

交通管理规划方案主要包括近期交通组织管理规划、ITS发展规划、交通管理设施规划、停车管理规划、公共交通管理规划、交通监控系统规划、交通管理其它规划等方面内容。针对上述交通管理规划方案,进行系统地分析、讨论和评价。

4.1.2主要成果

本项目成果主要由下述几部分组成:

(1)在大量基础性实地调查数据资料基础上,建立了内容全面、数据翔实的道路交通管理数据库系统。该系统的建立,对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采用四阶段法及综合预测法,并利用目前世界上先进的交通规划软件对哈尔滨市交通发展进行预测,进而得到规划年道路网各路段、交叉口的分配交通量,以及公交客流量、停车需求量等交通管理所需要的规划依据资料。

(3)对哈尔滨市现状道路管理设施、交通组织方案、CBD交通管理、公共交通、停车场和加油站、对外交通等存在的问题及交通运行质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评价。同时,开发了城市停车规划地理信息系统UPP-GIS,使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利用及组织管理更直观、科学、高效。

(4)对哈尔滨市近、远期道路网、主城区二环路以内的路段、交叉口以及CBD区域公交、停车、安全和政策法规等交通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规划,提出了各项规划指标及管理、实施建议,并给出了相应的规划图、表及建设项目库。

(5)立足于战略发展的高度,对哈尔滨市智能交通系统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进行了近期和远期规划,为哈尔滨市城市交通管理迈入现代化行定了目标和方向。

4.1.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针对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而进行的规划项目,该规划实施后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

在短期内改善城市部分区域交通阻塞的现状,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通过对道路基础设施规划,采用交通信号线控和面控、规划路网结构等手段,增加主要干道道路通行能力,合理控制非机动车车流和行人人流,突出“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政策思想,进行专项公共交通规划,并对哈尔滨市停车管理进行专项规划,避免车辆乱停乱放、节约市区土地占用。上述规划措施可以有效缓解城市行车难、乘车难、停车难和行路难等问题。同时,规划中建议采取减少城市用地占用和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汽车进行严格管理等措施,这对城市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经济效益

借助先进的管理手段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防止资金的盲目投入和重复建设,从而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此外,规划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从而避免人身的意外伤害和车辆物品的意外损失,也就有效地避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大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

4.2.1规划背景与内容

作为享誉世界的石油基地,大庆市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经过多年的交通发展,大庆市城市交通框架基本形成。但截至目前,大庆市在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规划方面还是一个空白。为此,本项目结合大庆市城市布局、交通组成、出行方式、土地利用等具体特点,确定和提出大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这对于改善大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现状,适应未来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按照项目研究工作计划,本项目分十个专题进行,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状调查分析与问题诊断、城市交通需求分析与预测、近期交通组织管理规划、智能交通系统(ITS)发展规划、交通管理设施规划、停车管理规划、公共交通管理规划、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其它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4.2.2规划过程

根据大庆市道路交通现状、发展设想以及城市畅通工程对交通管理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自然环境等条件,对大庆市道路交通的管理提出近期和远期的规划方案。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大庆市与同等规模城市相比地广人稀、规划发展空间比较大的自身特点,同时,为了使规划方案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交通预测中对交通小区的划分、出行产生、吸引量预测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了各种出行目的出行吸引与土地利用的基本关系;在道路网络规划方面,按先整体、后局部的规划思想,对市政道路和油田道路进行了具体分析、统筹规划。

4.2.3建议与展望

建议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划中市区近期交通组织管理规划的内容,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改进存在问题的路段和交叉通组织形式;在停车、公共交通、智能交通系统、道路交通设施、监控系统和法规政策等领域中逐步落实规划方案。为了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建议尽快开展世纪大道、重要干线道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交通控制问题及综合交通管理方案的交通设计工作,提高交通服务质量,最终实现达到模范管理水平的目标。

总体来讲,大庆市道路交通在城市布局、道路网及车辆拥有等方面具有较扎实的基础条件,加上大庆市日趋成熟的现代交通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这一切均表明,大庆市已具备了向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迈进的条件。可以相信,随着《大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大庆市的道路交通管理与规划必将走上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5.结语

近年来,随着城市“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各地城市都在积极进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本文结合我国哈尔滨和大庆这两座具有重要政治、经济意义的东北边陲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全面、系统分析和阐述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内容、方法及相应理论模型,并在具体规划实践中,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软件基础上,开发了适合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应用软件,建立了道路交通管理数据库系统。这些工作,希望能够对其他同类城市今后的规划工作有所借鉴和帮助。理论与实践表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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