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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政策;宏观经济;指标体系Abstract: The concept of this paper is from the land policy to regulate and control the function of the land policy in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is defined, then discusses the four basic theories of the land policy in the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everal key in effective demand, China's current land policy to participate in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should be emphasized in the land to strengthen the basic role of the land reserve system in the regulation of government control and to correctly define the role.

Keywords: Land policy; macro economy; index system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国家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概念理解

土地政策作为调控的一种工具,构成了宏观经济调控系统的一个要素,所谓调控是指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土地政策具有的调节功能。这是因为单纯依靠市场配置,会导致市场失败,市场失败的原因包括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和信息不对称等[1]。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利用土地政策进行调节使之与市场配置相机协调,实现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总量平衡以及各类用地结构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土地政策具有的控制功能。土地资源是稀缺的,即土地供不应求,在此种情形下土地所有者就会形成垄断[2],因此,国家必须对土地进行调控管理,以便合理配置各个部门的土地资源。

目前,明确提出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一个工具是首次,首先,土地作为国家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的供应与需求对经济的发展有显著影响,成为能够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另外,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这在客观上使国家具备了调控的能力。

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理论分析

土地政策作为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是建立在一个理论框架或分析框架之内的:

生产要素理论

根据生产要素理论,对土地要素加以调节与控制,不仅会调节土地资源在各部门的分配与利用,并且会对生产或扩大再生产以及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作用[3],而通过土地政策就可以实现对土地市场这一基本生产要素的供给与需求的调控,进而影响经济发展中的各个方面,从而实现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参与。

地租理论

土地政策是土地收益分配的调节器,实质上通过地租理论来实现的,因为地租理论的核心是对土地与其他要素的收益分配及土地收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重新配置[3],可以说,地租的作用,就在于保证平均利润率规律对经济的调节[4],地租的合理分配也是有效调节资本在不同级差土地以及部门和产业之间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常常会出现土地所有者拿的多了,用地者得不到平均利润,影响土地使用者的竞争力和积极性;或者是土地所有者拿少了,用地者有超额利润,就可能盲目投资、盲目扩张,这两种情况都是市场机制没有完全按照平均利润率规律调节的。所以,必须通过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来协调土地收益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

3.公共利益理论

在一定意义上说,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国家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特殊公共产品,尽管市场竞争机制可使成本最小化与效益最大化,但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导致市场失灵[1],土地市场的失灵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的稀缺性,土地产权拥有者很容易垄断;二是土地利用造成的外部性;三是土地关系到粮食安全以及住房保障等公共产品。为了克服和纠正市场失败,需要政府进行调控,而土地政策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社会福利。

丁伯根法则与蒙代尔法则

根据丁伯根法则,在政策手段选择时,应做到政策工具变量数必须不少于政策目标的变量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那么土地政策就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中的组成部分,要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就需要有相应的土地政策工具。同时蒙代尔也指出,在政策工具对政策目标的影响实现中,只要了解政策工具对政策目标的相对效应就可以[3],这样把每一种政策工具都用于其影响力最大的政策目标,同样可以用N个政策工具实现N个政策目标。这就是所谓的蒙代尔法则。所以,不论是丁伯根法则还是蒙代尔法则,都说明要实现相应数量的政策目标都需要有足够的政策工具。

三、做好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几个重点

1.改变以需求为导向的供地方式为供给引导需求,同时要重视土地的有效需求。

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已经成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我国土地资源配置一直以被动式供地,虽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在管理中也造成了土地利用的粗放,土地市场秩序紊乱、土地利用效益的低下等等,政府应该更加注重从市场供应方式和市场结构调整入手,加强对土地供应的宏观管理,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安排不同的土地用途来抑制或鼓励市场需求[5],有效地引导投资、消费的方向和强度,实现经济运行调控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适当地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盘活闲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等手段调控市场经济的发展,调节房地产开发的结构和房价。

2.加强土地储备制度在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实物土地,可以及时对市场做出反应,这样土地储备制度在调控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目前,由于国有土地缺乏明确的产权代表,造成增量土地出让主体的混乱。同时,存量划拨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补办出让手续进入市场流转以及土地隐形交易市场的存在,使得众多划拨土地使用者或其主管部门,也成为土地的供应者,等等这些造成了土地供给总量失控。所以,以储备的手段,实现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是土地储备的出发点和归宿。但是,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①缺乏法律支撑。虽然我国各地已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但全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和颁布全国性的土地收购储备专门法律,明确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功能定位问题,将土地收购储备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保证政府依法行政。

②融资问题。土地收购储备过程实质是资金循环的过程,如果没有巨额资金的支持,土地收购储备就难以有效运作。目前,我国解决资金制约的办法主要是通过土地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不仅不能满足需要,还有可能带来银行贷款的风险,所以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是必然选择。

③土地储备中心的性质应尽快明确。性质不同,决策方式肯定不同。如果属于盈利性质,就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收储哪些土地、储备多长时间、开发成何种用途以及开发程度、上市方式(是招标还是拍卖)等就全由预期带来的利益决定;如果属于非盈利性质、注重社会性,就要视政府的目标而行。

④土地收储的费用支付问题。现在都将其称为收购价格,事实上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有用地行为都属于租赁,用地者使用土地即使有所付出也属于租金性质,因此收回用地者使用的土地肯定就不属于购买,自然不存在购买价格;收购价格在农地征用环节倒是存在的,但也存在农地农用价格和农地非农用价格的问题。同时,价格与权属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用地者拥有的权力大小决定着收储土地所付出的资金的多少。

⑤各级政府的收益分享及其实现形式。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已无争议,而且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谁能代表国家拥有是存在争议的,相应地,土地收益归谁享有也不明确,但像目前各地操作的那样完全归城市享有肯定不行。到底如何分享,采取何种形式,是税、是费还是租,应尽快明确并加以统一。3.正确界定政府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中的角色。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一般来说是政府,但是政府究竟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就要看政府采取什么样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目前,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主要有土地供应政策、地价政策和土地税收政策。在土地供应政策中,政府是一级土地市场的供应者,政府要做好的是,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通过对全国或本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的供应总量和结构的干预,对一定范围内宏观经济的总体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在这里政府代表的是国家来供应土地,是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对经济的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

其次是地价政策,政府通过对土地市场的价格水平进行管制和引导,影响土地的需求,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在该政策中政府依然充当是管理者的身份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政府根据土地市场中的价格信号适时地做出调控判断,或者对土地政策的执行与落实进行监督。当前的低地价政策不但表现在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就是市场配置较为充分的经营性用地价格也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大多偏低。

另一个就是土地税收政策。这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而在土地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之一。在土地税收政策中,政府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政策执行的监督者。在以上调控经济的土地政策中,政府担当的角色不一样,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将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正确界定政府角色,遏制地方上随意的管理,增强政府的服务和监督功能,同时政府的角色应弥补市场的缺陷,达到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4.对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究竟如何,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使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实现从定性到定量的评价。选取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国民经济的总量、结构比例、增长速度等大的指标。微观层面包括如土地年度供应总量、结构比例,主要是建设用地和耕地的比例。在选取以上两个层面的指标后,针对不同的经济区域,分别进行分析研究,建立数学模型定量化分析不同条件下,经济增长速度与土地供应及投资强度之间的关系曲线,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的特点,运用数学方法计算出未来时间段内科学的土地投放指标,另外必须强调的一点是,运用数学方法进行分析时,不能完全建立在土地供应的绝对平衡的条件之下,这里必须考虑我国不同地区的特点、土地的基本国情、土地自然供给的刚性、土地用途管制以及土地利用由粗放到集约的转变趋势等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参考文献:

[1]马昕 李泓泽等.管制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P2-P3

[2]况伟大.土地政策与房地产业发展[J].改革,2004,5(129)P31- P37

[3]黄凌翔,陈学会.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理论和实践探讨[J].经济问题,2005,(2)P17-P19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范文第2篇

论文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正从稳步回升向全面恢复过渡,这个经济成果的取得乃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分析我国未来宏观经济走势,同时还应该仔细研究国家目前出台的相应的政策调控措施,这样才能为下一个阶段经济的平稳运行打下良好的根基。作为一名精算与风险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我更应该认真分析我国宏观经济走势,为自己未来工作方向的选择打好基础。

一、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分析

1、消费增长保持稳定

(1)有哪些因素推动了消费增长?一是政策因素,它还会成为一种动力而继续支持消费增长。我国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调控宏观政策的重点工作,依旧是提高消费对增长的贡献度,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二是进一步落实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以此提高社会消费意愿。三是继续完善节能产品、汽车及家电的消费政策。

(2)有哪些因素抑制了消费增长?一是国家近期内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它会减缓和住房有关的建材和家具的增长速度。二是由于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房价的大幅增长,相应的会制约已购房居民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三是国家近年来连续发生的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会造成局部地区消费能力的下降,同时也使当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降低,实际收入减少。

2、物价上涨压力加大

一是输入型物价上涨动力加大。经济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开始逐渐复苏,引发国际上大宗商品价格的巨幅增长,也进一步增强了物价对我国的传导影响。二是由于近几年来华北地区低温、西南地区干旱,这些异常的天气变化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大幅降低。三是原材料及生产资料购入价格的提高,会进一步向下游传导。四是在一些沿海地区,例如珠三角,尽管“招工难”问题已经通过提高工资而得到解决,但相应的也会提升劳动力的成本。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将导致我国成本推动型物价的上升压力进一步加强。

3、通货膨胀压力增大

尽管我国经济已经从过去强劲的复苏转变为现在稳定的复苏,但依然存在着经济下行的风险。并且通胀和下行的风险并存,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速减缓,通货膨胀的压力增强,投资驱动模式作用减弱。在短期内,经济的发展需要靠经济、消费及进出口三个方面来带动。

二、我国下一步宏观经济政策调控

1、调整财政货币政策、预防通货膨胀

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宏观调控的矛盾已经发生了改变,同时要面临经济下滑和价格上升两种压力,现在的焦点问题是通货膨胀的压力,已经基本上代替了经济下行的压力。目前的状况,造成了财政货币政策陷入无法选择的境地。

消费者物价指数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消费者物价指数升幅过大,表明通胀已经成为经济不稳定因素,央行会有紧缩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风险,从而造成经济前景不明朗。因此,该指数过高的升幅往往不被市场欢迎。例如,在过去12个月,消费者物价指数上升2.3%,那表示,生活成本比12个月前平均上升2.3%。当生活成本提高,你的金钱价值便随之下降。也就是说,一年前收到的一张100元纸币,今日只可以买到价值97.75元的货品及服务。一般说来当CPI>3%的增幅时,我们称为通货膨胀;而当CPI>5%的增幅时,就是严重的通货膨胀。

我们过去的政策目标是稳增长,下一步的政策目标是,即要稳增长、又要防通胀,中间的目标是调结构。这样的一种背景,需要我们及时的调整财政货币政策,进一步深化经济财政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动力。下一步的宏观政策可以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于扩大需求,应对国内的内需不足的现状。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提高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息率会降低,而央行近期降息27个基点,正是政策宽松信号。

2、加大政策力度,提高支出结构

我们财政政策必须把握四大投资支柱,一是民生的投资,二是结构调整的投资,三是创新的投资;四是三农的投资。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对农场品生产供应方面,没有提供相应的保障体系。水利设施方面,包括农村的灌溉设施和水库,已经遭到严重的损毁。在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农村道路方面,都有明显的先兆。所以为调动农村生产的积极性,我们就要建立长效稳定的农产品供给机制和价格保障机制,而不应该仅仅是一些短期的、临时性的措施。

3、改革税制、推动结构性减税

结构性减税并非是单一的减税,在税收上存在着有增有减,但总量上是在减少。目前我们的消费呈现升级的趋势,前一阶段消费升级主要是依靠政策扩大消费,而我们下一步的政策目标是推动消费升级,将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因此,扩大内需和治理经济萧条的可行的政策选择是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财政向贫穷阶层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其具体举措如下几个方面。(1)认真贯彻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适当时候取消农业税。(2)公平税负,对高收入者征收超额累进所得税、财产税、利息税,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3)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低收入阶层的转移支付。

4、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

加大政府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减少权力对国有资产的侵蚀,建立起抑制不法侵占国有资产和谋取非法收入行为的监管机制,同时建立对非法收入攫取者的惩戒机制,从制度上限制和减少因“灰黑色收入”大量存在而导致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现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司法体系和民主法律监督体系。在财政体制改革上,应该进一步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权,给地方正常的融资渠道,以便于地方政府控制土地价格,使房价得到有效打压。

结语

今后经济工作的重点,即要适度、适时的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还要在经济稳步运行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改革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健康的经济体制,以迎接未来不断出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王俭贵.劳动与资本市场的双重过剩.宏观经济形势的新概括.经济学家,2002.

[2]于祖尧.解析经济形势探讨经济政策走向.经济学动态,2002.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宏观经济;财力;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01-03

一、关于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的看法

(一)国民经济运行自2003年以来保持高速增长(连续五年在10%增长速度之上),其间经过了政策调节和市场机制的自调节,2007年又达到11.5%左右的新高,需要防止经济运行由偏快转为过热和防止由结构性的物价上涨转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但现在没有出现钢、煤、电、运等方面明显的瓶颈制约;CPI(消费品物价指数)有所上升但主要是由于阶段性的食品价格因素导致,而同时更有先行指标意义的PPI(生产资料物价指数)还一度有所下降,近期虽有再度上行迹象,但是否是强劲升势还有待观察。

(二)当前经济状况称得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期。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些年“奇迹”式的高速增长(斯蒂格里茨有“叹为观止”之意),确如最高决策层的判断,既不能简单地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也不能简单地用我们自己以往的经验来对照说明。

中国的经济起飞有多重特定因素组合在一起:巨国模型、世界上最大二元经济体、坚定而渐进的转轨、后发优势、适用技术、低廉劳动力和“人口红利”、政策倾斜支持等等。这些在改革开放解放生产力和市场化、国际化的过程中,强有力地支撑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中国奇迹”。国家宏观管理、调控的水平也明显提高。

看来关于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的判断,有必要从原来的8%~9%,提升到现阶段的10%~11%(或者说10.5%左右,社科院新近有测算:上沿10.7%)。这种潜在增长率实即“不出多大问题的增长率”,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周期的每一个繁荣阶段尽可能平稳地拉长高速增长期间,而在每一个相对低迷阶段尽可能将其缩短,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步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最大利益之所在和“反周期”宏观调控中所应把握的基本要领。

(三)需要居安思危,(1)长期视野上,要未雨绸缪,考虑较高速度转向较低速度拐点来临时的应对预案;(2)中期:着力在应对和消除高投资、高顺差、高流动性压力负面效应上推进综合性对策;(3)短期:应当保持主要宏观政策工具“相机抉择”、微调为主的合理操作,财政政策在配合货币政策“从紧”调控总量(实施“需求管理”)的同时应更多“稳健”地着力调整优化结构(也实施“供给管理”)。目前尚无必要启动那种财政、货币政策“双紧”的应对全面过热的比较急骤的措施。

二、财政运行特征和财力运用政策思路探讨

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预计完成5.1万亿元左右,与上年相比增收1.2万亿元左右,增长幅度达31%左右。

我国近几年财政运行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年度收入增幅高,连续保持在20%以上,约为GDP增幅的2倍。因此,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一路走高,已从1995年的最低点(10.3%),回升到2006年的18.5%。

为什么财政收入增长如此强劲?最概括地说,应当指出主要是改革开放前面约二十年我们减税让利、“放水养鱼”等“解放生产力”的努力进入了“收获期”的表现,既属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落到过低状态后的一种恢复性增长,也得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这一基本面的支撑。具体地分析,其中主要不是由于增加税种、提高税率,主要受以下一些因素影响:

1.二、三产业的贡献。第一产业现已不提供财政收入,如只考虑对财政收入有贡献的二、三产业的GDP增速,财政收入与GDP的差异会相应缩小。

2.物价因素。如把GDP增速由不变价还原为现价,财政收入与GDP增幅间的差异又会相应缩小。

3.进口的贡献。进口环节有大量税收,而这些年进口增幅常保持在20%以上,相应构成财政增收的重要因素。比如,2007年1―11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口商品总值增长27.4%,进口环节税收完成6 890亿元,预计全年达7 400亿元,增幅为21.2%。

4.经济效益和收入水平的提高。随企业效率水平上升,居民个人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有强劲增长,也是财政增加收入的重要因素,如2007年1―11月,企业所得税完成9 176亿元,同比增长39.2%,个人所得税完成2 912亿元,同比增长29.5%。

5.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增收的潜力还在不断挖掘出来。

除了上述这些,应当指出,也有提高税率等增税和特殊的政策因素,如2007年由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提高而增加当年财政收入约1 700亿元,加上其他特殊政策导致的一次性增收因素合计约3 000亿元,在2007年全部财政增收额中约占1/4。可知,这一部分增收因素虽不可忽视,但在全部增收中仍然是只占小头的次要因素。

此外,也不排除还有一部分GDP低估因素(主要是第三产业的GDP)和地方税收掺入水分的因素,但这更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了。

既然我国财政增收的原因可以得到合理解释,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提高是基本正常的,那么,接下来应当讨论的是,我们增收的财力应怎么用?对财政赤字、国债应怎样考虑?

在防止经济过热、财政又有大量增收的形势下,已经听到抹平赤字、停发国债的呼声,同时也有“流动性过剩”即是“钱多得用不了”的认识误区。前一主张的政策含义是可以用简单的总量方式实行收缩;后者的行为逻辑则往往表现为政府主体不加节制地把可用财力用于政府有偏好的“形象工程”等类项目。

但是,如果我国全面把握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特点和总量调节与结构优化(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的结合,比较合理的政策要领应是:

第一,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规模继续有所降低,而不一下抹平和停发。把这部分可用财力和超收收入,以及明年将实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集中的国有资本收益,作统筹协调,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优化结构,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同时继续酌情积极运用特别国债手段置换超额外汇储备,以间接或直接地收敛流动性。

第二,着力优化结构,增加有效供给。运用增收财力和其他可用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具有在“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和在“黄金发展期”维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大意义,比如:

――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二元经济”体,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在广阔的农村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合理的城镇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需要在一个历史时期中投入天文数字的财力。面对新农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的钱不是多了,而是仍然投入不足。大量事情还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去办。

――我国的区域间差异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有所扩大,亟须通过合理的统筹协调来有效地贯彻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崛起战略和建设北方经济中心――滨海新区战略,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控制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也需要为数可观的财力,可用的钱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足。

――我国在争取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亟待增加供给。如实行义务教育全面免费、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健全已有的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个人账户和在全国农村也实施“低保”制度;发展城镇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保护生态、治理污染以改进城乡人居环境(如解决近3亿人尚未得到安全饮水保证条件的问题);等等,莫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可用的钱只嫌其少,不嫌其多。

――我国为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走创新型国家之路。为支持从发展基础科研、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个方面的自主创新,必须在实行科技体制和管理体系改革的同时,下决心增加科技投入,而当前这方面的资金需要尚未得到很好满足,我们仍然是处于资金制约之下的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状态。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在逐步构建、健全的过程之中,还应继续瞻前顾后适当充实战略性的社保基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高峰、填补转轨成本。

――我国国防和必要的重点建设,仍需可观的资金支持。

此外,由于收入丰裕的期间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财政支出的刚性又十分明显,所以适当拨出部分增收财力形成中央预算调节稳定基金,准备以丰补歉和应对不时之需,也有其必要性。

总之,在当前的条件下作综合考虑,如果适当整合财力(包括赤字、国债和国有资本收益等)优化结构,只要真正加强了经济、社会的薄弱环节,就是提供了有效供给,不会恶化而会优化总供需均衡状态,不会形成“过热”风险,而且会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第三,也需要强调,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优化结构的同时,还应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

――比如,为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积极稳妥筹备、在时机成熟时推进“大部门归口”的机构改革,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员分流、安置的经费。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宏观经济调控;单一制;宪法实施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2)06-00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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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宪法对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权有明确规定。根据宪法第7修正案①,国家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加强经济立法以完善宏观调控也就成为第7修正案的一部分。第7修正案所规定的主体是“国家”,宪法中采用“国家”一词的共有151处,根据宪法中所使用的151处“国家”一词的语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可以确定“国家”所指不仅可以包括中央政府,而且也可以包括地方政府②。由此可知,宪法第7修正案所使用的“国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使宏观经济调控权的法定方式,则因不同的主体而有所不同。就经济立法来说,对国务院而言,所能制定的经济立法限于行政法规③;对地方政府而言,则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政府规章。

因此,地方政府同样具有宪法上的宏观经济调控权,宪法第7修正案并未区分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但是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在权力的行使方式上是有区别的。另外,地方政府在宪法中的地位也决定着中央政府的权力范围。它蕴含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生冲突的可能,当中央政府以草率的方式一项政策时,地方政府拥有抵制该种政策文件的法律手段。这一问题在房地产调控实践中显现出来。

自从2010年1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④,房地产市场开始受到中央政府的严格宏观调控,以至于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采取“救市”政策,此时就引发了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冲突。2012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发文放松限购令,在宣布实施当天就被“叫停”了,不久,安徽芜湖市政府的救市政策,也在出台三天之后就被宣布“暂缓执行”⑤。中央政府虽然没有直接出面干预,但业界认为,国务院充分利用每一个机会,以显示其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决心⑥。然而,以《通知》这样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全国范围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⑦,之所以会招致地方政府诸多阻碍,原因在于上文所分析的两点:一是国务院行使权力的方式过于草率,以不具备《立法法》所规定的法律地位的“通知”来调控全国房地产市场⑧。地方政府倘若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加以抵制⑨,这在法律上却是无可厚非的。二是全国人大现在的组织方式客观上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牵制中央政策的手段,使地方政府在实施政策时敢于尝试将中央政策“折扣”实施。

笔者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为例来讨论国务院的宏观经济调控权及其界限。第一,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并进而决定中央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权的范围;第二,需要说明的是在已有的权力范围之内,中央政府行使宏观经济调控权,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受到什么限制。在回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评析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推动该政策可以采取的法律对策。

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进而影响它们在宏观经济调控权方面的分工。

国家结构形式,目前世界上仅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学者所概括的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标准是比较一致的。王名扬认为联邦制的意义在于国家组成成员的权力不由中央政府决定,而是受到宪法的保障,宪法如若修改也须有成员的参与及其同意[1](pp.7778);法国学者里韦罗和瓦利纳认为单一制与联邦制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同,包括权力的来源、作用以及自治权限[2](pp.4748);王世杰、钱端升在提及联邦制的特征时,指出联邦制与单一制的不同,在于各邦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在宪法上有所划分,且各邦受刚性宪法保障,中央政府不能任意侵犯或变更各邦的权限[3](p.360)。英国学者布拉德利和尤因在提及英国的权力下放时也指出其与联邦制的不同,在于权力下放是依照授权的权力进行,而不是建基于宪法[4](p.82)。因此,联邦制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政府的最大特点,应在于地方政府的职权是否受到中央政府的任意决定以及宪法是否保障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地位⑩[5]。单一制国家虽然也有地方自治之说,然而此种自治,仅限于中央政府以法律所为的授权,并无宪法保障[6]。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被认为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地方政府要遵循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不排除地方政府享有一定的自B11。但是如上文所述,判断单一制和联邦制的规范标准,在于宪法是否保障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职权。笔者以此规范标准,结合历史、体系的分析方法,分析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央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权的范围。

现行宪法第3条的规定包括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来源于1949年的《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15、16条规定了各级政权机关实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且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按照事务的性质以法令的形式规定B12。1954年宪法第2条、1975年宪法第3条和1978年宪法第3条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但是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标准与方式则没有规定。将“两个积极性”方针写入宪法则是1978年宪法,它规定在发展国民经济方面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B13,此经济发展方针在1982年修宪时则被作为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职权的参考标准B14[7]。“两个积极性”只是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补充和体现,决定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直作为党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早在1940年就被在其《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提出来了,他将其表述为一种政体。这一思想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得到确认和体现,并最终影响了我国的政权建设,成为建国五十多年来一直规范和指导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原则[8](p.63)。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方面,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为职权的划分依据事务的性质,由中央政府以法令规定;各级政府要服从中央政府,下级政府服从上级政府,但是各级政府也要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从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来看,由于《共同纲领》不能为地方政府提供以制衡中央政府的保障,其组织与职权均由中央政府以法令规定,因而《共同纲领》体现的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这种规范上的特征为后来的宪法所保留,宪法中均没有为地方政府设置特别的宪法保障。在1954年制宪时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是中央集权,不是地方分权。一切法律都要中央来制定,地方不能制定法律。中央可以改变地方的决定;下级要服从上级,地方要服从中央。”[9](p.142)因此,从《共同纲领》第15、16条演变至现行宪法第3条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它作为我国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在国家结构形式方面始终指的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而非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

现行宪法的其他规定从诸多方面细化了宪法第3条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从立法权来看,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只要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即可B15。但是中央政府的立法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这可以说是“中央统一领导”的体现。如果地方立法与行政法规相抵触,就属于《立法法》第87条规定的“不适当”的情形之一,应当按照第88条的相关规定予以撤销B16。《立法法》还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立法权进一步进行了划分,第8条是地方性法规不得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制或者授权行政立法暂时予以规制,由此进一步限制了地方政府的立法权范围。从行政权来看,地方政府在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同时B17,还要服从国务院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检察权也是如此B18。从审判权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凭借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实现对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但是不能领导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B19,后者亦不对前者负责更不必报告工作。审判权的地方自主性是最强烈的,它只需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综合宪法对地方政府的职权规定来看,宪法所要建立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既要在全国贯彻中央政府的统一决策,又要求地方政府不仅要对上级负责还要对同级代表机关负责的国家结构形式,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它更侧重于中央的统一领导,因为宪法强调中央立法的更高效力。更重要的是,根据宪法第89条第4项的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是由国务院决定的B20,由于宪法并未规定专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事项,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

总的来说,从宪法的文本体系来看,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确凿无疑的。只要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支持,中央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行使必要的权力,从而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但是即使中央政府能够始终得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广泛授权,从而获得极大的权力,这种看似绝对的权力也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就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权而言,形式上的限制是客观存在的,这种限制从规范上来看主要集中于权力行使的方式,而不是对中央政府的实际权力范围划定了界限。

三、国务院宏观经济调控权的形式限制

国务院的宪法权力来自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予,根据宪法第89条第1项的规定,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而且必须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这是国务院行使所有职权的法定方式,调控宏观经济也要遵循这些方式本身所具有的限制。

第一,“根据宪法和法律”是对国务院职权的一个限制。《立法法》第54条阐释了宪法第89条第1项“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即执行法律或者根据宪法直接制定行政法规。

第二,除非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立法,否则地方立法是对国务院宏观经济调控权的另一个限制。

国务院行使权力的手段无非有以下三种: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后两种都不是法,自然不能比地方立法具有更强的拘束力。而只有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立法,才可以排除地方立法中与中央政策相冲突的规定,推进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因此,宪法和《立法法》为国务院的“统一领导”提供了具体的方式,即以行政法规进行“统一领导”,而不是任何文件、命令都能够发挥“统一领导”的作用。

假如国务院推行中央政策不采用行政法规的立法方式,在不存在地方立法的情况下,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之类的规范性文件自然可以约束各级行政机关。但是一旦地方政府为了抵制中央政策,而制定与中央政策有所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那么根据《立法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像国务院《通知》那样的规范性文件。因此,除行政法规之外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其不具有法的地位,当其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冲突时,难以约束地方政府B21。

从中央政府的权力行使方式所受到的限制来看,它表明宪法和法律虽然赋予中央政府权力,但是同时还强调中央政府应当注意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从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权力行使方式。这正凸显了法治的理念。现行宪法第13修正案规定了法治原则B22,正是该原则的要求,使得中央政府在行使被授予的权力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以促进相应的公共利益。宪法第3条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法治原则之下便受到了一些限制。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国家机关的组织原则,而法治原则是适用于各个领域的宪法原则B23,虽然它们都是宪法典总则中位置比较靠前的条款,但是法治原则应当居于比民主集中制原则更高的价值地位。法治原则同时还是1999年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这种新明确的价值应当限定宪法中已有的其他价值[10](pp.162163)。因此,法治原则限定了民主集中制组织国家机关、处理其相互关系的方式。国务院所受到的制约,来自于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即使强调单一制的民主集中制也不能为其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提供适当性。

那么其是否可行呢,我国是不是因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就只能依赖省级人大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这种见解是错误的。我国县级人大的代表均是直接选举产生,如果县级直接选举本级人大代表是可行的,那么只要《选举法》提供确定代表名额的标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加以确定各个县级区域的代表名额,就可以在该县直接选举全国人大的代表,而可以直接避免市级、省级政府对选举的干预。或许有人会反驳:既然省级、市级政府可以影响本级选举,也就同样可以影响下级选举。这种反对意见也是不成立的,因为省、市级政府之所以能对本级选举施加影响,在于它们面对的乃是确定的少数人,而当各个县实施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之时,它们面对的则是数十万直接投票的选民,就难以像间接选举那样控制选举活动了B27。所以,在县一级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因此,中央政府若要推行有益于全国的公共政策,就要防止全国人大的地方主义倾向。制宪历史和宪法规范原本期望的不是现在这样的全国人大,它所主张建立的乃是能够增强中央政府正当性和权威的全国人大,而不是执迷于保护地方利益的全国人大。《选举法》第15条更是改变了宪法第59条的本意,将仅具地理意义的省级区域限定为省级人大,这些不符合宪法目标的规定应当得到修改。虽然和3000个人打交道比跟35个人打交道要困难,但是对一项政策而言,3000个人异口同声提出反对意见的概率,则远远低于35个人B28。

七、结论

市场经济不能独立发挥作用,政府组织存在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作为改进市场经济弊端的政府权力,宏观经济调控权的行使不是无边无际的。我国宪法上的法治原则居于较高的地位,它高于民主集中制这一政权组织原则。因此,国务院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之时,其行使权力的手段应当受到法治原则的限制,贯彻宏观经济政策在全国的实施,应当采用与调控目标相适应的法定方式。同时,从事实上来看,国务院的宏观经济调控权不是没有限制的,由于全国人大的特定组成方式,在这种环境下,国务院应当尊重各地方政府的正当利益和合理主张,构建合作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也说明国务院在制定事关全国利益的宏观经济政策时不能为追求效率而使用过于草率的方式,而应当以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来保障该政策是经过审慎考虑的。但是地方主义终究是为制宪历史和宪法规范所否定的,对它的限制应当通过减少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层级来实现。曲解宪法第59条的含义,背离制宪目标的《选举法》第15条也应当得到修改。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就可以改善中央政府的政策在全国实施的环境,排除可能的阻力,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全国获得诚实、有效的实施。

注释:

①现行宪法第7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②比如宪法第20修正案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并给予补偿,但是并未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征收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的规定,征收和补偿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再比如宪法第22修正案规定了公民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以及国家所负有的宪法保障义务,而《物权法》第28条则规定了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可以即时设立、变更或者消灭公民的物权,《物权法》所谓的“人民政府”也并非仅指中央人民政府。因此宪法第22修正案中的“国家”既指中央政府也指地方政府。

③虽然国务院各个部门、委员会等机构可以根据《立法法》第71条制定部门规章,而且规章必须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可是部门规章终究不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而国务院所能制定的经济立法就只有行政法规。

④http:///zwgk/201001/10/content_1507058.htm,访问于2012年7月20日。

⑤参见“地方救市容忍度不会放开房地产调控未到放松时”,http:///20120214/n334658218.shtml,访问于2012年7月31日。

⑥中央政府一直关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2012年7月19日,国土资源部还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做了部署。参见http:///20120720/n348643230.shtml。

⑦“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除了《立法法》第2条所规定的法的形式渊源之外的规范性文件。

⑧《立法法》第2条规定了我国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只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同时第78条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但是没有规定国务院的“通知”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通知”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根据这种颁布方式,既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因此根据排除法的逻辑,“通知”就只能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了。因而它既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它类似行政机关的内部纪律。

⑨比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这两种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均在“通知”之上。

⑩这种标准只是宪法规范上的表现,童之伟认为全国政府独占的即为单一制,全国政府与区域政府分享的则为联邦制。从权力来源上讲,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建国理念存在根本的差异,按照“人民说”的理论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即者。但是就执掌于人民手中的国家而言,根据其是统一的还是分割的,可将国家结构形式划分为不同的形态,即单一制国家结构和联邦制国家结构。联邦制的立国根据在于人民虽享有,但是却建立了两套政府系统,一部分授予了中央政府,剩余的在地方政府。单一制国家则坚持是不可分割的,地方政府则只能唯中央政府马首是瞻,而无自我决定政府建构等权力。

B11宪法第3条。

B12《共同纲领》第15、16条。

B131978年宪法第3条第2款和第11条第2款。

B14从彭真对1982年修宪草案的说明来看,1982年宪法所规定的第3条,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机关组织原则,并参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的职权划分标准。原因在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因而有因地制宜的需要。1982年修宪时强调了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具体表现在赋予了省级人大和它的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说明中也提及中央和地方的适当分权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这个大前提之下的。

B15宪法第100条。此外根据《立法法》第73条,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B16如果是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规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2项的规定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如果地方政府的规章与行政法规相抵触,则根据第3项的规定由国务院予以撤销。

B17宪法第110条。

B18宪法第133条。

B19宪法第128条。

B20虽然宪法和组织法表明地方行政机关不仅要向上级负责并报告工作,而且还要对同级代表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但是其自身职权的配置,同级代表机关却无权干预,而只能由国务院负责。这更表现出“统一领导”所受到重视的程度,高于地方民主。

B21即使国务院授意其部委制定部门规章,虽可以根据《立法法》第86条第3款直接排除地方政府规章的阻碍,但还是难以直接克服地方性法规对政策的阻力。《立法法》第2条则规定地方性法规属于法的体系中的一部分,国务院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则是参照立法程序,说明国务院部门规章本身的法律地位并不如地方性法规。依照第86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一般被推定为高于国务院部门规章。《行政诉讼法》第52、53条也有类似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52条列举了应当“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第53条规定对规章采取了“参照”的做法。因而,从法律适用顺序的角度来看,规章的效力不如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也不一定能优先于地方性法规获得适用。因此,当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的法规相抵触时,由于不能确定比地方性法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部门规章或许同样难以达到中央政府的调控目标。

B22宪法第13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23法治(rule of law)原则的含义,是“法律的统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任何人都不享有法外的权利,其宪法依据在于宪法第13修正案。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都是宪法原则,并且将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三权分立原则相对应。但是也有学者在承认法治原则作为宪法原则的同时,未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归为宪法原则,而是将议行合一原则或者监督原则认为是我国与“三权分立原则”相对应的宪法原则。还有学者认为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是我国的宪法原则,而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是该原则下的一个方面。因此,法治原则作为一个宪法原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作为一个宪法原则,学界的意见并不统一。

B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4号。

B25《规章程序制定条例》第27条。

B26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应当被纳入基本法律的范畴,因而应当由全国人大表决方能通过。一旦这样的法律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就一定会因牵涉地方利益而使立法本意难以得到保障,并且会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在议程方面陷入进退维谷的地步。类似这样的法律,其立法过程之所以非常迟缓,各方利益的权衡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而在中央政府没把握保障立法本意不被篡改的情况下,贸然提交立法草案有很大的风险,可能会使中央政府在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B27韩大元2002年主持的“中国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不了解本选区的人大代表,知道本选区全部人大代表名字的只有2%,即使是与政治活动密切联系的群体,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对人大代表的了解程度也普遍较低,其中知道本选区全部人大代表名字的分别只有8%、2%和3%。我国2002年时的《选举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每个人大代表选区所选出的人大代表数量为13名。连不超过3个的人名都不知道,可见公民对其选区所选的人大代表的陌生程度。而地方政府对选举活动的控制程度,从当地选民对其选区的人大代表的了解程度也可见一斑。

B28我国有23个省、5个民族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一共是34个地方单位。全国的县级单位则接近3000个。如果让省级人大选出全国人大代表,那么省级政府比较容易影响这样的选举,官员也就有更大的把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那么中央政府就要与“少数派”打交道。而如果由县级单位直接选出本选区的全国人大代表,那么省市级政府控制选举的难度就大为增加。这样同时也有理由在全国人大的议事过程中不必一定要按照省份组成代表团分组议事,更能弱化代表的地方主义倾向,使他们无法强化一种“我是河北的全国人大代表”或者“我是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这样的意识。一项有益的全国政策,就不容易再因地方主义的偏见而受到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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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范文第5篇

一 2008年中国经济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2003~2007年,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使世界经济表现明显好于此前30年的平均水平,中国经济更加活跃,连续5年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根据主要因素变动趋势分析,构成这一轮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基本面因素2008年没有大的变化,中国经济增长的国内外环境仍然较为有利。

(一)国际经济环境

2008年国际经济环境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首要因素是美国次级债危机究竟会对美国和世界经济产生多大影响。我们认为,次级债危机的爆发使美国经济的潜在风险加大,但不会严重危及世界经济。从次级债的规模看,据估计,美国的次级浮动利率按揭贷款总值约7500亿~12000亿美元,通过抵押担保证券(mbs)、担保债务凭证(cdo)等方式,大部分次级贷款被证券化,并被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区和国家的基金、银行等持有,风险在全球范围内被高度分散。按照目前的次级贷款违约情况,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估计贷款损失约为500亿~1000亿美元,穆迪估计损失为1130亿美元。如果全部经济损失由美国承担,会使美国经济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经济损失由美国、欧洲、日本等共同承担,会使世界经济降低03个百分点左右。次级债危机爆发后,美联储、欧央行和日本银行等迅速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已经对稳定市场预期起了一定作用,国际金融市场基本稳定。美国连续降息后,次级按揭贷款的浮动利率也会相应下调,次级贷款违约状况会有所改善。当然,次级债危机的影响会从金融部门向实体部门扩散,房地产价格会继续下跌,房地产财富效应将影响美国消费增长,美国经济难以出现明显好转,欧元区和日本也会受到一定牵连,从而拖累全球经济。经济危机都有一个逐渐传播的过程。历史经验表明,人们在危机之初往往容易低估危机潜伏的风险。如果美国次级债危机对美国和西方主要工业国家经济产生较大影响,那么难免会对我国出口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其次是国际油价上涨对世界经济的不利影响增大。由于近期国际油价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突破每桶90美元后继续走高。如果美国经济在趋于减速的同时,又因高油价的影响而不敢明显放松银根,那么美国经济受到的影响会更大,并有可能波及日本和欧洲国家。虽然俄罗斯等依赖石油输出的国家经济增长会较快,但由于我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与美国相比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石油价格过快上涨总体上不利于我国经济和出口的增长。此外,全球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依然存在,贸易保护主义依然盛行等问题也会威胁世界经济。

2008年世界经济发展虽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但总体上看有利因素仍然较多。首先,支撑新一轮世界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性条件没有变化。从2003年起始的这一轮世界经济高速增长主要源于支撑增长的基础条件不断改善,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核心的技术进步提高了世界经济的增长潜力。经济全球化使传统制造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扩散,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发达国家已度过了产业转移初期出现的产业空心化艰难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航天和航空等高附加值产业和金融等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失业率纷纷下降到较低水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双赢”的局面,这是新一轮世界经济强劲增长的根本因素。2008年这一基本格局不仅不会逆转,反而会进一步加强。其次,2007年世界粮食有望获得丰收。根据国际粮农组织的初步预测,2007年世界粮食产量增长48%,2008年世界粮价进一步上涨的空间不大,有可能出现高位趋稳甚至小幅回落的态势,这将有利于世界各国消费价格的稳定。第三,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长强劲,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火车头。2007年,中国、印度和俄罗斯三国贡献了全球经济增长率的一半。2007年俄罗斯经济增长率在72%以上,连续4年保持在7%左右。印度经济在2006财政年度达到了过去18年来的最高增速,增长了94%,2007年增长率将在85%左右。不同于以往几次金融动荡,新兴市场经济体在次级债危机中没有受到明显波及,经济运行较为稳定。世界经济格局的这一新变化,减少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程度,大大增强了世界经济抵御发达国家经济放缓连带影响的能力。第四,全球流动性不会出现匮乏。虽然次级债危机爆发后,市场上出现了暂时的流动性不足,但是各国的宏观调控手段日趋成熟,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加灵活和务实,能够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积极进行调整。2007年8月份以来,美联储、欧央行和日本银行等迅速向市场注了大量的流动性,美国还降低了贴现率和联邦基准利率。美国的货币政策是全球货币政策的风向标,全球货币政策开始从适度偏紧调整为中性或中性偏松,这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刺激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在金融市场恐慌情绪消退后,流动性将会逐渐恢复。

总体来看,虽然次级债危机的爆发增大了世界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但2008年支撑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仍将强于不利因素,因此世界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基本因素没有变。预计2008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48%,与2007年大体持平,而美国、欧元区和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大约为18%、23%和18%。预计2008年印度和俄罗斯经济增速在8%和7%左右,新兴市场国家会继续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动力。世界贸易组织预测,2007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增长率将由2006年的92%下降到7%左右,2008年世界贸易增速与2007年基本持平。

(二)国内经济环境

2008年国内体制政策环境、生产要素供给条件等因素有利于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党的“十七大”将指导我国经济体制进一步朝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方向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进一步优化。2007年出台的宏观调控措施在2008年将显现更加积极的政策效果,有利于缓解国内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连续几年经济和投资增长保持高位将使经济运行保持较快的增长惯性。近5年固定资产投资高潮形成的生产能力2008年将大量投产达产,这将大大增强我国经济增长的供给保障能力。以能源为例,2003~2006年共新增原煤开采能力63908万吨/年,天然原油开采8174万吨/年,天然气开采373亿立方米/年,新增发电机组容量25亿千瓦。2007年1~9月发电量增长164%,原煤产量增长11%,能源生产总量增长104%,煤电油运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2006年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情况如图1所示。国内劳动力供给充分,储蓄率保持高位,科技进步加快。充裕的国家外汇储备增强了我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回旋余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经济增长的潜在能力有所增强,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有望继续保持基本平衡的状况。

当然,2008年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的不确定因素:一是粮食连续4年丰收增产后进一步增产难度加大,国内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紧平衡状态和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正在逐步改变农产品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格局,农产品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二是连年货币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所需的货币条件早已客观存在,2007年居民和企业对价格上涨形成一定预期,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新涨价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三是证券市场已经积累了较大风险,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超过历史高位和海外绝大多数市场,一定程度透支业绩预期,下一阶段可能发生较大震荡甚至持续调整,如何在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同时减少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将是宏观调控面临的严峻考验;四是出口减速可能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显性化,对新增就业、企业效益和财政收入都有不利影响。

二 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宏观调控需要

进一步改善的主要问题国内外经济环境对我们的发展越有利,经济社会发展越顺利,我们越要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越要正确认识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从近几年宏观调控的实践看,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和贸易顺差过大等已经由短期矛盾演变为中期问题,在“三过”矛盾没有有效解决的同时,经济运行中又出现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从经济运行中新旧矛盾发展看,2008年宏观调控需要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际操作偏松,经济长期在偏快与过热的边缘运行

近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稳健不足、实际偏松的现象。财政政策在执行上过于宽松,一是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周期中的繁荣阶段,经济运行的自发扩张动能强劲,从刺激经济的角度看,目前已经不需要实行赤字财政来刺激社会总需求,但中央财政在连续多年超收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仍然保留赤字财政安排。二是各级财政在超收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基本上都超收超支,地方政府甚至用超收资金和土地储备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刺激投资,地方财政“赤字”规模惊人。财政政策执行中比积极财政政策时期更加积极,政府投资和政府利用可配置资源调控的投资规模过大,成为经济偏快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货币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同样存在稳健不足问题,在货币信贷连年过快增长的基础上,2007年前三季度货币供应量和信贷继续过快增长。2007年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845%,增幅比上季度末高139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同比增长2207%,增幅比上季度末高11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34%,比上年同期高出1个百分点左右。货币政策在2007年中期以前过于倚重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数量型手段,利率、汇率等价格型手段力度不足。从出台时机和力度来看,提高利率的时机有些偏晚,并且调整力度偏小,调整幅度跟不上价格上涨幅度的变化,不足以及时扭转实际利率为负的局面。由于实际利率严重偏低,导致货币流通速度相对加快,抵消了控制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效果,未能通过有效调节资金的使用成本来抑制投资过热,客观上也助长了经济趋热和资产价格过快上涨。实际有效汇率升值过慢,对出口的抑制作用不明显,这是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不断加剧的原因之一。

(二)资源类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对滞后,经济增长付出的能源资源环境代价过大

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意识到资源类价格调整和税费改革的重要性,也有相关的政策预案,但必要的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多次错过价格调整和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从而导致能耗过高、环境压力增大的局面没有改观。在国际市场油价和国内居民消费物价相对较低时错过了燃油税出台的时机,国内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力度不够,对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不利;资源税税率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上调幅度有限,导致资源开采企业存在巨大的盈利空间,出现资源开采领域过度投资的状况,也间接导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投资出现较快增长。在目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快时期,价格调整的难度加大。2007年由于经济增长高位加速,1~9月份重工业增速快于轻工业增速3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扩大02个百分点,使得能源消耗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78%,单位gdp电耗同比上升364%,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1~9月份工业生产增长185%,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同期内发电量增速为164%,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不降反升。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变化与“十一五”规划目标相差甚远。2007年上半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8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91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24%。全国环境突发事件增多,环境压力已经非常沉重。

(三)贸易顺差过大导致贸易摩擦加剧,加大了我国经济受外需影响发生波动的风险

  2007年前3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15708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其中,出口87824亿美元,增长271%;进口69259亿美元,增长191%。前3季度累计贸易顺差为18565亿美元。2007年我国在连续5年外贸出口高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很多产品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偏高,使我国一些商品受到欧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和指控,频频引发贸易摩擦。近期,国外针对我国产品质量问题加以炒作,掀起了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1~9月份外贸顺差比上年同期增长689%;贸易顺差占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全年这一比重有可能提高到85%左右,净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偏高,我国经济受国际不稳定因素影响的潜在风险加大。

(四)资产价格上涨呈现泡沫增大现象,财富再分配扩大收入分配差距

不可否认,近年来股指、房价快速上行局面的出现,有诸多因素的支撑:我国宏观经济多年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上市公司业绩大幅增长,股权分置改革等各项市场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步伐加快,企业和家庭资金充裕,人民币升值预期持续存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等。这些因素为我国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也不能忽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理性现象。从股市看,2007年上半年,大量业绩平平甚至亏损的上市公司在各种题材、消息的作用下,股价攀升较快;下半年,本应发挥市场稳定器功能的大盘蓝筹股则发力上涨,并带动指数迅速攀升。统计数据显示,10月8日至10月15日期间,计入指数的沪市市值排名前十大公司,合计推动上证指数上涨41589点,对上证指数贡献率高达8704%。从年初至10月16日,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涨幅分别达到1277%和19123%,个股价格涨幅普遍较高。评论员文章《警惕非理性博弈放大市场风险》,2007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报》。2007年房地产价格上涨势头较2006年有所加快,并呈现逐月加快的势头,5月份到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4%、71%、75%、82%和89%,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6%、74%、81%、9%和10%。不少城市涨幅在两位数以上。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供求矛盾比较突出。2007年1~9月,全国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同比增长11%,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39%,销售面积是竣工面积215倍。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呈现泡沫增大现象,这种有钱人通过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使财富迅速升值的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明显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部分城市过高的房价挫伤了多数依靠劳动收入购房的购房人的信心,望房兴叹中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普遍存在意见。

三 2008年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展望

在国内外较为有利的发展环境中,2008年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经济增长率高位趋稳、小幅回落,物价总水平涨幅趋缓,就业状况持续好转,外汇储备增长速度有所减缓。

(一)三大需求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需求结构更加协调

1消费品市场延续偏旺增长态势

受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和零售物价持续走高的共同影响,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呈现逐月加快的增长态势,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27亿元,同比增长159%,比上年同期加快24个百分点。家具类增长38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03%,金银珠宝类增长415%,汽车类增长381%,以住和行为热点的消费结构升级成为带动消费品市场活跃的主要动力。

展望2008年,连续多年宏观经济景气较旺,新增就业人数增加较多,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消费结构升级对消费仍然会保持较强的促进作用,这些基本因素决定了2008年我国消费品市场销售增长率仍将保持高位。此外,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举行,也将会对国内市场销售产生“奥运景气”推动作用。我们开发的消费品零售额先行指数在2006~2007年持续小幅走高,根据先行指数领先于消费品零售额一年左右的经验,可以初步判断2008年消费品零售额可以保持较快增长。根据我们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潜在增长率研究,与10%左右的gdp增长率相匹配的消费品零售总额潜在增长率大体在12%左右,2006~2007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已经超过12%,2008年进一步提速的可能性不大。2008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降低对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长有一定影响,名义增长率可能稍低于2007年,预计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155%,比2007年低07个百分点左右,但实际增长为127%左右,基本与2007年实际增长率持平,仍为正常偏旺。

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小幅回落

2007年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529亿元,同比增长25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78247亿元,增长264%。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814亿元,同比增长303%,住宅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28%。我国这一轮固定资产投资高潮在20%以上运行已经78个月(6年多),目前尚未显示出疲态迹象。2008年,促使我国投资保持较高增速的基本因素依然存在。在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加快的情况下,企业投资的积极性较高;同时,企业自有资金增长较快,为企业扩大投资提供了资金保障。2007年1~9月,全国城镇新开工项目17万个,同比增加18万个,比上月末增加2万个。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60309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67个百分点,比1~8月提高75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占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比重为271%,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比1~8月提高26个百分点。第二季度之后新开工项目数量和新开工项目计划投资额呈现逐月提高的势头,为2008年投资提供了增长惯性。从国家调控政策方面来看,为了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需要加大对先进产能和节能减排设施的投资。2007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从以需求侧调控为主转向增加供给、改善供给结构,加大了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支持,2008年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增加较多,房地产投资成为带动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0但是,2008年投资增长也面临一些限制因素。由于近期中央银行频频提高利率,实际利率水平上升对企业的投资行为将起到抑制作用。由于房地产市场积累了一定风险,加之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对我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银监会等管理部门已经加大了对房地产贷款的审查力度,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其他审慎贷款政策将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资金来源产生一定限制。同时,高能耗产品出口限制政策可能使这些行业供求和价格形势发生变化,不少行业投资回报预期降低。

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我们估计,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在偏快区间运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依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之一。对高能耗建材出口的控制将使建材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有所改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涨幅由2007年的上升走势转为平稳回落。受价格因素影响,预计200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235%,比2007年下降2个百分点,实际增幅下降06个百分点左右;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24%,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实际增幅下降0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名义增长25%,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实际增幅与上年持平。

3对外贸易顺差增速明显下降

2007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57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5%,比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782亿美元,增长271%,加快06个百分点;进口6926亿美元,增长191%,回落26个百分点。贸易顺差185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8亿美元。为了改善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2007年我国出台政策力度之大、频次之多均超过前几年。在上半年贸易顺差增长过快的形势下,7月1日起我国对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调低了出口退税率,并进一步改进了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管理办法。8、9月份,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初显,我国出口增速出现了明显下降,8月我国出口增速由7月份的342%回落到227%,比7月份大幅回落115个百分点;9月份贸易顺差为2391亿美元,比前8个月的增幅减缓151个百分点。

2008年我国出口将呈减速态势,一是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增多,特别是炒作中国产品质量问题对2008年的出口负面影响较大。二是美国经济不确定性增大,次级贷款危机造成美国金融机构惜贷现象可能影响到消费信贷资金,房地产的财富效应减弱也降低消费者信心,多年来建立在信用经济和财富效应两大基石上的美国居民消费快速增长可能减速。由于我国对美国出口主要以消费品为主,美国消费减速将对我国出口不利。三是国内2007年密集出台的控制出口过快增长和调整外贸结构的政策效果在2008年进一步明确显现,人民币升值步伐有所加快,各方面生产要素成本逐步提高。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将使得2008年我国出口增速下降。

相反,由于国内需求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人民币升值和进口关税逐渐下调使国内外比价关系变化的调节作用逐渐显现,加上国家其他鼓励进口的政策,2008年进口增速将基本保持稳定。如果目前国际石油价格和其他矿产资源价格上涨的态势延续到2008年,这些产品的进口额受价格上涨的影响也将呈现加快上涨的情况。

初步估计,2008年我国出口增长19%,进口增长18%,贸易顺差规模大约为3320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610亿美元,贸易顺差的增幅由2007年的527%下降为225%。

(二)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加强,经济增速高位趋稳

受世界经济快速增长和国内需求旺盛的拉动,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从偏热转向过热的势头比较明显。gdp增速由2006年的111%提高到2007年上半年的115%,其中第二季度增速高达119%,6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速高达194%。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加大了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力度,主要是8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5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发行特别国债,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反征出口关税、扩大加工贸易限制列产品目录等,这些政策措施对抑制经济从偏热转向过热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季度,gdp增速回落到115%。根据宏观经济先行合成指数走势、季度年度经济预测模型测算和各方面因素综合分析,第四季度工业和经济增长率将小幅回落,预计2007年全年gdp增长114%,略高于上年。

2008年的三大需求中,消费稳定增长,投资增速略有回落,净出口增速放慢,总体影响是社会总需求的强劲自发扩张势头稍稍减弱,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继续保持稳中偏紧的取向,将使得2008年经济增速呈现高位趋稳、小幅回落的态势,gdp增速将从2007年的增长114%回落到2008年108%,下降06个百分点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增幅与2007年持平;第二产业增长126%,增幅比2007年下降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长105%,增幅比2007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三)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势头放缓,全年呈前高后低走势

2007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逐月提高,从3月份开始持续超过3%的年度调控目标,7、8、9月份连续三个月突破公认的可承受通货膨胀率界限值5%,8月份当月同比涨幅达到65%。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居民消费价格主要由食品价格上涨推动,非食品cpi涨幅比较稳定,年初以来在05%与07%之间,当前的物价波动仍然属于农产品局部供求不平衡引发的结构性物价上涨性质。我国商品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总体格局没有改变,不存在出现全面通货膨胀的市场供求条件。下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对稳定价格预期、控制物价进一步上涨将起到一定作用;但货币流动性过剩的局面没有改观,通货膨胀的货币条件客观存在,居民和企业通胀预期走高,新涨价因素的影响程度较难确定,对控制物价十分不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7%,比2006年提高29个百分点。

受食品价格变化的影响,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幅度较2007年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将引导农民和企业增加投入和生产。根据近10年来的经验,我国食品价格上涨存在大约3年左右的短周期,据此估计,2007年第三季度将是食品价格上涨的高峰期,年底之后将开始回落,2008年将延续下行走势,消费价格涨幅呈现稳步回落趋势。考虑到我国资源类价格改革的迫切性和2007年下半年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措施的后续影响,2008年下半年有条件和需要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较多,综合考虑翘尾因素、新涨价因素和政府调价合理幅度,我们估计,2008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将回落到4%左右。

国内资源类产品价格与其他产品比价关系的变化,要求我国加快资源类产品价格调整步伐,这将对2008年生产资料价格走势产生影响,使得生产资料购进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幅度有所提高。初步预计,2008年生产资料购进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上涨43%和30%,比2007年分别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

四 2008年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2008年,为了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在短期调控政策层面上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防止经济从偏快转向过热;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层面上的改革力度,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一)财政政策真正回到稳健操作,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8年经济增长速度将小幅回落,企业收入增速将难以保持2007年的高增长,再加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企业所得税增幅将会有所下降;增值税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值税收入增长将受到一定影响;进出口贸易增速也会有所回落,进口环节税收增速会出现回落;证券交易印花税将难以保持2007年的高增长。考虑以上这些减收因素,并结合数量模型测算,初步预测,2008年财政收入将增长20%左右,达到59723亿元,比2007年增收10000亿元左右。2008年为了避免经济从偏快转向过热,同时为了给将来财政政策再度扩张留下空间,财政政策应该真正回到稳健的轨道上来,建议不再安排预算赤字,实现财政收支当年平衡。根据我们的初步测算,2008年财政支出增速只要控制在18%之内,就可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政府建设投资应全部转为预算内资金安排。财政建设投资支出要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和一些已批准的建设规划重大项目,特别要从严控制各级政府楼堂馆所项目重新抬头。应出台严厉政策控制地方财政实际上的“赤字”规模,对政府负债经营城市建设的做法加以规范管理,控制政府投资扩张势头。

(二)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运用价格型政策工具

从防止经济运行从偏快转向过热和防范资产价格泡沫等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2008年货币政策应明确适度从紧的政策取向。在货币政策执行上,要保持前瞻性和主动性,注重预调和微调,调控重点从之前的供给调控转向需求调控。2008年gdp同比增速达到108%,cpi同比变化率在4%左右时,考虑到m2流通速度的因素,2008年m2同比增速控制目标定在16%左右为宜,考虑到企业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规模扩大,2008年人民币新增贷款应控制在32万亿左右,从总量上真正体现适度从紧的控制力度。2008年在利率调控上,要从国内经济运行需要出发,不能囿于中美利差的限制,有必要选择自主加息,来消除负利率,使利率水平不断趋近均衡利率。为防止贷款利率过高对实体经济增长产生冲击,可选择不对称加息,即暂时维持贷款利率不动,仅提高存款基准利率,实现存款实际基准利率由“负”转“正”。坚持资本项下不可自由兑换,加强对短期国际资本的监控。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的检查,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的管理,严格控制短期外债规模,控制短期外债的结汇。建立健全对境外资金流入国内股市、房市的监测监控体系。人民银行、外管局、证监会、建设部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密切关注短期资本流动的新动向,形成监管合力,摸清境外资金流入国内股市、房市的渠道、方式和规模,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防范投机资本的冲击。

(三)引导人民币一揽子货币实际有效汇率小幅升值,提高人民币国际地位

2008年应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适度扩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区间,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由5‰扩大至1%。不仅要实现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更要引导人民币一揽子货币实际有效汇率实现小幅升值。在当前形势下,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利大于弊,对外可以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内企业更多利用国外技术设备、资源和加快“走出去”步伐,对内可以提高出口门槛,压缩国内落后产能通过出口继续生存的空间,加大推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为了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要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范围,尝试人民币境外融资。扩大国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机构范围,允许人民币出境使用,必要时,可允许发行人民币商业票据。尝试允许境外企业在境内直接上市,使人民币融资逐步国际化。

(四)多管齐下抑制物价上涨,不失时机地推出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和税费改革措施

一是加大对农业、畜牧业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力争粮食稳产增产。二要充分利用国家储备吞吐量调控农产品市场,积极增加货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食品价格稳定。三要全面研究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多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反馈共享机制、应急反应处置机制,增加财政对农产品价格稳定基金投入。四要大力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相互串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合谋涨价等行为。五要打破垄断,在一些垄断型行业,积极引入竞争因素,迫使垄断价格下降。2008年价格工作在以稳定农产品价格为重点的同时,必须把握时机,适时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相关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