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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文第1篇

同志们:

刚才,同志们共同观看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纪实片,对获得全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XX同志传达了XX同志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批示精神,XX同志在批示中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全县“六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希望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支持监督下,全县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县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场、街)都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县直单位列入了普法责任主体,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工作队伍不断壮大。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宣传系统、政法系统的工作者、律师、公证人员和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普法活动,为法治宣传教育注入了活力。三是法律服务意识更加强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主题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年”、综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0余万份,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四是“法律六进”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普法骨干培训、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400余场次。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为青春护航百场法治宣传进校园”等一系列专项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达4万人次。持续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在全县各社区、农村普遍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治书屋,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开展“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宣传教育。五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县政府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价标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行政机关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得到提升。六是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严格落实《法治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全县普遍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七是法治文化广泛传播。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积极开辟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吸引了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监督,得益于全县上下、各个层面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得益于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斗在法治宣传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传统思维定式还有待调整,对普法的形势、任务认识模糊,跟不上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步伐。二是没有形成应有的普法合力,部门之间缺乏科学、规范、有效的协调配合,协同普法乏力。三是常态化、系统性的普法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责任分工不明确、普法内容不具体、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乡镇、个别领域、个别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到位,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下面,就做好“七五”普法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全面依法治国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2016年5月,中央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七五”普法做出了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省长XX同志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书记XX同志在批示中指出:要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对于这些要求和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更大的决心和扎实的举措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既是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从实际出发,聚焦重点,突出关键,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要在全县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要全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坚持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宣誓。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二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抓好主题宣传。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全面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强化新修新立法律的普及推广,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三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体制机制改革、亲商清商政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预防恶性犯罪、反恐、信访、维护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力营造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良好氛围。

四要围绕重点对象,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围绕领导干部这一重点群体,全面落实《XX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这个关键环节。围绕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五落实”,完善教育与立法、司法、执法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做好分类指导,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和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无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弘扬法治精神

突出抓好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一要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二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效果评估体系。三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努力把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深化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在管理服务、执法司法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加大以案说法、释法说理力度,通过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展示法治的内涵和法律的权威。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编辑,通过案例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强化法治教育。四要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七五”普法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形成强大合力。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广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做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者、实践者,为全县“七五”普法作出应有贡献。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重要职责。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以案明法、以案释法,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律精神。宣传部门要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利用多种手段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进一步深化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造性开展 “法律进园(景)区”,建立长效机制,跟踪落实效果。强化普法载体和方式创新,积极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真正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文第2篇

关于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6月18日,调研组前往县平都中学、公安局、暨龙镇凤来社区、暨龙镇完小、暨龙镇中学、武平镇政府、武平镇磨刀洞社区等地,实地走访查看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校园、乡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状。6月19日,调研组召集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街道工委、名山街道工委、湛普镇政府、双路镇政府、武平镇政府、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自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保障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强化。按照统一部署,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本能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形成运转流畅、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为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制定全民普法守法考核细则,优化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方式,2018年经三方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3.3%,满意率83%。三是法律普及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分别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330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法律顾问,构建“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三级联动网络。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部门、乡镇(街道)均充分落实经费的投入。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分类制定普法方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效。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政府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领导干部初任法律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法、普法考试。每年坚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将宪法以及部分党内法规作为主体班的必修课程,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以严格的措施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学法、懂法、敬法、信法、守法、用法。二是突出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配备法制副校长近100人。县检察院组建“莎姐”检察官办案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服务;县法院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各类系列活动,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通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县内外法律专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讲座,通过标语、宣传单册和咨询台等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和咨询,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200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150次,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200余万份。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54个。

(三)坚持科技融合,不断创新方式,着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以案释法方式,不断贴近公民工作生活。县公安局联合融媒体中心开展《丰都警视》以案释法宣传栏目,取得较好效果;县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庭审进乡镇(街道)等形式将审判延伸至基层,提升法律震慑力;县司法局创作《普法七字诀》,在全县各村社张贴,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电影进基层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及“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二是创新科技智能化普法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注重新媒体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发展和利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法治事件。在《丰都日报》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之窗宣传专栏,累计刊载83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通“丰都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207条法治宣传教育资讯,有效推动“互联+”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利用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营造守法学法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仍然不到位。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上还存在模糊,还存在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司法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执行乏力,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虚、软、弱”现象,还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统一格局,个别司法所还存在唱“独角戏”的情况。二是仍然存在厌战心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在持续进行,少数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未跟上,对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麻木、懈怠、厌倦情绪。三是认识上仍然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看不到眼前成绩。”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未下“大力气”,只是被动应付,重形式、轻实效,往往只是出出面,讲讲话,没有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深入分析研究,没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具体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抓,甚至脱节。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淡薄。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部分群众遇到问题和纠纷“靠关系抹平”,不善于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二)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短板。一是从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来看,不广泛,仍存在“真空”。大多数乡镇站办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面上抓,往往习惯于在大型宣传活动上打捆宣传,发传单、照照片,完成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想办法。广大偏远农村、企业、厂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滞后,对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农民、企业厂矿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真空”。二是在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仍存不足。有的单位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脱节,将业内行政执法简单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执法而轻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丰富。目前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仍是以会代训、开设专栏、发放传单、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为主,科技通信媒体、多媒体网络还未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宣传教育的对象往往不易接受,效果不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多少人、开展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多少资料,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在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上仍需努力。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仍显不强。有的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契合度不紧密,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不重视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实际需求的研究。我们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已无法适应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新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法治宣传教育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仍显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数量和业务素质不适应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势需要。有的部门存在人员缺、履行职能弱等问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承担广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乡镇司法所,大部分是“一人所”,不仅承担司法行政职能,还承担信访维稳、驻村扶贫等其他工作,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偏低。由于县本级财政困难,目前经费保障水平还处于偏低水平,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不足,不能满足法律顾问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工作经费保障显得捉襟见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明责任,强认识,抓落实,全力健全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形成各普法相关单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特别是各部门分管领导要经常性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常抓不懈。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要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强分析研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来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和法律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为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努力在三个层面上实现“进一步提高”:面向市民,实施法律素质教育工程,引导和帮助广大市民养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实现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进一步提高;面向公务员,实施专业法律素质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实施依法专项治理工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围绕管委会的中心工作,紧贴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抓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条主线,把握学法和用法两大环节,统筹安排、认真落实以下六项工作任务:

1.着眼于民主法治建设,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宣传教育。注重培育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观念,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热潮,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氛围。注重培育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热潮,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

2.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市场经济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监督、经济主体依法经营管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观念,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东北亚重要的国际城市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开发区要振兴,法治要先行”的理念,以法治促振兴、保建设。

3.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教育。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开展以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安、司法公正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提高公安、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强法律权威宣传教育,奉行依法维权、依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推进和谐开发区建设。

4.着眼于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的进步。加强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5.着眼于新农村建设,强化农村法治建设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开展与镇(街)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依法治理、村民自治理念,提高村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提高镇(街)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镇(街)村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使村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引导和帮助村民更好地依法维权。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着眼于企业发展和稳定,强化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化解员工与企业之间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矛盾,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对象和方法

(一)区分对象,分类施教,切实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法律意识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借助大众传媒,组织法制宣传员和志愿者,结合法制宣传月(周、日)、法律颁布施行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主题普法活动,突出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让公民更多更快地熟悉和掌握常用法律知识。运用以案讲法和法治文艺两大手段,通过讲案例、学法律,以案释法,引导公民正确用法、自觉守法;通过法治文艺调演、汇演,寓教于乐,倡导公民依法办事、理性维权。(责任单位:社管局牵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电视台等单位配合)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上下功夫。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各类法制专题讲座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确保领导干部学法规范有序。实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重点测试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测试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组宣部)

3.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把住入口,将法律素质作为录用公务员的重要条件。岗位强化,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等学习与训练;突出法律知识考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试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大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凡进必考,持证上岗,跟踪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法制办)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法制观念上下功夫。增强计划性,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水平、接受理解能力,安排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制定不同的标准。增强趣味性,采取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动漫展示、法治典型案例剖析等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形式,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地强化教育。增强互动性,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家庭法制教育做到学生、家长同学法、同进步;社会法制教育依托青少年教育基地,壮大规模,拓展内容,突出用法实践。增强实效性,继续加强师资力量的培训工作,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年度培训;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法治示范学校”的重要条件。(责任单位:教育卫生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上下功夫。贴近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宣传教育内容和课时,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举办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编发影视图书资料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企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重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在企业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加大企业学法用法典型培养、宣传力度,推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整体进步。(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总工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配合)

6.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主题,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措施,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满足农民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要为农民喜闻乐见,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促进新农村建设。每年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开展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突出抓好农村干部、人民调解组织、普法骨干的集中培训、轮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农村“两委”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要条件。(责任单位:社管局牵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配合)

7.加强特殊群体、外来务工人员、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上下功夫。加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开展依法维权系列活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要定期举办依法用工、依法维权专题讲座,通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激发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岗前学习和在岗培训,建立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执业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社管局牵头,总工会、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发改局等配合)

(二)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实施和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

1.继续推进以民主法治建设为核心的区域依法治理。按照全面实践、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巩固依法治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创建活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和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街镇依法治理的形式。并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制定实施依法治理规划,不断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办、社管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继续推进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体系,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依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平安建设。健全管委会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公职律师制度,调整充实人员,扩大工作范围。巩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成果,出台意见,制定标准,全面开展行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

3.继续推进以民主管理为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理;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为牵引,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规模和水平。积极拓展创建领域,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社管局牵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1.加强法制舆论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台继续办好法制栏目,逐步增加法制公益广告、法治人物和事件、法制影视剧的播出时段和时间,增加感染力,提高可视(听)性。报社要办好法制专栏、专版,逐步加快法制题材文章的刊出频率,增加信息量,提高可读性。(责任单位:电视台、新闻中心)

2.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本着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原则,在车站、广场、公园、村(居)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所在地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法制宣传设施,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幕上张贴或滚动播出法制标语,精选内容,精心设计,图文并茂,并经常更新。(责任单位:社管局牵头,城管与执法局、交通局、教育卫生局等配合)

3.加强法制文艺阵地建设。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宣传形式,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组织形式多样、题材广泛的法治文艺调演、汇演和展演。各文化场馆要定期上演法治文艺节目。各专业文艺团体、业余文艺组织要不断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治文艺作品。鼓励专业、业余作家、诗人、书法家、画家努力创作法治题材的作品,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责任单位:组宣部)

4.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依托,继续办好市民法制教育学校,开设法制课堂,聘请兼职法制教师,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培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改善设施设备条件,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尽量满足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用法技能的需要。办好镇(街)、村(社区)、单位的法律图书室(角),增加藏书量和开放时间,加快更新速度,不断扩大规模。(责任单位:教育卫生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5.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借助服务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办好“148”法律服务热线,鼓励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和社会团体开通法律服务热线,为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功能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社管局)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各有关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工作责任制,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要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组宣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听取年度工作汇报,组织普治工作督查。

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管委会要本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相适应的原则,加大经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探索筹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途径和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和个人出资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能力。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稳定队伍,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要发展壮大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工作队伍,进一步丰富工作内容和手段,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牵动作用。鼓励法律从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积极加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文第4篇

2011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于保障和服务“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明确指出,“六五”普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这是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来的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推进普法工作实践。

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以上这些基本原则,是在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不断发展形成的,应当在“六五”普法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六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贯彻落实、全面完成这些目标任务。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切实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档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公务员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对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切实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

“六五”普法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促进和保障“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各项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认真总结一些省(区、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的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立法,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普法志愿活动。加强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法制新闻宣传的能力水平。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首任,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以优化机制为保障,以强化工作实效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融入其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思想,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为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美好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谋划、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美好新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期盼,关注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尊重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的主体地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让人民群众从法制宣传教育中得到实惠。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创新的方法研究解决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精心培育典型、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同时,围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法治建设进程,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确定目标、选择内容、提出方法、制定计划,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和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县(市)、区的奋斗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依法治市的新要求,立足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树立社会管理创新理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法治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推动宪法有效实施。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品牌优势,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其特征,引导各方面正确认识和积极评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重大意义、伟大成就,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公务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和执法实践,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引导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促进者。

2、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支持保护、资源环境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管理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公平正义地处理社会事务和公民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公民自觉维护社会安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法规。突出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改善、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突出有关征地搬迁、土地经营权流转、用工合同、医患纠纷、城镇改造、食品药品农资质量、安全生产、人口计生、文体卫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围绕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融法制宣传于解决民生保障问题之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围绕培育公民意识开展法制宣传。通过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国防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军事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全力维护国防体系安全。结合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继续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全市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公民依法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合法权益。

5、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强化创建措施,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和谐示范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平安法治学校、公平守信市场、学法用法家庭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依法治校、治村、治企等法治实践,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各类领域延伸发展。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有效推动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

6、围绕深化“法律八进”开展主题活动。着眼于实现从“进”到“驻”的转变,不断拓展“法律八进”的广度和深度。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公职人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质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全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立足和谐平安全覆盖,深化“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市场”,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市场稳定、有序竞争社会新风的形成。要根据各行各业的不同特点和对象,针对不同的法律需求,采取“订单式”、“直供式”等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以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创新办法,优化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按照省市要求,各级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的督察考核,评比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重在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长效机制,全面推广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专业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5天。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在引导他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深入开展“法伴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考试的分量,在校青少年保证每学期法制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切实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有规模、高质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依法执教、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完善制度。大力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其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改革和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培养和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建设。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运用法律手段参与、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平安村(社区)”和“文明村(社区)”工作之中。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校(工作站),紧密结合流动人员的工作生活实际,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培养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帮助流动人员合法有序融入当地社会。

(五)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举措,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事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要把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类型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发展。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广大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

(六)加强新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其诚信自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向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等不断出现的新社会组织或群体延伸,不断推进行业依法自律与规范,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表达利益诉求。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至12月。重点做好健全组织、制定规划、宣传发动、骨干培训、教材发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至年上半年。各级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详细规划、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考核验收阶段: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由市普法办公室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同时迎接国家、省、市的考核验收并做好表彰工作。

五、方法和措施

(一)坚持理念创新。要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形态和增长动力发展的重大变化以及社会领域产生的深刻变革,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更加重视运用法律的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抓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意识,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充分依托市、乡、村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大力推进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创品牌,出精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适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

(三)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加强普法教育,优化社会环境,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适时开展形式灵活、实效突出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将每年12月确定为全市法制宣传月,在公民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配合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在各类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和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休闲广场、法治街区等。加强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创新创优,完善奖励扶持政策,有步骤地命名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功能。加强传媒阵地建设。电视、广播、报刊以及部门网站、通讯平台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专页,增加时段、扩大版面、优化栏目、提高质量。加强与相关门户网站和知名社区、论坛合作,打造“微博普法”新平台。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和法律服务热线、便民快车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五)推动法制宣传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支持、推动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协会、系统管理优势,指导和推动工作创新,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科学的制度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充实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任务。建立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抽样考核,责任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和成效。市、乡两级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在执法检查及新法颁布实施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政协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实施条块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相应分值,强化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构建协调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大普法”新格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府法制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宣传、文化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文化单位、文艺演出团体大力开展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法制新闻宣传和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治文化娱乐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活动。发改、工商、信息产业、商务、安监、食药监、质监、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公安、民政、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用工单位负责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职业人员在司法和执法活动中要通过以案说法、辨理析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及各涉农部门要加强与各乡镇的协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建设和谐企业、青少年维权岗、平安家庭等活动,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上述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制定相关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三)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出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运行机制,强化过程控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和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