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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产业调研

渔业产业调研

渔业产业调研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海洋渔业 结构 调整 广东

广东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广东沿海各地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这一目标,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在开拓远洋渔业、发展海水养殖业以及发展渔业内部二、三产业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5年全省海洋渔业产量达到398万t,其中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产量分别为172.1万t和225.9万t,海洋水产业产值达698亿元,在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中约占23.3%。但海洋渔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随着海洋资源开发向广度和深度的推进和《中越渔业协定》的执行,海洋渔业的资源性、结构性、效益性等深层次性矛盾逐渐显现,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广东海洋渔业的发展。因此,系统地研究广东海洋渔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对提升广东海洋渔业经济运行质量、争当海洋经济排头兵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海洋渔业内部三产结构调整,实现广东海洋渔业优化升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东海洋渔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的方针,按照“以发展养殖为重点,控制捕捞,开拓远洋,深化加工,着力提高水产品质量”的思路,开展海洋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力地促进了渔业内部二、三产业的发展。2005年全省渔业第二、三产业产值分别达145亿元和260亿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了67.2亿元和99.6亿元,年均递增13.3%和14.3%,远快于第一产业的增长速度;三次产业产值比例也由65∶13∶22转变为55∶16∶29。

但是广东渔业第一产业的产值比例仍然偏高,占总产值的55%,而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只占16%和29%。渔业经济总产值大部分仍然由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的第一产业创造,而水产品加工比率还不到20%。事实证明,依靠开发初级资源的现有模式不仅不利于提高渔业企业经营利润和附加值,而且很难维持渔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因此,优化第一产业,提升第二产业,强化第三产业,是广东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速渔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在第―产业内部,要大力拓展养殖业,压缩近、外海捕捞强度,发展远洋渔业。养殖业要向健康养殖和绿色养殖方向发展;海洋捕捞要通过归并、整合,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益。第二产业内部,要大力发展加工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是从精深加工和保健品、医药品着手,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第三产业要突出抓好休闲渔业以及各类服务业。要使广东海洋渔业真正朝着“科学的捕捞业、健康的养殖业、高效的加工业、繁荣的流通业、兴旺的休闲渔业”方向发展。

二、强化海洋捕捞区域结构调整,实现海洋渔业由内海、外海向大洋转移

海洋捕捞业是广东海洋渔业的传统主导产业。为了恢复渔业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1998年农业部提出近海捕捞产量“零增长”后,广东通过划定禁渔区,实施休渔、人工放流、人工鱼礁建设、调整捕捞结构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从1999开始广东已连续多年实现海洋捕捞产量“负增长”。与此同时,按照“巩固近海,发展外海,开拓远洋”的方针,广东大力调整近海作业,开发外海渔场,发展远洋渔业,远洋渔业得到快速发展。2004年全省远洋渔业船数达170艘,产量12.43万t,产值8540万美元。

但是,广东远洋渔业的发展总体上仍未摆脱技术装备落后、规模小,难以大规模开发利用占地球表面50%以上的公海渔业资源的困境。2004年远洋渔业的产量虽然达到12.43万t,但仅占海洋捕捞产量177.9万t的6.99%。加之广东海洋渔业捕捞产量基数大,使得近海渔场资源衰竭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目前虽然在印度洋、西南太平洋、大西洋有广东远洋船队和远洋基地,但开发潜力还很大。因此,在海洋捕捞业结构调整中,应加强对现有渔业捕捞资源的重新配置、整合,扩大其经营规模,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升远洋渔船在公海生产的比重和效益,实现海洋捕捞业由内海、外海为主向大洋为主的转移,拓展沿海渔民生存空间,保护近海渔业资源的持续发展。

三、强化海洋养殖种类和品种结构调整,实现海洋渔业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优化

统计资料表明,广东海洋渔业从2002年起实现了养殖产量大于捕捞的根本性转变。2005年养殖面积达到22.4万公顷,比1995年增长93.1%,年均递增9.3%;产量225.9万t,比1995年增长了531%,年均递增53.1%。捕捞与养殖产量之比由2000年的53.1∶46.9转变为2005年的43.2∶56.8,养殖业已成为渔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力量。但从养殖业内部来看,广东海洋渔业养殖种类和品种相对集中单一,“三多三少”(大路货多、优质产品少,低档货多、高档产品少,原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表3可以看出,2003年全省海养产量197.3万t,其中高值虾蟹类及鱼、藻类所占比重仅为20.7%,而低值的贝类则占78%。广东养殖种类名特优种类比例很小、品质较差是广东海洋渔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广东海洋养殖业结构调整必须从追求产品数量的增长为主,转向在追求产品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种类、品质的提高,以适应国际国内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的要求,进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广东养殖海域的比较优势来分析,广东在重点发展对虾、贝类和名贵海水鱼类等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应加大对珍珠、鲍鱼等名特优产品的生产,同时要加强新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的引进开发力度,以促进养殖品种结构调整,拓展养殖业的生产空间。

四、强化市场结构的调整,实现海洋渔业由国内市场为主向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转移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主体,价格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杠杆。如果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不完善,海洋水产品就不能货畅其流,价格信号就会失真或传递受阻,从而误导渔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因此,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必须要有完善的市场体系作为运作平台。虽然广东在对外开放、开拓国外市场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但目前仍是以国内市场为主,国外市场的开拓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水产品出口比例小、创汇少,与广东海洋大省、渔业大省地位极不相称,如表4所示。因此,广东应进一步强化市场结构的调整,由单一的注重国内市场向既注重国内市场又注重国外市场的开拓转移,近期尤其要把拓展国际市场作为海洋渔业市场结构调整的一个着力点来抓。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信息市场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网上渔业、网上贸易,建立起向外能够与国际渔业产品信息网和国际渔业产品期货市场、拍卖市场连通,向内能与全国各省市区及全国性渔业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连通,向下能与沿海各市、县以及各重点渔业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连通的信息流体系。

五、强化渔业的技术结构调整,实现海洋渔业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转变

科学技术是海洋渔业结构调整的支撑。从总体而言,广东海洋渔业技术力量与山东、上海、天津等兄弟省市还有较大的差距,不能完全为海洋渔业的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如表5所示。同时,长期以来,在海洋渔业技术的研究开发中出现“三多三少”的现象:多注重单一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而较少开展多种技术的优化集成;多注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而较少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的开发研究;多注重常规普通养殖种类的研究开发而较少开展名特优稀种类的研究。因此,广东海洋渔业技术结构的调整应着重从生产普通型产品向生产名、特、优、新产品调整,发展精品渔业;应着重提高初级产品的精深加工能力,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加工渔业;应从单一技术的研究开发向多技术的优化合成,发展化渔业;应从传统养殖向设施养殖调整,发展设施渔业;应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食品生产,发展绿色和生态渔业。

六、强化海洋渔业的功能调整,实现海洋渔业提质增效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长期以来渔业的主要功能是生产水产品,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渔业不仅具有一般性的生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活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等功能。因此,必须对广东渔业功能定位进行调整。根据广东的特点与比较优势,广东渔业的主要功能应从单一的以水产品生产为主,调整为水产品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相结合功能转变。其中,休闲观光渔业是广东海洋渔业中极具潜力的朝阳产业。

七、强化渔业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实现渔民的“转产转业”

强化渔业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实现渔民的“转产转业”是构建和谐渔业的迫切需要。渔业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关键是推动从事捕捞业的劳动力向渔业的服务业和非渔产业分流,扩大渔民“转产转业”增收的空间。目前渔民增收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渔业劳动生产率低,大量劳动力和人口仍滞留在狭小天地里。因此,无论是从提高渔民收入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提高全社会对水产品的消费水平来看,都要求调整渔业劳动力的就业结构。这也是渔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渔业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除了实行“转产转业”外,要注重在渔业内部挖掘就业潜力。随着现代渔业的发展,渔业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越来越表现在产前、产后环节使用的劳动力上。目前渔业产前、产后环节吸纳的劳动力还很少,大部分产中环节的劳动力势必向产前、产后环节转移。建立以渔民为主体的国家、集体、渔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目前剩余劳动力的一条重要途径。

(注:本文系国家海洋局课题“广东省绿色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及量化管理应用”的部分内容,基金项目编号0808007。)

【参考文献】

[1] 麦贤杰:中国南海海洋渔业[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7.

[2] 广东海洋渔业局:广东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Z].2005年12月.

渔业产业调研范文第2篇

关键词:渔业反补贴 反补贴调查 预警 应诉

一、国际渔业反补贴:定义与性质

补贴是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政策性措施,由于补贴对一国企业的生产成本人为地降低,增强了该国企业的生产能力并对国际贸易造成不正当的扭曲效应。为此,wto达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协议),第一次在一百五十多个wto成员之间统一了补贴的定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原来由各个成员政府根据本国法律实施的反补贴程序也得到了高度的统一。根据该scm协议,反补贴是指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等过程中接受来自其本国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直接或间接的财政捐献(协议中使用的是“financial contribution ”一词),并对进口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阻碍的,进口国政府可对该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采取价格承诺、征收反补贴税等反补贴措施。

从性质上判断,渔业反补贴税是在海关环节征收的税种,可以起到削减进口能力的阻遏作用。其主要目的是抵销国外政府对其渔业出口企业的补贴,避免国外渔产品制造商或出口商享有不公平竞争利益,对本国渔产业产生不利影响。渔业反补贴是一个程序性事项。目前wto各个成员谈判的是渔业补贴的实体部分,也即:哪些补贴应被禁止?哪些补贴应被允许?哪些补贴应视其损害后果而予以削减?至于渔业反补贴的程序规则,wto各个成员认为渔业反补贴在程序事项上完全可以沿用既有的规则(scm协议)的规定。

二、国际渔业反补贴:现状与问题

渔业是人类最古老的生产行业之一,也是人类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渔业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而造船和捕捞技术的进步也使这一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然而,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环境保护,还与贸易、发展、社会甚至文化等各个方面紧密相关。

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根据自己的职责和需要,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结果表明,渔业补贴与渔业的过度开发存在着密切联系。1999年,一些成员国便向wto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递交了有关渔业补贴问题的提案,之后有关该议题的争论就未曾休止。2001年,《多哈宣言》更是明确地将渔业补贴列入了规则谈判议程,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渔业补贴新纪律的谈判。一系列渔业补贴的新纪律正在不断孕育之中。

渔业反补贴是个全球性课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渔业补贴是政府行为,渔业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

第二,渔业反补贴的涉及面极为广泛、持续时间长。

第三,渔业反补贴措施适用的连锁效应特别大。在wto成员政府渔业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渔业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对渔业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美国修改反补贴税法后将之适用于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欧盟等其他wto成员业已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渔产品。

三、中国遭遇渔产品反补贴:出路与对策

(一)渔业反补贴调查理论研究

我国入世后,在渔产品对外贸易壁垒日益森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的增长。在非渔产品反补贴对中国开始适用国内调查程序以后,加拿大、美国甚至欧盟更加强化可对华反补贴措施。可以预见的是,我国贸易伙伴必将在渔产品贸易中对华实施反补贴措施。

我们要积极应对渔业反

补贴调查及其对华渔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必须加强对渔业反补贴调查的研究,不断深化认识,做到从容应对。目前我们对wto成员的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关注很不够,基础性的数据不完整,研究缺乏全面性、前瞻性,往往是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在前,主动的应对性研究在后,不能适应我国渔业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和对华渔业反补贴案可能增多的现实。我国需要密切关注主要贸易伙伴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运用渔业反补贴调查的动向,对它们的进口制度、体系的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而科学的评估和分析。加强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和积累,从案件发生的萌芽、正式发生、最后结束、事后引起的连锁影响等多方面跟踪分析,积累典型案例,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二)渔业反补贴调查预警机制

渔业反补贴目前套用的是传统反补贴程序制度。将来谈判达成的新渔业反补贴机制也不会对之作太大的修补。企业是渔产品出口的主体,数量众多,很多渔业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信息来源广、反馈及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拥有独特的地位和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我国驻外机构以及使领馆的商贸机构、海关等组织收集各国反补贴调查的信息。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身为民间服务机构的优势,加强与国外同行的联系,掌握国外同类商品的销售与价格信息。虽然我国行业协会目前面临美国对之提起的反垄断之诉。但是作为行业组织,其在渔业反补贴中的作用仍然是不可低估的。若能协调好各方的优势,建立起“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将使我国渔业出口产品遭遇不必要的反补贴调查的困扰。

(三)积极应对国际渔业反补贴调查

补贴的存在与否,需要证据的支持。由于补贴是政府行为,因此,方要成功举证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渔业反补贴调查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程序性事务,必须取得相关数据才可以据之判断是否存在渔业补贴。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方调查机构的渔业反补贴调查,而不是一味地回避或放弃自己在程序上所享有的权利。渔业反补贴的技术性要求高,证据必须确凿,程序也很复杂。渔业补贴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触及它国国内法和涉及大量的政府间的交涉,被调查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的补贴的详细资料很难获得,同时还要考虑到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所以,国外对华实施渔业反补贴调查并非意味着中国的渔业补贴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我国主管部门应当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一支集wto规则人才、经贸人才和会计人才为一体的精干的应诉队伍,采取主动配合的姿态。我国完全可以通过积极配合的方式,实现无补贴事实的裁决结果。

参考文献

[1]francis t.christy jr.,the death rattle of open access and the advent of property rights regimes in fisheries.marine resource economics,vol.11,page 287

[2]陈静娜,wto渔业补贴谈判探析[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2)

渔业产业调研范文第3篇

但近20多年来,随着捕捞业持续、快速、无序发展,这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被破坏殆尽。鱼仓竟然闹起鱼荒。如今,东海无鱼绝非危言耸听,而是一个日益迫近的严峻的现实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联合浙江团的其他12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创新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利用机制的建议》。

今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和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财政部农业司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就该项建议办理工作,专程赴浙江开展调查研究。

建议办理单位一改“文来文往”办建议,走出机关大院,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解决,为我们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供了诸多启示。

传统渔民的忧虑

东海无鱼,表面上看是渔民“竭泽而渔”,非理性捕捞的结果,但究其实质,是“双控”制度失灵、渔业部门监管不力、“油补”政策推波助澜的结果。

我国从1987年开始,对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简称“双控”),但是几十年过去了,渔船的功率和数量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双控”演变成“失控”,制度严重失灵。

据统计,到2010年,全国纳入“双控”管理的近海捕捞机动渔船大约23万艘、主机功率达1300万千瓦,为1978年的6.5倍左右,此外还有大量无证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三无”船舶(浙江全省涉渔“三无”船舶核查数量共计12051艘),造成产能严重过剩。

调研中,省人大代表、象山县石浦渔村村委会主任林永法告诉调研组:“今年开渔以来,因为船多、鱼少,渔船大多减产、亏本。” “打了40多年的鱼,今年的日子最难过。”今年春汛后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通报也印证了当地渔民的感受:浙江沿海大部分地区无鱼可捕,东海渔业资源存在衰竭现象。

据当地渔业管理部门反映,尽管农业部三令五申,禁用渔具的通告,但各地使用禁用渔具的现象仍十分普遍,捕捞渔船携带并使用违规网具几乎是100%。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卫视主播许婷曾深入现场采访,她向调研组描述了采访中看到的大型灯光围网(三角虎网)等高强度、掠夺性捕捞方式的惨烈场景。“晚上,几百条船都开起上百盏灯,望过去,海面就是白的,比白天还白。因为鱼有趋光性,十几海里范围内大大小小的鱼,全部被捕上来了,太有毁灭性。” 捕上来的带鱼只有蚯蚓大小,鲳鱼只有硬币大小。连渔民自己都认为这是“断子绝孙”的捕捞方式。

此外,由于渔业部门海上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违反伏季休渔规定进行捕捞,非法跨海区生产等违规捕捞行为也屡禁不止。

“油补”政策推波助澜

2006年,随着油价的大幅飙升,国家出台渔业油价补贴政策,以减轻渔民捕捞成本。这项民生政策,一方面促进了渔民增收,另一方面也吸引了大量工商资本进入海洋捕捞行业,产生了一批以资本投资收益为目标的捕捞渔船,催生了一个坐收渔利的“船东”阶层。

据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渔船价格被热炒,导致渔船报废淘汰制度基本名存实亡,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非渔劳力大量进入。按照“油补”政策,捕捞渔船需要从事捕捞作业3个月以上才能取得油补,等于变相鼓励捕捞生产。致使本已经严重过剩的产能继续无序膨胀。

此外,围海造地、海岸硬化等海上工程以及陆源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海域污染,加剧了整个东海日益濒临荒漠化。

古语有云:“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不论是近海快速工业化,还是渔业掠夺式捕捞,无疑都是人类向自然过度索取,而在近海上演的一起典型的公地悲剧。解铃还须系铃人。破解海上的公地悲剧,需要强有力的“公地管理员”。

像抓酒驾一样抓渔业违法行为

调研中,代表与建议办理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一起到渔区实地踏看,进一步摸清了情况,认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推动落实相关代表建议的紧迫性有了更新的认识。调研中,及时调整和完善了答复内容,形成了“打击、控量、转产”的解决思路。

目前,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种种问题,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执法监管不到位。调研中,当地渔政部门反映,查扣的不少外省“三无”船舶都有当地政府核发的“地方粮票”。由于各省海域毗连,各地的执法松紧度不一,给渔业部门的执法带来难题。

海是流的、鱼是游的,海洋捕捞业的公共性和流动性,需要渔业管理和执法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一条心、一把尺,依法严厉打击包括“三无船舶”在内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

对此,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做好渔业管理工作,关键是中央和地方要协调一致,政府与渔民要协调一致。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渔业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有关行业标准。

像抓森林采伐限额一样抓海洋捕捞限额

2000年颁布的渔业法明确规定了实施限额捕捞制度,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律颁布1O多年来,该项制度一直未能真正落实。调研中,当地渔业部门建议,通过修改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渔业捕捞权制度,界定渔民身份,明确赋予传统捕捞渔民的捕捞主体地位,原则上只出不进,限制商业捕捞的无序扩张。

同时要坚决制止向海洋无节制的索取,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一样,对海洋捕捞实行限额,控制捕捞总量。这也是国际上渔业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有利于海洋资源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利用。

对此,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限额捕捞、配额捕捞的管理办法是比较科学的管理方法,但操作起来难度很大,需要有很多的配套制度来保障。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限额捕捞的鱼种的资源状况要比较清楚,而我们国家鱼的品种比较多,都混在一块,是一个大杂烩,比较难以区分。二是捕捞产品初级投售必须在政府定点的市场内进行。三是一旦发现超限额捕捞,如何处理。这需要捕捞公司和捕捞渔民自觉遵守法律,不能弄虚作假。目前有些条件尚未完全成熟,还需要深入研究。

像抓生产一样抓生态保护

渔业产业调研范文第4篇

关键词:渔业经济;学科建设;理论前沿

中国渔业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而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渔业体制建立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渔业经济学科从理论探索和改革开放实践总结中,探寻了适合于中国渔业经济发展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突出在于发展中国家渔业发展经济学和转型体制国家的渔业制度经济学的世界性贡献。

200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中国水产学会在青岛召开的渔业学科建设研讨会上,水产专业7+2学科设置中,渔业经济作为2级学科,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渔业经济学科框架[1]。中国渔业市场经济的规范研究得以迅速发展,至今有8年。经过新一代渔业经济学者的孜孜不倦努力,已在渔业行业经济[2-4]、渔业微观经济[5]、渔业制度经济、渔业福利经济、渔业资源经济[7]、渔业技术经济、渔业经营体制、渔业生态经济、渔业环境经济、水产养殖经济、渔业国际贸易、渔业市场建设、渔业资源配置改革等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在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两种范式方面取得了与世界渔业大国地位相称的成就,并为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渔业强国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受福建省水产学会委托,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渔业经济学科前沿与现实急迫的渔业经济问题提出探讨。

1产量增长拐点的经济学问题

我国渔业产量持续增长了60多年,期间历经三次质的飞跃。第一次是改革开放的恢复性增长,是体制经济学在渔业体制改革,解放生产力,发挥生产力本能的飞跃。第二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以养为主的产业方针调整的结果。现在正面临第三次质的飞跃,其中渔业总产量增长拐点。从经济学考察:一是劳动力及成本推手。日本、韩国以及台湾省的渔业总产量增长的经验,当人均GDP从4000—8000美元阶段,由于渔业生产劳动特殊性,尤其是捕捞生产,入渔劳动力减少,且劳动力成本推高。

二是渔业消费品全球资源配置。欧美、日本等发达工业化国家都把渔业消费自给缺口由渔业国际贸易平衡。我国从渔业出口大国转为既是渔业重要出口国又是渔业资源重要进口国阶段。

三是健康水资源贫乏。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水利建设,包括水资源安全,对水产用水提出警示。适宜于水产养殖的内陆水域越来越小,且让位于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四是技术创新增长不能满足水产捕捞业资源衰退的增长缺口,以及水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负外部性。

因此,增产量是调结构、保消费,渔业增产、渔民增效的物质基础,保持稳定且有一定增长量的我国水产养殖在经济学视野中挑战与机会伴生。由此引发的产量增长极限与技术创新替代是今后渔业经济研究重点之一。

2渔业市场经济下“渔民、渔业、渔村”关系新变化在实证调查中,“渔民、渔业、渔村”是一种市场经济关系逻辑[33],有别于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之初的二元渔业体制。研究结论是,渔民不是身份,而是一种职业。由此带来的行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以及渔业资源配置研究对象的变化[39][21]。比如,渔用燃油补贴经济分析的争议,是补贴给渔民,还是渔船权益人,还是渔船上劳动者。像晋江、石狮市的主要捕捞渔村,外来工下海捕捞和外雇渔业劳力是否享有渔民生产者所有的权利。

“渔民、渔业、渔村”的逻辑已解构,用市场经济办法[14],正提出现代捕捞业“渔船准入、渔具准入、渔民准入”的制度设计[34]。

3近海水产资源捕捞管理的经济问题《渔业法》中规定,水产资源捕捞实行限额捕捞,并在投入控制上“双控”。近年来,由于近海渔业资源加剧衰退,禁渔期、禁渔区、禁渔线的效果不彰显,渔民转产转业缓慢等现实,渔业资源经济学上有3种观点争论;一是继续现实主义的限额双控,削减捕捞强度。恢复或提高CPUE。二是推行个人可转让配额或生产单位配额制[43],如学习新西兰ATQ制度。三是增殖恢复资源,平衡增殖与捕捞的经济、生态效益。从经济制度上设计增殖、养护、限捕、休渔等近海水产资源捕捞管理,由于近海水鱼类的洄游性和跨国界,水产资源的国际间谈判及渔业贸易摩擦带来经济学难点问题将持续争议。

4失海失水渔民补偿问题

虽然《物权法》规定了渔业养殖捕捞的用益物权,但还不能解决失海失水渔民补偿问题。

从制度经济学分析,渔业退出的损失,除了渔业在产损失、失海失水损失、设施损失等3部分之外,还应包括渔业劳动技能的刚性损失,海域滩涂财富增值的损失。

其次,从政治经济学分析,农民有集体土地,《渔业法》实施时也规定了滩涂、水域由渔业集体所有,但《海域法》颁布,旧法从新法原则,没有了集体所有海域。现实中有的沿海村和自然村,在解放初期,剥夺了渔霸、渔业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渔农民分得了海域或桁地,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海域或桁地归集于集体大队或人民公社。

失海失水渔民补偿是近年来理论探讨的热点,大多从弱质渔业和弱势渔民方面分析,[10][12][31-32]今后将围绕这一热点问题展开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5低碳渔业与碳汇渔业的经济学问题低碳渔业与碳汇渔业作为2010年全国渔业专家论坛主题,碳汇渔业在水产科技界和国家渔业主管部门已形成共识,但是实现碳汇渔业从经济学角度要解决碳汇价值的评价和计量,还要建立渔业碳交易平台和市场化运作规范。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离此则“空中楼阁”。而低碳渔业的经济学问题主要讨论渔业生产节能减排,渔业生态养殖节水、节能、节人力、低排放,可循环,可追溯。

从政治经济学和国际贸易经济学分析,应深入研究,捕捞生产以柴油“石化碳”换取的“生物碳”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其次,国际渔业贸易中“碳汇流转”本质涉及“碳贸易”,尤其是我国土地、水资源紧缺下,初级农渔产品出口的碳代价,而相反发展远洋渔业、公海渔业捕捞的产品是国内无碳经济产品。

6公共渔业资源体制问题

“公共鱼池”的渔业资源经济学已被认为哈丁悲剧,西方市场经济的主流观点是推崇华盛顿共识,在美国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奥斯托罗姆博士认为“社区管理”模式是第3条路径。

“社区管理”在近2年渔业经济专家论坛上呼声很高[7-9]。从我国渔业观察,像泰宁金湖渔业公司具有现代渔业特征的“社区管理”模式。由于“社区管理”带有互助集体性质,因此,实践中比较忌讳。但在日本、台湾渔业权制度中有这种制度设计,可以参考探索。

7渔业基层经营体制

渔业基层经营是渔业微观经济分析的基石,现在中国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基层经营单位有上市的股份公司如辽渔、獐子岛,有股份有限公司,渔村更多的有渔业股份合作制、合伙经营、合作经营、私营和三资企业,还有个体和家庭承包户。从微观数量而言,水产养殖中更多的是个体和家庭承包户,这些渔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3种形式组织起来:一是农业合作社,二是渔业协会,三是公司加农户或企业带农户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于生产力发展,在当前渔业分散经营现实中,应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继续探索各种有利于渔业发展的渔业基层经营体制,并及时总结,分析提高推广,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8水产科技创新及转化生产力的经济学问题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会议上讲话提出“自主创新,支撑发展”的科技发展方针,提出了科研机构、高校、政府、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不同角色和作用。我国渔业行政部门历来重视水产科技创新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3年,国家渔业部门设立的行业科技专项经费中,都把渔业经济核算、评价作为项目内容,表明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水产科技创新的经济学要求,前瞻性研究必须与未来水产市场需求相结合,国家公益水产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发为主体必须与“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价值创新相一致,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相结合,不但从技术经济学层面上推动水产科技创新,而且在市场经济中找准位置,发挥支撑作用。

此外,近2年对渔业保险、渔船安全、渔港经济研究开始成为热点课题。

9福建渔业经济学科展望

改革开放初期,福建渔业经济工作者,包括厦门水产学院渔业经济教师、福建省水产厅、省渔业经管站及基层渔业经管站等一批人员热诚致力于转型期渔业体制研究,探索了诸如以船核算、单船承包、鱼价放开、池塘承包、荒滩荒水开发等全国有影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一些渔业经济理论创新被国家采纳、推行与借鉴。

21世纪以来,我国已形成了上海海洋大学渔业战略研究、国际贸易研究、水产养殖及鱼塘生态经济研究等专题的渔业经济管理学科;中国海洋大学致力于渔业资源管理经济、渔民权益制度经济研究;大连海洋大学的东亚渔业关系经济、渔业贸易经济研究;浙江海洋学院的渔民组织及经营研究;广东海洋大学的南海渔业经济研究以及东海区渔政局、中国水产科学院的渔业制度经济、渔业管理经济以及水产技术经济、渔业科技创新经济学等渔业经济研究团队,学科建设,同时取得了累累硕果。我国渔业经济学科相对于水产自然学科,表征上存在着研究人员少、课题少、应用成果少,本质是知识体系不健全。

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理论从1768年亚当斯密《国富论》为标志,已有200多年历史,我国渔业参与国际贸易业发端于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及其延伸的理论,我国渔业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时间较短,还未形成渔业市场经济的语境氛围。其次,渔业规范经济学研究需要补上市场经济学的理论,实证经济学也需要高阶数学基础,博弈论、突变论、混沌理论等新应用,使大多数文科毕业、不擅长数学的学者显得束手无策。而对于理工科转行的学者缺乏扎实的规范经济学分析。再者,我国渔业统计数据可信度较低,且长序列数据不易寻找,给实证经济研究带来困难。因此,渔业经济研究已成为稀缺资源的学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非常重视当前渔业经济研究急迫的问题和现实问题,已经把渔业经济研究列入重要的政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国内外知名渔业经济专家协力作用,为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福建省渔业经济学科建设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渔业产业调研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渔业专业会议精神,加速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升渔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我部决定于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我部制定了《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方案

为推进渔业科技服务机制创新,提升渔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切实做好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产健康养殖为主题,以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创新渔业科技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宣传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引导养殖者转变观念,提高科学养殖水平,提升渔业科技对现代渔业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渔业科技服务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3000期,培训渔民30万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00万份(本、册),使渔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明显加快,渔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养殖者安全用药意识明显提高,健康养殖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活动内容

以水产健康养殖为主要内容,采取常规性科技服务与标志性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规性科技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培训、专题研讨、专家咨询、现场指导、编印资料、技术合作等;标志性活动与科技入户、科技救灾、科普下乡、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和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等工作相结合。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5个渔业科技服务年标志性活动。

(一)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暨渔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启动仪式。选择渔业科技工作基础好、科技入户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举行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启动仪式,同时启动全国渔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现场还将开展技术咨询、赠送科技图书等活动。

(二)灾后恢复渔业生产科技服务活动。在四川省举办灾后全面恢复渔业生产科技服务活动,派出抗震救灾对口帮扶科技特派团,赴灾区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向当地渔民赠送养殖鱼苗和病害防治药物,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为全面恢复和振兴四川渔业提供技术支持。

(三)池塘标准化改造现场交流活动。以“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健康养殖”为主题,在江西省举办池塘标准化改造现场会,现场开展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淡水池塘养殖生态修复技术手册”,积极各地积极推动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

(四)水产健康养殖专家西部行活动。组织专家对西部地区水产养殖病害情况进行调研,举办盐碱地渔业产业化开发技术研讨会,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推进西部地区和盐碱地区的水产健康养殖工作,指导当地渔民脱贫致富。

(五)渔业科技服务年总结交流活动。在辽宁省召开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总结会暨全国渔业科技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交流各地渔业科技工作情况。

四、工作进度

1月至3月:制定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方案,部署各项工作;举办渔业科技服务年暨渔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启动仪式;组织编印水产健康养殖、病害防治、安全用药等系列实用技术培训教材和书籍。

4月至10月:开展灾后恢复渔业生产科技服务活动;召开池塘标准化改造现场交流会;举办水产健康养殖专家西部行活动,专题研讨盐碱地渔业产业化开发技术。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渔业科技服务活动,宣传报道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情况,检查指导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11月至12月:召开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总结交流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部属有关渔业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其作为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促进渔民增收、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部成立以渔业局局长为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和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方案,合理安排进度,明确责任分工。渔业科技服务年全国标志性活动由我部渔业局统一组织和协调,部属有关渔业单位按分工组织实施。其中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暨渔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启动仪式、池塘标准化改造现场交流活动和全国渔业科技服务年总结交流活动由我部渔业局组织实施,部属有关渔业单位配合;灾后恢复渔业生产科技服务活动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国水产学会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配合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专家西部行活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水产学会配合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标志性活动按计划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扎实抓出工作成效。各地、各单位要组织水产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以及学会、协会、水产企业和广大渔民积极参与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在配合做好全国标志性活动的同时,组织实施好本地、本单位的标志性活动。要紧紧围绕广大渔民群众对科技的迫切需求,以水产健康养殖为重点,不断创新科技服务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科技服务活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渔业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要积极参与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把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强化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着力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四)争取支持,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渔业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经费,推动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的全面开展。承担我部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试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任务的地区,要充分利用项目资源,争取当地的支持,为渔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创造条件,确保渔业科技年活动顺利开展。